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管理规定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1浏览:3收藏

火灾事故管理规定,第1张

 事故发生后的认真检查,确定起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一过程即为“事故调查”。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火灾事故管理规定,希望对你有用!

 火灾事故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火灾事故调查、处理的管理职责、程序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过程。

 2 职责

 2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负责协助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进行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组织实施本公司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并组织有关部门采取必要的整改措施。

 22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相关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23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部门负责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核定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

 24 起火部门负责协助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根据火灾原因制定、实施整改措施。

 3 管理内容和方法

 31 火灾事故的调查

 311 发生火灾时,起火部门应按Q/SZ G5612标准规定,向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及时报告事故信息,按火灾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响应,以便预防或减少可能随之产生的有害环境影响和可能随之引发的疾病和伤害。

 312 起火部门在积极扑救火灾、抢救伤员、抢救物资、尽量减少火灾损失的前提下,应保护好现场,为火灾事故调查创造条件,待有关部门对火灾事故现场进行调查后,方可清理现场。

 313 因扑救火灾、抢救伤员和防止火灾蔓延而需要拆除火灾现场建筑、移动火灾现场物品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或详细记录。

 314 经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扑救的火灾事故,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

 315 由本公司自行扑救的火灾事故,由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全力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

 3151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部门和有关员工应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

 3152 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调查询问应进行笔录,询问笔录应由被询问

 人核实后签名或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在询问笔录上签名或盖章。

 3153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对火灾现场进行录象、照相,并及时勘查现场。现场勘查应按照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和专项勘查的步骤进行。

 3154 现场勘查中发现的有关痕迹物证,提取前、后应当采取录象、照相等多种形式记录,并妥善保管。提取物证时应有两名以上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并在提取记录上签名。

 316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财务主管部门、起火部门及有关部门应配合火灾事故的调查,核定火灾事故中的财产损失。

 3161 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应包括:损失建筑物、设备、设施、各类产品、其他物品的名称、价值及损失程度,包括调换或修复的费用等。

 3162 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应计算直接损失,必要时可包括间接损失。

 317 火灾调查人员认为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通知安全保卫人员参加调查工作,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案。

 32 火灾事故的处理

 321 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由政府消防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起火部门及有关人员应接受政府消防主管部门的处罚,同时接受公司安全保卫主管部门的处罚。

 322 由公司安全保卫主管部门负责调查的火灾事故,经财务主管部门核定火灾事故的财产损失后,由安全保卫主管部门提出处理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对起火部门及其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323 当火灾事故引发人身伤亡事故时,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Q/SZ G5905标准规定,办理工伤保险理赔手续,并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324 在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时,发现有关人员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应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33 火灾事故的整改措施

 331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组织起火部门根据调查得出的火灾事故原因,确定整改措施、实施期限,并落实整改资金。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应监督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

 33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612标准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对相关的火灾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对应急预案进行必要的修订。

 333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按Q/SZ G5818标准的规定,组织有关部门利用火灾事故的信息,按“四不放过”的原则,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并予以完成,以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或重复发生。

 334 各部门采取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的活动应按Q/SZ G5519和Q/SZ G5523标准规定执行。

 34 监督检查和考核

 341 工会组织应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组织员工代表参加火灾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并对调查活动及处理结果进行监督检查。

 342 安全保卫主管部门、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以及整改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隐瞒火灾事故真相、故意损毁现场证据、不配合火灾事故调查、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等违反规定要求的情况时,应按Q/SZ G5906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

 35 记录

 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以及采取相应的措施时,有关部门应实施和保持必要的记录,并按Q/SZ G5525标准规定予以控制。

 4 形成文件和记录

 41 火灾事故询问笔录

 42 工伤事故报告单

 43 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44 单项考核扣款通知单

 火灾统计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加强火灾统计管理工作,保障火灾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充分发挥火灾统计在消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个体工商户等火灾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统计法》以及其他有关法规,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第三条 火灾统计的基本任务是对火灾进行统计调查、统计分析,提供统计

 第四条 凡在时间或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所造成的灾害,都为火灾。

 第五条 所有火灾不论损害大小,都列入火灾统计范围。 以下情况也列资料,实行统计监督。 入火灾统计范围:

 (一)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燃烧爆炸引起的火灾;

 (二)破坏性试验中引起非实验体的燃烧;

