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人对古籍整理 做了哪些工作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8浏览:3收藏

清代人对古籍整理 做了哪些工作,第1张

整理了《四库全书》,《四库全书》是在乾隆皇帝的主持下,由纪昀等360多位高官、学者编撰,3800多人抄写,费时十三年编成。丛书分经、史、子、集四部,故名四库。共有3500多种书,79万卷,36万册,约8亿字,基本上囊括了中国古代所有图书,故称"全书"。当年,乾隆皇帝命人手抄了7部《四库全书》,下令分别藏于全国各地。先抄好的四部分贮于紫禁城文渊阁、辽宁沈阳文溯阁、圆明园文源阁、河北承德文津阁珍藏,这就是所谓的"北四阁"。后抄好的三部分贮扬州文汇阁、镇江文宗阁和杭州文澜阁珍藏,这就是所谓的"南三阁"。

《四库全书》的内容是十分丰富的。按照内容分类分经、史、子、集四部分,部下有类,类下有属。全书共4部44类66属。

经部收录儒家“十三经”及相关著作,包括易类、书类、诗类、礼类、春秋类、孝经类、五经总义类、四书类、乐类、小学类等10个大类,其中礼类又分周礼、仪礼、礼记、三礼总义、通礼、杂礼书6属,小学类又分训诂、字书、韵书3属。

史部收录史书,包括正史类、编年类、纪事本末类、杂史类、别史类、诏令奏议类、传记类、史钞类、载记类、时令类、地理类、职官类、政书类、目录类、史评类等15个大类,其中诏令奏议类又分诏令、奏议2属,传记类又分圣贤、名人、总录、杂录、别录5属,地理类又分宫殿疏、总志、都会郡县、河渠、边防、山川、古迹、杂记、游记、外记10属,职官类又分官制、官箴2属,政书类又分通制、典礼、邦计、军政、法令、考工6属,目录类又分经籍、金石2属。

子部收录诸子百家著作和类书,包括儒家类、兵家类、法家类、农家类、医家类、天文算法类、术数类、艺术类、谱录类、杂家类、类书类、小说家类、释家类、道家类等14大类,其中天文算法类又分推步、算书2属,术数类又分数学、占侯、相宅相墓、占卜、命书相书、阴阳五行、杂技术7属,艺术类又分书画、琴谱、篆刻、杂技4属,谱录类又分器物、食谱、草木鸟兽虫鱼3属,杂家类又分杂学、杂考、杂说、杂品、杂纂、杂编6属,小说家类又分杂事、异闻、琐语3属。

集部收录诗文词总集和专集等,包括楚辞、别集、总集、诗文评、词曲等5个大类,其中词曲类又分词集、词选、词话、词谱词韵、南北曲5属。除了章回小说、戏剧著作之外,以上门类基本上包括了社会上流布的各种图书。就著者而言,包括妇女,僧人、道家、宦官、军人、帝王、外国人等在内的各类人物的著作。

“古籍修复专业怎么样?未来前景如何?”下面就来综合分享一下这一疑问。

古籍修复的重要性

古籍指古代的书。对于任何民族和国家来说,它都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记录着人类的政治、文化、经济、军事等多方面的重要历史资料;古籍有着知识的传承、思想的传播、文化的繁衍,甚至是在经济发展、社会进行等方面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由此可以看出古籍修复的重要性。

古籍修复专业怎么样?

数年前,古籍修复专业是一个相对冷门的专业,但最近几年各大院校已陆续开设古籍修复这一专业,由此可见背后市场需求的发展趋向正在逐步提升。6月中旬,在“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与国家图书馆合作签约暨字节跳动古籍保护专项基金启动仪式”上表示:人才和资金的缺乏是困扰古籍修复行业的难题。数据显示,全国现存古籍、民国线装书有5000万余册,而亟待开展抢救性修复的古籍就有1000万余册,全国现有的古籍修复人员数量与修复速度已经跟不上需求。

古籍修复专业不要认为就是简单的“修书人”,需要有对古籍所处年代、装帧装裱形式、破损情况及所用纸张等方面的知识储备。

古籍修复行业的未来前景如何?

