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2浏览:4收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第1张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

 总结是指社会团体、企业单位和个人在自身的某一时期、某一项目或某些工作告一段落或者全部完成后进行回顾检查、分析评价,从而肯定成绩,得到经验,找出差距,得出教训和一些规律性认识的一种书面材料,它能使我们及时找出错误并改正,不如静下心来好好写写总结吧。但是总结有什么要求呢?以下是我精心整理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结,欢迎阅读与收藏。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是国家“十一五”期间重点文化项目,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20__年一年来,××县文化局按照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扶持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工作”的要求和国家、省、市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不断健全机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整体推进,全面启动了民间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利用工作,进展顺利,成果喜人。

 一、所开展的工作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传承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促进传承活动的开展,我馆在人力、物力、财力缺乏的情况下,做了大量的工作:⑴收集、整理民间壮剧田野调查资料和各乡镇上报民间故事,录入成电子文档。⑵为使我县的非遗工作顺利申报成功。今年4月有幸邀请到我省非遗专家组一行3人。到我县剥隘坡芽村、归朝后周村等地进行实地调研。座谈会上专家组的几位老专家,对我县即将申报的4个省级非遗项目及非遗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⑶在非遗的申报工作中,我馆同志做了大量的工作。下乡走村串寨,收集资料,认真反复修改“坡芽歌书”、“××瑶族度戒”“××彝族跳宫节”“××壮族珑端节”四个申报省级非遗保护项目以及坡芽四位传承人的申报材料,并制作好文本申报光碟、照片申报光碟、装档、录入电子文档。同时,得到广电局领导的大力协助,制作一系列非遗申报光碟。⑷配合中央10套《探索与发现》栏目组到坡芽拍摄《情爱密码》专题片,配合广电局拍摄坡芽歌书宣传片。⑸撰写“××民族概况”的调研报告上交宣传部并上报文山日报。⑹今年3月剥隘陇端街、归朝孟村陇端街;5月板仑龙迈、里达里地的彝族跳宫节活动,我馆分别抽派辅导人员前往辅导节目、并做好收集资料等工作。⑺整理、修改3个已获得云南省第二批省级非遗保护项目材料:《跳宫节》、《坡芽情歌》、《珑端节》,报送到文山州文化局,并逐级申报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二、取得的成效

 (一)注重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自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开展以来,县政府始终把通过宣传教育来增强全民保护意识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一是以文化遗产日、重大节庆宣传活动为载体,开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宣传。二是通过举办展览、开展专题演出等形式,让社会各界充分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充分利用大众传播媒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加强宣传和展示,增强全民抢救保护意识,达成社会共识。

 (二)加强保护,重视逐级申报工作。为了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更好的保护和传承,我县积极组织申报工作。经项目的精心包装和推荐,截止目前为止,已经成功申报了国家级项目1个,省级项目13个,州级项目34个,县级项目32个(所有项目都在县级基础上申报);建立文化生态村3个(归朝镇老街三寨、新华镇牙牌村、剥隘镇坡芽村)。今年来,《坡芽情歌》、《珑端节》和《跳宫节》已成功申报为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目前正在积极地申报为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三)加强民间艺术队伍的培养。我县文化部门积极组织专家下乡,积极发现辅导培养民间艺人,先后培养了一大批优秀的民间文化传承人,通过举办培训班,—方面培训了一批基层文化工作骨干,另一方面也培训培养了一批民间艺术的传承人,为民间艺术的传承发挥了积极作用,有力地推动了民间文化的传播和发展。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缺乏经费支持。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丰富多彩,但大多分布在农村,对它们的全面普查建档,需要一定的经费,这其中还有很多项目濒临失传,需尽快调查挖掘,进行传承保护,普查专项经费困难制约了普查工作的深入全面系统细致规范的开展。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研究、开发等工作同样需要大量经费的支持,我县财政又十分吃紧,经费方面十分困难,这成为制约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保护工作的最大问题。

 (二)缺乏专门机构及专业人才。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一个地方历史文化渊源的见证,也是体现地方文化特色的重要形式,内容丰富,含盖面广,开发保护工作量大,需要有专门的工作机构来负责。我县虽然比较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但至今还未成立专门工作机构,仅靠文化部门兼管,缺乏力度,致使传承、保护和申报、利用工作进展缓慢。本

 (三)缺乏深刻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一个新概念,人们对非物质文化不了解、不认识、不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淡薄,忽视管理现象普遍存在。

 (四)缺乏规范的传承体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继承后继乏人,一些传统技艺面临灭绝。许多民间艺术属独门绝技,口传心授,往往因人而存,人绝艺亡。保护人和观念,要比保护简单的物质更伤脑筋。现在愿意去学习非物质文化的人越来越少,不仅是因为很多人对这些没兴趣,更多的是因为它不会带来经济上的利益。而当今流传下去的形式基本上也只有师傅传徒弟的形式,范围较窄。

