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书左传就曾说什么?
老师教导我们要做讲信用的人,古书《左传》就曾说“失信不立”。
失信不立
读音:shī xìn bú lì
释义:不讲信用的人无法在社会立足 。引申为无法立足于社会,无法得到别人的认可。
出自:《左传襄公二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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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在日常生活中讲的“诚信”、“可信”、“讲信用”、“一诺千金”、“答应的事一定办到”、“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实际上反映的就是这个层面的意思。
从这个层面来看信用,它对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至关重要的,因为一个社会只有讲信用,才能够形成一个良好的社会“信任结构”,而这个信任结构是一个社会正常运转的重要基础。
人们会发现“相互信任同服从、仁爱、友谊和交谈一样,是把一国人民联系和维系在一起必不可少的条件”,齐美尔也指出:“没有人们之间相互享有的普遍信任,社会本身将会瓦解。
从道德范畴来讲,诚信即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誉,言必行、行必果,一言九鼎,一诺千金。在《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是:“诚,信也”,“信,诚也”。可见,诚信的本义就是要诚实、诚恳、守信、有信,反对隐瞒欺诈、反对伪劣假冒、反对弄虚作假。
(一)诚信是支撑社会的道德的支点
诚信是我国传统道德文化的重要内容之一,“诚信者,天下之结也”就是说讲诚信,是天下行为准则的关键。在我国传统儒家伦理中,诚信是被视为治国平天下的条件和必须遵守的重要道德规范。古代圣贤哲人对诚信有诸多阐述。比如:孔子的“信则人任焉” “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 “民以诚而立”;孟子论诚信 “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荀子认为“养心莫善于诚”;墨子曰“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老子把诚信作为人生行为的重要准则:“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庄子也极重诚信 :“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庄子把“本真”看做是精诚之极至,不精不诚,就不能感动人,这就把诚信提高到一个新的境界;韩非子则认为“巧诈不如拙诚”。总之,古代的圣贤哲人把诚信作为一项崇高的美德加以颂扬,生动显示了诚信在中国人心目中的价值和地位。从古到今,人们这么重视诚信原则,其原因就是诚实和信用都是人与人发生关系所要遵循的基本道德规范,没有诚信,也就不可能有道德。所以诚信是支撑社会的道德的支点。
(二)诚信是法律规范的道德
诚信原则逐步上升为一种法律原则始自罗马法,后来被法制史中重要的民法所继承和发展,比如法国民法、德国民法、瑞士民法等,如《瑞士民法典》总则中的第二条规定:“任何人都必须诚实地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义务。”
诚实信用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有明确的规定。由于其适用范围广,对其他法律原则具有指导和统领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帝王规则”,可见“诚实信用”是并非一般的道德准则。在诚实信用成为法律规范的时候,违反它所承受的将是一种法律上的责任或者不利于自己的法律后果,这种法律后果可以是财产性的,也可以是人身性的;可以是民事的、行政的,甚至可以是刑罚。因此,诚实信用又是支撑社会的法律的支点,是法律规范的道德。
(三)诚信是治国之计
诚信为政,可以取信于民,从而政通人和。倘若言而无信、掩人耳目、弄虚作假,社会 就无从安定。古有“欺君之罪”, “欺君”不仅是冒犯尊严,而且会误导决策,祸国殃民。 “欺民”亦不可,所以有“水可载舟亦可覆舟”之说。中国古代有商鞅立木树信的佳话,也有不讲诚信而自食恶果的烽火戏诸侯。中国古代思想家更是把“诚信”作为统治天下的主要手段之一。唐代魏征把诚信说成是“国之大纲”,可见“诚信”之重要。
当前党和国家提出的“以德治国”,是诚信为政的体现,也是对我国优秀政治思想的继承和发扬。落实“以德治国”,贯彻《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在全社会倡导诚实守信的精神品质,是对优良传统的继承,也是时代的要求。
(四)诚信是行业立身之本
诚信是为人之道,是立身处事之本,是人与人相互信任的基础。讲信誉、守信用是我们对自身的一种约束和要求,也是外人对我们的一种希望和要求。如果一个从业人员不能诚实守信,那么他所代表的社会团体或是经济实体就得不到人们的信任,无法与社会进行经济交往,或是对社会缺乏号召力和响应力。因此,诚实守信不仅是社会公德,而且也是任何一个从业人员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作为职业道德,对于一个行业来说,其基本作用是树立良好的信誉,树立起值得他人信赖的行业形象。它体现了社会承认一个行业在以往职业活动中的价值,从而影响到该行业在未来活动中的地位和作用。 “人无信不立”,对一个行业来说,同样只有守信用、讲品德,才能从根本上做好行业品牌、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诚信即诚实守信
