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修复待遇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1收藏

古籍修复待遇,第1张

中华读书报讯 据最新消息,全国现存公藏古籍超过3000万册件,其中有超过1000万册件残破严重亟待修复,而全国图书馆专业古籍修复人才极度匮乏,与当前古籍保护的严峻形势形成尖锐的矛盾。

国家图书馆善本特藏部主任张志清介绍说,根据目前掌握的情况,全国图书馆古籍修复人员不足100人,按比较快的工作进度,也需要近千年才能完成1000万册件古籍的修复任务。与此同时,现存古籍家底不清、古籍保护技术设备与科研水平落后等问题的存在,也为古籍保护、利用等基础工作的开展造成了不利影响。

据了解,我国现存超过90%的古籍收藏在图书馆中,与文物管理归口不同,尽管国家每年用于文物保护的专项经费达3亿元以上,而用于古籍保护的专项经费却少得可怜,每年只有几十万元。建国以来,我国已开展过两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却从未进行过全国性的古籍普查。国家目前所掌握的古籍数量统计,是累加各馆上报数字而来,而由于经费不足、人员短缺等问题的存在,许多藏书单位并没有完成对古籍细致清点和编目整理工作,也没有进行定级和破损统计,即便如此,登记在册的公藏古籍也有超过3000万册件,几乎是其他类型文物数量的总和。这其中有超过1%3的古籍需要修复,许多珍贵古籍甚至急需进行抢救性修复。

张志清介绍说,国家图书馆在上个世纪60年代和前年对所收藏的善本古籍的纸张酸性进行检测,结果表明,其PH值已从平均7到75降为平均66。即在过去的40年间,国图的古籍文献纸张酸性PH值降低了一个数值,已从弱碱性或中性转变为酸性。“酸化”是指古籍纸张的主要成分——植物纤维素发生酸性水解,外在表现为纸张变黄和脆化,对古籍所造成的损蚀是非常严重的,据实验测算,PH值在50以下的文献,纸张将全面脆化,保存年限不会超过200年。张志清举例称,国图大部分善本古籍都藏在恒温恒湿并带有空气过滤装置的地下二层、三层,保护较好,而存于地上的《文津阁四库全书》,受大气污染的影响,有的纸页出现了明显的黄斑。他担心,如果现在不对古籍酸化加以重视,及时采取措施,再过若干年,不但抢救投入成本成倍增加,效果也是不容乐观的。

国家图书馆现藏100万册件珍贵善本特藏,其中轻度破损的有13万册件,中度破损的有26万册件,重度破损的也有12万册件,待修复文献超过半数。而馆内的古籍修复人员只有12名——这一数字已足以让其他图书馆羡慕不已——尽管他们的工作经验基本都在10年以上,修复技艺水平较高,但是普遍学历不高,多数是大专水平,而且年龄都超过了40岁,同时面临着后继无人的尴尬局面。张志清说:“国图所面临的问题也正是几乎所有图书馆古籍修复工作所面临的问题,人员数量严重不足、职称低、年龄老化、后继无人,另外综合素质较低也是很严重的问题——国外从事古籍修复工作的人员至少要大学毕业,比如在英国大英图书馆工作的古籍修复人员,就都是由伦敦的两所大学专门负责输送的。”在他看来,我国的古籍修复行业目前还基本停留在手工和经验传授阶段,没有上升到理论和科学的层面。而国外古籍修复普遍应用电脑和工业机械等现代科技手段参与或辅助修复,还通过理化和生物实验室进行纤维监测和保护实验,积累科学数据,寻找比较好的保护手段。因此建立国家古籍保护重点实验室,提高古籍保护中的知识含量,也是急需解决的问题。

针对目前古籍修复人才短缺的局面,张志清表示一方面可以通过实现修复行业的社会化,即通过社会企业承揽馆藏古籍的修复工作,来稍作缓解——图书馆系统以外,社会上还有一些从事古籍修复民间人才;一方面他也一直在呼吁,希望政府考虑在高等院校图书馆学系或中文系中培养“古籍整理和保护”方向的本科和研究生,在高、中等专科学校培养高职和中等专业的古籍修复人才,有计划地输送到国家图书馆和大型公共图书馆中从事古籍保护工作,相关部门设立奖学金,鼓励和吸引学生从事古籍保护工作。

文化部社会文化图书馆司图书馆处处长张小平表示,古籍修复人才短缺和断档的根源,出在培养环节和输送环节,一方面图书馆急需这类人才,引进新人名额却按各地事业单位编制办理(张志清称目前国图引进人员要求必须是本科及以上学历);一方面高等院校并没有设立相关专业,无法输出专业人才。

