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文物必须上交吗
文物上交是法定的义务,上交可以给物质奖励也可以给精神奖励,如果捡到不上交则是违法行为,还要受处罚。发现文物后上交,各地一般都是根据当地经济情况、文物等级的高低来给予适当奖励,这种奖励的象征意义大,精神奖励要大于物质奖励。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下列文物受国家保护:
(一)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二)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三)历史上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二、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三、有下列事迹的单位或者个人,由国家给予精神鼓励或者物质奖励:
(一)认真执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保护文物成绩显著的;
(二)为保护文物与违法犯罪行为作坚决斗争的;
(三)将个人收藏的重要文物捐献给国家或者为文物保护事业作出捐赠的;
(四)发现文物及时上报或者上交,使文物得到保护的;
法律依据:
《文物保护法》
第五十四条
公安机关、工商行政管理、文物、海关、城乡规划、建设等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审批权限、不履行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擅自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擅自承担含有建筑活动的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取得资质证书,擅自从事馆藏文物的修复、复制、拓印活动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活动的专用工具、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七条
文物保护法第六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的罚款,数额为200元以下。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修复、复制、拓印、拍摄馆藏珍贵文物的,由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造成严重后果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一切机关、组织和个人都有依法保护文物的义务。 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二十四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七日内提出处理意见。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报请当地人民政府通知公安机关协助保护现场;发现重要文物的,应当立即上报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十五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依照前款规定发现的文物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
1 家传古董是什么
家传古董,指的是家族中传承下来的历史悠久、有价值的文物或古董。家族成员对这些文物或古董都非常珍视,视为家族的财富和记忆。随着时间的推移,这些家传古董已不仅是家族的珍宝,更是国家文化遗产。
2 为何家传古董必须上交
在中国,国家对文化遗产的保护非常重视。为了保护国家级文化遗产的完整性和保证文物古迹的传承,政府出台了相关法律政策,规定所有的珍贵文物均为国家的公共财产,不可私自占有。因此,家族中的家传古董必须上交国家,才能得到有效的保护和传承。
3 家传古董的文化价值
家传古董通过历史、艺术等多个方面,承载着丰富的文化价值。它们记录着不同历史时期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信息,为后人了解历史提供了珍贵的资料。同时,这些文物或古董也体现了传统的手工艺术及相关工具、技术、制度的发展过程,并推动了后世的文化传承。
4 家传古董的经济价值
与其文化价值相辅相成的是经济价值。由于家传古董的历史和制作工艺,使得其稀缺性极高,稀缺就意味着价值的提升。家传古董品种繁多,价格也从几十元到数千万元不等。将这些珍贵古董上交国家,不仅能为文化保护做出贡献,也能让家族得到相应的经济利益。
5 家传古董上交的程序和流程
家族中的家传古董需要根据《文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上交给司法机关或文化遗产机构。具体程序和流程如下:首先需进行上报,开具综合文物调查研究报告,随后进行鉴定、评估、验收等工作。待验收合格后,需填写移交文物标准协议。同时,在文物移交过程中,要在文化遗产工作人员的指导下进行,确保文物移交的顺利、安全。
6 家族在家传古董上交上的责任
家族成员是文物上交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不仅要了解文物保护法以及有关规定,还要积极参与家族的家传文物上交工作,并着力宣传文物保护。这样做有助于提高家族成员的文物素养和文物保护意识,确保家族的历史文化遗产得以继承保护。
7 家传古董上交与文化保护
家传古董上交是一项基础的文化保护工作。国家文化遗产的保护,是国家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文化保护的核心是文化遗产的保护,而家族家传古董的上交,则是这项保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这样一来,每个家族都可以为文化保护事业做出一定的贡献。
8 家族的家传文物管理
在家族中,家传文物的管理至关重要。漏洞百出的管理制度可能会影响文物的安全、完整或质量等方面。因此,家族中应建立合理的家传文物管理体系,实行责任到人的管理模式,避免文物管理上出现不妥或缺失。只有保证了家传文物的完整和安全,才能更好地保护和传承家族的历史文化遗产。
不一定。
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区分。建议你阅读文物法的相关法条内容(注意里面第六条,如果是第六条这种情况的文物,国家法律也是会保护文物拥有者的权利的):
文物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简称。1982年11月19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
其中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石窟寺属于国家所有。国家指定保护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石刻、壁画、近代现代代表性建筑等不可移动文物,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属于国家所有。
国有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改变而改变。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国有文物所有权受法律保护,不容侵犯。
第六条
属于集体所有和私人所有的纪念建筑物、古建筑和祖传文物以及依法取得的其他文物,其所有权受法律保护。文物的所有者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追缴文物;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
(二)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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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到文物必须上交吗
本文2023-10-22 10:36:53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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