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然之策体现了哪些管理思想
《史记货殖列传》中如此记述:(计然之策:“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 二十病农,九十病末。末病则财不出,农病则草不辟矣。上不过八十,下不减三十,则农末俱利,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也。积著之理,务完物,无息 修之十年,国富,厚赂战士,士赴矢石,如渴得饮,遂报强吴,观兵中国,称号“五霸”。 范蠡既雪会稽之耻,乃喟然而叹曰:“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 施於国,吾欲用之家。
计然认为,要在商业领域里保持长盛不败,关键要 善于“用智”。他曾经这样说:“积蓄之理,务完物,无息币。以物相贸易, 这段话说明了囤积发财的关键在于务求把货物卖光和决不贷款,它意思是说,经营商业的基本法则是,货物必须完好,不积压商品,在商品的 销售过程中,容易腐烂的货物和食品不要长期贮存,不要囤积货物企图 抬价。考察某种商品是有余还是不足,就可以预知它的贵贱。价格上扬 到了极限就会下跌,下跌到极限又会上扬。因此,价格上扬时就要像对 待粪土一样及时出售,当价格下跌时就要如同珍爱珠玉一样及时收购。 应该使资金货物像流水一样不停地流通。
“知斗则修备,时用则知物,二者形则万货之情可得而观已。”
“故岁在金,穰;水,毁;木,饥;火,旱。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物之理也。六岁穰,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 “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财币欲其行如流水。”
强秦九策即强秦九论《强秦九论》乃卫鞅谋划的变法大纲。其一《田论》,立定废井田、开阡陌、田得买卖之法令。其二《赋税论》,抛弃贡物无定数的旧税制,使农按田亩、工按作坊、商按交易纳税之新法。如此则民富国亦富。其三《农爵论》,农人力耕致富并多缴粮税者,可获国家爵位。此举将真正激发农人勤奋耕耘,为根本的聚粮之道。其四《军功论》,凡战阵斩首者,以斩获首级数目赐爵。使国人皆以从军杀敌为荣耀,举国皆兵,士卒奋勇,伤残无忧,何患无战胜之功?其五《郡县论》,将秦国旧世族的自治封地一律取缔,设郡县两级官府,直辖于国府之下,使全国治权一统,如臂使指。其六《连坐论》,县下设里、村、甲三级小吏。民以十户为一甲,一人犯罪,十户连坐,使民众怯于私斗犯罪而勇于公战立功。其七《度量衡论》,将秦国所行之长度、重量、容器一体统一,由国府制作标准校正,杜绝商贾与奸恶吏员对庶民的盘剥。其八《官制论》,限定各级官府官吏定员与治权,杜绝政出私门。其九《齐俗论》,强制取缔山野之民的愚蛮风习,譬如寒食、举家同眠、妻妾人殉等等。此九论为大纲,若变法开始,尚须逐一制订法令,落于实处。
文种的灭吴九术其九术为:一曰尊天地,事鬼神;二曰重财帛,以遗其君;三曰贵籴粟缟,以空其邦;四曰遗之美好,以为劳其志;五曰遗之巧匠,使起宫室高台,尽其财,疲其力;六曰遗其谀臣,使之易伐;七曰强其谏臣,使之自杀;八曰邦家富而备器;九曰坚厉甲兵,以承其弊。
有三条证据可以说明计然就是文种。其一:《国语·越语上》开篇载云:“越王勾践木妻于会稽之上……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纟希,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这段话与《货殖列传》中计然的“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的说法如出一人,这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绝不可能。