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学的核心典籍》解读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1浏览:2收藏

《国学的核心典籍》解读,第1张

国学的核心典籍

一、国学的核心经典

国学的核心经典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流意识思想——儒家经典,而儒家思想的核心是“十三经”。

发展演变:十三经是由先秦的六经、西汉的五经逐渐发展而来的,最终形成于南宋。先秦,六经:《易》、《诗》、《书》、《礼》、《乐》、《春秋》;汉朝,五经:以《易》、《诗》、《书》、《礼》、《春秋》为“五经”,立于学官。唐朝,九经:唐朝时,《春秋》分为“三传”,即《左传》、《公羊传》、《谷梁传》;《礼经》分为“三礼”,即《周礼》、《仪礼》、《礼记》。这六部书再加上《易》、《书》、《诗》,并称为“九经”,也立于学官,用于开科取士。晚唐,十二经:唐文宗开成年间,在国子学刻石,内容除了“九经”之外,还加上了《论语》、《尔雅》、《孝经》。五代,十一经:五代十国时后蜀国主孟昶刻“十一经”,收入《孟子》,而排除《孝经》、《尔雅》。南宋,十三经:正式形成于南宋时《孟子》正式成为“经”,和《论语》、《尔雅》、《孝经》一起,加上原来的“九经”,构成“十三经”。

至此,儒家的十三部文献确立了它的经典地位。清乾隆时期,镌刻《十三经》经文于石,阮元又合刻《十三经注疏》,从此,“十三经”之称及其在儒学典籍中的尊崇地位更加深入人心。清孔尚任《桃花扇·逮社》:“你看十三经、廿一史、九流三教、诸子百家、腐烂时文、新奇小说,上下充箱盈架,高低列肆连楼。”清昭连《啸亭续录·石经》:“雍正中,有生员蒋衡字湘帆者善书法,立志书十三经,十余年乃成。”(参阅清顾炎武《日知录》卷十八;清钱泰吉《曝5书杂记》卷上)

《十三经》的内容极为宽博:

《周易》是占卜之书,其外层神秘,而内蕴的哲理至深至弘。

《尚书》是上古历史文件汇编,主要内容为君王的文告和君臣谈话记录。

《诗经》是西周初至春秋中期的诗歌集,内分“风”、“雅”、“颂”三部分,“风”为土风歌谣,“雅”为西周王畿的正声雅乐,“颂”为上层社会宗庙祭祀的舞曲歌辞。

《周礼》主要汇集周王室官制和战国时期各国制度。

《仪礼》主要记载春秋战国时代的礼制。

《礼记》是秦汉以前有关各种礼仪的论著汇编。

《春秋》三传是围绕《春秋》经形成的著作,《左传》重在史事的陈述,《公羊传》、《谷梁传》重在论议。

《论语》是孔子及其门徒的言行录。

《孝经》为论述封建孝道的专著。

《孟子》专载孟子的言论、思想和行迹。

《尔雅》训解词义,诠释名物,经学家多据以解经。

儒家文化在封建时代居于主导地位,“十三经”作为儒家文化的经典,其地位之尊崇,影响之深广,是其他任何典籍所无法比拟的。最高统治者不但从中寻找治国平天下的方针大计,而且对臣民思想的规范、伦理道德的确立、民风民俗的导向,无一不依从儒家经典。儒家经典施于社会的影响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二、《十三经注疏》

“十三经”各注释版本中,以清代学者阮元主持校刻的《十三经注疏》最为完善,是研究中国古代文化的重要参考资料,是文史研究工作者经常要查检的书。十三经注疏清代由阮元主持校刻的一部,号称善本,但卷帙浩繁,不便查检。原世界书局将阮刻本缩印为两巨册,使用较方便。

《周易正义》,魏·王弼、晋·韩康伯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尚书正义》,魏·王肃伪孔安国传、唐·孔颖达等正义。

《毛诗正义》,汉·毛亨传、郑玄笺、唐·孔颖达等正义。

《周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仪礼注疏》,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

《礼记正义》,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左氏传正义》,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等正义。

《春秋公羊传注疏》,汉·何休解诂、唐·徐彦疏。

《春秋谷梁传注疏》,晋·范宁注、唐·杨士勋疏。

《论语注疏》,魏·何晏集解、宋·邢昺疏。

《孝经注疏》,唐玄宗注、宋·邢昺疏。

《尔雅注疏》,晋·郭璞注、宋·邢昺疏。

《孟子注疏》,汉·赵岐注、宋·孙奭疏。

《十三经》是儒家文化的基本著作,就传统观念而言,《易》、《诗》、《书》、《礼》、《春秋》谓之“经”。《左传》、《公羊传》、《谷梁传》属于《春秋经》之“传”。《礼记》、《孝经》、《论语》、《孟子》均为“记”。《尔雅》则是汉代经师的训诂之作。这十三种文献,当以“经”的地位最高,“传”、“记”次之,《尔雅》又次之。十三种儒家文献取得“经”的地位,经过了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南宋宿儒朱熹以《礼记》中的《大学》、《中庸》与《论语》、《孟子》并列,形成了今天人们所熟知的《四书》,并为官方所认可。

三、十三经简介

(一)《周易》

原称《易》,又称《易经》,是古人卜卦用的书。周朝统治者习惯用蓍草来占卜吉凶。称为占筮。占卜时根据蓍草茎数量的奇、偶,排成各种卦,再参照占筮书的记述,判断出吉凶。《周易》就是这类占筮书的一种。

《周易》中用“”和“”两个最基本的符号代表阳和阴,分别称为阳爻、阴爻。把和叠列三层,可以形成八种组合形式,叫做八卦,又称经卦。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为了记住这八卦的符号,古人总结了顺口溜:

乾三连,坤三断

震仰盂,艮覆碗

离中虚,坎中满

兑上缺,巽下断

这八卦的每一卦代表一种物象,一种事物,如乾为天,坤为地,震为雷,巽为风,坎为水,离为火,艮为山,兑为泽。对于每一卦象的含义还可以进一步引申,例如乾既代表天,又可以代表国君、朝廷、君子、男人、刚健、阳气等,而坤除了代表地外,还可以代表臣子、女人、柔弱、阴气等。用八卦的卦象两两重7叠,又能组合成六十四卦,称为别卦。在《周易》中,对于每一卦以及卦中的各爻,都有阐述其意义的解说,这就是卦辞和爻辞,它们是《周易》的正文部分。

