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中国古代宗族的历史发展轨迹及你对宗族制度的理解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3收藏

论述中国古代宗族的历史发展轨迹及你对宗族制度的理解,第1张

  《尔雅•释亲》云:“父之党为宗族”[1]。也就是说,宗族是指由父系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群体,不包括由婚姻关系联结而成的母族、妻族。这是有关学者们最为普遍接受的关于宗族的定义,也是本文所采用的定义。宗族是一种传统组织,但是,宗族聚居的程度,宗族的形态却是流变的。现在一般所说的宗族或家族,其形态是宋代以后形成,至明清达到全盛的。因此,我们现在所指谓的所谓“传统宗族”或“宗族传统”并非上古的传统,而是宋代以来的传统。本文将阐述中国历史上宗族聚居情况的变化,对不同时期具有普遍性的宗族形态加以简单的比较,描述中国南北方宗族聚居和宗族势力的强弱差异,分析产生这种差异的原因。

  一、中国古代宗族聚居的历史变迁

  1、宗法制宗族

  如前所述,宗族是“父之党”,“但知其母,不知其父”的母系社会当然没有宗族。一般认为,宗族发源于父系氏族社会时期。考古资料发现,在中国的一些新石器时期遗址中,许多小屋与个别大屋并存,显示出当时已经出现了小家庭,并已经有一定程度的社会分化和社会组织。例如,李玉洁、黄有汉《论仰韶文化的家庭形态》一文认为,仰韶文化和龙山文化,反映的都是个体家庭为基础的社会家庭形态,是一夫一妻的个体小家庭。并推断,在母系氏族向父系氏族过渡之际,以父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世系群体开始形成,这种群体曾经是介于氏族和家庭之间的一种次生的血缘组织,也就是说,当时有家庭、宗族、氏族三层组织。从传说中部落间战争的频繁情况看,当时在氏族、宗族、家庭三级组织中,是以氏族组织为主导的。至少可以认为,氏族强于宗族。不过,在文字史前的三皇五帝时期,以至有了甲骨文的商代,历史的细节已失。

  历史上的所谓“宗法制度”,是西周时才完善并达到全盛的。宗法制度的核心是嫡长继承制。王国维在1917年发表的《殷周制度论》中断定商人无宗法制与嫡庶制。陶希圣也认为,西周以前没有完整的宗法。商末以前,嫡长继承还基本是自发的,并未自觉确立为制度,“兄终弟及”在商代王位继承中时有发生,其他贵族更是如此。到了商末,才正式确立嫡长继承制,到了西周终于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宗法制度。但在西周,“礼”是“不下庶人”的,也就是说,只有贵族才具备宗法制度下的宗族,当然,贵族的宗族之下也有小家庭,但按照宗法制度,宗族对这些小家庭具有支配地位,小家庭依附于宗族。至于平民,则只有小家庭,无宗族聚居,也不行宗法,而是以小家庭为单位依附于贵族宗族。

  西周的宗法社会是与分封制相联系的。在分封制下,最高统治者为周天子,天子将其诸弟、诸子及一些功臣等分封为诸候,诸侯分封其诸子及一些家臣为卿(大夫),卿(大夫)分封其诸子及一些家臣为士。各级当权者同时也是宗族的宗子,并实行嫡长继承制。各级宗族对上称小宗,对下称大宗,“大宗率小宗,小宗率群弟”,这样,自天子——诸侯——卿(大夫)——士,形成了一个严密的金字塔型宗族结构。各级宗主同时领有封地的政治、军事、司法等等各种权力。天子的领土称天下,诸侯的领地称国,卿(大夫)和士的领地称为家(在这里,与国对称的士大夫之“家”同时是一个政治单位,拥有对领地的政治、军事、司法等各种权力,因此,有孟子有“千乘之国,百乘之家”之说)。各级领主形成层层依附的政治和宗法隶属关系。从而构成了家、国一体,政权组织与宗族组织合一的庞大层级体系。

  进入春秋时期,分封制度难以为继,宗法制度随之松驰。西周末年,一些诸侯逐渐坐大,周天子逐渐失去了征伐诸侯之力,而在各诸侯国内部,宗法制度的控制力也大为减弱。进入春秋晚期,封建制度崩解,宗法制度离析,乃至正当其时的孔子有“礼崩乐坏”之慨。诸侯之间征战不已,强者吞并弱者,“王道”渐为“霸道”所取代。实行“霸道”并在与其他诸侯征战中不断强大起来的少数诸侯,上对周天子不敬,甚至问鼎之轻重,下对士大夫实行严厉控制,有目的削弱士大夫宗族的力量,于是,各诸侯国纷纷废除了世卿世禄制度及分封制度,利用各种机会变贵族封地为郡县,乃至实行“编户齐民”,打破了士大夫的宗族组织,使小家庭变成了普遍的社会基本单位。因为,只有打破内部一体化的宗族组织,使小家庭直接面对国家政权,才能实现国家更高程度的一体化,维护国家的集权统治,并在对外征战中动员全国力量,战胜同样实行“霸道”的其他诸侯国。显然,实行这种“变法”改制最为彻底的是当时的秦国,而正是秦国,最终在争霸中取得了胜利,建立了大一统的秦朝。

  郡县制替代分封制、官僚制替代宗法制,以及“编户齐民”,彻底改变了中国的社会结构。秦统一六国后,直至汉初,除少数六国旧族外,中国很少有大规模聚居的宗族。以小家庭为基本社会组织,很少强宗大族的社会结构一直延续至西汉中期。秦末天下大乱,诸多揭竿而起武装集团中,基本没有主要依靠血缘关系联结而成的宗族化军队,更多的是利用地缘关系和其他故旧关系组织起来。例如,陈胜、吴广起义的基干是征发到渔阳屯戍的闾左;项羽集团的主力是“江东子弟”。刘邦集团的核心人物,如萧何、曹参、卢绾、王陵、周鲽、樊哙、夏侯婴、任敖、周昌与周勃等人都是刘邦的同乡或故旧,绝少刘姓宗族子弟。司马迁在《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中说:“天下初定,骨肉同姓少”,所分封的诸侯王中,与刘邦同宗姓者只有刘贾和刘泽二人。不过,异姓功臣封诸侯王的做法,很快就变成了只封刘姓王,不封异姓王。