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诚信源流
一. 诚信观念的萌芽及确立
1.诚信的含义
中国传统文化中伦理的诚信,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中国最早的历史文献《尚书》中已出现"诚"的概念,《尚书·太甲下》中有"神无常享,享于克诚"的记载,这里的"诚"主要指笃信鬼神的虔诚。在同一本《尚书》中,也有关于"信"的记载,如《书·康王》云:"信用昭明于天下",《周书》曰:"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等。春秋以前,"信"和"诚"一样,多用于对鬼神的虔信。后经儒家提倡,"诚"与"信"才逐步摆脱宗教色彩,成为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在中国古代,"诚"与"信"单独使用较多、较早,连起来使用则较少、较晚。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先秦法家创始人管仲曾将"诚"与"信"连用,他明确讲:"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认为诚信是集结人心、使天下人团结一致的保证。战国末期,荀子也曾将"诚"与"信"连用,"诚信生神,夸诞生惑。"(《荀子·不苟》)意思是诚实守信可以产生神奇的社会效果,相反虚夸妄诞则会产生社会惑乱。在《周易》中,"诚"已摆脱纯粹的宗教色彩,具有日用人伦的道德意义。《周易·乾》中讲:"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认为君子说话、立论都应该诚实不欺、真诚无妄,才能建功立业。"诚"在孔子那里虽未形成理论概念,但他多处讲"仁",其修己爱人的内在意蕴与"诚"是一脉相通的。在孟子那里,"诚"逐步成为体验道德本体、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一个重要理论概念。他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离娄上》)孟子以此告诫人们,"诚"是顺应天道与人道的基本法则。荀子发挥了孟子"诚"的思想,并开始以"诚"涉政,把"诚"从做人之道扩展为治世之道,指出"诚"乃"政事之本"。在儒家经典《礼记·大学》中,"诚意"作为"八条目"之一,成为连接"格物"、"致知"与"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成为道德内养与外成的关节点,具有促进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旺、与下安宁的多种社会功能。
在儒家那里,"信"也逐步摆脱了宗教色彩,成为经世致用的道德规范。"信"被人们更早地与为政之道结合起来。孔子十分强调"信"在治理国家中的重要作用,认为治理国家时即使"去兵"、"去食",也不能"去信",因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不仅如此,孔子还提出"信"是国与国相交的道义标准:"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论语·学而》)孟子继承了孔子关于"信"的基本思想,并进一步把"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与"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并列为"五伦",成为中国封建社会道德评价的基本标准和伦常规范。荀子也把是否有"信"作为区分"君子"与"小人"的重要道德标准。可见,作为中国儒学的原创,孔、孟、荀都把"信"作为做人与为政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
在中国古代,"诚"与"信"单用较多、较早,连用较少、较晚。春秋时期著名政治家、先秦法家创始人管仲曾将"诚"与"信"连用,他明确讲:"先王贵诚信。诚信者,天下之结也。"(《管子·枢言》)认为诚信是集结人心、使天下人团结一致的保证。战国末期,荀子也曾将"诚"与"信"连用,"诚信生神,夸诞生惑。"(《荀子·不苟》)即诚实守信可以产生神奇的社会效果,相反虚夸妄诞则产生社会惑乱。到东汉许慎的《说文解字》,仍然是以诚释信,以信释诚。由于"诚"、"信"意义相近,在实际生活中,二者常常被互换互用,但如果仔细体察,"诚"与"信"的规范意义仍然是存在着细微差别并各自有所侧重的:"诚"更多地是指"内诚于心","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诚"更多地是对道德个体的自身要求,"信"更多地是针对社会群体提出的双向或多向要求;"诚"更多地是指道德主体的内在德性,"信"则更多地是指"内诚"的外化,体现为社会化的道德实践。当然,这种区分并不具有绝对的意义,二者是相互贯通、互为表里的,"诚"是"信"的依据和根基,"信"是"诚"的外在体现。正如北宋理学家张载所言:"诚故信,无私故威"(《张载集·正蒙·天道》),"诚"与"信"共同保证我们的道德规范得以实践。正因为如此,下文在介绍我国古代的诚信道德观念时,将不再严格将二者区分,而是统称为"诚信"。
