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资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1浏览:3收藏

鲁迅资料,第1张

许广平一次在鲁迅家帮他抄书稿 鲁迅对许说:"我会看手相'' 许以为他真的会看 就把手 给他 后来才知道鲁迅 是怕许 抄太多手疼 也是想拉她的手 许心头一热 从此事看出鲁迅很关心他人 而且很会浪漫

一时代特征

这篇文章写于1925年春末。当时,中国社会新旧斗争十分尖锐,一方面,中国几千年的旧文化、旧制度、旧传统层层因袭,到这时,已经是黑暗、反动、腐朽无比,它像一个巨大的毒瘤,长久地寄生在国民身上,禁锢着国民的身心,使国民畏惧而且麻木;另一方面,少数先驱者已经从黑暗中醒来,他们已开始大声疾呼,唤醒“铁屋子”里沉睡的人们,并开始荷戟奋战,要“肩住了黑暗的闸门,放他们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正是这少数觉醒的先驱者之一。他从旧的营垒中走来,对中国的历史有过深刻的研究,对中国社会“吃人”的本质,看得十分清楚;他对当时的社会现实,更是一眼看穿。在这篇课文中,鲁迅深入解剖了中国封建社会历史的特点,指出封建暴君的残酷统治,造成了中国社会的落后和国民的愚昧麻木。在专制暴政之下,中国几千年的封建社会只有两个时代:一是老百姓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一是老百姓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

前一时代,是天下大乱的时代;后一时代,是天下暂时太平的时代。中国社会,就在这“一治一乱”中因循反复,老百姓则在这两种时代中挣扎浮沉。这一结论,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如此偏激,却如此深刻,你不得不惊叹。我们看到,鲁迅把批判的尖刀刺向了封建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使之无处藏身;鲁迅又挥起投枪,挖出了他们的祖坟,让封建专制主义和蒙昧主义的幽灵,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使他们无处逃遁。鲁迅的论断,让丰富的历史知识和历史信箱作推理依据,言之凿凿,你不得不信服。鲁迅在作品中写道,纵观几千年中国历史,“乱”多“治”少,社会“乱”时,官兵到,百姓被掠杀,强盗到,照样被掠杀;社会“治”时,百姓服役纳粮,盼望着这样的奴隶生活不被剥夺。可惜,这奴隶规则总是被一些人“撕得粉碎”,老百姓于是又陷入“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悲惨命运。翻开中国历史,我们还有什么话可说?

二.背景资料

资料一:北洋政府:北洋军阀所控制的北京政府。1912年4月至1916年6月,袁世凯任大总统(有83天称皇帝)。袁世凯死后,黎元洪继任总统至1917年7月张勋复辟。1917年8月至1918年由冯国璋任总统。1918年9月至1922年6月徐世昌任总统。1922年6月至1923年6月黎元洪任总统。1923年10月至1924年11月曹锟任总统。1924年11月至1926年4月段琪瑞任临时政府执政。段琪棋瑞下台后,北洋政府处于混乱状态。1926年12月,张作霖以“安国军总司令”名义控制北京政府,1927年6月,改称中华民国政府陆海军大元帅。1928年6月,张与蒋介石作战失败,退回东北,北洋政府垮台。

资料二:善后大借款:1913年袁世凯为取得帝国主义的支持,消灭国民党控制的南方各省势力,以办理“善后”为名,指派国务总理赵秉钧为全权代表,向英、法、德、俄、日五国银行团借款。4月26日,未经国会同意,与银行团代表签订《善后借款合同》。借款总额为2500万英镑,八四实交,年息5厘;以盐税、海关税等为抵押;47年偿清,本息共计6789万英镑。合同规定盐税的征收要聘外国人协助管理,从此盐税被外国人控制。

