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的官职从一品到九品各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3收藏

清朝的官职从一品到九品各是什么?,第1张

1、一品

(1)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武职外官:无

(2)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都察院左右都御史

文职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武职外官:将军、都统、提督

2、二品

(1)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文职外官:各省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卫使

武职外官:副都统、总兵

(2)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文职外官:巡抚、布政使司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武职外官:副将

3、三品

(1)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

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文职外官:顺天府府尹、奉天府府尹、按察使司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冠军使、王府长史

武职外官:城守尉、参将、指挥使

(2)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文职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武职外官:游击、五旗参领、协领、宣慰使、指挥同知

4、四品

(1)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文职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

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武职外官:防守尉、佐领、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

(2)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文职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二等护卫

武职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5、五品

(1)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文职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_官、分管佐领

武职外官:关口守御、防御、守备、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2)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

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文职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三等护卫

武职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6、六品

(1)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 都察院都事、经历、大理寺左右寺丞、宗人府经历、太常寺满汉寺丞、钦天监监判、钦天监汉春夏中秋冬五官正、神乐署署正、僧录司左右善事、道录司左右正一

文职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武职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2)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文职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武职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7、七品

(1)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大理寺左右评事、太常寺博士、国子监监丞、内阁典籍、通政司经历、知事、太常寺典籍、太仆寺主薄、部寺司库、兵马司副指挥、太常寺满洲读祝官、赞礼郎、鸿胪寺满洲鸣赞

文职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武职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2)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文职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武职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8、八品

(1)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文职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武职外官:外委千总

(2)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文职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武职外官:无

9、九品

(1)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文职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武职外官:外委把总

(2)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文职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武职外官:额外外委

扩展资料:

根据官职而制定的制度:

清代官服制度:

清代文武百官品服有朝冠、吉服冠、朝服、补服、蟒袍等。品秩差别主要看冠服顶子、蟒袍以及补服的纹饰。朝冠顶珠见上表;吉服冠与朝冠大体相同,冠后插有翎枝,其制六品以下用蓝翎,五品以上用花翎。

百官蟒袍,一品至三品绣五爪九蟒,四品至六品绣四爪八蟒,七品至九品绣四爪五蟒;补服,自亲王以下皆有补服,其色石青,前后缀有补子,文禽武兽。贝子以上王亲用圆形补子,其余用方补;文官五品、武官四品以上,及科道、侍卫等职,均需悬挂朝珠,朝珠共108颗,旁附小珠三串(一边一串,一边二串),名位“记念”。

戴法男女有别,两串在左为男,两串在右为女。另有一串垂于背,名“背云”。

2、清代官员戴的官帽又称大帽,共有两种:一为冬季所戴,称“暖帽”;一位夏季所戴,名“凉帽”。根据规定,每年三月开始戴凉帽,八月换戴暖帽(北洋舰队则较为特殊,一年四季均为暖帽)。

暖帽多为圆形,周围有一道檐边,材料多为皮质,也有缎质、呢质、布质,视气候而变,暖帽中间装饰有用红色丝绦编成的帽纬,俗称“红缨”。帽纬之上装有顶珠,按品级而异,无品则无顶。

-清朝官阶

-清朝官制

 明之大统术,本于元之授时。成化以后,交食往往不验。万历末,徐光启、李之藻等译西人之书为新法,推交食、凌犯皆密合,然未及施用。世祖定鼎以后,始绌明之旧历,依新法推算,即承用二百六十馀年之时宪术也。光启等龂龂辨论,当时格而不行,乃为新朝改宪之资,岂非天意哉!圣祖邃于历学,定用均轮法以齐七政,以康熙甲子为元。雍正中,从监臣之请,推步改椭圆法,以雍正癸卯为元。道光中,监臣以交食分秒不合,据实测之数损益原用数,以道光甲午为元。自康熙至于道光,推步之术凡三改,而道光甲午元历仅有恒星表。至于推日月交食、步五星,均未及成书云。西人汤若望,与徐光启共译新法者也,以四十二事证西人之密、中术之疏,畴人子弟翕然信之。宣城人梅文鼎研精天算,由授时以溯三统、四分以来诸家之术,又博考九执、回回术,而折衷于新法,皆洞其原本,究其异同,卒以绩学受知圣祖,于是为推步之学者,始知中、西之学之一贯,不至眩晃于新法矣。与汤若望同时入中国者为穆尼阁,传其学于淄川薛凤祚,而吴江人王锡阐自创新法,用以推日月食,不爽秒忽,两家之学,皆不列于台官,然其精密,或为台臣所不及焉。今为时宪志,详考其推步、七政、四馀、根理、法数著于篇,诸家论说有裨数理者,亦撮其大要载之。明大统术、回回术,康熙初用之,以详于明史,不具论。

 推步因革

 顺治元年六月,汤若望言:“臣于明崇祯二年来京,曾依西洋新法釐订旧历,今将新法所推本年八月初一日日食,京师及各省所见食限分秒,并起复方位,图象进呈,乞■期遣官测验。”从之。七月,若望又推天象进呈。是月礼部言:“钦天监改用新法,推注已成,请易新名,颁行天下。”睿亲王言:“宜名‘时宪’,以称朝廷宪天乂民至意。”从之。八月丙辰朔午时,日食二分四十八秒,大学士冯铨,同若望赴观象台测验覆奏,惟新法一一菂合,大统、回回二历俱差时刻,敕:“旧法岁久自差,非官生推算之误,新法既密合天行,监局宜学习勿怠玩。”十月,颁顺治二年时宪书。若望又言:“敬授人时,全以节气交宫与太阳出入昼刻为重。今节气之日时刻分与太阳出入昼夜时刻,俱照道里远近推算,请刊入时宪书。”从之。十一月,以若望掌钦天监事。若望等言:“臣等按新法推算月食时刻分秒,复定每年进呈书目,删其衤复重,以免混淆。”二年六月,若望等言:“旧法推算本年十二月己卯朔辰时日食三分强,回回科算见食一分弱。依新法推之,止应食半分强,且在日出之前,地平上不见,请临期遣官测验。”从之。至期天阴雨,推验事遂辍。十一月,若望以明大学士徐光启所译崇祯历书改名新法历书进呈,上命发监局官生肄习,仍宣付史馆,加若望太常寺卿衔。十年,赐若望通玄教师,以其勤劳。

