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州美好乡村建设中,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历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19浏览:4收藏

徽州美好乡村建设中,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历程,第1张

在美好乡村的背景下, 徽州古村落是徽州传统文化的重要载体,是传承和保护徽州传统文化的原生态博物馆 。2009 年制定了关于正式实施徽州古民居保护及利用实践的“百村千幢”工程。阮仪三说:江南水乡古镇的价值特色主要体现在历史文化价值、优秀的规划与建筑艺术价值和保存完好的城镇风貌等方面。

一、徽州历史文化

徽州,简称“徽”,古称歙州,又名新安,徽州是一个明确的地域概念。隋文帝开皇九年(589 年),改郡为州,以州统县,将歙、黟二县并入海宁为歙州,州治设海宁;又将始新县改为新安县,原遂安、寿昌并入新安县,划归婺州(今江金华)管辖。歙州辖地仅有原新安郡的一半,即今徽州的基本地域。宋徽宗宣和三年(公元 1121 年),改歙州为徽州,徽州府治今歙县,从此历宋元明清四代统一府六县,其中包括歙县、黟县、休宁、婺源、绩溪、祁门。1988 年 7月黄山地级市正式成立,黄山市下辖屯溪区、徽州区、黄山区、歙县、黟县、休宁、祁门,基本上就是传统意义上的徽州。

徽州规划

徽州古村落的建设和发展深受风水、道德及血缘等深层次文化的影响,譬如由风水大师规划的黟县牛形宏村和徽州区的八卦村呈坎。 徽州古村落“小桥、流水、人家”的独特地域风情也使徽州荣获“桃花源里乡村”的美誉。

古村落虽然年代久远,房屋破旧很难适应当代人的生活。但随着时代的发展,古村落传统的生活方式给现代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让城市的居民能够真正体验到古村落生活的丰富多彩。 徽州的灰墙黛瓦、马头墙、斑驳墙面、青石板路和苍老的石桥让现代人们有了回归的根底。

徽州建筑

古村落的老建筑是反映村落历史文化价值和传统风貌的核心。 徽州古村落集天、地、人三者于一体。身临其境、形神兼备的经典建筑艺术,天地合一、巧夺天工的村落形态格局,恬淡、安静的生活情趣都体现出一种审美的建筑艺术。

二、徽州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

徽州古村落作为美好乡村建设的一个特殊类型,美好乡村建设应该尊重古村落保护范围的划定。一方面要着于古村落的现状,另一方面也要考虑不同等级、保护控制区域的未来发展及协调区的整体性,为古村落的保护发展提供弹性空间。同时古村落的保护与发展也是一个持续、不断完善的过程。

人口外迁

大量本地人口外迁是目前中国传统村落的普遍现象。随着旅游业的发展还会出现一种情况是,本地人将自己的老房子出租给外地人,自己新修房子居住到村子的外围,又造成了本地人口的二次外迁。 村民是村落的灵魂 ,居民人口与对返现创业人员的扶持,都成为了古村落重新焕发生机的根本,也是促进古村落和谐稳定发展的关键。

人居环境

“美”是美好乡村的建设重点,同时把村庄环境搞整洁 。同时也包含综合环境的治理,综合环境包括古村落根植的背景环境,如村落中的农田、果园、山林植被、河流水系以及地形地貌等。农耕生产生活方式的延续,体现在古村落保护与发展中应尊重历史,而且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综合环境因素的影响。

建筑环境

古村落建筑保护应遵从 “修旧如旧”的原则 。即从建筑的风格、体量、色彩、高度及材料等方面与老建筑相协调,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尽量采用原始的材料和构件,至少应该在重要的沿街立面上采用当地传统材料。而不是古村落修建以后就成了千篇一律的仿古街,或者是一栋全新的建筑。“修旧如旧”的目的是为保持古村落某个历史时期的建筑风貌的显著特征,使该村落的传统风貌和历史文化得以延续和传承。

农旅结合

农旅结合是乡村建设的必然选择。徽州古村落发展过度依靠旅游业,而对农旅结合做的不够细致。在美好乡村建设过程中,可加快产业转型、延长产业链、拓展体验产业及发展产业示范区等。实现留住乡愁,做美田头,实现农旅体验互动项目的结合,提高村民的幸福值与认同感。

徽州古村落风貌的特征明确,徽州古村落风格、建筑等元素的运用基本一致,村落与周边山水景观很好地融为一个有机的整体,使其成为了 中国七大古村落群最为集中的区域之一 ,黑白灰的建筑色调融入广袤的青山绿水之中,在中国七大古村落群中颇具特色。

