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焚书坑儒”破坏了很多文化典籍,那他真的“坑儒”了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8浏览:1收藏

秦始皇“焚书坑儒”破坏了很多文化典籍,那他真的“坑儒”了吗?,第1张

秦始皇当时虽然破坏了很多书籍,但是他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坑儒。因为当时还有不少有关儒学的史书被流传了下来。虽然当时秦始皇统一了六国,建立了中国第1个封建社会。他是一个非常有能力的君主,但是他还做出过很多令人不满的事情。在史书中,那些史学家对于秦始皇的批判从来没有少过。可以说自古以来秦使皇就是一个需要站在两个方面进行评判的君主。

他的性格是非常残暴的。在他统治秦国这一段时间当中,曾经推行过焚书坑儒。秦始皇当时在秦朝刚刚建立的时候,为了能够更好的控制这些百姓的思想,把那些有关儒学的史书全部焚毁。据统计当时秦始皇搜集了很多那些古书并且把他们全数销毁,其中还杀了400多位儒生。虽然有这种说法,但是其实这种说法并不是完整的。可以说当时秦始皇虽然烧了很多书籍,但是并没有做到真正意义上的坑儒。

值得一提的是不少史书中曾经记载,虽然当时秦始皇烧了很多有关儒学方面的书籍,但是秦国的一些史书他却没有烧毁,当时秦始皇烧毁的书籍,大多数都是其他6个国家的史书。秦始皇的这种举动,让秦国的历史完整的保存了下来,却让其他6个国家的历史遭到了破坏。再者来说,其实当时那些秦朝的官员可以私自保留一部分书籍。这可以说是对这些秦朝官员的特权,只是当时秦国的百姓不允许再私藏书籍了而已。

当时秦始皇也是有选择的焚烧一些书籍,他并不是把所有的书籍全部都烧毁,他还会让那些比较先进的医书保留下来。因为他知道这些医书中记载的都是人类的智慧,同样也可以推动秦朝医学和农业的发展。

因为秦始皇焚书主要烧的是儒家思想的书籍,并不是把当时所有的书籍都烧了。所以剩下的书籍就一代传一代遗留下来。还有好多古籍是下一代人撰写的,或是关于上一朝代发生的事,或是关于本朝代发生的事,所以现在还有好多古籍。但是现在的古籍大多数都不是原版了,都是复印版或者修改版的。

  是了巩固统治的需要,为了从思想文化上统一民众,不让其他各种不利于统治的思想存在,因为春秋战国时代,百家争鸣,出现了各种思想,所以形成了战乱纷争,诸侯割据的局面,而这与秦始皇的中央集权制思想相悖逆,所以就通过焚书坑儒来净化思想,达到统一思想文化的目的,从而维护自己的统治

  你如果是做问答题,就这么简略的答一下,详细原因另补充如下:

  焚烧诗书:这是由分封之争引起的。始皇二十六年(前221年),当秦刚刚统一全国之后,在一次朝议上,丞相王绾请示秦始皇将其诸子封于占领不久的燕、齐、楚故地为王,认为不置王不利于巩固统治。其他大臣纷纷表示赞同。但廷尉李斯表示反对分封,肯定设置郡县。秦始皇支持李斯的看法,否决了分封的主张,坚持在全国推行郡县制。事隔八年,秦始皇一次在咸阳与众臣下宴会时,仆射周青臣对秦始皇“面谀”:“自上古不及陛下威德”。博士淳于越对此不以为然,向秦始皇提出:殷、周时代王天下千余年,就是由于分封子弟和功臣,“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这时丞相李斯抓住淳于越主张“师古”的言论大做文章,先说“三代之事,何足法也”,继将矛头对准诸生:“不师今而学谷,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他把这一切归罪于读书的缘故,因此建议秦始皇下令焚书。这一建议正中秦始皇下怀,于是下令焚书。根据李斯提出的办法,凡秦纪以外的史书,非博士所藏的“诗、书、百家语”都要烧掉,只准留下医药、卜筮、种树之书。此后,若有再谈论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官吏若知而不检举者与之同罪,令下后三十日不烧者,黥为城旦(四岁刑)。有愿习法令者,以吏为师。秦始皇焚书,似乎是偶然的,实际却有其必然性。地主阶级一掌握政权,便十分注意加强思想统治,认为人民的头脑越简单越好。所以早在商鞅变法时就已有“燔诗书”之举,企图以此消除不利于统治者的思想。在深受法家思想影响的秦始皇看来,“燔诗书”乃是控制人民思想的有力手段。所以李斯一提出来就得到秦始皇的批准。

  秦始皇下令焚书,当然不可能达到控制人民思想的目的,更不可能挽救秦王朝的早亡。但这次焚书使中国文化遭到的损失确是巨大的,先秦许多重要文献古籍都被付之一炬。而更重要的是,春秋末叶以来的百家争鸣、自由思考的精神,因此受到一次致命的打击。

  坑杀儒生:秦始皇“坑儒”的原因,是从求长生药受骗引起的。秦始皇非常怕死。统一中国后,他就异想天开地要寻求长生不老的办法。一些方士投其所好,就以各种办法骗他。始皇二十八年(前219年),秦始皇巡行至东方齐国故地。齐人徐福(一作徐市)等上书,说东海有蓬莱、瀛洲、方丈三座仙山。秦始皇大喜,根据徐福的要求,派数千童男、童女随徐福入海求仙。但徐福一去数年不归。四年后,秦始皇巡行至碣石(今河北秦皇岛附近),又派燕人卢生去寻求仙人羡门、高誓。继而又令韩终、侯公、石生等去求仙人的不死之药。

  卢生求仙、求药不得,先是向秦始皇献伪造的鬼神图书,后又让秦始皇“微行以辟恶鬼”,行止隐密不为人知,这样“不死之药殆可得也”。秦始皇果真照办,并自称“真人”。但不死之药仍不可得。按秦代法律,所献之方无效验者,就要处以死刑。卢生与另一方士侯生相谋,“于是乃亡去”。秦始皇闻讯大怒,说: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召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福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吾尊赐之厚,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秦始皇迁怒于儒生。

  于是,就在焚书的次年即前212年,秦始皇便令御史把咸阳诸生抓来审问。诸生互相告密。秦始皇便亲自圈定460余人,把他们活埋在咸阳。这就是历史上的“坑儒”事件。

秦始皇“焚书坑儒”破坏了很多文化典籍,那他真的“坑儒”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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