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乐籍制度”?它对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起到何种作用?
乐籍制度:是源自北魏时期终于清雍正元年的一种官方所制定的“专业,乐人,贱民”制度,或称为“官属乐人制度”,在历史长河中承载从宫廷到地方官府主流脉络的专业用乐,这些专业用乐泛指礼乐与俗乐中所有音声技艺形式,并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形成深层次的广泛影响。
乐籍:既指乐籍制度本身,也是对乐籍制度下的乐人群体及其名籍,籍册,隶属机构的代称。一旦入籍则终生步入了社会地位最为卑微的阶层。
作用:正由于乐户这一活态传承中国传统音乐文化的独特中国文化现象的存在,使得中国悠久的传统音乐文化在他们有组织,有规律的世世代代的口传心授中得以流传下来并在今天乃至未来不断的散发出它耀眼的光芒。
音乐的基础理论是五声音阶。
音乐可以分为声乐和器乐两大类型,又可以粗略的分为古典音乐、民间音乐、原生态音乐、现代音乐(包括流行音乐)等。在艺术类型中,音乐具有抽象性,音乐从历史发展上可分为东方音乐和西方音乐。
东方以中国汉族音乐为首的中国古代理论基础是五声音阶,即宫、商、角、徵、羽,西方是以七声音阶为主。音乐让人赏心悦目,并为大家带来听觉的享受。音乐能提高人的审美能力,净化人们的心灵,树立崇高的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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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声音阶的特色在于,它没有半音阶(小二度)音程,详称“不带半音的五声音阶”或“全音五声音阶”。广泛流行于亚洲、非洲、中太平洋的一些群岛、匈牙利、苏格兰民间音乐以及在欧洲人到达美洲之前的美洲本土部族中。
常被称为“中国音阶”。其五阶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有专用的名称,分别称为:宫、商、角、徵、羽,唐代时使用“合、四、乙、尺、工”。
其音程组织是每个八度之内有3处全音,分成两个一串(宫-商-角)和一个单独的(徵-羽),两段之间以□音隔开,见下例2:音阶中的每一个音都可以当主音以建立调式,可形成 5种不同的五声调式。
—音乐
—五声音阶
中国的传统律学理论,数千年来,延绵不绝,自成独立体系;内部涵有的自然科学属性,也在相当程度上独立于“乐学”,不受或较少接受社会文化历史带来的音乐形态演变过程的影响。但传统律学作为中国古代乐律学有机组成部分,它的发展过程始终是作为乐学理论的理论基础而存在的。无论先秦钟律、汉代京房六十律、晋代荀□笛律、南朝宋何承天新律、直至朱载□的新法密率,无不发端于各个历史时代的音乐实践的需要,密切结合于各当代音阶形态与旋宫性能的要求,为之而创新律制,为之而提供理论基础。一部中国古代乐律学史,始终围绕着下列课题而发展着:乐器的调律问题,宫调体系与一定律制、一定乐器的关系问题,一定乐种在音乐实践中的乐、律关系问题,以至有关记谱法的规范等。
简而言之,中国古代乐律学从主要方面说是中国古代音乐中的律、调、谱、器四者之间的综合关系之学。
中华民族音乐的蒙昧时期早于华夏族的始祖神轩辕黄帝两千余年。距今六千七百年至七千余年的新石器时代,先民们可能已经可以烧制陶埙,挖制骨哨。远古的音乐文化根据古代文献记载具有歌、舞、乐互相结合的特点。
汉族古代“诗歌”是不分的,即文学和音乐是紧密相联系的。现存最早的汉语诗歌总集《诗经》中的诗篇当时都是配有曲调,为人民大众口头传唱的。
中国古代的音乐理论发展较慢,在“正史”中地位不高,没有能留下更多的书面资料。但音乐和文学一样,是古代知识分子阶层的必修课(详见“六艺”),在古代中国人的日常生活中无疑有着重要地位;民间则更是充满了多彩的旋律。
