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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史学发展史上,史书编纂一般有两条途径,一为官修,一为私撰。而官修史书则主要通过设馆修史来完成。由此,史馆就成了中国史学的一个重要特征。对史馆的研究也就成了史学史、制度史研究的课题之一。
中国古代独立的史馆形成于唐代,对史馆的评论,早在唐代就已经开始,刘知几在《史通》一书中就对史馆制度的得失利弊进行分析,尤其严厉批评了唐代史馆修史的弊端,诸如设馆修史多秉承监修意志,扼杀一家之言,丢掉了实录直书的传统,史官责任不专,效率低下等等,凡此种种,触及了史馆修史之专制主义的本质,显示了一个史学批评家的尖锐锋芒。(刘知几著、浦起龙释《史通通释》,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出版)清初设馆编纂《明史》,馆臣万斯同、潘耒、朱彝尊、施闰章、李因笃等人也对史馆修史的弊端提出批评,认为史馆修史,书成众手,史才难觅,职任不清,所修史书,文芜体散,并提出矫正弊端的方法,诸如严于选才,因人善任;统一义例,职任分明等。这显然受到刘知几的影响。(王记录《论〈明史〉编修二题》,《史学史研究》2003年第2期)进入20世纪,关于史馆修史制度的研究日益加强,取得了很大成就。
百余年来的中国古代史馆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时期,一个是20世纪40年代,当时学者及政府官员屡次向国民政府倡议设立国史馆,引发人们对古代史馆修史的注意,金毓黻、傅振伦、赵冈、朱希祖、柳诒徵等人都撰写过探讨古代史馆的文章,对古代史馆进行了初步研究。一个就是20世纪80年代以来,这一时期的研究有这么几个特点:一是成果多,涉及面广,从北齐到清代的各代史馆的状况几乎都纳入到人们的研究视野。二是研究更加深入,厘清了不少人们在史馆修史方面的模糊认识。三是海峡两岸学者齐头并进,在史馆研究方面都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就。
一、总论
中国是重视历史的国家,也是保留历史资料最完善的国家。史馆在这其中起了很重要的作用。因此,从总体上对中国古代史馆修史进行梳理,评其利弊得失,就成了人们关注的问题。傅振伦《中国历代修史制度考》(《说文月刊》第4卷合刊本,1944年5月)利用正史资料考察了中国古代官修史书制度的状况,是第一篇系统论述中国古代史馆修史的文章。刘节在所著《中国史学史稿》(中州古籍出版社1982年版)中较为系统地考察了自殷商至清代史官制度、史馆制度及官修史书的情况,并对其中的利弊得失进行了评价。朱桂昌《历代史官与修史机构》(《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1985年第3期)概括地论述了古代史官的起源和职责、从汉至唐私家修史与修史机构的发展、唐代的史馆和官修史书、明清时期的翰林院和史书之编纂等情况。倪道善《古代史馆述评》(《历史教学》1988年第8期)介绍了古代史馆的设立、沿革及其职掌,指出史馆的职掌有两个方面,一为修前朝史,一为修当代史。史馆虽然有刘知几所说的种种弊端,但仍有其积极作用,一是可以集中人力、财力和丰富的史料,为修史提供优越的条件,二是开馆修史,能集众家之长,三是有助于纠正前朝史籍中的隐讳不实之词等。历代统治者重视史馆修史,一是通过修史借鉴前朝经验,二是证明新王朝的合法地位,三是笼络士人、点缀升平,四是垄断修史、控制褒贬大权。