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我国古籍有什么意义?
古籍既是古人思想的宝藏、先贤智慧的结晶,也是文明传承的重要载体,是民族同胞的集体记忆。中华古籍具有十分珍贵的历史文化价值,对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具有重要意义。
民族是一个历史的范畴,民族是一个历史范畴,有其发生、发展和消亡的过程,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与人种不同,是长期历史形成的社会统一体,是由于不同地域的各种族(或部落)在经济生活、语言文字、生活习惯和历史发展上的不同而形成的,任何一个民族都有一个生产、变迁和消亡的过程,它不是永恒不变的的。
民族的产生是人类发展壮大的标志,人类发展离不开团结合作,各民族团结合作发展才能创造伟大的中华民族。
扩展资料:
由于民族划分的统计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复杂情况,如世界上还同时存在着多种类型的人们共同体,有民族、部族、部落集团,甚至还有部落、氏族等,而人们对民族含义尚无统一的认识,故未能有统一的统计标准。
民族有时也泛指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种人们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现代民族等。同时,还有其它更广泛的用法,如中华民族、美利坚民族等。
古代民族
指历史上曾经存在的民族,或将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会的民族、奴隶社会的民族和封建社会的民族,统称为古代民族。
“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对于“现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来划分的。
民族
概述
民族是指人们在一定的历史发展阶段形成的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
“民族”一词使用非常广泛。但不同场合,其所表达的含义也有所不同。一种是广义的,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土著民族等,甚至氏族、部落也可以包括在内。或用以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地区的各民族,如中华民族、阿拉伯民族等。另一种是狭义的民族,指资产阶级民族和社会主义民族,即指各个具体的民族共同体。如英吉利人、德意志人、法兰西人、汉族、蒙古族、满族、回族、藏族等。
民族属于一定社会发展阶段的历史范畴,不是在人类社会一开始就有的,而是当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时期才产生的。同样,随着社会的发展,到了一定的历史时期,民族就会消亡。民族形成的过程,实际上就是民族语言、民族心理、民族精神、民族经济和生活,即民族文化、民族特征形成的过程。民族形成之后,各民族在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的过程中,共同性必然越来越多,差异性越来越小,民族同化、民族融合的因素也就逐渐增加,最终达到民族差别的消失,即民族融合的实现,人类又恢复到无民族差别的状态。但这不是恢复到史前史期那种无民族差别的状态,而是在高级形态上的恢复和发展。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数千年来,曾有许多民族活跃在各个时期的历史舞台上。经过长期的分化、融合和发展变化,最终形成今天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并存的局面。
中国***历来十分重视民族和民族问题,无论是在领导中国人民进行民族独立、民族解放的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在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和平时期,始终把解决我国的民族问题,把尊重、团结和帮助各族人民共同发展繁荣作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并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创立和发展了具有中国特色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在中华大地上建立起了一个空前的、各民族平等、团结的社会主义民族大家庭。
中国***的民族政策主要包括: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政策、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少数民族地区社会改革政策、少数民族人口政策、加快发展少数民族经济建设政策、培养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政策、尊重和发展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政策、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等等。
为广泛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国务院、全国人大、全国政协及各级地方政府都设立了民族事务委员会等主管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在民族聚居区建立了3级150多个民族自治地方。在北京等地建立了民族出版社、《中国民族》杂志社、《民族画报》社等多家民族类新闻出版和宣传机构,出版了大量的优秀图书和报刊杂志。在北京等地建立了13所民族学院和众多的民族研究所等教学、科研机构,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建设人才,涌现出大量科研成果。
从世界范围来看,作为一个多民族大国的执政党,中国***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是最科学和完善的,中国的民族问题是处理得最好的。56个民族间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最稳定和牢固的。我们有理由相信,在中国***的领导下,中华民族的未来将更加辉煌、灿烂!