2.诚信观念的萌芽
人类社会的道德是在长期共同的劳动和生活中逐渐产生的。我国是世界文明最早发源地之一,从已发现的最早的元谋人推算,至少在170万年以前,中华民族的先人就已劳动、生息、繁衍在祖国的大地上。在原始社会时期,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生产资料公有,没有阶级和国家。那时的社会诚信是什么样的?由于没有文字记载,我们只能作如下分析。
在原始社会,狩猎是一种基本的生产劳动,是种族得已生存延续的基本手段。《尸子》中记载:"庖牺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以猎。"而狩猎是一种集体活动,需要参加者协调一致,共同行动。这就要求每个参加狩猎者都能遵守事先安排的约定,狩猎活动才能正常进行。如果有少数人不守约,狩猎成果就会受到影响;如果大都数人不守约,狩猎就无法进行。由此可见,共同的劳动必然会产生守约、守信的概念和要求。
原始社会中诚信概念的产生还可从我国解放前仍处于原始社会阶段的边远地区少数民族的讲信守信的记载中看出。例如,《黔记》中记载古时苗族审理本族案件时,其程序是:"要约文书,刊寸木判以信。"《腾越州志》中记载更为有趣:"夷有风俗,一切借贷赊用,通财期约诸事,不知文字,唯以木刻为符,各执其半,如约酬偿,毫发无爽。"这说明社会生活中已产生了诚信行为。再如,解放前贡山独龙族仍处于物物交换阶段,猪是交换中的一般等价物,其比率是:一头小猪与一口8寸锅或50筒包谷相当;一头中猪与一口1尺6寸锅或100筒包谷相当;一头大猪与一口1尺8寸锅或150筒包谷相当;一头大肥猪与一口2尺锅或250筒包谷相当。这种约定俗成的结果,人们在交换中都能自觉遵守。由此可见,原始社会末期的内部商品交换,已表现出了行动守信的本质。
关于我国上古原始人的道德风貌,可从《礼记·礼运》篇中的记载看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这里不仅反映出原始社会的公有观念、平等互助观念,而其中的"讲信修睦"实际上就是讲诚信、修和睦之意。尽管原始社会中也有战争,但凭着"讲信修睦",人类终于走出了野蛮,走向了文明。
3.诚信观念的确立
经过漫长的血与火锤炼,人类终于步入了阶级社会。夏部落的首领禹打破了"禅让"制度,建立了世袭的夏王朝,标志着奴隶制社会在我国正式诞生。商朝则是我国历史上的第二个奴隶制国家,由于出土了大量的甲骨文,还有其他出土文物和古书的记载,使我们对这一朝代有了较多的了解。商代的特征是:社会由氏族血缘关系联结,祖先崇拜和天神崇拜相结合,伦理思想和宗教意识相混合等。正如侯外庐在《中国思想通史》中所说:"我们翻遍卜辞,没有发现一个抽象的词,更没有关于道德智慧的术语。社会内部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没有明显的标志。"这里的"社会内部的权利义务观念还没有明显的标志",实际上就是说还没有明显的伦理道德观念。在卜辞中虽然已出现了孝、德、礼等字,但这些字的内涵并无伦理道德的含义。据考证,卜辞中的孝字与老字、教字相通,礼则是指盛有双玉的祭器,因而,这些字并不能作为道德规范使用。
约在公元前1100年,周武王灭商,建立了西周王朝。这时,殷商卜辞中出现的孝、德、礼等字开始有了伦理道德意义。西周初期的统治者,在总结夏、商兴亡的历史教训基础上,提出了"以德受命"、"以德配天"的思想。周公姬旦的许多谈话、命令中都贯穿了伦理思想,他认为德是由天所命的,商朝灭亡是因为"惟天不畀,不明厥德"。因此,他总结了一套以父慈、子孝、兄友、弟恭为主要内容的伦理道德规范,认为这是由上帝赐予民众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西周的伦理道德带有明显的神秘色彩。
从晚商至春秋,诚信作为中国传统伦理道德的一项重要内容开始出现在金文上。如中山王鼎上就铸有"余知其忠(言身)也"。这里的(言身)字,就是现在的信字。言身二字组合成信,就是说说的话要兑现,要身体力行。这形象地体现了诚信的思想内涵。同时,我国最早的文献上也开始有了关于诚信的记载。如《易传·系辞上》有"言出乎身",还说"人之所助者,信也。"《易传·乾·文言》中有"君子进德修业,忠信,所以进德也。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这里,既讲了信,也讲了诚。而下列的记载:"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更反映了上古时期人们遵守信约而从事商品交易的情况。
我国古文献六经之一的《诗经》中,也有关于诚信的不少记载,如《卫氓》中的"信誓旦旦。"《郑风》中的"无信人之言,人实不信。"《王风》中的"谓予不信,有如敫日。"《大雅》中的"王道尚信,则天下以为法。"等等。
在我国最早的历史文献汇编《尚书》中也有关于诚信的记载,如《书·康王》中有"信用昭昭明于天下",《周书》中有"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等。
由上可知,我国古代的诚信概念此时已经完全确立。文字的发明,使人类的伦理道德观念开始由经验型逐渐走向了理论型,诚信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这标志着我们的先人已经跨入了文明的门槛。中华民族在思想文化方面走在了人类文明史的前列。
