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告诉你 人贩子要拐走孩子有多简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0浏览:3收藏

真实案例告诉你 人贩子要拐走孩子有多简单!,第1张

“非法买卖儿童”一直是全球高度关注的社会问题。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高速发展,网络成为了人们获取信息的主流方式之一,在此背景下,很多不法分子也借由网络渠道,在传播、扩散拐卖儿童方面的不良信息。

儿童失踪、被拐问题,对于任何家庭来说都是“生命不可承受之痛”。多年来,它在全球任何一个国家都属于发生率高、受害者多、民众普遍关注的棘手问题。近年来,《亲爱的》、《失孤》等“打拐题材”**的热映,使我国人民更加重视这一问题的严重性。

儿童拐卖案例 如前段时间发生在东莞的“幼儿拐卖未遂”事件。

5月9日下午东莞一家理发店前,3个小孩正在玩耍,突然一个黑衣男子出现在他们身边,拉着一个幼儿手臂企图强行牵走,幸好被旁边哥哥及时发现,上前将幼儿拽回,这名男子才没有得手。虽然新闻调查称该男子只是逗孩子玩,但从该男子面无表情,捂住孩子嘴巴不让其发声,并强行拽走的行为看,该男子为人贩子的嫌疑较大。

一个孩子走在放学回家路上,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陌生男子,欲将小孩强行抱上面包车带走,幸亏中途摔倒发生撕扯,旁边中年妇女赶紧转身追去阻止,才免去被拐走的危险。与其说“拐”,不如说“抢”。这只是正常放学途中,一条并不偏僻的街道。现在人贩子已经如此猖獗,光明正大“抢人”,他们对孩子的人身安全正造成巨大威胁。

前两个孩子是幸运的,在最后关头被解救下来。而下面这个孩子,就没这么幸运了。

小女孩独自看守店铺,一男子进店四处打望,见店内无人,直接将其抱走,孩子反抗,挣扎,却毫无还手之力。

除了光明正大“抢人”,人贩子最常见的拐卖手段就是诱骗。孩子是赤裸地、天真地、毫无防备地,一颗糖果,一辆跑车,几句话,对他们来说都是善意与诱惑。

目前,在网络上也兴起了网络送养领养,通过互联网发布网络送养、领养信息,虽然领养孩子也是正当的需求,但是网络送养却存在很大的隐患。

以上的案例都是在目前互联网中所发现的一些存在儿童拐卖嫌疑的送养、领养信息,大部分都并未通过正规渠道办理手续,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收养子女或者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登记,以“非官方”的方式达成的收养协议是违法的,如果涉及金钱也存在儿童买卖的嫌疑,并且也有人贩子通过以上的方式贩卖儿童,假借网络送养、领养名义进行人口拐卖,难以区分信息发布者是否为人贩子。

大部分人都认为贩卖儿童主要为人贩子所为,而根据调查,有超过50%的案件是亲生父母或家中亲戚所为,像普通网购商品一样将孩子标价,甚至在预产期就开始接受预定,这样的送养与买卖孩子有何区别。

目前儿童失踪、诱拐问题发生率极高、受害者分布范围极广。据不完全统计,中国每年失踪儿童有20万人左右,找回的大概只占01%。因此如何防范儿童拐卖,是守护孩子安全成长极重要的一步。把孩子带到这个世界,每一步都不能掉以轻心。下面有一些儿童拐卖方面相关知识,每一个成年人都应该了解下,为孩子营造一个更健康安全的成长环境。

常见拐卖手段 1诱骗、哄骗无人看管的儿童。(一点点诱惑也能让孩子忘掉告诫)

2骗取家长信任,趁其不备带走小孩

3熟人作案

4盗抢儿童

5家长忙于其他事情,放松警惕

尤其最后一点,大部分孩子受到重大伤害的直接原因都是家长的疏忽大意。当然除了父母,旁人,任何一个成年人,都有守护孩子安全成长的责任和义务。

识别人贩子 1怀抱婴幼儿的女子对小孩不管不顾,长时间不喂奶也不喂水;

2男人怀抱小孩,没有女性陪同,表情紧张,神情可疑;

3多名成年人每人怀抱婴儿,另有他人看管行李;

4儿童一直哭闹,吵着找爸妈,随行大人神情紧张,不耐烦,试图制止;