 若望之法,以天聪戊辰为元。分周天为三百六十度。太阳一日平行五十九分八秒十九微四十九纤三十六芒,最高一年行四十五秒,戊辰年平行距冬至五十三分三十五秒三十九微,最高距冬至五度五十九分五十九秒。太阴一日平行一十三度一十分三十五秒一微,自行一十三度三分五十三秒五十六微,正交行三分一十秒,月孛行六分四十一秒,戊辰年平行距冬至六宫一度五十分五十四秒四十六微,自行距冬至六宫二十五度三十二分一十五秒三十四微,正交行距冬至一宫一十四秒,月孛行距冬至十一宫六度一十九分。土星诸行应平行距冬至为十一宫十八度五十一分五十一秒,本年最高行距冬至为九宫八度五十七分五十九秒,平行距最高即引数,为二宫九度五十三分五十二秒,正交行距冬至为六宫七度九分八秒。一平年平行为十二度十三分三十一秒,最高行一分二十秒十二微,以最高行减平行,得十二度十二分十五秒,乃一年之引数也。一闰年平行为十二度十五分三十五秒,引数为十二度十四分十五秒。正交行一年为四十二秒。木星诸行应平行距冬至为八宫二十八度八分三十一秒,本天最高行为十一宫二十七度十一分十五秒,平行距最高即引数,为九宫初度五十七分十六秒,正交行为六宫二十四度四十一分五十二秒。一平年距冬至平行为一宫零二十分三十二秒,最高行为五十七秒五十二微,两数相减,得一宫零十九分三十四秒,乃一平年之引数也。一闰年距冬至平行为一宫零二十五分三十一秒,引数为一宫零二十四分三十三秒。正交行一年为一十四秒。火星诸行应平行距冬至为五宫四度五十四分三十秒,本天最高在七宫二十九度三十分四十秒,平行距最高即引数,为九宫五度二十三分五十秒,正交行为三宫十七度二分二十九秒。一平年距冬至平行为六宫十一度十七分一十秒,最高行一分十四秒,两数相减,得六宫十一度十五分五十五秒。一闰年距冬至平行为六宫十一度四十八分三十六秒,引数为六宫十一度四十七分二十一秒。正交行一年为五十三秒。金星诸行应平行距冬至与太阳同度,为初宫初度五十三分三十五秒三十九微,平行距最高即引数,为六宫零五十六分五十五秒,伏见行从极远处起,为初宫九度十一分七秒,最高行在六宫零十六分六秒。一平年距冬至为十一宫二十九度四十五分四十秒三十八微,自行引数为十一宫二十九度四十四分十七秒,伏见行为七宫十五度一分五十秒,最高行为一分二十一秒。一闰年距冬至及自行加五十九分八秒,伏见行加三度六分二十四秒,乃一日之行也。金星正交在最高前十六度,即五宫十四度十六分,其行极微,故未定其率,然于最高行无大差。水星诸行应平行距冬至与太阳同度,平行距最高即引数,为二十九度二十分二秒,伏见行从极远处起,为三宫二十九度五十四分一十六秒,最高在十一宫零五十二分四十二秒。一平年距冬至亦与太阳同度,自行引数为十一宫二十九度四十三分五十一秒,伏见行满三周外有一宫二十三度五十七分二十六秒。一闰年引数为十二宫零四十二分五十九秒,伏见行全周外为一宫二十七度三分五十二秒,正交行或曰与最高同度难测,故不敢定云。

 若望论新法大要凡四十二事:曰天地经纬,天有经纬,地亦有之,以二百五十里当天之一度,经纬皆然。曰诸曜异天,诸曜高卑相距远甚,驳旧历认为同心之误。曰圆心不同,太阳本圈与地不同心,二心相距,古今不等。曰蒙气差,地有蒙气,非先定蒙气差不能密合。曰测算异古法,测天以弧三角形,算以割圜八线表。曰测算皆以黄道,测天用赤道仪,所得经度不合,新法就黄道经度,通以黄赤通率表,乃与天行密合。曰改定诸应,从天聪二年戊辰前冬至后己卯日子正为始。曰求真节气,旧法平节气,非真节气,今改定。曰盈缩真限,用授时消分为平岁,更以最高最卑差加减之,为定岁。曰表测二分,旧法以圭表测冬至,非法之善者,今用春秋二分,较二至为密。曰太阳出入及晨昏限,从京师起算,各处有加减。曰昼夜不等,其差较一刻有奇,一缘黄道夏迟冬疾,一缘黄赤二道广狭不同距,则率度不同分。曰改定时刻,定昼夜为九十六刻。曰置闰不同,旧法用平节气置闰,非也,改用太阳所躔天度以定节气。曰太阴加减,朔望止一加减,馀日另有二三,均数多寡不等。曰月行高卑迟疾,月行转周之最高极迟,最卑极疾,五星准此。曰朔后月见迟疾,一因自行度迟疾,一因黄道升降斜正,一因白道在纬南纬北。曰交行加减,月在交上,以平求之必不合,因设一加减为交行均数。曰月纬距度,旧法黄白二道相距五度,不知朔望外尚有损益,其至大之距,五度三分之一。曰交食有无,月食以距黄道纬度较月与地景两半径,日食则以距度较日月两半径,距度为小则食,大则不食。曰日月食限不同,月食则太阴与地景两周相切,以其两视半径较白道距黄道度,又以距度推交周度定食限,日食必加入视差而后得距度。曰日月食分异同,距度在月食为太阴心实距地景之心,在日食为日月两心之距,但日食不据实距而据视距。曰实食中食,以地心之直线上至黄道者为主,日月五星两居此线之上,则实食也;月与五星各居本轮之周,地心直线上至黄道,而两本轮之心俱当线上,则中食也。曰视食,日食有天上之实食,有人所见之视食,视食依人目与地面为准。曰黄道九十度为东西差之中限,论天顶则高卑差为正下,南北差为斜下,而东西差独中限之一线为正下,以外皆斜下。论其道则南北差为股,东西差恒为勾,高卑差恒为弦。至中限则股弦为一线,无勾矣。曰三视差,以地半径为一边,以太阳太阴各距地之远为一边,以二曜高度为一边,成三角形,用以得高卑差,又偏南而变纬度得南北差;以黄道九十度限偏左偏右而变纬度,得东西差。曰外三差,东西、南北、高卑之差,皆生于地径,外三差不生于地径而生于气。一,清蒙气差;二,清蒙径差;三,本轮径差。曰亏复不一,非二时折半之说,新法以视行推变时刻,则了然于亏复时刻不一之故。曰交食异算,诸方各以地径推算交食时刻及日食分。曰日食变差,据法应食而实不见食,必此日此地之南北差变为东西差,此千百年偶遇一二次,非无有者。曰推前验后,新法诸表,上溯下沿,开卷了然,不费功力。曰五星准日,旧法于合伏日数,时多时寡,徒以段目定之,不免有差,今改正。曰伏见密合,旧法五星伏见惟用黄道距度,非也,今改正。曰五星纬度,太阴本道斜交黄道,因生距度与阴、阳二历,五星亦然,新法一一详求,旧未能也。曰金水伏见,金星或合太阳而不伏,水星离太阳而不见,用浑仪一测便知,非旧法所能。曰五星测法,测五星须用恒星为准。曰恒星东移,恒星以黄道极为极,各宿距星时近赤极,亦或时远赤极,由黄赤二道各极不同,非距星有异行或易位。曰定恒星大小有六等之别,前此未闻。曰天汉释疑,新法测以远镜,天汉乃无算小星攒聚而成。曰四馀删改,罗即白道之正交,计都即中交,月孛乃月行极高之点。至紫一馀,无数可定,明史附会,今俱改删。曰测器,新法增置者,曰象限仪、百游仪、地平仪、弩仪、天环天球纪限仪、浑盖简平仪、黄赤全仪,而新制之远镜,尤为测星要器。曰日晷,为地平晷、三晷、百游晷、通光晷。此外更有星晷、月晷,以备夜测之用。若望所言,大抵据新法以诋旧术之疏,然新法之精蕴,亦尽于此矣。