民族概述
民族
人们在历史上经过长期发展而形成的稳定共同体。中国古代无此词,只用“族、族类”等形式来表达相同或相似的含义。西方印欧语系各种文字的“民族”一词,多源于希腊文ethnos,意即依靠历史、语言或种族的联系而被视作整体的人群。日本明治维新以后,借用汉语文的“民”、“族”两字翻译西方语言中的Nation一词,并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传入中国,随着中国民族民主革命运动的兴起而被普遍使用。民族有广、狭两义。广义的或泛指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处于不同历史阶段的各种共同体(如原始民族、古代民族、近代民族、现代民族等),或作为一个区域内所有民族的统称(如美洲民族、非洲民族、阿拉伯民族等),或作为多民族国家内所有民族的总称(如中华民族)。狭义的专指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斯大林于1913年给民族下的定义:“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目前,全世界约有大小民族2千多个,其中中国有56个,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
少数民族
在中国,除汉族以外的其他各民族的统称,即人口数量上占少数的民族。具体包括已识别的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55个少数民族及一些未识别的民族。总人口约9120万,占全国总人口的8%(1990年人口普查数字)。
中华民族
中国各民族的总称。“中华”一词,与“中国”、“华夏”相通,兼有族名、国名等多重含义。历史上曾专指汉族,至近代,用以指称包括历史上居住于当时中国境内的一切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经过民族识别,中华民族包括汉族和蒙古族、满族、朝鲜族、赫哲族、达斡尔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回族、东乡族、土族、撒拉族、保安族、裕固族、维吾尔族、哈萨克族、柯尔克孜族、锡伯族、塔吉克族、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藏族、门巴族、珞巴族、羌族、彝族、白族、哈尼族、傣族、僳僳族、佤族、拉祜族、纳西族、景颇族、布朗族、阿昌族、普米族、怒族、德昂族、独龙族、基诺族、苗族、布依族、侗族、水族、仡佬族、壮族、瑶族、仫佬族、毛南族、京族、土家族、黎族、畲族、高山族等55个少数民族。共有113亿人,其中汉族人口最多,有104亿人,占总人口的92%。少数民族9120万人,仅占总人口的8%。从分布来看,汉族聚居中原,遍布全国,少数民族主要分布在边疆地区。56个民族和睦相处,形成了以汉族为主体的大杂居、小聚居的局面。
古代民族
指历史上存在过的而现在已经不存在了的民族,或将资本主义以前的民族,包括原始社会的民族、奴隶社会的民族和封建社会的民族,统称为古代民族。“古代民族”的提法是相对于“现代民族”而言的,通常是按照古代史和现代史的分期来划分的。
民族文化
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所创造出来的带有该民族特点、反映该民族历史和社会生活的文化,包括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通常是指精神文化方面,主要包括语言、文学、科学、艺术、哲学、宗教、风俗、节日等。当民族共同体在人类历史上形成并区别于其它各种人们共同体的类型以来,文化总是表现为各不相同的乃至千差万别的民族文化。任何文化与文化创造都是以民族与民族社会为根基的,没有民族社会生活的沃土,文化便无由生根。文化使民族与民族社会得以形成,为它提供最广泛的物质和精神以及其它方面的基础,并以其整体的内部结构和完整的外部面貌执行民族区分功能。在民族文化的内部结构中,存在着多种多样的背景,阶段、阶层、等级、各种利益集团以及语言、宗教等等,都可能导致文化的存在与发展,但只要一个民族或民族社会仍然存在,它就总会具有某种共同的民族文化。
民族形成
亦称“民族起源”。指民族在人类历史上产生的时间及其在产生前的发展过程,亦可指某个具体民族的起源与形成过程。民族并不是一有人类就有的,而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才产生的。人类最早的社会集团是原始群,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生产的需要,才结成稳定的集体——氏族。当时,最现实、最方便的纽带是血缘关系。几个亲属氏族又结合成部落。二次社会大分工破坏了氏族部落内部的血缘关系,在更大规模上以地缘关系结合成规模更大的共同体——民族。氏族→胞族→部落→部落联盟→民族,这是民族形成的一般规律。关于民族的形成时间,由于国内外学者对“民族”一词涵义理解的不同,主要有4种不同的意见:①原始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原始社会。②奴隶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奴隶社会,或比奴隶社会稍早的军事民主制时期。③封建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封建社会。④资本主义社会形成说。认为民族形成于资本主义上升时期,在此以前不存在民族。
民族特征
