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建筑学著作是?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9浏览:3收藏

问: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建筑学著作是?,第1张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是中国古籍中最完整的一部建筑技术专书。 《营造法式》是宋将作监奉敕编修的。北宋建国以后百余年间,大兴土木,宫殿、衙署、庙宇、园囿的建造此起彼伏,造型豪华精美铺张,负责工程的大小官吏贪污成风,致使国库无法应付浩大的开支。因而,建筑的各种设计标准、规范和有关材料、施工定额、指标急待制定,以明确房屋建筑的等级制度、建筑的艺术形式及严格的料例功限以杜防贪污盗窃被提到议事日程。哲宗元佑六年(1091年),将作监第一次编成《营造法式》,由皇帝下诏颁行,此书史曰《元佑法式》。 因该书缺乏用材制度,工料太宽,不能防止工程中的各种弊端,所以北宋绍圣四年(1097年)又诏李诫重新编修。李诫以他个人10余年来修建工程之丰富经验为基础,参阅大量文献和旧有的规章制度,收集工匠讲述的各工种操作规程、技术要领及各种建筑物构件的形制、加工方法,终于编成流传至今的这本《营造法式》,于崇宁二年(1103年)刊行全国。 《营造法式》主要分为5个主要部分,即释名、制度、功限、料例和图样共34卷,前面还有"看样"和目录各1卷。 第1、2卷是《总释》和《总例》,考证了每一个建筑术语在古代文献中的不同名称和当时的通用名称以及书中所用正式名称。总例是全书通用的定例,并包括测定方向、水平、垂直的法则,求方、圆及各种正多边形的实用数据,广、厚、长等常用词的涵义,有关计算工料的原则等。 第3至15卷是壕寨、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作、旋作、锯作、竹作、瓦作、泥作、彩画作、砖作、窑作等13个工种的制度,详述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设计规范,各种构件的权衡、比例的标准数据、施工方法和工序,用料的规格和配合成分,砖、瓦、琉璃的烧制方法。 第16至25卷按照各种制度的内容,规定了各工种的构件劳动定额和计算方法,各工种所需辅助工数量,以及舟、车、人力等运输所需装卸、架放、牵拽等工额。最可贵的是记录下了当时测定各种材料的容重。 第26至28卷规定各工种的用料定额,是为"料例",其中或以材料为准,如例举当时木料规格,注明适用于何种构件;或以工程项目为准,如粉刷墙面(红色),每一方丈干后厚1.3公分,需用石灰、赤土、土朱各若干公斤。卷28之末附有"诸作等第"一篇,将各项工程按其性质要求,制作难易,各分上、中、下三等,以便施工调配适合工匠。 第29至34卷是图样,包括当时的测量工具、石作、大木作、小木作、雕木作和彩画作的平面图、断面图、构件详图及各种雕饰与彩画图案。 "看详"的内容是各工种制度中若干规定的理论和历史传统根据的阐释,如屋顶坡度曲线的画法,计算材料所用各种几何形的比例,定垂直和水平的方法,按不同季节定劳动日的标准等等的依据。 纵观《营造法式》,其内容有几大特点,第一,制定和采用模数制。书中详细说明了"材份制","材"的高度分为15"分",而以10"分"为其厚。斗拱的两层拱之间的高度定为6"分",为"栔",大木做的一切构件均以"材"、"分"、"栔"来确定。这是中国建筑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模数制的文字记载。第二,设计的灵活性。各种制度虽都有严格规定,但未规定组群建筑的布局和单体建筑的平面尺寸,各种制度的条文下亦往往附有"随宜加减"的小注,因此设计人可按具体条件,在总原则下,对构件的比例尺度发挥自己的创造性。 第三,总结了大量技术经验。如根据传统的木构架结构,规定凡立柱都有"侧角"及柱"升起",这样使整个构架向内倾斜,增加构架的稳定性;在横梁与立柱交接处,用斗拱承托以减少梁端的剪力;叙述了砖、瓦、琉璃的配料和烧制方法以及各种彩画颜料的配色方法。