 十四年四月,前回回科秋官正吴明炫言:“臣祖默河亦里等十八姓,本西域人,自隋开皇己未抱其学重译来朝,授为日官。一千五十九年,专司星宿行度吉凶,每年推算太阴五星凌犯,天象占验,日月交食,即以臣科白本进呈为定例。顺治三年,本监掌印汤若望令臣科凡日月交食及太阴五星凌犯、天象占验俱不必奏进。臣查若望所推七政,水星二、八月皆伏不见,今水星二月二十九日仍见东方,又八月二十四日夕见,关系象占,不敢不据实上闻。乞复立回回科,以存绝学。”奏下所司。时新安官生杨光先叩阍进摘谬论,纠汤若望新法之谬,且言:“时宪书有‘依西洋新法’五字尤不合。”又进选择议,纠若望选荣亲王葬期用洪范五行,山向、日月俱犯忌杀。

 康熙三年十二月,礼部议“时宪书面‘依西洋新法’五字拟改‘奏准’二字”,从之。四年,议政王等言:每日百刻,新法改为九十六刻;二十八宿次序,汤若望将觜、参二宿改易前后;又将四馀删去紫,俱不合。其选择不用正五行,用洪范五行,以致山向、日月俱犯忌杀,事犯重大,将汤若望及科官等分别拟凌迟斩决。敕汤若望从宽免死,时宪科李祖白等五人俱处斩。于是复用大统旧术,以杨光先掌监务,光先抗疏屡辞,不允。光先于推步之学本不深,唐熙七年,谓明年当闰十二月,寻知其误,自行检举,而时宪书已颁行,乃谕天下停止闰月云。是年监副吴明烜言:“古法差谬,五官正暨回回科所进各不同,立加校正。”下礼部议。礼部覆奏:“五官正戈继文等所算七政金水二星差错太甚,主簿陈聿新所推七政未经测验,亦有差错,监副吴明烜所推七政与天象相近,理应颁行,仍令监臣同四科官,每日昼测晷景以定节气,夜测月五星以定行度。”从之。

 十一月,西人南怀仁言所颁各法不合天象,乃召南怀仁、利类思、安文思及监官马祐、杨光先、吴明烜等至东华门,大学士李霨传谕:“授时乃国家要政,尔等勿挟宿仇,以己为是,以彼为非。是者当遵用,非者当更改,务期归于至善。”十二月,南怀仁劾吴明烜所造康熙八年七政时宪书纠谬,下王大臣、九卿、科道会议,议政王等言:“乞派大臣同南怀仁等测验。”乃遣图海、李霨等二十人赴观象台测验。八年二月,议政王等议覆:“图海等赴观象台测验,南怀仁所言皆合,吴明烜所言皆谬,问监正马祐等,亦言南怀仁所算实与天象合。窃思百刻虽行之已久,但南怀仁九十六刻之法既合天象,自应颁用。又南怀仁言罗、计都、月孛系推算所用,故载于七政之后,其紫星无用处,不应造入。应自康熙九年为始,用九十六刻之历”,时明烜言“臣祗知天文,不知历法”,光先言“臣不知历法,惟知历理”。光先语尤不逊,褫职。三月,授南怀仁钦天监监副。先是监官依古法推算,康熙八年十二月应置闰,南怀仁言雨水为正月中气,是月二十九日值雨水,即为康熙九年正月,不应置闰,置闰当在明年二月。监官多直怀仁,从其言,改闰九年二月,于是大统、回回两法俱废,专用西洋法,如顺治之初。八月,南怀仁劾杨光先诬陷汤若望叛逆,议政王等议“汤若望应复通微教师,照原品赐恤,杨光先应反坐”。敕“免议”。

 十三年二月,新造仪象志告成,南怀仁加太常寺卿衔。十四年二月,谕监副安泰从何君锡学古历法。十五年二月,钦天监奏五月朔日食,监副安泰依古法算,应食五分六十秒,南怀仁新法只应食二十微三分秒之一。至期登台测验,酉正食甚,将及一分,戌初刻复圆,古法所推分数失之甚远,而新法亦不甚合。南怀仁曰:“此清蒙气之所为,蒙气能映小为大故也。”

 十七年七月,钦天监进呈康熙永年表三十二卷。二十二年十月,监臣推算盛京九十度表告成。初,南怀仁奏:“各省北极高度不同,其交合之时刻食分俱不等,全凭各省之九十度表推算。向来不知盛京北极高度,即用京师之九十度表,今测得盛京北极比京师高二度,请依其高度推算九十度表。”从之。至是,以盛京九十度表进呈,谕“永远遵守”云。

 四十一年十月,大学士李光地以宣城贡生梅文鼎历学疑问三卷进呈,上曰:“朕留心历算多年,此事朕能决其是非。”乃亲加批点还之,事具梅文鼎传。文鼎论中、西二法之同异曰:“今之用新历也,乃兼用其长,以补旧法之未备,非尽废古法而从新法术也。夫西历之同乎中法者,不止一端。其言五星之最高加减也,即中法之盈缩历也,在太阴,则迟疾历也。其言五星之岁轮也,即中法之段目也。其言恒星东行也,即中法之岁差也。其言节气之以日躔过宫也,即中法之定气也。其言各省真节气不同也,即中法之里差也。但中法言盈缩迟疾,而西说以最高最卑明其故;中法言段目,而西说以岁轮明其故;中法言岁差,而西说以恒星东行明其故。是则中历所言者当然之运,而西历所推者其所以然之理,此其可取者也。若夫定气里差,中历原有其法,但不以法历耳,非古无而今始有也。西历始有者,则五星之纬度是也。中历之纬度,惟太阳、太阴有之,而五星则未有及之者。今西历之五星有交点、有纬行,亦如太阳太阴之详明,是则中历缺陷之大端,得西法以补其未备矣。夫于中法之同,亦既有以明其所以然之故,而于中法之未备者,又有以补其缺,于是吾之积候者,得彼说而益信,而彼说之若难信者,亦因吾之积候而有以知其不诬,虽圣人复起,亦在所兼收而并取矣。”

