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杏坛”指什么?
把学校称为“杏坛”把戏园称为“梨园”把医院称为“杏林”。
杏坛[ xìng tán ],相传为孔子聚徒授业讲学之处,泛指授徒讲学之处,今喻教育界。
梨园:原是古代对戏曲班子的别称。我国人民在习惯上称戏班、剧团为“梨园”,称戏曲演员为“梨园子弟”,把几代人从事戏曲艺术的家庭称为“梨园世家”,戏剧界称为“梨园界”等等。
杏林:杏林是中医学界的代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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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子弟分为坐部、立部、小部和男部、女部。坐部一般是优秀演员,乐工坐在堂上演奏,舞者大抵为3至12人,舞姿文雅,用丝竹细乐伴奏;立部是一般演员,乐工立在堂下演奏,舞者60人至80人不等,舞姿雄壮威武,伴奏的乐器有鼓和锣(即金钲)等,音量宏大;小部为儿童演出队。
此外,还设有舞部,他又分为文舞和健舞。像这样庞大的编剧,男女兼有的皇家音乐、舞蹈、戏曲学院,出现在一千多年前,不能不说是世界罕见的。
-杏林
-梨园
-杏坛
梨园,原是唐代都城长安的一个地名,因唐玄宗(唐明皇)李隆基在此地教演艺人,后来就与戏曲艺术联系在一起,成为艺术组织和艺人的代名词。
史载,唐明皇选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子弟”。宫女数百亦为梨园弟子,居宜春北院。斯为梨园发轫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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梨园轶事
1、买大褂
19岁的侯喜瑞已在搭班效力,一天随班去应某王府的堂会戏,可巧两位王爷都点钱金福的活,一个要听他的煞神,一个要听他的马谡,而钱先生怕赶场不及,便把马谡让给了侯喜瑞,侯喜瑞圆满唱完马谡,便找到俞大老板说:“我既然替了钱先生的活,那么就该领钱先生的戏份”。
当时气得俞振庭心里直骂“好你个小子”。可侯喜瑞领完钱并没有装入自己的腰包,而是亲自送到了钱家。
俞大老板知道真情后,很赞扬侯喜瑞的做法,于是便带他去东来顺吃饭,饭后又领着他到了一家成衣店,指着挂满的大褂说:“小子,拣好的挑,我送你,你做的对!”
2、好学李万春
李万春先生对艺术,向来是一丝不苟,谦虚好学。文革后,他终于回到北京,一次在中山堂演《闹天宫》,请侯喜瑞听戏。侯老早来了几分钟便到后台看李万春,这时李万春已勾好了脸,见到侯老便请指教。
侯老说:"别的地方不错,就是嘴没勾出来"(指神态)。李万春二话没说,抹掉后又重新勾,直到侯老满意。
-梨园
唐中宗(705-710年)时,梨园只不过是皇家禁苑中与枣园、桑园、桃园、樱桃园并存的一个果木园。果木园中设有离宫别殿、酒亭球场等,是供帝后、皇戚、贵臣宴饮游乐的场所。后来经唐玄宗的大力倡导,梨园的性质起了变化,由一个单纯的果木园圃,逐渐成为唐代的一座“梨园子弟”演习歌舞戏曲的梨园,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座集音乐、舞蹈、戏曲的综合性“艺术学院”。 李隆基自己担任了梨园的崔公(或称崖公),相当于校长(或院长)。
《新唐书·礼乐志》载:“玄宗既知音律,又酷爱法曲,选坐部伎子弟三百,教于梨园。声有误者,帝必觉而正之,号皇帝梨园弟子。”可见梨园为唐玄宗时宫廷所设立的机构。
唐玄宗富有音乐才华,对唐朝的音乐发展有重大影响。他爱好亲自演奏琵琶、羯鼓,擅长作曲。登基以后,在皇宫里设教坊,“梨园”就是专门培养演员的地方。
唐玄宗、雷海青、公孙大娘等人都担任过乐营将的职务。他们不仅是才艺极高的著名艺人,又是诲人不倦的导师。诗人杜甫在他的《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一诗中,咏叹公孙大娘的舞姿豪迈奔放,“耀如羿射九日落,矫如群帝骖龙翔;来如雷霆收震怒,罢如江海凝青光。”
并在这首诗的序言中说过,有一位书法家名张旭,自从看了公孙大娘的剑器舞,他的草书有了很大的长进。唐玄宗李隆基依靠这些杰出的创作人员和导演,造就了一大批表演艺术家。梨园子弟分为坐部、立部、小部和男部、女部。
坐部一般是优秀演员,乐工坐在堂上演奏,舞者大抵为3至12人,舞姿文雅,用丝竹细乐伴奏;立部是一般演员,乐工立在堂下演奏,舞者60人至80人不等,舞姿雄壮威武,伴奏的乐器有鼓和锣(即金钲)等,音量宏大;小部为儿童演出队。此外,还设有舞部,他又分为文舞和健舞。像这样庞大的编剧,男女兼有的皇家音乐、舞蹈、戏曲学院,出现在一千多年前,不能不说是世界罕见的。
