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熹在家庭关系和君臣关系方面各题提出了哪些"礼"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1收藏

朱熹在家庭关系和君臣关系方面各题提出了哪些

君为臣纲、夫为妻纲、父为子纲。

朱熹的仁学与礼学的关系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是朱熹的仁说确立了仁的本体论,对仁作出了形而上学的哲学诠释,从而对礼的概念实现了形上学的本体论建构;

第二是朱熹仁学的落脚点始终是在工夫论上,强调“克己复礼”的工夫,这也是对传统儒学思想的继承,强调了仁和礼之间的密切关系,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将礼纳入到理学家的修身工夫之中,对礼实现了工夫论的诠释。

朱熹的仁学思想,是把仁的本体义与其工夫义结合起来,而且更为关注的是仁的工夫意义。同样,朱熹对礼的诠释也是将本体与工夫合一,而且落实在践履的工夫之上,突出礼作为修身规范的道德实践意义。

以“理”诠释“礼”,这是宋代礼学的一个重要特点,由此,赋予了礼以形 上学的内涵。其实以“理”诠释“礼”的思想在《礼记》当中就已经出现了。

扩展资料:

作为一位博学多识的大学问家,朱熹有很多方面值得后人学习。他一生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博览经史,治学严谨,著作宏富。他在训诂、考证、注释古籍,整理文献资料等方面都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另外,他对天文、地理、律历等许多自然科学,也都进行过广泛的研究。

他作为封建社会的一位官员,他在努力维护那个制度的同时,也能体察民情,反对横征暴敛与为富不仁者,敢于同贪官污吏和地方豪绅的不法行为作斗争。

男耕女织,分工清晰;

从属于农业,不占主体地位;

为了养家糊口之用,产品归自己所有

大部分自产自销,仅有一小部分拿到市场上出卖;

手工,生产过程简单,规模小,技术单一。

春秋末年(公元前475年),中国开始进入了封建社会。由于奴隶制度的崩溃,新兴地主阶级登上政治舞台,以及士阶层的壮大,私学的大兴,扩大了教育对象,使得更多的人掌握了原来为贵族所垄断的文化与道德等方面的知识,为更多的家庭实施学前教育提供了可能性,因此儿童的学前教育也得到进一步的发展。

一、封建社会的学前家庭教育

在封建社会,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是子女与社会最早的接触点,也是我国古代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场所。

1.封建社会学前家庭教育的目的

(1)为培养统治人才服务

在封建社会,历代统治者多重视教育,设立学校,他们的目的主要在于通过学校教育为封建社会培养“建国君民”的统治人才。在我国古代最早的一本教育学著作《学记》中曾经说过:“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是故古之王者建国君民,教学为先。”(《学记》,《中国古代教育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第95页。)汉代太学的设立也能够说明这一点。太学是封建社会一种重要的官学机构,它的最初设立动机,就是西汉武帝接受当时著名的教育家董仲舒的“养士之大者,莫大乎太学;太学者,贤士之所关也,教化之本源也”(班固:《汉书•董仲舒传》卷56,中华书局1962年版,第2512页。)的主张,为造就官僚后备军而设立的。隋唐以后,虽然由于科举制度的影响,学校日渐成为科举的附庸,但其最终的目标,仍然是为了培养统治人才。

学前教育是学校教育的基础,它的目的自然是与学校教育的目的一致的,都是为培养封建社会需要的统治人才服务的,因此封建社会的许多家庭在实施学前家庭教育的过程中,长辈们常以“学而优则仕”的思想教育儿童,以日后求官进爵的知识启蒙儿童。同时统治者亦非常重视学前家庭教育,视其为封建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和造就官僚后备军的人才教育的开始。

