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的简介
“古”是相对于“今”而来的,未采用现代印刷技术印制的书籍,皆可称之为古籍。 当人们开始有意识地将文字刻写在特定形式的材料上,借以记录知识、传播思想,图书才开始出现。在《中国古籍编撰史》中提出图书必须具备以下六个构件:
(1)知识信息; (2)著作方式;
(3)文字;
(4)物质载体;
(5)文字制作技术;
(6)装订形式。
以这六条标准来衡量诸多图书起源的几种说法:“陶器说”过分强调陶文的作用,但陶文是可有可无的装饰品;“河图洛书”只是出自荒古的神话传说,不足为凭;甲骨、青铜、石刻均不能称之为图书。
著名书史学家钱存训指出:书籍的起源,当追溯到竹简木牍,编以书绳,聚简成篇,如同今日的书籍册页一般。
先解释“古籍”的“籍”。“籍”在这里就是书,“古籍”是古书的雅称。什么样的东西才算书,殷商时龟腹甲、牛肩胛骨上的文字只是占卜后刻上去的卜辞,并未构成书。商周时青铜器上的铭文即所谓“金文”是王公贵族们对铸器缘起的记述,尽管有时为了夸耀自己的功勋,文字很长,但其性质仍和后世纪功颂德的碑刻相近似,也不能算书。中国殷商时已开始在竹木简上写文字,《尚书》的《多士》篇里说:“惟殷先人,有册有典。”“册”的古文字就像两根带子缚了一排竹木简,“典”则像以手持册或将册放在几案上面。但这种典册在殷商时仍不是书,而只是诏令之类的文字,保存起来犹如后世之所谓档案。到西周、春秋时,档案留下来的就更多了。西周、春秋时人做了不少四言诗,草拟了贵族间各种礼仪的节目单或细则;还有周人用蓍草占卦的卦辞、爻辞;春秋时诸侯国按年月日写下来的大事记即“春秋”或“史记”。这些,都归祝、史们掌管。其中除大事记是后来史书的雏形外,其余所有的仍都没有编成书,只能算档案,或称之为文献。到春秋末战国初,学术文化从祝、史手里解放出来,孔子以及战国时的学者才把积累的档案文献编成《诗》、《书》、《礼》、《易》、《春秋》等教材,作哲理化的讲解。这些教材叫做“经”,讲解经的记录编写后叫做“传”或“说”,经、传、说以外的记载叫做“记”。同时,战国各个学派即后人所谓先秦诸子也有不少论著,并出现了自然科学技术方面的专著。这些经、传、说、记和先秦诸子论著、科技专著才是中国最早的书,最早的古籍。《汉书·艺文志》所著录的最早的书也就是这一批古籍。以后收入列朝公私书目属于经、史、子、集的各种著作,在今天也被公认为古籍。 学术观点:中国有6000年的文明史,图书作为重要的标志文明的牌记,与中国古老的文明社会并驾齐驱发展着。从壁石、钟鼎、竹简、尺牍、缣帛到纸张,无一不向社会传播文明,传递知识。但久经改朝换代、天灾人祸,能保留下的古书少之又少。所以,古书收藏爱好者认清古籍中孤本、善本、珍本的界定是非常有必要的。孤本的概念比较清晰。凡国内藏书只此一部的,未见各家收藏、著录的,一概称为国内孤本。珍本与善本的界定,历来为版本鉴定学者所争论。宋效先老师曾在1987年发表论文指出:“珍本是比较稀见或比较珍贵之本,善本是凡内容有用,流传稀少,校刻精良,具有文物、学术或艺术价值之本。”而在李致忠老师的观点中认为:在西方人的观念里和词汇中,“善本”就是珍贵的、值钱的、罕见的传本,这实际上是以“珍本”概念替代了“善本”的含义。时代久远,传世孤罕的书籍,自然珍贵。甚至虽有明显的文字讹脱,反被视为珍贵版本,这在古今中外都有实例可举。本来“珍”并不等于“善”,罕见的东西并不一定真好,可是谁也不会把珍贵的东西视若粪土。这就在实际上把“珍”、“善”合流了。彭令先生认为,从广义的角度说,凡是有利于国家有利于人民的古籍精品,都应视为珍本;珍本与善本的核心价值都是文献价值,文物价值为基础,文物价值主要是在确定古籍的真赝、年代、版本的基础上得出的,艺术价值对于古籍来说是形式。文物价值、文献价值与艺术价值都高的古籍,无疑是善本;有时候,对于某种价值特别突出的古籍,也应视为善本。 中国古籍传统的分类法采用经、史、子、集四部分类,四部下再细分为四十四类:
经部,以儒家经典及其释作为主,例如《御笔诗经图》,也收录古乐、文字方面的书籍。
史部,主要收录各种体裁的史书,另纳入地理、政书及目录类图书。
子部的范围比较广,诸子百家、算术、天文、生物、医学、军事、艺术、宗教、占卜、堪舆、命算、笔记、小说、类书等,皆入子部。 集部,则录诗文集、文学评论及词曲方面的著作;个人著作称“别集”,集体创作称“总集”(例如:《六家文选》)。 中国印刷术的演变:
雕版印刷发端于唐代,宋代以后成为传统中国图书制作生产重要方式。较早的雕版,一次只能印出一种颜色,称为“单印”;若将规格完全一样的几块版面,分别在不同的部位着上不同的颜色,重复迭印,就可产生二色、三色、四色,甚至五色的效果,称为“套印”;以套印技巧印制的书,就称为“套印本”,是中国古代最具特色的彩色印刷术。活字印刷术是用铜铸或木造成一个个独立的字体,再拼成版面印刷(图4《御制数理精蕴》),乾隆皇帝将宫中以木活字印刷的书称为“聚珍版”。石板印刷是西洋技术,在清末传入中国,因有快速、价廉的优点,很快地通行起来。 古籍的结构是指一部具体古籍外在形式和内容的各个组成部分,在流传过程中,逐渐形成的特定的名称。
1.书衣:俗称书皮,也称封皮。(修复技术规范228)是为保护书而在书的前后加的封皮,一般选用较硬的纸作为书衣的材料,并在书衣上题写书名。
2.书签:用作题写书名的长方形纸条,一般贴在古籍封皮左上角。有时还有册次和题写人姓名。(修复技术规范229)
3.书叶:按文稿顺序排列的书写、印制的单张纸叶。(修复技术规范29)
4.封面:位于护叶之后、所有书叶之前。常镌刻书名、作者、刊刻时间及地点等项内容。(修复技术规范218)
5.护叶:也称副叶,用以保护书芯或连接书衣。(修复技术规范219)一般是一张空白纸。在书名叶或前或后。
6.书芯:指书衣以内或未上书皮以前已订在一起的书册。(修复技术规范220)
7.书脑:书芯订捻、缝线以右的部分。(修复技术规范224)即装订时,锥眼订线的地方。
8.书背:又称书脊,与书口相对,上下封皮相隔或连接的部分,相当于书籍的厚薄度。(修复技术规范225)即一书装订处的侧面,如同书的脊背,所以称书脊。
9.书头:书籍上端切口处。修复技术规范221)又称为书首。
10.书根:(修复技术规范222用的术语叫“书脚”,解释为:书籍下端切口处,亦称书根。)有些古籍在书根上有书名、卷数、册数,但书根上这些题名不一定准确,有些是刻板时印上,有些是藏书者自己为方便翻检、阅读或者保护而写上去的,多半是简名。 11.书角:天头和地脚右端。(修复技术规范227)
在多数人的意识里,凡名胜古迹、文化遗产、鼎彝器物、版本书籍、书法字画等,其产生的时代愈早就愈受人们珍重,原因很简单,通常情况下,时代越久远,传世越珍罕,历史文物价值当然也就越高,但时代“早”与“晚”只是个相对的概念,不同时代的人恐怕会有不同的感受和理解。我们主张既要回望历史,把握时代早晚的尺度;也要展望未来,预留后人品评历史时代的空间。
在多数人的意识里,“物以稀为贵”,但“少”也没有绝对的标准。除了“惟一”可以算是绝对地“少”之外,恐怕谁也难以说出少的标准数字。在这个问题上,我们主张既不能忽略罕传孤行本所具备的特殊价值,也不因存世尚多而漠视某些典籍固有的珍贵品质。
