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坟里的古董算国家的还是自己的,国家有权利没收吗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1浏览:3收藏

祖坟里的古董算国家的还是自己的,国家有权利没收吗,第1张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地下挖掘出来的物品,如果有明确的主人的(如埋藏者),则该物品的所有权属于那“主人”;如果没有明确的主人,则该物品的所有权属于国家。

按照这个法律精神,祖坟里挖出的文物应该属于私人所有,但是前提是要证明“坟”的归属。

祖坟是一个含糊的概念,如今通称古墓。

古墓里的出土文物归国家所有,“假设是明朝的大官的坟,有好多宝贝”那就更不属于自己了。按照《文物保护法》规定:“私自挖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以盗窃论处。”

所以,处理这件事您头脑务必要清醒。

从文物保护法角度来讲,对禁止流通文物进行交易当然违法。但文物部门重点监管的是拍卖市场和文物商店,对于民间私下交易监管并不是很严。良渚玉琮虽属于一类文物,但却不是一级文物。只要不是要大张旗鼓,文物部门一般也没有那么多的人力去管。一旦被查到,一般说是藏友间进行收藏品交流欣赏并及时收起就可以了。

相信很多喜欢收藏古玩的朋友,一定都有看过各种鉴宝节目吧,比如《天下收藏》等等。那不知有没有人疑惑过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鉴宝节目中有些古董不会被国家收回,可以买卖?为什么有些刚发现的就被收回了呢?

根据我国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来看,我国境内地下、内水以及领海中发现的一切遗存文物,皆归国家所有。也就是说,不管是从地下挖出来的,还是水底发现的,或者是河道改造被冲出来的,都是国家的,一经发现必须上报。

不过,这里有一个时间点,是以新中国成立的那一年为界。比如,在1949年以前,有人在地下、水下或者其他什么地方发现了文物,那么管你是作为传家宝送给子孙后代,还是找个地方典当了,流通于市场,都可以。所以,在这之前出土的一些传世文物、或者说古董,其实国家是允许收藏买卖的,这些拿到节目上去让人品鉴,定价再卖掉没什么的。

但,这也还是分情况的,允许收藏买卖,可不是说什么都能拿来卖和收藏。比如说国有的不可移动的文物,就不可以,像壁画、雕塑以及建筑构件之类的。以及有重大研究价值的,和重大历史事件有关的等等。

记得几年前,确实是有人拿着一块法律不允许收藏买卖的壁画,上了节目,经鉴定,这是从宋元时期的陵墓中截下来的,保存良好。想来也是盗墓者干的,这位持有者不知是以什么途径得到的,但按照法律规定,这属于非法交易,不管是他买的,还是它自己偶然得来的,再卖给他人,就已经违法了。

大家对于鉴宝节目中的这些古董,以及拿着它们上节目的做法,是怎么看的?

贩卖从民间收集到的文物犯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条   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第五十条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第五十一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买卖下列文物:

(一)国有文物,但是国家允许的除外;

(二)非国有馆藏珍贵文物;

(三)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但是依法拆除的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中的壁画、雕塑、建筑构件等不属于本法第二十条第四款规定的应由文物收藏单位收藏的除外;

(四)来源不符合本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文物。

扩展资料: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故意或者过失损毁国家保护的珍贵文物的;

(三)擅自将国有馆藏文物出售或者私自送给非国有单位或者个人的;

(四)将国家禁止出境的珍贵文物私自出售或者送给外国人的;

(五)以牟利为目的倒卖国家禁止经营的文物的;

(六)走私文物的;

(七)盗窃、哄抢、私分或者非法侵占国有文物的;

(八)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其他妨害文物管理行为。

第六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文物灭失、损毁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违反本法规定,构成走私行为,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海关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给予处罚。

第七十二条 未经许可,擅自设立文物商店、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或者擅自从事文物的商业经营活动,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制止,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经营的文物,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

并处违法经营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并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祖坟里的古董算国家的还是自己的,国家有权利没收吗

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在地下挖掘出来的物品,如果有明确的主人的(如埋藏者),则该物品的所有权属于那“主人”;如果没有明确的主人,则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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