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里挖到哪些东西应该上交给国家?
近日 河南开封贾鲁河尉氏段河滩发现古币,吸引了大量市民纷纷赶来寻宝。关于挖出古董文物上交国家还是不声不响的揣自己兜里,真得认真地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了。不要以为没人知道就可以私自占有。
从土里挖出来的东西可以分为三种:1、所有权权属清晰之物,2、所有权权属不明之物,3、无主之物。
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的规定,在我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并不是说土地的证书证明这块地是你家的,所以地下面的东西也是属于你的。
我国民法通则第79条规定,所有人不明的埋藏物、隐藏物,归国家所有。接收单位应当对上缴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扬或者物质奖励。
我国物权法第114条规定,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参照拾得遗失物的有关规定。文物保护法等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二规定: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如果毁坏、私藏甚至倒卖等性质恶劣的,属于犯罪行为,将追究法律责任。
如果能够确定其所有人或有继承人的,则由该所有人所有。如果所有人不明,则直接归属于国家,程序上参照拾得遗失物规则。 这是由于我国的社会主义性质,国家公有的意识形态在法律上的反映。
▲▲在特殊情形下,即使所有权人清晰的埋藏之物,也不能归属于所有权人。《文物保护法》中有特殊规定的,通过特定程序界定为文物的帝王陪葬物,即使有证据证明为现存的后代子孙所有,但是也不能归属其子孙。根据民法理论,古代封建社会,帝王就是国家,帝王的东西当然就是国家的东西。新中国成立后,依据政府继承的原则,可以将其认定为新的政府所有。所以,我国法律规定发现的文物归国家所有。
★ 文物,附着了人类社会的活动痕迹,或者前人的智慧、艺术、审美等等,除开经济价值以外,更多的是艺术价值、研究价值等,而这些价值体现的是人类共同体利益,一般不因个人的发现或先占而所有。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我国领域内遗存的一切文物,包括可移动的、不可移动的都属于国家所有。
土里挖到哪些东西应该上交给国家?
本文2023-10-21 06:29:0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540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