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真有阿拉伯的劳伦斯
大卫·里恩的**是典型的英国**。不在于导演是英国人或者由英国出品,而是其中的人物。阿拉伯的劳伦斯上校,以及《桂河大桥》中的指挥官尼古尔森,都是最典型不过的英国人,有着旁人模仿不来的脾气。
劳伦斯历史上真有其人,原是一名研究阿拉伯的学者。在战争中,劳伦斯穿起阿拉伯的服装,指挥着阿拉伯部落军队攻城略地,被当地人尊称为“圣者”。他在沙漠中对于异族文化的迷恋和献身,是一个奇迹。沙漠是一个远离现代文明的乌托邦,劳伦斯在那里被唤起的激情,包括被唤起的优越感,使我无法不想起《现代启示录》中那个在湄公河深处称王称霸的美国上校,尽管在世俗的眼光看来他们分属正邪两道。我认为将劳伦斯调离阿拉伯实在是一个明智的决定。战争结束了,劳伦斯在英国的乡间小镇重新成为凡人,最终像一个普通人一样死于车祸。
劳伦斯带着50名阿拉伯人穿越尼福德沙漠,在即将到达目的地时,他发现一个年轻人掉了队,便执意要回去寻找。一个头目企图阻止他:“你带我们来这里是为了什么,为了你的自负吗?”
当劳伦斯返身,终于从大漠中将奄奄一息的掉队者带回来时,一个圣者就此诞生。这一段是**史上最精彩的画面,美国时代杂志曾经这样评论这一段摄影:“(宽银幕)就像一个极大的熔炉的门那样敞开着,观众全神贯注地盯着纯净的金子般的沙子熔化的闪光,盯住空旷、灿烂的无垠的苍茫,就像他们盯住上帝的眼睛一样。”
只有在这样的镜头中,你才能理解劳伦斯救回掉队者这件事。劳伦斯像圣人一样驾云而来,他离开了自己在英国乡间世俗的生活,他离开了自己偶然的肉身,在战争造就的乌托邦中与一种伟大的精神不期而遇。抑或,劳伦斯在这一刻,就是那伟大的精神本身。从这个意义上,我必须再次强调将劳伦斯调离是一个英明的决定。在他的眼里,战争和别人的生命都是一个舞台,让他的献身精神得以展现的舞台。而他的献身,其实与生死无关。
这个人物比指挥官尼古尔森更加纯粹,他的脾气是形而上的,尼古尔森所遇到的困境对劳伦斯而言,根本不存在。他的困境超越于国家民族与世俗的正义之上,他的困境其实就是和平,或者说是世俗的生活。
一离开阿拉伯,劳伦斯就已经死了。那个驾着摩托在英国乡间遭遇车祸的人,只不过是劳伦斯陌生的肉身。
在公元634年到公元750年,阿拉伯人建立起一个西起比利牛斯山脉,东至中国边境的帝国。阿拉伯的地域扩张刺激了经济的发展,农业、手工业和商业都进入了繁荣时期。阿拉伯本来就处于东西方贸易的交通要道,帝国建立后的经济繁荣又使阿拉伯商人的足迹踏遍了亚、非、欧三洲。商业贸易频繁交往的同时,科学文化的交流也大大加强了。阿拉伯的统治者对异族文化的宽容态度促成了中世纪阿拉伯科学的进步。
在地理上,阿拉伯联系了东方和西方;在文化上,阿拉伯在东西方之间承当了科学文化交流的桥梁——中国、印度的科学文化有很大一部分是通过阿拉伯传入欧洲的;在历史上,阿拉伯文化对欧洲科学的发展也起了承上启下的作用。在欧洲文化凋敝的时期,阿拉伯人从被他们征服的亚里山大里亚、大马士革等地搜集了古希腊典籍,还从拜占廷收买过古希腊手稿,并把它们翻译成阿拉伯文。阿拉伯人非常尊敬这些宝贵的文化遗产,有些阿拉伯学者为了使自己的著作得到重视,竟然假托它们是古希腊人的著作。印度的数字也许是由希腊人首先发明的,然后传入印度,再以初始的形式传入穆斯林世界,阿拉伯人将它修改为古尔巴字体,与我们现在使用的字体更为相近。随着阿拉伯商人的足迹踏遍世界,这种方便的数字也随之传播开来,代替了烦琐的罗马数字。他们还从中国引入了造纸术、指南针、火药、炼丹术和中医学等科学技术成果。公元751年在巴格达建立了第一个造纸作坊,从此用真正的纸张代替了纸草和羊皮纸,这样阿拉伯文化和由阿拉伯人所继承下来的古希腊文化才被更好的保存下来,并得以流传。阿拉伯的文化是在同时吸收了古希腊和古东方文化的基础上产生的,阿拉伯科学形成的过程本身就是东西方文化的一次大融合。