5男子带一名或多名女子随行,女子表情惊恐不安,不敢言语。

社会新闻经常报道路人成功解救被拐卖儿童的案例,每看到一例都在心中舒一口气,又有一个孩子逃离被拐卖后度过悲惨人生的命运。

目前儿童拐卖方面存在很多问题亟待解决完善,从根源上消除人口拐卖道阻且长。但家长应当从自身出发防范,学会如何更好地保护孩子,并教孩子如何更好地学会自我保护。

基本防范手段 1外出时不要让孩子离开你的视线范围或带去偏僻的地方。

2教会孩子不能轻易跟陌生人打交道,接触陌生人需向父母先行确认。

3教会孩子辨认警察、军人、保安等公共场所的制服人员。

4教会孩子大声挣扎呼救,并学会如何报警。

5设置安全口令。设置一个只有你和孩子知道的安全口令,可以是一个词,一串数字,或一个事物,当有陌生人接近孩子并意欲带走时,必须核对安全口令,确认正确后还需打电话通知父母。

6经常与孩子进行与陌生人接触的场景模拟演习,提高孩子应变能力。

家长们一定要从身体上、精神上,牵好孩子的手。

保护孩子,搜狗也在努力 作为有高度社会责任感的国内第二大搜索引擎,搜狗信息安全部洞察到这一现状并做出积极反应,于5月25日国际失踪儿童日当天,开启以“打击非法买卖儿童”为主题的首期《汪仔益民行动》专项,对搜狗信息安全部产品相关内容进行全面优化升级,旨在从网络信息流方面粉碎违法犯罪者的传播路径,为打击非法买卖儿童贡献一份力量。

与我们一起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更好的互联网环境。

或许我们难以切身体会到丢失孩子为人父母的痛苦和绝望,但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可以为保护孩子助力,加入《汪仔益民行动》,一起为孩子的安全护航。

特别提示

欢迎加入汪仔益民行动官方QQ群:732757390,与我们一起打击网络违法犯罪,营造更好的互联网环境。

最近有一些关于取消“拐骗罪”、将其统一为“拐带儿童罪”的讨论。这个问题涉及到刑法立法和司法实践等多个方面。下面就此进行一些全面的分析:

一、取消拐骗罪

拐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胁迫、强制等手段,将他人非法带离其原有的生活场所或者非法控制他人行动自由的行为。该罪行通常指人贩子或者拐卖儿童的犯罪行为。如果取消拐骗罪,则相当于废除了对人贩子的处罚,这对于打击拐卖人口等犯罪有着不良的影响。

二、拐带儿童罪

拐带儿童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欺骗、胁迫、强制等手段,将未成年人非法带离其原有的生活场所或者非法控制未成年人行动自由的行为。此罪行主要针对的是儿童被拐卖的情况,而这种情况在我国尤其严重,对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安全都产生了极大的危害。因此,拐带儿童罪的设立是十分必要的。

三、立法调整

从立法的角度来看,取消拐骗罪、将其统一为拐带儿童罪,需要审慎考虑。如果只是为了简化法律条文而去取消一个罪行,那么将是不负责任的行为,这将对社会安全和法治造成很大的负面影响。因此,立法者需要权衡利弊,审慎考虑后才能做出决定。

四、司法实践

从司法实践来看,无论是拐骗罪还是拐带儿童罪,都需要依靠司法实践的严格执行,以达到维护社会正义、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目的。同时,司法实践也需要不断创新、完善,以提高对拐卖人口等犯罪的打击力度。

综上所述,取消拐骗罪统一成拐带儿童罪是需要审慎考虑的,需要兼顾法律条文的简洁性和打击力度。

拐卖妇女的真实案例的**《满天星》、《营救》 、《盲山》。

第一部:《满天星》

 沉沦与救赎的故事。女主周慧一个纯真的女孩子外出打工不幸被人拐卖,最后变成了灭绝人性的人贩的故事!她那句毒誓;“这辈子绝不会再让人卖,她要卖人”,让人五味杂陈。《满天星》是由高一功执导,岳红、伍宇娟、高明和贾乃亮主演的中国首部反映“打拐”题材的电视连续剧。

第二部:《营救》 

该片讲述了一对新人举行婚礼时,新娘的侄女被人贩子拐走,众人齐心协力在一小时内将小女孩解救的故事!