资料三:蔡锷:(1882—1916),中国军事家,原名艮寅,字松坡,湖南宝庆(今邵阳)人。1898年入长沙时务学堂,从梁启超学习,1900年参加自立军起兵,失败后留学日本士官学校。1904年归国,先后在江西、湖南、广西、云南训练新军,极负时誉。1911年升云南新军三十七协统,与同盟会革命党人多作联络。武昌起义爆发后,于10月30日与云南讲武堂总办李根源在昆明举兵响应,建立云南军政府,任都督。并派唐继尧进军贵州,由唐继尧任贵州都督。1913年被袁世凯调到北京,暗加监视。1915年与梁启超暗中策划反对袁世凯称帝,以赴津治病为名,化装逃出北京,转道日本,径达昆明。12月25日,与唐继尧、李烈钧等组织护国军讨袁,任第一军司令,率军入川,与袁军

曹锟 、张敬尧等部在泸州、纳溪一带激战累月,屡获胜利。倒袁后,任四川督军兼军长。因艰苦转战,积劳成疾,赴日本就医,不治逝世。灵柩运回上海疆 ,“执绋万人,举国摧痛”。以国葬葬于岳麓山。孙中山致送挽联:“平生慷慨班都护,万里间关马伏波”把他比作东汉的班超和马援,给予了高度的评价。 有《蔡锷集》、《蔡松坡集》。

在护国运动的直接影响下,四川、贵州、广西、广东、云南等省纷纷宣告独立,袁世凯众叛亲离,被迫于3月22日取消帝制,于6月6日忧惧病死。83天的皇帝梦结束。

资料四、鲁迅与各派的斗争:

与学衡派的斗争:学衡派以一九二二年创刊的《学衡》杂志而得名,代表人是胡先 、梅光迪、吴宓等留学外国的洋绅士。主张摭拾一些西洋古典,极力为“国粹”和文言文涂脂抹粉,反对白话文与文学革命。在政治上突出表现在对马列主义的攻击。鲁迅给学衡派致命的打击。在《估学衡》一文中,鲁迅有力地揭穿了学衡派的倡明国粹的虚伪性与欺骗性,指出他们这般人思想空虚,不学无术,虽言必国粹,却连文言也写不通。鲁迅说:“诸公抨出新文化而张旧学问,倘不自矛盾,倒也不失其为一种主张。可惜的是于旧学并无门径”。深刻的揭露,使“学衡”派的丑恶面目暴露无遗。

与“复古”派即“甲寅”派的斗争:主要代表是北洋军阀的司法长兼教育总长章士钊。主张复古主义,提倡读经救国,极力反对新文化运动和文学革命。禁止学生参加爱国运动,禁止学生用白话文写文章,并明文规定小学四年级以上要“读经”,企图凭借权力,推行复古主张,阻挡新文学运动的开展。鲁迅指出:“甲寅派”提倡“读经救国”是统治者维持其统治的一些种把戏,甲寅派不过是一些“连成语都用不清楚的”纸老虎,他们向新文学进攻,不过是为旧制度唱歌挽歌,是封建势力的垂死挣扎而已。

这场斗争,不仅是在文化思想战线上反封建旧思想、旧道德,提倡新思想、新道德,反对文言文,提倡白话文的斗争,而且是一场捍卫马列主义的斗争,一场争夺青年的阵营的斗争

法律主观:

电子合同一般来说,我们在签订的时候要按照电子合同的签订方法来签订,如果确实有需要签订电子合同的,我们可以按照电子合同的相关要求来签订电子合同。

一、怎么签电子合同

结合《电子签名法》与相关法律的规定,有效的电子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数据电文原件,能够可靠地保持内容完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原件形式及文件保存要求;

2、电子签名,能够标识签署人、签署时间,防篡改,满足法律规定的有效电子签名要求;