《周易》的作者和著作时代是怎样的?《周易》的起源为河图、洛书。传说远古时代,黄河出现了背上画有图形的龙马,洛水出现了背上有文字的灵龟,圣人依此制定出八卦。到了殷商末年,周文王把八卦演为六十四卦,春秋时期,圣人孔子为之作《易传》十文,即《十翼》。可见《周易》是不同时期由不同的人写成的。班固《汉书·艺文志》有“人更三圣,世历三古”的说法。就是说:《周易》的成书,经历了上古、中古、下古三个时代,由伏羲、文王、孔子三个圣人完成。古代曾有伏羲氏、神农氏推演八卦的说法,那只是传说,并不可信。近代学者们根据卦辞、爻辞记载的一些历史材料,比较有把握地推断这部书是西周初年的作品,但具体的作者仍然难以判断。

现今传世的《周易》中,还包括解释经文的传,称为十翼。十翼是由《彖传》上下、《文言》、《系辞》上下、《说卦》、《序卦》、《象》上下、《杂卦》等十部分组成的。十翼的作者并非一人,而且也不是作于同一时代。据研究,《彖传》写作最早,似在春秋、战国交替之际,其余的则是战国至西汉初年的作品了。这十翼对《周易》的解释未必都能符合经文的原意,因此不能完全依赖它们去理解《周易》的正文。

《周易》本是一部占卜算卦的书,但是书中在讲到阴阳二者之间的矛盾变化时,也反映了古人的某些朴素辩证法的观点。到了汉朝,《周易》被尊为六经之首,人们认为它包含了其他各经最根本的道理。汉朝在国家学校中教授《周易》的博士就有施、孟、梁丘三家;此外,民间还有大约十家,它们都属于不同的流派。20世纪70年代,在长沙马王堆汉墓中曾经出土帛书《周易》的残本。它同今天流行的《周易》相比,虽然六十四卦的卦名全都相同,但是卦的次序却很不一样。汉朝的学者们大多以象数之学来讲解《周易》,也就是依据形象和数量来推测自然界的变化对社会政治的影响,因此《周易》常常成为他们预言灾异的工具。三国时期,王弼改变了大谈象数的风气。他注释《周易》主要是借机阐发自己的哲学思想。王弼在注中糅合了《老子》、《庄子》的道家学说,为魏晋时期的“玄学”发展奠定了思想基础。在古代有大量解说《周易》的著作,除了一部分涉及古代哲学思想的以外,还有许多是宣扬封建迷信的,必须注意把它们区分开来。

(二)《尚书》

原来仅称为《书》,是中国夏、商、周时代一些政治文献和传说资料的汇编,其中也包括某些追述更古时代的史事记录,因此它属于政治书。春秋以后,《书》被儒家学者们尊奉为经典,称之为《书经》。自汉朝开始,又称它为《尚书》。“尚”即是“上”,“尚书”就是指上古时代的史书。

最初《尚书》中保存的历史文献是很多的。至西汉初年,由山东人伏生传授下来的《尚书》只有28篇了。这部《尚书》是用汉代通行的隶书文字抄写的,所以汉朝人称它为“今文尚书”。传授今文《尚书》的学者们常常利用阴阳五行的观点阐发他们的迷信思想,形成了《尚书》的今文经学派,并且由朝廷立为博士官。西汉中期以后,又多次发现先秦时期用古文字体抄写的《尚书》,人们称之为“古文尚书”。它比今文《尚书》多16篇。东汉学者贾逵、马融、郑玄等人对古文《尚书》做了大量的注释工作。他们多从名物制度、文字训诂等角度来解释经文,形成了《尚书》的古文经学派。在汉朝,古文《尚书》未被朝廷所承认,没有能立于学官,以致西晋以后它全部散失,现今只能看到它的篇目名称了。东晋时期,豫章内史梅赜向朝廷贡献了一部《尚书》,共58篇。梅赜根据一些散佚的《尚书》文字,编撰成所谓古文《尚书》25篇,后人称之为“伪古文尚书”。梅赜同时又吸收了原来今文《尚书》的28篇(但被离析为33篇了),共凑成58篇。这就是现今通行的《十三经注疏》本《尚书》,它实际上是由今文《尚书》和伪古文《尚书》两部分合成的。此外,梅赜还贡献出一部《尚书孔氏传》,十三卷,说是西汉经学家孔安国解释《尚书》之作。这部书后来经清朝学者们考定,实系后人伪造,于是称它为伪《孔安国尚书传》,但也收入《十三经注疏》之中了。

(三)《诗经》

最初只称为《诗》,是中国最早的一部诗歌总集,春秋时期被儒家学者尊奉为经,以后称为《诗经》。书中收入了上起西周初年(公元前11世纪)下至春秋中叶(前6世纪)约五百年间的诗歌,保存到现在的作品共305篇。这些诗分为《风》、《雅》、《颂》三大类。《风》是十五个国家和地区的民歌,其中有揭露、斥责统治者的残暴压迫,也有对庶民的爱情、劳动等社会生活的歌颂。《雅》又分为《大雅》和《小雅》。《大雅》主要是颂扬周统治者的文治武功,其中有许多内容是涉及周初及“宣王中兴”等有价值的史料。《小雅》多是西周后期和东周初期的作品,内容以反映王室统治危机的政治诗为主。《颂》主要是统治者敬神祭祖的庙堂颂歌。需要指出的是,《风》、《雅》、《颂》三部分在内9容上不是截然分清的,它们也有混杂交错的情况。这三部分的区别,除了在内容上各有侧重外,还有音乐方面的不同。一般地说,十五国《风》要配以具有地方特色的民间乐曲歌唱;《雅》大多是用西周都城镐京(今陕西西安市西)一带乐调谱曲的;《颂》的配乐表现出庄重、肃穆的特点。

古代传说周王朝有定时派人到民间搜集诗歌的做法,叫做“采诗”。这大约就是《诗经》的最早来源。在周朝上层社会的政治活动中,人们常常借用《诗》的一章或一两句来委婉地表达自己的思想。所以孔子曾经告诫他的儿子伯鱼说,“不学《诗》,无以言。”(《论语·季氏》)不学《诗》便无法和人交谈。

《诗经》传至汉代,有齐、鲁、韩、毛四家。其中前三家都属于今文诗学,西汉时得到朝廷的承认,立于学官,各设了博士官并教授门徒。今文诗学至魏晋以后逐渐衰亡。毛《诗》相传为西汉初年毛亨、毛苌所传授,属于古文诗学。现今传世的是毛《诗》,共311篇,其中有6篇仅存名而无诗文。《诗经》中记载了许多周人早期的开发活动和一些重要的历史事件,因此它不仅作为文学巨著对中国两千多年的文学发展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对于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也具有极为重要的史料价值。