第四,装饰与结构的统一。该书对石作、砖作、小木作、彩画作等都有详细的条文和图样,柱、梁、斗拱等构件在规定它们在结构上所需要的大⒐乖旆椒ǖ耐保 补娑�怂 堑囊帐跫庸し椒āH缌骸⒅ ⒍饭啊⒋ 返裙辜 穆掷 颓撸 褪怯肻\\"卷杀"的方法制作的。该手法充分利用结构构件加以适当的艺术加工,发挥其装饰作用,成为中国古典建筑的特征之一。 《营造法式》在北宋刊行的最现实的意义是严格的工料限定。该书是王安石执政期间制订的各种财政、经济的有关条例之一,以杜绝腐败的贪污现象。因此书中以大量篇幅叙述工限和料例。例如对计算劳动定额,首先按四季日的长短分中工(春、秋)、长工(夏)和短工(冬)。工值以中工为准,长短工各减和增10%,军工和雇工亦有不同定额。其次,对每一工种的构件,按照等级、大小和质量要求——如运输远近距离,水流的顺流或逆流,加工的木材的软硬等,都规定了工值的计算方法。料例部分对于各种材料的消耗都有详尽而具体的定额。这些规定为编造预算和施工组织订出严格的标准,既便于生产,也便于检查,有效地杜绝了土木工程中贪污盗窃之现象。 《营造法式》的现代意义在于它揭示了北宋统治者的宫殿、寺庙、官署、府第等木构建筑所使用的方法,使我们能在实物遗存较少的情况下,对当时的建筑有非常详细的了解,添补了中国古代建筑发展过程中的重要环节。通过书中的记述,我们还知道现存建筑所不曾保留的、今已不使用的一些建筑设备和装饰,如檐下铺竹网防鸟雀,室内地面铺编织的花纹竹席,椽头用雕刻纹样的圆盘,梁栿用雕刻花纹的木板包裹等。 《营造法式》的崇宁二年刊行本已失传,南宋绍兴十五年(1145年)曾重刊,但亦未传世。南宋后期平江府曾重刊,但仅留残本且经元代修补,现在常用的版本有1919年朱启钤先生在南京江南图书馆(今南京图书馆)发现的丁氏抄本《营造法式》(后称"丁本"),完整无缺,据以缩小影印,是为石印小本,次年由商务印书馆按原大本影印,是为石印大本。 1925年陶湘以丁本与《四库全书》文渊、文溯、文津各本校勘后,按宋残叶版式和大小刻版印行,是为陶本。后由商务印书馆据陶本缩小影印成《万有文库》本,1954年重印为普及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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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建筑的特点摘要:中国古代建筑以7a686964616fe59b9ee7ad9431333433623763木构架为主,有着独特的单体造型,中轴对称、方正严整的群体组合与布局,以及变化多样的装修与装饰(一)以木构架为主的结构方式  中国古代建筑惯用木构架作房屋的承重结构。木构梁柱系统约在西元前的春秋时期已初步完备并广泛采用,到了汉代发展得更为成熟。木构结构大体可分为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以抬梁式采用最为普遍。抬梁式结构是沿房屋进深在柱础上立柱,柱上架梁,梁上重叠数层瓜柱和梁,再于最上层梁上立脊瓜柱,组成一组屋架。平行的两组构架之间用横向的枋联结于柱的上端,在各层梁头与脊瓜柱上安置檩,以联系构架与承载屋面。檩间架椽子,构成屋顶的骨架。这样,由两组构架可以构成一间,一座房子可以是一间,也可以是多间。  斗栱是中国木构架建筑中最特殊的构件。斗是斗形垫木块,栱是弓形短木,它们逐层纵横交错叠加成一组上大下小的托架,安置在柱头上用以承托梁架的荷载和向外挑出的屋檐。到了唐、宋,斗栱发展到高峰,从简单的垫托和挑檐构件发展成为联系梁枋置于柱网之上的一圈「井」字格形复合梁。它除了向外挑檐,向内承托天花板以外,主要功能是保持木构架的整体性,成为大型建筑不可缺的部份。宋以后木构架开间加大,柱身加高,木构架结点上所用的斗栱逐渐减少。到了元、明、清,柱头间使用了额枋和随梁枋等,构架整体性加强,斗栱的形体变小,不再起结构作用了,排列也较唐宋更为丛密,装饰性作用越发加强了,形