 (三)机电设备因内部故障导致外部明火燃烧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四)车辆、船舶、飞机以及其他交通工具的燃烧(飞机因飞行事故而导致本身燃烧的除外),或者由此引起其他物件的燃烧。

 第六条 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火灾等级划分为三类: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特大火灾:死亡十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二十人以上;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受灾五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一百万元以上。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火灾,为重大火灾;死亡三人以上;重伤十人以上;死亡、重伤十人以上;受灾三十户以上;直接财产损失三十万元以上。

 (三)不具有前列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第七条 凡在火灾和火灾扑救过程中因烧、摔、砸、炸、窒息、中毒、触电、高温、辐射等原因所致的人员伤亡列入火灾伤亡统计范围。其中死亡以火灾发生后七天内死亡为限,伤残统计标准按劳动部的有关规定认定。 第八条 火灾损失分直接财产损失和间接财产损失两项统计。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是指被烧毁、烧损、烟熏和灭火中破拆、水渍以及因火灾引起的污染等所造成的损失。

 火灾间接财产损失是指因火灾而停工、停产、停业所造成的损失,以及现场施救、善后处理费用(包括清理火场、人身伤亡之后所支出医疗、丧葬、抚恤、补助救济、歇工工资等费用)。

 火灾直接财产损失和火灾间接财产损失的计算方法按公安部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 火灾统计管理,按照“谁监督、谁统计”的原则,实行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管理。

 (一)全国火灾统计工作,由公安部统一归口管理,负责掌握火灾情况,汇总和公布火灾统计资料,实施火灾统计监督。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地、盟)、县(区、旗)、乡镇的火灾统计工作,分别由各级公安部门负责,行使相应的管理监督职能。

 (三)火灾统计表式、内容、计算方法和统计编码,由公安部负责制定并报国家统计局备案。

 (四)接受地方公安部门监督的单位发生火灾,由所在地公安部门负责统计。

 (五)跨区域的油田、管道、交通工具等发生火灾,由起火地公安部门负 责统计。

 (六)由铁道、交通、民航公安部门实施消防监督的单位,其火灾统计分别由铁道、交通、民航公安部门负责。

 (七)军队、矿井地下部分、森林发生的火灾,分别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统计。

 (八)一起火灾如涉及到几个独立的统计调查单位,其火灾统计由主管起火单位监督工作的公安部门负责。

 第十条 发生火灾后,受灾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必须如实提供统计资料,报当地公安部门审核。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须在每月十二日以前将上月火灾数据报公安部消防局。全年的火灾数据(含补报)在次年的一月十二日以前上报。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的主管部门,于当年七月和次年一月,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半年和全年的火灾数据。

 第十一条 发生特大火灾,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消防局和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局须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公安部消防局报告火灾基本情况,并及时续报、补报,火灾发生后一个月内上报特大火灾专题报告。

 军队、矿井地下部分发生特大火灾,其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公安部消防局。

 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发生火灾,直接财产损失虽不足一百万元,但政治、经济影响较大的,也按本条规定执行。

 发生重大火灾,市(地)公安消防部门要及时上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公 安消防部门。

 第十二条 企业和个体经济组织发生火灾伤亡事故的,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国务院《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及劳动部、国家统计局《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统计报表制度》等规定执行,将伤亡事故情况在上报公安消防部门的同时,上报劳动部门。

 第十三条 各级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统计工作的实际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统计人员,建立健全火灾统计管理制度,加强统计计算和数据传输技术的现代化建设,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四条 火灾统计资料应当建立档案。 第十五条 火灾统计资料由公安、统计部门负责向有关部门通报或公布。全国和各地的火灾统计资料在尚未公布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外界提供和公布。

 第十六条 负责火灾统计监督的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下列火灾统计监督、管理职责:

 (一)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如实提供火灾统计资料;

 (二)调查、收集和核实有关火灾统计资料,检查各种原始记录和台帐,监督改正不实的火灾统计资料;

 (三)如实向上级公安消防部门报告火灾统计调查和分析的资料;

 (四)检查、监督火灾统计法规和火灾统计工作制度的执行情况,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五)控告和检举火灾统计工作的弄虚作假行为。

 第十七条 火灾发生后隐瞒不报,故意拖延报告期限,故意伪造、篡改统计帐目,干扰阻碍火灾统计调查,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公安、统计部门依照《统计法》的有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火灾管理规定

