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怎么申请文物保护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2收藏

寺庙怎么申请文物保护,第1张

根据云浮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发布显示寺庙申请文物保护需达到以下几点。

1、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全面保存、延续文物的真实历史信息和价值。

2、按照国际、国内公认的准则,保护文物本体及相关的历史、人文和自然环境。

3、文物保护单位应当制定专项的总体保护规划,文物保护工程应当依据批准的规划进行。

4、所实施的文物保护工程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施工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广东省实施条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办法》等。

  2011年伊始,北京故宫博物院首次公布紫禁城总藏品达1807558件,其中珍贵文物1684490件,一般文物115491件、标本7577件。届时这本“花名册”将亮相故宫官网,方便世界各地的观众随时查询赏析。

以往北京故宫博物院对外公布拥有文物总数150万件,在册文物总数94万件。此次文物清理工作,众多专家突破传统的文物观念,真正从故宫学的角度出发,重新审视故宫藏品。将60万件古籍类藏品纳入文物系统管理,包括20万件善本、23万件武英殿刻书处的书版、17万件乾隆后到1911年的普通古籍,以及22703件帝后书画作品等。此外,清代“样式雷”制作的“烫样”等11余万件普通文物和约13万件铜钱等,亦都升级为文物。对宫廷生活遗存的清理也采取了新的视角,过去一般认为宫廷生活遗存只是皇帝后妃的日常生活用品,不能算作文物,导致曾对70多万件所谓的非文物采取了物资式处理,现在重新审视这些藏品,其直接地展示了皇帝后妃们的日常生活和艺术理念,与古建筑、历代文物有着同等价值。比如过去只重视皇帝后妃的成衣,对相当数量的衣鞋纸样和衣盒重视不足。其实,它们是清宫服饰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外还有反映清代官员觐见皇帝制度的近万件红绿头签,反映皇宫警卫制度的上千件腰牌等。

1807558件可以说是故宫博物院自建院以来在藏品数量上第一个全面而准确的数字,将故宫文物藏品准确到了个位数,且每件都能做到纸质总账、电子总账、分类账、文物卡片、实物完全核对上。这标志着故宫博物院的藏品管理工作进入一个历史性的新阶段。

在这次清理当中,故宫还调整了文物库房布局,改善部分库房的保管条件,研制出4套雨花阁瓷塔木塔“弹性滑移减隔震系统”。

清理工作的结束,并不意味着工作的完结。此后,故宫将编制《故宫博物院文物藏品总目》和《故宫博物院藏品大系》,通过电子本和纸质本两种形式向社会公开,过去一直保密的藏品编号也将对外公开。

我们相信,故宫在2011年伊始公布历时七年的藏品清理数据只是一个开始,是全国文物清理普查工作势在必行的开始,是博物馆藏品管理数据化、透明化的开始。

正如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所言:“文物普查是确保国家历史文化遗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开展文物普查有利于全面掌握不可移动文物的数量、分布、特征、保存现状、环境状况等基本情况;有利于准确判断文化遗产保护形势,为科学制定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发展规划提供依据;有利于带动可移动文物保护范围的确定、标志说明、文物档案、保护机构等基础工作建设,提高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整体水平;有利于培养锻炼专业人员,提高文化遗产保护队伍的整体素质;有利于提升全民文化遗产保护意识。”

发现文物,是文化遗产保护的前提和基础。而文物普查工作正是发现文物的最有效、最直接的途径。同时,随着在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前不被重视的、甚至不能规划入文化遗产范畴内的可移动或不可移动品类可能逐渐被认识到其蕴涵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文物普查将根据文化遗产保护发展的新趋势,将新的文化遗产品类纳入普查范围中,予以重新的身份认定、登记,扩大文物保护工作范畴,真正给予文化遗产最全面的、最有效的保护。