阿拉伯人从公元八、九世纪起热心于神秘的炼金术,把寻找“点石成金”的秘方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穆斯林民族研究炼金术已有七百年的历史,他们的工作中心先在伊拉克,后在西班牙。在他们手中炼金术发展成化学,又发展成为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化学。在有些阿拉伯科学家从炼金术发展到化学的时候,另一些人没能在工作中吸取较为进步的观点,在自己的工作中陷于对黄金的贪欲而无法自拔。最著名的阿拉伯炼金家及化学家是扎比尔·哈扬,他约在776年间享有盛名。从遗留下来的阿拉伯原稿来看,他好象制造过碳酸铅,并从砷和锑的硫化物中分离出砷与锑;他叙述了金属的提炼,钢的制造,布和皮的染色,以及蒸馏醋而得到醋酸的方法。他认为当时所知的六种金属的不同是由于所含硫和汞的比例不同造成的。
阿拉伯人在医学方面取得了相当出色的成果。阿尔·拉兹是伊斯兰第一个最有名的医生。他曾收集古希腊、印度和中国的医药知识,编写成一部二十五卷著作《医学集成》。后来,生于波斯布哈拉城的阿拉伯名医伊本·森纳编写成一部更著名的医学百科全书《医典》。这部医典可以说是伊斯兰知识的总汇,后来对欧洲近代医学的初期发展曾发生过重大影响,直到十七世纪仍被欧洲个各大学用作医学教科书。十三世纪,一个叫做伊本·阿尔·纳菲的医学家从大马士革来到开罗主持那西里医院。他对盖仑的学说进行了积极的批判,他认为心脏的隔膜很硬,不可能象盖仑说的那样血液通过肺从右心室流到左心室里。纳菲提出了一种血液小循环的理论,这是生理学的一项重大发现,比后来塞尔维特的发现要早三百多年。但他的学说并未在当时产生什么影响,直到二十世纪他的著作才被人们重新发现。
十一世纪末期,由于伊斯兰王公和将领的内讧,原来培养出很多总督、军人、政治领袖的阿拉伯高贵世家开始衰落,阿拉伯帝国从此不再安定。遥远的联邦省份一个接一个脱离这个衰老的帝国,而恢复自己原有的民族性与独立。阿拉伯的学术也随着帝国的分崩离析而进入衰退期。与此同时,欧洲随着工商业和城市的兴起,在接受和吸收阿拉伯知识的基础上,学术界逐渐开始复兴。科学文化的中心又逐渐的转到了欧洲。
尊重信仰但又不甘于屈服于宗教信仰,是导致当地伊斯兰教女子早上蒙着黑纱而晚上则时尚外出的。虽然说信仰很重要,可当生活融入了文化后,很多向往自由的女子都不甘于一辈子活在黑纱下面,所以会选择在晚上显示自己的美丽,或者是她们觉得晚上神灵可以谅解自己。
一、阿拉伯独特的黑纱装扮,是当地伊斯兰教女子的标准装饰
黑纱是阿拉伯最有特色的宗教服饰,在而这种服装就是伊斯兰教女子的标准装饰;伊斯兰教有条约规定,女子必须和男子保持一定的距离,在通常情况下女子是不能与男子接触的,因此她们一般都会在公共场合将自己隐藏在黑纱之下,不抛头露面也不过多与人交流。
每当遇到男性时候他她们都会避开的远远的,毕竟在信仰的年前不能违背条约。
二、年轻且向往自由的伊斯兰教女子,因为文化影响而不再是一辈子活在黑纱
作为传统伊斯兰教女子确实会为了规定一辈子戴上黑纱,可对于思想比较开放的年轻女性来说,她们却不甘心活在黑纱下面,因此晚上脱下黑纱外出则成为了当地的特色。
年轻的女性觉得白天时候确实必须遵守信仰,但到了晚上神灵是可以理解自己的行为,因此大部分伊斯兰教女子晚上都会穿得美美的出现在不同的公众场合,这是最真实的她们。