 1目的

 危险化学品容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但不同的化学品以及在不同情况下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差异很大,若处置不当,不仅不能有效扑灭火灾,反而会使灾情进一步扩大。此外,由于化学品本身及其燃烧产物大多具有较强的毒害性和腐蚀性,极易造成人员中毒、灼伤。为此,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集团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化学品火灾、爆炸事故。

 3规定

 31 灭火注意事项

 扑救化学品火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灭火人员不应单独灭火; 出口应始终保持清洁和畅通; 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 灭火时还应考虑人员的安全。

 32 灭火对策

 扑救初期火灾:迅速关闭火灾部位的上下游阀门,切断进入火灾事故地点的一切物料;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它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和控制火源。

 33 采取保护措施

 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迅速疏散受火势威胁的物资; 有的火灾可能造成易燃液体外流,这时可用沙袋或其他材料筑堤拦截飘散流淌的液体或挖沟导流将物料导向安全地点; 用毛毡、海草帘堵住下水井、阴井口等处,防止火焰蔓延。

 34 火灾扑救

 扑救危险化学品火灾决不可盲目行动,应针对每一类化学品,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安全地控制火灾。化学品火灾的扑救应由专业消防队来进行。其它人员不可盲目行动,待消防队到达后,介绍物料介质,配合扑救。

消防安全知识50题

1 什么叫燃烧?

答:燃烧是一种放热、发光的化学反应。

2、有一个地方着火后,有人扛起泡沫灭火机去救火,他这做行吗?为什么?

答:不行。因为当他扛泡沫灭火机后,灭火机筒内的化学药剂发生化学反应生产二氧化碳气体的泡沫,并以一定的压力从喷嘴喷出,这样就达不到灭火的目的。

3 燃烧有几种类型?

答:有四种类型:闪燃、着火、自燃、爆炸。

4 重点防火部位的四有是什么

答:1、有防火责任人。2、有义务消防组织。3、有防火制度和措施。4、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5 物质燃烧需要具备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可燃物;助燃物;着火源。

6 、火灾可分为A、B、C、D四类,A、B、C、D分别指的是什么?

答:A指可燃固体;B为可燃液体; C为可燃气体;D为轻金属。

7 为什么家用冰箱不适宜存放易燃液体?

答:因易燃液体蒸发的可燃气体达到一定爆炸浓度时,遇冰箱内继电器打火会发生爆炸起火。

8 柴灶、煤灶与液化石油气灶能在同一房内使用吗?

答:不允许放在一个房间内同时使用。这是因为一旦液化石油气灶漏气遇明火就会造成火灾。

9 扑救电器火灾应首先做什么?在带电时,可用什么灭火器扑救?

答:切断电源。带电时可用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

10 当你发现液化石油气瓶、灶具漏气时应怎么办?

答:1首先关闭气瓶角阀,并开窗通风,使可燃气体散开;2严禁动用电器和一切火源;3立即找液化石油站及时修理或更换。

11 泡沫灭火机不能扑救什么火灾?

答:1、不能扑救电器火灾;2、不能扑救忌水性物品火灾;3、贵重物品、仪表火灾。

因为泡沫中含百分之九十七的水分,因此不能扑救电器火灾(水有导电性)和忌水物质火灾(与忌水性物品连触能燃烧),和贵重物品、仪表火灾(留有污迹)。

12 为什么不能把消防器材挪作它用?

答:因为消防器材是专用器材,是用来扑救火灾的。火灾什么时候发生,人们无法预先知道,所以要随时做好准备。

13 临时使用蜡烛照明,怎样防止火灾事故?

答:(1)仓库内严禁使用蜡烛照明;(2)使用蜡烛照明时,不准放在可燃物上;远离可燃物;(3)使用蜡烛照明时,人员离开后必须将蜡烛熄灭。

14 限制火灾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在建筑物之间设置防火墙,留有防火间距,设防火门。

15 居民楼内堆放杂物的危险性是什么?

答:(1)容易引起火灾,并使火灾扩大蔓延;(2)发生火灾后,通道堵塞,人员、物资不易疏散;(3)不易火灾的扑救。

16 为什么不能在床上吸烟?