二、先秦时期的诚信观念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古代历史上的大变革时期。这一阶段是我国由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和封建制度确立的时期,封建制度的确立一方面加速了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推进了思想文化的进步。封建经济的发展为学术文化的繁荣提供了物质条件。这一阶段以孔子为代表的私学的兴起,造就了一大批具有丰富知识和阅历的人士,为学术繁荣提供了良好环境;而制度变革时期社会错综复杂的矛盾,又造就了不同阶层的人的代言人,于是出现了诸子并起、学派林立、相互驳难的 "百家争鸣"局面。这时所产生的儒、墨、道、名、法等各家学派,产生的地域不同,接受的文化传统不同,代表的阶级和阶层不同,探讨问题的重点不同,但奇怪的是,他们在伦理道德方面、特别是在诚信方面的观点确是基本趋向一致的,出现了"驳难下的趋同"这一有趣的文化现象。春秋战国时期,诸侯间战争频繁,相互间常常签订协定和盟约。这些盟约的遵守和实施,主要靠道德力量的约束。凡能遵约守信的,就有了道义的力量,就赢得了民心,因而可以获得民众的支持,取得事业的成功。丰富的社会诚信实践要求思想家给以理论上的总结提高,这就产生了各个学派对伦理道德的论说。
下面对各主要学派关于诚信的言论作一概要介绍。
1.儒家之诚信
儒家的诚信观念是与其"仁"的理论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儒家的创始人孔子在其提出的"仁"的学说中,以"仁"为道德的最高准则,认为人应该重利轻义,具备孝、悌、忠、信等品德,信在其中就具有重要的地位。《论语·颜渊》中有这样一段话:"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贡曰:‘必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 子贡曰:‘必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从孔子的回答中可见儒家在政治上对诚信的重视程度。在《论语·子路》中,子贡问孔子:"何如斯可谓之士矣?"孔子回答:"‘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使命,可谓士矣。'曰:‘敢问其次?'曰:‘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曰‘敢问其次?'曰:‘言必行,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抑亦可以为次矣。'"这里孔子将诚信当作了"士"的个人品德要求之一。从此,孔子的"言必信,行必果"就成了中国人立身处世的千古名言。在《论语·为政》中孔子还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换句话说,人如果缺乏诚信,就不能立身处世,人也就不成其为人了。正因为此,孔子的学生曾子将"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作为"吾日三省吾身"的一项内容。由于对诚信的重视,作为伟大教育家的孔子,还将其列为儒家四教之一:"子以四教,文行忠信。"(《论语·述而》)也就是孔子是从文化知识、社会实践、忠心耿耿、坚守诚信这四方面教育学生的。
孔子不仅在理论上提倡诚信,而且实践中身体力行。《孔子家语·在厄》中记载了这样一件事:孔子及其学生在陈蔡遭到围困,七天没有吃东西。子贡偷偷突围出去用自己的物品换了米回来烧饭,但在破屋中烧饭时不小心落入了灰尘,颜回就将脏饭吃了。子贡看到了以为颜回是偷吃,就去告诉孔子,认为颜回不仁。但孔子说他很了解和信任颜回,此事或有其他原因。就叫颜回来问。颜回告诉孔子,饭弄脏了弃之可惜,所以就先吃了。由此事可见,孔子及其弟子对诚信是身体力行的。
孟子是孔子之后最重要的儒家代表人物,他同孔子一样,十分重视伦理道德。但他更强调内心的道德修养,主张通过修身养性,养成"浩然之气",就可"反身而诚",达到"至诚"的道德境界。在《孟子·离娄上》中有这样一段话:"居下位而不获于上,民不可得而治也。获于上有道:不信于友,弗获于上矣。信于友有道:事亲弗悦,弗信于友矣。悦亲有道:反身不诚,不悦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其身矣。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孟子在这里论述了一个诚信的链条:要使上级信任,必要取得朋友的信任;要取得朋友的信任,必须得到父母的信任;要取得父母的信任,必须诚心自省;而要诚心自省,就要懂得什么是善。所以他认为:诚是自然的法则,追求诚是做人的法则。极端真诚而不能感动别人是没有的事,不真诚也就无法感动别人。孟子可贵之处是在这里既指明了个人内心的"诚"与个人在社会上的"信"的关系,也说明了通过个人的修养达到社会诚信的途径。这样,社会诚信也就建立在更可实行的基础之上。
由于儒家是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儒家关于诚信的论述一直指导了我国社会诚信的发展。
2. 道家之诚信
道家是以老子关于道的理论为基础的一个学术流派,老子是道家的创始人。老子的哲学思想以道为中心,认为道是万物的根源;在伦理思想上,强调"自然"、"无为",反对儒家的"仁"、"义"、"礼"等主张,希望返回到"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小国寡民"的原始时代,所以他否定社会的善恶标准,主张"绝仁弃义"。但他在信伦理道德方面,基本上是持肯定态度的。在《道德经》中说:"信言不美,美言不信。"也就是认为可信的话不一定好听,好听的话不一定可信。他还说:"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信不足焉,有不信焉。"说明他是主张社会要有信的。原因在于,信伦理道德在原始社会已经萌发,并成为维系古代社会的必要观念。老子认识到了这一点,因而在主张"绝仁弃义"、"绝圣弃知"的同时,仍然肯定了信道德的重要。