 五十年十月,上谕大学士等:“天文历法,朕素留心,西法大端不误,但分刻度数之间,积久不能无差。今年夏至,钦天监奏午正三刻,朕细测日景,是午初三刻九分。此时稍有舛错,恐数十年后所差愈甚。犹之钱粮,微尘秒忽,虽属无几,而总计之,便积少成多,此事实有证验,非比书生论说可以虚词塞责也。”又谕礼部考取效力算法人员,临轩亲试,取顾琮等四十二人。五十一年五月,驾幸避暑山庄,徵梅文鼎之孙梅成诣行在。先是命苏州府教授陈厚耀,钦天监五官正何君锡之子何国柱、国宗,官学生明安图,原任钦天监监副成德,皆扈从侍直,上亲临提命,许其问难如师弟子。及徵成至,奏对称旨,遂与厚耀等同直内廷。五十二年五月,修律吕、算法诸书,以诚亲王允祉、皇十五子允烜、皇十六子允禄充承旨纂修,何国宗、梅成充汇编,陈厚耀、魏廷珍、王兰生、方苞等充分校。所纂之书,每日进呈,上亲加改正焉。

 五十三年四月,谕诚亲王允祉等:“古历规模甚好,但其数目岁久不合,今修书宜依古历规模,用今之数目算之。”十月,又谕:“北极高度、黄赤距度最为紧要,著于澹宁居后逐日测量。”乃制象限仪,仪径五尺,范铜为之,昼测日度,夜测勾陈帝星。又制中表、正表、倒表各二,俱高四尺,中表测日中心,正表、倒表测日上下边之景。惟六表所得日景尾数多参差不合。海成言:“表高景澹,尾数难真,自古患之。昔郭守敬为铜表,端挟二龙,举横梁至四十尺,因其景虚澹,创为景符以取实影。其制以铜叶博二寸,长加博之二,中穿一窍若针芥然,以方木为趺,一端设机轴,令可开阖。稽其一端,使其针斜倚,北高南下,往来迁就于虚影之中。窍达日光,仅如黍米,隐然见横梁于其中。”乃仿元史郭守敬制造景符六,如法用之,影尾数始毫末不爽。测得申昜春园北极高三十九度五十九分三十秒,比京师观象台高四分三十秒,黄赤大距二十三度二十九分,比旧测减二分云。十一月,诚亲王允祉等言:“郭守敬造授时术,遣人二十七处分测,故能密合。今除申昜春园及观象台逐日测验外,如福建、广东、云南、四川、陕西、河南、江南、浙江八省,于里差尤为较著,请遣人逐日测量,得其真数,庶几东西南北里差及日天半径,皆有实据。”从之。

 五十八年二月,以推算人不敷用,敕礼部录送蒙养斋考试,取傅明安等二十八人,命在修书处行走。六十年,御制算法书成,赐名数理精蕴。谕:“此书赐梅文鼎一部,命悉心校对。”遣其孙梅成赍书赐之。六十一年六月,历书稿成,并律吕、算法,共为律历渊源一百卷:一曰历象考成上、下编,一曰律吕精义上、下编,续编,一曰数理精蕴上、下编。雍正元年,颁历象考成于钦天监,是为康熙甲子元法。自雍正四年为始,造时宪书一遵历象考成之法。又议准其御制之书,无庸钦天监治理,其治历法之西洋人授为监正。八年六月,监正明安图言:“日月行度,积久渐差,法须旋改,始能密合。臣等遵御制历象考成推算时宪,据监正戴进贤、监副徐懋德推测,觉有微差。于本月初一日日食,臣等公同测验,实测与推算分数不合,乞敕下戴进贤、徐懋德详加校定修理。”从之。十年四月,修日躔、月离表成。

 乾隆二年四月,协办吏部尚书事顾琮言:“世宗皇帝允监臣言,请纂修日躔、月离二表,以推日月交合,交宫过度,晦朔弦望,昼夜永短,以及凌犯,共三十九页,续于历象考成诸表之末。查造此表者,监正西洋人戴进贤;能用此表者,监副西洋人徐懋德与五官正明安图。拟令戴进贤为总裁,徐懋德、明安图为副总裁,尽心考验,增补图说。历象考成内倘有酌改之处,亦令其悉心改正。”敕:“即著顾琮专管。”五月,琮复言:“乞命梅成为总裁,何国宗协同总裁。”从之。十一月,命庄亲王允禄为总理。

 三年四月,庄亲王允禄等言:“历象考成一书,其数惟黄赤大距减少二分,馀皆仍新法算书西人第谷之旧。康熙中西人有噶西尼、法兰德等,发第谷未尽之义,其大端有三:其一谓太阳地半径差,旧定为三分,今测祗有十秒;其一谓清蒙气差,旧定地平上为三十四分,高四十五度,祗有五秒,今测地平上止三十二分,高四十五度,尚有五十九秒;其一谓日月五星之本天非平圆,皆为椭圆,两端径长,两腰径短。以是三者,经纬度俱有微差。戴进贤等习知其说,因未经徵验,不敢遽以为是。雍正八年六月朔日食,旧法推得九分二十二秒,今法推得八分十秒,验诸实测,今法为近。故奏准重修日躔、月离新表二差,以续于历象考成之后。臣等奉命增修表解图说,以日躔新表推算,春分比前迟十三刻许,秋分比前早九刻许,冬夏至皆迟二刻许。然以测午正日高,惟冬至比前高二分馀,夏至秋分仅差二三十秒。盖测量在地面,而推算则以地心,今所定地半径差与蒙气差皆与前不同,故推算每差数刻,而测量终不甚相远也。至其立法以本天为隋圆,虽推算较繁,而损益旧数以合天行,颇为新巧。臣等阐明理数,著日躔九篇并表数,乞亲加裁定,附历象考成之后,颜曰御制后编。凡前书已发明者,不复赘述。”报闻。七年,庄亲王允禄等奏进日躔、月离、交宫共书十卷,是为雍正癸卯元法。

 九年十月,监正戴进贤等言:“灵台仪象志原载星辰约七十年差一度,为时已久,宜改定。康熙十三年修志之时,黄赤大距与今测不同,所列诸表,当逐一增修。三垣二十八宿以及诸星,今昔多寡不同,亦应釐订。”敕庄亲王、鄂尔泰、张照议奏。十一月,议准仍以三人兼管。是年更定罗、计都名目,又增入紫为四馀。十七年,庄亲王允禄等言仪象志所载之星,多不顺序,今依次改正,共成书三十卷,赐名仪象考成。是月庄亲王等复奏改正恒星经纬度表,并更定二十八宿值日觜参之前后。敕大学士会同九卿议奏。十二月,大学士傅恒等言:“请以乾隆十九年为始,时宪书之值宿,改觜前参后。”从之。既而钦天监又以推算土星有差减平行三十分,自乾隆以后至道光初,交食分秒渐与原推不合。

