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司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土司对当时的社会有何影响?
土司制度最早出现在元代,在此之前中国封建王朝对少数民族地区管理施行的是羁縻治策。两者在完善程度和具体细化方面虽有区别,但其内涵、治理思想和施用范围等大体一致。
一、土司之地的主要内容
在以滇黔桂等西南部为主的边疆地区,封建王朝任命当地蛮夷首领为各级土官或土司,土官土司职位的带下,官职和所任职务不可随意废除,经过批准乃可世袭。如果履职不善或者互相兼并,朝廷当免其职、降职或者治罪。
有些地区在罢免土官土司以后,朝廷改派流官管辖其地,史称“改土归流”。朝廷将土司土官的任用,与当地所置的统治机构相结合。在土司任职衙门亦设朝廷派遣的同级流官,基层事务则由土司、土目等低级土官负责。
土官土司任职的机构仍有羁縻的性质,但被纳入国家行政系统管理。土官土司有正式的品秩,有待遇、有权利和义务等方面与内地官吏大体一致。
土司土官的职责,包括在辖区清查户口、收取赋税、统领土军、判决纠纷、维持治安与定期朝贡等。土司土官可统率属于国家军队的土军,土军由土官土司所辖的蛮夷壮丁组成。土军主要用于维持地方治安,但也接受朝廷的调遣,有上级土官土司率领赴外地出征。
土司土官制度在西南边疆取得了成功,而其关键在于与当地蛮夷社会的特点暗合。受地理气候环境与动植物资源具有复杂多样性的影响,西南边疆诸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复杂多元。诸族长期、居住特定的自然环境,积累了适应当地生活的特殊经验,与居住地的土地和自然资源存在紧密的联系。
而另一方面,数千年间外地移民不断迁入,与西南土著民族逐渐融合,使西南边疆文化的类型类似于内地,他们虽然经济发展的水平比较低,但有经济上自给自足及文化类型接近内地等特点。
因此,西南边疆诸族的主要矛盾在其内部,即诸族内部及相互之间谓资源占有和恩怨长期进行斗争,并由此形成盘根错节的利益关系,或者说西南诸族的斗争主要是在本地,对内地的封建王朝,西南诸族势力则多怀有敬畏之心。
二、土司制度对社会的影响
土司制度对于当时最大的影响,主要是文化认同和政治认同。
边疆各族群及其文化与中央王朝为代表的主流文化的差异是显而易见的。语言、服饰、生活习俗和历史进程等诸多方面与中原地区有着很大的差别,这些差别和差异导致了没矛盾和冲突。不同族群建立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政权与中央政府讨价还价成为普遍历史现象。
但是,他们与中央的关系无法断绝和割舍的,一是历史以来经济文化上的依赖,二世政治军事上的保护与支持,三是各族都有一统天下的雄心壮志,这些都导致了诸族对中央王朝缺乏政治认同和文化认同。
土司制度,恰好就对于这种认同关系的的构建产生了重要的历史影响。
土司制度在边疆族群与主流文化的文化认同关系上,是用过历史的几点上升到统一政权下中央与地方的依赖关系。
在不同地区与不同族群当中,土司们借助中央政府的文化推广政策,学习、借鉴和改造自己的民族文化,进而发展成为地域色彩浓郁的地方文化,并不断的推广、辐射和延伸。
诸如人们早已认同的广东、广西、湘西、贵州和云南等地的地方文化,没有人质疑他们的中华文化性,更没有人能否定他们的地方性和民族性。
以云南为例,土司制度建立后,云南的变化是划时代的。明代以前,云南是以彝、白、傣等民族为主的“边夷”地区,从秦汉以来进入云南地区的汉人,都已入乡随俗,被“夷化”了。
土司制度建立以后,广兴学社,各族子弟有机会“举宠学官,教养笛子,使知礼仪,以美为俗。”加上明代大量的内地汉民迁入,云南逐渐成为了中国传统文化与地方民族文化成功兼容并有强烈地域色彩的“云南文化”。
同时,土司制度的政治认同价值是以往任何时代的边疆政策无法企及的。它和以往的边疆政策区别在于它是政府行为的规划性认同建构,是中央和地方都可以接受的政治模式,这个制度产生了两者互补的结果。
土司制度给了边疆各个族群以合法的国家地方行政实体地位,他们成为国家行政单位的一部分,任命、升迁、继承和责罚有了严格的制度程序,同时又具有相当的自治权,这一点很重要。它使不同族权保持了各自的文化和传统,文化认同与政治认同有了良性的互动,逐步衍生了对“国家”概念的初步认识,必须相应担负应尽的国家责任和义务。