(四)《仪礼》

原来只叫《礼》,汉朝时又称它为《士礼》、《礼经》,到了晋代才称为《仪礼》。

讲究各种典礼仪式是儒家学说的重要内容。儒家希望通过“礼”来区分人们的贵贱尊卑地位、维护封建等级制度,《仪礼》就是详细记载古代各种礼仪的书。传说此书是周公所作,但缺少根据。《史记》等书则认为它出于孔子之手。现代学者一般认为,《仪礼》成书约在东周时期,不过书中记载的各种典礼仪式,应该在成书以前就存在了。孔子很注重采辑、整理各国礼仪,他把演习礼仪作为自己教学的重要内容,甚至在他游说列国的路途中,也坚持与弟子们在大树下演习礼仪。

现今传世的《仪礼》包括:士冠礼、昏(婚)礼、士相见礼、乡饮酒礼、聘礼、觐礼、丧服、士丧礼等,共17篇。它们记载了周朝统治阶级的加冠、婚丧、交际、敬老、宴饮、外交、觐见、祭祀等各种礼仪。西汉初年,由鲁高堂生传授下来的《士礼》即今《仪礼》17篇,至西汉中期分为戴德(大戴)、戴圣(小戴)、庆普三家礼学,它们都属于今文经学派,朝廷也设立了博士官。1959年在甘肃省武威发现了汉代抄在简上的《礼》多篇,为我们校定今本《仪礼》提供了重要的参考本子。另据《汉书·艺文志》记载,又有《礼古经》56篇,是汉武帝时发现的古文《礼经》,其中有17篇与今文的《仪礼》内容基本相同。至于另外的39篇,汉代称为《逸礼》,早已失传。

(五)《礼记》

先秦时期,儒家学者们在传习《仪礼》的同时,也传授一些有关的参考资料。这些资料可以进一步解释、补充《仪礼》经文,阐发其经义,人们称之为“记”。当时这种《记》很多,作者也只一两个人。至西汉时期,礼学家们也都各自选取一些《记》作为讲授《仪礼》的辅助教材。这些《记》流传到东汉中期,只剩下了两种:一种是相传为戴德选辑的85篇本的“大戴礼”;另一种是相传为戴圣选辑的49篇本,称为“小戴礼”。东汉学者郑玄为其中的49篇本作了注解,从而使它的影响越来越大,由原来从属于《仪礼》的地位转变为独立成书,人们称它为《礼记》。在唐代,《礼记》更被列为九经之一,它与《仪礼》、《周礼》鼎足而三,称为“三礼”。

《礼记》是一部儒家关于各种礼仪的论著、杂说汇编。它的内容庞杂,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有专为说明《仪礼》的,如《冠义》,《昏义》、《乡饮酒义》等篇;有杂记丧服、丧事的,如《檀弓》、《丧大记》、《问丧》等篇;有记述各种礼节、礼制和守则的,如《投壶》、《礼器》、《明堂位》、《曲礼》、《内则》等篇;有记述孔子言论的(其中许多是假托孔子之名来阐发儒家的言论),如《仲尼燕居》、《孔子闲居》等篇;有比较系统地论述儒家某一思想的论文,如《礼运》、《学记》等篇。此外还有一篇属于授时颁政的《月令》,记述了夏历一年十二月的时令及有关的事物。《礼记》中有些篇章如《大学》、《中庸》等,谈及儒家关于如何修养道德、为人处世的哲学伦理观念,被后世理学家编入《四书》中,加以大力宣扬。《礼记》中还有《学记》、《乐记》两篇,从理论上对教育、音乐作了精辟的论述,至今仍可资借鉴。

《仪礼》仅仅记载了一些礼仪制度,而《礼记》则更多地论述了这些典礼制度的意义、作用,从理论上阐述了战国末期至秦汉时期儒家的“礼治”思想。《礼记》对于封建统治者强化思想文化统治、利用封建礼教束缚人们的思想、言行,可以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因此它越来越受到历代封建统治者的重视,在儒家经典著作中的地位也不断地上升。

(六)《周礼》

原名《周官》,西汉末年,学者刘歆将它改名为《周礼》。这是一部记载政治制度的书。

关于《周礼》的成书,过去古文经学家认为是周公所作,今文经学家则指斥为刘歆所伪造。现在一般学者都认为这部书是战国时期的儒家学者搜集了周王室的官制以及春秋时各国政治制度,并根据儒家的政治理想加以增减排比而成的汇编。据《汉书》河间献王本传记载,汉景帝时,河间献王搜集到流散在民间的古本《周官》,才使此书为世人所知。因为这部书是古文经,所以长期遭到古代今文经学家的诋毁。

《周礼》记有三百多种所谓周朝的职官,并对其所司职务作了介绍,其中也涉及周代的一些典章制度。全书共由《天官冢宰》、《地官司徒》、《春官宗伯》、《夏官司马》、《秋官司寇》、《冬官司空》等六大部分组成。书中的《冬官司空》早已佚失,西汉时以先秦古籍《考工记》补入。《周礼》一书对后世的政治有较大影响,诸如西汉末年的王莽改制、南北朝时期的宇文泰改革官制以及宋代的王安石变法等政治改革,都曾以《周礼》为号召,试图以此为依据。

近代学者曾以周代铜器铭文所记职官对照《周礼》的官制进行考查,找出一些不相符合之处,以此证明《周礼》系战国人所杜撰,并非是周朝政治制度的如实纪录。然而《周礼》中记述的另外一些制度,又确实在周代实行过,这可以从历史学家和考古学家那里得到证实。因此,这部书至今仍然受到人们的重视。《周礼》是我们研究周代典章制度的重要文献资料。

(七)《春秋》及其三传

“春秋”曾经作为东周各国史书的通称,同时也是春秋时期鲁国史书的专称。现存的《春秋》一书记述了鲁隐公元年(前722年)至鲁哀公十四年(前481年)共244年间的鲁国历史。这是目前我国最早的一部编年史书。据记载,孔子曾对《春秋》进行了修订、整理,并且把它列为六经之一,作为教授学生历史知识的重要教科书。相传孔子在修订《春秋》时,曾经运用一些隐微的言辞,暗喻、示意某种深远的意义,后世儒家学者们把孔子这种文笔曲折而意含褒贬的所谓“春秋笔法”称为“微言大义”。例如《春秋》经于鲁隐公元年下说“郑伯克段于鄢”。《左传》对此则解释说,由于共叔段的表现违背了做弟弟的伦常,所以《春秋》经不用“弟”字称呼他;这一事件如同两个国君之间争权,所以用“克”字;又由于共叔段的失败是因郑庄公蓄意逼迫造成的,所以经文不称郑庄公的谥号,而用“郑伯”,以批评他对弟弟有失教诲。不过我们今天看来,《春秋》经的这种“微言大义”被古人过分渲染、夸大了。