 道光十八年八月,管理钦天监事务工部尚书敬徵言:“自道光四年臣管理监务,查观象台仪器,康熙十三年所制黄赤大距,皆为二十三度三十二分。至乾隆九年重制玑衡抚辰仪,所测黄赤大距,则为二十三度二十九分,是原设诸仪已与天行不合,今又将百年,即抚辰仪亦有差失。臣将抚辰仪更换轴心,诸仪亦量为安置。另制小象限仪一,令官生昼测日行,夜测月星,每逢节气交食,所测实数有与推算不合者,详加考验。知由太阳纬度不合之数,测得黄赤大距较前稍小,其数仅二十三度二十七分。由交节时刻之早晚,考知太阳行度有进退不齐之分。夫太阳行度为推测之本,诸曜宗之。而推日行,又以岁实、气应两心差曰本天最卑行度为据。拟自道光十四年甲午为年根,按实测之数,将原用数稍为损益,推得日行交节时刻,似与实测之数较近。至太阴行度,以交食为考验之大端。近年测过之月食,较原推早者多,迟者少。故于月之平行、自行、交行内量为损益,按现拟之平行,仍用诸均之旧数,推得道光十四年后月食三次。除十七年三月祗见初亏,九月天阴未测,仅测得道光十六年九月十五日月食,与新数所推相近,然仅食一次,尚未可凭,仍须随时考验。现■本年八月十五日月食,谨将新拟用数推算得时刻食分方位,比较原推早见分秒,另缮清单进呈。至期臣等逐时测验,再行据实具奏。”报闻。

 二十二年六月,敬徵等又言:“每■日月交食,按新拟用数推算,俱与实测相近。至本年六月朔日食,新推较之实测,仅差数秒。是新拟之数,于日行已无疑义,月行亦属近合。今拟先测恒星,以符运度,继考日躔、月离,务合天行。请以道光十四年甲午为元,按新数日行黄赤大距,修恒星、黄赤道经纬度表,即于测算时详考五纬月行,俾恒星、五纬、日月交食等书,得以次第竣事。”从之。是年七月,以敬徵为修历总裁,监正周馀庆、左监副高煜为副总裁。

 二十五年七月,进呈黄道经纬度表、赤道经纬度表各十三卷,月五星相距表一卷,天汉界度表四卷,经星汇考、星首步天歌、恒星总纪各一卷,为仪象考成续编。至日月交食、五星行度俱阙而未备云。时冬官正司廷栋撰凌犯视差新法,用弧三角布算,以限距地高及星距黄极以求黄经高弧三角,较旧法为简捷。乾隆以后,历官能损益旧法,廷栋一人而已。其不为历官而知历者,梅文鼎、薛凤祚、王锡阐以下,江永、戴震、钱大昕、李善兰为尤著。其阐明中、西历理,实远出徐光启、李之藻等之上焉。

九品官这里又有正副之分,正九品一般都是各部院的笔贴士,也就是记录文书管理档案的那些人;还有各县的主薄以及武装的把总等等。而从九品就是翰林院里打杂的,监狱里看管犯人的,或者驿站里养马收信的等等一些未入流的小官。这部分说他们是官吧可是官职最小,说吏吧但又不是,总之地位尴尬。

古代官吏的等级

古代官吏的等级。两汉以俸禄“石”(dàn)之多寡作为官吏的等级,如“万石”、“二千石”等。曹魏开始定官阶为九品,如相国为第一品,尚书令为第三品等。从第一品到第九品共九等,北魏时,开始在官品中分正、从。

从第四品起,正、从品又各分上、下阶,共为三十等;唐、宋文职与北魏同,武职自三品起即分上、下。隋及元、明、清保留正、从品,而无上、下阶之称,共分十八等,文武并同。

清朝九品十八级+未入流

1、正一品:

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

外官:无

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

外官:无

2、从一品:

文职京官:少师、少傅、少保、太子太师、太子太傅、太子太保、协办大学士、各部院尚书、督察院左右督御史

外官:无

武职京官:提督九门步军巡捕五营统领、内大臣

外官:提督、八旗都统、将军

3、正二品:

文职京官:太子少师、太子少傅、太子少保、各部院左右侍郎、内务府总管

外官:总督

武职京官:左右翼前锋营统领、八旗护军统领、銮仪使

外官:总兵、八旗副都统

4、从二品:

文职京官:内阁学士、翰林院掌院学士

外官:巡抚、布政使

武职京官:散秩大臣

外官:副将

5、正三品:

文职京官:督察院左右副督御史、宗人府丞、通政使司通政使、大理寺卿、詹事府詹事、太常寺卿

外官:顺天府尹、奉天府尹、按察使

武职京官:一等侍卫、火器营翼长、健锐营翼长、前锋参领、护军参领、骁骑参领、王府长史

外官:参将、指挥使、八旗城守尉

6、从三品:

文职京官:光禄寺卿、太仆寺卿

外官:都转盐运使司运使

武职京官:包衣护军参领、包衣骁骑参领、王府一等护卫

外官:游击、宣慰使、指挥同知、八旗协领

7、正四品:

文职京官:通政使司副使、大理寺少卿、詹事府少詹事、太常寺少卿、太仆寺少卿、鸿胪寺卿、督察院六科掌院给事中

外官:顺天府丞、奉天府丞、各省守巡道员、

武职京官:二等侍卫、云麾使、副护军参领、副前锋参领、副骁骑参领、太仆寺马厂驼厂总管、贝勒府司仪长、侍卫领班

外官:都司、指挥佥事、宣慰使司同知、防守尉、八旗佐领

8、从四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读学士、翰林院侍讲学士、国子监祭酒

外官:知府、土知府、盐运使司运同

武职京官:城门领、包衣副护军参领、包衣副骁骑参领、包衣佐领、四品典仪、王府二等护卫

外官:宣抚使、宣慰使司副使

9、正五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庶子、通政司参议、光禄寺少卿、给事中、宗人府理事官、各部郎中、太医院院使

外官:同知、土同知、直隶州知州

武职京官:三等侍卫、治仪正、步军副尉、步军校、监守信_官、分管佐领

外官:关口守备、守御、防御、宣慰使司佥事、宣抚使司同知、千户

10、从五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读、翰林院侍讲、鸿胪寺少卿、司经局洗马、宗人府副理事、御使、各部员外郎

外官:各州知州、土知州、盐运司副使、盐课提举司提举

武职京官:四等侍卫、委署前锋参领、委署护军参领、委署鸟枪护军参领、委署前锋侍卫、下五旗包衣参领、五品典仪、印物章京、王府三等护卫

外官:守御所千总、河营协办守备、安抚使、招讨使、宣抚使司副使、副千户

11、正六品:

文职京官:内阁侍读、左右春坊中允、国子监司业、堂主事、主事、都察院都事、经历、宗人府经历、大理太常寺丞、钦天监监判、五官正、神乐署正、僧录司善事、道录司正一

外官:京府通判、京县知县、通判、土通判

武职京官:兰翎侍卫、整仪尉、亲军校、前锋校、护军校、鸟枪护军校、骁骑校、委署步军校

外官:门千总、营千总、宣抚使司佥事、安抚使司同知、副招讨使、长官使、长官、百户

12、从六品:

文职京官:左右春坊赞善、翰林院修撰、光禄寺署正、钦天监满洲蒙古五官正、汉军秋官正、和声署正、僧录司左右阐教、道录司左右演法

外官:布政司经历、理问、允判、直隶州州同、州同、土州同

武职京官:内务府六品兰翎长、六品典仪

外官:卫千总、安抚使司副使

13、正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编修、内阁典籍、大理寺评事、太常寺博士、典籍、满洲读祝官、赞礼郎、太仆寺主薄、鸿胪寺满洲鸣赞、国子监丞、通政司经历、知事、兵马司副指挥、各部寺司库

外官:京县县丞、顺天府满洲教授、训导、知县、按察司经历、教授

武职京官:城门史、太仆寺马厂协领

外官:把总、安抚使司佥事、长官司副长官

14、从七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检讨、銮仪卫经历、中书科中书、内阁中书、詹事府主薄、光禄寺署丞、典薄、国子监博士、助教、钦天监灵台郎、祀祭署奉祀、和声署署丞

外官: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盐运司经历、直隶州州判、州判、土州判

武职京官:七品典仪

外官:盛京游牧副尉

15、正八品:

文职京官:司务、五经博士、国子监学正、学录、钦天监主薄、太医院御医、太常寺协律郎、僧录司左右讲经、道录寺左右至灵

外官:布政司库大使、盐运司库大使、盐道库大使、盐课司大使、盐引批验所大使、按察司知事、府经历、县丞、士县丞、四氏学录、州学正、教谕

武职京官:无

外官:外委千总

16、从八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典薄、国子监典薄、鸿胪寺主薄、钦天监挚壶正、祀祭署祀丞、神乐署署丞、僧录司左右觉义、道录司左右至义

外官:布政司照磨、盐运司知事、训导

武职京官:八品典仪、委署亲军校、委署前锋校、委署护军校、委署骁骑校

外官:无

17、正九品:

文职京官:礼部四译会同馆大使、钦天监监侯、司书、太常寺汉赞礼郎

外官:按察司照磨、府知事、同知知事、通判知事、县主薄

武职京官:各营兰翎长

外官:外委把总

18、从九品:

文职京官:翰林院侍诏、满洲孔目、礼部四译会同官序班、国子监典籍、鸿胪寺汉鸣赞、序班、刑部司狱、钦天监司晨、博士、太医院吏目、太常寺司乐、工部司匠

外官:府厅照磨、州吏目、道库大使、宣课司大使、府税课司大使、司府厅司狱、司府厅仓大使、巡检、土巡检

武职京官:太仆寺马厂委署协领

外官:额外外委

未入流:

文职京官:翰林院孔目、都察院库使、礼部铸印局大使、兵马司吏目、崇文门副使

外官:典史、土典史、关大使、府检校、长官司吏目、茶引批验所大使、盐茶大使、驿丞、土驿丞、河泊所所官、_官、道县仓大使

武职京官:无

外官:百长、土舍、土目

扩展资料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_道德_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

北魏初_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开始雏形

九品中正制是沿袭了东汉乡里评议的传统,在战乱时期人士流移的条件下发展而来的,也是适应曹魏初期政治的特点而产生的。

东汉末年,代表中央政权的曹操有不少压制豪族名门浮华风气的举动。曹操并非名门,其祖父是与名士对立的宦官集团中的一员。不少名士很瞧不起曹操,与曹操政权对抗。因此曹操必须压抑以清议名士为代表的地方豪族势力,如:破坏朋党交游便是其一举措。

但在战乱时期,曹氏政权还须依靠地方名士,因为他们在乡里有较高的声望,完全废除乡里评议是不可能的。曹氏政权所能做到的,只是把清议纳入政权轨道,使名士与政权合作。

这样以设立中正官专门执掌品第人物以备仕进参考的方式,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便对地方名士取得一定程度的控制。但另一方面,地方名士的清议也便合法化,从而为其发展势力创造了条件。

以品第之法选拔官吏,始于曹操,且已成一制度。如《三国志·吴志·鲁肃传》:“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乘牍车,从吏卒,累官故不失州郡也。将军迎操,欲安所归。”

但中正之名在史籍中是在曹丕任魏王之后出现的。《三国志·魏志·陈群传》:“文帝在东宫,深敬器焉,(中略)及即王位,封群昌武亭侯,徙为尚书。制九品官人之法,群所建也。”

魏初之中正官,州为州都,郡国为中正。如《三国志·魏志·常林传》注引《魏略》以吉茂、时苗等人为《清介传》,传曰:“先时国家始制九品,各使诸郡选置中正茂同郡护羌校尉王琰,前数为郡守,不名为清白。而琰子嘉仕历诸县,亦复为通人。嘉时还为散骑郎,冯翊郡移嘉为中正”。

由此可见,郡中正由各郡长官推选,而且是现任官兼。这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曹氏政权的目的,即把易以形成朋党浮华之风的名士私家评议收归政府统管,由郡长官推选现任官兼任中正,职掌人物的品第。

中正品第人物,必须提供三个项目:一家世,一状,一品。《太平御览》卷214引《晋阳秋》:“陈群为吏部尚书,制九格登用,皆由于中正。考之簿世,然后授任。”表明魏时已重家世,但还不是唯一标准。

曹操由于政治军事上的需要,多次颁布唯才是举令。所以在品第人物上,虽然家世是不能忽略的,但在初期,恐怕更重才学。如《宋书·恩幸传序》:曹魏建立九品中正制,“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族高卑。”

汉代选举已参考状。状是一个人道德才能的具体叙述。中正所作的状往往止一二句,是为总的评语。品是根据家世和行状综合作出的评定。品分九等,而一品是虚位,二品实已为最,初期二、三品仍属上品。这里的品是“中正品”,与官品是不同的。

魏初,中正定品尚重乡论。曹魏初期中正以郡为基层,郡中正是真正发挥品第人物作用的,它们尚为地方士族所专控,而州都只不过总其议罢了。所以位居中央的豪门大族尚没能很好地控制中正制为其服务。但在曹芳以后,情形发生了变化。

逐渐发展

九品中正制在这一时期发展的重要标志是州中正的设立。其设立是根据当时权重于朝的司马懿的提议。《太平御览》卷256引《晋宣帝集》有司马懿除九品、州置大中正议:“案九品之状,诸中正即未能料究人才,以为可除九制,州置大中正”。

又《通典》卷32有:“晋宣帝加置大中正,故有大小中正,其用人甚重。”而曹羲是不同意的。后来曹羲与兄曹爽皆为司马懿所杀。

自州中正的设立以至两晋,九品中正制逐渐完成门阀化的转变,而最终成为门阀士族的选举工具。

与先前由地方官推选郡中正不同,晋代的郡中正由州中正荐举。如《晋书·傅玄附子咸传》:“豫州大中正夏侯俊上言鲁国小中正司空司马孔毓,四移病所,不能接宾,求以尚书郎曹馥代毓。旬日,复上毓为中正,司徒三却,俊固据正。”大小中正也已由司徒选任。