可见计然、文种实为一人。其二,《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将杀文种时这样写道:“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联系到范蠡说的:“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这不又一次证明计然就是文种吗?计然、文种应为同一个人,“计然七策”实际应叫“诸暨然七策”或“文种七策”才是正确的。其三:《国语·吴语》载,越王派诸稽郢到吴国去媾和,伍子胥坚持要灭越国,他谏吴王说:“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无 非摄畏吾兵甲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从前读到“将还玩……”时,总不得其解。当把诸稽郢和文种看成是一个人的时候,便恍然大悟了。原来“将还玩……”的正确行文和标点应当是“还,将玩……”。伍子胥说得很明白,若是等大夫种返回越国,就会把我们吴国弄到手里,任其摆布了。可见这位出使到吴国的诸稽郢,就是大夫文种了。
——华夏兴国富家第一人 夏廷献 《史记·货殖列传》说范蠡在复兴越国灭掉吴国后曾经感叹,七策只用了五策治理国家,便收到了奇效,另外两策应当用于发家致富。于是便辞官经商了。范蠡治国治家的七策是什么,这是一个令人感兴趣的问题。遗憾地是范蠡只说了“七策”题目,并没有说具体内容。要弄清“七策”内容,只能按照“实践产生理论,理论指导实践”的原理,从史料记载的“范蠡做法”中进行梳理提炼。第一,努力发展生产范蠡公元前490年左右,陪同勾践从吴返越担任相国——“总理”工作后,制订了“十年生聚、十年教训”的复兴计划。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开垦土地,利用滩涂,发展农业、畜牧业水产。史料介绍,范蠡在都城四周百里范围建立了犬山、鹿山、豚山、鸡山、马山、渔场、牧场、盐场、伐木场、炼锡场、铸铜场、采珠场、铸剑场、手工业场等。 唐韩鄂《四时纂要》序中说:“范蠡开土田,卒报越王之耻”——把范蠡开土田与最终灭吴雪耻联系起来,可见发展生产的重大意义。二是奖励生育,落实“十年生聚”。“令壮者无娶老妇,老者无娶**;女子十七,男子二十,不嫁不娶者父母受罚;孕妇将产,告于官,使医守之;生男赐一犬,生女赐一豚;生子二人,官养其一,生子三人,官养其二”。这一政策实施后,人口增加,劳力、兵力有了来源。三是免去七年农业税。老百姓踊跃种谷,其他国家庶民纷纷迁移到越,越人丁兴旺,为“十年教训”奠定了基础。“修之十年”达到“国富”民强。第二、保持社会稳定一是用君主的勤政廉政行动感化凝聚人心。勾践在范蠡的“激励”下,做到了夜卧薪,晨尝胆,白日处理朝政,或出访察看。见贤者,量才用之;见伤者,偿钱给之;见乞者,偿饭哺之;见死者,哭而悼之;见耕者,秉耒帮之;虚心代替了专横;温和代替了暴躁;俭朴代替了奢侈;勤勉代替了贪玩——打猎用的弓箭、装束全部入库。众多的妃子也都遣散,其行为对凝聚人心奋发图强起到了精神激励作用。二是范蠡根据“八·三调控律”(另文阐述)由政府干预、平衡农民、商人的利益关系,调动了农民种地、商人经商的积极性,不仅使农业和商业都得到了快速发展,也使市场稳定,民心稳定,社会稳定,政权稳定。第三,精简决策机构 从史料上记载的姓名看,当时越国的决策班子,主要就是三个人,大王勾践、相国范蠡、上大夫文种。决策过程基本上是,种蠡经过调研,提出具体建议,勾践点头同意,作为国家政策、法规、措施、号令发布下去。种蠡深入实际贯彻执行,把落实情况报告给勾践。种蠡围绕确定的兴越灭吴战略,在各个层面、各个环节上抓落实,勾践对种蠡信任、放手,复兴大业逐年进展。值得一提的是,勾践经过会稽惨败、入吴为奴三年,保全性命返国,知道了种蠡的贤能,放下了架子,把种蠡看作老师,当作朋友,从而成就了自己的霸业——诠释了“用师者王”“用友者霸”的王道。一个国家——尽管是个小国,高层管理人员只有三个人,精干程度,恐怕是空前绝后的。