关于仙剑奇侠传中什么六界三皇什么的,这些是什么古籍记载下来的?
在大量以东方为背景的游戏及小说中,往往会将世间分为六界。虽然分法稍有不同,但基本以游戏《仙剑奇侠传》中的世界观为基准,即:人、鬼、仙、妖、神、魔。
这是仙剑自创的,传统上六界为:人,畜生,阿修罗,天,恶鬼,地狱
出自佛教文化
“三皇”的称谓仅是一种传说。在史料上的传述和在民间的传说多种多样(至少有七种),其中最为流行的当属《史记》中所载的李斯之说:即三皇为“天皇”、“地皇”、“泰皇”和《古微书》中记载的三皇“伏羲”、“神农”、“黄帝”。其中的“泰皇”和“黄帝”又都是指的古泰国的国王——人皇太昊伏羲,这也是史书上所说的华夏民族是“炎黄子孙”的基本说法。
最近在读芥川龙之介先生的短篇小说,其中最让我喜欢的反而不是常被人津津乐道的《罗生门》、《竹林中》或者《河童》,而是相较起来不那么知名的《地狱变》。这篇勉强可以算作《地狱变》的读后感或评价,若能品评出这伟大作品的一隅,笔者即深感心满意足。
这篇小说取材自日本古籍中的传统故事,主要讲述了怪才画师良秀绘制“地狱变”屏风的始末,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作者芥川龙之介对“艺术至上”观点的表达。
普遍意义上认为处在小说矛盾中心的角色有三位,他们分别是:良秀、大公和良秀的女儿。点燃一切导火索的是良秀漂亮懂事的女儿,她是堀川大公家的佣人,暴戾的大公贪恋她的美色,或威逼或讨好地表达了想收她为妾的想法,却被她与父亲良秀双双拒绝。恰逢良秀受大公所托,绘制名为“地狱变”的屏风时陷入瓶颈,最关键的场景迟迟无法完成。他请求大公将一位衣着华丽的侍女锁在起火的车里,以带来业火烧灼宫女的灵感。大公为了报复良秀,将他的女儿锁在车中活活烧死。良秀目睹了一切,起初悲伤不已,熊熊烈火映在他湿润的瞳孔,后来反而沉浸在幻想之中,不能自拔。大火燃尽之后,车人成灰,良秀却完成了“地狱变”的屏风,并达到了极高的艺术境界,观者看客无不骇然,大公亦脸色铁青,心情复杂。完成“地狱变”的次日,良秀悬梁自尽。
若要加入象征意义的观点,笔者觉得主要角色还有那只和良秀同名的小猴。虽然它的存在与否对情节进展没有任何影响,但在笔者看来,芥川先生的文章精炼至极,断没有“废笔”一说。故当笔者看到各种品评《地狱变》的文章将其或多或少的忽略时,难免深感遗憾。它所代表的意义同上述三位角色同样重要,并在结局与主人公良秀形成了黑与白般的鲜明对比。在后文当中,笔者会尽量阐释清楚个人理解中这渺小生灵所代表的含义。
最先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不是文风,也不是情节,尽管它的文风当真隽永,情节当真离奇,但仅有这些,是断不会让我喜欢到如此地步的。真正惊艳到我的,是它的叙述方式,从开始的平淡到最后高潮迭起,直至读完后的啧啧称奇,它化作了《地狱变》的第一道光环。
要知道,它采用了第一人称“我”的视角来叙述整个故事,这本就在无形当中为叙述虚构事件设置了一些视角上的限制。因为不是上帝视角,便不能全知亦无法全面,也让有些细节无法面面俱到、精准无误,这实际上为塑造真实氛围封死了许多简易道路,也让一些观点被加上了不能避免的主观性。以个人的写作经验来说,上帝视角远比第一人称更方便记叙故事,如果不是为了练习,我是从心底拒绝用第一人称去写一篇虚构文章的。