商慧明《史馆制度初探》(《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90年第2期)指出,巨细无遗地征集资料、垄断正史与国史的修撰、规范统一的编纂体裁、完善的官家修史体制,是史馆修史的特点。史馆之所以长期维持不断,是因为统治者和史官都有着异乎寻常的政治热情,试图通过修史来完善天朝大国的形象、提高传统的地位、强化史学政治化。史馆完成了许多私人史家不可能完成的宏大修史任务,但同时也因循守旧、扼杀才智,史馆既是中国史学的骄傲,又是中国史学的悲哀。他在《古代中国官修史书的流弊》(《探索与争鸣》1995年第9期)中还指出宰相监修国史和一切唯上的修史规矩使官修史书流弊重重,集天下之人才,将一个原本丰富多彩的史学天地拖入一种思想、一种笔法、一种模式的沼泽之中,用一种思维规范统领众多史官,是史馆修史的最大流弊。陈其泰《设馆修史与中华文化的传承》(《清史研究》2003年第1期)从设馆修史的肇始、史馆在北朝的出现及修史成就、唐初史馆制度的确立及其对中华文明的意义三个方面充分肯定了史馆的意义,特别强调史馆修史在各民族走向统一中所具有的凝聚力量。可以看到,人们对史馆修史已经有了一分为二的看法,既肯定史馆在修史中的作用,又指出其流弊。
二、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史官与史馆
魏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古代史官制度向史馆制度过渡的时期,其间转换,极为复杂。雷家骥在《四至七世纪“以史制君”观念对官修制度的影响》(《中西史学史研讨会论文集》,台南市久洋出版社1986年出版)中以“以史制君”观念为线索,分析了南朝、五胡、北魏以及六世纪北朝时期“以史制君”观念随着史馆萌芽而削弱的情况。另外,雷家骥所著《中古史学观念史》(台湾学生书局1990年出版)一书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官修史书的制度与风气进行了全面分析。该书没有孤立的论述史馆,而是将史馆放到南北朝政治形势和历史观念中进行论述,得出许多富有启发的论断。牛润珍《北齐史馆考辨》(《南开学报》1995年第4期)则对北齐史馆的称谓区别、建置时间、馆址方位以及组织机构、工作条件和史官生活待遇等进行了爬梳整理,指出北齐史馆建置时间在天宝2年或3年,馆址在东山宫,由监修大臣、著作郎、著作佐郎、修史臣、校书郎、令史等组成,北齐史官品第、俸禄很低。并认为北齐史馆是独立修史机构。岳纯之则认为北齐史馆不是独立修史机构(《唐代官方史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牛润珍还出版了《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演变》(河北教育出版社1999年出版)一书,该书阐幽发微、爬梳剔抉,从零碎分散的资料中梳理出自汉至唐初史官制度的发展演变,进行了系统研究,指出两汉至唐初,史官制度凡两大变,一变为两汉,二变为唐初,著作官修史制度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最终被唐代史馆修史制度替代。其中的很多结论,值得注意。另外,胡宝国著《汉唐间史学的发展》(商务印书馆2003年版)也涉及到南北朝官修史书的情况。
三、唐代史馆
唐代是史馆修史制度正式确立的时期。贞观三年,唐太宗将史馆从秘书省中分离出来,置于禁中,使其取代著作局的修史之职,成为独立修史机构。自此以后,尽管官方修史制度不断有这样那样的变化,但唐代史馆的影响一直存在。由于唐代史馆的这一特殊地位,对它的研究,自然就成了一个热点,研究成果甚丰,取得的成就很大,认识最为深入。
