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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会议简报范文:
1、1月14日,市交通运输局召开班子会议,认真传达学习贯彻市委十三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以“撤市设区”为契机,围绕四个“考题”,扎实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总结20XX年度主要工作,谋划20XX年交通工作新思路。通过学习讨论,结合交通实际将在“四个功夫、四个提升”上作出努力。
2、一是在交通融入上下功夫,提升多位一体、方便快捷的融入大都市的能力。要在交通大项目推动上动脑筋下功夫,加大资金投入,以大项目带动效应,促全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对外加强接轨力度,加快推进杭黄铁路建设,积极做好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地铁6号线富阳段以及春永线等项目前期工作,快速构建富阳与杭州主城区多通道、多位一体方便快捷的交通网络。春永线是我市的“第五入城口”,争取20XX年底前开工建设。
3、目前,我市已建成杭千高速、320国道、沿江公路和闲祝线“四大入城口”,除春永线外,接下来还将快速推进杭黄高铁、杭州绕城高速西复线、地铁6号线富阳段等“入城口”,为尽早建成融入杭州大都市的“八大入城口”画上圆满句号;对内加大优化力度,以打造“二环三纵二横一辅二通道”路网结构、缓解交通“两难”为重点,加快富阳大桥至320国道连接线、23省道拓宽改造与综合整治、城市内环快速路等工程建设,进一步优化城市路网结构,实现富阳“撤市设区”后路网结构的大改善、大提升。
4、在为民办实事上下功夫,提升农村公路建管养的能力。农村公路网络就像人体的毛细血管一样,遍布全市每个角落。推进农村公路建设,完善路网结构、提升路网等级,是改善农村交通环境,发展农村经济,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条件。
5、要想方设法积极争取政策,加大资金投入,综合考虑、城乡平衡,合理确定项目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县乡公路改扩建、农村联网公路、病危桥梁改造和农村公路大中修等项目建设和管理,在确保项目质量和安全、资金投入效益的基础上,不断提高推进速度。扎扎实实将实事项目办快、办实、办好、办出成效,使农村群众尽早享受公路发展带来的效应。
6、在运输安全依法行政上下功夫,提升运输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能力。要深入企业,加强调查研究,加大对超限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掌握动态,提前介入,落实源头管理责任,严格执法,同时,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切实保障货运市场秩序和减轻公路损坏程度;要继续完善农村客运班线考核和亏损补助机制、客运出租汽车监管机制、三轮车服务运营机制,维护“三车”运行市场秩序,保障合法经营者权益,妥善处置客运行业的各种矛盾,确保社会稳定;要继续加大“四小车”整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营运,有效遏止“黑车”、净化客运市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7、在人才队伍建设上下功夫,提升人才队伍素质和廉政意识的能力。针对系统干部职工队伍日趋老龄化,文化程度相对偏低,专业技术力量长期不足等“老大难”问题,要直面现实,立足长远,尽快寻求破解良策。进一步完善管人用人激励机制,不断挖掘交通干部队伍的潜力。一方面采取教学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干部职工队伍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8、局领导要率先垂范,带领干部加大执行力,教育干部职工要以大公无私、无私奉献精神,拿出决战决胜精神,加班加点做好工作。进一步拓宽思路,提高技能和工作效率,提升交通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
9、要整合资源,调动干部职工积极性,发扬长处弥补短处,合力推进交通各项工作;另一方面,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积极开展风险防控再查找工作,落实防控措施,切实担负起“抓业务必须抓廉政”的“一岗双责”责任,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体责任。加强学习,创新廉政管理制度,提高廉政防腐意识。
10、努力做到既要干好事,又要不出事,从思想上、制度上、措施上,实现党政清廉、干部勤廉、系统崇廉、风清气正的“廉洁交通”目标。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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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2023-10-21 12:26:3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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