全国第一次文物普查发生于1956年,国务院在《关于在农业生产建设中保护文物的通知》中就提出:“必须在全国范围内对历史和革命文物遗迹进行普查调查工作”。1961年3月国务院颁发《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再次强调:“各级文化行政主管部门必须进行经常的文物调查工作”。1981年,我国展开了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调查登记不可移动文物40余万处,并先后公布了2351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8000余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0000余处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当前仍在进行中,从2007年4月始,至今年12月结束,普查范围扩大化,包括我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地上、地下、水下的不可移动文物,且以调查、登录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为重点,同时对已登记的近40万处不可移动文物进行复查。此次文物普查更是广泛运用最新科技手段,并充分利用已有的文物调查项目成果,了解不可移动文物本体及环境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对不可移动文物的量化指标、保存与环境现状及其变化情况等进行调查、登录。

可以说,文物普查直接关系到我国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根本。不仅使国家的公共文化遗产得以严格化、系统化、透明化管理,将文化遗产保护切实地纳入全民监督视野中,更是让全民切实地加入文物保护工作中,提升民众保护本民族文化遗产的责任与意识,提升民族自尊心、自信心。

  保护古籍一定要忌用化学胶水、化学浆糊、玻璃胶纸等修补古籍。

  中国古籍的纸张,多采用天然原料的手工制纸,而现今通用的化学胶水、 化学浆糊及玻璃胶纸对中国式纸张具有极强的腐蚀力,一般不隔多时,便会使纸张变质黄脆,触手即碎,故而绝不可用。正确方法应为采用天然面粉浆糊,调以麝香、花椒,可达到修复与避虫双重功能。如果藏家一时无法具备以上条件,也应宁可暂时不修,待请到行家里手,再行修复,绝不可仓促滥修,加厄典籍。

  忌用洋纸夹衬古籍。

  许多民国版本的拓片、字帖、纸墨拓工皆属精良,可版面之上却是黄斑累累,令人扼腕。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一些书贾作坊,贪求省惜工料费用,采用了一种叫作“油光纸”的纸张(当时流行的一种廉价的西式工业法制纸),作为字帖的衬纸。由于西式纸酸碱性不合量,具有一定腐蚀力,以致许多民国旧帖惨遭“黄斑之厄”。这一遗憾也使得当今的古籍藏家得出了一条教训,即:中国古籍必须远离一切西式纸张,二者隔离,方为上策。

  忌用化学杀虫剂防杀蠹虫。

  一些新手藏书家,因为惧怕蠹虫蛀毁古籍,便时常使用一些化学杀虫剂喷洒书橱,结果蠹虫猖獗如故,而古籍却反遭其害,黄斑遍布书身。惨痛之余,古籍藏家们也悟出一点,传统古籍的纸张极为“娇贵”,受不得任何化学品的侵害,而化学杀虫剂的腐蚀只会造成“爱而毁之”的结果。传统的正确防虫方法应为:在书橱中放置麝香、芸香或花椒(也可采用质量上乘的印度奇南香),以香气驱杀蠹虫,效果极佳。

1保护文物小知识

可移动文物的防护,应首先注意博物馆库房和陈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霉等防护措施,然后再对不同质地的各类文物分别进行防护,如铜铁器的防锈,砖石质地文物的防风化,丝绸纸张的防霉、防蠹、防老化等。

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害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近代书刊可用丝网加固;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

2保护文物小知识

一,文物不同于艺术品

现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收藏热,其中既有文物又有艺术品,但是艺术品不等于文物,那么什么是文物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 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文物管理部门一般认为1966年以前的符合文物条件的才是文物—括号内是笔者加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我国有文物法和实施条例,但是没有关于艺术品的法律,这给市场上的交易带来了混乱,使得许多收藏者被所谓的拍卖公司欺骗。但是文物管理部门对艺术品没有管理权限,这使得专空子者很是猖狂。

二,设立文物商店的条件

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地方各级人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

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人民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3保护文物的小知识,急

首先你要说清楚是什么样的文物啊!