当然,这还不是它惊艳的真正原因,毕竟擅长第一人称叙事的作家大有人在,真正让我觉得巧妙且能体现芥川先生笔力的地方是他为叙述加上的另一层限制,即:作为叙述者的“我”是个头脑不怎么灵光的家丁,不仅身份低微,而且社会智商较为低下,只看得懂明面上的事,对于藏在阴暗中的潜规则或既定的见不得光的事实则反应迟钝,仿佛是隔着浓雾去看,完全看不见或看不清全貌。而这又恰恰是一篇将主要冲突建立在潜规则上的故事,在不能言明的地基上层层铺垫形成高楼。基于作者设置下的此般限制,整篇故事充满了误导性与过滤性,却也成了它独具魅力的地方。若将书本一概比做女性,则《地狱变》不会是庸脂俗粉中的一员。对于这般写作功底,笔者发自心底感到敬佩不已。
四位主要人物当中的大公便是用这种误导性塑造出来的形象:在愚钝的“我”眼中,大公是令人尊敬的正派人物,哪怕他的牛车不小心撞到了老人,老人也会说,“被您撞到是我的荣幸”;哪怕他让自己的侍童站在长亮桥危险的桥柱上,侍童也没有微辞地直接前往。这些人匪夷所思的行为在“我”看来,都是他们对大公尊重与爱戴的表现。然而我们远非那样的愚钝人物,难免会思考高高在上的权力在其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于是“我”对大公的行为越是称颂,越称赞这是一个喜欢“与民同乐”的角色,他的阴暗面就越多地在读者心中暴露出来。他就像那个时代所有暴戾的政客,对万事万物充满了掌控欲,顺其者昌,逆其者亡。不过很可惜,像“我”这般的愚昧迟钝者从来都是顺从他的一类,所以没有任何机会体会到违逆者的下场,也不懂政客本身就像变色龙,可以依据情境与需求做出变化,反而天真地认为大公的性情本就仁慈。对于民间流传的“大公就像秦始皇或隋炀帝”、“大公想要霸占良秀女儿”的传闻,“我”的态度也是一概不信。哪怕在一个夜晚,“我”撞见了良秀女儿差点被强暴的场面,也丝毫不怀疑那狼狈逃跑的男人是“英明正直”的大公。
这借由一个糊涂蛋之口说出的人物形象,在堆叠之中成为极大的反讽力量,好比生活里的“正话反说”,那种表面夸人的唾骂反而更能令人感到力度,虽然这里的“我”是无意的。
如果说“我”对大公的印象仅仅反映了自我意识的局限,那么“我”对良秀的印象则真切反映了大多数人对他的偏见。
在“我们”这些寻常人的眼中,良秀“脾气暴躁”且十分“猥琐”,和这世界格格不入。在艺术家那边,他也没有收获几多好评。他的画作时常反映出一种与主流画派相悖的丑恶,不少画师们评价他的画技为歪门邪道。对此,良秀反而“自鸣得意”,讽刺他们“不懂丑中的美”。
“凡是伟大的天才都带有疯狂的特征”,亚里士多德如是说。这似乎是良秀不被众人理解的源泉,也似乎是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理想中的达到至高境界的艺术家形象,他们是不需要讨好任何人的,只需自由沉浸在瞬息多变的情绪变化中,上一秒为作品哭,下一秒为作品笑。实际上,芥川先生在论述艺术与意识之间的关系时,曾用过更为激烈的言辞,他说:“意识就是达到极限时唤起无意识的一种形式,为完成一部伟大作品,即使把自己的灵魂卖给恶魔也在所不惜”。
若结合良秀和芥川先生本人的命运去看这句话,便会越发感到唏嘘不已。他们想了无牵挂地去追求自己在艺术上的某种境界,为此可以付出一切。但这世上总有一些东西是你不敢或不忍付出的,比如道德、比如你爱的人。他们是那样轻柔自然地融在你的血液里,让你会忘记他们很有必要的存在。
从这个层面来说,良秀的女儿便是他对这世界除了艺术之外的唯一光芒,是他不忍付出的东西。他可以为自己的画作用铁链捆绑一位壮实的弟子,放出一只猫头鹰追逐别人,亦会让自己投入到作品中去,在梦呓里痛苦万分。他在惨叫与积郁静静地画出这些场景,心里没有任何歉意与不快。他会觉得那就是一个艺术家该做的,比起精准到位的艺术追求,肉体上的痛苦又能算得了什么呢?但当他的女儿在槟榔毛车里被大火燃烧的时候,他是真的犹豫了,他在那一瞬忘了艺术、忘了屏风的中心画面,还原到一位父亲的身份,像一只野兽前伸着双手奔向将要燃烧起来的车子。这是良秀在整篇文章中最像常人的时候,展现在他最后的人性光辉——自己的女儿将要被自己的蛮横要求与大公的报复愤怒毁灭之时,此前所有为了艺术曾垒筑起的堡垒轰然倒塌,堡垒深处居住的也只是一个容易患得患失的中年人。