金毓黻《唐宋时代修史制度考》(《说文月刊》第3卷第8期,1942年9月)利用《新、旧唐书》、《宋史》等资料,从史馆与史官之制度、史料之种类及其征集方法两个方面对唐宋时期史馆修史的情况进行了专题考索。指出唐代史馆制度分为两期,自贞观至天宝,为第一期,以宰相监修,其下为执笔修史之士,概称史官,例以他官兼典。第二期亦以宰相监修,但加史官修撰直馆之称。史馆主要修撰前代史、本朝实录、本朝正史。资料主要来自起居注、时政记、各官署录报之材料。另外,金毓黻还在所著《中国史学史》(该书1944年、1957年两次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后又有多种版本)中专辟“唐宋以来设馆修史之始末”一章,对唐宋设馆修史的状况及官修史书的成就进行了评述。赵冈《唐代史馆考》(《文化先锋》第8卷第10期,1948年5月)则深入考察了唐代设馆修史的状况,并纠正了《唐会要》所记唐初史馆确立年代为“贞观二十三年”的错误,指出正确的年代应该是贞观三年。赵俊《唐代修史机构辨》(《求索》1984年第6期)通过考证,指出以往治史学史者大都认为唐前五代史(梁、陈、齐、周、隋)为史馆所修,是错误的。唐前五代史为秘书内省所修,史馆的任务是修撰国史。史馆和秘书内省这两种修史机构的区别在于:前者为常设机构,修撰本朝史,地点在门下省;后者为临时机构,修撰前代史,地点在中书省。二者有共同之点,都是官方修史,都有宰相监修,又都始于贞观三年,因而容易被混为一谈。纠正了人们在这个问题上的模糊认识。商慧明《唐初史馆略论》(《人文杂志》1985年第1期)、《中唐史馆探微》(《人文杂志》1986年第3期)两文对唐代史馆进行分析,前文考察了唐初史馆的编撰指导思想,认为预于中兴,通乎创业,以儒术为纲纪,着意提高李氏集团的祖望,为当朝皇帝树碑立传是其指导思想。后文则指出中唐史馆在修史内容上更注重国史和典制史书的修撰,实行了“外修内审”制度,体例、正统、编次等问题受到重视。这种变化,说明史馆非僵死不化之机构。王林善《唐代的史馆修史制度》(《山西大学学报》1986年第3期)对唐代史馆的史官队伍、史馆的组织、史馆制度的优劣进行了分析。认为唐代史官队伍素质极佳,唐代史馆按照宰相监修、修撰官由他官兼任的原则进行组织,其人员配置由监修、修撰人员以及典书手、楷书手、亭长、掌故、装潢直、熟纸匠等各种辅助人员组成。史馆修史具有私人修史所不可比拟的优越条件,即使存在一定局限,仍不失为编修国史的一种较好的方式。房鑫亮《唐代史馆建置与馆内外修史实况的考察》(《华东师范大学学报》1988年第6期)对唐代馆修史书和馆外修史进行了考察,指出唐代史馆修史可分三个阶段,太宗时成就最巨;高宗至宣宗,稍可称许;懿宗以后,无甚成就。馆外修史可分两类:一为私修,一为经“制许”而修。着重分析了二者的相互作用和影响,并认为史馆修史的功绩不能一笔抹煞。岳纯之在《唐代史馆略说》(《历史教学》2002年第5期)、《论唐代史馆的人员设置和史料来源》(《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两文中对唐代史馆的渊源与创设、撰述活动、基本制度、人员设置、史料来源进行了系统研究。考察问题更加细密,如对史馆的史料来源,一般认为有起居注、时政记和诸司报送三方面,但作者指出还有史官自行采集和馆外人员自行提供两项。岳纯之还出版了《唐代官方史学研究》(天津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一书,其中对唐代史馆及实录的修纂进行了更为详细的分析。另外,朱清如《论唐初史馆》(《湘潭大学学报》2000年第2期)、刘蓉、高锦花《唐代史馆制度略论》(《延安大学学报》2002年第4期)也对唐代史馆修史的情况进行了研究。