①指构成一个民族所应具备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心理素质这4个基本特征。每一个基本特征都具有特定的内容,他们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由于历史的、现实的和民族自身形成发展中的原因,各种特征具体在每个民族中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②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艺术、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心理素质等方面的特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并随着社会的发展,自然环境和生活条件的改变而不断变化。
民族经济
特指从民族角度出发或带有某种民族特点的经济。从它的内涵来说,具有民族与经济两重因素。它并非是民族与经济两种现象或概念的拼合与相加,它是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是在民族共同经济生活的基础上形成的一个概念。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经济联系与经济生活。因此,任何一种民族经济必然具有与本民族自身相联系的某些特点。在中国,过去一般多指少数民族经济。历史上,由于国内外统治阶级的压迫剥削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少数民族的经济十分落后。新中国成立以后,党和国家一直把大力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事业作为民族工作的主要任务。如今,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面貌、人民生活水平已发生了巨大变化。
民族同化
一个民族(或其一部分)因受另一民族影响而丧失了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的特征,变成其他民族的一部分的社会现象和社会过程。根据民族同化的原因、手段、过程、性质,分为强迫同化和自然同化两种类型。强迫同化,是指丧失本民族的特征,接受其他民族文化和特征的变化过程,是用强制手段,即凭借暴力和特权来实现的社会现象。自然同化,是指各民族在长期交往和相处中,互相影响,如生产劳动、生活方式、文化习俗、审美意识等等都极其自然的发生变化,甚至改变了本民族的特征,在自愿选择、自然适应的过程中变成了另一个民族的现象。
民族融合
①指世界上一切民族的民族特征,在经过长期的共同性增长的基础上融为一体,民族差别得以最终消失。这是人类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但民族融合是一个长期的、自然的、缓慢的历史过程,并非一朝一夕、一蹴而就的。②指比较落后的民族(或其一部分)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经济文化交流中,因受先进民族影响而逐渐丧失本民族特征,与先进民族融为一体的社会现象,即“自然同化”的现象。
民族精神
指民族性格中的正面和优秀部分,或民族道德与民族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基本内涵有两个层面,一是相对于民族和民族社会的物质实质存在而言,指称民族精神存在。民族精神存在包括它现存的精神面貌,主要表现在人类心理的不同层面及其积淀之上,因此,它与民族心理的涵义是相互沟通的。二是民族精神的狭义使用,特指以既定民族和民族社会为背景的民族性格和民族文化中正面和富于肯定性价值的部分,它是对民族文化之优秀遗产的心理继承,是民族和民族社会生存发展的精神支柱。并具体地内涵在民族社会与民族文化历史的发展过程之中。每一个民族都有自己的民族精神,这种民族精神具有某种核心价值,成为某种向心力的源泉。
民族差别
指各民族之间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以及生活方式、风俗习惯等方面的差异。民族差异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它随着民族和民族社会的发展而发生变化,但是不会在短期内消失,只要有民族存在,民族差别也必然存在。
民族关系
民族之间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互关系的总和。是一个具有社会学与政治学含义的广泛概念。在复杂的社会机体中,各种社会关系(阶级关系、民族关系及其它各社会集团之间的各种物质的、政治的、道德与法律的关系等等)是相互交错、互相制约的。一般地讲,由于社会制度和所实行的政策不同,民族关系也随之具有不同的本质和内容。从历史发展看,民族关系的发展表现出两种不同的趋势:①在私有制和阶级社会条件下,由于剥削阶级中的反动统治集团为了维护他们的反动统治,总是挑起民族纠纷,唆使各民族互相残杀,以实行其民族压迫剥削政策,这就造成了民族与民族之间的不平等、不团结的关系;②在社会主义社会,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的私有制度,铲除了产生民族压迫的物质基础,民族间的关系基本上变为各民族劳动人民之间的关系。在我国,各民族在党的领导下,已经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团结、平等、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民族问题