目前,文化部拟启动“中国古籍特藏保护计划”,由中央和地方政府配套资金,分期开展全国古籍修复,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分层次培养古籍修复人才,并决定在北京、上海、江苏三省市开展培养古籍修复人才试点工作。但至今为止,只有江苏南京莫愁职业中学自2001年起开展了古籍修复专业人才的培养工作,迄今已有数十名学生毕业,先后进入南京图书馆以及几所地方大学图书馆工作。

“中国古籍特藏保护计划”这项旨在保护民族优秀文献遗产的国家重点文化工程启动后,我国珍贵古籍的普查摸底、保护修复人才培养、重点实验室建立等工作将逐步展开,古籍保护的严峻形势有望得到改善,古籍保护事业有望走上良性发展之路

第十九条 人口普查的现场登记工作,从2000年11月1日开始到11月10日以前结束。

第二十条 人口普查的登记工作,采用普查员入户查点询问、当场填报的方式进行,普查员应当按照普查表列出的项目逐户逐人询问清楚,逐项进行填写,做到不重不漏、准确无误。

普查员每调查完一户,应当将填写的内容向本户申报人当面宣读,进行核对。

第二十一条 积极参加人口普查登记,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是每个公民的义务。普查登记时,各户申报人应当根据普查员的询问如实回答普查内容,不得谎报、瞒报、拒报普查项目。

第二十二条 各级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应当动员、支持群众如实申报人口普查项目,不得授意、指使、强迫群众不如实申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表和汇总内容;不得对如实申报普查项目的群众打击报复;不得以各种形式和借口干扰人口普查工作。

第二十三条 普查登记的个人资料不得作为行政管理和表彰、处罚的依据。

第二十四条 人口普查机构和各级普查工作人员,对各户申报的情况,必须保守秘密,不得向人口普查机构以外的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泄露。严禁公开个人和家庭的登记资料。

第二十五条 普查表只作为数据处理和综合汇总使用,人口普查机构必须妥善保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查阅普查表。

第二十六条 普查登记结束后,普查指导员应当组织普查员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全面复查,发现差错,经核实后,予以改正。

复查工作在2000年11月15日以前完成。

第二十七条 复查工作完成后,全国抽取015‰的人口进行事后质量抽查。事后质量抽查由国务院人口普查办公室统一组织进行。抽查人员不得在原来参加普查的普查区进行质量抽查工作。质量抽查工作在2000年11月30日以前完成。事后质量抽查结果只作为评价全国人口普查登记质量的依据,不用于评价地方人口普查的工作质量。

国家高度重视普查工作,中央财政拨款4503万元专门用于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建设。2014年度,全国共落实普查经费412亿元,其中省级经费146亿元,地市级经费11亿元,区县级经费156亿元。目前全国共有25829名普查员,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江苏、湖北、湖南、安徽、广东、广西、新疆等地还招募培训志愿者,充实普查队伍。为提高普查工作者业务水平,国家文物局和全国各省(区、市)均根据普查进度开展阶段性培训,基本覆盖省、地市和区县级。为解决基层地区专业人才力量薄弱的实际困难,各省(区、市)普查办以省级文物专家为主,组建文物认定工作队,赴各地市、区县和各国有单位开展文物认定工作,全国共有省级普查专家1500余人。国家文物局建设普查专家库,承担文物信息数据网上抽样审核工作,对各地开展专业指导,对新发现重要文物进行现场复核,以保证普查数据的完整、准确。以普查员为主体、普查专家为资源、普查志愿者为补充、专兼结合的普查人才队伍全面建立并发挥作用。

为保证普查信息的准确、规范、完整,各省(区、市)均已组建普查专家队伍,赴各文物系统外国有单位开展认定并指导藏品登录工作。甘肃、宁夏、陕西、广西、海南、天津、山西、山东、福建、江苏、安徽、上海、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等18省(区、市)已完成认定工作,新疆、浙江、吉林等省(区、市)已进入收尾阶段。文物认定工作充分表明文物普查在全面掌握我国文物资源、加强国有文物监管、保护,提升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等方面的重要意义。一大批具有一定价值的文物得到发现和认定,纳入国家文物保护管理体系。在开展文物认定工作的基础上,部分省(区、市)同步开展鉴定定级工作。河南省普查办按照各省辖市初步鉴定和省级复核鉴定两个阶段开展鉴定定级工作。陕西省对馆藏古生物化石进行鉴定并开展修复、保护工作。湖北省荆门市在鉴定定级过程中针对古籍虫蛀霉变现象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收藏单位重视。文物鉴定定级工作在保护文物资源,特别是督促文物系统外各单位改善保管条件等发挥出重要作用。