第三部:《盲山》

这是2007年李杨导演的一部**,由黄璐等人主演,反映的是中国长期不断的社会问题——人口拐卖。该片在拍摄完成后一直无法在内地公映,直到更改了影片结局后才通过审议,得以上映。

影片讲述了90年代末,刚刚踏上社会的大学毕业生白春梅(黄璐)急于帮父母分担家庭经济重担,无奈却一直找不到合适工作,最后却被人拐卖到山里,饱受折磨最后逃出来的故事。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条规定, 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施诈、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拐卖妇女、儿童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因两国没有引渡和庇护的条约,故乙国没有引渡的义务。

二、不引渡不等于庇护,庇护是一国的主权范围,是国家根据自身需要进行的选择,是国家权利,不是义务。乙国对张某进行庇护是不符合国际法相关规定的,因为贩卖毒品和拐卖人口属于国际性犯罪,不在庇护之列。

三、属于无权庇护。庇护是基于领土主权的,领事馆不具有他国领土性质,无权提供庇护。乙国领事馆对刘某的庇护是不符合国际法的。

法律分析:根据历史记载,明朝刑乱国用重典,在明朝贩卖人口一般是死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条 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拐卖妇女、儿童集团的首要分子;

(二)拐卖妇女、儿童三人以上的;

(三)奸*被拐卖的妇女的;

(四)诱骗、强迫被拐卖的妇女卖*或者将被拐卖的妇女卖给他人迫使其卖*的;

(五)以出卖为目的,使用暴力、胁迫或者麻醉方法绑架妇女、儿童的;

(六)以出卖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

(七)造成被拐卖的妇女、儿童或者其亲属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将妇女、儿童卖往境外的。

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第二百四十一条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非法剥夺、限制其人身自由或者有伤害、侮辱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并有第二款、第三款规定的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又出卖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四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对被买儿童没有虐待行为,不阻碍对其进行解救的,可以从轻处罚;按照被买妇女的意愿,不阻碍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1、由历史原因形成,中国某些欠发达地区存在贩卖人口的历史因素。

2、人口众多,为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3、中国正在进行历史性跨越性建设,某些人价值观发生扭曲,以贩卖人口达到获取利益的目的。

4、法制意识淡薄,心存侥幸,以为手段隐蔽、大区域流窜作案就可逃避打击。

拐卖妇女的行为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这种行为能够获得非常高的利益,受利益驱动,并且很多人的法治意识非常薄弱。

2022年8月19日,贵州铁路公安处接到徐女士的报警电话,声称自己的智力障碍妹妹可能是被相关人员拐走。接到报警电话之后,相关民警人员立即前往列车对各个车厢开始寻找,最终在14车厢64座上找到了智力障碍的妹妹小芳。

拐卖人口是暴利行为。

拐卖人口可以说是一件非常暴利的行为,他不需要任何的成本,只要能够将一些人群成功带走,就可以获得非常高的利润,根据相关人员介绍,拐卖人口所获得的利润是仅次于走私军火获得利润。人贩子把一些智力甚至是比较容易拐走的人群带走之后,转手就可以卖给其他人,从而获得一定高昂的金钱。

拐卖罪犯的法制意识薄弱。

很大一部分贩卖人口的罪犯,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的这种行为是触碰到法律底线,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在这些犯罪人口的意识里,他们只知道这是一种交易行为,他们把人当做牲口来卖,当做是一种自由交易的买卖,因此在现实生活中还是有许多人走这条路来谋取一定的利益。

对拐卖人口的惩罚力度弱。

我认为现在拐卖妇女的行为之所以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对这些贩卖人口人员的惩罚力度非常弱,量刑程度也不是很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拐卖儿童的只是判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处以一定的罚金,情节非常严重的才会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我认为这个惩罚力度仍然不够,只有加大量刑才会让更多人能意识到,不应该这样去做。

我想的是,一旦有部分村落出现拐卖人口的情况,那就断了他们电,断了他们网,把路桥给断掉,水路设故障。断了他们与外界一切联系。农产品卖不出去,他们也没法出去打工挣钱。让他们连同被拐卖来的人一起活活饿死在愚昧无知的老山沟里。他们拐卖人口不是想留后吗?