民族间的相互关系问题,主要表现在政治、经济、文化、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等方面。它是多民族国家中,或在不同国家之间关系中经常遇到的社会问题,是在民族的活动、交往联系中发生的问题。只要民族存在,就会有族际社会,也就必然产生民族问题。因为民族特点本身在使人们区分为不同民族群体的同时便包涵着形成民族问题的内部机制,民族特点导致民族差异,民族与民族差异的存在产生出不同的民族问题。而且,民族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存在,民族差异的持久性也将使民族问题长期存在。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与时代背景下,民族问题的表现形态和内容不尽相同而已。如民族歧视、民族压迫、民族剥削、民族奴役、民族纠纷和民族斗争是阶级社会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在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由于消灭了剥削阶级和生产资料私有制,铲除了民族压迫的根源,实现了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各民族间的关系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但历史上遗留下来的各民族间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事实上的不平等仍然存在,并成为其他民族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民族聚居区
针对民族杂居、散居而言的,指同一民族比较集中居住的区域,可以理解为民族共同地域,是构成民族的基本特征之一。历史上任何一个民族都有自己赖以生存、繁衍和发展的生态环境——聚居区,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民族间交往范围的不断扩大,在一个民族聚居区里还杂居、散居或聚居着其他民族,从而形成我国以汉族为主体的各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分布特点。现在的民族自治地方就是在民族聚居区的基础上建立的。
民族自治地方
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基础上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行政区域。分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旗)三级。据1990年统计,我国已建立了154个民族自治地方,有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基本形式有三种:①以一个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西藏自治区、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②以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云南省双江拉祜族布朗族佤族傣族自治县;③以一个较大民族聚居区为基础,其中包括级别不同的若干较小规模的其它民族聚居区而建立的民族自治地方。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又包括有昌吉回族自治州和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的民族自治地方,都有一定数量的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这是历史发展形成的,也是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民族自治地方地域辽阔、资源丰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643%,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重要组成部分。
《民族画报》
中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办的综合性刊物。1955年2月创刊,双月刊,每期24面。1957年改为月刊,篇幅逐渐增到现在的44面。1960年7月~12月和1966年10月~1973年12月两度停刊,1974年1月复刊。除向国内发行外,还向世界三十多个国家和地区发行。现有汉、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和朝鲜等六种民族文字的版本。采用以照片为主、文字为辅的形式,着重介绍各族人民在中国***的领导下,各地区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领域的成就及新人、新事、新风尚,介绍各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风土人情,各民族地区的风光、建筑、名胜古迹等。从而促进了全国各民族的团结和文化交流。
民族学院
中国专门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高等院校。第一所民族学院“延安民族学院”于1941年在延安建立。建国后,中国***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关于培养少数民族干部的精神和1950年政务院第六十次政务会议《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的规定,先后成立了西北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学院(1993年11月30日更名《中央民族大学》)、中南民族学院、西南民族学院、云南民族学院、青海民族学院、广西民族学院、广东民族学院、贵州民族学院、西藏民族学院、东北民族学院(现称大连民族学院)、西北第二民族学院、中央民族干部管理学院、湖北民族学院。民族学院坚持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方针,主要招收少数民族学员。主要进行民族问题、民族经济、民族历史、民族艺术、民族语言文字、民族文学等方面的教学和研究。除设有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各系科外,还设有干部培训部、预科班等。几十年来,为民族地区培养了大批优秀人才,为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了重要贡献。