庄子是老子之后的道家重要代表人物,他的伦理道德观,与老子基本相同,但在信道德观上比老子谈得更具体。在《庄子·天地篇》中说"至德之世,不尚贤,不使能,上如标枝,民如野鹿。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实而不知以为忠,当而不知以为信,蠢动而相使不以为赐。"庄子在这里描述了原始社会的美好图景:德行最好的时代,不崇高贤明,不使用才能,在上的国君象高高有树梢无所作为,在下的百姓如旷野的糜鹿自由自在。行为端正却不认为是义,相亲相爱却不认为是仁,敦厚诚实却不认为是忠,有求必应却不认为是信,不知不觉地相互使唤却不认为是恩惠。说明信是古以有之的。他在《庄子·盗跖》中还讲了尾生守约殉情的故事:鲁国人尾生和女友约好在桥下会面,但等了很久,女友未来而大水来了,尾生就抱着桥梁柱而死。尾生守信的故事由此成为诚实守信的范例,在我国长期流传。
3.墨家之诚信
墨家是由墨翟始创的一个学派,其伦理思想是倡导以"兼爱"为原则的带有功利倾向的道德学说。墨子以"兴天下之利,除天下之害"为学说宗旨。他认为,国有七患,其中第六患是"所信者不忠,所忠者不信。"(《墨子·七患》)并说:"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墨子·修身》)为了达到天下之治,社会成员应当不分地位、贫富、贵贱,彼此都应该用信用来约束自己。因此,他把信作为举贤的一个重要标准。他说:"凡我国之忠信之士,我将赏贵之;不忠信之士,我将罪贱之。"又说:"欲为仁义,求为士。""不义不富,不义不贵,不义不亲,不义不近。"(《墨子·尚贤》)这里的"忠信之士"、"仁义之士",都是指那些能忠实于"兼相爱,交相利"的人,也就是墨家所谓的"兼士"。这样的贤能之士,掌握了政治权力,既保证了"兼爱相利"的政治理想实现,又符合仁、义、忠、信等道德规范,这就将他的政治主张与伦理思想结合了起来。由此可见,墨家也是十分重视和推行诚信的。
4.法家之诚信
法家是战国时期以法治为思想核心的重要学派。法家的伦理思想是从自然人性论出发,肯定人的利欲,把法与道德对立起来,否定道德的作用。但在信伦理道德方面,法家有其自身的特点。
战国时期法家的代表人物商鞅和韩非把法与德绝对对立了起来,主张"不贵义而贵法"、"不务德而务法"。他们认为,随着社会进化,治世之道也要发生变化,道德只适用于上古,而在"争于气力"的当今是没有用的。因此,君主治国,必须倚仗暴力,"唯法为治"。但即使在这种主张下,他们一方面"弃德",而另一方面仍不排斥诚信。商鞅在把"法治"作为强国利民的重要工具的同时,仍十分强调诚信的重要。他在《修权》中说:"国之所以治者三:一曰法,二曰信,三曰权。法者,君臣之所共操也;信者,君臣之所共立也;权者,君之所独制也。"这里,他将信放置于法之后作为治国之道,并正确指出,信需要君臣共立。由此可见其对信的重视。商鞅在秦国推行变法时,为建立社会的诚信,曾经"立木树信"。《史记·商君列传》中对此作了生动的记载:"孝公以卫鞅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令既具,未市,恐民之不信。已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民不欺。卒下令。"这一政府推动社会诚信的故事至今仍有现实教育意义。
先秦法家的另一代表人物韩非继承和发扬了商鞅的"法"、申不害的"术"、慎到的"势"等思想,建立了自己完整的法治思想体系。他受商鞅的影响,崇尚信,宣扬信。在《韩非子·难一》中通过实例对信与不信从哲理角度作了分析:"晋文公将与楚人战,召舅犯问之曰:‘吾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乃何?' 舅犯曰:‘臣闻之:繁礼君子,不厌忠信;战阵之间,不厌诈伪。君其诈之而已矣。'文公辞舅犯,因召雍季而问之曰:‘我将与楚人战,彼众我寡,为之乃何?'雍季对曰:‘焚林而田,偷取多兽,后不必无兽;以诈遇民,偷取一时,后必无复。'文公曰:‘善',辞雍季。以舅犯之谋与楚人战以败之。归而行爵,先雍季而后舅犯。群臣曰:‘城濮之事,舅犯谋也。夫用其言而后其身,可乎?'文公曰:‘此非君所知也。夫舅犯言,一时之权也;雍季言,万世之利也。'仲尼闻之,曰:‘文公之霸也,宜哉!既知一时之权,又知万世之利。"韩非子举此例是为了说明,利用诈伪取得战争胜利,只是一时的权宜之计;通过对文公先赏雍季后赏舅犯的行动,说明了法家对诚信道德观的肯定。韩非子还用"晋文公用诚信降卫国"的故事来赞美信的重要。在《韩非子·外储说上》中有如下记载:"晋文公攻原,裹十日粮,遂与大夫期十日。至原十日而原不下,击金而退,罢兵而去。士有从原中出者曰:‘原三日即下矣。'公曰:‘吾与士期十日,不去,是亡吾信也。得原失信,吾不为也。'遂罢兵而去。原人闻曰:‘有君如彼其信也,可无归乎?'乃降公。孔子闻而记之曰:‘攻原得卫者信也。'"韩非子在这儿用晋文公以诚降卫之事颂扬了信的重要。
当然,法家关于信的观念和儒家是有区别的。法家是把信置于变法改革措施之中,带有强烈的实用色彩;而儒家则把信仅作为一种纯粹的道德标准,具有根本性的意义。
5.其余各家之诚信
先秦时期百家争鸣,在许多方面都各有各的主张。但文献表明,不论是那一个学派,对诚信都是持肯定态度的。如"兼儒墨,合名法"(《汉书·艺文志》)的杂家,"于百家之道无不贯综"(颜师古注)。其思想反映在《吕氏春秋》一书之中。该书的显著特点是:超脱各派门户之见,对各派的学术思想能采取博采众长的态度。在信道德观念上,《吕氏春秋》兼收儒法两家之说,特别是法家的"赏罚必信"的思想。书中说:
"凡人主必信,信而又信,谁人不亲?故《周书》曰:‘允哉允哉,以言非信则百事不满也。'故信之为功大矣。信立则虚言可以赏矣,虚言可以赏,则六合之内皆已府矣。信之所及尽制之矣。制之而不用,人之有也。制之而用之,己之有也。己有之,则开地之物毕为用矣。人主有见此论者,其王不久矣;人臣有见此论者,可以为王者佐矣。天行不信,不能成岁。地行不信,草木不大。春之德风,风不信其华不盛,华不盛则果实不生。夏之德暑,暑不信其土不肥,土不肥则长遂不精。秋之德雨,雨不信其谷不坚,谷不坚则五谷不成。冬之德寒,寒不信其地不刚,地不刚则冻闭不开。天地之大,四时之化,而犹不能以不信成物,又况乎人事?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稷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郁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染色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唯信乎!信而又信,重袭于身,乃通于天。以此治人,则膏雨甘露降矣,寒暑四时当矣。"
《吕氏春秋》对信所作的阐述,是全方位的,其对信的肯定和颂扬,跃然纸上。这说明,在当时,诚信这一道德规范是受到各个学派所共同倡导的。
三、 封建社会时期诚信观念的演变
1. 秦汉隋唐时期的诚信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了中国,开始了中国长期封建社会的历史。秦在世时间不长,国亡以后,继承秦的汉朝分为西汉、东汉二个阶段。从诚信道德的发展来看,西汉的董仲舒具有突出的地位。
汉武帝时,董仲舒以贤良身份上《天人三策》,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被汉武帝所采纳。从此,儒家思想就成了长期封建社会中的统治思想,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主流。董仲舒的思想核心是"天人感应"说,认为宇宙万物都是天所生,天是"万物之主"、"百神之君",并由此建立起了一套神学化的道德观。他提出了天有阴阳,人也有阴阳的观点,认为"君为阳,臣为阴;父为阳,子为阴;夫为阳,妻为阴",由此提出了"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道德观。同时,他又对先秦儒家的伦理思想进行了理论概括和神学化改造,形成了以"三纲"、"五常"为核心的伦理思想体系。这里的"五常",是指他在孟子的"仁、义、礼、知"基础上增加了"信"而组成的对个人的系统道德要求。
董仲舒的信道德思想,具有两面性。一方面,他单独论信时,显得朴实而实用,较符合信在社会中的本义。如他在《春秋繁露》中说:"春秋尊礼而重信。信重于地,礼尊于身,何以知其然也?宋伯姬恐不礼而死于水,桓公疑信而亏其地,春和贤而举之,以为天下法。曰:‘礼而信。'"这里他将信和礼一起论述。在同一本书中他又说:"伐丧无义,叛盟无信,无信无义,故大恶之。"这里他又将信和义一起论述。另一方面,当他将信放到五常中一起论述时,则是将信作为一种治国的手段。他在《举贤良对策一》中说:"夫仁、谊(义)、礼、知、信五常之道,王者所当修饬也。王者修饬,故受天之佑而享鬼神之灵,德施于方外,延及群生也。"五常既是治国的手段,当然对于"三纲"来说是处于从属的地位的了。尽管董仲舒的伦理思想带有天人感应的神秘色彩,但他将信作为五常之一,加强了信道德在中国传统道德规范中的地位。从此以后,信作为五常之一,既体现了封建社会中人们的社会关系,如臣对君诚,君对臣不疑;又规范了人们的道德行为,如朋友之间守信等。在这方面,董仲舒对当时社会诚信道德的建设是有很大贡献的。
到东汉时期,谶讳迷信思想进一步与儒家经典结合,使五常之一的信也罩上了神秘的光环,这反映在当时的著作《白虎通义》之中。《白虎通义》关于信作了以下的解释:"五脏者何也?谓肝、心、肺、肾、脾也。肝仁、肺义、心礼、肾智、脾信也。"这种用人体构造来说明伦理思想的做法显然是荒谬的。
在诚信进人官方统治思想体系并被神学化的同时,民间的经学家、思想家也对信提出了与官方的信解释不同的看法。例如:西汉经学家刘向在《说苑》一书中沿袭了先秦儒家思想,把诚信作为一种崇高的道德规范来进行宣传。西汉末年的思想家杨雄,不满意董仲舒的三纲五常"出于天"的解释,杂取先秦各家之说,将诚信作为封建道德修养的标准进行论述。他在《法言·先知》中说:"或问仁、义、礼、智、信之用,曰:仁,宅也;义,路也;礼,服也;智,烛也;信,符也。"他用日常生活中的比喻说明,君子掌握了五常,言行就符合标准,而信,正是人在社会上的符号,道出了诚信的道德实质。
秦汉时期是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确立和巩固时期,儒家思想开始正式成为统治思想。由于儒家思
1、诚信的含义、诚者,真诚、真实;信者,诚实、不欺。诚信者,诚实而守信也。诚信,作为中国古代的道德规范,历来为人们所推崇和提倡。儒家以“诚”为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最高道德范畴,认为“诚者,天地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孟子·离娄上》),认为“礼所以观忠、信、仁、义也……信所以守也”(《国语·周语上》)。孔子认为“信”是朋友之间交往的重要准则,把“信”作为“仁”的重要表现之一,要求“敬事而信”,“谨而信”。后来的儒学家们发展和完善了孔孟的“诚”和“信”,他们将“诚”视为“圣人之情”,是至静至灵寂然不动的“心”(精神)(唐·李翱);将“诚”用以为至高无上的宇宙本体,认为“诚者,圣人之本。