就古籍而言,其价值既包括文物价值、版本价值,也包括文献价值(学术、资料价值)。其中文物价值已包含在前述时代早晚标准中。文献价值是就书的内容而言的,在中国现存古籍中,除极少数荒诞、迷信、**等糟粕性的古籍因无或缺乏学术、资料价值而无须选录外,其余大多数典籍在甄选时不必过多在文献价值上煞费苦心。惟有版本价值才是《名录》甄选时必须着重考虑的要素。早期产生的典籍版本,因其历史文物价值高,甄选时并不太费周折。晚出之本,则要看其所从出;看其刻前是否经过重新整理;是否经过严格校勘;看其是否为初刻;看其是否经过名人批校题跋。一句话,版本价值是甄选《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的重要考核内容,甄选难度也就在这里。
古籍版本的种类主要有: 写本是用手写成书的本子,包括:写本、稿本、影抄本、传抄本等。 刻本又分官刻本、私人刻本、坊刻本三大类。官刻本是指历史上各朝代中央和地方的机关衙署及其附属机构刻印的本子私人刻本也称“家刻本”,包括个人、家族和家塾刻本等。坊刻本是指以刻印书籍为营业的书坊所刻印的本子,刻书中的牌记有“书坊”“书林”“书籍铺” “经籍铺” 等名称,书目中亦有称之为“书棚”的。按区域划分, 刊刻古籍著名的有浙本、 闽本、蜀本之称。 活字本包括:“木活字本”、“铜活字本”、“泥活字本” 等。 金属活字印本还有锡活字本、铅活字本、铁活字本等。 其他有复刻本,亦称“影刻本”、“翻刻本”,还有写刻本、套印本、彩色印本、公文纸背印本、批校本等。 鉴别古籍版本的方法 ①对原书所具有的记载、特征和其在成书后流传过程中所形成的记录资料进行考察。一般从书名叶、牌记、序跋,采用的字体、行款,以及批校、题跋、藏章、装订格式,所附的刻工记录,书中避讳字考查。例如:清陆心源著《宋楼藏书志》书名叶,前半叶刻“宋楼藏书志 曲园居士俞樾题”,后半叶刻“光绪八年壬午冬月十万卷楼藏版”,据此可知刊刻者和版刻年月。 又如: 北宋刻本,字体刚劲硬整,南宋刻本字体渐趋圆润,元代刻本字多“软体”,明代刻本多尚楷体,明末至清的刻本形成横细竖粗的印刷字体,这仅是宋至清刻本字体衍变的轮廓,实际变化繁复得多,要细加区别。②通过书目著作考查鉴别古籍。考查书的刊行流通情况,现存各种版本情况,历史文献记载,或考查原书与历史所记载各本异同及其特点,单凭文献记载和文字材料,不能看到古籍原状,在判断上受到局限,可利用古籍书影图谱帮助识别。对前人有关图书的记述(如书目、论著等)要经过分析研究论证,其中有些可能是考查不周或论断有误的,从而作出适当、准确的辨识。③从不同的制版工艺所形成的版本特征来加以鉴别。 古籍版本大致可分写本和印本两大类 ( 捶拓、铃印的图籍不计在内 ),以印本为多数,印本中以木版雕刻印本为多。例如:刻本字迹锋芒棱角完整清晰,说明此本印成较早;字迹锋芒尽失,漫灭残损, 版片断裂,说明是较晚的印本,等等。④鉴别古籍要注意伪本。古籍不仅具有文化学术价值, 且具有历史文物和艺术价值,但在社会流传过程中它又是商品,因而产生一些投机的书商和“伪造者”。例如:以残充全,将原来有残缺的书加以裁改修补,充作完整的书;加盖伪章,冒充原书为著名人物收藏或“加工”(如批校等)的珍本;挖改描补,把较晚的刻本经过挖改、描补等,充为早期刻本或少见的“珍本”;撕去原书序跋,藉以伪充前代旧刻古本,等等。 鉴别版本需要不断实践, 反复考查,增加感性知识,积累经验,争取多看实物,以书影图谱作研究的补充和参考,逐步做到确切了解和掌握。
国家机构 、 社会组织以及个人从事政治 、军事、经济、科学、技术、文化、宗教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档案是有史以来最早产生的文献之一 ,也是现代社会信息的重要门类。