民族研究所
中国关于民族问题的科学研究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地区各省区社会科学院或民委、各民族学院等部门或机构均有设置。其研究范围包括马列宁主义民族理论、中国***的民族政策,中国各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历史、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少数民族所处的三种社会形态;中国社会主义时期各民族的关系;世界民族问题等。民族研究所的研究工作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导,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为研究和解决民族问题,为加强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中国各民族的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
民族出版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领导下的,出版少数民族读物的综合性出版机构。1953年1月15日在北京成立。其主要任务包括:用蒙古、藏、维吾尔、哈萨克、朝鲜等少数民族文字翻译、出版马列主义经典著作及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出版各种政治理论、科学教育、少数民族经济、历史、文学、艺术、医疗卫生、文化遗产、工具书等方面的书籍。现在,一些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省、市、自治区也相继成立了各种规模的民族出版社,其主要任务是用当地通用的文字出版各类图书
土家族民间传说的特点是:土家先民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对宇宙万物和日常生活各种神奇事物所作的解释,是原始人对社会和自然观点的总的反映。
1、主要内容有人类起源神话、战胜洪水、人类再造、民族来源以及氏族祖先生活神话等等。
2、它反映了土家先民们的生活方式和宗教信仰,也体现了他们原始朴素的心理结构和思维方式即借助于想像对社会和自然进行不自觉的艺术加工。
3、土家族民间文学是反映土家族人民生活、生产和斗争的情况,是土家族劳动人民千百年来智慧的结晶,土家族民间文学的特点体现着武陵山区土家人的社会生活形态的独特的发展和变化。也表现了土家人爱憎分明的民族性格。
4、土家族神话既具有一般神话的特征,还有自身的特点。
(1)带有浓厚的民族和地方特色,如竹子、豇豆等植物,如多溶洞等的地貌特征等等。
(2)两类或朵类神话合一,构成复合型神话。如射日神话和解释神话的合一等。
(3)具有明显的文化交流的特点。土家族神话中包含了许多的汉族的神话色彩,如汉族神话中的观音,玉帝等也被用到了土家族神话中,这种交流对丰富和发展土家族神话起一定的促进作用。
(4)土家族神话与民间传说、故事也有相融合的现象。如《八部大神》就有传说和故事的因素包含其中,这种现象到后来越为明显。
扩展资料:
1、土家族民间故事中,关于人类起源神话主要有《衣罗娘娘》和《水杉的传说》等。
2、《衣罗娘娘》说的是衣罗娘娘造人的故事,它不同于中外有泥做人的神话,而是以植物造人,用竹子做骨架,荷叶做肝肺,豇豆做肠子,葫芦做脑袋,在脑袋上开七个孔,吹口仙气,人就做成了。
这则神话表现的文化和象征意蕴,一是在原始人的眼中,世上一切皆为人所造,神造植物,植物又造人类,这也就是自然地联想。二是土家族先民崇拜女神,衣罗娘娘是女神,世上的人是衣罗娘娘所造,反映了土家族同样经历了漫长的母系社会时期。
3、《水杉的传说》是说在古时候出现大冰冻,天地是一片冰山雪海。而水杉却青枝绿叶,直达天庭,覃阿土希和覃阿土贞两兄妹便沿水杉向上爬,越上越暖和,从而保得性命。
冰雪解冻后,万物冻僵,唯独水杉还活着。观音菩萨让兄妹成亲,生下一个红球,红球飞到天上炸成无数小块,落在地上,变成了人,这则神话保留了植物崇拜的遗迹,也说明生长在武陵山区的水杉,为冰川时期孑遗,被称为“生物的活化石”是有其历史根源的。
在这里,我先介绍几个民族的特点和苗族的民俗: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东南部、广西大庙山、海南岛以及贵州、湖南、湖北、四川、云南、广西等省的边境地区,人口97万。苗族历史悠久。在中国古籍中,早在5000多年前就有关于苗族先民的记载,即从黄河流域到长江中游以南被称为“南蛮”的氏族和部落。苗族没有文字,苗语属于汉藏语系苗语族苗语支。
苗族生活在高山上,以农业为主,农作物为旱稻。玉米、荞麦、土豆、豆类,经济作物是大麻,一般都是自己种自己织。苗族有丰富的民间口头文学,如古歌、诗词、情歌等。苗族也擅长跳舞,芦笙舞最受欢迎。蒙古族:蒙古族传统节日主要有旧历中的新年,蒙古语为“查干萨仁”,意为白月。蒙古族的节日也叫“白节”或“白月”,与牛奶的洁白密切相关。
此外,还有那达慕、马奈节等等。苗族习俗,苗族人非常注重礼仪。游客来了,会杀鸡鸭待客。如果是远道而来的贵客,苗族人习惯先请客人喝牛角酒。吃鸡时,鸡头要给客人中的长辈,鸡腿要给最小的客人。有些地方有分鸡心的习俗,即家中年龄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鸡心或鸭心给客人,客人自己吃不了,必须把鸡心平分给在场的老人。