比如,明朝正统年间,云南麓川叛乱,各地土司响应平叛;嘉靖年间,广西狼兵、湖广土兵在东南沿海抗倭战争中奉命出征,战功卓著。再如 光绪二十六年(1900),云南西部边疆片马景颇族土司左孝臣率众抗击英国入侵,英勇牺牲,使片马终没有丢失。
丽江木氏土司。根据查询光明网显示,云南三大土司为清朝期间民间名称,其中丽江木氏土司是丽江土地森林河泽的所有者,也是政治上的统治者,木氏领主基本上通过徭役制和实物代役租的形式维系着自己的利益,于蒙化、元江共称三大土司,是三大土司中最强的一个。云南省,简称“云”或“滇”,中国23个省之一,位于西南地区,省会昆明。
木增:19代土司。生于明万历丁亥年(1587年)。卒于明隆武丙戌年(1645年)。享年58岁。明万历二十五年(1597年)10岁接任土司。在位48年(有一说是他36岁将土司传给15岁的儿子木懿)。正妻阿室于(官名禄氏繁),宁州知府女。生四子。长子木懿。在家族史中没看到继室阿勒邱的名字。
木增土司揭秘历史上真实的木增是个怎样的人
历史上的木增
木增,出生于1587年,卒于1646年,是明代时期丽江府第十二任土知府木青的长子。在丽江地区木氏土司世袭的470年22代中,木增是习得汉文化最多,且在政治、经济、文化、图书的保存等方面都具有卓越成就。因此,他不仅被誉为是明代时期一名著名的纳西族作家,同时也是一名家喻户晓的少数民族藏书家。
木增剧照
木增从小便懂得学以致用的道理,并善于从历史中总结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治国本领。
其中,在当代教学中仍引以为典例,用于教育后人的就是木增从唐王朝中央政权为强力抵御吐蕃,而去扶持南诏政权吞并其余诸诏,但事与愿违,却导致越析诏最终败亡的历史事件中总结出,要增强自己的竞争力,依附于中央王朝这样大势力的群体,以最大限度的争取支持,至关重要。
在领悟到这个道理之后,在1618年,木增通过实施进取亲和政策,在辽阳发生战事时,主动捐助朝庭军饷1万两银子,并上疏。不仅得到万历帝的大赞,同时也在社会上树立了“良辰”的美誉。
在汉文化学习上,木增不仅要求自己熟读经史书籍,而且非常重视汉文化在纳西族整个家族中进行倡导。这不仅表现在木增为帮助子弟能够系统的接受汉文化教育,专门聘请文人来丽江给其子弟传授汉文化,同时他还在丽江专门建立了“玉嵩书院”和“万卷楼”,以满足家族子弟学习汉文化的需求。
在文学创作上,木增著有《云集》、《啸月函》、《山中逸集》等多部诗文集,深受学者喜爱。同时,诗创作1000余首,分别被收入到《四库全书·子部杂家》,《云南丛书》中。
木增有几个妻子
木增相信很多人看到这个名字都不是很熟悉今天我们就带大家了解一下这个木增,话说木增他是明朝时候木府里面的一个首领,也是那时候丽江的第十三任知府,同时也是最具有成就的一位人物。那个时候,他带领着整个纳西民族,走上了巅峰之路发展迅速的文化和创造力。
而且木增本人,非常喜欢读书,醉心于习作,他总共遗留在世间的大概又七本的诗文集,差不多有1000多首诗。而且木增对于汉文化有着天生的喜欢,并且带领着它的子民也都学习了许多有关于汉民族的文化。甚至呢,不管是在政治文化还是在经济方面,木增带领着他的民族都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而且木增本人也非常喜欢读书,对于书也很是爱护和保存,可以说是从古至今少数民族少有的藏书者。
所以,这样的一个传奇的人物,更是让现代的人们对于他更加地好奇了,有很多人都很想知道到底木增有几个妻子呢
据史料所记载的,木增总共是有三个妻子的,第一个叫做阿室内,是木增从小一起长到大的,具有竹马青梅的,也是宁州的女儿。而第二个妻子的名字叫做阿勒邱,比较特殊和木府有着非常深刻的仇恨,但是最后为什么会嫁给木增,这也是估计有很长的故事了吧。而最后一个妻子就叫做阿照了,也是和阿勒邱有金兰情谊的一位。
木增怎么死的
木增是木氏一族的人,名叫长卿、或益新,另有外号华岳、或是生白,是纳西人,也就是现今云南人氏。关于他怎么死的,其实并没有记载,只说他最后为了心爱的人而隐居了。
木增土司的父亲木青,在木增十一岁时去世,木曾时袭土司,后来在其妻子阿勒邱的帮助下,带着木氏一族,管理着他们那个边疆部落。
木氏一族历代都是善文懂武,木增更是知识渊博,精通诗词,懂兵法,善治理,历史上的木增还出过多部作品。木增土司在位几十年,也是有着不少业绩,后在其妻去世后,将位传给长子,自己归隐,不过事实上,大事还是归他所管,这是历史,但在影视剧中,却是另一番景象。