 由于经济全球化和现代化进程的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生存环境受到极大的威胁,大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完整性不同程度地受到损害,甚至由于传承人的逝去而濒于失传和消亡。随着人们生活方式以及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嬗变,加之外来文化的影响等等,尤其是年轻一代越来越远离本民族的传统文化,他们生活在充斥着网络、选秀、圣诞节的环境中,丧失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关注和热爱,民族传统文化受到了巨大的冲击,使之逐渐失去了生存与繁荣的土壤。

 四、下一步计划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保护认识。加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普及保护知识,营造保护的社会氛围,丰富“文化遗产日”活动内容,提高干部群众对文化遗产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全社会的文化遗产保护意识,综合利用电视、网络等媒体多种途径进行宣传报道,例如通过建立××县非物质文化网站,来扩大对外宣传,与世界接轨,从而提升我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鼓励各种传承方式。一是鼓励个人、家庭、群体传承方式。对于一些被特定的'个人、家庭、群体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采用这种方式是最有效的,也是其他方式所无法代替的。授予这些保有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有证书、称号,建立传承人保证制度,对他们进行生活和其他补贴,并要求他们做好所保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弘扬工作。鼓励他们带徒学艺,举办相关传习活动。二是鼓励学校教育传承方式。这是最有影响力,最有价值的传承方式。

 (三)大量开展民族文化活动。积极开展各种民族文化活动,通过举办民间艺术比赛、农民文艺汇演、民间工艺品大赛等活动,为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搭建展示舞台,不仅提高艺人的积极性,还使广大群众感受到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的魅力和深厚内涵,进一步了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达到全社会理解和支持的目的。

 (四)开发文化产业。加强对民间工艺品的搜集、挖掘和组织、辅导工作,在此基础上组织展览、展销活动,扩大民间工艺品的影响,开拓民间工艺品的国内外市场。开展具有××特色的旅游文化活动。选择有代表性的少数民族聚居自然村寨(能集中反映原生态文化的、建筑风格有特点的、生产生活习俗有特色的,如坡芽、牙牌等),建立保护区加以保护和利用开发,实施生态游、农家乐等民俗旅游项目。将文化资源优势转换为经济优势,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经济发展。

 (五)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整理建档,按照全国统一的编码进行登记并分级建档,形成资料库。并采取数字化与网络化等保护方式,利用音像等多媒体手段进行记录,利用光盘等存储介质或建立数据库进行保存,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进行资源共享。

 (六)、加强农村文艺队伍建设。积极组织建立新的农村文艺队,恢复老文艺队,以奖励的方式给予文艺队解决资金困难问题,帮助解决服装、道具、剧本和辅导等问题,大力扶持优秀文艺队,让其起到带头作用,发挥文艺队的作用。

 (七)、争取让全社会参与。采取成立民间协会等群众性组织的保护方式,把一些有共同知识、技能、爱好的群众组织起来,充分发挥广大群众的力量,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作贡献。

 我县近年来在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所取得的成效是颇为明显的,国家级民间艺人黄正武、“××县壮剧之乡”等一批重要项目的申报成功,有力地提升了我县文化品牌。尽管困难还很多,而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的、艰难的工作,但决不能因困难而让我县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手中消失。广泛呼吁,让全社会都来关注和支持非遗工作,形成合力,努力使我县多姿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重闪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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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古籍一定要忌用化学胶水、化学浆糊、玻璃胶纸等修补古籍。

  中国古籍的纸张,多采用天然原料的手工制纸,而现今通用的化学胶水、 化学浆糊及玻璃胶纸对中国式纸张具有极强的腐蚀力,一般不隔多时,便会使纸张变质黄脆,触手即碎,故而绝不可用。正确方法应为采用天然面粉浆糊,调以麝香、花椒,可达到修复与避虫双重功能。如果藏家一时无法具备以上条件,也应宁可暂时不修,待请到行家里手,再行修复,绝不可仓促滥修,加厄典籍。

  忌用洋纸夹衬古籍。

  许多民国版本的拓片、字帖、纸墨拓工皆属精良,可版面之上却是黄斑累累,令人扼腕。这是因为民国时期的一些书贾作坊,贪求省惜工料费用,采用了一种叫作“油光纸”的纸张(当时流行的一种廉价的西式工业法制纸),作为字帖的衬纸。由于西式纸酸碱性不合量,具有一定腐蚀力,以致许多民国旧帖惨遭“黄斑之厄”。这一遗憾也使得当今的古籍藏家得出了一条教训,即:中国古籍必须远离一切西式纸张,二者隔离,方为上策。