如果客人酒量小,不爱吃肥肉,可以说明情况。如果主人不勉强自己,却吃不饱喝不饱,就被认为是看不起主人。朝鲜族的节日与汉族基本相同,主要有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老人节等。还有两个家庭节日,即节(60岁生日)和回族婚典(60周年结婚纪念日)。第一个结婚日和第二个结婚日,孩子、亲戚朋友、邻居都祝福和庆祝老人的生日。苗族踩华山节是中国苗族的一个盛大传统节日,通常在每年农历正月初一、初三、初六举行。在苗族聚居的每一个县,这几天都要竖起花杆,举行盛大的活动踩花山。这不仅是苗族青年男女谈恋爱的好时机,也是苗族人民开展娱乐活动的重要场所。苗族一家人,男女老少,穿金戴银,从四面八方赶到花杆脚下,吹芦笙,玩弹,跳鼎,耍大刀,斗牛,摔跤,打画眉,爬花杆。
当然正确。
民族是指具有共同语言、地域、经济生活及其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共同体。考察这个概念,在中国古代最早体现了这种“稳定共同体”的记载是“黄帝战蚩尤”。汉族始祖黄帝代表了一个“稳定共同体”,据说是苗族始祖的“蚩尤”代表了另一个“稳定共同体”。而且这个传说被许多古代典籍记载,传说本身的产生甚至早于成熟的文字体系的出现。简单地说,比文明记载的历史还要久远。
1指古文尚书。《汉书·王莽传上》:“徵天下通一艺教授十一人以上,及有逸《礼》、古《书》……史篇文字,通知其意者,皆诣公车。”
2泛称传世的古籍。 晋葛洪《抱朴子·钧世》:“然古书者虽多,未必尽美。” 宋曾巩《<列女传目录>序》:“自 唐 之乱,古书之在者少矣。”曹禺《北京人》第一幕:“桌上有一盆佛手……两三本古书。”亦专指经史之外的古代著作。 明胡应麟《少室山房笔丛·经籍会通二·述类例》:“书作於经史间,而非经史可附者,概曰古书。”
3指隶书以前的古代字体。 唐张怀瓘《书断上·八分》:“既言古书,岂得称隶。”
4指古人手书。 元虞集《题吾子行小篆卷后》:“丹书所载,器亡文存,所尤可思者,古书之不可复见也。”
民族文化是一个比较宽泛和相对性的概念,在不同的系统中有不同的概括形式。一般地,就普遍意义来说,相对于主流文化、强势文化或者精英文化而言,是指具有历史传统的、地域性的、非主流的文化。在我国,民族文化通常有二种表达意思:其一是具有历史传统的、民族民间的、非主流的文化。这是普遍意义上的民族文化,其中主流与非主流也是相对的,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其二是指我国境内55个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本文在没有特别指出的情况下,民族文化均指后一种意思。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不断推进,在全球一体化的趋势下,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中,文化的重要作用日益显现,越来越引起各方面的关注和重视。因此,新形势下民族文化新的内涵、新的特征,就成了重要的研究课题。
一、 民族文化的内涵
1、 文化的界定
“文”的本义是“错画”,也就是花纹。一般地说,古汉语中其意义引申有三:一是因花纹总是画在载体上的,“文”则引申为后天形成的品德、修养,与表示先天素质的“质”相对。如《论语•雍也》曾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二是政治领域里,“文”引申为“文治教化”,文治也就是礼治,即利用礼乐教化提高人们的修养而使国家安定,与诉诸军事征服他国的“武功”相对。三是古代对“文”的认识反映在对天文和人文的区分上。如《易•贲卦》说:“圣人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观乎人文,以化成天下。”
“化”的本义是改易。这种改易亦有三层意思:其一,许慎《说文解字》的第一个字是“一”,解释说:“唯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其中“造分”和“化成”就是造化,指宇宙之发生。其二,《易•系词》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是指宇宙发生之后的自然演化。其三,《荀子•不苟》说:“诚心守仁则形,形则神,神则能化矣”,注释说:“化谓迁善也”,又说:“驯至天善谓之化”,这些都是指人文的教化,这一意义在古籍中情况最多。
在中国典籍中,“文化”很早就已合成,《说苑•指武》说:“凡武之兴,为不服也;文化不改,然后加诛。”把“文”和“化”意义的内涵合成后,其意义为人的后天修养与精神、物质的创造。修养属改造主观世界的范畴,创造属改造客观世界的范畴。这是“文化”概念的传统解释。
关于“文化”的概念,据有人统计,在不同的学科领域,出于不同的目的和不同的角度,约有一百多种。目前,学术界公认的意见认为,被称为人类学之父的英国人类学家EB泰勒,是第一个在文化定义上具有重大影响的人。泰勒对文化所下的定义是经典性的,他在《原始文化》“关于文化的科学”一章中说:“文化或文明,就其广泛的民族学意义来讲,是一复合整体,包括知识、信仰、艺术、道德、法律、习俗以及作为一个社会成员的人所习得的其他一切能力和习惯。”显然,这个定义将文化解释为社会发展过程中人类创造物的总称,包括物质技术、社会规范和观念精神。从人类社会学和民族学的角度出发,笔者比较赞同王宁主编的《中国文化概论》一书关于“文化”的定义。该书以人类与非人类为分野来作为文化定义的立论依据,认为文化是人类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物质与精神存在的总和,是以人和人的精神活动为中心的概念,注重不同民族经历史传承累积凝聚的、共有的、成体系的人文精神。
2、 文化和民族的相互关系