  2、士族、世族宗族

  西汉二百余年(公元前207年到公元25年)和平环境,养育出了一些宗族。不但分封或派往各地为官的刘姓皇族不断发展,在全国各地形成了许多大大小小的刘姓宗族,其他权贵的宗族也逐渐形成,构成了一种豪强势力。西汉中期以后,儒学的独尊也促进了古代宗族功能的复苏,而对儒学的吸收,使豪强宗族的成员文雅化,一些豪强大族的成员进入了国家官僚体系,把持各级政权,“士族”开始形成。在西汉末年的战乱中,宗族的力量已经显露出来。与秦末不同,这一时期,很多武装集团的核心是由宗族部队构成的。例如,由汉高祖刘邦九世孙刘秀领导的武装集团中,就有许多刘氏子弟,而率宗族、子弟、宾客先后归附刘秀的河北豪强,则是这一集团最终取得政权的有力支柱。

  刘秀建立东汉政权后,对农民实行了“让步政策”的同时,且对豪强大族也做出了很多让步,豪强大族也进一步“士族化”。又经东汉近二百年(公元25年—公元220年)的成长,到东汉末年,豪强大族,特别是一些成功地实现“士族化”,把持各级政权的豪强大族已成为社会的支配性力量。东汉末年至三国时期,宗族的力量更加显露无疑。在各大武装集团中,无不包容了诸多强宗大族。东汉末年的袁绍、袁术、孔融等集团是这样,魏、蜀、吴三国也是如此。在曹操集团中,曹氏宗族、司马宗族,以及其他一些宗族,如有关文献中常被引述的许褚、李典宗族。陈寿着《三国志魏书许褚传》云,褚“聚少年及宗族数千家,共坚壁以御寇”。《李典传》说,典有“宗族、部曲三千余家”。孙吴政权的基础是江东大族。而刘备的蜀汉政权除利用现成的宗族力量外,还采用了刘关张三结义的拟亲形式。

  两晋南北朝时期,强宗大族聚居格局更是达到了全盛状态。和平时期,这些大族聚居一处,经营财产,兼并土地,吸纳部曲,出仕为官,不断壮大宗族势力。战乱时期,则或者构建坞堡,聚结自保;或者举族流亡,迁移他乡;或者投入更大武装集团,一些宗族成员成为一朝一国的文臣武将。当时的中国北方,大宗族聚居比比皆是,一逢战乱,则坞堡遍布,由北向南迁移的宗族大队部众不绝于途。如《晋书》所载:“永嘉之乱,百姓流亡,所在屯聚”,“于时豪杰所在屯聚”(《苏峻传》),“关中堡壁三千余所”(《苻坚载记》下)。西晋八王之乱时,庾衮“率其同族及庶姓保于禹山”,晋末“及京师大乱,逖率亲党数百家避地淮泗”(《晋书·祖逖传》)。《太平御览》上则有:“冀州郡县,堡壁百余”。这类聚居、屯聚或举族迁徒者人数常达数千,乃至数万。

  对这一时期的一些强宗大族,学术界通常称之为“士族”或“世族”。这些豪强大族常常与政权组织有密切的关系。名门望族为官者众多,并且世代迭出。与春秋以前不同,这一时期的官职并非世袭,而是一种举荐制的选官制度。但是,名门望族相互联姻,结为世交,相互护持,举荐者与被举荐者通常都是世族大家之人,甚至根据门弟选官在某种程度上制度化了。以至牒谱之学大兴,“有司选举,必稽谱籍,而考其真伪”,有所谓“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士族”之说。除这些与政权组织有密切联系的士族、世族外,一般百姓也多有举族聚居者,称为庶族。也就是,宗族聚居是西汉至唐相当普遍的人口聚居格局。不过,“士族”、“世族”在社会中居于支配地位。

  名门望族互相标榜,把持高级官职的情况至唐遗风犹存,甚至有些名门望族特别是山东望族不愿娶公主入门,因为李氏虽为皇族,但门望不足与山东名门相抵。但是,士族、世族毕竟还是走向了衰落。南北朝十六国时期,尽管士族尚称兴盛,但毕竟战乱频仍,特别是北方,由于少数民族的入迁,汉胡杂居,难免在文化方面融入“胡风”,宗族意识开始弱化。战乱本身也使宗族陷入不稳定状态,一些宗族离散甚至消亡。自隋代始,开始实行科举选官制度,从而剥夺了旧世族的部分特权,弱化了强宗大族与官职的联系,加之隋末农民战争的冲击,世族权势开始衰落。但在隋末的战乱中,宗族力量仍然存在于各路武装集团之中。入唐以后,科举制度逐渐完善,唐朝历代皇帝又有目的地抑制名门望族,因此,唐中期后,士族、世族进一步衰落,已经不能起支配性作用。唐末的战乱则又给了门阀士族致命一击。唐朝后期,藩镇割锯之势已成。唐王朝一旦崩解,便进入了混乱的五代十国时期(中原地区相继出现五个朝代,南方和河东地区先后存在十个地方性政权)。战乱时期,武力称尊,除战乱本身的影响外,文人、儒术的地位也自然降低,况且五代中有三代统治者(后唐、后晋、后汉)为北方少数民族沙陀人,对宗族起支持作用的意识形态大大削弱。尽管宗族聚居之风犹存,却失运河了以往士族与政权相联系的权势,内部的凝聚力也大大减弱。

  3、庶民宗族

  北宋重新建立统一政权后,为宗族的重新发育成长带来了和平稳定的环境,志在维护社会秩序的宋儒及其明清两代的后继者则为宗族的重建提供了意识形态基础,政治制度和国家政策的改变为宗族复兴提供了政治合法性和行动的空间,宗族自身利益的诉求则为其提供了微观动力。由此,宗族聚居在一些地区得到了复兴,并在明清两代有所发展,宗族的形态也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