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西汉司马迁的《史记》。《史记》以人物传记为中心,用“本纪”叙述帝王,用“世家”记叙王侯封国和特殊人物,用“表”统系年代、世系及人物,用“书”或“志”记载典章制度,用“列传”记人物、民族及外国等。

自《史记》之后,历代都有纪传体断代史相继问世,形成了我国特有的纪传体体例系列史书。其中最著名的是廿四史,即从《史记》到《明史》的24部史书。

在纪传体史书的发展过程中,唐代的《隋书经籍志》正式设立了正史的概念,将《史记》到《东观汉记》的13部史书认定为正史,并规定了正史的体例和编纂方法。此后,历代官方编纂的正史均沿用《隋书经籍志》的规定,将纪传体史书作为其主要内容。

总之,中国古代纪传体史书的发展历程源远流长,从西汉《史记》的开创到历代正史的编纂,形成了完整的体例系列,对中国历史文化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

20世纪中叶,中国政府组织文化工作者对部分传统文化遗产进行了调查和研究,使许多濒临消亡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抢救。1979年文化部、国家民委、中国文联共同发起“十部中国民族民间文艺集成志书”编撰工作。1997年国务院发布《传统工艺美术保护条例》,对传统工艺美术作出明确的规定,通过建立国家评定机构,保护了一大批传统工艺美术品种,命名了200余名“工艺美术大师”。

从2002年起,文化部、财政部等有关单位启动了中国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工程,采取一系列保护措施,对具有重要价值且濒危的项目进行抢救性的保护。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决定。同时声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另行通知前,《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暂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这标志着中国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进程中又迈出了重要一步。中国常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代表张学忠大使于12月2日在巴黎向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干事松浦晃一郎递交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亲自签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国际公约》批准书。中国是第6个递交批准书的国家。

2005年,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明确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方针和政策。近几年来,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方针,已逐步建立起比较完备的有中国特色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体系。

2010年8月23日,《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12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又对此进行了第二次审议。

2011年2月25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自2011年6月1日起施行)。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些古老的文明也慢慢被大家淡忘,使得我们的文明和历史被遗忘,不过也理解,毕竟记录我们文明和历史的古籍数量太多了,高达20万部,也正是因为它的体量大,所以在我们使用起来的时候也是非常不便,当大家需要阅读的时候也是没有统一的途径,所以自然使得古典知识的传承受到了威胁,那么对于这些知识文明我们到底该如何进行传承呢?个人觉得可以讲这些知识点进行数字化、电子化,并建立对应的古典知识库,这样大家随时随地通过网络平台,就可以对这些知识进行阅读以及使用了,不但很好的保存了这些内容,也更加有利于传承。现在是网络信息时代,我们就要充分利用它的便捷性,来解决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需求,这样他的价值才能最大化,下面大家一起来简单的了解下,网络所带来的改变。

首先是生活更加便捷,现在因为网络化的普及,网路上有了很多便民门户网站,很多事情,我们可以通过网络进行办理,比如购物、比如观影、比如娱乐、比如办理相关事件,只需简单的一个电脑或者是一个手机,我们就能足不出户轻松搞定了,非常的方便、快捷。

其次是可以更好地分享,网络的另一功能就是全方位的传播,通过网络,可以把很多新闻很多内容进行快速的分享和传播,这样就能让更多的人,更快速的吸收和了解对应的内容,影响非常的大,范围也是非常的广。

当然凡事都是有利和有弊的,自然网络也不例外,关键还是需要看我们如何正确的对待,希望每一个人都能正确利用网络。

1、国家政策的支持和引导。

在我国,政策的引导和支持对学生学习,社会文化走向具有引导作用。国家对传统文化应加大宣传,对于继承和发展传统文化者可以给予鼓励和实质性的支持,如对传统文化特长学生给予一定程度的优惠政策等。对于传统手工艺者可以进行适当补助等。对于文化古迹加大保护,对于损坏部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2、家长和老师要有意识地培养孩子兴趣。

学校要将将传统文化的精华引入教育课本,对学生进行传统文化教育。同时,增加传统文化主题活动的开展,多途径,多元化的对传统文化进行普及。

依托科技手段创新传承模式,开发创意产品,激活文化内容,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实现优秀古籍善本价值的双赢。

在创新发展的基础上,采取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扩大优秀古籍善本的传播广度和影响力,满足人民群众的文化需求,让人民群众领会其文化内涵、认同其文化价值、增强文化自信,激发人民群众参与文化创建的热情,真正实现优秀古籍善本价值的双赢。

徽州美好乡村建设中,古村落保护与发展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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