影视剧中的木增因为和阿勒邱相恋,但却被迫娶了不爱的人,一度有个两人自杀殉情的念头,后木氏族人为了稳住其心情,让阿勒邱做了他的小妾,后家族却遇上了许多麻烦,一时内忧加外患,木增更是遭自己家人设圈套,差点丧命,而阿勒邱也遭到陷害,几次险些性命不保,两人经历了种种困难,才能将木氏家族的外患除去,却有面临内忧,阿勒邱的姐姐虚言假语的面容,和阿勒邱舅舅的逼迫,还有对木隆的劝解,几经波折,和两人合力才总算是将一切化解,而阿勒邱却不幸牺牲,木增心伤,后一切定下,便隐居,日日守在阿勒邱墓旁。
关于木增之死,历史却无详细记载,只说是其妻死了,然后归隐,大致隐居后,老死也难说,而影视剧中没太多描述木增归隐以后的事情,不过那些追剧的观众也猜测,也许木增会殉情而死。
木增与阿勒邱
木增是明代少数民族纳西族的作家,是纳西土司木得的第八辈的孙子,11岁承袭了土司,36岁将土司之位传给了他的儿子,而他则退隐“解脱林”,专心读书、写作,遗留下来的诗有1000多首,他的诗大多都是一个题目反复写,从不同角度、韵律和诗体来表达他从题目中看到的不同立意。
《木府风云》阿勒邱剧照
木增并没有因为自己是纳西族,而觉得自己就了不起,他从小便开始学习汉文化,在木氏土司中,木增是汉文化接触和学习最多的土司。木增在在位期间,为其民族作出了很多贡献,让纳西族达到了历史最强盛时期,他被当地的纳西族民尊称为木天王,名垂青史。
阿勒邱是木增的妻子,她的名字代表着纳西族妇女的精明能干,她具备所有人所想要有的优点。关于阿勒邱史料中并没有明确的记载,但在纳西民间有着各种各样不同的传说。
电视剧《木府风云》便是以历史为依托,将木增和阿勒邱的爱情、生活故事作为电视剧的主线来讲述木氏统治时期,统治者家族内部所发生的血雨腥风,恩怨情仇。剧中阿勒邱背负满门被杀之仇,自小被她的舅舅送去木府的卧底,在木府十年的生活,除了复仇的压力外,内心却极度渴望和平的。怀揣着复杂的心情,在复杂的环境下,她与当时还是木府长孙的木增恋爱了。阿勒邱用自己的善化解了阴谋和仇恨,用自己的行动得到了木府的认可,用自己的成绩被纳西人民称颂。
宣威市的历史
宣威市地处云南省东北部。
地处东经103°35′~104°40′,北纬25°53′~26°44′,东与贵州省盘县相邻,南与沾益县毗邻,西隔牛栏江与会泽县相望,北与贵州威宁县接壤,距省会昆明市260公里。总面积606988平方公里。
约占云南省总面积的158%。市区距曲靖市 驻地102千米,距昆明204千米。
其为云南省曲靖所辖一县级市。 宣威历史悠久,早在新时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辛勤耕耘。
秦以前属古夜郎辖地。秦朝统一后,开通五尺道。
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135年),设郁邬县(今宣威)。东汉,并郁邬县入汉阳县(今贵州威宁、水城)。
蜀汉时复置郁邬县,改属建宁郡(今曲靖)。唐代,大理国置磨弥殿部,其地域含今宣威、沾益、富源之境。
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立云南中书行省,建立路、府、州、县,沾益州隶曲靖路,领交水(今沾益)、罗山(今富源)、石梁(今宣威东北部)三县,州治石堡山西(后迁今宣威河东营)。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曲靖路为曲靖府,沾益州隶曲靖府,沿用彝族安姓土司世袭土知州,州治今宣威河东营,同时废除州领三县。
同年,于土府腹地(今宣威城)设乌撒卫后三所,隶贵州都司。洪武十六年,筑后三所土城,增设流官知州,侨居后三所内,开始土、流官合治。
同时,设沾益(今宣威城)、倘塘、可渡三站,并交水、罗山、石梁三县及越州归沾益州管辖。后所军屯铺堡地面由乌撒卫管辖,隶四川布政使司,沾益州仍隶云南曲靖府。
明天启二年(1622),乌撒土官安效良攻占沾益城,后三所守将弃城投交水。翠年,参将尹启易报云南抚按批准暂移州治于交水,土知州仍居河东营。
清顺治十六年(1659),经略洪承畴至滇,定移沾益州治于交水,本境称旧州。清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以土官叛服无常为由,参革沾益州土知州安于蕃,将安擒赴省城,请旨定罪。