可移动文物的防护,应首先注意博物馆库房和陈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霉等防护措施,然后再对不同质地的各类文物分别进行防护,如铜铁器的防锈,砖石质地文物的防风化,丝绸纸张的防霉、防蠹、防老化等。

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害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近代书刊可用丝网加固;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

4保护文物的小知识,急

一,文物不同于艺术品 现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收藏热,其中既有文物又有艺术品,但是艺术品不等于文物,那么什么是文物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2条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 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四)历史上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五)反映历史上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文物认定的标准和办法由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并报国务院批准(文物管理部门一般认为1966年以前的符合文物条件的才是文物—括号内是笔者加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同文物一样受国家的保护。

我国有文物法和实施条例,但是没有关于艺术品的法律,这给市场上的交易带来了混乱,使得许多收藏者被所谓的拍卖公司欺骗。但是文物管理部门对艺术品没有管理权限,这使得专空子者很是猖狂。

二,设立文物商店的条件 设立文物商店,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5名以上取得中级以上文物博物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 (三)有保管文物的场所、设施和技术条件;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三,文物行政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法》第八条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 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承担文物保护工作的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保护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 有关行政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文物保护工作。

5保护文物的小知识,一定要简短

首先你要说清楚是什么样的文物啊!可移动文物的防护,应首先注意博物馆库房和陈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霉等防护措施,然后再对不同质地的各类文物分别进行防护,如铜铁器的防锈,砖石质地文物的防风化,丝绸纸张的防霉、防蠹、防老化等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害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近代书刊可用丝网加固;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

6小学生怎么保护文物

1不到处乱刻“XX到此一游”。

2多学习文物保护的知识。

3多了解文物的价值及文物存在的意义。

4向公共宣传保护文物的相关知识。

5对破坏**文物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1、从我做起,做一个文明的游客。

2、号召少先队来阻止那些在长城乱扔垃圾的人。

3、提醒公民不在长城设点收费,让长城变得更美丽。

4、对破坏长城的人进行诉责。

5、添加保护长城的标语牌。

6、不携带危险物品,不扔烟头。

7、在长城内见到垃圾应随手捡起。

8、不在长城上面往下扔垃圾,保护长城周围的环境。

9、不应在长城上乱涂乱画。

10、不要在长城上大声吵闹,破坏了别的游人的好心情。

7文物的保护知识有哪些

1、什么是文物? 文物是人类社会生活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

也可以说,它是历史上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遗存,是历史、艺术、科学价值,是重要的文化遗产。 2、可移动文物有哪些分类? 可移动文物分为以下26大类:青铜器、玉器、陶瓷、金银器、钱币、雕塑、书画、漆器、家俱、科技文物、铜镜、古籍善本、玺印、竹木骨角雕刻、织绣、甲骨、文房四宝、紫砂器、古董钟表、景泰蓝、鼻烟壶、宣德炉、砖瓦、宝石、扇子、杂项。

3、古文化遗址有哪些? 古文化遗址是指古人的建筑废墟及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的遗留痕迹。古文化遗址主要包括古代的城堡、宫殿、村落、居室、作坊、寺庙遗址。

此外还包括当时的矿穴、采石坑、窖穴、仓库、水渠、水井、窖址等经济建筑遗存,壕沟、栅栏、围墙、边塞烽燧、长城、界壕等防御性设施遗存。 4、不可移动文物有哪些? 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

5、古文化遗址有那些? 古文化遗址是指古人的建筑废墟及对自然环境改造利用后的遗留痕迹。 古文化遗址主要包括古代的城堡、宫殿、村落、居室、作坊、寺庙遗址。

此外还包括当时的矿穴、采石坑、窑穴、仓库、水渠、水井、窑址等经济建筑遗存,壕沟、栅栏、围墙、边塞烽燧、长城、界壕等防御性设施遗存。 6、什么是古墓葬? 古墓葬即古人埋葬尸体的坟墓。

人类将死者的尸体或其残余按特定方式安置在特定的场所叫“葬”,放置尸体或其残余的特定设施叫“墓”,中国考古学常将二者合称为“墓葬”。 7、什么是祖传文物? 祖传文物又称为传世文物,是指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已经归个人或者其家庭所有,而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又继续归该个人所有或者传承给其继承人的文物。

8、古建筑的种类有哪些? 古建筑指保存至今的古代各时期的房屋、桥梁、水坝、隧道、等建筑物。它们可按功能分为四大类:(1)皇家宫殿、陵寝、坛庙和王府、官署等;(2)私家园林、名人故居、居民和祠堂、会馆、楼阁、书院、戏台等供集体活动的建筑;(3)古代生产和科学技术活动的建筑物,如都江堰、赵州桥、古观象台等。