(2)齐家治国的基础

《礼记大学》中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其家不可教,而能教人者,无之。”孔子也说:“居家理,故治可移于官。”(顾炎武:《日知录•家事》,《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44页。)可见,古人十分重视家庭教育,并把它作为今后出仕、治国安邦的基础与管理才能的一种检测。同时,由于“天下之事,莫不有其初。家之立教,在子生之初。”(丘:《大学衍义补》卷首,四库全书本。)故家庭对幼童的学前教育,又是家庭教育的基本内容与起点。从这个意义上讲,为日后能够齐家治国奠定基础,也是学前家庭教育的目的之一。

家教与治国的逻辑联系为纽带的宗法政治统治,皇位实行嫡长继承制,百姓以血缘关系亲疏。家庭内部以父权实施家长制管理,国家最高统治者则以君权实施“家天下”的统治,父权与君权名异实同。秦以后虽实行郡县制,但仍以家庭(家族)为国家对臣民进行统治的中介。中国封建社会历代的地方行政,一般都以县为最下级的行政单位,然而县境广阔,人口众多,要实行有效统治,还必须依靠地方自治性质的乡村组织。由于中国农村社会聚族而居的特点,家族成为乡村组织的基础。乡村组织对百姓实行的是族权与政权的联合统治,因此,国家的统治归根到底是要依靠家庭组织的力量。“家之不宁,国难得安。”由此,许多政治家、思想家提出国之本在家,欲治其国,须先齐家的观点,并赋予家庭人口生产、物质生产、教育三重职能,使中国传统的家庭具有特殊的意义。

(3)光耀门楣

如果说齐家治国是政治家为古代学前家庭教育制定的终极目标,那么光耀门楣则是普通家庭实施学前教育的实质动机与最切近实际的目的。有一则民间笑话:有位父亲让其心爱的儿子骑在脖子上赶路,一位道学先生见了,指责道:“骑父作马!”然而道学先生的话音刚落,小孩便喊道:“望子成龙!”小孩子的话道出了当时做长辈的普遍心态,而这种心态又是与希望家族兴旺发达的企盼密切联系着的。

将个体的光荣与家庭的荣耀联系起来,根源于中国社会的特点。中国古代是个注重血缘关系的社会,历代统治者制订法律,惩罚罪犯,都不只限于个人,总要牵连整个家族,所谓“一人当灾,全家遭殃”,一人犯法,轻者罪及三族,重者株连九族。同样, “一人得道,鸡犬升天”,一个人出人头地,不仅是个人的荣幸,也是全家的荣耀,如在科举时代,若家中有人高中举人、进士,则朝廷以大红喜报报喜,整个家族都将沉浸于喜气洋洋之中。正是由于个体与家庭间这种休戚相关、荣辱与共的关系,使得学前家庭教育在封建社会显得格外重要。家中长辈都视子女为私有财产,希企通过家教早日使子孙“成龙”,以达到振兴家业,光宗耀祖的目的,同时,子孙们亦以身许家,把光耀门振作为自己的奋斗目标和报答父母养育之恩的最好方式。

2.学前家庭教育的内容

综观上下两千多年的封建社会时期的学前家庭教育,其教育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教育、生活常规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身体保健等方面。

(l)思想品德教育

中国古代向以思想品德为教育内容的主体,孔子说:“行有余力,则以学文。”(《论语•学而第一》,《论语译注》(杨伯峻),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5页。)行指品行、德行,意思是说在品行、德行修养有余力时才可以学习文化知识。以品德为先不仅是数千年封建社会学校教育、社会教育的主旨,而且也成为学前家庭教育的“纲领”,汉时王修曾教育自己的儿子:“未必读书,并学作人。”(王修:《诫子书》,《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后汉文》。)南宋教育家朱熹亦说:“自小便教之以德,教之以尚德不尚力之事。”(黎靖德:《朱子语类》卷7,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123页。)在家庭中对幼儿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主要是使儿童形成初步的道德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种德教内容主要包括下面几个方面:

①孝悌

《吕氏春秋•孝行》中说:“夫孝,三皇五帝之本务。”可见,注重孝道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西周以后,孝悌之道更是成为古代道德的根本,因此在封建社会中,培养幼儿的孝悌观念,也就成为学前家庭教育的首要任务。

对幼儿进行“孝”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幼儿从小养成不违父母意志,服从父母绝对权威的习惯。如清代学者李毓秀在其所著《弟子规》中曾说:“父母呼,应勿缓;父母命,行勿懒;父母教,须敬听;父母责,须顺承。”北宋史学家司马光在《居家杂仪》中也指出:“凡诸卑幼,事无大小,无得专行,必咨禀于家长。”这些要求均是为了突出父母的绝对权威。

对幼儿进行“孝”的教育,还要求幼儿自小养成敬奉双亲的习惯。《孝经•纪孝行》中说:“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意思是说,孝子的事亲之道,主要是平时对父母态度应恭敬,不得懈怠,尽己之能侍奉父母并使其得到快乐。《礼记•曲礼》中也要求儿子对父母应做到“冬温而夏清,昏定而晨省”。即冬天应使父母温暖而不受寒,夏天应使父母凉爽而不受热,晚上要为父母铺好床,早晨要向父母请安。东汉时的黄香可以说是实行这种孝行的典范,“香九龄,能温席。”(王应麟:《三字经》,《中国封建蒙学文化评述•附录》,陕西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2页。)据说黄香9岁时,对父亲非常孝顺,寒冬时能用自己的体温为父亲暖被窝。因此他就被列为古代廿四孝之一,成了封建社会儿童学习的榜样。

注意从小培养儿童孝顺双亲的品德,是我国古代尊老孝亲传统道德意识的体现,同时,以此作为儿童道德意识形成的起步,亦符合儿童道德形成的规律。当然,封建社会的“孝”从本质上说是“借正父子之论,“以严君臣之分。”突出父权的“孝”,旨在强化对皇权的“忠”,而且这种“忠”、“孝”是不问是非的“愚忠”、“愚孝”,它完全扼杀了儿童的个性与自由,成为制造奴性和奴才的渊薮,这是我们应当批判的。

如果说孝是用以维系纵的家庭关系,占主导地位,那么悌则是用以强化横的家庭关系,居辅助地位。对幼儿进行悌的教育,主要是要求孩童自幼兄弟友爱,为兄者爱护弟弟,为弟者敬爱兄长。据说东汉时大文学家孔融4岁时,就能把大的梨子让给兄长吃,而自取小的。这则“孔融让梨”的故事在封建社会曾广为流传,并在学前家庭教育中作为进行悌的教育的典型事例而屡被引用。

家庭教育中强调悌德的培养,目的是为了使兄弟和睦,家族兴旺,个人日后能在社会上立身。三国时向朗曾告诫其子说:“贫非人患,惟和为贵。”“九族和则动得所求,静得所安。”(向朗:《遗言诫子》,《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北齐教育家颜之推则明确指出:“兄弟者,分形连气之人也……二亲既殁,兄弟相顾,当如形之与影,声之与响。”(颜之推:《颜氏家训•兄弟》,《颜氏家训集解》,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第37、40页。)如果兄弟阋墙,则子侄亦不相爱,当有外祸来临之时,还会有何人援手相助?《魏书•吐谷浑列传》中还记载了一则故事:吐谷浑国的国王阿豺有20个儿子,他在病危时便把儿子们叫到面前,说道:“你们各人拿我一枝箭,在地上折断。”他的儿子都把箭折断了。随后他又对其母弟说:“你取19枝箭来,合在一起把它折断。”他的母弟怎么也折不断。阿豺便说:“你们明白吗?单独一枝箭容易折断,把多枝箭并在一起就很难折断了。只有你们同心协力,然后国家才能够巩固。”这则故事正是寓意着兄弟团结才有力量的道理。