十月派人丈量土司所辖田亩。五年七月,取原宣威关之名设宣威州,裁原土司安于蕃所辖各营火地面自高坡顶以上属沾益,以下属宣威。
宣威州之名沿至民国元年(1912)。民国2年裁州设县,改宣威州为宣威县,隶属云南省第二区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为宣威县,隶曲靖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4年6月30日,经中央人民 内务部批准,改宣威县为榕峰县。
1959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宣威县名。1994年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威县,改设宣威市(县级市)。
宣威历史悠久,文物胜迹颇多,有文化遗址10处、古建筑15座、墓葬碑刻18处、馆藏文物7种、风景名胜7个,既有市(县)级文物保护,也有省级文物保护。 文化遗址。
一、格宜尖角洞新石器时期遗址,经省、曲靖市、宣威市三级考古鉴定确定;二、颍川营遗址,在宣威城东古城村,明征南大将军傅友德(颍川侯)筑;三、乌撒卫后三所城墙,在宣威城东岳家巷东口,现存部分残墙,建于明洪武十六年(1383);四、可渡关关址,位于杨柳乡可渡村,明洪武初年建;五、可渡古驿道,位于云贵两省交界的可渡河两岸,长约10千米,石板铺成,始建于秦;六可渡古炮台,位于杨柳乡可渡村旁,明傅友德筑;七、宣威关遗址,在宣威城下堡街、西门街交叉口,明代筑,清道光后期毁于大火;八、上营古堡遗址,在宣威城西北上营村,清嘉庆年间由缪御斋倡建;九、诸葛营遗址,在宣威城东河东营村,三国蜀将李恢建;十、红九军团驻地旧址,在板桥一中(原板桥小学)校园内,1935年4月26日下午,红军长征过宣威,红九军团在此设指挥部。 古建筑。
一、沾益州土知州家庙,在宣威城东河东营村,明洪武十六年建;二、倘可巡检署,在倘塘镇倘塘村,清雍正十一年在原倘塘驿丞署的基础上改建而成;三、松鹤寺,即东山寺,建于明初,系佛、道两教合一的建筑群;四、善庆寺,位于市印刷厂内,建于明代;五、三台洞,在城西35千米的西泽河谷断岩上,建于清乾隆十六年(1751);六、观音阁,位于城西南25千米多乐小学内,建于民国19年(1930);七来宾石塔,位于城北15千米的来宾村南,1912年建,属风水塔;八、侯氏宗祠,在城西南灰硐村,建于民国初年;九、魏金阶庄园,在城东南50千米的兔场村,民国19年建,是宣威较有特色的私人庄园;十、四里座大桥,在田坝新民革香河上,清同治时建木桥,光绪时改建石桥,民国10年毁于兵灾,13年重建;十一、可渡石桥,在杨柳乡可渡村北的可渡河上,1916年建;十二、文庙大成殿,在宣威一中,建于清雍正七年(1729),道光十七年(1837)重建;十三、榕城书院,在宣威二中,前身为明伦堂,清乾隆四十三年(1778)改建为书院;十四、浦在廷故居,位于城内,建于民国初年;十五、朝阳洞,在落水黄路,寺庙建于清乾隆四十九年(1784)。 墓葬、碑刻。
主要有螃蟹坡梁堆墓、顾家堆梁堆墓、耿兴祖孙合葬墓、缪良玉缪文龙父子墓、李将军夫妇墓、按于蕃墓、王世雄墓、耿让墓、清世祖教条生员卧碑、《重修玄武祖师殿序》碑、《耿屯合堡受长发害老少形魂之总墓》碑、免差碑、杨福祯《诰封碑叙》碑、《成章季子绍尧家言》碑、“飞虹伫鹤。
卓克基土司官寨的历史背景为使恢复工程达到修旧如旧的目的,还特别邀请了卓克基16代土司索观瀛的妹妹索观涛,土司大管家、家寺主持高僧阿旺塔依,土司夫人柯玉霞等为顾问。
同时,为确保维修恢复工程中装饰装潢和布展的质量,达到全国藏区红色旅游经典景区一流水平,还重金聘请了青海、甘孜等全国藏区的能工巧匠,专门从事官寨内外的装饰装潢工作。目前,四个展区的布展工作已接近尾声。
嘉绒文化展示区主要集中在一楼及四楼的部分楼房,分为厨房、经幡房、社稷房、银厅房、酿酒房、衣饰房等12个展厅。二楼主要是红色文化展示厅,恢复有 当年看《三国演义》的房间“蜀锦楼”,中央红军在官寨内召开“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的原貌,展示有红军在该县建立的13个乡级苏维埃政权组织的军用沙盘,县境内现存和流落的红军简介、老红军的题词及各种文史档案资料,红军在该县留下的石刻标语、纸质标语、木板标语及钢盔、手枪、水壶、牛皮船、钱币、红军发放的文件布告等,共11个展室。