这种情况似乎是国家政权进一步把选举中的品第人物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打击地方士族。此在一方面乃是正确的,但另一方面却便利了掌权的中央豪门士族扩展其势力,他们控制地方乃至中央的选官制度,而那些官居卑位或不居官的地方世家大族却日趋衰落。

与代表“国家利益”的政权有所威胁的,此时不是那些魏初的地方清议名士,而是新兴的盘踞朝廷的世家官僚──门阀士族。

基本成型

魏晋之际,品第偏重门第已成事实。《晋书·郑袤传子默附传》曰:“初,(晋武)帝以贵公子当品,乡里莫敢与为辈,求之州内,于是十二郡中正佥共举默。”晋以后批评选举专重家世之弊者不断。

高门士族子弟往往弱冠便由吏部直接从家里铨选入仕,而不必经过察举。在此之前,均凭借门第而得中正高品。如傅畅,“年未弱冠,甚有重名,以选入侍讲东宫”。谢琰,“弱冠以贞干称,美风姿,拜著作郎”。王洽,“

(王)导诸子中最知名,与荀羡俱有美称。弱冠,历散骑、中书郎”。可考的西晋入仕的192人中,直接入仕者占56人,到东晋则更有发展,入仕的209人中直接入仕者占118人。

而州辟佐吏和举秀才则主要是中级士族与吴蜀士族的主要仕途。他们便是地位稍次的所谓地方“名族”、“乡豪”的子弟。而郡辟佐吏和察孝廉这个在东汉和魏初颇受重视的入仕道路却降为低级士族与寒庶人士的仕途了。

这种变化充分表明了九品中正制此时已变为高门大族的工具,只重门第而轻德才。当然这种变化是随着门阀士族势力的发展而变化的。

事实上,门阀制度的确立,已使九品中正制成为一个政治上的装饰品。中正品第唯以血统为准,门第高即获高品,此时只须分别士庶高下便已足矣,中正品第只不过是例行公事。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公门有公,卿门有卿”者也。(《晋书·刘毅传》、《晋书·王沉传》)

纵观东汉、魏晋南北朝以至隋唐选举制度的变化,其中显然是贯串着皇权由盛而衰再盛的发展趋势,而世家大族势力则相反,其趋势是在东汉末世家大族衰落,同时新出门户开始兴盛,魏晋成为士族,到东晋时成为门阀士族而达顶峰,南朝也转衰而至隋唐。

而选举制度也由东汉的重乡里评议、重孝廉才德到魏晋重家世门第、轻孝廉才德,而隋唐则又重才德——科举制(中间有曹氏政权初期短暂的抑门第之举)。

-九品

-九品中正制

请参考以下详细资料,古代官员制度的变迁

官品

中华文化--中国古代官品制度

中国古代官制中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具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代表官僚的品位高下。秦汉以降,历代品位性等级的形态、来源,品位性官职的数量、类别纷繁复杂并且因时而异,其每一细微变化都可以折射出相关政治变迁,解析其中的原因可以显示出中国古代政治体制的一些重要特点。

秦汉官僚的头衔相当简洁,大多不过一官而已。像“大司马大将军领尚书事”这样的头衔是很希罕的。但汉以后就不同了,官僚的头衔叠床架屋,诸如“使持节侍中都督南徐兖北徐南兖青冀六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录尚书事南徐州刺史竟陵□开国公”、“使持节特进侍中太尉公尚书令都督冀定沧瀛幽殷并肆云朔十州诸军事骠骑大将军左光禄大夫开府仪同三司并肆汾大行台仆射领六州九(大)酋长大都督散骑常侍御史中尉领领左右驸马都尉南赵郡开国公”之类官僚结衔,看得人眼花缭乱。

就算魏晋以后的官儿比秦汉能干,兼治十数职毕竟勉为其难。其实这成堆的官衔各有不同性质,并不一定都对应着一份差事,许多不过用来增添荣耀、加重资望及赋予待遇而已。例如“侍中”、“散骑常侍”就是加号,加之者得以佩貂珥蝉,神气多了。“特进”也是加衔,由此朝会时班次就可以进至三公之下了。加“开府仪同三司”则可开设府署、辟召掾属,享受和三公同等的礼仪。“骠骑大将军”并不是军职而是军阶,称“军阶”也只是因其名为武号而已,文官也常用“某某将军”标志位阶。散官“左光禄大夫”用于标志文官位阶,在北朝武职也能获得。此外上述头衔中还包括兼衔、爵号等等。这时官僚的业绩未必超迈秦汉,可资夸耀的官号却五光十色、琳琅满目了。

这样看来,中国古代的职类结构中至少存在着两类官职:一类承担兵刑钱谷、监察考选等等实际行政职能,另一类则主要用于安排官僚品位高下,属“品位性职类”。后一类官号的权责规定有时只是徒具其名,但它们却具有不容忽视的品位意义:用于增添资望、赋予待遇、确认品阶,以及提供起家官职或迁转阶梯,提供候选、储才或安排冗散之位。前面征举的长串官衔,其中有许多就是这类官号。当然,在职能性和品位性官职之间,也存在大量既有职能、又有很浓的品位色彩的官。

品位性官职进一步发展,就形成了散阶制,这在唐宋时期尤为突出。以唐制为例,其时文武散阶分别由文武散官构成。文武散阶都是29阶,分别以“大夫”、“郎”或“将军”、“校尉”等为名。粗通古代史的人都会知道,这些大夫、将军等已不再是官职了,只是标志等级的阶号,好像近代的军衔。散阶和职事官阶并不一致,为此还发展出了“行”、“守”等术语以规范之。在入仕之初,官员首先获得的是散阶;在任满解职的时候,散阶依然维系着官员品级;在授予职事官时,散阶高低是必须考虑的因素。曾有众多待遇从属于散阶,例如薪俸、给田免课、刑罚、班序、车舆、衣服等,此外还涉及致仕、封爵、置媵、营缮、丧葬、谥议等方面的待遇。北宋前期一度以“寄禄官”为阶官。唐宋的叙阶及进阶制度,繁复得让人眼晕。

现代文官等级制中,依据品位的分等和职位的分等,构成了两种不同类型。品位的分等是针对人员资历品级的分等,表现为跟人走的官阶;职位的分等则仅仅针对岗位权责确定报酬、划分等级,此外就别无官阶了。唐宋的“阶职分立制”,显属品位分等。

传统文官等级制乍一看来好像很简单:秦汉用“若干石”的禄秩,魏晋以降用九品官品,如此而已。其实不然。禄秩或九品仅仅是级差而已,透过“品位—职位”视角,我们能看到多得多的东西。阶官与职事官都用九品来标志高下,但对于前者,九品是个人的位阶;对于后者,九品是职位的等级,这是不能混为一谈的。于是第一,职位本身的高低构成了序列;第二,个人的官阶高低构成了又一序列。