决策机构精干,没有掣肘扯皮,政令畅通高效,减少了老百姓负担,同时也有利于保守国家机密,在情报战中立于不败之地。越国决策机构这么精干,自然是百官之首——相国范蠡的主见。第四,大力提升军力冷兵器时代,“枪杆子里面出政权”。公元前494年越国战败,全军几乎覆没。决定向吴国投降签定和约时,吴国不允许越国拥有常备军。范蠡回到越国后,想到未来一定要同吴国决战,决战就需要有能征善战的军队。经勾践同意,他悄悄地开始募兵,并安排到偏远南部山区隐蔽教训体能剑弩等技。还拨出部分兵力伐木,运至北海(注:今杭州湾)隐蔽之避风湾建造楼船、翼船,修筑码头船坞,边造边训,船成师成。范蠡还聘请了“武术教练”,向部队传授剑术、戟术、刀术等基本技术。引进了楚国先进的冶铁锻造技术。在吴越角力中,越军能以少胜多,与兵器比吴军先进有关。考古发掘出来的“越王勾践剑”的锋利程度,证明了这一点。范蠡深知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大量储备粮食。他采取的措施,一是农业丰收后“广积粮”,把好谷存入南山之洞。二是通过商人用高价购买吴国粮食囤集起来——虚其吴国积聚。三是以越国庶民饥困名义,向吴国大王借粮。向吴国还粮时,把稻谷煮熟,吴国看到越国的稻谷籽粒饱满,用做种子,结果不能发芽造成绝收。越国正是在吴国饥荒、吴军疲惫之时发起反击的。第五,隐蔽真实目的越国君臣的真实目的就是灭掉吴国,范蠡和文种采取了隐蔽措施:一是不间断地送各种珍宝、美女、杂役给吴国君臣,骄其心,灭其气。二是送能工巧匠和建筑材料给吴国,使吴王大兴土木,耗财疲民。期间,越国发现一棵参天大树,号称神木,便将神木伐下,加以削斫,用丹青画五彩龙蛇之纹,嵌以黄金白玉,派专使浮江北上,献于夫差。夫差十分高兴,下令修建二百多丈高的姑苏台,用神木做柱子。伍子胥反对建姑苏台,反对用越神木,夫差不听,一意孤行——君臣反目。三是在会稽城南广建谷仓,空而不用,以示国库空虚,迷惑吴人耳目。四是把历次战争留下的残疾孤儿集中供养,掩盖募兵行动(吴国怀疑募兵时,以此搪塞)。五是得知吴王要伐齐国,即派一名老将军率三千弱兵予以协助,谎称是举国之兵,夫差感到越国不足为虑,放心北上。六是得知吴王要开北达沂水、西至济水、通湖汇江的邗沟(注:大运河前身),问鼎中原,即派一万民工相助。夫差对越的举动十分满意,感到越国很是忠诚。以上是治国的“五策”,概括起来说,就是要做到:君臣英明,政治清明,外交精明,经济繁荣,军力强盛。这是春秋前后五个霸主成就霸业的基本策略或曰经验。“五策”之中“君臣英明”尤其是君主英明是关键,且要始终英明而不是一阵英明一阵昏庸。夫差是个英明君主时,当上了霸主,后来一昏庸,便把国家和自己的性命葬送了。范蠡辞官经商后,主要运用了以下两策。第六,开展多种经营根据史料记载,范蠡当年同时从事五个主要行业:水产养殖,五畜饲养,皮毛加工,边境商贸,房地产开发,形成了一个“集团公司”。商业界有句格言,不要把鸡蛋放到一个篮子里(不要把资金投入到一个项目上),防止篮子破鸡蛋全损。范蠡的做法,也许就是这句格言的出处。五个主要行业,都与民生有关,其需求量是不竭的。即便是某个行业有亏损,其他行业可以弥补,总体上始终立于不败之地。第七,加快资金周转基本思路是,资金要像活水一样奔腾不息。主要做法是看清货物数量多少,哪些过剩,哪些不足,预见价格涨跌——“论其有余不足,则知贵贱”。把握“物极必反”规律——涨价货物,涨到一定程度,就会反向发展,反之亦然——“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根据形势,在货物价格低时买进,在价格高时卖出——“贱买贵卖,加速周转”。抓住时机,大胆决断,在货物极贵之时,把货物看成粪土一样抛出;当货物极贱的时候,把货物看成珠玉一样尽可能地购进——“贵出如粪土,贱取如珠玉”。资金使用率提高了,便能做到“以钱生钱,滚动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十九年之中三致千金”。范蠡的思路和做法奠定了“商道”基础,范蠡之后的工商业者也都是这么做的。
计然是人名还是书篇名?