在大陆学者对唐代史馆进行深入研究的同时,台湾学者的研究也特别引人瞩目,取得了很大成就。张荣芳所著《唐代的史馆与史官》(台北市私立东吴大学中国学术著作奖助委员会1984年出版)一书,是一部深入探讨唐代史馆的力作,该书将史馆与史官置于唐代官僚体制、社会架构之中进行研究,从史官与史馆的渊源及其成立背景、史馆组织、官僚体系中的史官、史官的社会阶层几个方面入手,对唐代史馆与史官进行了多学科的探讨。作者从统一帝国的需要和史学本身的发展两个方面分析史馆成立的原因,对唐代史馆的创立及其演变、史馆的地理位置、史馆的史料征集工作进行了细致分析,尤其对无人注意的史馆的庶务组织进行了研究。在对史馆中的史官进行探讨时,分析了史官的社会阶层、入仕途径、籍贯、家族及交游,该书没有停留在制度史、史学史的层面上,而是做综合考察,研究方法值得借鉴。该书还列出唐代史馆史官表、宰相监修国史组织表、起居郎、舍人迁入官表、区域表、家族表等33个表,功力甚巨,极便省览。邱添生《唐代设馆修史制度探微》(《唐代研究论集》(第二辑),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出版)详尽分析唐代史馆出现的时代背景、史馆制度的形成与修史成果、史馆的利弊得失等。指出史馆形成的时代背景有四条:一是秘藏典籍私家难以周览,二是繁富史料私家难以综理,三为私家修史易惹祸端,四为明令禁绝私修国史。其修史成果有唐代自高宗至武宗诸帝实录、前朝正史、多部典礼之书和方志。唐代史馆属于朝廷整体政权系统中的一个专设机构,资料收集完备,人力物力充足,但史家的独创性不易发挥,失却了司马迁“成一家之言”的史家理想。雷家骥《唐前期国史官修体制的演变》(《唐代研究论集》(第二辑),台北市新文丰出版公司1992年出版)着重分析了国史修撰由垄断化至禁密化的过程,研究了禁密化下的贞观修注制度、精神与功能,探讨了馆院制度的破坏及其意义,考察了武后时代的官修情况与馆院学派的史学复辟。指出从东汉班固被告私作国史,到王劭被告私撰北齐史,到隋文帝禁止私修国史,再到唐初设馆修史,国史修撰逐步被垄断。在国史禁密之下,善恶必书的修史制度因帝王干预、史臣取媚而不断破坏。武则天时期,史馆制度屡遭专制政权冲击,遂引起刘知几等人的严厉批评,在史学史上意义重大。该文从社会、学术几个方面对史馆制度进行考察,值得我们注意。
四、宋、辽、金、元史馆
史馆制度在唐代确立后,到宋代有了更大的发展,重要表现就是史馆规模扩大。在中国历史上,宋代的修史机构可以说是最多的,有史馆、编修院、国史院、实录院、日历所、起居院、会要所、玉牒所、圣政所、时政记房等多种修史机构,史官地位也较尊崇。百余年来,对宋代官方修史制度的研究,成绩可喜。
许沛藻《宋代修史制度及其对史学的影响》(《上海师范大学学报》1989年第1期)对宋代统治者重视修史、读史,宋代的修史制度、机构以及修撰当代史风气盛行的原因作了详尽的阐述。指出宋承唐制,逐渐形成了以史馆为基础,起居院、两时政记房、玉牒所、日历所为常设分支机构和各种修书局为编撰机构的修史体制;形成了一套有效的修史程序,建立了严密的收集、报送史料、档案的制度;皇帝干预修史趋于制度化。统治者对修史的重视,促进了士大夫阶层对历史,尤其对当代史的研究兴趣;官修史书大量流入民间,为私家著史提供了丰富的资料条件。张新民《〈通鉴〉编修与史馆制度》(《贵州大学学报》1988年第1期)分析了司马光以史馆修史的方式组织《通鉴》编修,妙选人才,明确分工,统一方法,限定日程,广泛取材,主修裁断,既避免了官修史书的弊端,又树立了集体编书的良好楷模。宋立民《宋代史馆沿革考》(《社会科学战线》1994年第1期)对变化复杂的宋代史馆的兴废演变进行专门考察,指出宋代史馆的发展分北宋、南宋两个阶段,北宋时,太祖朝为因袭时期,史馆主要担负修史和藏书;太宗朝为创新时期,三馆重建、官制更新、制度创新、不再储藏禁书、增加育人职能;真宗朝为史馆发展时期,史馆制度趋于稳定;仁宗朝为衰变时期,编修院夺去史馆修史之职;神宗时期,史馆名存实亡。南宋史馆变革更为复杂,大体经历了重建、改并、发展和消亡四个时期。