②崇俭

我国古代是个农业文明的国家,农村的稳定决定着朝廷的安危。农业生产艰辛,丰收得之不易,一如唐诗中所说:“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故珍惜粮食,崇尚俭朴就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和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

在封建社会中,父辈创下的家业,小辈坐享其成,难知其中的艰辛。“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司马光:《训俭示康》,《传家集》卷67,《四库全书•集部•别集类》。)如果不使自己的子弟养成俭朴的生活习惯,他们就有可能成为败家之子,这也是许多家庭重视对儿童进行崇俭教育的一个重要原因。

为使幼儿树立崇俭的观念,封建社会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在家庭中经常教导儿童俭朴是一种美德,奢侈则是最大的罪恶,如宋代文学家陆游在《放翁家训》中曾告诫后辈:“天下之事,常成于困约,而败于奢靡。”认为生活的清贫、俭朴,常促人奋进、成才,而专尚奢侈则会使人堕入深渊。明末清初的朱柏庐在其家教名篇《朱子家训》中也曾要求子女:“一粥一饭,当思来处不易;半丝半缕,恒念物力维艰。”

为了培养儿童的俭朴生活习惯,对于幼儿的饮食与衣着,古人主张不能过于讲究,如《礼记•曲礼》中曾规定:“童子不衣裘裳。””这不仅是因其过暖不利于儿童发育,更主要的是因其华贵不利于儿童养成崇俭的习性。清代的唐彪对此说得很明白,他说:“童子幼年,不可衣之罗绮裘裳,恐启其奢侈之心,长大不能改也。”(唐彪:《人生必读书》,《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68页。)

③诚信

诚信就是诚实无欺。明人李贽说:“夫童心者,真心也。”(李贽:《焚书•童心说》,《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48页。)幼儿的天性纯洁美好,“绝假纯真”,然而由于不正确的影响或幼儿自身因自夸或惧过之故,有时也会说谎,这是日后欺诈之心生长的萌芽,长此以往,其“童心”将逐渐失却,“若失却童心,便失却真心;失却真心,便失却真人;人而非真,全不复有初矣。”(李贽:《焚书•童心说》,《中国学前教育史资料选》,人民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第48、49页。)要卫护此诚实无欺的“童心”,使之不失,长辈首先应该从正面进行教育。而由于幼儿年幼无知,难辨是非,长辈又应以自身诚实的行为来引导幼儿,《礼记•典礼上》中说:“幼子常规毋诳。”视,同示。元人陈释为:“常示之以不可欺诳,所以习其诚。”(陈:《礼记集注》,《四书五经•礼记集注》,中国书店1984年版,第4页。)春秋时期的曾参在这一方面,曾为人们作出了榜样。据《韩非子•外储说上》中记载:有一天,曾参的妻子要上街去买东西,小儿哭嚷着也要跟妈妈一同去,曾妻便哄孩子说:“你留在家里,妈妈回来杀猪给你吃。”等到妻子购货回家后,曾参便要捉猪杀之,其妻赶快制止他说:“我刚才只不过和孩子说着玩罢了,你怎么真的要杀猪?”曾参则说服妻子:“小孩是不能欺骗的。小孩年幼无知,只会学父母的样子,听父母的教诲。如今你说话不算数,哄骗孩子,实际上是在教孩子说谎。为母者欺骗了孩子,其子便会觉得母亲的话不可信,以后再对他进行教育,就不会有效果了。”于是曾参最后还是把猪杀了。