  面对社会结构松散,秩序混乱,人情谈漠的现实,中原理学家张载、程颐率先提倡重建宗族,以便“敬宗收族”,为建立他们理想中的社会秩序提供微观基础。朱熹更是将这一思想完善化、具体化并付诸实践,设计了一个与古代宗族制度有联系,但又不完全相同的宗族制度和组织模式,包括祠堂、族田、祭祀、家法、礼法、族长等宋代以来民间宗族制度的主要内容。北宋仁宗皇佑元年(1049),范仲淹在吴县设“义田”以养济族众,办“义学”以育宗族子弟。此后,直到清末,宗族一直得到主流意识形态的维护和各级士绅的支持。从宋代到明清,以至到民国时期,中国的传统知识分子,包括大批着名文人、大臣,如宋代的朱熹、明初的理学名臣宋濂、清代的曾国藩,大都积极参与宗族活动,他们不但是自己所属宗族活动的参与者、支持者乃至领导者,而且参与亲朋好友宗族的诸如修谱、立碑之类的活动。

  宋以后,历代政府也对宗族采取了宽容乃至鼓励的政策。很多文献提到,中国传统社会的国家政权组织“到县为止”。这一概括似乎过于简单化。自中国实行郡县制后,秦汉时期,曾设有“三老”、“亭长”等“乡官”。此后,乡里制度不断变化,但在很多时期,仍有“乡官”。只是到宋代才“完成了由乡官制向职役制的转化”[10]。且不论秦汉至唐代的“乡官”是否属于官,至少可以认为,与以前的朝代相比,宋以后的乡村与国家正式政权组织的联系更为间接,“乡官”的地位也逐渐下降,说“由乡官制向职役制转化”是道理的。而县以下的基层社会是由士绅治理的。这些士绅当然是与其所属宗族相联系的,在宗族聚居的地区,士绅通常也是宗族的代表,并且常常同时具有族长等宗族领导者的身份。因此,士绅的治理也即宗族的治理。而国家政权实际上认可了宗族的某些地域性治理权,包括赋役的组织、教化活动的实施、某些司法权力。当然,其中一些权力并非政府明确宣布,但在实践中,各级政府及其官员对宗族内部事务的治理权常常给以一定的尊重,“无形中使得宗族有了政府认可的某种自治权”[11]。在某些时期,国家甚至明令给予宗族某些权力。如雍正四年(1726)规定:“地方有堡子大村,聚族满百人以上,保甲不能编查,选族中有品望者立为族正,若有匪类令其举报,倘徇情容隐,照保甲一体治罪”[12]。翌年,雍正帝更在实际上给予了宗族组织对于族人的生杀大权,谕曰:“嗣后凡遇凶悍不法之人,经官惩治,怙恶不悛,为合族之所共恶者,准族人鸣之于官,或将伊流徙远方,以除宗族之害;或以家法处治,至于身死,免其抵罪,着定议具奏”,刑部随遵旨定例[13]。

  宋代以后历朝政府宗族政策的一项重大变化是允许庶民立祠。在宋以前,只有皇家、贵族以及一定品级以上的官员才能建立家庙,祭祀祖先,而且对家庙的规格、祭祀祖先的世代也有一定之规。宋代对庶民建立祠堂的限制虽未明令取消,但在实际执行中已经大大松驰。到明代嘉靖年间,经过朝廷的“大礼议”之辩,国家正式废除了关于建祠及追祭世代的限制,庶民得以置祠庙及追祭祖先。这一政策的改变对宋以来平民化的宗族形态重要支柱之一的宗族祠堂的建立提供了政治合法性,对宗族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此外,政府还常常对族田、义田、祠堂等宗族共有财产提供保护,在意识形态上对宗族提供了各种支持,如对其成员有重大“忠孝节义”行为的宗族给予精神鼓励,如赐予匾额、赐建牌坊等。而科举制度的完善无疑也间接地促进了宗族的发展。当然,当宗族活动干扰了国家行政,构成对政权组织的威胁时,国家就会对宗族采取抑制政策。特别是“对于那些以联宗或联谱的方式跨地域建立的宗族祠堂”,其活动“超越了国家的行政建制”,越出了“国家划定的框架”的宗族,国家会采取抑措施加以抑制。“但大体上在承担赋役、思想教化、维护地方秩序等方面,地域化宗族是与国家保持一致的”[14]。

  社会环境、政治制度和政策、以及意识形态的变化改变了民众追求自身利益的约束条件。首先,科举制度为普通民众提供了通过仕途向上流动的契机。但是要使机会变为现实,需要对应举者提供经济的和社会关系的支持。普通民众的小家庭显然无力支持子弟长期脱离劳动,没有收入,且需要有不菲的花销,一心准备应试。此外,要在科场上取得成功,需要得到充分的书籍,请更好的老师或进入更好的书院(塾),与更高层次的同学切磋,乃至在科场上舞弊。而这些不能仅靠财富换得,或者单纯用收买的手段成本太高。因此,应举者需要联宗为族,举族为之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拓展可利用的社会关系。另一方面,宗族中有人取得功名,步入仕途,可以给全族人带来荣耀,提高其声誉和社会地位,并为宗族提供经济上的支持和政治上的保护。而且,这些宗族的“收益”中,如荣耀、政治保护,并不严格地随宗族的规模而递减。因而,有条件者也愿意联宗支持族内子弟应举。其次,即使不考虑应举,联宗成族,通过修订族谱复述、宣传或伪造宗族历史也有利于提高宗族的社会地位,特别是对于一些历史上曾被视为“贱民”、“蛮夷”的人们来说,就更是如此。对此,科大卫、刘志伟、萧凤霞、叶显恩等人曾经做过深入的研究[15]。再次,宋以后,特别是明清时代,商品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地权流转增加,社会流动性加大。而在多子平均析产制度下,如果没有其他收入来源,一个富有的家族很容易在两三代间由于析分家产而变为贫民。联宗为族,不仅可以提供经济上的互助,而且设立其产权转移受到严格限制的族田、义田、祠产,可以避免财产流入其他宗族,为宗族成员提供一种保险。复次,宗族可以聚集人、财、物,为全族提供各种公共产品,如修桥造路等。还可以联合同族举办各种需要超出小家庭组织规模的农田开垦和工商业事业,增加全族的经济收入。如明清时代广东沙田的围垦[16]。各地商帮的经营活动也普通地利用了宗族的组织力量、聚集力量。最后,在宗族林立的地域中,各宗族之间常常发生矛盾、冲突,这种冲突有时会引发宗族间的械斗,其惨烈程度有时不亚于敌国异族间的战争。联结为族则可以与其他宗族相抗,保护甚至扩大本族族众的利益。因为在这种争斗中,族众多的宗族常常会占有上风。当然,强大的宗族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抵御来自地方官吏的侵害。