三楼主要展示土司文化:土司卧室、土司议政厅、官司房、客人住房、土司餐厅、土司大烟房、管家卧室等十四个展室。五楼及四楼的部分房间为宗教文化展示厅,主要是按照原貌恢复了土司的家庙和经堂,主要有文经堂、红教殿、黄教殿、长寿殿、狮面空行殿、禁食斋、僧人住房等8个展室。
8月,卓克基土司官寨维修工程将全面竣工,内部装修、布展等也将全面完成。届时,卓克基土司官寨不仅是阿坝州藏羌文化走廊上的经典旅游景区,而且也将成为全国藏族特色民居的集中展示区和嘉绒藏族文化旅游的最佳目的地。
虽然经历了上百年之久,维修后的这座官寨看上去雄风不减,气势如昨。 。
贤氏的历史介绍贤氏起源 -------贤华 我是四川省攀枝花市米易县人。
我根据,《米易县文史资料》原文记载:《邛西野录》暨《四川土司》、《明史》卷三百十一等史书记载:《天下郡国利病书》引《土夷考》言:“米易土官贤姓也。初,云南景东博夷头目阿骇徙其属来住种,洪武十六年归附,以随征东川、芒部二府功劳授世袭千户。
该所印信,以武弁推选。今土官贤氏居城外,专理巡捕。”
《明史、土司列传》和《邛西野录》载:“居所治城外。所辖博夷仅八百户”。
“辖土百户十员。土舍丁、佘、阙、李、史、宁、高、张八名,曾建排棚八十丈公署一所。
尚有微址。后废,所千户贤朝纲二员。”
当时地界是:东至龙肘山顶,南至金沙江界,西至打冲河界,北至可郎、德昌界。《四川土夷考》卷之三:“贤氏土司远祖阿骇,二世祖阿哀”,《会理州志》载:“米易副千户贤朝纲一名。”
《安氏宗祠碑》铭:阿旺呼(安伏成)“世袭会川卫守御司米易正千户印务。侄阿普卜威整凉山,留守建昌卫所。
世袭宣慰司。各亲族、弟、侄士巡捕,百户等官阿吴、阿骇等九人分土安插”。
由此可知贤氏土司米易一代祖阿骇系安氏土司米易一代祖阿旺呼(安伏成)亲族。故安、贤二家土司在六百多年前原承阿姓一脉。
贤氏远祖“临河而居”,其土司衙署驻地在“岸边草树蔓枝横,拂地掩坡绿溪滨”的柳溪河畔。这里至今还有贤家村又有流经此地的柳溪河。
因之该乡以柳贤而得名至今。在明、清王朝时期,除安、贤土司外,尚有自黔滇迁入的吉、张土司。
相互求存予夺,并在“改土归流”中矛盾冲突,兴衰分合不断,形成各自领地交错和权力更迭。尤其在贤官老爷蒙难后,贤姓后裔遭受株连,故有的隐名埋姓,有的逃亡迁移,各安生理。
至大清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由贤姓后裔根据本族历史脉络,编撰出贤氏祖谱。 据历代口碑相传:安氏土司与贤官老爷曾属翁婿关系,贤官老爷娶安姓女为妻。
贤官老爷其名及生卒年月无考。只传知贤官老爷系清代雍乾时期的一名武将,生像高大魁梧,力大无穷,武艺精深。
一次贤官老爷被邀请到撒连禹王宫数华里的风流山顶去痛饮,当客人沉于思拟之际,贤官老爷将摆好的一桌酒席伸手举起两桌脚四平八稳地举到阴兵坡土岗的树林里。阴兵坡土岗离禹王宫和安土司衙门约有二里之踞,客众在阴兵坡土岗的树林里宴饮盛赞贤官老爷的武功。
《清史》载:清高宗乾隆中期以来以皇帝为首的统治阶级生活日益奢扉,庞大的官僚机构越加腐败,皇帝及各级官史“贪黩无厌,征求财货,皇皇如不及”。嘉道时期,吏治颓风难挽,“印官上任,书役馈送辄数万金。
督抚过境,州县迎送必数万金,州县有千金之通融,则胥役得乘而牟万金之利,督抚有万金之通融,州县得乘而牟十万之利”,大小官吏贪脏枉灶。刮民脂民膏,权臣“园寓点缀,竟与贺明园蓬岛,瑶室台无异”;“立享殿、置隧道,可与皇陵相比。
大权臣家资八亿两”。 在历史横断面上的畸形,历史空间的风云变幻,土司沉浮自是常事。
在贤氏后裔流传着一个《贤官老爷怒洒一腔血,誓死不低头》的传说,今之丙谷、撒连以及各族老人中也有传闻。安氏土司在西昌邛海海心亭举行宴会时,邀请贤官老爷赴宴,并约定在邛海里“漂乌纱帽”,乌纱帽是帝王根据官阶赐给各级官员的官帽,漂乌纱帽做输赢本是一种取乐。
漂乌纱帽时,安氏的纱帽是宫廷赐予含有金属品,一漂即沉,而贤官老爷的纱帽是仿制品,漂后不沉,安氏不服,遂向上告贤氏犯有欺君之罪。后经审理,判处贤官老爷“五牛分尸”在丙谷街外那弯弯窖处执刑,将五只牛分别系住贤官老爷的头和四肢,五牛头上的火炮鸣时,牛却欲奔而未果。
那时因为贤官老爷用劲将五牛收紧一堆之故,执刑官又将贤官老爷的头手系住并用刀割断四肢的筋继续执刑,终于“五牛分尸”。贤官老爷一腔热血怒洒在那弯窖附近的大石上。
神奇的传说流传后世。若干年来多少放牧牛羊的人都不敢靠近大石,否则,触犯了它就会使人头晕、肚疼、疾病缠身,直到解放前还有善男信女对这块大石烧香求福顶礼膜拜。