您好,一般这个都在偏远山区和少数民族,比如云南和西藏之类的,要了解童婚的定义,就需要了解童婚的形式。童婚中国古代的童婚大致有三种,即子腹婚、蓄幼伎和童养媳。现分述于下:子腹婚,又称“指腹婚”,或称“伫儿婚”。这是封建家长包办子女婚姻的极端形式。胎儿还孕育在母体内,便由家长作主为他预定婚约,成年以后便要依约与对方成婚。1、子腹婚的事例与评论及当时的社会现实:《后汉书·贾复传》记载,汉光武帝对贾复说:“闻其妇有孕,生女邪,我子娶之;生男邪,我女嫁之,不令其忧妻子也”。这段话是光武帝刘秀在贾复身受重创后说的,用来安慰将心。他主动与贾复缔结子腹婚,以期巩固双方特殊的政治利益。由于统治者的倡导,这种婚姻形式在南北朝以后,相沿成俗。当这些稚儿幼女长大成人,社会环境和人事关系的变迁使背约毁婚的事件不断发生,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如司马光在《家范》中便揭露它的弊端说:“及其既长,或不肖无赖,或身有恶疾,或家贫冻馁,或丧服相仍,或从官远乡,遂致弃信负约,违狱致讼者多矣。”他归纳出上述五种情况都能使子腹婚失效而成为争讼的根源。宋代以后,封建政府对子腹婚屡加禁止。如明朝的“户令”说:“凡男女婚姻,各有其时。或有指腹、割衫为亲者,并行禁止。”同时它仍把子腹婚的妇女列入“贞”、“烈”的表彰对象,宣扬“妇人从一而终”的反动伦理教条。清人毛奇龄批评说,这些指腹成婚的男女,自降生后从未见过面,“而妄称夫妇,无端而为之守志,此则**渎类之甚者”。中国古代一些文学作品也把子腹婚作为描写对象。如郑光祖的《倩女离魂》杂剧,描写书生王文举与**张倩女本是“指腹为亲”的未婚男女。倩女的母亲嫌文举功名未就,拒绝文举登门求婚,并逼令他上京应试。倩女思念文举成疾,致使她的灵魂离开躯体而追随文举到京。两人恩爱异常。文举得官后,与倩女同返娘家。于是她的游魂又与她的驱体合二而一。作品深刻地揭露了闺中少女的两重性格,即沉重的精神负担与对爱情的执着追求,对于社会生活中那种嫌贱爱贵的世态进行抨击。作者的主观意图不一定是为违反人性的子腹婚作辩护,但在客观上却为这种畸形婚姻起了粉饰作用。(配图)2、蓄幼伎的事例与评论:蓄幼伎这种社会现象在奴隶制形成时开始出现。《易·遁卦》有“畜(蓄)臣妾,吉”的记载。它与原始父系氏族社会的收养“义女”在性质上是迥然不同的。伎可分为宫廷伎、官伎、家伎与娼伎等。是统治阶级在妇女中造成的一个独特的阶层。伎的身份如同牛马,故“臣妾、牛马”连称。主人对她们享有随意处置的权力。或赠与,或典卖,或交换,甚至可以任意杀害。宫廷伎是专供帝王及皇族娱乐的歌舞乐员。她们之中只有极少数人以色见幸,如汉武帝的李夫人,汉成帝的赵飞燕等,一旦失宠,也难保住性命。唐玄宗时的“梨园子弟”曾是皇家艺苑的佼佼者,但安史之乱以后,便烟消云散。杜甫在《观公孙大娘弟子舞剑器行》中说的“梨园子弟散如烟”,白居易的《琵琶行》中说的“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的长安教坊伎,都沦落风尘。官伎是封建官府管辖的歌舞伎,受官府的役使。如汉代的乐府,唐代的外教坊,以及宋元的瓦肆、行院,都是她们栖身、献艺的场所。中唐以后,教坊开外雇之业,“念奴(乐伎名)潜伴诸郎宿”(元稹:《宫词》),“伎”与“妓”有时成为同义词。家伎是官僚、富贾私人蓄养的歌舞伎,实际上是男主人的婢妾。男主人的喜怒决定她们的命运。如《魏书·高聪传》说他“有妓十余人,……皆注籍为妾,以悦其情。及病,不欲他人得之,并令烧指吞炭,出家为尼”。家伎的悲惨生活,由此可见一般。青楼妓馆是随着城市工商业的发展和满足士大夫文人的声色之好而产生的。它们专门收养幼女,从小训练,要她们掌握琴棋书画、诗词歌舞等技艺,从而具有很高的文化素养。然后卖给达官贵人作婢妾,从中牟取高利。唐代将它称为“养瘦马”。蓄养幼伎的“钱主”与匪徒、人贩子、地痞以及衙役相互勾结,组成一个黑社会网,落入娼家的幼女很难破网脱身。青楼妓馆的畸形生活对一些人的思想发生腐蚀作用。有一首民歌写道:“阿母怜金玉,亲兄要马骑。把将娇小女,嫁与冶游儿。”便形象地揭露了那种把女儿当作摇钱树的社会心态。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多有狎妓、蓄妓的恶习。但他们自己的政治命运也同这些不幸的女子一样不能由自己来掌握。所以在他们的诗文中就会出现白居易的“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这样发自肺腑的感人诗句。“寻花问柳”、“买婢置妾”本是地主阶级《家范》、《家训》所反对的。由于上述社会风气的蔓延,封建礼教对它已失去控制力量。清人陈圻在《新婚谱》中便把男子“游意娼家,买婢置妾”说成是风雅之事。宋恕质问他道:你不同情这些沉入苦海中的弱女子,反而以“宿娼”为风雅,为什么不允许你自己的妻女去作“雅人”你“不设身处地地”想一想,反而“斥难妇为*贱”,这是道学家“阴拥”坏人的谬论(《六斋卑义·救惨》)。
近代王国维
历史上最先使用戏曲这个名词的是宋刘埙(1240-1319),他在《词人吴用章传》中提出“永嘉戏曲”,他所说的“永嘉戏曲”,就是后人所说的“南戏”、“戏文”、“永嘉杂剧”。从近代王国维开始,才把“戏曲”用来作为中国传统戏剧文化的通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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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杏坛”指什么?
本文2023-10-18 12:18:5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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