国家文物局按照普查中实现摸清国有可移动文物家底,建立文物登录体系和与管理机制,建设社会服务体系的三大目标,建设了统一的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自2014年6月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建成启用以来,藏品登录数量快速增长,呈加速上涨趋势,平均每天新登录文物6万件以上。2014年12月31日24时,全国可移动文物信息登录平台已注册各类收藏单位7989家,登录藏品总数达868万件(250万件/套),其中珍贵藏品总数达69万件(41万件/套),上传照片640万张,数据存储量达16万G。登录文物数量居全国前十位的省(区、市)为:陕西省、四川省、江苏省、浙江省、甘肃省、广东省、河南省、北京市、山西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登录数量居全国前十位的单位为:陕西省考古研究院、故宫博物院、四川博物院、浙江省博物馆、吉林省博物院、延安革命纪念馆、天津博物馆、山西省考古研究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吐鲁番博物馆。

2015年度,平台登录数据量持续增长,1月21日,统一平台登录的藏品总数突破1000万件;截至7月18日,平台已登录文物数据2551万件(750万件/套),已登录单位为10493家,上传照片1980万张,数据存储量达51万G。江宁区博物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吐鲁番博物馆、陕西省文物交流中心、苏州博物馆、扬州博物馆等300余家单位已完成文物信息登录工作。故宫博物院、国家博物馆、陕西省考古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天津市文物公司等重要文物收藏单位登录进展较快,起到了引领示范作用。天津、内蒙古、山西、安徽、广西、云南等14个省(区、市)已逐步开展省级数据审核工作,其中山西已完成对去年录入的14万件文物数据的审核工作。

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的中心环节,直接决定着整个普查的数据质量和工作进度。普查登记包括前期准备,数据采集与报送,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等方面的工作。为确保普查登记工作顺利进行,制定本细则。

(一)前期准备。

1编制普查单位名录。

省级普查机构将单位清查结果上报国务院经普办。国务院经普办根据审核确定的清查数据结果和部门确认结果分类标记一套表法人单位,非一套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以及金融、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登记的单位等,结合省级普查机构上报的扩大范围的联网直报单位名录,整理形成地方普查机构负责的联网直报普查单位名录、填报普查单位名录、部门普查单位名录,然后将分省普查单位名录统一反馈至省级普查机构,各省级普查机构将填报普查单位名录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详见《普查单位清查办法》)。

省级扩大范围的联网直报非一套表单位参照国家一套表单位进行数据准备、数据采集与报送、数据审核与验收等工作,并在上报国家时将相关表式转换为非一套表表式。

2编制个体经营户名录。

省级普查机构根据单位清查结果,汇总生成本地区个体经营户信息,上报国务院经普办。国务院经普办根据审核确定的个体经营户清查数据结果,结合税务部门提供的一般纳税人个体工商户资料,以及从业人员期末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个体经营户清查数据,整理生成个体经营户普查用名录;其余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在规模以下的个体经营户结合交通运输部门提供的个体运输户名录资料,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总体、逐县(市、区、旗)抽取普查样本小区,并下发至各省级普查机构。由省级普查机构确定个体经营户普查和抽样调查的完整名录,并逐级分解至县级普查机构(详见《个体经营户抽样调查方案》)。

3数据准备。

对于一套表单位,国务院经普办在联网直报平台中统一组织部署普查单位的底册名录信息和普查表式等内容。

对于非一套表单位,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人员在端非一套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数据采集软件中导入普查单位的底册名录信息和普查表式等内容。

对于个体经营户,县级普查机构组织普查人员在端非一套表单位及个体经营户数据采集软件中导入一定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普查名录和抽中普查小区全部个体经营户的底册名录信息和调查表式等内容。

4普查告知。

国务院经普办通过联网直报平台向一套表单位发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书。

各级地方普查机构通过电话、短信、微信、微博、电视、广播、邮寄、上门等有效方式向一套表单位、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单位发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告知,在单位或个体经营户比较集中的街道、市场张贴宣传海报等,指导和督促其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证照、统计台账、财务报表等。

普查告知书样式由国务院经普办统一制定,各地普查机构印发。

(二)数据采集与报送。

1数据采集。

对于一套表单位,由各级普查机构和相关专业组织普查对象在联网直报平台上填报普查表。

对于非一套表单位,由普查员使用进行入户调查,在普查单位名录中的普查对象,使用调出该单位的名录信息,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如有新发现的不在普查单位名录中的普查对象,使用新增单位普查表,标注单位所在的建筑物,现场采集普查表数据。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采用不同方式由普查对象负责人对所填报的普查表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各级普查机构对标记为金融、铁路部门负责普查登记的单位不进行普查登记,但需对本区域内除上述单位以外的金融业单位按照非一套表单位的要求进行普查登记。