《韩诗外传》中也记载了一则孟母教子无欺的故事:孟子幼小的时候,有一次看见邻居家在杀猪,便问母亲:“他们杀猪干吗?”孟母随口答道:“给你吃。”继而又很后悔,她想:自己这是在用假话去欺骗孩子,也是在教小孩不诚实。于是便去买了邻居家的猪肉给孟子吃,以免对孩子产生不良的影响。一旦小孩由于某种原因说了谎时,父母则应该及时训诫,予以纠正,以杜绝此类事的再度出现。宋代邵博在《闻见后录》中曾记载史学家司马光儿时的一件往事:当司马光只有5、6岁时,一次剥核桃吃,不会去皮,其姐要帮助他,他执意不肯。后来一婢女帮他用热水把核桃烫一下后,很容易剥去了皮。等姐姐再来时,见他已将核桃皮剥去,便问他是谁帮他剥的,司马光回答是自己所为。恰好父亲在旁边目睹了此事的经过,听到司马光的回答便厉声训斥:“你怎么敢胡说?”司马光从此再也不敢说谎了。

④为善

善,在封建社会主要是指合乎道义、合乎礼仪的事。古代学前家庭教育中非常注意使幼儿养成行善去恶的观念,经常教育幼儿除在家孝顺父母、敬爱兄长外,在外凡是合乎道义的利人之事告应为之、由于孩童年幼,不可能做出惊天动地的大善事,故许多家长都非常重视教育幼儿行小善成小恶,积小善以成大德。如三国时的刘备曾遗诏教训后主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刘备:《遗诏敕后主》,《全上古三代秦汉三国六朝文•全三国文》。)清人张履祥在《训子语》中亦说:“善不积,不足以成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西汉的贾谊在《新书》中还曾记载了这样一则古人教子为善的故事:春秋时期的孙叔敖,幼时在外玩耍,见到一条两头蛇,回家后向母亲哭诉:“我听说看见两头蛇的人必死,今我见到一条两头蛇,恐怕我活不了多久。”母亲问他蛇在哪儿,他说:“我怕别人又看见它,已将它打死埋掉了。”母亲说:“你不必担忧,凡积善行善的人,老天爷会予以保护的。”古人重视教育幼儿为善积德,积小德成大德,这无疑是很可取的。

(2)生活常规教育

封建社会的家庭对学前儿童实施生活常规教育,主要包括日常生活中礼仪常规的训练和卫生习惯的养成。

       

        自从读了东野圭吾的《解忧杂货店》便一发不可收拾的迷上了东叔系列。可以说每一本都会引发思考,用书评语即“直击心灵”、“直指人心”。

        《红手指》是东野圭吾的“加贺探案集”第七部。加贺探案集有把推理凶手的结论交给读者费脑子后又反转剧情的,有一开始就点明了案件的凶手和作案过程却在结尾处戳中泪点的。这本属于后者,薄薄一本一天就可以读完,剧情简单无需烧脑,但是读完合上书,久久的感动。不愧为“ 后10页的虐心故事” 。

故事情节简单剧透:

《红手指》

时间:事发在傍晚时分。

地点:前原昭夫家。

人物:前原昭夫、八重子、前原直巳、前原政惠(人物关系,前原直巳为前原昭夫与八重子的儿子。前原政惠为昭夫的母亲)

起因:前原直巳在家掐死了一个女孩。

经过:为了掩埋儿子的罪行,昭夫和八重子联合起来捏造了个谎言——把罪行嫁祸于患有“痴呆症”的母亲政惠。而母亲为了让儿子迷途知返,悬崖勒马,一直用自己的行动来暗示警方,自己不是凶手。

结果:警方通过政惠的红手指识别了案件的破绽,找到真正的凶手。

        除情节与悬念之外,这本书人物心理和人性的探索依旧是一大看点。我就读本书后关于“爱”想到以下几点:

        1夫妻之爱

        “昭夫和八重子已结婚十八年了。他通过上司的介绍认识了八重子,交往一年后结的婚。两人的爱情并非刻骨铭心,只是双方都没有更适合的对象,也没有分手的理由,女方又即将超出适婚年龄,才不得不结婚。”——多么无奈的句子,而这又是当今多少男女的真实写照。婚后妻子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火抱怨,而且情感全部投入孩子身上,夫妻二人更没有交流。昭夫除了工作就是去喝酒 ,一段时间甚至有了婚外情。