在宋代修史制度的研究方面,蔡崇榜的《宋代修史制度研究》(台北市文津出版社1991年出版)和宋立民的《宋代史官制度研究》(吉林人民出版社1999年出版)两书值得注意。蔡书是第一部系统研究宋代修史制度的著作,该书对起居注、时政记、日历、史馆与史院制度、历朝实录、历朝国史、历朝会要以及其它史书的修纂进行了深入研究,考察了起居院、时政记房、日历所、史馆、国史院、会要所等修史机构,分析了各馆院史料汇集、编修体式等问题,尤其是对历朝实录、国史、会要的修撰情况,进行了详细探讨,价值很大。该书指出宋代修史制度的特点和弊端是:当代史的修撰受到特别重视,而以南宋详北宋略;史无专官;皇帝干预修;史官讳避与回护等。宋书则直接对宋代史馆、编修院、起居院、二府修时政记、日历所、修实录院、修国史院、会要所、玉牒所以及其它史局进行了详细研究,重在分析史馆的机构设置、管理制度、史官迁转等问题,指出宋代史官制度的特征是:宰执监修,以提大纲;皇帝自阅本朝史;宋修本朝史多不在外设局;史官多优迁、多兼职、多迁徙不常、多由科举入仕、待遇优厚等等。对一些问题的研究有发覆正误之功。
辽、金、元都是以少数民族立国的王朝,在史馆制度上既借鉴汉族修史的经验,又有自身的特点。对它们进行研究,对于我们认识民族史学的特征,大有裨益。朱子方《辽朝史官考》(《史学史研究》1990年第4期)对以前不甚明了的辽代记注官、修史官进行了考察,指出辽代改史馆为国史院,以宰相监领史馆,史官虽常设,但无常员,多以他官兼任等。何宛英《金代修史制度与史官特点》(《史学史研究》1996年第3期)指出金代的修史机构有国史院、记注院、著作局,记注院的职责主要有朝参日随朝记录朝议,记录皇帝与宰臣议事,随侍皇帝左右。国史院为常设机构,其史职设置为监修国史、修国史、同修国史、编修官、检阅官等,主要职责是修本朝实录,其史官的特点是,民族史官占一定比例、以一流人才担任史官、多以翰林官兼任等。台湾学者王明荪撰《元代史馆与史官》(《第三届史学史国际研讨会论文集》,台北中兴大学1991年版),阐论了元代起居注和日历的编纂,翰林国史院的建置与沿革,职掌与品秩等,对元代修史制度进行了较为系统的分析。萨兆沩《元代翰林国史院述要》(《北京行政学院学报》1999年第1期)则分析了元翰林国史院在选拔人才、修纂史书、科考取士、文化交流中的作用,他还考证出元翰林国史院的位置在高梁河东支的南岸,而不是人们所认为的在高梁河东支的北岸(《元翰林国史院地理方位辨正》,《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0年第6期)。
五、明、清史馆
百余年来,对明清史馆的研究也取得了不少成绩。就明代史馆来讲,研究有所起步。商慧明《明代史馆考述》(《江淮论坛》1991年第1期)认为明代史馆效法唐宋,明初官家修史机构称史局,后来由翰林院兼领史职,在史官选任方面注重进士出身,史官要具备政治家的气度,有“好是正直”的是非观念,博洽与专精相结合;形成了鉴世为旨、分纂严审的修史原则和兼容并蓄的修撰方针。谢贵安《明代史馆探微》(《史学史研究》2000年第2期)则对明代史馆的基本面貌、管理制度进行了考证和探讨,认为明代史馆既隶属于翰林院,又受制于内阁;设置地点不在翰林院中,而在禁中左顺门内的内阁及其诰敕房东阁附近;共分十个馆,东四馆编纂史料,西六馆编纂史书;是虚实相兼的修史机构,虽非恒开之馆也无固定的官员,但有特定的场馆和一定的管理方式。并分析了史馆的人事、供给、门卫、考勤、纂修、奖励等制度。罗仲辉《明初史馆和〈元史〉的修纂》(《中国史研究》1992年第1期)考察了明初设馆修《元史》的情况,分析了围绕《元史》修纂所引发的政治斗争。朱希祖《南明三朝史官及官修史籍考》(《国史馆馆刊》第1卷第3号,1948年8月)考察了南明三朝的史官建置、修史制度和官修史籍的情况。