当宗教信仰和文化融入,自然会出现轻微违背信仰的问题,阿拉伯女子的行为也可以理解。
随着文化生活出现了繁荣现象,到了第七代哈里发买蒙时代,因与拜占庭关系得到缓和,哈里发买蒙遂派大翻译家侯奈因率学术访问团到君士坦丁堡求书,带回了大量稀世珍本,从而掀起了希腊古籍的“百年翻译”运动。到阿巴斯王朝前期结束之前,古希腊科学典籍中的全部重要著作和大部分次要著作都被翻译成了阿拉伯文。柏拉图、亚里士多德、托勒密、欧几里得、阿基米德等大思想家、科学家的著作给阿拉伯世界带来了深刻的启发和迷人的智慧,帝国的人民不仅大大丰富和增长了见识、学问,而且深刻的改变了人们的思维方式,将阿拉伯人由一神信仰阶段带入了层次更高的理性思辨阶段。希腊哲学成为伊斯兰教义学和阿拉伯世俗哲学的基础。铿迪是最早将希腊哲学引入阿拉伯哲学的,他对哲学的定义和理解,在中世纪认识论上占有很重要的地位,对阿拉伯和西欧的思想界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批出色的翻译家涌现出来,侯奈因·本·易斯哈格,萨比特·本·古赖,约翰·伯特里格等等,他们精通希腊语、波斯语、古叙利亚语和阿拉伯语,他们的译文准确、练达,理解深刻,注释详尽,极大地丰富了阿拉伯语,增强了阿拉伯语的表达能力。他们的译介往往带有评注,有着极高的学术价值。
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与世界上曾经存在过和正在存在着的所有文化一样,有着不可估量的价值和贡献。无论是传播文明的桥梁作用,还是运用民族智慧创造出的文化硕果,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可惜的是,如今它的重要性已被大大地忽略了。因此当下全面了解伊斯兰文明,就变得十分必要和迫切了。
就国土面积而言,中国在世界上排名第三,然而并非自古如此,元朝时期的中国国土面积就达到了一千八百多万平方公里,蒙古铁骑更是挥兵打到了西欧。而今天这期视频中的主角,中东神秘的德鲁兹人就在那时和中国有了不解之缘,千百年来,他们最大的理想就是魂归故土,回到中国!
成吉思汗及其后代带领蒙古铁骑称霸世界,凭借着过硬的军事实力,成熟的军事战略横扫欧亚大陆。一代天骄成吉思汗逝世后,其后代也是毫不逊色。成吉思汗的孙子,孛儿只斤旭烈兀带领蒙古军打到了西南亚。按照成吉思汗遗留的军事战略旭烈兀挥兵西下,先是灭掉木剌夷国;后进攻阿拉伯阿拔斯王朝,采用水淹城池,哈里发见此局面弃城逃跑,整个城市陷入蒙古的控制之中,旭烈兀直接屠城,哈里发在慌乱之中被马踩踏而死。
旭烈兀并没有满足于眼前的胜利,不久就带兵攻打叙利亚,叙利亚掌权者纳西尔并无战意,一心想要求和来换取旭烈兀对于叙利亚的暂时放过。但是旭烈兀没有心软,他先后占领了不少城镇,就在快要胜利之时,蒙哥遇难,国内政局混乱,为了把握朝政他带兵回归,留下五千将领看守叙利亚。
而中东地区神秘的德鲁兹人,相传就是旭烈兀留下的这批部队的后人。首先在地理位置上,德鲁兹人目前主要的聚集地正好处于之前伊利汗国的管辖范围;而在外貌特征上面,德鲁兹人总体特点跟我国回鹘人相似;宗教信仰上,虽然信奉伊斯兰教,但遵循“一夫一妻制”,相信“轮回”,不封斋,和向西部迁移的蒙古人十分相似。
英国地理报刊上面曾经记载过德鲁兹人的部分观点,比如祖先来自中国;行善者死后会魂归故土。如此“佛性”的思想也在一定程度上面表示德鲁兹人的祖先来自中国,加上地理历史等多方面因素,德鲁兹人的祖先是旭烈兀遗留下来的那批士兵的可能性很大,你们觉得呢?