        2父子之爱

        他爱儿子直巳,否则也不会为之铤而走险。但昭夫总是在逃避身为人父的责任,在儿子需要交流沟通时不是粗暴对待就是闭目塞听。结果,他也就无法认识自己的儿子,更别提互相尊重。

        3母子之爱

        他也应该爱母亲郑惠,否则不会有最后的良心发现。然而他却把年迈的母亲视为累赘,漠不关心,连她的老年痴呆是装的都懵然不知。昭夫对母亲也有母子亲情,可惜这种亲情已经被家庭、工作、生活的重重阴影笼罩。他依旧逃避责任,视母亲为累赘包袱,他对母亲的关心和尊重只是流于表面,心里却避之不及。

        总之,昭夫是一个只懂逃避的男人,凡是追求的是所谓的”顺其自然‘’,欣然的接受被迫的选择,而不愿在事情出现时将之扼杀至所谓的摇床;当老婆与老妈产生摩擦时,仍旧选择逃避,甚至默认媳妇扼杀爷爷奶奶看孙子的权利,自此,祖孙三人,形同陌路。也为今后儿子畸形的心理埋下了伏笔。

        八重子,一个自私无德的女人,婚后选择了自租房,过上了二人世界,当公公犯病痴呆,仍旧选择无视,任由同样年迈的婆婆照料;在公公过世后,仍旧不愿承担起儿子媳妇儿的职责,直至婆婆摔断了腿,才搬回与之同住,其实心里怨倦了租住小屋的生活,想要搬回住上所谓的大房。

        八重子总是以抚养孩子直巳很累为名,对整个家都很不上心。整个月的食物都是从超市直接买来的,不去做像样的饭菜。草坪和卧室也不打理。昭夫和她常常为此吵架。

        八重子爱儿子,并自以为是个负责的母亲,然而她并不认识和尊重自己的儿子,只是一味表现出占有和宠溺,结果她对儿子的爱反而使后者成为一个孤僻、自我封闭、暴躁、逃避责任、不关心他人的“恶童”。

        归根结底,便是昭夫夫妻的“不懂爱”。 昭夫和妻子之间缺乏尊重,只是被家庭的责任束缚而已。这样的父母,教出来的儿子会是如何,家庭的精神危机可想而知。

            被溺爱变形的熊孩子

        直巳,一个初三的学生,喜欢玩杀戮型游戏、床头堆满的是DVD和**杂志、喜欢幼女,性格孤僻、易暴躁、没有朋友。这正是不正常的家庭关系造就出的熊孩子——一个被母亲宠溺、被父亲漠视的可怜娃,造成了他可谓变态的心理。他可以通过玩偶将一个七岁的孩子引诱的家中;杀死小女孩后将尸体拖到院子里不管等父母去处理;继续他的电脑游戏;他可以在父母质问他事情经过的时候,吼上一句”烦死了,我又不是故意的“”真烦人,和我没关系“,然后将父母赶出自己的一方”净土“。

        直巳最终被抓起来后说的那句:“……都怪父母!”我似乎感觉并不是因为他只是在怪罪自己变成这样都要赖父母的教育,而是觉得他被抓起来,父母最终没能保护好他而害他被警察抓走所以才去埋怨。他对于自己亲手掐死一个小女孩这件事根本没有任何的愧疚,就算害怕也只是害怕被警察抓走罢了,而这种自私懦弱不负责任的人格除了因为母亲常年溺爱的原因之外也来自父亲对他的影响。

        到底是谁,是什么原因,造就这个冷酷的凶手?到底是谁,是什么原因,让一个七岁的孩子走向了死亡?读者自有答案。

        一对孤独的老夫妻,茹苦养大的儿子与媳妇儿结婚搬离了从小长大的家;因为与媳妇儿的摩擦,被剥夺了与孙子见面的机会,在爷爷离去的时候,出现的只是个名义上的孙子;因为与儿媳的矛盾,在老伴离去后,独自一人的老人选择装成痴呆,以维护自己的一方清静;在听到儿子媳妇选择将自己推出承担罪责时,希望孩子能够迷途知返,为孩子铺下了后路。