通过上述的简短内容,相信对古籍修复行业的未来前景已有一定预见。需要注意的是:古籍修复专业有着很高的技术要求,在修复工作开展中,还需有心静如水的心境。其实,任何行业都有前景,关键看自己能否在所处行业之中发挥出自身的价值所在。

古籍修复专业就业方向: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事业单位,以及专业的古籍修复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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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六部分工

1、吏部:又称天官,掌管全国文职官吏的任免、考课、升降、调动、封勋等事务;

2、户部:又称地官,掌管全国土地、户籍、赋税、货币、官员俸禄、财政收支等事务;

3、礼部:又称春官,掌管国家的典章制度、祭礼、学校、科举和外事活动等;

4、兵部:又称夏官,掌管全国武官选用和兵籍、军械、军令、驿站等事务;

5、刑部:又称秋官,掌管国家的法律、刑狱等事务;

6、工部:又称冬官,掌管各项工程、工匠、屯田、水利、交通等政令。

各部的长官称“尚书”,副长官称“侍郎”。

二、古今对比

1、吏部: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2、户部:财政部、民政部;

3、礼部:中央宣传部、外交部、教育部、文化部;

4、兵部:国防部;

5、刑部:司法部、公安部;

6、工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水利部、工信部、交通运输部;

7、御史台(都察院):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检察院;

8、大理寺:最高人民法院。

三、机构简介

1、吏部

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掌品秩铨选之制,考课黜陟之方,封授策赏之典,定籍终制之法。

吏部下设四司:明清为文选清吏司、验封司、稽勋司和考功司。文选清吏司掌考文职之品级及开列、考授、拣选、升调、办理月选。

验封司掌封爵、世职、恩荫、难荫、请封、捐封等事务。稽勋司掌文职官员守制、终养、办理官员之出继、入籍、复名复姓等事。考功司掌文职官之处分及议叙,办理京察、大计。

2、户部

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其内部办理政务按地区分工而设司,明十三司:河南、山东、山西、陕西、浙江、江西、湖广、广东、广西、四川、福建、云南、贵州。清增江南司,为十四司。

各司除掌核本省钱粮外,亦兼管其他衙门的部分庶务,职责多有交叉。除以上各司外,清还设有掌管八旗事务的八旗俸饷处及现审处。隶于户部的机构有:掌铸钱的钱法堂及宝泉局;掌库藏的户部三库;掌仓储及漕务的仓场衙门。

3、礼部

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考吉、嘉、军、宾、凶五礼之用;管理全国学校事务及科举考试及藩属和外国之往来事。

礼部下设四司,明清皆为:仪制清吏司,掌嘉礼、军礼及管理学务、科举考试事;祠祭清吏司,掌吉礼、凶礼事务;主客清吏司,掌宾礼及接待外宾事务;精膳清吏司,掌筵飨廪饩牲牢事务。四司之外,清设有铸印局,掌铸造皇帝宝印及内外官员印信。会同四译馆,掌接待各藩属、外国贡使及翻译等事。

4、兵部

明职掌全国军卫、武官选授、简练之政令。清职掌全国绿营兵籍及武职官员的机构。职掌内外武职官员的除授、封荫之典,乘载、邮传之制,甄核、简练之方,士籍、军实之数。

兵部下设四司:武选清吏司,考核武职官员的品级与选补、升调、承袭、封赠诸事,并管理土司;车驾清吏司,掌全国马政及驿传等事;

职方清吏司,掌武职官员的叙功、核过、抚恤、军旅之简阅、考察、巡防等事,并管理关禁与海禁;武库清吏司,掌全国之兵籍、军器并武科考试之事。此外,清设稽俸厅,掌稽察武职官俸;会同馆,管理京师驿传事务;捷报处,掌递送文书。

5、刑部

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与督察院管稽察、大理寺掌重大案件的最后审理和复核,共为"三法司制"。

刑部的具体职掌是:审定各种法律,复核各地送部的刑名案件,会同九卿审理"监候"的死刑、案件以及直接审理京畿地区的待罪以上案件。刑部的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是按省设司,明为十三司,名称与户部诸司同。清增加直隶、奉天、江苏、安徽四司,为十七司。

清刑部各司除分核本省刑名外,职掌他省及衙门的部分文书收发和某些日常政务。此外,清设督捕司,掌督捕旗人逃亡事;秋审处,掌核秋审、朝审各案;

减等处,掌汇核各省及现审各案之遇赦减等事;提牢厅,掌管狱卒,稽察南北所监狱的罪犯,发放囚衣、囚粮及药物等;赃罚库,掌收放现审案内赃款及没收各物件,并保管本部现银及堂印;赎罚处,掌罚罪事;律例馆,掌修订法律。