  忌用化学杀虫剂防杀蠹虫。

  一些新手藏书家,因为惧怕蠹虫蛀毁古籍,便时常使用一些化学杀虫剂喷洒书橱,结果蠹虫猖獗如故,而古籍却反遭其害,黄斑遍布书身。惨痛之余,古籍藏家们也悟出一点,传统古籍的纸张极为“娇贵”,受不得任何化学品的侵害,而化学杀虫剂的腐蚀只会造成“爱而毁之”的结果。传统的正确防虫方法应为:在书橱中放置麝香、芸香或花椒(也可采用质量上乘的印度奇南香),以香气驱杀蠹虫,效果极佳。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准则适用的对象通称为文物古迹。

它是指人类在历史上创造或人类活动遗留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近现代史迹及纪念建筑、由国家公布应予保护的历史文化街区(村镇),以及其中原有的附属文物。

第二条 本准则的宗旨是对文物古迹实行有效的保护。

保护是指为保存文物古迹实物遗存及其历史环境进行的全部活动。

保护的目的是真实、全面地保存并延续其历史信息及全部价值。

保护的任务是通过技术的和管理的措施,修缮自然力和人为造成的损伤,制止新的破坏。

所有保护措施都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

第三条 文物古迹的价值包括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第四条 文物古迹应当得到合理的利用。

利用必须坚持以社会效益为准则,不应当为了当前利用的需要而损害文物古迹的价值。

第五条 保护必须按程序进行。

所有程序都应符合相关的法律规定和专业规则,并且广泛征求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其中,对文物古迹价值的评估应当置于首要的位置。

第六条 研究应当贯穿在保护工作全过程,所有保护程序都要以研究的成果为依据。

第七条 保存真实的记录,包括历史的和当代的一切形式的文献。

保护的每一个程序都应当编制详细的档案。

第八条 建立健全独立稳定的工作机制。

要依法加强基层文物保管机构的管理职能。

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通过考核取得资格。

重要的保护程序实行专家委员会评审制度,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本专业的高等资质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第二章 保护程序 第九条 文物古迹的保护工作总体上分为六步,依次是文物调查、评估、确定各级保护单位、制订保护规划、实施保护规划、定期检查规划。

原则上所有文物古迹保护工作都应当按照此程序进行。

第十条 文物调查包括普查、复查和重点调查。

一切历史遗迹和有关的文献,以及周边环境都应当列为调查对象。

第十一条 评估的主要内容是文物古迹的价值,保存的状态和管理的条件,包括对历史记载的分析和对现状的勘察。

对新发现的古遗址评估需要进行小规模试掘的,应依法报请批准后才能进行。

第十二条 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及其级别,必须以评估结论为依据,依法由各级 公布。

已确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应进行“四有”工作,即有保护范围,有标志说明,有记录档案,有专门机构或专人负责管理。

保护范围以外,还应划出建设控制地带,以保护文物古迹相关的自然和人文环境。

第十三条 制订保护规划必须根据评估的结论,首先要确定主要的保护目标和恰当的保护措施。

一般规划应包括保护措施、利用功能、展陈方案和管理手段四方面内容,特殊的对象可制订分区、分类等专项规划。

各类保护规划特别是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的规划都要与当地的总体规划密切结合,并应当依法审批,纳入当地的城乡建设规划。

第十四条 实施保护规划必须进行专项设计。

列入规划的保护工程的专项设计,必须符合各类工程的规范,依法审批后才可实施。

列入规划的展陈和教育计划,也应当进行专项设计。

第十五条 定期检查规划的目的是总结规划实施的效果和经验,如发现缺陷或新的情况,可对规划作适当调整。

第十六条 保护规划和重要的保护工程设计,应当由相关专业的专家委员会提出评审意见。

第十七条 日常管理贯穿于保护全过程。

管理者的主要职责是及时消除隐患,保护文物古迹不受损伤,同时不断提高展陈质量,收集文献档案;并在保护规划获得批准以后,确保按照规划实施保护。

第三章 保护原则 第十八条 必须原址保护。

只有在发生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因国家重大建设工程的需要,使迁移保护成为唯一有效的手段时,才可以原状迁移,易地保护。