起源 据史料记载,中国明代以前对档案的称呼与文书不加区别,有典、册、策、简牍、文书、簿书、案卷、文卷、案牍等称谓。档案一词始于清代,康熙十九年(1680)《起居注》中已有记载,大约成书于康熙四十六年的杨宾著《柳边纪略》 中对档案有所解释 。按汉字本 义 ,档为横木框格,是指存放东西的阁架;案即小桌一类的东西,引申为处理某一事件的案卷。档案即存入档架的案卷,沿用至今仍有其形象的和内在的意义,并赋予了新的科学涵义。档案的外文词,欧美诸语言均源于希腊文和拉丁文archivum ,文字和发音都很相近,其原意为行政机关所在地,后指保存公务案卷或其他文件的处所,进而指保存在这些地方的档案。它是一个多义词,可解释为档案库、档案室、档案馆、档案等等,因而使用时往往需要加以限定或说明。
档案最早产生于何时,历来众说纷纭,其中较有代表性的观点是阶级社会产物说和原始社会产物说 ( 或社会产物说)。前者认为文字和国家机关的出现,成为产生档案必须兼备的条件;后者认为档案产生于国家形成之前的原始社会时期。从已知的历史事实和研究成果来看,档案并非自有人类伊始就同时产生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文明产物。世界各地发现的、比较系统的以文字记录人们实践活动最早的档案,多属于国家出现之后的历史遗物,如中国的甲骨档案,两河流域的泥板档案,埃及的纸草档案等。文字发明之前非文字的原始记事形式(如结绳、刻契等)是否已具有档案性质,尚待进一步考察和研究。
特性档案与一般的历史遗物或历史文献有所区别。①它是由现实使用过的文件转化而来的原始的历史记录,而以其记录性和原始性集中于一体的特点区别于一般的历史遗物。②它是各种机关、组织和个人在其特定的社会活动中积累而成的文件组合体,档案文件之间存在必然的历史联系,因而管理档案必须尊重档案来源与内容等方面的固有联系,维护档案文件体系的历史面貌,才能发挥档案信息系统特有的作用 。 ③ 由于档案是历史原始记录物 ,并且多属原始的孤本,所以它更具有可靠性,显得特别珍贵,这就对保护和利用档案提出了特殊的要求。④档案的种类和形式丰富多彩,其范围相当广泛。 一些历史悠久 、性质或载体比较特殊的档案,往往与文物、图书资料等有一定的转化关系或部分重合关系,因此在博物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单位均有所收藏。
长期以来,各国学者对档案的特性和定义有种种不同见解 。 从档案概念的内涵构成要素而论 ,基本上有两种观点:①强调具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并保存在档案馆等特定场所的历史文件才是档案 。如国际档案理事会主持编纂的《档案术语词典》(1984)将档案定义为“由形成者或由其职能的继承者为自己利用,或由适当的档案馆因其档案价值,而保存的经过挑选或未经挑选的非现行文件”。②不限定永久保存价值和保存地点等因素,保存在任何地方的、具有一定保存价值的历史文件 ,均为档案 。如 《 法兰西共 和国 档案法》(1979)规定 :“ 任何自然人或法人 ,任何国家机关或组织,或任何私人机构或部门,在其自身活动中产生或收到的文件整体,不管其形成日期、形成和制成材料,都是档案。”中国规定,无论保存在机关档案室或国家档案馆的,还是保存在个人手中的,需要短期、长期或永久保存的各种历史文件,都属于档案。从档案概念的属种关系而论,档案定义大致有三种情况:①以历史记录或原始记录为属概念,在中国已较为通用;②以文件为属概念,在国际间比较通行;③以信息或信息资料、信息载体为属概念,近年来有发展趋势。
古玩,作为一种产品,它的特质会集地表如今两点:一点是古,具有前史重负的沧桑感,通常这些东西,是一个社会开展时期政治、经济、文明、军事的最佳见证;一点是有文明,有品尝,具有艺术性。