阶 基 阶基为中国建筑三大部分之一。其在汉代,未央宫前殿,“疏龙首山以为殿台”;“重轩三阶”,文献可稽。川康诸阙亦有下以阶基承托,阶基四周刻作若干矮柱及斗者。画像石中,厅堂及阙下亦多有阶基,亦用矮柱以承阶面,柱与柱之间刻水平横线,殆以表示砖缝。直至唐五代,此法尚极通行。

柱及础 彭山崖墓中柱多八角形,间亦有方者,均肥短而收杀急。柱之高者,其高仅及柱下径之三点三六倍,短者仅一点四倍。柱上或施斗拱,或仅施大斗,柱下之础石多方形,雕琢均极粗鲁。孝堂山石室正中亦立一八角柱,高为径之三点一四倍,上下同径无收杀。其上施大斗一枚,其下以同形之斗覆置为础。出土汉墓砖中亦有上有斗下有斗形础之圆柱或八角柱,殆即此类柱之砖制者;但较为修长,其高可及径之五六倍。画像石中所见柱,难以判其为方为圆,柱下之础石,似有向上凸起而将柱底凹入,使相卯合者。汉代若果有此法,虽可使柱稳定,然若上面重量过大或重心偏倚,则易使柱破裂,故后代无用此法者。

门 窗 门之实物存者唯墓门。彭山墓门门框均方头,其上及两侧均起线两层。石门扇亦有出土者,均极厚而短,盖材料使然也。门上刻铺首,作饕餮衔环图案,明器所示,则门框多极清晰,门扇亦有作铺首者。函谷关东门画石,则门之两侧,有腰枋及余塞板,门扉双合,扉各有铺首门环。明清所常见之门制,大体至汉代已形成矣。

窗之形状见于明器者,以长方形为多,间亦有三角,圆形或它种形状者。窗棂以斜方格为最普通,间有窗棂另作成如笼,扣于窗外者。彭山崖墓中有窗一处,为唯一之实例,其窗棂则为垂直密列之直棂。

平坐与栏干 画像石与明器中之楼阁,均多有栏干,多设于平坐之上。而平坐之下,或用斗拱承托,或直接与腰檐承接。后世所通用之平坐,在汉代确已形成。栏干样式以矮柱及横木构成者最普通,亦有用连环,或其它几何形者。函谷关东门图所见,则已近乎后世之做法与权衡矣。

斗 拱 汉斗拱实物,见于崖墓,石阙及石室。彭山崖墓墓室内八角柱上,多有斗拱。柱头上施栌斗(即大斗),其上安拱,两头各施散斗一;拱心之上,出一小方块,如枋头。斗下或有皿板,为唐以后所不见,而在云冈石窟及日本飞鸟时代实物中则尚见之。拱之形有两种,或简单向上弯起,为圆和之曲线,或为斜杀之直线以相联,殆即后世分瓣卷杀之初型,如魏唐以后通常所见;或弯作两相对顶之S 字形,亦见于石阙,而为后世所不见,在真正木构上究否制成此形,尚待考也。川康诸石阙所刻斗拱,则均于栌斗下立短柱,施于额枋上。拱之形式亦有上述单弯与复弯两种;拱心之上或出小枋头,或不出。斗下皿板则不见。朱鲔石室残址尚存石斗拱一朵,乃以简单弯拱托两散斗者,与后世斗拱形制较为相近。