大哉乾元,万物资始,诚之源也”(北宋·周敦颐);甚至认为“诚”这一精神实体有化生万物的作用:“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始终,不诚无物”(《中庸》),以“诚”为宇宙的一般规律,并以“知”“行”关系去阐述“诚”与“明”的关系(明末清初·王夫之)。总之,在中华民族几千年的文明史中,诚信始终作为一种“善德”为社会各阶层所推崇;诚信之光始终普照着人类从蒙昧走向文明,从农耕文明走向商业文明。2、诚信缺失的危害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对个人而言,诚信乃立人之本,是做人处世的基本准则,是每个公民正确的道德取向。从修身的角度看,诚信是人内心升起的太阳,可以照亮自己,也可以温暖别人;诚信是一把金钥匙,可以打开人的心锁,也可以打开知识和财富的大门;诚信绽放着生命之美,生活因它而多姿,人生因它而多彩。对企业而言,诚信是其赖以生存的根本;对城市而言,诚信等同于它发展的机遇;对国家民族而言,诚信是其繁荣昌盛、自强自立的基础。而一旦诚信缺失,危害甚大。墨子云:“志不强者智不达,言不信者行不果。”言一朝不信,人就会失掉立身之本,企业就会失掉生存之根,城市就会失掉发展之机,国家民族就会失掉兴盛之源。老子曰:“轻诺必寡信,多易必多难。”诚信是市场经济持续发展的道德基础。一旦诚信缺失,社会上便会欺诈成风,市场混乱,道德沦丧,人心惟危。当今社会,假冒伪劣商品泛滥,假文凭假学历盛行,假政绩假数字屡禁不绝,信用欺诈防不胜防,假新闻假广告层出不穷,正是诚信缺失的具体体现。据悉,中国每年因为信用缺失而导致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高达5855亿元,相当于中国年财政收入的37%,中国国内生产总值每年因此至少减少两个百分点。由此可见,诚信的缺失,将会影响社会的发展,阻碍人类文明的进程。3、现代诚信是对传统诚信的传承与超越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诚信和其它优秀文化传统一样,不同时代有不同的特点,每一个时代都会赋予它不同的内涵,都会为它打上政治、经济和阶级的烙印。作为一种道德规范,现代诚信既是对传统诚信的传承,又是对传统诚信的发展和超越。和传统诚信相比,现代诚信有如下特点:一是调整社会生活的内容更为广泛。传统的农耕社会,是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交通落后,信息闭塞,人的活动范围很小,人与人之间交冬天的范围很窄,交往的频率很低。除了少数经商的人群外,社会生活的主体人群之间的交流一般是局限于亲戚、朋友和熟人之间。而诚信作为一种道德规范,它调整的是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如果调整主体缺失,这种规范对社会生活的作用也就降价。曾子曰:“与朋友交而不信乎?”《礼乐记》云:“著诚去伪,礼之经也。”可见,在古代,儒家所推崇的“信”也多是朋友之“信”,在“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儒家大义中,“信”在很大程度上局限于“修身齐家”这一层面上。现代社会,社会生产力水平大大提高,信息畅通,交通方便,人类社会逐渐由农耕文明走向商业文明,人与人之间的交流范围扩大,交流的机会增多,交流合作的形式逐渐多样化,交流的对象也由熟悉的人群扩展到陌生的人群。特别是在全球一体化的今天,信息网络化,经济全球化,人与人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团体与团体之间,城市与城市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交流与合作日益频繁。诚信这一道德规范所调整范围已扩展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小到熟人朋友的日常生活交往,大到国家政治经济组织之间的交往与合作。现代诚信已超越了传统意义的诚信,具有了更深广的内涵,已从“修身齐家”的层面扩展到“治国平天下”的层面。中国***“十六大”提出了实行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其中“德”的重要内容便是“诚信”。二是诚信缺的危害更大。由于农耕文明时代人们的交流多限于亲戚朋友熟人之间,传统诚信只是居于“修身齐家”的层面,诚信的缺失往往是伤害亲戚朋友熟人的感情,失朋友之“义”,是个人修养的缺失,是道德取向的偏差,是人性的堕落。而现代诚信一旦缺失,不但个人失去立身之本,而且还会影响一个企业、一座城市、一个国家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一言足以兴邦,一诺岂止千金。一次金融诈骗,可导致上亿的资金流失;一纸合同不履行,会使一个企业破产;一言承诺失信,可使一个国家威信扫地。
诚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表达的不是天下大同的规范。
诚,即真诚、诚实;信,即守承诺、讲信用。诚信的基本含义是守诺、践约、无欺。通俗地表述,就是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人生活在社会中,总要与他人和社会发生关系。处理这种关系必须遵从一定的规则,有章必循,有诺必践;否则,个人就失去立身之本,社会就失去运行之规。
