敬礼的正确手势是什么?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4浏览:2收藏

敬礼的正确手势是什么?,第1张

上身直立,右手从最近的弧度快速抬起,五个手指自然的合拢并伸直,中指接近太阳穴,如果戴帽就接近帽檐的2厘米处,手掌朝下,稍微向外翻,手腕伸直,大臂最好和肩膀在一条直行上,眼睛要看着收礼者。

举枪礼的方式一般在阅兵的时候我们才会看见,听见口令后右手要将枪拿到胸口,枪身要垂直,对着自己的正衣扣线,枪面约距身体10厘米,枪口需要和眼睛一样高,左手要握在表尺上面,两臂自然贴在身体上。

敬礼注意事项

非武装人员在敬礼时应抬起头,自然及诚恳地面向受礼者,右手手掌摊开并轻快沿前臂方向提起,手指伸直且并拢,让食指第一节指骨接触右边眉头或帽边靠近眉头处,手掌倾斜四十五度角,上臂与双肩成一直线。

上级须向对其作出敬礼或致候的人还礼,但对非由其指挥的队列除外。如遇多位上级非正式聚集于一处时,下级应向所有上级敬礼或致候,而上级均应还礼。在典礼中,应仅向主礼者敬礼或致候,亦仅由该主礼者还礼。

敬礼的标准姿势是右手五指并拢,直臂向前抬至与肩同高,掌心向左。

右肘开始弯曲,腕不能有旋转或弯曲变化。右手向额上方移动,大臂向右前上方抬起,成敬礼动作。

敬礼的简介:

国际上常见的举手礼方式是右手五指并拢、手掌伸平,举至右眉或右太阳穴附近位置,然后放下。美国、中国和俄罗斯等国军队中,行举手礼时手掌的方向通常为向下,英国则是手心向前。

大多数国家规定,军人在戴军帽时才可行举手礼,但是美国陆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等军队规定在穿军服、不戴军帽的场合也可以行举手礼。波兰陆军的敬礼方式为右手食指和中指并拢、其他三指握拳。

要领:上体正直,右手取捷径迅速抬起,五指并拢自然伸直,中指微接帽檐右角前约2厘米处(戴卷檐帽、无檐帽或者不戴军帽时微接太阳穴,约与眉同高),手心向下,微向外张(约20度),手腕不得弯曲,右大臂略平,与两肩略成一线,同时注视受礼者。

1在军礼徒手敬礼都是五只手指,立正右手手掌摊平手心微微向内中指微触眉梢。

2童军徒手敬礼都是三只手指头,立正右手手掌摊平手心微微向"外"中指微触眉梢。这三只手指头有人释意为三达德或是三条诺言,对中国童子军来说并没有错,但比较正确的说法(或是另一个较为世界所公认的说法)是:靠近自己的食指代表对自己负责;中指朝上代表对上苍负责;无名指朝外代表对他人或对社会负责,大拇指压住小拇指除了避免小指翘起来外,也代表了大帮小,强扶弱的意思。

3幼童军的两指礼源自於丛林奇谈,代表的是狼的耳朵,并不是智仁勇中少了哪一个;幼童军跟稚龄童军不同的是幼童军两指是张开的,稚龄是闭合的(代表狼宝宝还没长大耳朵还没开)。不过在国外幼童军或稚龄都多采三指礼不用二指礼了。

4如果只是敬礼(比如说学校的升旗或是军队等等),还是以五指礼为主;若是穿著童军制服、童军与童军间、童军活动或聚会场合,应行三指礼。

Nazi salutes (纳粹敬礼)

它其实是由古罗马敬礼手势(Roman salute)演变而来的, 右手伸直, 手掌朝下, 指的意思是:To cover-up for socialism 保护社会主义。

而最早这个手势是墨索里尼的法西斯党用来嘲弄致力得权或独裁的人或事,后来被希特勒使用,变成纳粹主义的代表象徵之一。

其实它在西元1787年至1934年间也曾经是美国通用的举手礼之一,后来由於纳粹敬礼的关系,才由罗斯福总统立法改成其他方式的举手礼。

目前除了法西斯和纳粹有在使用这种敬礼之外,这个手势在许多国家都是被立法禁止使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章第二十条第三小点]不,应该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二十条第三项:“礼貌待人,文明值勤”就可以理解为执法时必须向执法对象敬礼啥逻辑关于“文明、礼貌”之规定,相信是天下所有行业对从业人员的规范和要求,见过谁敬礼了?

椐我所知,警察向执法对象敬礼的来源是:在年月日时的地,有一名交通警察查处一位交通违法者时,遭到执法对象的辱骂甚至殴打,但是这位交警同志做到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为了维护法律的权威,他做的是你打一下或者骂一句我就敬一个礼来回报,最后敬礼到一百多次,在围观群众的指责下,他的行为“感动”了那位违法者,接受了处罚!此事见报后,有中央领导说:该民警素质好,值得大家学习(不是原话,是这意思)!在全国警界掀起了向地交警学习的热潮!本意是表彰和发扬人民警察良好的法制意识和道德修养,结果是人民对警察说:你想管我,嘿,先敬礼,否则我不理你、骂你、投诉你、搞不好还想打你,看看人家敬一百多礼还不为多呢!缘于特定的一名交警、累至所有警察,当然首当其冲的还是交警!

对于这样的现象,我迷惑不解、甚至感到悲哀。警察惩处违法者,是人民和法律赋予警察的权力和使命,两者是什么关系?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是不对等的!这时的警察代表着什么?代表法律和正义!违法者只有无条件接受法律的惩处,不需要任何理由!!而现实是什么?法制尊严和法律权威的体现,必须由执法者向违法者敬礼作为前提!正常吗?对吗??这就是受五千年文明熏陶的中国文化、中国法制?

“敬礼”,人民警察的敬礼:当那打击违法犯罪的铁臂举过高贵的头颅,在代表法律和正义的国徽边凝固成像的那一刻,是一种何等崇高的礼节!如果你是一名遵纪守法的公民、一名德高望重的老者、一名受百姓拥戴的领导,你可以坦然受之;但是如果你是一名作奸犯科的宵小、一名违法犯罪的行为人,在这庄严的形象面前,你有无为自己的行为感到羞耻、你的灵魂有没有受到鞭笞、你有什么资格对警察的敬礼指手画脚!

如果我是一名警察,我决不会向违法者敬礼,我的礼只会向值得尊重的守法者致敬,而违法者绝不是值得尊重的人!所以我当不了警察,我只是一个驾驶员!

话回文题,我也被桐城的交警处罚过,被处罚的心服口服,因为一比较,就知道桐城交警的执法质量优于大多数其他地区,相信出过桐城的驾驶员朋友有体会!因此我相信:桐城交警是一支在高素质领导集体带领下的、过得硬的公安队伍!

桐城交警,我为你们的“无私者无畏”向你们敬礼,虽然我的礼没你们敬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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