相对于明代史馆的研究,对清代史馆的研究成效较大。首先,对清代史馆类型进行了介绍和初步分析。杨玉良《武英殿修书处及内府修书各馆》(《清代宫史探微》,紫禁城出版社1991年出版)、沈原《清代宫廷的修书机构》(《明清档案与历史研究论文选》上,国际文化出版公司1995年出版)介绍了清廷的修书各馆的类型。前者指出内府修书馆大体分为常开、例开、特开三种,常开有国史馆、方略馆等,例开有实录馆、圣训馆等,特开有会典馆、三通馆、一统志馆等,并分析了武英殿修书处与修书各馆的关系;后者则将修书馆分为内廷和外朝两类,内廷常设的修书机构有书房、文馆、内三院、内翻书房、南书房、尚书房、方略馆、武英殿修书处等,外朝常设的修书机构有起居注馆、国史馆以及各种临时书馆。秦国经、高换婷《清朝修史与〈清史稿〉编纂研究》(《清史研究》2002年第3期)也将清代修史机构分为常开、例开、特开三类。这里要特别提到乔治忠的研究,他在所著《清朝官方史学研究》(台北市文津出版社1994年出版)一书的第一章《清朝的修史制度及其特点》中从宏观上对清朝官方修史活动的组织方式、清朝修史制度的特点进行了分析,考察了内阁、翰林院与修史制度、清朝的各类修史之馆、对修史人才的任用、皇帝干预、史料征用体制、满人参与修史、督察处分制度等,对前人没有涉猎的问题进行了有益的探索,值得重视。其次,对清代部分史馆进行了具体研究。李鹏年《国史馆及其档案》(《故宫博物院院刊》1981年第3期)、王锺翰《清国史馆与〈清史列传〉》(《社会科学辑刊》1982年第3期)、乔治忠《清代国史馆考述》(《文史》第39辑)、邹爱莲《清代的国史馆及其修史制度》(《清史研究》2002年第4期)均对清代国史馆进行了研究。李文对国史馆的机构职掌、修史内容进行了分析;王文着重考察了国史馆的设置年代,指出国史馆第一次开馆在康熙29年,第二次开馆在乾隆30年;乔文系统地考察了国史馆的建置沿革、官员组成及内部机构、承办的纂修任务,分析了总裁和副总裁、提调、总纂和纂修、协修、清文总校、收掌、校对、翻译、誊录、供事、笔削员的情况,指出国史馆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方法是各史馆的典范,纠正了人们对国史馆的一些模糊认识;邹文则从国史馆的机构设置及职掌、修史制度与方法、人员管理制度与方法三个方面探讨了国史馆的内部情况。王清政《清代实录馆考述》(《江汉论坛》1999年第2期)较为系统地考察了实录馆的设置、人员组成、管理制度。姚继荣《清代方略馆与官修方略》(《山西师大学报》2002年第2期)考察了方略馆的设置、清代官修方略的成就及方略的史学价值。夏宏图《清代方略馆设立时间举证》(《历史档案》1997年第2期)认为方略馆的设立应在康熙21年。而姚继荣《清代方略馆设置年代记载小议》(《北京师范大学学报》2002年第1期)则认为乾隆14年为方略馆正式定址建制之始。陈捷先《清代起居注馆建置略考》(《清史杂笔》,台北学海出版社1977年版)对清代起居注馆的设立及废置进行了研究。乔治忠《康熙起居注馆和康熙起居注》(《清朝官方史学研究》,台北市文津出版社1994年出版)对康熙起居注馆的设立始末、康熙起居注的特点和史料价值进行了分析。另外,柳诒徴《记光绪会典馆之组织》(《学原》第1卷第9期,1947年)对光绪朝会典馆的设立、人员、编纂等进行了深入研究,资料丰富,结论可信。
六、几点认识