这里有一处情节安排是惹人深思的,当火燃起之时,芥川先生反而将笔墨一转,转去描写周围人的惊慌与燃烧时的场景。若这是一部**,那么它在全片高潮将起,最需要将镜头对准主人公反应的时刻,将镜头分给了其他次要角色。聚焦时间最长的是那只同样名为“良秀”的小猴子,它冲出人群,头也不回地冲进渐渐旺盛的火海,和槟榔毛车里的女孩一同葬身。这时,镜头再度转向主人公良秀,他的脸上反而没有了剧烈的悲伤,就在镜头移向别处的几分几秒,他似是被什么附体了一般,由狂悲变为狂喜。
笔者初次读完时对上述情节倍感诡异,后来觉得,那只和良秀同名的猴子分明是芥川先生用来隐喻什么的。
它是丹波国进贡的一只通人性的猴子,人们见它模样可笑,便恶作剧般地取了让他们讨厌的“良秀”的名字。但良秀的女儿却待它很好,有人追打它时,她会半开玩笑地以“和家父同名”的理由劝阻追打者。于是,这只小猴子便和她愈发亲近。在良秀忙于绘制“地狱变”无暇探望女儿时,这只名为“良秀”的小猴子带给了她许多温暖。
可以这样说,这只小猴子在一个特殊的时间点出现在女孩的生活,并在其后的时间段中代替了父亲从前会带给她的温暖。说得再深一点,就是,在良秀沉迷于自己的艺术,放下为人的情感时,这只小猴子填补了这原本会给女孩造成的空缺。
私以为,它隐喻着良秀的人性。当它跳入火海化为灰烬,即代表良秀的人性也在那一场焚烧女儿的大火中化为灰烬。人性毁灭之后,他再度沉迷于艺术境界,情绪变为欣赏烈火之美的狂喜。
他的女儿,是他残存人性的唯一羁绊;那只小猴,是对他为人一面的隐喻。当二者被焚烧殆尽,身为人的良秀也随着去了再也回不来的土地,“艺术至上”在那一刻得以实现,如圣光普照,让“地狱变”屏风突破以往,达成艺术顶峰。
其实良秀的内心应该还是矛盾的,就像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一样,明明提倡艺术上的出神入化应当抛弃世俗牵挂,然身心皆处在世俗尘埃。在镜头转向别处的时间里,良秀的转变应当是停下了脚步,将手伸长但可以伸到的最远地方,却依然接触不到那团火焰。火光映红了他悲伤的脸,在灼人的热与痛中,他回想起了以往所有沉醉于艺术的时刻。于是烈火美丽起来,起火的人影也美丽起来,这将是作品中的绝色,使得他开始静静观望。他的表情带着狂喜,如同恶魔降世,心中却又如何没有承受一份痛楚,直至痛到麻木,痛到心死。
在“地狱变”屏风完成后,终于“再也没有人说他的坏话了”,或是觉得可敬,或是出于可悲,总之良秀终于获得了许多人的认可,就连批判他行为的和尚也不得不承认那是极好的画作。在迎来极高境界之后,良秀的结局却是自杀身亡。
是啊,若至高境界要付出这样巨大的代价才行,当一切风平浪静之后,在每个深夜与寂寥的时刻,你又怎能承受得起。
故笔者虽极其喜欢这个故事,却并不认为要达到至高境界需要如此这般,艺术家可能大都拥有不被人理解的偏执,但也要拥有一颗热爱生命与生活的心,那才是艺术的源泉与根源。人们一般觉得题目《地狱变》的寓意是“专制者的一念之间,足以让人间成为地狱”,然而我更愿意理解为“谁也不能没有牵挂的生存,谁一念之间失去所爱与丧失人性,这人间便是谁的地狱”。
《地狱变》作者,芥川龙之介先生亦由于承担不了思想与现实的冲突,于1927年选择自杀。当然,这不代表他的思想不深刻或不成熟,也许是过于超前或过于追求一种理想状态,或许在他写下良秀结局的那一刻也曾想过这会是自己的结局吗?