在中国古代,每当中原陷入战乱时,周边的外族就会对虎视眈眈,甚至出兵侵扰中国边疆。秦朝末年,北方的匈奴看到了机会,一直在蓄势待发,即使是西汉建立后,依然被迫采取和亲的政策;唐朝末年,突厥、高句丽等也相当不老实;明末时期,后金军队趁机侵扰大明边境,最终入主中原;晚清时期更不必说,一直被西方列强吊打,签订了很多丧权辱国的条约。

但是,在汉末三国时期,由于汉室垂危,朝廷失去了对各地的绝对统治权,各地掌权者拥兵自重,使得中原陷入了长达百年的战乱局势。在此期间,各诸侯之间的战争不断,曹操、刘备等人先后脱颖而出。尽管如此,却几乎没有外族敢染指中原,即使曾有过不轨之心,也从不敢有任何行动。

有人认为,可能是当时周边的小国(外族)也处于战乱,压根就没时间,也没有心思关注中原之局势,真的是这样吗?如果仔细分析,这种说法是站不住脚的。中原陷入混战,而外族之所以不敢入侵,主要有两个原因。

原因一:曾经的大汉天威,依然令外族心有余悸

汉武帝时期,由于文景之治的发展,当时汉朝国力已经达到顶峰。于是,汉武帝决定不再与匈奴和亲,而是主动出击,一雪当年高祖皇帝“白登之围”的耻辱,打出大汉之国威。在卫青、霍去病的带领下,大汉军队所向披靡,匈奴几乎没有还手之力。从此,汉朝控制了河西地区,为打通了西域道路奠定基础。匈奴为此悲歌:“失我祁连山,使我六畜不蕃息;失我焉支山,使我嫁妇无颜色。”

到了汉元帝时期,匈奴又开始有复苏,并再次对大汉边境虎视眈眈。西汉大将陈汤,在未得到皇帝的允许,就果断联合西域都护甘延寿,对与西汉王朝相对抗的匈奴郅支单于发起了毁灭性的攻击。此战过后,匈奴被彻底打残。周边的其他小国,看到曾经不可一世的匈奴都被汉军几乎全歼,全都吓得 尿流,从心底畏惧了大汉天威。另外,陈汤的一句“明犯强汉者,虽远必诛”,让那些外族再也不敢有任何对大汉不敬之心,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西晋末年。

原因二:曹操、刘备等人,对外族一直相当强硬

为了争夺天下,曹操、刘备及孙权等人,虽然一直是死对头,大小战事几乎从未间断。但是,他们心中都有一个共同的想法,即“我们都是曾经的汉臣,尽管打的你死我活,但这只是‘兄弟’之间的家务事,决不允许外族进行干涉”。若此时外族胆敢来犯,中原势力肯定会一致对外,这是毋庸置疑的事情。

曹操曾经北击乌桓、鲜卑等外族势力,蜀国也曾向西南地区进军,而东吴则灭掉了南方的百越之地。由此可看出,在对待外族的问题上,魏蜀吴三国的原则是一致的,一旦外族胆敢来犯,定当全力而歼之。所以,汉末三国的百年间,周边的外族丝毫不敢有任何不轨之举。但是,随着三国归晋,这种情况就彻底改变了,并有了后来的八王之乱和五胡-乱华悲惨局面。

你别忘了秦朝在进行统一战争的时候也是需要损耗民力的。 1,秦朝统一短暂,只有16年,且统一前后屡有战争发生。统一之后,秦朝兴建阿房宫、征伐匈奴、南越、修长城,都耗费了大量的金钱和人力物力。然后接着是秦末农民起义、楚汉相争。最后才是西汉建立,这么多的战争,经济能好到哪里去,而且秦朝也没有在经济恢复上来得及进行恢复。 2,秦实行法家政策。法家主张严刑峻法、刻薄寡恩。不体恤民情,只知道驱使。于是乎秦朝的老百姓没有很好的办法很好的安居乐业。封建经济自然不能有长足发展。西汉就是建立在这么一个烂摊子的基础上。好不到哪里去。 唐朝的建立基础就不同了。在唐建立前,隋朝已经发展了38年,修大运河改善南北经济交流和发展,有隋文帝“开皇之治”的积累和基础,经济发展迅速。有了这样的基础,虽然经历的短期的战乱,唐朝的建立却要比汉朝时候好很多。据说唐朝建立之初,隋朝囤积的的粮食还够吃很多年的。 另外就是隋唐实行三省六部、科举考试,这样选拔出的人才很有才能,行政能力也强。

中国古代城市结构的“二元对立统一律”

1.城市的独立自在性离不开“园”、“圃”、“苑”、“囿”

城市“二元对立统一”结构形成的思想基础和实际形成过程与家宅“二元对立统一”结构的思想基础和实际形成过程具有很强的可比性。

同小农经济条件下的家庭一样,中国传统城市在诞生之时就具有相对的独立自在性——就是在一定地域内的自我生存能力。这种带有封闭性质的独立自在的主要原因是城市作为农耕社会自然经济条件下的居住场所,要求并且也能够实现自给自足。