对于个体经营户调查单位,由普查员使用进行入户调查,现场采集调查表数据。抽中普查小区中新发现的不在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名录中的调查对象,要使用新增个体经营户调查表,标注个体经营户所在的建筑物,然后现场采集调查表数据。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采用不同方式由个体经营户户主对所填报的普查表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普查员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要认真查阅普查对象的相关经营证件和与经济普查有关的会计、统计和业务核算等原始资料,保证普查相关资料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普查对象的财务指标,应当依据真实、合法的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填报。如有确凿证据证明会计核算资料和纳税申报资料明显不符合实际的,应当据实填报。

2基层数据初审与上报。

一套表单位,要在联网直报平台上执行数据审核,对平台审核出现的错误及时修改或说明,然后保存并上报数据。

通过进行普查登记的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调查单位,普查员要在现场执行数据审核,发现问题或审核不通过的要进行现场核实,及时修改或说明,并利用无线网络,或由基层普查机构通过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据处理软件上传报送普查数据。各级普查机构要对已上传至数据处理软件中的全部普查数据执行数据审核,对发现的错误及时修改或说明,然后保存并上报数据。

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上报每个普查对象的普查数据,并在基层数据上报期间对数据进行随报随审。

3登记查疑补漏。

县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根据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入户调查结果与普查单位名录差异情况,以及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进行查疑补漏。

(1)入户调查后,县级普查机构要将部门提供的新增单位名录和统计调查发现的新增单位与普查登记单位进行比对,对于新增单位名录中存在,但是入户调查中没有进行普查登记的单位,要进一步实地核查,补充填报调查遗漏单位的普查表。

(2)对于普查过程中新增的单位和普查单位名录中没有查找到的单位应重点核查,确认为重复的单位,要在普查单位名录中加以标注;对名录中没有查找到的单位,应进一步实地核查。

(3)各级普查机构要及时根据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关联审核情况开展查疑补漏工作。将法人单位填报的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与产业活动单位自行填报的调查单位基本情况表信息及归属法人单位信息进行关联比对,核准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之间的关联关系,补充填报遗漏的产业活动单位或法人单位。

查疑补漏结束后,普查单位名录底册中所有单位都必须标注核查情况。

(三)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

1数据检查。

县级普查机构要随机抽选3-5个普查小区,组织统计人员对小区内全部已上报单位进行数据质量检查,对照单位的证照、财务报表、业务资料或统计台账全面核实普查数据填报核查表。没有达到数据检查要求的普查小区,该小区所属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普查单位要全部重新进行登记复核。县级普查机构要对相关检查工作记录备案,并向上级普查机构报告检查工作情况。

省、地级普查机构要在下一级每个普查区域内至少抽选并参加一个普查小区的数据检查工作,对没有达到数据检查要求的普查小区,该小区所属乡(镇、街道)区域内所有单位要进行全面复查。主要数据检查合格标准:

①统计单位错报率低于5‰;

②主要经济指标错报率低于10‰。

2数据集中审核。

各级普查机构要组织对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以及上传至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数据处理软件的非一套表单位普查数据和个体经营户样本单位调查数据进行审核。

各级普查机构组织工业、投资、贸易、社科文和服务业等专业按照职责分工对单位基本情况表中的专业性指标及法人单位所属产业活动单位情况表进行审核;组织名录库管理部门对单位基本情况表进行全面审核;组织相关专业按照职责分工对专业报表和其他报表中的专业性指标进行审核。

审核不通过的一套表单位相关问题要返回普查对象,非一套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相关问题要返回县级普查机构,由各级普查机构组织相关普查对象进行核实,对于与客观情况不符的,要据实修改,系统保留修改痕迹,对于客观情况与审核条件矛盾的,则进行保存并填写说明信息。

3基层数据验收。

各级普查机构按照统一要求组织开展数据验收工作。上一级普查机构负责验收下一级普查机构上报的基层普查数据,对通过数据检查和数据审核的普查数据进行验收并由各级普查机构负责人对综合数据进行签字确认。

据全国古籍普查工作的统计,我国现存成书于1912年以前的古籍约20万种。

清朝乾隆时候官修的《四库全书》,是一部规模宏大的丛书,基本上包括了乾隆以前我国古代的重要著作,所著录的书籍(连同未收入《四库全书》的存目)共10254种。

古籍修复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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