清代“改土归流”后,贤氏后裔亦随安氏后嗣“编入汉甲”,长期融合,这固为顺理成章之事。但他们不忘祖宗,篡有《族谱》,留有世传口碑,缅怀族源及兴衰历程,实是无可非议,安氏史曾为外国史家凯觎他图,可知其重要性。
要知安贤史实是迷(米)易傣史的整体,不可偏废其一。 贤姓土司同安姓土司的关系,《米易萨连土千户调查记》:“安、贤二姓原是一家,后才分开。”
但据史籍所载,贤姓土司虽来自景东,但系元代或大理国时期由云南迁移至迷易定居开垦的傣族头人,在迷易早已造成势力,且归队明王朝较早,又因军功而被封为副千户的。而安姓土千户,按前引碑文的说法,是在9年之后因征讨月鲁有功受封于此的,而且明代史籍未见明载,就连《邛西野录》的作者何东铭也认为:“会理州志谓洪武间安伏成留守迷易,而明史及蜀纪、蜀典诸书,俱言迷易土官贤姓,则州志误矣。”
东铭是撒连人,与安姓土司住近在咫尺,又为编辑《邛西野录》广搜材料,是最有发言权。故说贤、安同宗,或说乃同时的正、副千户,都是根据不足的。
总。
谁知道宣威是什么年代建立的哦宣威历史悠久,早在新时器时代,就有人类在这块土地上生存繁衍,辛勤耕耘。秦以前属古夜郎辖地。秦朝统一后,开通五尺道。西汉武帝建元六年(公元135年),设郁邬县(今宣威)。东汉,并郁邬县入汉阳县(今贵州威宁、水城)。蜀汉时复置郁邬县,改属建宁郡(今曲靖)。唐代,大理国置磨弥殿部,其地域含今宣威、沾益、富源之境。元世祖至元十三年(1276),立云南中书行省,建立路、府、州、县,沾益州隶曲靖路,领交水(今沾益)、罗山(今富源)、石梁(今宣威东北部)三县,州治石堡山西(后迁今宣威河东营)。明洪武十五年(1382),改曲靖路为曲靖府,沾益州隶曲靖府,沿用彝族安姓土司世袭土知州,州治今宣威河东营,同时废除州领三县。同年,于土府腹地(今宣威城)设乌撒卫后三所,隶贵州都司。洪武十六年,筑后三所土城,增设流官知州,侨居后三所内,开始土、流官合治。同时,设沾益(今宣威城)、倘塘、可渡三站,并交水、罗山、石梁三县及越州归沾益州管辖。后所军屯铺堡地面由乌撒卫管辖,隶四川布政使司,沾益州仍隶云南曲靖府。明天启二年(1622),乌撒土官安效良攻占沾益城,后三所守将弃城投交水。翠年,参将尹启易报云南抚按批准暂移州治于交水,土知州仍居河东营。清顺治十六年(1659),经略洪承畴至滇,定移沾益州治于交水,本境称旧州。清雍正四年(1726),云贵总督鄂尔泰以土官叛服无常为由,参革沾益州土知州安于蕃,将安擒赴省城,请旨定罪。十月派人丈量土司所辖田亩。五年七月,取原宣威关之名设宣威州,裁原土司安于蕃所辖各营火地面自高坡顶以上属沾益,以下属宣威。宣威州之名沿至民国元年(1912)。民国2年裁州设县,改宣威州为宣威县,隶属云南省第二区督察专员公署。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仍为宣威县,隶曲靖地区行政督察专员公署。1954年6月30日,经中央人民 内务部批准,改宣威县为榕峰县。1959年11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恢复宣威县名。1994年2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宣威县,改设宣威市(县级市)。
云南土司木增历史确有此人吗确有此人。
木增(1587-1646)明代纳西族作家,字长卿,一字生白,号华岳,是木得的八世孙。1599年,其父木青去世,11岁时袭土 司之位。1600年8月18日,正式被明廷册 封为土 司。1606年,明廷册 封木增为中宪大夫兼丽江知府。其妻阿室于受 封太恭人。木增积极对外 扩 张。他不断 侵 占四川甘孜州康南地区以及木里一带藏 族各土 司地 盘,将边 界推进到雅砻江畔的今雅江县一带。嘉绒十八土 司不堪 骚 扰。明正土 司(长河西鱼通宁远宣慰司)一面据江险抵抗,一面飞报明 廷告 急。因受雅砻江天 险的阻 碍和明正土 司大军的竭 力抵 抗,木增的扩 张才被阻止。1623年,受封云南布政使司右参政。翌年隐退到芝山,以其子木懿继承土司之位。木增虽然退隐,但在重大事件上仍然握有决策权。木懿每天早晨都要到木增的隐居地请示重大事件的解决方法。1625年,加 封太中大夫,其妻阿室于加 封淑人。1631年,封广西布政使司助理布政使,授通奉大夫。1640年,转封四川布政使。1643年,镇 压 剑川州百户李永镇的叛 乱。1644年,受封太仆寺正卿。1646年,升太常寺正卿。