6、工部

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职掌土木兴建之制,器物利用之式,渠堰疏降之法,陵寝供亿之典。凡全国之土木、水利工程,机器制造工程(包括军器、军火、军用器物等),矿冶、纺织等官办工业无不综理,并主管一部分金融货币和统一度量衡。

明清工部下设四司:营缮清吏司,掌宫室官衙营造修缮;虞衡清吏司,掌制造、收发各种官用器物,主管度量衡及铸钱;都水清吏司,掌估销工程费用,主管制造诏册、官书等事;屯田清吏司,掌陵寝修缮及核销费用,支领物料及部分税收。

除四司外,清设有制造库,掌制造皇帝车驾、册箱、宝箱、仪仗、祭器等;节慎库,掌收发经费款项;料估所,掌估工料之数及稽核、供销京城各坛庙、宫殿、城垣、各部院衙署等工程。

7、演化

六部,是中国古代数个官署的统称。从隋唐开始,对中央行政机构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各部的总称。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

8、职务

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

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清末,新设外务等各部,六部之名遂废。

9、尚书

尚书始于战国,掌管文书。汉武帝时地位逐渐重要。东汉正式成为协助皇帝处理政务的官员。唐代中央首要机关分为尚书、中书、门下三省,尚书省执行政令。

宋以后三省分立之制渐成空谈,行政全归尚书省。明代以后,以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尚书分掌政务,六部尚书相当于国务大臣。

大书法家颜真卿曾任吏部尚书,诗人白居易曾任刑部尚书,史可法曾任兵部尚书。

扩展资料:

历史沿革

1、六部

六部,又称六曹。发端于秦少府尚书,经后汉尚书台诸曹演化而成。六部的职务在秦汉时为九卿所分掌,魏晋以后,尚书分曹治事,由曹渐变为部,至隋唐始确定以六部为尚书省的组成部分。

以吏、户(隋称民部)、礼、兵、刑、工六部比附《周礼》中的六官,秦汉九卿的职务大部并入。元代六部改属中书省。明太祖废宰相不置,以尚书任天下事,六部直接对皇帝负责,地位更加提高。

2、汉代

汉代光武帝刘秀在尚书台设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等六曹,为六部前身。东汉尚书开始分为六曹治理国事,据古籍记载,有三公曹、吏部曹、民曹、主客曹、二千石曹、中都官曹。

其中三公曹尚书分两人,称之为六曹。后主客曹分为南北两主客曹,但仍习称六曹。魏晋以后,尚书六曹屡有变革。西晋时,有吏部、殿中、五兵、田曹、度支、左民六曹,属尚书省。

3、隋唐宋元

隋、唐、元时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三品,宋代六部尚书为从二品。

隋初设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定为吏、户、礼、兵、刑、工六部。隋唐前,曹即为尚书。

隋唐后,曹为各部尚书的下属机构,如隋度支尚书之下属为度、仓、左户、右户、金、库六曹。唐代各州府佐治三官亦分为六曹,即功曹、仓曹、户曹、兵曹、法曹、士曹。此亦称六司,即司功、司仓、司户、司兵、司法、司士。

宋徽宗时,州县亦设置六曹,称之为兵曹、刑曹、工曹、礼曹、户曹、吏曹。故俗以六曹为地方胥吏之通称。后屡有变异。

隋初有吏部、礼部、兵部、度支、都官及工部。至唐代改度支为户部,改都官为刑部,遂成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统于尚书省。

宋代因之。元代改统于中书省,又以吏、户、礼为左三部,以兵、刑、工为右三部。各置尚书二员,侍郎二员,郎中四员,员外郎六员,总领三部之事。

4、明清

明代废中书省,六部乃直接对皇帝负责,成为主管全国行政事务的最高机构。各部置尚书一人,总管本部政务,六部尚书官阶为正二品。

清代于天聪五年(1631)仿明制设六部。初以贝勒(亲王、郡王)分别总理各部部务。雍正元年(1723)以后,常以大学士兼管各部。六部职掌,明清略同。吏部为管理文职官员的机关。户部掌全国疆土、田地、户籍、赋税、俸饷及一切财政事宜。礼部掌典礼事务与学校、科举之事。