(4)古代的庙宇、佛塔、道观、 寺等宗教建筑。 9、为什么要对古脊椎动物化石和古人类化石加以保护? 因为古脊椎动物化石对研究地球在古脊椎动物繁盛时代的历史以及当时地球上的生态环境等具有重要科学价值;古人类化石是研究人类起源及其进化历程等科学问题的最重要材料。

10、哪些文物是国有文物?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土的文物都是国有文物,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出土的文物,已经作为传世文物归私人所有的文物除外。 11、什么是考古发掘?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规定的考古是指在中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所进行的一切田野考古发掘和水下考古活动 。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定义是‘考古发掘系指在发现具有考古特征的实物的任何研究,不论这种研究涉及挖掘土地还是对地面的系统勘探,也不论这种研究是在一成员国内陆或领海的水底地层上或地层下进行’。 12、什么是文物收藏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所指的文物收藏单位,是指通过征集、收藏文物并对文物进行展览、展示,承担文物研究、宣传、教育功能的,向公众开放的非营利性机构,包括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在国际上这类机构被通称为博物馆。

13、文物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些? 主管全国文物保护工作的是国家文物管理局;云南省文物保护工作的主管部门是云南省文物局;各州市、县(市)区人民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主管本地的文物保护工作。 14、哪些文物可以复制?复制时有什么要求? 严重受损,难于长期保存,濒临损坏且有珍贵价值的文物;未进行保护技术处理,而又急需提供给观众欣赏的文物;陈列环境不佳,为避免损坏的文物;为充实丰富陈列内容而展出的非本馆文物;为给私人收藏家用于纪念的其捐赠给博物馆收藏的文物。

复制品要忠实于藏品原件的原状,应具有真实性。普通复制品要求在造型、规格、纹饰、文字、色彩、质感、风格、完残等方面均与原件保持一致。

要求标准高的复制品在材料质地、化学成分、物理性能、重量、硬度、音响、手感等方面,也要与原件基本相同。 复制品应注明标志、避免真伪不分,造成混乱。

15、什么是哄抢国有文物? 哄抢国有文物主要是指聚众多人,公然夺取国有文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哄抢国有文物的行为不仅是侵夺了国家的财产所有权,而且侵犯了社会正常管理秩序。

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犯罪主体是哄抢国有文物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积极参加的人。二、是行为客观方面表现为纠集多人,采取哄闹、滋扰或者其他手段,公然夺取国有文物,纠集多人哄抢行为的主要特征。

三是行为人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16、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如何划定? 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是指对文物保护单位本体及周围一定范围实施重点保护的区域,以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的安全。

8关于保护文物的手抄报资料~

文物保护技术 Preservation Techniques of Cultural Relics文物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

文物在保存过程中,经受着两种因素的破坏,即:①人为的破坏。如古建筑、石窟寺、古墓葬被战火焚毁、被拆除或维修不当失去原貌;铜铁器、书画、竹木漆器、陶瓷等因保护、搬运不当被损坏。

②风、雨、雷、电、火、地震、光线、虫害、霉菌等自然因素对文物造成的破坏。 中国文物保护方面的技艺历史悠久,在唐代(618~907)就有用木楔拨正歪闪古建筑梁架的记载,另据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载,成都曾迁移三堵墙的壁画,经过 200多年仍完好如初。

字画保护的揭裱技术,到唐代已相当成熟。“漆粘石头,鳔粘木”更是流传很久的修复石质文物和木质文物的传统技艺。

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高分子材料、物理检测技术逐渐引进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欧洲一些国家在18世纪左右,曾使用以牛奶、石灰水混合的可赛因修复壁画的传统技艺,一直流传到现在。

防护技术 文物保护应遵照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方针。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等,主要依靠工程技术来解决,而防虫害、鸟害等,则主要采用工程技术与化学处理相结合的办法。

大气中的粉尘、二氧化硫和含硫化合物等对文物的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解除污染源,在国家标准许可范围内的,应绿化环境、减轻污染,同时要严格控制新添污染源。 可移动文物的防护,应首先注意博物馆库房和陈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霉等防护措施,然后再对不同质地的各类文物分别进行防护,如铜铁器的防锈,砖石质地文物的防风化,丝绸纸张的防霉、防蠹、防老化等。