明器中有斗拱者甚多,每自墙壁出拱或梁以挑承栌斗,其上施拱,间亦有柱上施栌斗者。“一斗三升”颇常见。又有散斗之上,更施较长之拱一层者,即后世所谓重拱之制。散斗之上又有施替木者。其转角处则挑出角枋,上施斗拱,抹角斜置,并无角拱。

画像石中所见斗拱多极程式化,然其基本单位则清晰可稽。其组合有一斗二升或三升者,有单拱或重拱者;有出跳至三四跳者;其位置则有在柱头或补间者。

综观上述诸例,可知远在汉代,斗拱之形式确已形成,其结构当较后世简单。在转角处,两面斗拱如何交接,似尚未获圆满之解决法。至于后世以拱身之大小定建筑物全身比例之标准,则遗物之中尚无痕迹可寻也。

构 架 川康诸阙,在阙身以上,檐及斗拱以下,刻作多数交叠之枋头,可借以略知其用材之法。朱鲔墓址所遗残石一块,三角形,上刻叉手,叉手之上刻两斗。其原位置乃以承石室顶板者。日本京都法隆寺飞鸟时代回廊及五台山佛光寺大殿,均用此式结构,汉代建筑内部结构之实物,仅此一例而已[2]。

屋顶与瓦饰 中国屋顶式样有四阿(清式称庑殿),九脊(清称歇山),不厦两头(清称悬山),硬山,攒尖五种。汉代五种均已备矣。四阿,不厦两头,硬山见于画像石及明器者甚多。攒尖则多见于望楼之顶。九脊顶较少见,唯纽约博物院藏明器一例,乃由不厦两头四周绕以腰檐合成。二者之间成阶级形,不似后世之前后合成一坡者。此式实例,至元代之山西霍县东福昌寺大殿尚如此,然极罕见也。重檐之制,见于墓砖,其实例则雅安高颐阙。汉代遗物之中,虽大多屋顶坡面及檐口均为直线,然屋坡反宇者,明器中亦偶见之。班固《西都赋》所谓“上反宇以盖载,激日景而纳光。”固以为汉代所通用之结构法也。嵩山太室石阙,将近角瓦陇微提高,是翘角之最古实例。

檐端结构 石阙所示,由角梁及椽承托;椽之排列有与瓦陇平行者,有翼角展开者,椽之前端已有卷杀,如后世所常见。

屋顶两坡相交之缝,均用脊覆盖,脊多平直,但亦有两端翘起者。脊端以瓦当相叠为饰,或翘起,或伸出,正式鸱尾则未见也。

汉瓦有筒瓦、板瓦两种,石阙及明器所示多二者并用,如后世所常见,汉瓦无釉,而有涂石灰地以着色之法。瓦当圆形者多,间亦有半圆者。瓦当纹饰有文字,动物,植物三种,当于雕饰题下论之。

砖 作 汉代用砖实例,均见于墓中。墓壁砌法,或以卧立层相间,或立砖一层,卧砖二三层;而各层之间,丁砖与顺砖又相间砌,以保持联络。用画像砖之墓,则如近代用“面砖”之法,以画像之面向外。

墓室顶部穹窿之结构,有以平砌之砖逐层叠涩者,亦有真正发券者,前者多见于辽东高丽,后者则中原及巴蜀所常见也。

砖之种类:有普通砖,通常砌墙之用;发券砖,上大而下小;地砖大抵均方形,空心砖则制成柱梁等各种形状,并长方条,长方块,三角块等等,其用途殆亦砌作墓室者也。

雕 饰 崖墓门上,石阙檐下斗拱枋柱间,石室内壁面,为建筑雕饰实例所在,其它出土工艺品如铜器漆器等,亦可略窥其装饰之一般。建筑雕饰可分为三大类,雕刻,绘画及镶嵌。四川石阙斗拱间之人兽,阙身之四神,枋角之角神,及墓门上各种鱼兽人物之浮雕,属于第一类。绘画装饰,史籍所载甚多,石室内壁之“画像”,殆即以雕刻代表绘画者,其图案与色彩,则于出土漆器上可略得其印象。至于第三类则如古籍所谓“饰以黄金釭,函蓝田璧,明珠翠羽”之类,以金玉珍异为饰者也。