古代为《春秋》经作的传,流传至今有三部,即《春秋左氏传》、《春秋公羊传》和《春秋谷梁传》。《春秋》经本来有自己的单行本,后来按照编年次序,人们把它同各种传文合并起来,先列经文,后述传文。经文对史事介绍十分简短、概括,所以后世学者都要配合传文加以研读。

《春秋左氏传》又称《左氏春秋》或《左传》。旧传作者为春秋时的左丘明,近代学者们根据《左传》中所述史事,认为它当成书于战国初年。《左传》编年起于鲁隐公元年(前722年),终于鲁悼公四年(前464年),比《春秋》经多出17年;《左传》所记史事更延至鲁悼公十四年(前454年),比《春秋》经晚27年。

《左传》以叙事为主,书中用大量史实补充、说明了《春秋》经,有时也订正《春秋》经的某些错误。因此《左传》有助于我们了解《春秋》经的那些概括、简略的记载,为我们提供了丰富的古代史料,加之它叙事生动流畅,成为中国古代著名的史学和文学著作。

《左传》成书于战国时期,本是用战国时的古文字写成的,因此在汉代它属于古文经传,而且长时期只在民间传授,未能被朝廷立于学官。《春秋公羊传》也称《公羊春秋》或《公羊传》,《春秋谷梁传》也称《谷梁春秋》或《谷梁传》。它们的编年都与《春秋》经一样。古代学者曾经认为《公羊传》和《谷梁传》分别为战国时的学者公羊高和谷梁赤所撰写,并且二人同受学于孔子的学生子夏。但是这种说法缺乏足够的根据。可以肯定的是,二书在战国时仅是口传心授,直到西汉初年才用隶书字体写成定本,因此它们都有属于今文经传。

《公羊传》和《谷梁传》的内容都有着重于解释《春秋》经文,很少述说史事,所以它们不是史书,只是儒家后学们以自己的主观臆测来阐释《春秋》“微言大义”的著作。《公羊传》、《谷梁传》二书的作者是要把所谓孔子的“春秋笔法”点破、说明,让人明了其中的意义。不过,实际上这两部书的内容冗长空洞,所讲的“大义”也未必符合《春秋》的原旨。同《左传》相比,这两部书没有给我们提供新的史料,也谈不上文学价值。不过汉代及以后历代的今文经学家常常利用它们来发挥自己的政治观点,把它们作为议论时事的理论根据,因此这两部儒家经传、特别是《公羊传》,在中国古代经学史、思想史上还是有一定影响的。

(八)《论语》

这是孔子弟子及其再传弟子关于孔子和他的少数弟子的言语行事的记录,其成书在战国初期。《论语》在西汉时还只作为经书的辅翼,被看作是传、记一类的著作。直到东汉时,才作为正式经书列入“七经”之中。

孔子名丘、字仲尼(前551—前479年),是儒家学派的创始人,也是春秋末期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孔子一生的学术活动以及他创立的儒家学说,对于传播和发展中国古代文化作出了重大贡献。《论语》是研究孔子思想和儒家早期学说的最基本的依据,也是研究中国古代思想史、教育史、文化史的重要文献。

《论语》一书传到汉朝时,已有三种不同的本子,即今文本的《鲁论》、《齐论》以及古文本的《古论》。现今传世的《论语》,是东汉学者郑玄参照上述各种本子整理而成的,共20篇。汉代以后,《论语》成为读书人的必读之书。南宋时,理学家朱熹把《论语》同《孟子》、《中庸》、《大学》合为《四书》,并为之作集注,使《论语》在宣扬封建礼教方面,处于更加突出的地位。

(九)《孟子》

这是一部记录孟轲言论行事、包括他和当时人及门人弟子们相互问答的谈话记录。《孟子》一书主要是由孟轲的门人万章、公孙丑二人所记,大约孟轲本人也亲自进行过润色。书中记载了孟子的政治活动、政治学说以及他的哲学、伦理、教育等思想。

孟子名轲,字子舆(约前372—前289年),是战国时期的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曾受业于孔子之孙子思的门人。在封建社会,孟子被认为是孔子学说的继承者,他发展了孔子的儒家思想,在儒家哲学中形成了一个理论体系。孟子在政治上提倡“民贵君轻”思想,是有进步意义的,但是他主张恢复古代的井田制度以及宣扬人性善等思想,则反映了他的好古、唯心观点。

在汉代,《孟子》同《论语》一样,仅被当作“传”、“记”一类著作。直到宋代,《孟子》才由理学家们作为经书列入“十三经”。南宋朱熹把它编入《四书》,并为之作集注,更加深了它在封建文人中的影响。《孟了》现今只存七篇。相传另有“外书”四篇,早已佚失,今本“外书”系明人伪作。

(十)《孝经》

今本《孝经》仅1799字,分为十八章,基本内容是儒家倡导的封建孝道,宣扬“孝,德之本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等说教。虽然《孝经》通篇提倡行孝,但也由讲孝进而劝“忠”,主张孝子对待国君应该忠贞不贰。因此历代封建统治者对于《孝经》十分重视,要求所有的读书人都必须熟读它,特别是汉代,是读书人第一部必读的书。

《孝经》在内容上,有许多地方抄袭了《左传》、《孟子》、《荀子》等书,有时是撮取其大意加以复述,加上书中某些方面内容陈腐、文字粗陋的缺点,因此它有明显的局限性。

关于《孝经》的作者,历来有“孔子”、“曾子”、“孟子门人”等多种说法,但都不足信,不过认为总是孔门后学所作,当不致有误。《孝经》成书于战国末期,东汉时被列为“七经”之一。汉代曾有古文《孝经》,南北朝时已亡佚。

(十一)《尔雅》

这是一部古代训诂知识的汇编,即对古代经典中的词语进行解释的书。所以《尔雅》是考证词义和古代名物的重要资料,后世经学家常常用它来解说儒家经义。

《尔雅》共十九篇。前三篇《释诂》、《释言》、《释训》为一般词语的解释,其余则按各种名物分类解释,如《释亲》、《释器》、《释山》、《释草》、《释鸟》、《释畜》等等。关于《尔雅》的作者,旧说或认为周公所著,或指为孔子及其弟子所作,也有人以为出于汉代儒生之手。这些说法都缺乏足够的证据。据近世学者们的研究,《尔雅》一书并非一人一时之作,它是缀辑多家训诂材料汇编而成的。《尔雅》大约在战国时期初具规模,后来又经过汉初学者们增补润色,最后才成为今本的样子。