修复技术 木构建筑物整体歪闪,打牮拨正后,再作加固处理。构件局部残损应剔补、墩接。

大构件糟朽中空的,可用不饱和聚酯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灌注加固,糟朽严重的按原制更换。 砖石结构古建筑,整体歪闪,应先做定点、定期观测,经加固后稳定的,就不再做地基处理。

裂缝可采用加箍和灌浆的方法加固,砌体残缺可剔补,如无法剔补可局部或全部拆除并按原样重砌。石窟寺的山体裂隙,采用喷铆加固或灌浆加固,渗水漏水处要疏导、截流。

石雕、石刻等石质文物表面风化应用有机硅类的高分子材料封护。 古建筑的修复,应做到能小修的不大修,能局部拆落的不全部拆落,尽量保留原构件,以保留古建筑的历史价值。

对于古建筑中带有雕刻的瓦兽件、木雕、砖雕、石雕等艺术构件,要慎重处理,尽量做到不换或少换。对塑像、壁画、彩画等附属艺术品,更不能随意修补。

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害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近代书刊可用丝网加固;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 文物修复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保证不损害文物的历史价值,包括文物的造型、材质、色泽、强度等,同时还要有可逆性。

古建筑构件维修时所用的新材料还应遵守只能加强不能代替的原则。 检测技术 主要用于对文物残伤痕迹的探测、质地结构化学成分的分析和年代的测定。

探伤常用 X光、超声波等;质地结构的分析常用电子显微镜、金相显微镜观测;文物的化学成分常用光谱、质谱分析;模糊不清、显示反差甚小的墨迹绘画等,可采取红外照像的方法;木材等含碳物质可用碳十四测定年代;陶瓷砖瓦等可用热释光测定年代。 石质文物保护技术 Preservation Techniques of Stone Cultural Relics石质文物因受到日照、水浸蚀、地震等自然营力作用和环境污染、小气候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粉化、变色、生霉、起甲、酥碱、劈裂、蚀空、凝浆、崩塌、倾覆等破坏形态。

石窟寺保护技术 首先应调查病害。调查工作有以下几个步骤:①测绘地形图、窟区平面图、立面图、纵横剖面图等。

测图方法有经纬仪导线测量、控制网测量、小平板测量。在进行立面测量、窟内石雕艺术品测绘时,可采用近景摄影测量的方法。

②环境质量评价。包括文物所在山体的地层、岩性、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地震资料,污染源及造成的危害等。

应指出文物受到的主要危害和治理措施。③地球物理勘探。

为解决某个特殊目的而用,要在满足物理前提与必需的工作条件下才能收效。目前利用的物探方法有:直流电阻率法寻找渗水途径,微电极系法探测石窟表面风化层厚度,声波法测石窟风化程度,地震勘探进行窟前考古等。

④稳定性分析。许多石窟位于陡立的边坡内,属于陡坡与洞室相结合的三向空间。

分析其稳定性应从文物所在山体的岩性、裂隙、变形破坏过程、力学分析计算等方面进行研究,预测其变形破坏规律。对于体量较大的危险岩体还应进行结构面的分析、计算。

预防措施是指改善文物所处的环境,避免各种风化应力的继续破坏。主要措施是在石窟崖顶作。

9关于保护文物的手抄报资料~

文物保护技术 Preservation Techniques of Cultural Relics文物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

文物在保存过程中,经受着两种因素的破坏,即:①人为的破坏。如古建筑、石窟寺、古墓葬被战火焚毁、被拆除或维修不当失去原貌;铜铁器、书画、竹木漆器、陶瓷等因保护、搬运不当被损坏。

②风、雨、雷、电、火、地震、光线、虫害、霉菌等自然因素对文物造成的破坏。 中国文物保护方面的技艺历史悠久,在唐代(618~907)就有用木楔拨正歪闪古建筑梁架的记载,另据黄休复的《益州名画录》载,成都曾迁移三堵墙的壁画,经过 200多年仍完好如初。