雕饰之题材,则可分为人物,动物,植物,文字,几何纹,云气等。

人物或用结构部分之装饰,如石阙之角神,但石室壁面,则多以叙史纪功,武氏祠画像,图案多程式化,朱鲔祠则极自然写实。动物以苍龙,白虎,朱雀,玄武四神为最常见,川康诸阙有高度写生而强劲有力之龙虎、四神瓦当传世者亦多。此外如马,鹿,鱼等皆汉人喜用之装饰母题也。植物纹有藻纹,莲花,葡萄,卷草,蕨纹,树木等,或画之壁,或印之瓦当。文字多用于砖瓦铭刻,汉瓦当之以文字为饰者尤多。几何纹则有锯齿纹,波纹,钱纹,绳纹,菱纹,S 纹等等。自然云气,见于武氏祠;董贤宅“柱壁皆画云气花卉”,殆此类也。

1中国建筑在思想方面与其他建筑历史背景有哪4个不同属于环境思想方面,与其它建筑之历史背景迥然不同者,至少有以下可注意者四:  (一)不求原物长存之观念 此建筑系统之寿命,虽已可追溯至四千年以上,而地面所遗实物,其最古者,虽待考之先秦土垣残基之类,已属凤毛麟角,次者如汉唐石阙砖塔,不止年代较近,且亦非可以居止之殿堂。古者中原为产木之区,中国结构既以木材为主,宫室之寿命固乃限于木质结构之未能耐久,但更深究其故,实缘于不着意于原物长存之观念。盖中国自始即未有如古埃及刻意求永久不灭之工程,欲以人工与自然物体竟久存之实,且既安于新陈代谢之理,以自然生灭为定律;视建筑且如被服舆马,时得而更换之;未尝患原物之久暂,无使其永不残破之野心。如失慎焚毁亦视为灾异天谴,非材料工程之过。此种见解习惯之深,乃有以下之结果:1满足于木材之沿用,达数千年;顺序发展木造精到之方法,而不深究砖石之代替及应用。2修葺原物之风,远不及重建之盛;历代增修拆建,素不重原物之保存,唯珍其旧址及其创建年代而已。唯坟墓工程,则古来确甚着意于巩固永保之观念,然隐于地底之砖券室,与立于地面之木构殿堂,其原则互异,墓室间或以砖石模仿地面结构之若干部分,地面之殿堂结构,则除少数之例外,并未因砖券应用于墓室之经验,致改变中国建筑木构主体改用砖石叠砌之制也。  (二)建筑活动受道德观念之制裁 古代统治阶级崇向俭德,而其建置,皆征发民役经营,故以建筑为劳民害农之事,坛社宗庙,城阙朝市,虽尊为宗法,仪礼,制度之依归,而宫馆,台榭,第宅,园林,则抑为君王骄奢,臣民侈僭之征兆。古史记载或不美其事,或不详其实,恒因其奢侈逾制始略举以警后世,示其“非礼”;其记述非为叙述建筑形状方法而作也。此种尚俭德,诎巧丽营建之风,加以阶级等第严格之规定,遂使建筑活动以节约单纯为是。崇伟新巧之作,既受限制,匠作之活跃进展,乃受若干影响。古代建筑记载之简缺亦有此特殊原因;史书各志,有舆服食货等,建筑仅附载而已。  (三)着重布置之规制 古之政治尚典章制度,至儒教兴盛,尤重礼仪。故先秦两汉传记所载建筑,率重其名称方位,部署规制,鲜涉殿堂之结构。嗣后建筑之见于史籍者,多见于五行志及礼仪志中。记宫苑寺观亦皆详其平面部署制度,而略其立面形状及结构。均足以证明政治、宗法、风俗、礼仪、佛道、风水等中国思想精神之寄托于建筑平面之……分布上者,固尤深于其它单位构成之因素也。结构所产生立体形貌之感人处,则多见于文章诗赋之赞颂中。中国诗画之意境,与建筑艺术显有密切之关系,但此艺术之旨趣,固未尝如规制部署等第等之为史家所重也。  (四)建筑之术,师徒传授,不重书籍 建筑在我国素称匠学,非士大夫之事。盖建筑之术,已臻繁复,非受实际训练,毕生役其事者,无能为力,非若其它文艺,为士人子弟茶余酒后所得而兼也。然匠人每暗于文字,故赖口授实习,传其衣钵,而不重书籍。数千年来古籍中,传世术书,惟宋清两朝官刊各一部耳。此类术书编纂之动机,盖因各家匠法不免分歧,功限料例,漫无准则,故制为皇室官府营造标准。然术书专偏,士人不解,匠人又困于文字之难,术语日久失用,造法亦渐不解,其书乃为后世之谜。对于营造之学作艺术或历史之全盘记述,如画学之《历代名画记》或《宣和画谱》之作,则未有也。至如欧西、文艺复兴后之重视建筑工程及艺术,视为地方时代文化之表现而加以研究者,尚属近二三十年来之崭新观点,最初有赖于西方学者先开考察研究之风,继而社会对建筑之态度渐改,愈增其了解焉。 2中国建筑史的分期中国建筑自其源始以至于今,未尝一时停止其活动,其蜕变为继续的,故欲强为划分时期,本为一种不合理且不易为之事。然因历朝之更替,文化活动潮平之起落,以及因现存资料之多寡,姑分为下列各时期。