春秋末年,越王勾践为了报仇雪恨,发奋图强,经过多年努力终于吞并吴国。这就是历史上着名的卧薪尝胆故事。据古籍记载,越国是采用“计然之策”改革内政,使经济得到发展才强盛起来的。《史记。货殖列传》:“昔者越王勾践,困于会稽之上,乃用范蠡计然”,“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计然之策究竟包括哪些内容,至今尚未窥其全貌,仅知有农业丰歉循环论以及叙述商业经营的“平粜”论和“积着之理”。相传范蠡弃官后,
按照计然之策经商,遂成了当时数一数二的大商贾。可是关于计然,史家说法不一,有的认为计然是人名,有的认为计然是书名,由此形成学术上两种绝然不同的观点。
以计然为人名,最早可溯源到东汉,班固《汉书》的古今人名表列有计然之名。计然在《吴越春秋》又作“计倪”,《越绝书》作“计倪”,说是越王勾践的大夫。三国时魏人孟康也说计然是越臣。唐颜师古、张守节、马总等均认为计然是人名。《汉书》的注者颜师古说:“计然者,濮上人也,尝南游越,范蠡卑身事之,其书则有《万物录》,事见《皇览》及《晋中经簿》。”张守节《史记正义》云:“计然者,范蠡之师也。”马总《意林》引《范子》十二卷,并说:“计然者,葵丘濮上人,姓辛字文子,其先晋国之公子也。……其志沉沉,不肯自显,天下莫知,故称曰‘计然’。”此外,《新唐书。艺文志三》有“范子计然”,说是“范蠡问,计然答”(今有辑本)。还有《计然万物录》亦以计然为人名。总之,多数着述都认为计然是人名。
但是,长期以来也存在另一种看法,即计然不是人名而是书篇名。此说代表人物是晋人蔡谟,他首先认为,《计然》是范蠡所着书篇名,解放前,钱穆在《先秦诸子系年》中也考证说计然纯属子虚乌有。
建国后的学术界对于计然的研究有了不少的进展,然而计然是人名还是书篇名的争议仍无定论。陈绍闻、叶世昌的《中国经济思想简史》(上册)将计然按人名处理,说勾践“任用计然、范蠡、文种等人”。《史记》、《汉书》中华书局点校本作“乃用范蠡、计然”,亦以计然为人名。赵捷民《计然即文种》一文还提出下列新见解:计然与大夫文种是同人异名,因为《史记》、《越绝书》中计然的理论,在《国语》一书系文种的语言。
胡寄窗则继续主张计然是书篇名,所以他的《中国经济思想史》把计然的言论当作范蠡的思想看待,此书自注写道:“蔡谟之说较为可信。”近年来报刊上常有一些短文谈范蠡的商情预测,内容即计然的“积着之理”,以计然为书篇名。迄今为止,关于计然的争论不仅旷日持久,而且论者意见相左,涉及的着作面广量大,使这一悬案颇具传奇性。如何对司马迁所说的“乃用范蠡计然”作确切的解释,班固何以将计然列为人名等问题,很值得进一步探讨。
计然是否历史人物?他是范蠡的老师,还是范蠡所着书篇名?是文种的异名,还是其他什么人?这个庐山真面目只能有待于学者们的深入研究了。(潘连贵)
公元前493年周敬王二十七年前后,越王勾践因对吴国轻率用兵,终招亡国之祸,后幸赖大夫文种与范蠡谋划奔走,才得以起死回生,并完成了兴越灭吴的大业。后人对这段历史及越王勾践和范蠡的事迹知之甚详,几近家喻户晓,而关于文种,虽然许多史书对其均有记载,但都没有把他放在历史的应有地位,甚至还因史实的张冠李戴,在很大程度上把他给湮没了。
越灭吴后,文种居越而为越王勾践所杀,范蠡去越奔齐而幸免于难。范蠡决心离越到齐去经营产业时曾说过这样一番话:“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既已施于国,我欲用之家(《史记·货殖列传》)。”那么,被范蠡推崇备至、已经在越国复兴中获得成功、且又被他应用于经商治产业的“计然七策”到底是一种什么理论?这个理论的创造者——计然到底是一位什么人物?这一切直到现在还是个没有解开的谜。
计然是一位历史上的真实人物,这似乎是不成问题的。关键在于能不能把他从历史的尘封中发掘出来。查《史记》、《国语》等书,可知帮助越王勾践复国灭吴的重要人物除文种、范蠡外,还有大夫舌庸、苦成、皋如、逢同、柘稽等人。关于舌庸、苦成、皋如,《史记》中没有提到,《国语》中也只是露了一下名字,倒是《吴越春秋》中稍有一些记载,但没有留下什么重要的事迹,所以他们都可以排除在外。稍有较多事迹的是逢同和柘稽。