兵部掌全国兵籍及武职官员。刑部为主管全国刑罚政令及审核刑名的机构。工部为管理全国工程事务的机关。

5、晚清

光绪二十七年(1901),清政府改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为外务部,这是六部之外增设新部之始。二十九年又增设商部。三十一年再增设学部及巡警部。六部之制逐渐变化。

光绪三十二年,清政府宣布"仿行宪政",将户部改称度支部,兵部改称陆军部,工部与新设之商部合并为农工商部,原来的理藩院改称理藩部,刑部改称法部,另增设民政部、邮传部。

将原设之太常寺、光禄寺、鸿胪寺并入礼部,礼部内部机构中添设承政、参议二厅,仪制、太常、光禄三司及礼器库、礼学馆。至宣统三年(1911)四月,清政府成立责任内阁。

五月,责任内阁颁布官制,设立制诰、铨叙等局,吏部遂撤。六月,将礼部改为典礼院,成为清政府专管朝廷坛庙、陵寝之礼乐及制造典守事宜,并掌修明礼乐、更定章制的机关。六部之制,遂告变革。

参考资料:

-六部尚书

其主要任务和职能:

第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的科学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包括制定重点古籍整理研究项目的规划、审批直接资助项目、督促检查项目进展情况;指导和协调包括古典文献专业本科生、各单位硕士、博士研究生在内的人才培养工作;组织高校古籍整理研究队伍,推进有关研究机构的建设。

第二,负责国家指拨的“高等院校古籍人才培养及整理研究专项基金”的分配和使用,并检查、监督接受该基金的机构或个人的经费使用情况。

全国高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由中国古文献学及古籍整理研究领域的知名专家、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若干人,委员数十人。其组成人员均由教育部委任,现已为第四届。

秘书处是高校古委会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古委会日常工作,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均由教育部委任。秘书处下设办公室、古籍信息研究中心和《中国典籍与文化》杂志编辑部。办公地点在北京大学,人员由北京大学教师兼任。

委员会下设两个业务工作组,即科研项目专家评议组、学科建设与人才培养工作组。

古委会直接联系的教学科研单位共26家。由古委会每年提供固定的研究(教学)经费、图书资料费和设备更新费,并可向古委会直接申请科研项目立项和项目经费。此外,各省市自治区高校及有关大学还有古委会间接联系的研究机构62家。

随着众多古装剧在电视和大荧幕上的热播,从古代的服装、饮食、语言到文化习俗等等与古代人生活有关的事物成为了人们热议的话题。我们都知道古代社会有非常多的等级制度,官职类型也有非常多,像火政官就是古代为了预防火灾发生而设立的官职,也是在影视剧中经常出现的打更人的前身。

首先,火政官是古代为了消除火灾隐患而设立的官职。根据相关古籍记载,在殷商时期曾经出现因奴隶对统治者的不满,而在夜晚放火烧粮仓的事情,并且在古代社会中还没有发明电,无论是做饭还是照明都需要使用明火,特别是在晚上使用火烛等照明工具的时候,稍不留神就很容易出现火灾,因此在三千多年前的西周时期就已经设立专门管理火政的官职来监督“火禁”。当时周朝管理火政的官职分为宫正、司烜和司爟,并且这三个职位在工作范围和内容上也有一定的差异,因此由不同的官员出任不同的职位,其中宫正是负责皇宫范围的火政官,司烜和司爟是负责皇宫以外范围的火政官。

然后,火政官是打更人的前身。在周朝时期,除了宫正是负责皇宫范围火禁之事的官员之外,司烜主要工作内容是在黑夜来临之时,在外一边巡逻一边敲打铜铃,主要是提醒老百姓们要注意防火,而司爟则是负责城墙外面的防火工作,例如抓捕在野外纵火之人,并依法追究其责任,这里可以看到古代的火政官的主要工作职责是消除火灾隐患。而我随着朝代的变化慢慢的演变成了打更人,打更人是出现在夜晚的巡逻之人,并且会定时用木槌敲打铜锣来提醒老百姓注意防火防盗,这里可以看出打更人的主要工作内容和职责和火政官差不多,并且两者在古代都是被列入行政行列的职位,相当于古代的公务员。

最后,从周朝到清朝时期的更夫演变历史可以看出,古代人对于风险的高度重视,古代社会在消防治安方面的意识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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