  一、上古或原始时期(公元前200年以前)

  自上古以至秦。此期间文献与实物双方资料皆极缺乏。殷周战国以来城郭宫室陵墓遗址虽已有多处确经认定,但尚有待于考古家之发掘。殷以前则尚无实物可考焉。

  二、两汉时期(公元前204 -公元220年)

  此四百余年间为中国建筑发育时期,建筑事业极为活跃,史籍中关于建筑之记载颇为丰富,建筑之结构形状则有遗物可考其大略。但现存真正之建筑遗物,则仅墓室墓阙数处,他为间接之材料,如冥器汉刻之类。

  三、魏、晋、南北朝时期(公元220 -590年)

  虽在当时政治动荡,战争频繁,民不聊生的情况下,宫殿与佛寺之建筑活动仍极为澎湃。而佛教之兴盛则为建筑活动之一大动力。实物之在艺术表现上吸收有"希腊佛教式"(Greece

  Buddhist)之种种圆和生动之雕刻,饰纹、花草、鸟兽、人物之表现,乃脱汉时格调,创新作风,遗存至今者有石窟、佛塔、陵墓等。

  四、隋、唐时期(公元590 -906年)

  隋再一统中国,定都长安,大兴土木,为唐代之序幕。唐为中国艺术之全盛及成熟时期。因政治安定,佛道两教兴盛,宫殿寺观之建筑均为活跃。天宝乱后,及会昌、后周两次灭法,建筑精华毁灭殆尽。现存实物除石窟寺及陵墓外,砖石佛塔最多。隋代一石桥,唐末一木构佛殿,则为此期间最可贵之遗物。唐之建筑风格,既以倔强粗壮胜,其手法又以柔和精美见长,诚蔚然大观。

  五、五代、宋、辽、金时期(公元906 -1280年)

  五代赵宋以后,中国之艺术,开始华丽细致,至宋中叶以后乃趋纤靡文弱之势。宋、辽、金均注重于宫殿之营建;其宫殿虽已毁尽,其佛寺殿宇之现存者,尚遍布华北各省;至于塔幢,为数尤夥。作风手法,特征显著,规例谨慎,循旧制之途径,增减嬗变不已。此期除遗留实物众多外,更有营造法式一书,为研究中国历代建筑变迁之重要资料。