另一方面,城市的政治和军事的工具性质进一步强化了这种自立的要求和能力。众所周知,城市是随阶级分化、国家产生而产生的,是统治的据点,是军事对抗的堡垒。在残酷斗争的环境中,其坚固和完整是十分重要的。这种坚固和完整不仅体现在兵强马壮、城高沟深上,也体现在食物给养的富足上,所以古人将食、兵、城并列为战守的三大要件。比如《墨子·七患》说:“食者国之宝也,兵者国之爪也,城者所以自守也。此三者,国之具也。”再比如《管子·权修》说:“地之守在城,城之守在兵,兵之守在粟。”它们都是一个城市、一个国家生命的维系所在。

食物的富足要求适量的土地,也存在一个结构问题,肉食以及瓜果蔬菜和米面一样的不可缺少。在割裂据守,国土面积有限,经济腹地狭小的状况下,从早期农业定居点继承发展而来的、圈养动物种植果蔬的“园”、“囿”、“圃”、“苑”之类便是每个城市肉食以及瓜果蔬菜重要的来源。这时它们的观赏游乐功用属于次要,其生产性质无疑是第一位的。

一般来说,“圃”、“园”是种植蔬菜、花果、草木的。如《说文解字》说:“种菜曰圃”,又说:“园,所以种树木也”。又如《诗经·郑风·将仲子》毛传:“园所以种树木也。”至于两者的区别,仅在于“圃”的周围常无垣藩,而“园”的周围常有垣藩。“囿”和“苑”,古代典籍一般释作是养禽兽的。关于“囿”,《周礼·地官·囿人》曰:“掌囿游之兽禁,牧百兽。”《广释名》则说:“囿者,畜鱼鳖之处,囿犹‘有’也。”关于“苑”,《说文解字》说:“苑,所以养禽兽。”两者之间的区别,有的认为在于面积的大小,如《吕氏春秋·慎小》高诱注:“畜禽兽,大曰苑,小曰囿”;也有认为区别在于有无墙垣,如《说文解字》:“囿,苑有垣”,《骈文分笺》:“有藩曰园,有墙曰囿”。

“园”、“囿”、“圃”、“苑”等概念,虽有一定的界限,又往往相互通用,历来典籍的解释也不完全一样。但种植畜养的“生产性质”是公认的,而正是它的“生产性质”使得它决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而是城市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西周封建之时,规定“天子百里,诸侯四十里”,把苑囿明确作为一个项目,与营国制度共同实施,是否可以认为它们之间存在某种必然的联系呢?

2 “园”、“圃”、“苑”、“囿”的审美价值

如今,大部分的园林史学家都认为,“园”、“圃”、“苑”、“囿”是中国古典园林之起始。童寯先生说:“中国有关园林最早的记载,始见于殷、周之际的‘囿’和《诗经》所咏的‘园’,都在三千年前。那时园囿是栽种果蔬、捕猎禽兽有关生活的单位。”但是,不能把“园”、“圃”、“苑”、“囿”看作是纯粹的菜园子、饲养场那么简单,否则很难解释能在它们身上嬗变出璀璨的中国古典园林艺术。

在当时,“苑”和“囿”更兼有供帝王游猎的功能,而“园”和“圃”应有观赏之作用,也就是说,它们具有审美价值。

“苑”和“囿”兼着供帝王游猎的功能,这在以“尚武”为时代精神的先秦时期具有特殊的意义——在游猎当中实践了演兵习武,同时获得了精神上的极大满足,带有精神生活领域里享乐的性质。有人认为,在先秦这一时期,从园林美学的角度来看,“苑”和“囿”的历史地位要比“圃”和“园”重要得多,“就二者的特点来看,前者主要是满足人的物质生活需要,即主要是供食用,其物质的功利价值是人类社会中产生的第一种价值形式,而后者的价值则已由物质功利的转化为精神的、审美的,……从严格意义上说,先秦阶段的‘圃’、‘园’还不能算是属于艺术范畴的园林,因为它只有实用的物质功利价值,而‘囿’、‘苑’才可以说是古典园林艺术的滥觞,因为它至少同时具有审美价值,在一定意义上摆脱了物质需要而体现了某种精神生活的自由性。”

上述引文指出了“苑”、“囿”在生产之外所具有的审美价值,但排除“园”、“圃”在生产之外的审美价值,进而否认其为中国古典园林之渊源似乎可以商榷。植物观赏不也是审美活动吗?而观赏树木和花卉在殷、周时期的各种文字记载中已经很多了,人们不仅欣赏其形象之美,而且还赋予其象征性的寓意,借以寄情托意。“人禀七情,应物斯感,感物吟志,莫非自然”,《诗》三百中那些发自内心的情感流淌,无不回应着心灵对草木自然的天籁响鸣。在血液中浸透了自然意识的先民那里,很难设想会在美丽的植物面前无动于衷。周维权先生认为,起码在春秋战国时期,园圃栽培普及到民间,并从单纯的经济活动逐渐渗入人们的审美领域。相应地,许多食用和药用的植物被培育成为以供观赏为主的花卉。人们在住宅的房前屋后开辟园圃,既是经济活动,还兼有观赏的目的,看待树木花草也愈来愈侧重于观赏的用意。“园圃”应该是中国古典园林除囿、台之外的第三个源头。我们相信,不仅是物质生产、演练兵马的实际需要,而且是游猎、观赏中的精神享受,也就是审美价值,进一步强化了“园”、“圃”、“苑”、“囿”成为城市的必然构件。在随后的历史进程中,特别是大一统之后,社会经济得到发展,从国都到州、府县城,城市的经济腹地普遍加大,对“园”、“圃”、“苑”、“囿”的生产性质的依赖程度不断降低,直至几乎为零,正是它们的审美、娱乐功能,使得它们继续与城市相伴相随,发展成为园林艺术,从而使城市成为可居可游的美好的人居环境。