易地保护要依法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九条 尽可能减少干预。

凡是近期没有重大危险的部分,除日常保养以外不应进行更多的干预。

必须干预时,附加的手段只用在最必要部分,并减少到最低限度。

采用的保护措施,应以延续现状,缓解损伤为主要目标。

第二十条 定期实施日常保养。

日常保养是最基本和最重要的保护手段。

要制定日常保养制度,定期监测,并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和轻微的损伤。

第二十一条 保护现存实物原状与历史信息。

修复应当以现存的有价值的实物为主要依据,并必须保存重要事件和重要人物遗留的痕迹。

一切技术措施应当不妨碍再次对原物进行保护处理;经过处理的部分要和原物或前一次处理的部分既相协调,又可识别。

所有修复的部分都应有详细的记录档案和永久的年代标志。

第二十二条 按照保护要求使用保护技术。

独特的传统工艺技术必须保留。

所有的新材料和新工艺都必须经过前期试验和研究,证明是最有效的,对文物古迹是无害的,才可以使用。

第二十三条 正确把握审美标准。

文物古迹的审美价值主要表现为它的历史真实性,不允许为了追求完整、华丽而改变文物原状。

第二十四条 必须保护文物环境。

与文物古迹价值关联的自然和人文景观构成文物古迹的环境,应当与文物古迹统一进行保护。

必须要清除影响安全和破坏景观的环境因素,加强监督管理,提出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 已不存在的建筑不应重建。

文物保护单位中已不存在的少量建筑,经特殊批准,可以在原址重建的,应具备确实依据,经过充分论证,依法按程序报批,在获得批准后方可实施。

重建的建筑应有醒目的标志说明。

第二十六条 考古发掘应注意保护实物遗存。

有计划的考古发掘,应当尽可能提出发掘中和发掘后可行的保护方案同时报批,获准后同时实施;抢救性的发掘,也应对可能发现的文物提出处置方案。

第二十七条 预防灾害侵袭。

要充分估计各类灾害对文物古迹和游人可能造成的危害,制订应付突发灾害的周密抢救方案。

对于公开开放的建筑和参观场所,应控制参观人数,保证疏散通畅,优先配置防灾设施。

在文物古迹中,要严格禁止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活动。

第四章 保护工程 第二十八条 保护工程是对文物古迹进行修缮和相关环境进行整治的技术措施。

对文物古迹的修缮包括日常保养、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四类工程。

每一项工程都应当有明确的针对性和预期的效果。

所有技术措施都应当记入档案保存。

第二十九条 日常保养是及时化解外力侵害可能造成损伤的预防性措施,适用于任何保护对象。

必须制订相应的保养制度,主要工作是对有隐患的部分实行连续监测,记录存档,并按照有关的规范实施保养工程。

第三十条 防护加固是为防止文物古迹损伤而采取的加固措施。

所有的措施都不得对原有实物造成损伤,并尽可能保持原有的环境特征。

新增加的构筑物应朴素实用,尽量淡化外观。

保护性建筑兼作陈列馆、博物馆的,应首先满足保护功能的要求。

第三十一条 现状修整是在不扰动现有结构,不增添新构件,基本保持现状的前提下进行的一般性工程措施。

主要工程有:归整歪闪、坍塌、错乱的构件,修补少量残损的部分,清除无价值的近代添加物等。

修整中清除和补配的部分应保留详细的记录。

第三十二条 重点修复是保护工程中对原物干预最多的重大工程措施,主要工程有:恢复结构的稳定状态,增加必要的加固结构,修补损坏的构件,添配缺失的部分等。

要慎重使用全部解体修复的方法,经过解体后修复的结构,应当全面减除隐患,保证较长时期不再修缮。

修复工程应当尽量多保存各个时期有价值的痕迹,恢复的部分应以现存实物为依据。

附属的文物在有可能遭受损伤的情况下才允许拆卸,并在修复后按原状归安。

经核准易地保护的工程也属此类。

第三十三条 原址重建是保护工程中极特殊的个别措施。

核准在原址重建时,首先应保护现存遗址不受损伤。

重建应有直接的证据,不允许违背原形式和原格局的主观设计。

第三十四条 环境治理是防止外力损伤,展示文物原状,保障合理利用的综合措施。

治理的主要工作有:清除可能引起灾害和有损景观的建筑杂物,制止可能影响文物古迹安全的生产及社会活动,防止环境污染造成文物的损伤,营造为公众服务及保障安全的设施和绿化。

服务性建筑应远离文物主体,展陈、游览设施应统一设计安置。

绿化应尽可能恢复历史状态,避免出现现代园林手法,并防止因绿化而损害文物。

第三十五条 经过发掘的古文化遗址和古墓葬,一般情况下,在取得研究所需资料后应回填保护,并防止盗掘。

特殊情况核准露明保护的,应严格保护现状,除日常保养外尽量少加干预。

无条件原址保存的构件,才允许易地保护。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六条 曾经发生过重大历史事件的纪念地,可参照本准则的有关条款保护其地点和环境原状。

第三十七条 风景名胜区及历史文化名城中的人文历史景观、水下文化遗产,可根据本《准则》的相关条款,制订各自的保护准则。

第三十八条 本《准则》由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制订、通过,中国国家文物局批准向社会公布。

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委员会负责对本《准则》及其附件进行解释。

在需要进行修订时也要履行相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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