木增在位期间是丽江土司的全盛时期。木增信奉藏 传 佛教,并取藏族名“松弄热登”(又作四郎罗登、萨当杰布)。第十世噶玛巴·秋英多杰在与格鲁派的斗 争中失 势后,曾逃到丽江避 难。此外,他推崇中原的儒学,徐霞客来到丽江时,曾是木增的座上客;木增让徐霞客担任儿子木懿的老师。木增与木泰、木公、木高、木青、木靖都以工于诗文而知名,六人并称“木氏六公”。著有《啸月函》、《山中逸集》、《空翠居录》、《云淡墨》、《芝山云集》、《光碧楼诗抄》等多部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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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了解青海少数民族的“土司制”及其历史渊源吗土司制是我国古代的中央行政制度,是明清时代管理西南 少数民族地区的一种地方行政制度。
明朝最初设立宣慰司、土 知府等各级 机关,任用当地少数民族首领担任土司长官。 元朝始置,土司的职位可以世袭,但世袭官需要获得朝廷的批 准。
明朝与清朝沿置土司,自明朝起,增加了土知府、土知州、 土知县三种文官职务。土司对朝廷承担一定的赋役,并按照朝 廷的征发令提供军队;对内维持其作为部族首领的统治权力。
在明清时期,青海的土司有陈、祁、李、汪、纳、吉、赵、阿、 冶、甘、朱、辛、喇、韩等诸姓。
明代土司的族属与群分布特点
发现有四十六家分属于
罗罗人(今彝族)
焚人(今白族)
百夷人(今傣族)
蒲人(今布朗族)
泥人(今哈尼族)
回回人(今回族)
西番族
“土司”本是一种民族自治制度,土司也是官名,是一个自治区域的首领。土司是世袭继承的,虽然要经朝廷批准,授以印信,但土司在其统治、管辖范围,完全可以自定种种“土政策”,征纳税赋,摊派徭役,生死予夺,朝廷概不过问。土司实际上是独霸一方的土皇帝。土司、士官与普通百姓之间是人身依附的主仆关系,具有浓厚的奴隶社会色彩。例如,身为土司者,除了同宗女子外,对其辖下的任何出嫁的女子都享有“初夜权”。新娘拜堂后必须送进土司府留宿三夜,让土司代除“邪气”之后,才放回夫家。 \x0d\土司制度既是一种政治统治制度,又是一种经济剥削制度,它是在适应奴隶制和农奴制分散统治的基础上形成发展起来的。作为一种政治制度,在它的初期和中期曾有过进步性,在推动中国南方各民族社会经济发展中起过一定的作用。但是土司制度到了后期,随着各民族社会经济的发展,其落后性和腐朽性开始暴露出来,特别是到17世纪末其腐朽落后性越来越暴露无遗,成为南方各族社会发展的障碍,最后走上了崩溃灭亡的道路。 \x0d\ 土司制度发展到15世纪末16世纪初,由于各地土司长期在一地自恃雄长,世有其土,世有其民,世有其政,在各自的辖区内独断专横,成为称霸一方的统治者,权利欲不断膨胀,生活上日渐骄奢,因而对境内的土民在政治上实行残暴压迫,经济上采取残酷掠夺,强暴恣横,为所欲为,充分暴露出土司制度的腐朽性和反动性,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x0d\\x0d\ (一)肆虐土民。土司利用对土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暴虐*纵,作威作福。“土司杀人,不请旨,亲死不丁忧”。明代云南永北人刘彬曾写道:“彼之官世官也,彼之民世民也。田户子女为其所欲,苦乐安危,唯其所主。草菅人命若儿戏,莫敢有咨嗟叹息于其侧者。以其世官世民,不得于父,必得于子孙,且数信_。故死则死耳,莫敢与较者,嗟此夷民何辜而罹此惨”。蓝鼎元对贵州土司的残暴*虐有过深刻的揭露:“苗民受土司茶毒更极,可怜无官民礼,而有万世奴仆之势,子女财帛,总非本人所自有土民一人犯罪,土司缚而杀之,其被杀者之族,尚当敛银以奉土司六十两、四十两不等,最少亦二十四两,名曰玷刀银。”有的地方曾改土归流,但“土司辇赂关税,又复改还土属,丁壮举家屠戮,妻、子没卖为奴,其他土部不得不吞声饮泣、忍受摧残”。土司还将土民当牲畜看待,动辄将土民买卖、转让或赠送。李心衡说四川土司“其有规避徭役,不遵土司饬遣者,例最严酷,籍没其家,将其人并家属分卖各部落为奴”。又如唐崖土司覃鼎夫人田氏在游玩峨嵋山时,将随身带去的百余名婢女,若家奴一样,沿途择配,随意送人。