  六、元、明、清时期(公元1280 -1912年)

  元、明、清三代,奠都北京,都市宫殿之规模,近代所未有。此期间建筑传统仍一仍古制。至明清之交,始有西藏样式之输入外,更由耶稣会士,输入西洋样式。清工部工程做法则例之刊行,则为清官式建筑之准绳。最后至清末,因与欧美接触频繁,醒于新异,标准摇动,以西洋建筑之式样渗入都市,一时呈现不知所从之混乱状态。于是民居市屋中,旧建筑之势力日弱。

  七、民国时期(公元1912年以后)

  民国初年,建筑活动颇为沉滞。迨欧美建筑续渐开拓其市场于中国各通商口岸,而留学欧美之中国建筑师亦起而抗衡,于是欧式建筑之风大盛。近二十年来,建筑师始渐回顾及中国固有之建筑,遂有采其式样以营建近代新建筑者。自此而后,建筑师对于其设计样式均有其地域或时代式样之自觉,不若以前之惟传统是遵。今后之中国建筑,亦将如今后世界各处之建筑,将减少其绝对之地方性。然因传统,背景,民族气质等等元素之不同,亦将自成一家,但其形成,则尚有所待耳。

  中国古代著名的建筑书籍如下:

  木经

  《木经》是一部关于房屋建筑方法的著作,也是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木结构建筑手册。令人遗憾的是,这部书后来失传了。北宋沈括在《梦溪笔谈》中有简略记载,《木经》对建筑物各个部分的规格和各构件之间的比例作了详细具体的规定,一直为后人广泛应用。《木经》的问世不仅促进了当时建筑技术的交流和提高,而且对后来建筑技术的发展有很大影响。李诫编著的《营造法式》一书,在很多部分上都是从《木经》上参照的。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编于熙宁年间(1068-1077),成书于元符三年(1100),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李诫在两浙工匠喻皓的《木经》的基础上编成的。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 这是我国古代最完整的建筑技术书籍,标志着中国古代建筑已经发展到了较高阶段。

  工程做法则例

  清代为加强建筑业的管理,于雍正十二年(1734年)由工部编定并刊行了一部《工程做法》的术书,作为控制官工预算、作法、工料的依据。书中包括有土木瓦石、搭材起重、油画裱糊等十七个专业的内容和二十七种典型建筑的设计实例。该书虽然不尽完善,但对研究清代初期的建筑技术水平而言,是一份相当完备的资料。此外,清代政府还组织编写了多种具体工程的做法则例、做法册、物料价值等有关建筑的书籍作为辅助资料。同时民问匠师亦留传下不少工程做法抄本,所以说清代建筑营造方面的文字资料是历代中最丰富的。同时在政府的工程管理部门中特别设立了样式房及销算房,主管工程设计及核销经费,对提高宫殿官府工程的管理质量起了很大的作用。样式房的雷发达家族及销算房的刘廷瓒等人,都是清代著名的工师。清工部《工程做法》和宋《营造法式》被认为是研究中国建筑的两部文法课本。

答案:C

C项,斗拱是我国木构架建筑特有的结构构件,由方形的斗、升和矩形的拱、斜的昂组成。A项,中国古代建筑运用了木构架体系,包括抬梁式、穿斗式、井干式三种形式。B项,木构架体系可分为承重的梁柱结构部分,即大木作;以及仅为分隔空间或装饰之用的非承重部分,即小木作。D项,北宋李诫所著《营造法式》和清工部颁布的《工程做法则例》,规定了建筑的模数制(宋代用“材”,清代用“斗口”为标准)和构件的定型化。

问:我国古代第一部完整的建筑学著作是?

《营造法式》 《营造法式》刊行于宋崇宁二年(1103年),是北宋官方颁布的一部建筑设计、施工的规范书,是中国古籍中最完整的一部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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