答:躺在床上吸烟,稍有不小心心,烟蒂头会掉在被褥上引起火灾。特别是身体疲倦或者酒醉之后,常常烟未吸完,人就睡着了,致使烟蒂燃着被褥、蚊帐等可燃物。

17 人身衣服着火怎么办?

答:(1)在可能的情况下尽快脱去着火的衣服;(2)就地翻滚把火压灭。

18 油锅着火后,您至少有几种扑救方法?

答:(1)迅速用锅盖盖住油锅,窒息熄灭;(2)用将要炒的青菜倒入油锅,覆盖熄灭。

19、怎样扑救电器设备的火灾?

答:电气设备发生火灾,首先要切断电源,在带电情况下,可以使用二氧化碳或ABC干粉灭火器扑救,不能用泡沫灭火器和水扑救。

20、电气设备起火的原因是什么?

答:1、短路;2、超负荷;3、接触电过热;4、电火花和电弧;5、超电压。

21、干粉灭火器适用于哪些扑救火灾?

答:适用于扑救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和遇火燃烧等物质的初期火灾。

22、为什么白酒着火?并说出酒的度数与火灾危险的关系。

答:因白酒中含有乙醇,所以白酒也能着火。一般来说酒的度数越高,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23、重点防火部位应设立什么标志?

答:应设立“严禁烟火”标志。

24、火的类型有几种?

答:⑴闪点。⑵着火。⑶自燃。⑷爆炸。

25、燃烧的三个条件是什么?

答:⑴有可燃物。⑵有助燃物。⑶有火源。

26、灭火器的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⑴灭火器材设施属于专用物品,严禁挪做它用。⑵灭火器要定点存放,定期检查。

27、灭火器检修的规定是什么?

答:⑴灭火器自出厂日起,每年进行一次检修。⑵到期后或使用完的灭火器瓶一定要回收存放在指定地点、严禁乱扔。

28、预防火灾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防止形成燃爆介质,控制明火的使用,用防火涂料涂刷可燃材料,对易燃要及时清理。

29、直接火源有几种?

答:1、明火;2、有电火花;3、有雷击。

30、扑救火灾的基本方法是什么?

答:⑴隔离法。⑵窒息法。⑶冷却法。⑷抑制法。

31、电脑着火怎样扑救?

答:如果电脑开始冒烟或起火时,马上拔掉插头或关掉总开关,然后用湿地毯或棉被等盖住电脑,这样既能阻止烟火蔓延,也可挡住荧光屏的玻璃碎片.切勿向失火电脑泼水,既使已关掉的电脑也是这样,因为温度突然降下来会使炽热的显象管爆裂。此外,电脑内仍有剩余电流,泼水可能引起触电。

切勿揭起覆盖物观看,灭火时,为防止显像管爆炸伤人,只能从侧面或后面接近电脑。

32、电气设备起火的原因是什么?

答:⑴短路。⑵超负荷。⑶接触电过热。⑷电火花和电弧。⑸超电压。

33、用水救火应注意什么?

答:⑴不能扑救带电火灾。⑵不能扑救油类火灾。⑶不能扑救赤红的金属。⑷不能扑救封密仪器,贵重物档案火灾。⑸不能扑救与火起化学反应的物质。

34、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扑救哪些火灾?

答:适用于扑救电机精密仪器,电子设备,内燃机,珍贵文件小范围的油类,某些忌水物质等火灾。

35、煤气管道着火如何扑救?

答:切断气源,迅速通入蒸气,对封闭的设备,要开放散热,防止爆炸。

36、油烧着了为什么不能用水去浇?

答:油比水轻,油着火用水浇水沉到水底会使油四处溢。所以用水救油火不但不能救灭,反而会扩大火势。

37、消防工作中对电器设备的使用有哪些要求?

答:严禁乱自拉各种临时电源线,照明灯具和电线等。绝缘必须良好,应与可燃物品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无人工作时必须断电。

38、楼房着火如何逃生?

答:发现着火后不要惊慌,先用身体顶住门,手摸门板手,手炳或手触门缝都是凉的,无热气炙手,才可迅速开门逃生。觉得门上有压力有热气冲手,赶紧关门逃到阳台,将阳台门关死,待机设法逃生。

39、家庭火灾形成的几种诱因是什么?

答:⑴用电不规范。⑵人走火不灭。⑶违章用气。⑷吸烟。⑸儿童玩火。

40、煤气罐及管道着火如何扑救?