3 丰镐之灵囿

早在3000多年前,最早的宫廷园林――灵囿、灵台、灵沼就成为西周都城丰镐的组成部分。

灵囿在长安西四十二里处,跨长安、户县之境,方七十里,基本保持了原有的自然生态环境。

灵囿内有灵台、灵沼。《诗·大雅·灵台》描写了文王深得民心,众人齐心协力修建灵台,以及文王游灵囿、灵沼,兽美鱼欢,歌舞升平的和乐景象。

4 西汉长安之上林苑

汉武帝建元三年(公元前138年),在秦的基础上广上林苑,是中国历的一座皇家园林。

《汉旧仪》云:“上林苑方三百里,苑中养百兽,天子秋冬射猎取之。”上林苑本是汉武帝为出游打猎而建,但在实际中发挥的作用远不止此。

首先,仍然保留了很强的生产性质。一、果木生产。二、畜牧与养鱼。三、作坊。开矿上林苑中有丰富的矿藏,有金、银、铜、铁、玉等,鼎湖宫附近的铜矿被开采用来铸钱。此外,还可能制造金属器皿以及建筑物的金属部件供应宫廷。汉代人席地而坐,室内地面都要铺席子,宫廷的房屋成千上万,所需席子均由上林苑供应,四、农耕。

另外,我们还可以从上林苑管理机构及官员的设置情况看出,其生产基地的性质是十分突出的。

其次,昆明池等池沼起到水库的作用,为城市供水和调蓄洪水,并用于灌溉。,昆明池相当于一座中型水库。其它池沼如镐池、太液池、沧池、初池、牛首池等,都有调蓄洪水的作用。

第三,演武与屯兵。

此外,上林苑还用以宗教活动,还用以天文活动,;还用以接待外宾。

总而言之,“上林苑是一座多功能的皇家园林,具备生成期古典园林的全部功能——游憩、居住、朝会、娱乐、狩猎、通神、求仙、生产、军训等。”

东汉(公元25~220)雒阳

1.雒阳城的营建

刘秀依靠南阳豪强集团,王莽新朝。公元25年6月称帝于鄗(hao,今河北柏乡县北),10月移都雒阳。史称东汉或后汉。公元220年,曹丕代汉称帝,东汉亡。共历十二帝,雒阳为东汉都约195年。

东汉放弃长安而都雒阳的原因:

1)经过西汉末年的战乱,长安破坏严重,人口锐减,城市凋敝。

2)诸侯割据的形势——公孙述踞蜀,隗(wei)器踞天水,虎视关中;匈奴族在西汉末年乘乱南下,威胁长安。

3)雒阳离刘秀的起家之地、老家南阳更近一些。

4)雒阳经周朝的500年经营;秦代吕不韦被封雒阳万户侯的修建;西汉刘邦称帝之始都于成周三个月;新莽末年(公元23年)更始帝刘玄也迁都成周约五个月。雒阳具备了建都的条件。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主张迁都长安,争论一直持续了半个世纪,也就是从汉光武帝刘秀建武中期到章帝建初中,以班固的《两都赋》发表而结束。

2.城市形态

雒阳相对于西汉的长安又称东京。在吕不韦扩大成周城的基础上建成。考古勘探表明,其遗址在今河南洛阳以东15公里处。北依邙山,南临洛水,地形北高南低,既有天然屏障,又便于交通。建城时间约经20余年。光武帝年间修太庙,建社稷,修南宫殿,筑城墙和城门,建明堂、灵台和辟雍;明帝刘庄,修北宫及诸官府、园苑,在城外建市场。考古表明,雒阳城的城墙全部由夯土筑成,基部厚度为14~25米。东城垣全长约386627米;西城垣全长约3811米;北城垣全长约2600米;南城垣因为历洛水改道全部被冲毁。全城周长约13000米,合汉代约31里。城内总面积约95平方公里。平面为南北长约9里,东西宽约6里的长方形,故时人又称之为“六九城”。雒阳城门12座,但不是每面3门,东西各3座,南面4座,北面2座。城门皆有亭。城门均有3个门道,中间为御道。南面的平城门最显赫,直通皇宫,皇帝到郊外祭祀由此门出入。出平城门南下,有明堂、灵台、辟雍。明堂——古代天子宣明政教的地方。凡朝会、祭祀、庆赏、选士、养老、教学等大典,均在此举行。《孟子·梁惠王下》:“夫明堂者,王者之堂也。”《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二年春正月,郊祀天地、明堂。”灵台——周代台名。《三国志·魏书·王朗传》:“名堂所以祀上帝,灵台所以观天文。”东汉雒阳明堂以西的灵台就是张衡观测天文的地方。据考古探测,灵台范围约44000平方米,周有夯土墙,中心建筑是一座方形的夯土台,残高8米多。台的四周有两层平台,环筑回廊。

3.宫殿

雒阳城内有南宫、北宫两座主要宫殿。西汉时已有,东汉大规模扩展修建。南宫面积约13平方公里,南北长约1300米,东西宽约1000米。刘秀在这里主要修建了前殿,《后汉书·武帝纪》:“十四年春正月,起南宫前殿”。南宫是皇帝议政和受群臣朝贺的地方。其遗址在今龙虎滩村西北,这里地势隆起,当地群众称为“西岗”。北宫位于雒阳城北,略为偏西。它的北墙离雒阳城的北墙很近。北宫南北长约1500米,东西宽约1200米,面积约18平方公里,大于南宫。《后汉书·明帝纪》载:永平三年(公元60年)起北宫及诸官府,八年冬十月成。北宫的正殿叫德阳殿。南北七丈,东西三十七长四尺,殿高二丈。周围广场可容万人。北宫风景秀丽,是皇帝和嫔妃寝居之所南北两宫均设四门,南门均称朱雀门,北门叫玄武门,东门为龙苍门,西门为白虎门。二宫之间以复道相连。北宫的东北方还有一处宫殿,叫永安宫,周围698丈,为离宫。

4.园林

芳林苑,位于城北部,与宫城相连。汉灵帝刘宏在宫中建“游馆”,绿苔被阶,引渠绕流,乘船以游。西苑。

5.街道与市场

据记载,东汉雒阳城有24条大街,长衢夹巷,四通八达。大街最长达3000米,宽度一般约40米。城内多树木,桃李生路旁,花花自相对,叶叶自相当。雒阳有三市:南市,位于城东外;马市,位于城南外;金市,位于西城中,此市。