12、灵魂守护神:阿努比斯
阿努比斯是古埃及神学体系中的灵魂守护神,以胡狼头、人身的形象出现在法老墓地的壁画中。对古埃及人来说,来生极其重要,因此作为守卫亡者的阿努比斯神在很早以前就为人所崇拜。冥界和亡者之神阿努比斯长着一颗胡狼头,胡狼是一种常见的在墓地搜寻腐食的野狗。人们向他祷告,祈求保护亡者,他还帮助伊西斯将奥西里斯(Osiris)制成了木乃伊。埃及人认为,阿努比斯神帮助死者保存尸体,这样死者才能复活。阿努比斯神被描绘为长着胡狼头拥有神权的人。阿努比斯还与正义女神玛特(Ma'at)联系在一起。埃及人认为人死后会前往亡者之殿。
阿拉伯埃及共和国人认为人死后会前往亡者之殿。在那里,阿努比斯通过玛特的羽毛来称量亡者心脏的重量,并且称重前会首先使天平达到平稳,从而保证精确度。心脏重于羽毛者就会被魔鬼吃掉。
阿努比斯,是阿拉伯埃及共和国神话中的死神,掌管地狱,主要是负责审判之秤的称量工作,就是在秤的一边放置公正的羽毛,另一边放置死者的心脏,如果心脏与羽毛重量相当的话,那么这个人就可以升上天堂,与众神永生,如果羽毛比心脏重的话,这个人就有罪了,将会被打入地狱。阿努比斯的原型是上古法老奥西里斯(冥界之掌管者)和伊希斯之子。
关于他的出生,一直以来都有个传说。奈芙蒂斯是黑暗之神的妻子,想要生于一个孩子。但是黑暗之神没有生育能力,奈芙蒂斯想了一个办法。奈芙蒂斯变成了伊芙斯的样子,去勾引她的丈夫死亡判官。
死亡判官不知道真相,两人有了夫妻之实,并且诞下了阿努比斯。尽管名义上死亡判官并不是阿努比斯的父亲,但是两人依旧很亲昵。后来死亡判官被黑暗之神杀死,阿努比斯念及两人的感情将死亡判官做成了木乃伊,好让尸体不会腐烂。后来死后做成木乃伊的方式被埃及人民当做传统延续下来。阿努比斯也被看成是亡灵的引导者和保护者。
阿努比斯的显象通常为犬首人身,有时则完全是一只犬,他在寻找奥西里斯自然之躯的过程中发挥了首要作用。但也有传统信仰认为他找到奥西里斯的躯体完全是依靠一只犬的帮助才得以完成的。在亡灵的审判中,它是心灵天平的护佑者,专注地察看天平的刻度指针。他又是葬礼山上的涂香者,因而又成了香神。他还被当作奥西里斯的信差。但在更早期的经文中,他只是大神拉(太阳神)的使者,专门给奥西里斯的躯体涂抹香料。
努比斯神有三个重要的特点。他掌管着尸体防腐的方法;他把木乃伊送入墓穴然后掌管着他们的灵魂;更重要的是他保护死者不受欺骗和保证他们能够复活。在埃及的早期历史中,阿努比斯神被称为死神。后来这一角色被奥赛里斯所代替。
阿努比斯的兄弟,除了大名鼎鼎的沙漠皇帝荷鲁斯,其实还有一个小透明……就是“白色的阿努比斯”——乌普奥特(Wepwawet)。乌普奥特的文献出现的比较晚,疑似是古埃及后期根据阿努比斯创造出来的一个亚种。一般被认为是赛特的儿子,也就是阿努比斯的兄弟,还有一种说法是阿努比斯的儿子。他和阿努比斯形象几乎一样,最大的区别就是皮毛是灰色或白色,而且一般被认为是一只狼(阿努比斯更多被认为是狗或豺),服装上,通常比阿努比斯要华丽一些,穿着战甲,拿着狼牙棒或弓箭。
乌普奥特的人设是“道路开启者”,有两层含义:一种是作为战神,为军队打开前进的道路,指引方向。另一种是作为死神,为亡灵打开通往冥界的道路。后一种和阿努比斯的设定是重合的。
阿努比斯的妻子一般认为是安普特(Anput),他们有一个女儿叫凯贝洁特(Kebechet)。但是说到安普特,这个角色十分的微妙,因为首先她的名字就是女版的阿努比斯(类似于亚瑟王的名字——亚瑟——女版的叫法是阿尔托莉亚,就是Fate里Saber的名字),而且安普特的人物设定,也和阿努比斯几乎一样,形象更是随便,就是一个头顶阿努比斯的女人(越看越觉得像古埃及同人画师的“女体化”创作),无论从哪个角度看,给阿努比斯生造老婆的痕迹实在是太过明显。女儿凯贝洁特更是连个画像都没有,长什么样子都不清楚,只说她是有净化能力的蛇神。
阿努比斯的特征物除了连枷和狗带,还有一个谜之物品,叫做Imiutfetish(不知道要怎么翻译),一般是把切掉头的猫或牛的四肢和尾巴绑在一根杆子上,再装饰上百合花,做成的谜之装饰物。
历史上真有阿拉伯的劳伦斯
本文2023-10-20 17:34:0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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