哲人的“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诗人的“三杯吐然诺,五岳倒为轻”,民间的“一言既出,驷马难追”,都极言诚信的重要。几千年来,“一诺千金”的佳话不绝于史,广为流传。诚信是公民道德的一个基本规范,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
诚信不仅是一种品行,更是一种责任;不仅是一种道义,更是一种准则;不仅是一种声誉,更是一种资源。就个人而言,诚信是高尚的人格力量;就企业而言,诚信是宝贵的无形资产;就社会而言,诚信是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就国家而言,诚信是良好的国际形象。
诚实守信,重在实践,贵在积累。在此,我呼吁所有人,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去小恶而从善,积小善成大德,这是提高公民诚信水平的必由之路,是一个企业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
诚信是一个道德范畴,是公民的第二个“身份证”,是日常行为的诚实和正式交流的信用的统称。泛指待人处事真诚、老实、讲信用,一诺千金等等。但一般主要是指两个方面:一是指为人处事真诚诚实,尊重事实,实事求是;二是指信守承诺。
名词概述:
《礼记·祭统》:是故贤者之祭也,致其诚信,与其忠敬。《北齐书·尧雄传》: 雄 虽武将,而性质宽厚,治民颇有诚信。《新唐书·曹华传》:“华 虽出戎伍,而动必由礼,爱重士大夫,不以贵倨人,至厮竖必待以诚信,人以为难。
叶适 《太府少卿李公墓志铭》:故参知政事 吴兴 李公 ,以诚信质直事 孝宗 。郭沫若 《苏联纪行·六月三十日》:一位大领袖倒不在乎每宴一次客,一定要来一套大演说的。诚信已孚,思想已移诸实践,不说话比说话还要伟大。
诚的含义:
“诚”,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诚”是一种美德。《名人名言》∶“诚即天道,天道酬诚”。言行须循天道,说真话,做实事,反对虚伪。意思为诚实。
信的含义:
《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
“诚”主要是从天道而言,“信”主要是从人道而言。故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
“诚”本是自然固有之,效法天道、追求诚信,这是做人的道理、规律。二者在哲学上虽有区别,但从道德角度看,“诚”与“信”则是同义等值的概念,故许慎在《说文解字》云:“诚,信也。”“信,诚也。”
基本涵义都是诚实无欺,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表里如一,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在一般意义上,“诚”即诚实诚恳,主要指主体真诚的内在道德品质;“信”即信用信任,主要指主体内诚的外化。“诚”更多地指“内诚于心”,“信”则侧重于“外信于人”。
“诚”与“信”一组合,就形成了一个内外兼备,具有丰富内涵的词汇,其基本含义是指诚实无欺,讲求信用。千百年来,诚信被中华民族视为自身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在基本字义的基础上形成了其独具特色并具有丰富内涵的诚信观。信的意思是相信。
“诚”与“信”作为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在起初是分开使用的。孟子说“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中庸》中也说:“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信的基本含义是指遵守承诺,言行一致,真实可信。
最先将“诚”与“信”连在一起使用的是在《逸周书》中:“成年不尝,信诚匡助,以辅殖财。”
“父子之间观其孝慈,兄弟之间观其友和,君臣之间观其忠愚,乡党之间观其信诚。”这里的“信诚”实际上表达的是“诚信”的意思。就是说,从一般意义上,诚信是指诚实不欺,讲求信用,强调人与人之间应该真诚相待。
诚信是儒家思想的中心类别,不贰和纯真是诚信的基本含义,《礼记•中庸》说:“天地之道可以用一个词说,这是一回事不贰,但是它的生物是不可预测的。
“所谓的不贰”始终是相同的,也就是说,诚意,“生物学”指的是万物的思想意,而所谓的“意外”则是字数的限制。朱熹认为:“ 诚者什么?不要自欺欺人,不要自大。 “否”,即不是假的意以为是诚意。 “诚恳”是《礼记》中《中庸》的核心表达,他的文章中写道:“ 诚者德成也,而道也是自学成才的。
1诚者物之始终。
没有诚意,一无所有。 诚者它不是自主的,因此也是一回事。因此,在《中庸》中的表达中,天地的路径是“诚实”一词,“诚实”是天地运动的属性,或者是与天堂共存的属性“诚”与天地共存,诚意是儒学的中心范畴,不贰,是诚意的基本含义。
2 诚者自治。
陶道也说《礼记•中庸》:“天地之路,可以用一个字说,不值得,就不衡量它的生物。”所谓的“ 不贰”是一致的,即诚意“生物学”是指万物的思维意,而所谓的“意外”是单词f1的数量限制。 朱熹认为:“ 诚者什么?不要骗自己,不要故意。” “不”,即不是假的意思想,即诚实。
”所谓的“ 不贰”是一致的,而“陶”是“真诚”,“真诚”的意思。它是天地运动的属性,或者是与天地共存的属性。 “诚心”可以与天地共存。在这里,“诚意”已经远远超出了道德规范的范围。
古书左传就曾说什么?
本文2023-10-18 07:27:1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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