从汉代至隋代的一种选官制度。王朝根据不同需要设立各种科目,指定有关官员担任举主,依规定贡上相应人才,经朝廷检验后给予录用或升迁。定期的察举科目称为常科或岁举,如孝廉、秀才科;由皇帝不定期地下诏要求贡举的为特科或诏举,如贤良、文学、明经、有道等科。察举的对象,既有平民,也有现任的吏员。

战国时随“世卿世禄”制度的衰落,以推荐方法选录官吏已形成较为普遍的风气。西汉初汉高祖刘邦曾下诏征召贤能。汉文帝二年(前178)下诏,察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十五年,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被举者百余人参加对策,并根据等第授予官职。特科察举的制度因此正式成立。

汉武帝时,董仲舒认为当时官吏多出于“任子”或“赀选”,未必称职,建议由列侯、郡守岁贡吏民之贤者二人于朝。武帝采纳了他的建议,于元光元年(前134)下诏郡国每年察举孝者、廉者各一人。不久,这种察举就通称为孝廉,并成为汉代察举制中最为重要的岁举科目。

汉代的特科,后来又发展出文学、方正、至孝、有道、敦朴、治剧、勇猛知兵法、明阴阳灾异等等。特科中,贤良、方正、有道、敦朴、明阴阳灾异等科的应举者要参加对策,按皇帝指定的策题发表对政事的见解;明经科则要参加射策,即经术考试,然后方得除授。汉代的岁举,除孝廉外还有廉吏等科。秀才最初为特举,在西汉后期成了岁举,举主为刺史,遂形成州举秀才、郡举孝廉的体制。东汉因避光武帝刘秀名讳,秀才改称茂才。

孝廉举至中央后,按制度并不立即授以实职,而是入郎署为郎官,承担宫廷宿卫,目的是使之“观大臣之能”,熟悉朝廷行政事务。然后经选拔,才能被任命为地方的县令、长、相,或中央的有关官职。东汉初年王朝规定,除少数德行优异者外,孝廉举前都应有担任郡县属吏的经历,以保证其真正具有行政经验。和帝时,改按郡人口比例确定察举员额,每二十万人岁举孝廉一人,以此递增;不足二十万者二岁一人,不足十万者三岁一人。顺帝阳嘉元年(132),根据尚书令左雄的建议,规定应孝廉举者必须年满四十岁;同时又制定了“诸生试家法、文吏课笺奏”这一重要制度,即中央对儒生出身的孝廉,要考试经术,文吏出身的则考试笺奏。由此,岁举一途遂出现了正规的考试之法,孝廉科因而也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开始向中央考试制度过渡。

从西汉到东汉初,察举的实施比较严格。被举者如被发现不合标准,举主要承担责任,被贬秩、免官。察举保证了王朝对行政人才的需求。特别是孝廉一科,“名公巨卿多出之”,是政府官员的重要来源。但随东汉后期的政治腐败,权贵豪门请托舞弊,曾经造成严重的察举不实。时有谚讽刺说:“举秀才不知书,察孝廉父别居,寒素清白浊如泥,高第良将怯如鸡。”

魏晋南北朝时期,察举仍是基本的入仕途径之一。曹魏文帝黄初年间改察举员额为各郡每十万人岁举孝廉一人,又废除了限年四十之制。西晋初年王朝定制,秀才科也须进行对策,五策皆通方能拜为郎中。至此,察举形成了秀才对策而孝廉试经,以策论、经术二途每岁考士的格局。东晋规定孝廉每郡岁举一人,丹阳、吴、会稽、吴兴岁举二人;秀才扬州岁举二人,诸州一人,或三岁一人。刘宋明帝泰始中,定制秀才对策五问皆通者为上第,四、三为中第,二为下第,仅一问合格为不及第。

北方十六国中许多政权,都采用了察举取士之法。北魏太武帝神■四年(431)郡国察秀孝数百人。此后,北魏以至北齐、北周政权,都以察举为基本选官途径。北朝察举考试,秀才也是对策五问,孝廉则试经十条,及格在八条以上为及第。察举员额为上州、上郡岁举秀孝一人,下州下郡三岁一人。南北朝时期,秀才、孝廉在任用上不再先拜郎署之郎官等待迁调,而是直接任命为博士、秘书郎、著作郎、员外散骑侍郎、奉朝请、县令等,或为公府、军府、王国和州府的僚属。

曹魏以降,门阀士族势力日益发展,与之相适应,在选官上产生了九品中正制。作为汉代入仕荣途的察举制,其地位开始下降,由之入仕者,多为普通士人,高门权贵子弟一般是凭藉门第获得上品,并由一些被视为“清官”的官位直接起家为官。东晋时,察举已相当衰落。南北朝时,察举又趋复兴。但此时之察举,特别是秀才一途,大多为门阀士族占据。北朝后期,随门阀制度的衰落,察举中的普通士人再度增多。

孝廉、秀才之岁举在汉代主要是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举至中央不经考试就直接任官。自从东汉顺帝阳嘉中孝廉考试经术笺奏,以及晋初秀才行对策之法后,岁举就有了推荐与考试两个环节。在南北朝,推荐一环越来越不重要,考试日益成为决定被举者得官与否的中心环节。人们对秀才的注目,主要是对策时文辞的优美,孝廉则在于经学的深湛。举主的责任,也逐渐由推荐吏民之贤者为官,变成搜罗文人以应试了。

唐代初年,王朝规定参加科目考试者可以“投牒自进”,就是说可以自由报名,而员额上实际没有限制,是差额考试。这样,察举制也就由一种地方长官的推荐制度,经漫长演变,变成了一种中央设科招考、士人自由投考的科举制度。