        政惠又何尝不是用装痴呆的方式逃离那个绝望的家庭,以为和死去的痴呆老伴选择死亡的方式一样,两人就能“对话”了。加贺曾冷静地说过:一个人怎么死,关键在于他是怎么活的。

        令人庆幸而感动的是本书中不仅揭露了“无爱”之症状,更给出了“有爱”之理念。

        冷静有爱的侦探加贺

        加贺不仅是细致的观察者、冷静的推理者,更是深沉的爱者。正因此,让他在老妇人的眼神对视中看出了破案的关键,让她的亲生儿子自愧弗如。也因此,让他最终令昭夫悬崖勒马,重新发现了自己的良知。

        尊重懂爱的儿子加贺

        本书的另一条暗线通过加贺于父亲隆正的一段恩怨,让我们深入看这个男人看似无情外表下细腻的内心。他尊重自己的父亲,如同尊重棋盘对面的对手;他懂得自己的父亲,理解他的痛苦与遗憾;他为了信守一个承诺,甘愿承受他人的误解和责难;他更关心自己的父亲,即使这关心要百般隐藏……

加贺在棋盘上落下棋子,然后回头看看父亲,笑了,“将得好,爸爸赢了。太好了 ”

——昭夫只专注自身,夫妻关系不和谐,将家庭视为压力来源,这对父子最终走向情感的陌路几乎是可以预见的。而加贺的人性之光就在于他的体验,醒悟,宽容与接受。

        这是个古往今来始终探讨不休的问题。有人认为其虚幻不清,有人认为其不可言传。美国心理学家斯滕伯格曾提出爱情三角论:亲密、激情、承诺,广为人知。只是其针对的主要是男女情爱,而不适用于亲情之爱。相比之下,精神分析学家弗洛姆对爱的分析更加“广义”。他给出的爱的四要素便是:关心、责任、尊重、认识。对比前原一家的情境,可以说他们问题的症结便在于这些要素的缺失。加贺的爱,其如同一道闪电,照亮了东野所描绘的灰暗阴沉的人性天空,给人以善意与美好的无限憧憬和希望。

        这部作品可以和《祈祷落幕时》连起来看,先看《祈祷落幕时》会对加贺的家庭背景有更深刻的了解。 东野圭吾的书永远会让人体验一种人与人之间的情感。他的文字没有拖沓,没有浮华,字字句句的关联都是为了营造最后那几页的感人结局。这种震撼是不会被忘记的,东野的书就有这样的神奇幻力。

  ●《三纲五常》,即"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和"仁、义、礼、智、信",其中"五常"的实质内容及实际效果是"国君对下要仁、臣下对上要义、要懂纲常礼、要有纲常智、要守纲常信"。

  ●"三从四德",指的是古代女子要遵从的道德。

  "三从"即 "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即"妇德、妇容、妇言、妇功"。

  ●"七出":古代社会丈夫遗弃妻子的七种条款,实际上是封建宗法制度为维护夫权而制定的迫害妇女的封建礼教。也叫"七去"、"七弃"。

  "妇有七出:不顺父母,去;无子,去;*,去;妒,去;有恶疾,去; 多言,去;窃盗,去。"(《大戴礼记o本命》

  ● 古代婆媳四大礼

  谒拜礼 以此表达敬意。儿媳嫁到婆家之后。要恭恭敬敬,按既定的仪式和程序,向公公婆婆请安问好。此礼标志了婆媳之间互动的开始,同时意味着媳妇旧的角色的转换以及新的角色规范的开始,通过这一礼仪,就是要求或提醒媳妇这一家庭成员,必须适应环境,遵守本家庭或家族的规矩。