从以上综述我们可以看出,百余年来关于中国古代史馆的研究取得了很大成就,第一,唐、宋史馆的研究比较深入,不仅很多问题得到澄清,而且考察了唐、宋史馆与唐、宋政治、学术的关系。第二,微观考辨值得注意。特别是对部分史馆的建置沿革、管理机制的考证,为进一步深入研究打下了基础。百余年来的史馆研究也在启示我们:其一,史馆制度的研究涉及到社会史、制度史、史学史等多个学科,因此论究史馆不能囿于史学层面,也不能囿于制度层面,要兼顾到各个层面的相互影响,把握其真正的内涵。要注意史馆的活泼与弹性,及其因时因人而异的运作与转变。其二,必须将史馆置于整个社会政治、制度、史学以及文献的架构之中进行整体探讨,走出就事论事的窠臼,真正把握史馆修史在政治、文化生活中的作用和意义,探究史馆修史下传统史学的精神本质。其三,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充分利用丰富的文献,放宽史馆研究的视野,以史馆为纽结,以史馆修史和社会政治、史学发展的关系为突破口,进行社会、政治、学术文化、史学、文献的综合研究,实属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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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 2007年 加入收藏 获取最新 中国古代史官制度及文化刘元德 摘要: 中华民族是历史意识发达的民族,自古以来就非常重视史学的传承和记载。这突出表现在中国古代君主对历史记载的看重与控制,由此而形成了一套几乎完全区别于西方的中国古代史学记载方式,即通过国家建立了类似于行政官制的史官制度,从而使得史官在中国古代具有了两重身份:历史记载者和行政官员。通过对前代和当朝历史的记载和评点,史官在中国古代政治发展中扮演着极其独特的角色。中国古代史官制度有其鲜明的特点:史官机构从一开始的零星散乱到后来的完善严谨;其职能从最初的繁杂众多到最后的专事历史记载;国家监修、专修历史逐渐取代了私人修史,等等。史官制度在中国历史上的演变及其基本特征的形成过程,体现了专制政治对史学的控制和影响,史权与君权的紧张关系也决定了中国古代史官的特殊性格:“秉笔直书”者令人敬佩,而“曲笔阿时”者亦大有人在。 本文第一部分简单明了地梳理了中国古代史官制度的历史沿革脉络,论述了史官制度产生、发展、完善的过程。第二部分是本文的核心部分,着重论述了中国古代史官制度的特点。第三部分在前两部分的基础上,分析并反思了中国古代史官制度及文化对中国古代历史、政治制度所产生的影响,试图发现和探索中国古代史官制度及文化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史官 史馆 起居注 著作郎
摘要3-4ABSTRACT4-7第一章 中国古代史官制度沿革概述7-10第二章 中国古代史官制度的特征10-18第一节 史官建置的散乱无序到完善严谨10-11第二节 史官职能的多样性到专门性11-13第三节 从私人修史到国家监修、专修13-18第三章 对中国古代史官制度及文化的反思18-27第一节 史官精神:书法无隐,秉笔直书18-21第二节 皇权政治下史官功能的异化:曲笔阿时21-27结语27-28致谢28-29参考文献29-30附录一: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本文2023-08-04 21:35:4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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