那这个方法直接断了他们自己的活路。看他们横得起来不。他们不想让别人活,那别人也不会放过他们。这办法很绝,不好实现。但是如果真想遏制一下这个不良风气,那么,出动一定数量的警力。拿一个窝点来杀鸡儆猴,说不定能有点效果。

有些人的想法很单纯很天真,事实上当有人把我们当做货物卖来卖去的时候,我们在人家眼中就失去了人类的资格,而是一种物品,所以会遇到什么样的买家,根本不可预知。我个人认为,真的被卖到那种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偏远山村,除非想办法弄死对方(事实上很多情况下我们自己弄不死别人自己就先被整死了),否则几乎无处可逃。所以,最好的办法只有想办法远离一切可能的危险。大家始终是忽略了一个很重要的事情,这不是简单的逃生,这是与一群人之间的斗争。

这种斗争非常复杂,因为你能想到的的方法没道理一群人都想不到,思考问题的时候不能把村里的人放到一边而孤立地寻求逃生之法,需要把村里的人的心态、作息、生活氛围、习俗等等都考虑进去,而且每出现一个成功脱逃的案例他们就会进行经验总结,也就是说之后的出逃者就得舍弃前人成功的经验得自己想出新的方案来。

现实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凭借一己之力与占据天时地利人和的一群人斗争是毫无胜算的,在他们得到想要的利益之前基本没戏,大多逃脱成功的案例都是在这之后的。这些年人贩子假装是受害者亲人的骗术在网上好像曝光得挺多的,这些人真的没有看到过吗?看到妹子呼救的场景竟然能够不起一丝疑心?

我想估计有些人只是不愿意去相信妹子是个被挟持的人,宁愿相信人贩子的的话,因为这样就可以放任自己不去管这件事,良心也就安宁了。我想即便是真的就是两口子打架,女方说自己不认识这两个人,有正义感的人听到也会起疑心,也应该去插手一下吧。现在,很多扒手趴别人包包的,旁人看到都不会提醒一下的,生怕惹祸上身。“冷漠”从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一种伤害!

今天才看到一个讲一个四十多岁的低智妇女被拐卖到一个并不是很偏僻的村子。这个妇女本来有两个孩子。她的女儿后来打听到她被拐卖到这个村子的消息,过来找,一家一家问,村子里几百户人家,没有任何人告诉她女儿她在谁家,近在咫尺也没有救出自己的母亲。

包括说这件事的父母,后来她问父母为什么不说,她妈说怕得罪人。从这些事可以看出来,大多数人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很难有同理心,法律意识,以及正义感,惨剧只要不发生在自己身上,都只能是别人家的事,或者茶余饭后的谈资。那些心狠手辣的人贩子也是从普通大众里来的,好多人贩子都不会觉得良心不安,不会觉得自己违法犯纪丧尽天良。如果对自身的恶不自知的话,干出令人发指的事来真是相当容易的!

而这样的人不是个别,却是一个庞大的群体,是普罗大众!我觉得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正义感很少能真正浸润到每一个公民的骨子里,毕竟有的人天生就冷漠,冷漠的人其实都不是真正很坏的人,在现实生活中或许他们是非常普通和正常的人,他们也有爱,也懂爱,只不过他们的爱和善意最多只能给与身边的亲人,朋友,而别的陌生人就别指望得到平白无故的爱了。真正能够杜绝悲剧的发生还是需要自我防范意识的加强,和法律法规的威慑和打击。等整个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提高,社会法盲减少,法律这股劲风真正刮到每一个角落,估计会好点儿。今天还看到一个拐卖少女的答案,其中一个拐卖少女最终获救报警,最后就人贩子进去了,有户买家还把同时被拐卖的另一个少女打死了,因为精神分裂所以没有追究他的责任。

拐卖妇女儿童,为什么只追究人贩子的责任,而不追究买家的责任。有时候看这种案例,总觉得买家比人贩子更可恶,更恶心,反正我就是法律白痴一个,的确是很不理解为什么不让这种买卖妇女儿童的人也受到惩罚!在中国拐卖现象太多太普遍了,但是感觉打击力度却远远不够。

那种大街上说自己好饿,好几天没吃饭了,让你带他去吃碗面的老大爷老大妈,我以前刚上大学单纯,差点就信了,还好我同学精明把我拉走,叫我不要理这种人。直到前几天我在网上看拐卖案例,才知道这种人一般都是人贩子,把你骗到偏僻地带,会有人出来用黑口袋把你绑了。我决定下次再次遇到这种人,我就不直接拒绝说没钱请你吃饭了,我应该掏出手机假装打110,说有人贩子,快来抓他们,然后吓吓这种人也好!

看极花,盲山的时候都觉得,可能女人就是舍不得孩子吧,哪怕是那样出来的(很难体会),要不然逃出去的希望大很多。很多女人在绝望下可能就选择麻痹自己接受这种人生了,你说的这个女人可以说“不忘初心”了,这到底有多难,我很难想象了。

真实案例告诉你 人贩子要拐走孩子有多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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