从文物和古玩或古玩的对比来看,文物在时间的涵盖上要大于古玩或古玩,由于文物可所以古代,也可所以现代或当代,只要是优异的文明产物都可以被列入文物范畴。一件古代艺术品,对文物部门来说即是文物,由于它有文明维护;多有人来说即是古玩,由于它有价值;对收藏家来说即是古玩艺术品,由于它有艺术鉴赏。
文物:是指“历史遗留下来的在文化发展史上有价值的东西“,如建筑、碑刻、工具、武器、生活器皿和各种艺术品。文物是人类社会活动中遗留下来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遗物和遗迹。各类文物从不同的侧面反映了各个历史时期人类的社会活动、社会关系、意识形态以及利用自然、改造自然和当时生态环境的状况,是人类宝贵的历史文化遗产。
它具有以下特点:
1、文物一般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三个方面的价值。具体到每一件文物,不一定都具有三个方面的价值,但至少要具有其中一方面的价值,否则就不能称其为文物。
2、文物应是重要的、有代表性的实物。不具备这一点,也不宜作为文物保护。
3、国家保护的文物具有广泛性,应是反映历代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文化艺术、科学技术等方面的有代表性的实物。各个方面的文物之间具有广泛和密切的联系。只有全面保护各个方面的文物,才能使文物的价值不受损害。
收藏品:一般是指稀少商品,而且具有一定的潜在升值价值。收藏品分为自然历史、艺术历史、人文历史和科普历史四类,具体分为文物类珠宝、名石和观赏石类、钱币类邮票类、文献类、票券类、商标类、徽章类、标本类、陶瓷类、玉器类、绘画类等。
它具有以下特征:
1、物品稀少。
2、不会再次制造或发行。
3、未被普遍人所认识,具有潜在的升值价值。
从以上可以看出,文物可以作为藏品被收藏,收藏品不一定都是文物。
按时代对中国文物分类,总的可分为古代文物和近现代文物。
在古代,一般按朝代划分,不是按纪年划分,对文物也是按朝代归类。至于对某一件文物的研究,则尽可能要了解它的绝对年代。
古代文物,可分为商代文物、周代文物(或西周文物、春秋战国文物)、秦代文物、汉代文物、魏晋南北朝文物、隋代文物、唐代文物、五代十国文物、宋代文物、辽代文物、金代文物、元代文物、明代文物、清代文物。其中汉、魏晋南北朝等时期的文物,还可按具体的历史朝代详分。
扩展资料:
文物资源进行科学整合、安全保护、合理利用以及全面共享是一项十分紧迫的工作,其意义体现在三个方面。
1、翔实的科学资料有利于了解中国古代历史状况、经济特征、文化传统和民族共同意识的形成及发展过程,是增强文化自信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是当前经济社会文化发展的历史借鉴实物。同时,在保护中国生物基因、古代发明创造专利等方面也具有重要意义。
2、能够为相关学科研究中国各民族的源流和交融、古代人类体质健康状况、多种疾病的发展历史、动植物资源的谱系特色、人工栽培和驯养引发的基因变化、古代科技史发展、多种传统工艺传承等课题提供充分资料。
-文物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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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的简介
本文2023-10-19 03:02:2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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