柘稽的事迹在《越王勾践世家》中也只提了一笔,即越王“举国政属大夫种,而使范蠡与大夫柘稽行成,为质于吴,二岁而吴归蠡”。
关于究竟是谁到吴国去做人质的事,司马迁的记载与《国语》、《越绝书》、《吴越春秋》等书均不一致。那些书中均言勾践与范蠡去做人质,三年后才被吴王放归,并且都未提到有叫柘稽者也在其列。这不一致的记载应该相信哪一家的呢?在我看来,《国语》等书的记载是对的。
既然如此,那么陪同勾践到吴国去的人是谁呢?是范蠡,这是所有史书都肯定的,基本无可怀疑。那么是不是还有一位叫柘稽的人也在陪臣之列呢?其他史书均无记载,所以《史记》的记载就值得怀疑了。一般来讲,在这种情况下,不是越王本身就是越王的嫡子方才有作为人质的价值,若越王不去,派两位大夫去做人质于理也说不通。
其他史书中均无关于柘稽的记载,但在《国语》里却有关于另外一个人物的消息。这个人物叫诸稽郢,是一位非常能干的外交家。在越王被困于会稽之时,他曾二度被派遣出使吴国,说服吴王,保全了越国参见《国语·吴语》。这个记载与《史记》完全相同,只是说服吴王的说词与《史记》和《国语·越语上》略有些出入。
其实只要我们联系各种记载作一综合思考,就可以看出,《史记》中的“柘稽”,就是《国语》中的“诸稽郢”。“柘稽”与“诸稽”实乃同一个词,“柘”、“诸”古音相通,都读作近于“直”的音,而相互假借。另外,“诸稽”即“诸暨”,就是今天浙江省诸暨市的诸暨。更有趣的是“郢”不就是“然”字的一音之转吗?如果丢掉前边的“柘”或“诸”,那不就是“计然”吗?“稽”、“计”同音,“郢”、“然”一音之转。所以“诸稽郢”应该就是“诸暨然”。司马迁称之为“柘稽”者,实乃就是“柘稽然”或“柘稽郢”,显然,这个地方脱落了一个“郢”或“然”字。当然,这是司马迁的责任,还是后世传刻过程中的错误,就不得而知了。但有一点可以肯定,“柘稽郢”就是计然,计然也就是文种。
再看柘稽郢或诸暨郢,这个名字还有些问题。诸暨是当时的越都,郢是当时的楚都,用两个都名合为一个人名,看来有些奇怪,所以“郢”的本字应该就是“然”。计然的正式称呼应该叫诸暨然,叫“计然”者显然是丢了前边的“诸”字,是错误的。名字被人称呼为诸暨然,说明文种就是诸暨人。然字是其名,字文种,至于他姓什么,还不得而知。肯定当时人以诸暨然或文种称呼他是很普遍的。
还有三条证据可以说明计然就是文种。
其一:《国语·越语上》开篇载云:“越王勾践木妻于会稽之上……大夫种进对曰:‘臣闻之贾人,夏则资皮,冬则资纟希,旱则资舟,水则资车,以待乏也……’”这段话与《货殖列传》中计然的“旱则资舟,水则资车”的说法如出一人,这难道是偶然的巧合吗?绝不可能。可见计然、文种实为一人。
其二,《史记·越王勾践世家》载越王勾践将杀文种时这样写道:“人或谗种且作乱,越王乃赐种剑曰:‘子教寡人伐吴七术,寡人用其三而败吴,其四在子,子为我从先王试之。’种遂自杀。”联系到范蠡说的:“计然之策七,越用其五而得意。”这不又一次证明计然就是文种吗?计然、文种应为同一个人,“计然七策”实际应叫“诸暨然七策”或“文种七策”才是正确的。
其三:《国语·吴语》载,越王派诸稽郢到吴国去媾和,伍子胥坚持要灭越国,他谏吴王说:“不可许也。夫越非实忠心好吴也,又无非摄畏吾兵甲之强也。大夫种勇而善谋,将还玩吴国于股掌之上,以得其志。”从前读到“将还玩……”时,总不得其解。当把诸稽郢和文种看成是一个人的时候,便恍然大悟了。原来“将还玩……”的正确行文和标点应当是“还,将玩……”。伍子胥说得很明白,若是等大夫种返回越国,就会把我们吴国弄到手里,任其摆布了。可见这位出使到吴国的诸稽郢,就是大夫文种了。
计然之策体现了哪些管理思想
本文2023-10-19 09:58:02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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