答:要迅速关闭阀门、断气源、堵塞漏洞,防止气体扩散如火情无法控制,迅速报火警119,请专业扑救。

41、做饭时着火如何扑救?

答:油锅着火应及时将锅盖盖严,火自灭,决不能用水灭火。

42、行人在雷雨天应注意什么?

答:在雷雨天,不要走近高压电线杆、铁塔、避雷针的接地导线周围20米之内,以免雷击时发生跨步电压触电。

43、乘坐电梯应注意那些安全事项?

答:乘坐电梯,不能吸烟,严禁强行扒开电梯的门;不能在电梯内玩耍打闹,不能乱动电器开关。

44、遇有大风天外出应注意那些高空坠物?

答:警惕高架的广告牌、居民楼房阳台的花盆、外墙面装饰物、窗户玻璃碎片脱落及建筑施工工地的坠落物可能造成的伤害。

45、燃气热水器为我们家庭生活带来了极大方便,在使用中应注意哪些安全问题?

答:热水器必须安装在厨房内,与浴室分开。厨房要保持通风。使用中如发现有异响、**火焰、冒黑烟等异常情况,立即请专业人员检修。

46、发生火灾时,基本的正确应变措施是什么?

答:发出警报,疏散,在安全情况下设法扑救。

47、不安全行为表现为哪些现象?

答:错误操作,人为造成安全装置失效,使用不安全设备,以徒手操作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攀坐不安全位置,不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用具,不安全装束,以及违章指挥等。

48、火灾逃生的四个要点是什么?

答:⑴防烟熏。⑵果断、迅速逃离火场。⑶寻找逃生之路。⑷等待他人来救。

49、轻度烫伤如何急救?

答:一般明显红肿的轻度烫伤,要立即用冷水冲洗几分钟,用干净的纱布包好即可。

50、下面的标志表示什么?(请到能源世界-建筑能源节能网搜索看图标)

(一)甲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依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一级易燃固体、一级易燃液体、一级氧化剂、一级自燃物品、一级遇水燃烧物品和可燃气体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易燃、易爆,燃烧时还放出大量有害气体。有的遇水发生剧烈反应,产生氢气或其他可燃气体,遇火燃烧爆炸。有的具有强烈的氧化性能,遇有机物或无机物极易燃烧爆炸。有的因受热、撞击、催化或气体膨胀而可能发生爆炸,或与空气混合容易达到爆炸浓度,遇火而发生爆炸。

(二)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主要是根据《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二级易燃固体、二级易燃液体、二级氧化剂、助燃气体、二级自燃物品的特性划分的,这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仅次于甲类。

(三)丙、丁、戊类物品的火灾危险性特征

丙、丁、戊类物品的分类主要是根据40多个仓库和其他一些企事业单位贮存保管情况划分的。

(1)丙类。包括闪点在60℃或60℃以上的可燃液体和可燃固体物质。这类物品的特性是液体闪点较高、不易挥发,火灾危险性比甲、乙类液体要小些。可燃固体在空气中受到火烧和高温作用时能立即起火,即使火源拿走,仍能继续燃烧。

(2)丁类。指难燃烧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燃或微燃,将火源拿走,燃烧即可停止。

(3)戊类。指不燃物品。这类物品的特性是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碳化。

(4)丁、戊类物品的包装材料。丁、戊类物品本身虽然是难燃或不燃的,但其包装材料很多是可燃的,如木箱、纸盒等,其火灾危险性属于丙类。据调查,一些单位,多者每平方米库房面积的可燃包装材料在100kg~300kg,少者在30kg~50kg。因此,这两类物品仓库,除考虑物品本身的燃烧性能外,还要考虑可燃包装材料的数量,当可燃包装材料重量超过丁、戊类物品本身重量1/4时,这类物品仓库的火灾危险性应为丙类。

(四)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类方法

《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将石油库储存油品的火灾危险性分为三类,与《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基本一致,只是对乙类、丙类油品视需要做了适当细化,便于规范条文针对不同火灾危险性级别的油品提出不同的措施要求。

火灾事故管理规定

 事故发生后的认真检查,确定起因,明确责任,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一过程即为“事故调查”。下面是我为你整理的火灾事故管理...
点击下载
热门文章
    确认删除?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