字画保护的揭裱技术,到唐代已相当成熟。“漆粘石头,鳔粘木”更是流传很久的修复石质文物和木质文物的传统技艺。

以后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高分子材料、物理检测技术逐渐引进到文物保护工作中来。 欧洲一些国家在18世纪左右,曾使用以牛奶、石灰水混合的可赛因修复壁画的传统技艺,一直流传到现在。

防护技术 文物保护应遵照预防为主,维修为辅的方针。不可移动文物的防潮、防漏、防火、防雷、防震等,主要依靠工程技术来解决,而防虫害、鸟害等,则主要采用工程技术与化学处理相结合的办法。

大气中的粉尘、二氧化硫和含硫化合物等对文物的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时,应解除污染源,在国家标准许可范围内的,应绿化环境、减轻污染,同时要严格控制新添污染源。 可移动文物的防护,应首先注意博物馆库房和陈列室中的防潮、防震、防霉等防护措施,然后再对不同质地的各类文物分别进行防护,如铜铁器的防锈,砖石质地文物的防风化,丝绸纸张的防霉、防蠹、防老化等。

修复技术 木构建筑物整体歪闪,打牮拨正后,再作加固处理。构件局部残损应剔补、墩接。

大构件糟朽中空的,可用不饱和聚酯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灌注加固,糟朽严重的按原制更换。 砖石结构古建筑,整体歪闪,应先做定点、定期观测,经加固后稳定的,就不再做地基处理。

裂缝可采用加箍和灌浆的方法加固,砌体残缺可剔补,如无法剔补可局部或全部拆除并按原样重砌。石窟寺的山体裂隙,采用喷铆加固或灌浆加固,渗水漏水处要疏导、截流。

石雕、石刻等石质文物表面风化应用有机硅类的高分子材料封护。 古建筑的修复,应做到能小修的不大修,能局部拆落的不全部拆落,尽量保留原构件,以保留古建筑的历史价值。

对于古建筑中带有雕刻的瓦兽件、木雕、砖雕、石雕等艺术构件,要慎重处理,尽量做到不换或少换。对塑像、壁画、彩画等附属艺术品,更不能随意修补。

可移动文物的修复,可采取传统技艺与近代技术相结合的方法,如铜器害锈,可用机械取除或用电解还原法取除;竹木漆器的脱水,可用自然干燥法,或用醇醚联浸、冰冻升华、高分子材料渗透聚合法;残毁的书画多采用传统的揭裱方法修复;近代书刊可用丝网加固;古代丝网绢帛可用熏蒸法杀菌;脆弱纺织品可用丝网加固或传统的装裱方法加固;陶瓷器断裂用虫胶或环氧树脂等高分子材料粘接。 文物修复中采用的新材料、新工艺必须保证不损害文物的历史价值,包括文物的造型、材质、色泽、强度等,同时还要有可逆性。

古建筑构件维修时所用的新材料还应遵守只能加强不能代替的原则。 检测技术 主要用于对文物残伤痕迹的探测、质地结构化学成分的分析和年代的测定。

探伤常用 X光、超声波等;质地结构的分析常用电子显微镜、金相显微镜观测;文物的化学成分常用光谱、质谱分析;模糊不清、显示反差甚小的墨迹绘画等,可采取红外照像的方法;木材等含碳物质可用碳十四测定年代;陶瓷砖瓦等可用热释光测定年代。 石质文物保护技术 Preservation Techniques of Stone Cultural Relics石质文物因受到日照、水浸蚀、地震等自然营力作用和环境污染、小气候改变等因素的影响会发生粉化、变色、生霉、起甲、酥碱、劈裂、蚀空、凝浆、崩塌、倾覆等破坏形态。

石窟寺保护技术 首先应调查病害。调查工作有以下几个步骤:①测绘地形图、窟区平面图、立面图、纵横剖面图等。

测图方法有经纬仪导线测量、控制网测量、小平板测量。在进行立面测量、窟内石雕艺术品测绘时,可采用近景摄影测量的方法。

②环境质量评价。包括文物所在山体的地层、岩性、构造,水文地质条件,气象、水文、地震资料,污染源及造成的危害等。

应指出文物受到的主要危害和治理措施。③地球物理勘探。

为解决某个特殊目的而用,要在满足物理前提与必需的工作条件下才能收效。目前利用的物探方法有:直流电阻率法寻找渗水途径,微电极系法探测石窟表面风化层厚度,声波法测石窟风化程度,地震勘探进行窟前考古等。