民族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有其产生、发展和消亡的客观规律。马克思主义认为,民族是人类在原始社会末期伴随着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在原始社会后期,随着生产力发展,剩余产品的日益增多,掠夺财富和奴隶的战争不断扩大。为了加强实力,亲属部落或邻近部落结成地域联盟,对立的阶级与国家逐步形成。在这一长期过程中,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氏族、部落,逐步发展成以地缘关系结合的人们共同体,民族就产生了。同样地,文化作为一个历史范畴,是人类社会在适应和改造自然环境的过程中,思想意识外化为物质、精神和行为方式的结果。两者相互依存、相互影响、共同发展。其中人类社会和民族是决定性因素,一切事物只有加上人类的自觉意识,才能涂上文化的色彩;文化则为人类社会和民族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从文化的外在表现和内在本质来看,其外在表现即人类社会和民族实践活动中创造的全部物质成果和精神成果。一个民族最基本的社会实践活动就是物质生产活动和精神生产活动,这是民族为了生存和发展所进行的必不可少的活动方式。正是这一基本活动,创造了民族自已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文化的内在本质,正如许多学者指出的:“文化就是人化”。世界上的凡经过人加工改造,经过人化的非自然物,都涵括在文化领域之内。客观世界只有渗入了人的意识,才能称之为文化,离开了人,就无所谓文化。因此,是人、人类社会和民族创造和发展了文化。
从民族的两个属性来看,其自然属性即民族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其中,共同语言和共同心理素质与文化有直接的关系,是文化的重要内容,共同地域和共同经济生活是民族生存和发展的基础,是文化发展的决定性物质条件。民族的社会属性即民族在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处的一定的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生产方式中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是人类社会和民族发展的文明成果,具有深刻的文化内涵;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居第一位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具等更是典型意义上的文化。从马克思主义关于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关系原理中可推导出民族与文化的相互关系:人类社会和民族在历史发展中创造了文明,形成了自已的文化;与此同时,文化在人类社会和民族的发展中又发挥着重要作用,当文化与人类社会和民族的发展相适应时,文化就推动其发展,反之,则阻碍其发展;这时,人类社会和民族又会创造新的文明、新的文化。
3、 民族文化的定义
与文化的定义多种多样一样,民族文化的定义也有许多不同的表述形式。但是,从总的方面来看,不外乎广义和狭义两类。
(1)广义的民族文化定义
广义的民族文化定义即普遍意义上的民族文化定义,是指一个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共同创造并赖以生存的一切文明成果的总和。这一成果包括物质方面的、精神方面的和介于两者之间的制度方面的成果。其中,物质方面的成果实质上就是民族在物质生产活动中创造的全部物质产品,以及创造这些物品的手段、工艺、方法等,包括人的衣、食、住、行、用所属的多种物品,以及制造这些物品的物品。如食物、服装、日用器物、交通工具、建筑物、道路、桥梁、通讯设备、劳动工具等等。精神方面的成果是观念性的东西,通常以心理、观念、理论的形态存在,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存在于人们心中的心态、心理、观念、思想等。如伦理道德、价值标准、宗教信仰等。二是已经理论化对象化的思想理论体系,即客观化了的思想。如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制度方面的成果是精神成果的外显,是人们反映和确定一定的社会关系并对这些关系进行整合和调控而建立的一整套规范体系,包括政权体系、法律法规等。如历史上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寨老头人制、合款制、各种规约等。又如党和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结合少数民族的实际,建立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2)狭义的民族文化定义
狭义的民族文化专指民族的精神创造,它着重人的心态部分。其实,人类文化很难将物质创造和精神创造截然分开。所有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创造物,都凝聚着创造者的观念、智慧、意志,这些都属于精神的因素。之所以提出狭义民族文化概念,就是要排除纯粹的物化自然世界,集中研究人类自身的心理状态。因此,狭义的民族文化也可以说是民族人文文化,是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经传承积累而自然凝聚的共有的人文精神及其物质体现的总和, 包括科学技术、文学、艺术、思想道德、价值观念、宗教信仰、语言文字、风俗习惯、民间工艺等等。
(3)民族事务工作意义上的民族文化