  侍养礼 以此表征贤惠。侍养礼要求媳妇应勤劳,对公婆应体贴周到。媳妇侍奉公婆要像侍奉自己的父母一样。一早就要向公婆问安。公婆或行可坐。都要前后跟着,恭敬服待。公婆没有让儿媳回到自己房间时,不能退下。婆婆生病不适,或卧床不起时,照料看护的责任也会全归儿媳。

  曲从礼 此为孝的扩展。要求媳妇对婆婆惟命是听,绝对服从。婆婆所说的字字句句,做媳妇的要洗耳恭听;婆婆的一切指示,做媳妇的必须百般顺从,不能争辩,更不能违抗。

  遗弃礼 此为对媳妇最不公的待遇。公婆如果不喜欢儿媳妇,甚至是讨厌她,或者是媳妇待奉公婆不周,或有"失礼"之处,这时公婆婆可以令儿子休掉儿媳妇。如果儿子不肯休弃其妻,公婆仍可强行把媳妇赶出家门,即强行遗弃。

  ●《礼记》:"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

  ●孝顺乃中国人之一大美德,古人云: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以此为引导下的中国婆媳关系历为是不平等的。中国任何道德缺陷都可以追溯到孝心,孝顺的内涵已经远远超过行为的范畴,"在这种道德传统的约束下,男人依从父母,同时就要求妻子也要无条件地遵从。

  ●《中国婚姻史》认为"媒妁具有居间人之性质,在买卖婚时代当即有之;殆买卖婚演变而为聘娶婚,买妻卖女之居间人亦演变而为媒妁,遂以合姓为难,赖媒往来,以传婚姻之言也矣,或即为'使'。"(2)《诗经》有"取妻之如何,匪媒不得"(3)可以看出媒人早在西周时期就成为婚姻的重要条件了。从《仪礼·士婚礼》中规定的成婚程序六礼来看,从采纳、问名、纳吉、纳征到请期、婚礼,没有那个环节能离开媒人。(4)"于是男女以行媒始知其名,无媒则亦不交;男方无媒不得妻,女方无媒老且不嫁"(5)。《唐律疏议》中也有"为婚之法必有行媒"婚嫁要行媒成为婚姻的法定条件。非但如此,媒妁制度还是礼制的重要组成部分:"鲁桓会于嬴,成婚于齐,不由媒介自成其婚,史家遂以非礼贬之"(6),成婚不用媒人竟然被后人以违礼法而讥贬之;《管子》中也有"自媒之女,丑而无信"可见,成婚用媒已上升到了伦理道德的高度,用媒则符合伦理道德规范,不用自为媒则违反伦理道德,是要受到轻视的。

往往好看的书籍翻开看看,一看就是一整天。

我是你儿子

《我是你儿子》是2007年8月长江文艺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孙睿。杨帆三个月大的时候,薛彩云和杨树林离了婚,他被判给后者。婚后九个半月杨帆就出生了,且五官中丝毫看不出和父亲有相似之处,于是杨家父子的关系成为邻居们饭后找乐子的良好素材。

最后的歌

《最后的歌》是尼古拉斯·斯帕克思创作小说,所呈现出的是一个不完美的完美故事,这也许就是人生,平淡却不乏激情,质朴却不乏伟大。用心去呵护一切值得珍视的东西,每天都会有新的微小变化等着我们去发现。

流星旅行车

《流星旅行车》是2009年10月文汇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日本)重松清。《流星旅行车》是重松清的长篇小说,自己遭到公司莫名裁员,失业在家。

如何说,孩子才会听;怎样听,孩子才会说

围绕“ 如何说”“怎样听”两个主题,结合生活实例,帮助父母懂得如何与孩子进行有效的沟通,告诉父母如何应对孩子不同的情绪,如何正确地听、说、做,通过一系列简单、实用、有效的方法,帮助父母和孩子建立起一个能够快乐交流的平台,使孩子变得主动积极地与父母配合。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