④稳定性分析。许多石窟位于陡立的边坡内,属于陡坡与洞室相结合的三向空间。

分析其稳定性应从文物所在山体的岩性、裂隙、变形破坏过程、力学分析计算等方面进行研究,预测其变形破坏规律。对于体量较大的危险岩体还应进行结构面的分析、计算。

预防措施是指改善文物所处的环境,避免各种风化应力的继续破坏。主要措施是在石窟崖顶作。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文物局推荐,于2002年发行第一版,并于2004年修改和发行第二版。《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是在中国文物保护法规体系的框架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相关法规为基础,参照以1964年《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威尼斯宪章》)为代表的国际原则而制定。该准则是对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进行指导的行业规则和评价工作成果的主要标准,也是对保护法规相关条款的专业性阐释,同时可以作为处理有关古迹事务时的专业依据。 由于《准则》的这种把国际文化遗产保护的原则与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实践相结合的特点,《准则》制定五年来,它已被中国的文物古迹保护工作者广为接受,《准则》的主要原则和精神也在中国文物古迹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关法规中得到了越来越多的体现。

《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包括三个部分的内容,即准则本文、准则阐述、案例阐释。2000年中国古迹遗址保护协会承德会议上通过了准则的本文和阐述部分,并开始了案例阐释部分编写的准备工作。

2010年,经中国国家文物局批准,中国古籍遗址保护协会开始了《中国准则》的修订工作,并于2014年初终告完成。与2000版《中国准则》相比,修订后的《中国准则》既充分尊重了牵绊的主要内容,保证了内容上的延续性,又充分吸收了中国ICOMOS十多年来文化遗产保护理论和实践的成果,在文化遗产价值认识、保护原则、新型文化遗产保护、合理利用等方面充分体现了当今中国文化遗产保护的认识水平,呈现出一些列新的特点和亮点,更具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和权威性。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文物的保护与管理,继承优秀的历史文化遗产,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省境内不可移动文物,包括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以及尚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区级文物保护单位视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

  本省境内可移动文物,包括珍贵文物和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二、三级。一级文物报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二、三级文物由省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认定。第三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负责依法保护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各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

  省、市(地)和文物较多的县(市、区)设立文物管理委员会,协调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文物工作,下设办事机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第四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应依法将文物事业费和基建费分别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由同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其中文物基建支出以及文物修缮、维护、征集费和考古发掘费等专款专用,严格管理。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文物知识和文物保护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文物保护意识,鼓励社会力量支持文物事业,对文物保护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第二章 文物保护单位第六条 建设工程选址应避开不可移动的文物及地下文物古迹,因特殊需要无法避开而确需改变文物的土地用途和保护规划的,应依法履行报批手续。

  因建设工程特殊需要,经批准迁移、拆除的文物,建设单位应协同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做好文物的记录、测绘、登记、照相等。迁移的文物保护单位应由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按文物的原状恢复修建。拆除的具有文物价值的物件和建筑材料由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指定文物收藏单位收藏或者用于文物建筑维修。迁移、拆除所需费用依法由建设单位负责。第七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使用单位应与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签订《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使用责任书》,接受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做好文物的保养、维修与安全防范等工作。

  属于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文物的所有者应遵守国家有关保护管理文物的规定,接受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第八条 经批准作为宗教活动场所的文物保护单位,有关宗教组织和人员应遵守《文物保护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其文物保护工作接受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第九条 属于国家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权的变更,应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履行报批手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权的变更,报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省级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权的变更,报同级人民政府和省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权的变更,同时报市(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属于集体或私人所有的文物保护单位使用权的变更,应事先征得同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第十条 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未经原公布的人民政府和省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不得撤销。第十一条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划定,经当地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

  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由当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城乡规划、土地行政管理部门划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布,并报省、市(地)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第十二条 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土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因建设项目特殊需要必须征用时,建设用地单位应按文物保护单位的级别履行报批手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的征用,应事先征得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的同意。省级和县、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土地的征用,应事先向同级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征得原公布人民政府和省文化(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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