6.政治、经济、社会、文化

6.1.中央集权制的中心

刘秀以雒阳为中心实施的政策,使东汉前期出现了大治之势。

6.2.手工业、商业、文化

蔡伦发明蔡侯纸。商业发达,居民多弃农经商。王符说:“今察雒阳,资末业者什于农夫,虚伪游手什于末业。”货物多为奢侈消费品。

《后汉书·仲长统列传》:“船车贾贩,周于四方,废聚积贮,满于都城。琦珞宝货,巨室不能容;马牛羊豕(shi,猪),山谷不能受。”

以刘秀为首的东汉君臣有“儒者之象”,雒阳文化繁荣,教育昌盛。刘秀重视教育,爱好经术,礼待知识分子。使“儒者云会京师”。建武五年(公元29年),立太学。太学位于辟雍。

辟雍——太学名。本为周天子为贵族子弟所设。东汉以后历代都有。校址圆形,四面环水如璧,前门外有通行的桥。《礼记·王制》:“大学在郊,天子曰辟雍,诸侯曰頖(pan)宫。”《汉书·礼乐志》:“刘向因是说上:‘宜兴辟雍,设庠(xiang)序,陈礼乐,隆雅颂之声,盛揖攘之容,以风化天下。”《三辅黄图》卷五:“周文王辟雍,在长安西北四十里,……,如璧之圆,雍之以水,象教化流行也。”辟雍也是乐名。《庄子·天下》:“文王有辟雍之乐。”顺帝以降,是太学最盛时期,学生多至3万人。皇帝有时亲自到太学讲学。佛教传入中国后,雒阳建立了我国第一座佛教寺院——白马寺。这可以说是佛教在我国的发源地,故又称“释源”、“祖庭”等。白马寺位于雍门之西,现在的洛阳老城东25里陇海铁路北侧。创建于汉明帝永平11年(公元68年)。

人物:班彪、班固父子。班固有史学名著《汉书》,还有的《两都赋》。伟大的思想家王充。青年时代曾到雒阳太学以班彪为师。杰出的科学家张衡。

三国与隋唐

三国都城分别是蜀汉成都、吴都建业、曹魏邺城。其中要特别注意曹魏邺城,它的规划对后世影响极大。隋唐长安是中国城市规划的一座辉煌丰碑。

曹魏邺城

(兼论中国古代城市形态特征的奠定问题)

曹魏邺城位于今河北临漳县西南175公里处。北临漳河,南望广漠无垠的大平原,是中国封建社会前期黄河下游经济文化的中心。由于漳河南移,曹魏邺城已被冲毁,仅留下金虎(南)、铜雀(中)、冰井(北)三台台基和部分建筑材料,其它荡然无存。

邺城是一座历史悠久的城市。春秋时,齐桓公在这里筑城,所谓“以卫诸夏”;战国时,魏文侯在这里建都,任命西门豹为邺令,引漳水灌田,发展农业,结果“河内称治”;汉时这里是魏郡治所;东汉末年,袁绍据邺,曹操灭之,挟天子以令诸侯,以邺城为基地,不断营建。

《三国志·魏书·武帝纪》:“(建安)十三年正月,公还邺,作玄武池以肄yi舟师。”“十五年……冬,作铜雀台。”“十八年……秋七月,始建魏社稷宗庙……九月,作金虎台,凿渠引漳水入白沟以通河。”“二十二年……五月,作泮宫。”(泮pan宫,即学宫,犹如天子之有辟雍。)

1.城市形态

《水经注》卷十《浊漳水注》记载,邺城是东西向的长方形城市,“东西七里,南北五里,饰表以砖,百步一楼。凡诸宫殿、 门台、隅雉,皆加观榭。层甍(meng)反宇,飞檐拂云,图以丹青,色以轻素。当其全盛之时,去邺六七十里,远望苕亭,巍若仙居”。

俞伟超,《考古》1963年第1期,《邺城调查记》,邺城有七门,南面三门由东向西为广阳门、中阳门、凤阳门;北面二门,由东向西为广德门、厩门;东西各一门,为建春门、金明门。若按1尺24厘米来计算,1里为432米,则邺城南、北垣各长3024米,东、西垣各长2160米,面积为653平方公里。(和教材上略有区别)

曹魏邺城的规划布局对后世影响极大。它的创新可能与曹操的雄才大略以及他明于法而又不拘法的政治素质有关。他的学识、胆略、精神,反映到建筑上,必然如王沈《魏书》所说:“及造宫室,缮治器械,无不为之法则,皆尽其意。”所以能够冲破秦汉以来都城建设的模式,开创一个前所未有的新格局,为后世所参照沿袭。

邺城在规划上的突出特点,影响后世较大的是:

一条横贯东西的干道,通向东西城门,把全城分为南北两部分。北部为皇宫、禁苑和贵族居住区,南部为官衙和居民区,形成明确的分区。从宫城端门通往邺城正南门中阳门的干道,又形成一条宽阔笔直的中轴线,与东西干道构成丁字骨架。依托着丁字骨架,派生出纵横交错的道路网,分割出井然有序的里坊。邺城的布局方式,可以认为是“城”、“郭”区分结合的继承与发展。

2.宫殿

皇宫位于北部偏东地区,主要有文昌殿、听政殿等。皇宫以东为戚里,即贵族居住区,后来戚里就成为贵族的代名词。

3.园林

皇宫之西为铜雀园,为皇家禁苑。其西墙北段有高大的金虎台(南)、铜雀台(中)、冰井台(北),皆“因城之基,巍然崇举,其高若山,建安十五年魏武所起”(《水经注》卷十《浊漳水注》)。左思《魏都赋》:“三台列峙而峥嵘者也”。三台的功能应该是:

防御——三台耸立在城垣上,应是沿袭自东汉末年中原和关中地区的坞壁庄园,出于当时战争频仍、局势动荡的防卫需要;游乐——“欲穷千里目”的游赏目的;储藏——因为这里有栗窑、盐窑、藏冰及石墨。