在北伐战争时期,中国的音乐家配合革命,作了大量的革命歌曲,在国民革命军中广为传唱,有的是用国外通俗歌曲旋律直接配以革命歌词。在抗日战争时期,音乐家更是同仇敌忾,写作了大量的抗日歌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之后,流行歌曲除革命歌曲之后,又加入翻译成中文的苏联流行歌曲。各地开始建立交响曲团,演奏西方古典音乐,和中国作曲家的新作。
东欧的乐团曾多次到中国表演,中国乐团也参加了许多国际表演会。中国音乐家也尝试用西方的乐器方法写作具有中国风味的音乐,比较成功的有小提琴协奏曲《梁祝》,采纳了越剧的部分旋律。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流行音乐首先从香港及台湾地区进入中国,尤其是台湾的校园歌曲和邓丽君演唱的歌曲,在大陆中国大受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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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社会究竟从什么时候开始,已经无法考察。但是早在人类还没有产生语言时,就已经知道利用声音的高低、强弱等来表达自己的意思和感情。
随着人类劳动的发展,逐渐产生了统一劳动节奏的号子和相互间传递信息的呼喊,这便是最原始的音乐雏形;当人们庆贺收获和分享劳动成果时,往往敲打石器、木器以表达喜悦、欢乐之情,这便是原始乐器的雏形。
古代音、乐有别。后浑称“音乐”,指用有组织的乐音表达人们的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一种艺术。
-中国音乐
当最早的人类开始制造原始的工具和集体进行劳动的时候,原始的音乐就在他们的劳动节奏和劳动呼吸中萌发了幼芽。最初的古乐常常是诗歌、音乐、舞蹈的结合体,且都与原始人类的生产活动、他们与自然灾害的斗争直接相关。相传尧舜时代人们就在土鼓、古磬的伴奏下模仿兽类的形态舞蹈,这是原始人类狩猎生活的反映;而类似于咒语的初期音乐,则反映了原始人类的图腾崇拜,以及音乐与巫术之间的密切联系。在原始社会中,音乐在人们看来具有魔术般的力量 。原始时代有记载的古乐有《云门》 、《咸池》、《韶》等。其中最重要的是《韶》,春秋时期季札和孔子给予很高评价。远古乐器传说中有鼓、磬、钟、箫、管、篪、笙、琴、瑟等。在一些古文化遗址中遗存较多的古乐器是陶埙。
战国时代,封建社会步入缓慢而漫长的发展进程。社会变革给音乐文化以巨大冲击,旧的雅乐衰败,新的民间俗乐兴起,并纷纷进入宫廷。南方楚国的音乐——楚声,给屈原的创作提供了丰富的养料。“百家争鸣”的局面,推动了音乐理论的发展。墨子的《非乐》、荀子的《乐论》和《礼记·乐记》等,显示了古代音乐思想的光辉成就。《吕氏春秋·音律》中关于三分损益法的记载是中国乐律学的最早文献。秦代、汉代国家实现了统一,音乐思想也由百家争鸣趋于独崇一尊。《礼记·乐记》被作为儒家经典的部分,在两汉居于统治地位。始建于秦代而在汉武帝时得到极大加强的乐府,对当时的音乐文化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1000多名乐府里的优秀音乐家广泛采集各地、各民族的民间音乐,并在此基础上加工提高或改编创作,大大丰富了宫廷音乐。当地的演出主要有鼓吹乐和相和歌。鼓吹乐源于北部边境少数民族,在汉代宫廷中主要用于朝会、道路及军中等,多少带有些仪仗的性质;相和歌则主要用于娱乐和欣赏,因而应用较普遍。在相和歌中,最重要而且最能反映当时艺术水平的是相和大曲。此时期新出现的乐器有笳、角、笛(竖吹)、筝、琵琶、箜篌等。乐律学研究又有进一步发展,出现了京房的六十律学说。
什么叫“乐籍制度”?它对中国古代音乐的传承起到何种作用?
本文2023-10-19 04:05:17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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