如果由“品位”继续说下去,则还有第三,作为“品位”而被运用的各色官号、名位、加衔、兼职等等,事实也是等级制的重要部分,往往构成了或清晰、或模糊的序列,对应着不同地位待遇。进而还有第四,级差本身也可能用如品位。比如说吧,汉代的官僚待遇有一些逐渐与禄秩等级相应了,如六百石以上官有免役权、“先请”权,二千石以上官有任子权。比起权益只和具体职位挂钩的做法,待遇依品级而定则品位分等色彩就浓厚了一些。后代也有大量官僚特权以官品为差。清代的“加某品衔”、“加某品服俸”,等于是把官品本身用如品位了。此外还有第五,勋官、封爵的等级虽非官阶,但无疑也具有某种品位功能。

历代王朝中这些因素形形色色、错综交织,且不断发生着各种变异,呈现为不同格局。甲骨文和金文中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官,那么也许有人就会用“早期特征”解释秦汉的官衔简炼。南北朝的官僚迁转,有时就能看到各种官衔的此升彼降:某人迁某官步子过大了,就略降其另一衔号以资微调,以更精确地确认这位官僚的品级。古人札记记述,元明的官衔有多达200多字的。传统的等级与职类安排的演进,不仅体现在职能分工的日益细密上,还体现在权益分配、品位设置的日益复杂化上。

不过若把品位的复杂化仅仅看成一个线性进程,也未尽然。比如说,不妨认为周代官员都拥有两个基本官称,司马、司寇、右师、大史什么的当然应该看成职事;而被后儒称为“内爵”的卿、大夫、士序列,看来就有从属个人的“品位”意味了。《周礼》对某官用中大夫、下大夫还是用上士、中士、下士,都有明确规定。在世卿世禄的贵族制下,“内爵”等级首先取决于宗法身份,各色礼遇权益大都附丽于爵级。这种独立于官职的“内爵”,可以视为中国古代最早的品位分等。

秦汉用“若干石”禄秩来标志官僚等级,而禄秩有一个突出特点,它很大程度上是附丽于职位的:居其职方有其秩,居其职则从其秩。做了太守你就是“二千石”,一旦解职,“二千石”就非你所有了。官员因故去职后朝廷并不为之保留既往官资,再仕之职低于原秩也不希罕。比如有位六百石县令,在辞官为父母服丧三年后,只谋到了一个百石的州从事。甚至三公的再仕官低于原职也不希罕。假如以前做过三公,那么做千石的尚书令时朝廷多少有些优待,可给予二千石的待遇,但仍达不到先前相当“万石”的级别;但如故官二千石者做了尚书令,就这点儿优待也没有了,只能依从新职的千石之秩。今人经常诟病职位能上不能下、级别能高不能低,秦汉却不是这样。这很有点职位分等的意思吧。也就是说,从先秦“内爵”到汉代禄秩,官制中的品位因素反倒一度趋于淡化。

论汉代官制:“从整个制度来看,与后世相比,冗官不多,而且每个官吏都担负非常具体的任务。……冗官少恐怕是官僚制发展的表现,但也是官僚制尚处于初期阶段的特点。”所谓“初期阶段的表现”,除了简单粗糙外还可做较积极的理解:官僚组织在初创时总是较为精干有效的;此后随时光推移,老化、腐化和贵族化因素便逐渐滋生积累,包括冗官充塞、品级繁复等等。秦汉等级管理的简单性中包含着草创的粗糙,但同时又是简炼明快、富有新生朝气的;唐宋入流、进阶、磨勘、改官的复杂程序当然含有制度的进化,但过分的繁文缛节、繁琐细密,也反映王朝已须为官僚的特权分配穷思殚虑,这部分事务畸形膨胀开来了。

唐宋的散阶制,上承魏晋南北朝的制度余绪。由于士族门阀政治东风送暖,魏晋以来官制中的品位因素百花争艳。秦汉的领兵武职“将军”,很快就虚衔化为军阶。各种冗官、名号、荣衔的滋生如雨后春笋。散官大夫在汉代只是没有固定职事,却经常承担临时差使,魏晋以下则几乎就是冗散或荣衔。汉代加官本来具有的职能意义,在此期也明显淡化。南北朝时形成了东西省体制,两省文武散官的主要功能是提供入仕初阶、迁转阶梯及用作加衔。此外秘书著作之官、东宫侍从及府官僚掾,也因优游无事、主要用于起家迁转而大为“品位化”了。在著名的九品中正制下,中正依门第而定品,士人在入仕之初甚至之前,就先已拥有了一种作为官资的“门品”了。相关的各种选例,包括清浊有别、士庶有别、文武有别、官吏有别,都具有强烈的品位性质。后代好些品位性设置,都是此期发展起来的,例如重文轻武之制、流内流外之制等等。唐代的文武散阶就来自南北朝的文散官和将军号,而且与东西省散官呈沿革关系。

由唐宋而明清时代,转折再度发生了。明代的散阶形似唐宋而实已变质:唐代是据门荫而授阶、据阶而授官,官职来自位阶,或说以“阶”为基准;明制却是据官而授阶的,有官职才有位阶,散阶通过入流和考满来授受,并依职事变动相应调整,如此而已。所以学者认为明代散阶仅是一种荣衔,不再有独立于官品。清代官员的等级待遇进一步向实际职务倾斜,散阶制继续淡化、简化,甚至混同于封赠,面目全非了。

由此可见,品位分等和品位性职类在历代并非直线前行,而是存在着起伏不平的波峰和波谷。周代的“内爵”可以视为最早的品位分等,汉代禄秩等级则显示了“附丽于职位”的鲜明特征;魏晋南北朝的“门品”等等制度,无疑是品位性安排和品位性官职的一个高峰,唐宋阶官承其余绪;明清时则又出现了向职位分等回归的趋势。

那些波峰和波谷不会无因而来,与各代官僚政治和官僚群体的性格变迁,肯定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这就不能不涉及品位分等和职位分等的不同倾向性的问题了。学者认为,品位的分等是“以人为中心”的,它有助于保障官僚的稳定感,使其不致因职位变动而丧失“级别”;职位的分等则是“以事为中心”的,体现了相对科学性、民主性,保证了效率和同工同酬。早期历史文官制一般都呈品位分等,越传统的社会越重身份,而“身份”就是一种从属于个人的地位。例如,英国文官制的诞生较早,所以采用了品位分等之法、残留着贵族色彩,与富有现代性的美国文官制相当不同。

进而这两种分等就可以和官僚的“自利取向”或“服务取向”问题联系起来。在“服务取向”的情况下,官僚只有很小的自主性和拓展特权的天地,专制君王的铁腕迫使他们成为动员资源、统一国家和压制反抗的有效工具。而在“自利取向”情况下,官僚特权膨胀,

清朝的官职从一品到九品各是什么?

1、一品(1)正一品文职京官:太师、太傅、太保、殿阁大学士文职外官:无武职京官:领侍卫内大臣、掌銮仪卫事大臣武职外官:无(2)从一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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