4.里与市

城南被街道分为方格网的居民区,称为里。除戚里在北部外,见于《魏都赋》的还有长寿、吉阳、永平、思忠等里。邺城仍与汉时一样实行“里市分设”的制度。左思《魏都赋》:“廓三市而开廛,籍平逵(kui,四通八达的道路)而九达,班列肆以兼罗,设阛阓以襟带,济有无之常偏,距日中而毕会,抗旗亭之峣(yao,高峻)薛,侈所眺之博大。……”阛(huan)——市场的围墙;阓(hui)——市场的大门。阛阓——市场。

张道陵其人其事 天师张道陵是一位家喻户晓、享誉海内外的著名人物,是道教创始人。经考证:张道陵是江苏省丰县宋楼镇费楼村人。 张道陵一族按其《古滕张氏族谱》及清·光绪《丰县志·张道陵传》记载:“张道陵,字辅汉,子房(张良)八世孙。”张良原为姬公子,其祖父、父亲相继为韩昭侯、宣惠王等五世之相。秦灭韩之后,张良辅助刘邦平楚灭秦后。隐居于微山湖畔修身养性,死后葬于微山湖中的微山岛上,现有留侯墓可证,其后世子孙便在滕州、兖州一带繁衍生息,安居乐业。 西汉末年,王莽篡朝后,各地农民起义,纷纷而立,天下大乱。张氏族众为逃避战乱,便有部分宗支举家迁徙,移居他乡。据宋楼镇《张氏族谱》记载,张道陵之祖父张刚就是在此时迁居丰城西南阿房村(今宋楼镇费楼村)落户的。张刚卒后,其坟地就选在村东五百米处,现为村民张新楼耕种。其坟虽没,但坟基犹存,地面高出周围许多,潮润经年,虽大旱之季湿润不减,百姓称之为“神地”。当地至今仍留传着“张老汉巧占天门穴”的故事。 张道陵是在丰县本土出生,为汉留侯张良之八世孙。张道陵一家由祖父张刚从滕州携妻、子张翳迁来丰县,定居于丰县城西南廿余里邀帝城帝的阿房村(今丰县宋楼镇费楼村)。当时,此处是一个十分繁华的所在。张刚父子在此定居后,勤耕为本。东汉建武十年(公元34年)正月十五日,张翳生下一子,全家欣喜,乐不可支,为此子取名陵,字辅汉,以缅怀先祖张良辅汉之心。张陵实是来丰后的第一代张氏之裔。张刚父子对此子爱护有加,悉心教养。张陵生性聪敏,悟性极佳,七岁便能通悟老子之《道德经》,对老子的哲学思想印象极深。同时,对天文地理、经书谶纬皆窥其奥,一点即通,举一反三。建武中元(公元56年)四月,光武帝东巡回京,大赦天下,举贤良方正,张陵被荐入太学学习,明帝永平年间任江州令。他在职期间,尽力于朝政,拯民于水火。然此时朝纲不振,恶人专权,他受奸人所陷被免职调京。残酷现实使他深刻地认识到,寄身于官场拯救不了劳苦大众,只有学成道术,治病救命,才能实实在在的为百姓做些好事。于是,他不顾家人的劝阻和朝廷的征用,毅然另寻出路,弃官修道。 他起初来往于吴越之间,后又到浙江天目山中设坛讲道,周围数十里声名远播。在洛阳北邙山修炼三年,功效大进,已能心意合一,洞察五腹。汉永元元年(公元89年),和帝刘启欲任命其为太傅,三次征召均不接受,收江州人王长为徒,先后在桐柏太平山、贵溪云锦山修炼九天神丹。范阳赵升千里寻师,在云锦山拜师学艺。在王长、赵升之协助下,终将九天神丹炼成。自神丹炼成后,云锦山上时有龙虎之形出现,故人们将云锦山改称为“龙虎山”。 此时,年届花甲的张道陵神气倍增,身体益壮,登山越水如履平地,四处云游,施艺救民。道业大进,已出神入化。闻知巴蜀之地沴气为灾,随带二徒急急赶去,解民困苦。汉安元年(公元142年),在鹤鸣山(今四州省崇庆县境内)中正式倡立道教,奉老子为道教之祖,称为“太上老君”;张陵自任教祖,授徒以《老子五千字文》、《正一经》、《太平洞极经》等经典著作,兼习修身养性之术,凡入教者须交五斗米为本,故人称“五斗米教”,对当时及后世都产生极其深远的影响。在他的影响下,其子张衡、孙张鲁都继续发展道教事业,并在汉末的政治活动中产生过重要作用。汉桓帝永寿二年(公元156年)正月初七日,张陵携妻雍氏(后妻,对张陵得道帮助颇大。原配为孙氏)及二徒白日升天,时年123岁。 张道陵仙去已一千八百多年了,但他的轶闻传说和点点遗迹,仍被家乡父老广为传颂和妥为看管。

春秋战国时期瓦解的。

田庄经济瓦解是因为当时的生产力技术,不能适应当时年代的生产力发展的需要。春秋时期,铁器和牛耕的使用,耕作技术的提高。春秋后期,鲁国初税亩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新剥削方式的出现。

田庄经营:西汉末年,豪强地主已经用田庄的形式剥削农民。东汉王朝建立后,由于封建大土地所有制的盛行,土地兼并的迅速发展和西汉末年的战乱等原因,豪强地主建立了一个个封建地主田庄。田庄,是汉代社会的地主阶级地主生产经营的一种生产组织形式。

西汉末年,王莽新政时期,爆发了全国性的农民大起义。公元17年,“绿林军”在湖北起义,公元18年,“赤眉军”在山东起义。迅速席卷全国。

公元22年,刘秀兄弟乘机聚众在河南宛城起兵。

公元23年,绿林军的将领拥立刘玄为帝,封刘秀为将军。

刘秀在昆阳之战中贡英能善战,突围救援,率数千义烟冲锋陷阵,以少胜多,大破王莽的数十万大军。

昆阳大捷后,刘玄反而杀了刘秀的兄长 ,刘秀用韬晦之计免祸。得到机会出巡河北,招兵买马,网罗人才,扩充势力,于公元25年打败起义军,收编其部,利用农民起义的力量建立了东汉王朝,于公元36年统一全国。

这就是历史上所称的光武中兴。

论述中国古代宗族的历史发展轨迹及你对宗族制度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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