参考书目

劳干:《汉代察举制度考》,《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第17本。

方北辰:《西汉的“四行”与“四科”考》,《文史》第23辑。

罗新本:《两晋南朝的秀才、孝廉察举》,《历史研究》,1987年第2期。

阎步克:《从任官及乡品看魏晋秀孝察举之地位》,《北京大学学报》,1988年第2期。

是指书籍的形式,再具体点可以说是单指书籍的外形,而不包括书籍的内容,也不包括书籍的材料,以及抄写、刊刻或其他印刷的方法。

“旋风叶”是从卷子演变成册叶的第一步,或者可以说是从卷子到册叶的过渡形式。翻到哪里就可翻到哪里,查找起来极其方便,即使从头到尾翻一遍也极其迅速,迅速得像旋风一样,于是给它起了个“旋风叶”的名称。旋风叶进一步演变就成了“蝴蝶装”。到蝴蝶装书已不用长条木板印刷而改用长方块木板印刷,成为若干单页装订起来的书籍。纸面上印版所占的地方,叫“版面”。版面以外空白的余纸,上边叫“天头”,下边叫“地脚”,左右都叫“边”。版面的四周叫“版框”,拼成版框的粗线叫“边栏”,也叫“栏线”,。上方叫“上栏”,下方叫“下栏”,左右叫“左右栏”。边栏只有一条线的叫“单边”或“单栏”,在粗线内侧现加一条细线叫“双边”或“双栏”。有“四周单边”、“左右双边”、“四周双边”三种形式,而绝无作上下双边而左右单边的。版面用直线划分成若干“行“。版面中间一行,不刻正文(当然也不刻小注),叫“版心”,也可叫“中缝”。版心往往用花纹或横线分划成三段,花纹按其形状叫“鱼尾”。只有上面一个鱼尾,下面用横线的叫“单鱼尾”,上下都有的叫“双鱼尾”。

蝴蝶装有个缺点,即由于书页的后半页的背面和第二页前半页的背面不相连,读下去必须连翻两页,平时打开书来,也往往遇上空白的背面,不方便。于是,有人把书页的反面对后面折起来(像后来的线装书那样),让书页的两个外边粘在书背上,就成为“包背装”,也叫“里背装”。

现在的线装,是明代中期出现的。其所以出现,当是由于包背装在书背处易于破损,破损了光靠两三个纸捻不能把书脑部分压平伏,书的右上右下两角卷起来很不美观。于是在包背装的基础上加以改良,即在打孔订好纸捻后,不再用整张书衣而改用两张半页大小的书衣,分置书前书后,然后在书脑处再打孔穿线订成,所以叫线装。线装是有一定规格的,一般只打四个孔,叫“四针眼装”,厚一点的书有时在上下角各多打一个孔,叫“六针眼装”。书衣在明代多用蓝色(也称磁青色)和棕色(也称古色、古铜色),清代则棕色多一点,个别也用混金的,但清末民国时又喜用蓝色。绝大多数用纸裱两至三层,也有用绫或绢裱制的。在前后书衣和正文之间至少订进一张空白纸,有时可多至两三张,叫“护页”或“副页”,也有人称之为“看页”。

明清时喜欢给线装书做“书套”,雅一点也称之为“函”。用硬纸做亲里,外面裱糊蓝布,里面裱糊白纸,把书四边包起,用两个牙签插紧,只空出书头和书根,讲究的则不用蓝布而用锦,有时还把书头和书根也包起来,叫“四合套”。四合套中讲究的更把书头、书根的两块接边处挖成云纹镶嵌,叫“云字套”。但这些书套因为用桨糊裱 ,易被鼠咬,日子外了又易散坏,因此好多人喜欢用所谓“夹板”。这是用两块和书册一样大小的木板,上下两头各穿上一根布带子,把书册夹住扎牢。木板要结实,多用梓木、楠木、花梨木、枣木、樟木之类。此外,还有些文物性的善本书除了用书套或夹板外还常做精致的木匣子或小木箱子装起来,匣里或社会公德同上刻上书名、版本、册数以及收藏者姓名字号。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知识点归纳

廿氏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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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国早期政治制度的特点

一、夏商的政治形式

1、早期“国家”的出现:

(1)时间与地区:距今大约五千年前,随着农耕经济的发展,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的原始居民开始迈入早期国家起源的历史阶段。

(2)标志:金属器具的使用、贫富分化的产生、文字的成熟、城的出现和礼制的初步形成。

(3)政治形势:传说中的黄帝以战争手段平定四方,安抚万民,又分置官员,确定了初步的政治管理秩序。

2、夏商政治文化:

(1)夏朝:王位世袭制的形成,政治权力由“传贤”演化为“传子”,“家天下”的制度由此开始,宗族关系从此成为基本的政治关系。(《礼记》中记录了孔子的一段话,其大意是:往古的“大同”时代,“天下为公”;现在的“小康时代”,则是“天下为家”。这说明了从“天下为公”到“家天下”的大致演化过程。)

(2)商朝:商代贵族以血缘为纽带,实行宗法制;神权和王权的密切结合。

二、西周分封制

1、前提:在牧野一战中,周击败了商王朝的军队主力,建立了西周。

2、内容:

(1)周武王将子弟和功臣分封于各地,使他们成为各领一方的诸侯。

(2)诸侯的权力与义务:诸侯国在封国内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周天子定期朝贡并提供军赋和力役。

3、分封对象:子弟、功臣和亲周的商朝旧贵族。

4、评价:西周的分封制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随着实力的变化,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势,从而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

5、瓦解:受封的诸侯权力较大,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实力的不断增强,王权衰弱,分封制走向崩溃。

三、西周的宗法制

1、渊源:有原始社会的父系家长制直接演变而来。

2、目的:巩固分封制形成的统治秩序,解决贵族之间在权力、财产和土地继承上的矛盾。

3、实质:是按照血缘宗族关系分配政治权力,维护政治联系的一种等级制度。

4、核心:嫡长子继承

5、内容:

(1)同宗族内部最高权力地位的传承以嫡长子继承制为原则;

(2)确立大宗、小宗的体系;

(3)形成“周天子——诸侯——卿大夫——士”的宗法等级。

6、特点:

(1)按照血缘宗族关系的亲疏来分配政治权力;

(2)将血缘关系纽带同政治关系结合起来,是“国”和“家”的统一。

7、维护工具:礼乐制度

8、影响(评价):

(1)积极:在当时保证了贵族在政治上的垄断地位,有利于政治集团内部的稳定和团结。对后世,使人们形成了一种孝悌观念,利于培养中华民族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

(2)消极:对中国封建社会来说,中国封建政治呈现宗法色彩,表现为等级制、绝对的君臣隶属原则、极端的皇权主义、亲贵合一、裙带作风、反智主义倾向等。

二、走向“大一统”的秦汉政治

一、“六王毕,四海一”

1、统一条件:

客观上:

(1)政治:长期割据战乱,百姓渴望安定和平,统一是人心所向。

(2)经济:生产力水平逐渐提高,商鞅变法后,秦国的实力最强。

(3)思想:法家的思想强调统一和中央集权,对秦的统一起了促进作用。

主观上:

个人:秦王嬴政雄才大略、善于用人。

2、统一经过:从公元前230年至公元前221年,秦国相继攻灭了东方六国,结束了春秋战国以来持续数百年的战乱,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秦王朝。

3、版图拓展:

(1)北方:将军蒙恬率军北击匈奴,收回了河套地区;修筑长城和“直道”,加强北部边防。

(2)南方:开凿了沟通湘水和漓水的灵渠,统一岭南,设置郡。

(3)西南:在西南夷,开辟“五尺道”,并在其中部分地区任命官吏。这是该地区进入中原统一政权版图的开始。

4、意义:不仅扩大了统一帝国的规模,而且推动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形成。

二、海内为郡县

1、实行:秦始皇采纳李斯的建议,确定以郡县制作为中央控制地方的制度。

2、结构(内容):

(1)“郡”是直属于中央的地方行政区划。“郡”设郡守、郡尉、监狱史等职官,分掌行政、兵事、监察职责。

(2)“县”隶属于郡。

(3)设置于少数民族聚居地的同级地方行政机构称为“道”。

(4)“县”级以下有“乡”、“里”两级地方基层行政机构。

(5)负责地方治安并兼管公文传递的“亭”。

3、特征:郡县制与周代以来“分土建邦”的分封制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在于形成了中央垂直管理地方的形式。郡县长官一概由皇帝任免调动,不得世袭。

4、意义:郡县制的建立,是中央集权形成过程中的重要环节,也是官僚政治取代贵族政治的重要标志。

5、汉代地方制度:西汉王朝继续推行郡县制。汉初曾分封诸侯王而形成“郡”、“国”并存局面,后逐步消除与中央抗衡的地方割据势力,使“大一统”政体更为巩固。

三、百官公卿

1、秦朝中央政权的基本结构:

(1)皇帝制:秦王嬴政采用“皇帝”称号,自称“始皇帝”,并确立了皇帝至高无上的地位,总揽全国政治、经济、军事大权,并世代相传。

(2)三公九卿制:

①“三公”:丞相——协助皇帝处理政事;太尉——主管军事;御史大夫——丞相的助手,负责监察系统。

②“九卿”:奉常——主管宗庙礼仪和教育事务;郎中令——主管宫廷警卫;卫尉——主管宫门屯卫;太仆——主管宫廷舆马;廷尉——主管司法;典客——主管少数民族及外交事务;宗正——主管皇室事务;治粟内史——主管国家财政;少府——主管皇室财政。

(3)朝议制度:“三公”与诸卿以“朝议”等方式讨论国家军政要务,成为皇帝裁决的依据。这是在君主专制制度之下减少决策失误的有效途径。但是秦始皇晚年,朝廷大臣参与议政的制度遭到破坏。

2、历史影响:

(1)积极:彻底打破了传统的贵族分封制,奠定了中国古代大一统王朝的基础。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政治制度产生了重要影响。

(2)消极:秦王朝依靠皇帝的专制权威,加强了对人民的压榨,使人民的处境日趋恶劣,造成阶级矛盾迅速激化。秦王朝统治十几年后土崩瓦解。

3、西汉的官僚制度:

(1)继承:西汉王朝大体沿袭了秦王朝的官僚制度,历史上称此为“汉承秦制”。

(2)发展:汉武帝时设置十三部刺史和司隶校尉,加强了朝廷对地方的控制。这对国家政权的巩固,防止地方分裂势力的发展,有着重大的意义。

三、君主专制政体的演进与强化

一、法令出一

1、创立:秦始皇确立的“皇帝”制度为历代王朝所继承。

2、特点与演变:

(1)皇帝有天下独尊的地位,集行政权、司法权和军事指挥权于一身。国家的法律、政策,都决定于皇帝一人的意志。

(2)在君主专制体制下,皇权带有独断性、随意性的特点,往往影响封建国家一系列重要的政治决策。国家变成一个人的国家,政治成为一个人的政治。

(3)后来,历代官僚体制虽有所变化,但是都以维护皇权、服务于皇帝为基本原则。

(4)君臣关系,实质上是“主子”和“奴才”的关系。

二、君权和相权

1、君权与相权的矛盾:中国古代王朝的丞相或职务相当的高级官员,他们是帝王的政治助手。在执政过程中,帝相之间难免发生矛盾,希望有所作为的帝王往往采取限制相权的方式独揽行政大权。

2、历代限制相权的措施:

(1)汉:

①汉武帝频繁更换丞相。

②汉武帝特意从身份地位的士人中破格选用人才,参与国家政治中枢的主要决策,让他们能够随侍左右,参议要政。皇帝亲自任命和直接指挥的高级将领也往往参议机要。于是,与以丞相、御史大夫为首所构成的官僚机构“外朝”相对应的“中朝”(又称“内朝”,由皇帝左右的亲信近臣构成)得以形成。“中朝”在宫廷之内对重要政事先做出决策。

(2)唐:措施:中央设中书省、门下省和尚书省三省,尚书省设吏、户、礼、兵、刑、工六部。唐初,三省的最高长官都是宰相。当时,在门下省还设政事堂,作为三省宰相共同议定军国大政的场所。后来,凡参加政事堂议会的其他官员,身份也等同于宰相,相权实际上有所分散。

(3)宋:设中书门下(习称政事堂),为行政机构,长官称“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职务相当于宰相。为了分散宰相的权利,曾增设“参知政事”,作为副宰相。设枢密院,管军事,长官为枢密使。设三司以总理财政,长官为三司使。

(4)元:元朝中央政府的组织大都沿用宋制。

3、历代帝王限制相权的目的:

(1)防范宰相擅权。

(2)力求加强统治、提高行政效率。

(3)弥补政事繁多而宰相才干不足的缺陷。

三、中国古代王朝的监察体制

1、演变:

(1)秦朝:监察机构的设置,在秦代已经受到最高执政集团的重视。在中央政府和郡一级行政机关内,都有专门负责监察的官员。

(2)汉武帝时代:全国划分为十三个监察区域,称十三州部,每州部设刺史一人,以监察地方政治,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

(3)西汉时期:中央行政机构的监察主要由御史大夫属下的官员承担。御史大夫的地位仅次于丞相,御史大夫主管的机关是当时最主要的监察机构。

(4)唐代:御史台定期到京都各监狱视察执法情况。

(5)宋朝:提点刑狱司是专职监察邢狱的官员。

(6)元朝:规定人命重案以公文移送御史台,由监察御史复按。御史在纠举官吏时,可以采取拘捕、审讯甚至先斩后奏等手段。

2、评价:

(1)积极: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监督官员规范执政,防止官员贪污腐败。

(2)消极:专制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监察体制的实际效能必然是有限的。监察官员并不代表社会履行职责,而只是帝王的耳目和工具。监察官员乃至监察机构贪赃枉法的情形司空见惯。

四、选官制度的历史变化

1、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中国古代选官制度的演进大体经过了“世官制”、“察举制”和“科举制”三个阶段。

2、主要选官制度:

(1)“世官制”:将官职限定在贵族范围内,由贵胄子弟世代继承祖上的权位。

(2)“察举制”:

①含义:则是由官吏察访合适的人才向中央推荐,最后由中央予以任用的选官制度;

②演变:魏晋南北朝时期,以九品官人法为基础选拔官吏。九品官人法又称九品中正制。地方行政部门设置“中正”,对当地人物的德才进行评定,区别高下列为九等。“中正”所评定的品级,成为授官的依据。

③评价:察举制度虽然在当时看来比较完善,但是无论从考选的对象和内容,还是从考选的方式和程序来看,都体现出封闭的特征。其形式都是以官举士,权操于上,百姓不得参与,民意无从体现。

(3)“科举制”:

①含义:考试的选官制度。(从隋朝创立科举制开始,科举制成为历朝主要的选官制度。)

②评价:

A 进步性:

a破除了世家大族垄断官场的情形,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b提高了行政效率;

c有益于社会重学风气的形成;

d以严格的考试作为选官方式,从追求公平公正的角度来看,也有一定的合理性。

B 局限性:

a科举考试的科目及内容,大都不出儒学经义的范围,特别是明清时期的八股取士,选拔的多是缺乏进取精神和创造意识的人;

b科举制其实是一种将知识分子引入统治集团,且被最高掌权者控制的制度。

五、行省的设置

1、地方行政区划的变迁:

(1)秦汉地方行政区划主要有郡、县两级,后来在郡之上又设立了州。

(2)唐代为道、州、县三级。

(3)宋代的地方行政机构设置则为路、州、县。

(4)元代的地方行政区划依次为行省、路、府、州、县。

(5)元后,我国依然沿用行省的设置。

2、行省的设置:

(1)创立:元代确立了以中书省作为地方常设行政机构的制度。

(2)内容:全国分设十个行中书省(行省),即陕西行省、甘肃行省、辽阳行省、河南江北行省、四川行省、云南行省、湖广行省、江浙行省、江西行省、岭北行省。在这十大行政区域之外,还有两个单列的行政区划,一是中书省直辖的“腹里”,一是宣政院管辖的西藏和四川、青海部分地区。

(3)管理:

①行省成为最高地方行政区划的名称,行使权力时受到中央的节制。

②各行省的重大民政事务必须呈报中书省,军政要务则需呈报枢密院。

③没有来自中央的召旨,行省官员既不能更改赋税征收制度,也不得调动军队。

④此外,行省官员还要定期觐见皇帝,向皇帝述职。

⑤为了保证行省官员尽职尽责,中央以监察机构进行监督,同时还采取省官互迁等形式加以控制。

(4)宣政院:元代管理全国佛教和藏族军民政教事务的中央官署。

(5)评价(意义):行省的设置,便利了中央对地方的管理,对于加强中央集权,特别是调整好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具有重要的意义,对后世影响深远。

四、专制时代晚期的政治形态

一、内阁制度的形成

1、背景:

(1)明太祖朱元璋鉴于历史上丞相“专权乱政”、妨碍皇帝行使权力的教训,正式下令罢除丞相职位,使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直接隶属于皇帝,并且明确宣布成为定制。丞相制度永远被废弃。

(2)朱元璋废除丞相职位,达到了高度集权的目的,然而又导致了繁杂的政务集于皇帝一身的弊端。

2、确立:明成祖朱棣设立内阁制,以内阁作为皇帝处理国政的助理机构。

3、职权:

(1)内阁起初以官位较低的官员入午门内的文渊阁当值,后来入阁官员的权势和地位逐渐提高。

(2)内阁是皇帝为加强专制而建立的政治机构,然而它始终没有取得法定的地位,始终不是中央以及正式的行政机构,其职权范围始终不明朗,不能正式统率六部百司。

4、影响:加强了皇权;后以司礼监的太监予以牵制,宦官参政,妨碍阁权,甚至控制内阁,是导致明代政治日益黑暗的重要原因。

二、军机处

1、军机处的设置

(1)设置:

①原因:清朝雍正年间,为适应西北军务的需要,始设军机房,不久改名军机处。

②权力:由单纯处理军务逐步扩大到处理其他政务。

(2)地位:军机处是辅助皇帝处理政务的最重要的中枢机构。

(3)特点:

①军机大臣均由皇帝钦定,只能秉承皇帝旨意办事(跪受笔录、上传下达),因而军政大权进一步集中到皇帝手中。

②军机处机构简单,人员精干,有官而无吏,办事效率较高。

③地处内廷,外界干扰少,但政治决策封闭性的特征也更为明显。

(4)影响:

①军机处的设立,进一步加强了君主专制制度,使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达到顶峰。

②其建立与密折制的推行,明显提高了中央政府的行政效率。

2、明清以来的政治趋势:中央集权逐步加强,而地方的政治自主性和能动性则越来越受到压抑。

三、清朝的边疆政策

1、概况:清朝康熙、雍正、乾隆时期,统治者为稳定和巩固国家疆域进行了不懈的努力,近代中国的版图在这一阶段基本奠定。

2、清朝边疆政策的基本原则:尊重各民族的社会习俗和宗教信仰,笼络各民族的上层分子;大事集权,小事放权,因地制宜进行行政管理。

3、作用:安定了边疆地区。

4、清朝疆域:18个省,5个将军辖区(伊犁将军辖区、乌里雅苏台将军辖区、黑龙江将军辖区、吉林将军辖区、盛京将军辖区),2个办事大臣辖区(西藏办事大臣辖区、青海办事大臣辖区)。

5、主要机构:清朝中央设有主管边疆的民族事务机构——理藩院,其地位与六部相同。(理藩院起初只是管理蒙古事务,后来也负责新疆和西藏的行政、赋税、兵刑、户口、宗教等事务。)

6、重大举措:

(1)对于边疆地区的交通建设和军事防卫,中央政府也给予了特殊的重视。

(2)清朝对蒙古、西藏和新疆地区的统治,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果。

7、影响:

(1)有利于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发展。

(2)有利于当地经济的发展和繁荣,促进当地少数民族汉化。

(3)有利于巩固中央的政治。

8、“改土归流”

(1)实行:元代在西南地区(主要指云南、广西、贵州、四川南部地区)实行土司制度。(当地贵族的首领称为土司。)

(2)改土归流:

①从明代开始,已经出现废除土司以实行流官统治的做法。(第一个:明成祖、贵州的一个土司)

②到了清代,特别是雍正年间,在西南地区大规模实行“改土归流”。

③乾隆时期,大部分土司被废除,改为流官统治。

(3)影响:大大强化了中央政府的统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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