(完,感谢阅读)
荒原
于20181229
地狱名称十八层地狱。
十八层地狱是地狱名称。阎王为地狱之首,属下的十八位判官分别主管十八层地狱。
佛教所指的“十八层”地狱,并不是指地狱的一层层直到第十八层,地狱是不分层次的,而是按时间、受苦程度、区域大小来形容的,只不过世人误解而已,永不超生的地狱统称无间地狱,意指受苦无有间断,一秒都不能休息,永生受苦。
扩展资料
《十八泥犁经》的十八层地狱,是以受罪时间的长短与罪刑等级轻重而排列。每一地狱比前一地狱,增苦二十倍,增寿一倍。当中列出的十八层地狱均为梵文音译,
分别是:光就居、居虚倅略、桑居都、楼、房卒、草乌卑次、都卢难旦、不卢半呼、乌竟都、泥卢都、乌略、乌满、乌藉、乌呼、须健居、末都干直呼、区通途、陈莫。
十八层地狱的“层”不是指空间的上下,而是在于时间和刑法上不同,尤其在时间之上。其第一狱以人间3750年为一日,30日为一月,12月为一年,罪鬼须于此狱服刑一万年(即人间135亿年)。
其第二狱以人间7500年为一日,罪鬼须于此狱服刑须经两万年(即人间540亿年)。其后各狱之刑期,均以前一狱之刑期为基数递增两番。
-十八层地狱
更新1:
iwitnes ox,“…人一死就失去一切“?你断章取义去读经,会害死人啊!传道书3:19。一节经文不是愿意。要从3:11-22节,才知道真正的意义: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 传3:11神造万物、各按其时成为美好.又将永生安置在世人心里.〔永生原文作永远〕然而 神从始至终的作为、人不能参透。 3:12我知道世人、莫强如终身喜乐行善。 3:13并且人人吃喝、在他一切劳碌中享福.这也是 神的恩赐。 3:14我知道 神一切所作的、都必永存、无所增添、无所减少. 神这样行、是要人在他面前存敬畏的心。
更新2:
3:15现今的事早先就有了.将来的事早已也有了.并且 神使已过的事重新再来.〔或作并且 神再寻回已过的事〕 3:16我又见日光之下、在审判之处有奸恶.在公义之处也有奸恶。 3:17我心里说、 神必审判义人和恶人.因为在那里、各样事务、一切工作、都有定时。 3:18我心里说、这乃为世人的缘故、是 神要试验他们、使他们觉得自己不过像兽一样。 3:19因为世人遭遇的、兽也遭遇.所遭遇的都是一样.这个怎样死、那个也怎样死、气息都是一样.人不能强于兽.都是虚空。 3:20都归一处.都是出于尘土、也都归于尘土。
更新3:
3:21谁知道人的灵是往上升、兽的魂是下入地呢。 3:22故此、我见人、莫强如在他经营的事上喜乐.因为这是他的分.他身后的事、谁能使他回来得见呢。 死人复活、以及受永远审判的经文: 徒17:30世人蒙昧无知的时候、 神并不监察、如今却吩咐各处的人都要悔改。 17:31因为他已经定了日子、要藉着他所设立的人、按公义审判天下.并且叫他从死里复活、给万人作可信的凭据。 来6:2各样洗礼、按手之礼、死人复活、以及永远审判、各等教训。
在旧约圣经中,人们习惯了统称坟墓为「阴间」,所以雅各失了他的爱子约瑟,以为约瑟死了,于是他也就悲叹地说:「我白发苍苍,悲悲惨惨地下阴间去」。 其实,严格地说,犯罪的人死后才去「阴间」;信主得救的人死后是去「乐园」的。「阴间」可以说,是一个暂时的拘留所,等到将来神审判过罪人之后,就被丢入「地狱」里,而「地狱」也不同佛教所讲的地狱。佛教所讲的地狱是一个受各样折磨,但满刑后仍可以轮回再生的地方;但基督圣经所讲的「地狱」,虽然原文的用字,是「欣嫩子谷」,这只不过是借用耶路撒冷城外烧垃圾的「欣嫩子谷」来形容「无用的人」,像垃圾被丢弃,与垃圾虫永远被焚烧吧了,圣经启示录所说的真正地狱,不再叫「欣嫩子谷」,乃叫「硫磺火湖」,是永永远远受苦的地方。启示录之所以将地狱叫做「硫磺火湖」,是因为魔鬼又称为古蛇,蛇是怕硫磺的,所以将来魔鬼去受苦的地方就叫做硫磺火湖了。至于罪人,神必要审判他们,如果他们生前一直听魔鬼的话去犯罪,神就定规他们也要被丢到魔鬼所在的硫磺火湖里去。圣经说,将来「阴间和其中的死人」都要被丢到烧着的硫磺火湖里去。 「硫磺火湖」又叫做「第二次的死」.我们知道,神警告始祖亚当不要吃那禁果,因为吃的日子「必定死」,后来亚当果然犯了罪,虽然肉体还未死,但灵魂却死了,因为神将他赶出伊甸园,离开神的面。所以「第一次的死」就是与神隔开了.我们凭此可以明白,「第二次的死」的真定义,也就是永永远远与神隔开。「磺硫火」之类的形容,只不过是为叫人明白,第二次的死是何等的痛若而已。
两者明显有别,请看字典: 地狱(HELL) [1] 魔鬼及被诅咒的灵魂之家;[2] 极大痛苦、受苦、受人间之苦;[3] 发泄情绪、可怕的,如恶魔的。 坟墓(TOMB) 一个地上的洞安放死者身体的地方,有一瑰石头放在墓上面。 神是爱人的,派以利亚、先知、耶稣,现在有圣经,不断给我们改过的机会,但唯人不悔改,多行不义,与上帝作当,把拯救人当为笑话,耻笑神,以为自己洁净但满身是罪还不知道。上帝已用爱给我们许多机会去悔改,但有人到死了也不改,还要说"上帝不是爱我吗?为甚么要让我受苦?"