土司生活糜烂,宴会有女歌舞,“官舍下乡,令民间妇女歌舞侑觞”,云南百夷(傣族)土司“上下僭奢,虽微职亦系银花金银带”,土司“每出入,象马仆从满途”。土司如有嫁娶,土民则3年不敢婚姻。“其虐使土民,非常法所有生女有姿色,本官辄入,不听嫁,不敢嫁人也”。甚至有的土民结婚土司还要享受初夜权。土司还私设公堂,严刑摧残土民更是司空惯见,“有事控于本官,本官或判不公,负冤者惟私向老土官墓上痛哭,虽有流官辖土司,不敢上诉也”。其刑法重罪者皆斩,其余刑法有宫刑、断指、割耳,即土司所谓的“盖奸者宫,盗者斩,慢客及失期会者割耳,窃物者断指”。土民往往冤屈受此酷刑,且无处申诉,或有上诉者,土司必派人中途追杀之,因此土民只好忍气吞声,受其践踏。 \x0d\\x0d\ (二)超经济强制剥削 \x0d\\x0d\ 土司对土民的剥削,即超经济的强制掠夺到明末清初已经发展到极为严重的地步,土司肆意苛索土民亦为常事。土司往往借口向中央王朝缴纳钱粮(差发银)渔肉土民,如乌撒土司按规定只向王朝激纳钱粮不足300余两,而土司取于土民者却百倍,“一年一小派,三年一大派,小派计钱,大派计两”。土民所输丁粮较汉民的多出10倍。1725年(雍正三年)云贵总督高其倬奏:云南姚安土府土知府于1708年(康熙四十七年)以进京费用为名,派索马银5000两,土民拿不出,土司便令土目持械强迫土民写卖契,以充马银。土司还在各村设立土巡检,名义是经管地方,实际是暗察各土民、财产、子女,“任意取携,派累百端”。土司利用身为辖区内最高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划分为庄田和份地(劳役田),强迫领种份地的土民(农奴)无偿为上司耕种庄田,同时土民还要为土司提供各种杂役。如广西土民要为土司提供禁卒、仵作、吹鼓手、画匠、裱匠、柴薪、马草、针线、管水沟、管厕所等杂役。云南车里土司向土民索取的杂役有106种,诸如为土司抬轿、划船、打旗、养象、养马、做饭、挑水,甚至要为土司家死人哭丧和为土司削大便棍都被列为应服劳役。土司还利用特权肆意苛索土民,如贵州册亨的岑、陆、依、王、周五姓土目对土民的苛索达10余种之多。土目过生日,婚丧嫁娶,生子满三朝,盖房子,甚至土目的儿子上学、应试等一切费用,从金银、油盐柴米到鸡、鸭、猪、酒,全部由土民提供。广西土官、土目向本地土民额外苛收的物品有棉花、苎麻、黄豆、蓝靛、辣椒、鸡、鸭、鸟、野兽等,苛派杂役之多,有如牛毛。 \x0d\\x0d\ (三)土司之间和土司内部仇杀侵扰 \x0d\\x0d\ 各个土司之间往往因为争夺土地、人口、财产,绎常混战仇杀,“一世结仇,几世不休”,破坏了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的安定。 \x0d\\x0d\ 1534年(明嘉靖十三年)容美土司田世爵指令土目田文祖、张琦、周万雄率兵出境,杀死巴余县应捕刘聪、火甲罗延瑞、吴鲜九数人,掳民百余家。1657—1662年(清顺治十四年至康熙元年)四川杂谷土司桑吉朋、阿日土司巴必太与瓦寺土司曲翊之间争斗,互相之间劫堡断桥,杀戮汉、羌人民,掳掠男女为奴,致使地方声息不通。明末清初,百户土司与卯洞土司力争夺人口土地争战不息,达数十年。 \x0d\\x0d\ 1724年(清雍正二年)容美、桑植上司率士兵抢掠保靖民财,焚掠村庄60余处,抢走男女千余人。 \x0d\\x0d\ 1726年(雍正四年)“桑植土司向国栋恃强负固,与容美、永顺、茅冈各土司寻衅仇杀,贪暴不仁,民不堪命”。容美土司向九霄每当外出,“民皆闭户,鸡犬无声”。土司内部因争袭之事而互相争斗亦累累发生。广西恩城州上司岑钦在明弘治年间先与他的叔父田州上司岑溥相仇杀,后又杀了岑应父子,不久岑钦父子又被岑应之弟接所杀,相互争袭仇杀多年。这种仇杀纷争,使人民遭殃,严重破坏了生产。 \x0d\\x0d\ 土司制度的这些腐朽落后性,已经成为严重阻碍生产力发展的侄桔,引起上司统治区内广大人民群众的不满和愤怒,因而各族人民对土司的统治进行了强烈的反抗,土司制度在各族人民不断反抗斗争冲击下已经摇摇欲坠了。
土司最早出现在哪个朝代?土司对当时的社会有何影响?
本文2023-10-20 21:38:2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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