3、身份经过第三方有效认证,满足法律规定的认证要求。

二、什么是电子合同

电子合同,又称电子商务合同,根据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电子商务示范法》以及世界各国颁布的电子交易法,同时结合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电子合同可以界定为:电子合同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之间通过电子信息网络以电子的形式达成的设立、变更、终止财产性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通过上述定义可以看出电子合同是以电子的方式订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的目的,通过数据电文、电子邮件等形式签订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

三、民法典关于电子合同的新规定

1、电子合同同时具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两项特征,可“视为”书面形式。

在电子合同形式方面,之前合同法第十一条直接将电子合同作为书面形式的一种类型,而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二款,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电子合同不属于书面形式。如果电子合同同时具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可以随时调取查用两项特征,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电子合同可“视为”书面形式,这与《电子签名法》第四条保持一致。

2、电子合同成立时间的特殊性。

在成立时间上,电子合同有其特殊性。如果电子合同的双方当事人选择确认书形式订立合同,则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若双方没有选择签订确认书,则需判断双方意思表示是否符合要约、承诺的要求。如果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内容具体确定,且表明一经承诺即受约束的意思,则该商品或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成功提交订单时合同成立。

3、关于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民法典根据给付标的的差异,对电子合同的交付时间进行了区分。

(1)若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

(2)若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若电子凭证或实物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3)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

第十三条

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一)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二)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三)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四)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购房合同范本

  甲方:(出卖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乙方:(买受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身份证号码:

  为了保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认购甲方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房屋基本情况:乙方预定甲方开发建设的位于 市 区县 路 号 楼盘: 号楼 单元 号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 平方米,公用建筑分摊面积为 平方米。房屋单价 元(美元)/平方米, 总房款为(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户型为 。

  二、认购期间:甲方承诺为乙方所预定房屋保留 天(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定金:本协议签订时,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小写) 元(美元),(大写) 元(美元)。乙方须在上述房号保留期限内,携本协议到甲方售楼处,与甲方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有关事宜。上述定金在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由甲方退还乙方或抵作该房屋的购房价款。

  四、付款方式:乙方同意选择下列 种付款方式,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后向甲方支付购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2、分期付款:于签约当日付 %,剩余房款在 日内分 次付清;

  3、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于签约当日付清房屋总价 %的首付款。

  五、证明文件:甲方应向乙方出示下列证件及其附属材料,甲方保证以下资格认证文件真实无瑕疵。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证号:

  2、政府立项证明 证号: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证号: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 证号: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图) 证号:

  6、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证号:

  7、施工许可证 证号:

  8、房屋销售许可证 证号:

  六、甲方承诺:

  1、具备商品房销售(预售)条件,如果甲方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导致此协议无效,甲方应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除退还乙方定金外,还应赔偿乙方利息等资金损失及其他有关财产损失。

  2、在本协议签订后,须为乙方保留该房屋至保留期届满之日止,且不得与第三方签订该房屋之《商品房认购协议书》或《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乙方携本协议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甲方将完全履行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甲方违反上述约定,甲方需向乙方双倍返还定金,同时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乙方承诺:在本协议签订后,在上述约定的时间内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并承诺在与甲方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时,乙方将完全遵循本协议中约定的房屋位置、面积、价款、户型等条款。如乙方不能履行本协议书确定的义务,视为乙方自行放弃该房屋的房号保留权,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的履行,并将该房屋另行出售,同时乙方已交付的定金不予返还。

  八、其他: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甲方应向乙方全额返还定金。

  1、甲方依本协议第五条向乙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完整、不真实或有瑕疵,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2、甲方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导致双方不能签订《商品房买卖(预售)合同》的;

  3、甲、乙双方经协商未能就补充协议达成统一意见的。

  九、不可抗力:

  1、如果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受到诸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其他双方认可的不可预见的不可抗力的直接影响,或无法按照原协议条款执行,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立即以传真通知对方,并且在此以后5天内将发生事故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事故证明寄给对方。

  2、因政府产业政策发生变化而导致本协议无法履行时,甲、乙双方可以解除本协议并免责。

  十、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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