给你简单解说吧 _ 坟墓是在第三度空间的 = 会消失的 ( 属 世界 ) 但是地狱是在第四度空间的 = 永远存在 ( 属 灵界 ) 总括地狱是一个 用永火烧罪人 充满圻磨人的魔鬼 非常黑 非常恐怖 的地方 ( 圣经说 ) 人与上帝作对 ( 死也不信主 )
在地狱 上帝还爱他吗? 经上记着说神爱世人甚至将衪的儿子赐给他们 就算人死了 ( 在地狱 ) 也爱
但要是到了永死的时侯 ( 在地狱 ) 人就来不及悔改了 需然神爱世人 后人在世不接受就来不及了 [ 那时审判已定 ] 就算上帝「想」也不能再改写了 因为上帝是[ 信实 ]的
不能经上写了又反口 我见议你到基督教书局 ( 如天道
以琳 等 ) 找一本叫 " 天堂与地狱 》的书来看 ( 十个Good ) 圣经里头无论是译成那一文也是不可用人的智彗解说的 愿主祝福你 ~~
参考: 自己 ( 可以联络我 : [email protected] )
众所周知,中国是个有悠久文化历史的国家。从古至今衍生出了许多有趣的神话故事,其中最为神秘的当属十八层地狱的说法。拔舌地狱、剪刀地狱、铁树地狱、孽镜地狱、蒸笼地狱、铜柱地狱、刀山地狱、冰山地狱、油锅地狱、牛坑地狱、石压地狱、舂臼地狱、血池地狱、枉死地狱、磔刑地狱、火山地狱、石磨地狱、刀锯地狱
佛教所指的“十八层”地狱,并不是指地狱的一层层直到第十八层,地狱是不分层次的,而是按时间、受苦程度、区域大小来形容的,只不过世人误解而已,永不超生的地狱统称无间地狱,意指受苦无有间断,一秒都不能休息,永生受苦。十八层地狱来形容无间地狱是不正确的,后者才是永不超生的地狱。十八层地狱受罪时间极长,用劫数计算,天文数字。《地藏经》与《十八泥犁经》分别详细说清。
十八层地狱的“层”不是指空间的上下,而是在于时间和刑法上不同,尤其在时间之上。其第一狱以人间3750年为一日,30日为一月,12月为一年,罪鬼须于此狱服刑一万年(即人间135亿年)。其第二狱以人间7500年为一日,罪鬼须于此狱服刑须经两万年(即人间540亿年)。其后各狱之刑期,均以前一狱之刑期为基数递增两番。如此计算,到第18狱之刑期,已相当于人间231025年以上。罪鬼堕入其中,痛苦已无法形容。
众生以贪、瞋、痴造作种种不善的恶业,死亡时,也因粗重不同的恶业,堕落投生在极为痛苦的地方,统称之为恶趣。
如果有人常怀瞋恨心,用肢体、语言或其它方式伤害众生,让众生深受痛苦,死亡后,就会堕入地狱道。地狱道众生的数量无量无边,难以计数,像大地的尘土一样。只要一堕入地狱,就会一直受着无比剧烈的苦,无有出期,几乎没有解脱的希望,当然无一丝一毫的快乐可言。
关于仙剑奇侠传中什么六界三皇什么的,这些是什么古籍记载下来的?
本文2023-10-17 17:54:3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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