在我国,为了帮助少数民族加快发展,党和国家不仅制定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和法律法规,还专门成立了管理民族事务的工作部门。为了管理好民族事务特别是民族文化事务,笔者认为有必要从民族事务工作意义上对民族文化的内涵和范围进行进一步的明确和细化。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是国务院管理民族事务工作的职能部门,各省、市、自治区也有相应的省级民族事务委员会,在其中都设置了专门管理民族文化事务的文化宣传司(处),其主要工作任务和职责就是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社会主义文化、艺术、卫生、体育和新闻宣传事业的发展。由此可知,民族事务工作意义上的民族文化是指少数民族的历史、社会、政治、经济生活和地理环境的特点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主要表现形式是流行于少数民族地区的歌舞戏剧、文学艺术、民族医药、传统体育等。
4、 民族文化与其他相关文化的关系
在日常生活和学术研究中,“文化”一词使用相当频繁,其中有许多是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或者内涵相近,或者内容交叉,或者关系密切。在此,就几个主要的与民族文化相关的概念及其与民族文化的关系进行探讨。
(1)国别文化:国别文化是以国家为划分文化的社会依据,以国家特有的历史与国情为基础,有着鲜明的民族特色和地域特色的文化。我国的国别文化就是中国文化,也称中华文化。由于中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所以,中华文化具有多维性的特点,是由境内56个各自特色鲜明的民族文化构成的共同体文化,即多元一体的文化。这种多元一体的文化有二个重要的内涵,这其中也体现了中华文化与民族文化的关系:其一,多元的各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互相交流,互相吸纳,互相浸透,互相促进,多角度地交融,全方位地契合,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格局;其二,汉民族文化作为主流文化在中华文化的历史发展中,起到了引导、团结和凝聚各民族文化的主导作用。
(2)传统文化:传统文化在我国是指以中华文化为源头的、中国境内各民族共同创造的、长期历史发展所积淀的文化,它强调的是文化的本源和沿着这个本源传承下来的全部文化遗产,是迄今为止中华民族经过筛选、淘汰,不断丰富又不断发展的人文精神的总和。民族文化是一个不以时代划分的、动态的和发展的历史范畴。民族文化与传统文化两者之间的关系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第一,每个民族都因区域和发展程度的差异而形成了自已的传统文化;第二,任何一种民族传统文化,在各个历史时期,都要受到其他民族文化的影响,引进和吸纳其他民族文化的成分,这些被引进和吸纳的外来文化一旦与自身的文化相结合,它便也就成为这个民族的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第三,民族文化的丰富和发展是在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实现的,如果离开了传统文化,民族文化的发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民族文化就不成其为民族文化,就会失去民族特色,就失去存在的价值和意义。
(3)主流文化(强势文化):在同一文化系统中,处于主导地位、决定共同体文化发展方向、起着团结和凝聚其他文化作用的文化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主流文化或者说是强势文化。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认为,在事物由多种矛盾所构成的矛盾体系里,各种矛盾力量发展是不平衡的。处于支配地位的、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是主要矛盾,它的存在和发展,规定或影响着复杂矛盾体系中的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其他处于从属地位的非主要矛盾,与主要矛盾相互作用、相互制约,并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中华文化这个多元一体的共同体文化中,汉族文化毫无疑义地处于主导地位,是主流文化,其他55个少数民族文化处于从属地位,是非主流文化。汉族文化和民族文化就是主流与非主流关系,就是主要矛盾与非主要矛盾的关系,这种关系是辩证的。第一,由于历史发展条件和文化本身的结构、功能等方面的特点,不同民族的文化在发展中,在这一或那一历史时期,相对而言,有比较昌盛、发达、普及的;也有昌盛、发达、普及的程度稍差一些的。但是每一个民族的文化都不会因此而失去其鲜明的民族特色。由于每一种民族文化都是独特的,所以作为一种价值而言,它们均处于平等的地位,对于这一或那一民族本身说来,都是同样重要的,对于中华文化的形成和发展都是不可缺少的。第二,在中国历史上,汉族社会的物质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以及与这种生产力水平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始终处于领先地位,这就决定了其文化的发展也处于领先,在中华文化共同体的形成和发展中起主导作用,影响、团结和凝聚着各民族的文化。第三,多元的各民族文化,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与汉族文化相互交流、相互影响、相互浸透、相互促进。
本文2023-08-04 20:41:2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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