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的定义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3浏览:2收藏

建筑的定义,第1张

建筑的定义是建筑是根据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为满足各种不同的社会过程的需要而建造的有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的空间环境,建筑一般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

(1)满足功能要求并提供活动空间和场所的建筑称为建筑物,是提供人们生活、学习、工作、居住,以及从事生产和文化活动的房屋,如工厂、住宅、学校、影剧院等。

(2)仅功能要求的建筑称为构筑物,如水塔、纪念碑等。

狭义解释

狭义的建筑物是指房屋,不包括构筑物。房屋是指有基础、墙、顶、门、窗,能够遮风避雨,供人在内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储藏物品或进行其他活动的空间场所。

建筑相关专业多是指狭义的建筑物涵义。最能够说明“建筑”相关专业学习的建筑物的概念的是老子的:“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也。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有室之用。“这也无疑是对狭义建筑物概念,最清晰最直接的表述。

什么叫建筑

指人工建筑而成的资产,属于固定资产范畴,包括房屋和构建物两大类。房屋是指供人居住、工作、学习、生产、经营、娱乐、储藏物品以及进行其他社会活动的工程建筑。与建筑物有区别的是构筑物,构建物指房屋以外的工程建筑,如围墙、道路、水坝、水井、隧道、水塔、桥梁和烟囱等。

基本解释

[jiàn zhù[Build;Construct;Erect]: 指造房子,修路、架桥等,和传统的泥瓦匠差不多。

建筑雕刻。--蔡元培《图画》

既视建筑。

画与建筑。

或兼建筑。

建筑一座高楼。

建筑桥梁

建筑 jiànzhù

[Building;Construction;Edifice;Structure] 建筑物,如房屋、桥梁、水利、隧道等古老的建筑。

建筑以木结构建筑为主,西方的传统建筑以砖石结构为主。现代的建筑则是以钢筋混凝土为主。

具有朴素淡雅的风格,主要以茅草、木材、砖瓦为建筑材料,以木架构为结构方式(柱、梁、枋、檩、椽等构件 ),按照结构需要的实际大小、形状和间距组合在一起。这种建筑结构方式反映了古代宗法社会结构的清晰、有序和稳定。由于木质材质制作的梁柱不易形成巨大的内部空间,古代建筑便巧妙地利用外埠自然空间,组成庭院。庭院是建筑的基本单位,它既是封闭的,又是开放的;既是人工的,又是自然的,可以俯植花草树木,仰观风云日月,成为古人"天人合一"观念的又一表现,也体现了中国人既含蓄内向,又开拓进取的民族性格。古代稍大一些的建筑都是由若干个庭院组成的建筑群,单个建筑物和庭院沿一定走向布置,有主有次,有重点有过渡,成为有层次、有纵深的空间,呈现出一种中国人所追求的整体美和深邃美。其中宫殿、寺庙一类比较庄严的建筑,往往沿着中轴线一个接一个地纵向布置主要建筑物,两侧对称的布置次要建筑物,布局平衡舒展,引人入胜。

古人很早就能运用平衡、和谐、对称、明暗轴线等设计手法,达到美观的效果。中式建筑重艺术装饰,但不复杂,只在主要部位作重点装饰,如窗檐、门楣、屋脊等,布局多为均衡式方向发展,不重高层建筑,至佛教传入后,出现了楼阁佛塔,高建筑才得以盛行。建筑的一切艺术加工也都是对结构体系和构件的加工,如色彩、装饰与构件结合,构成了丰富绚丽的艺术成就,雕梁画栋,形体优美而色彩斑斓;楹联匾额,激发意趣而遐想无穷。

中式建筑品类繁盛,包括宫殿、陵园、寺院、宫观、园林、桥梁、塔刹等。

《中国现代建筑概况》 中中国现代建筑泛指19世纪中叶以来的中国建筑。

建筑是建筑物与构筑物的总称

 ①建筑物:供人们生活、居住、工作、学习、娱乐和从事生产的建筑称为建筑物。是为了满足社会的需要、利用所掌握的物质技术手段,在科学规律与美学法则的支配下,通过对空间的限定、组织而创造的人为的社会生活环境。如图故宫太和殿;悉尼歌剧院等。

  ②构筑物:是指人们一般不直接在内进行生产和生活的建筑,如桥梁、城墙、堤坝等。如美国进门大桥;万里长城;埃菲尔铁塔。建筑的对象大到包括区域规划、城市规划、景观设计等等综合的环境设计构筑、社区形成前的相关营造过程,小到室内的家具、小物件等的制作。而其通常的对象为一定场地内的单位。

  在建筑学和土木工程的范畴里,“建筑”是指兴建建筑物或发展基建的过程。一般来说,每个建筑项目都会由专案经理和建筑师负责统筹,由各级的承建商、分判商(Sub-contractor)、工程顾问、builder、工料测量师、结构工程师等专业人员(专业人士)负责监督。

  要成功地完成每个建筑项目,有效的计划是必需的,无论设计以致完成整个建筑项目都需要充分考虑到整个建筑项目可能会带来的环境冲击、建立建筑日程安排表、财政上的安排、建筑安全、建筑材料的运输和运用、工程上的延误、准备投标文件等等。

四、序列化空间组织

1关于“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说明

序列化空间组织指的是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多个空间的一种组合方式。这里主要动线一般是建筑的南北轴线(也有例外,如园林);序列化指的是多个空间以明确的“界面”(门或堂等)来分隔和联系,从而形成一系列空间的层次和秩序。

正如通常情况下被普遍认为的,中国古建筑的单体形象有很大的相似性,这正反映了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主要通过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整体进行,而单体形象,作为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一个“界面”,往往缺乏一个独立的、完整的建筑象征意义。

序列化空间组织对象征建筑象征意义的传达,严格来说必须引入主体性的因素。只有通过制度文化的规定,我们才能比较确切的了解一系列看似重复的空间有什么不同的含义。而如果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那么多个空间之间的“界面”(门或堂等)就成为研究的重点。不同“界面”的处理方式,不同“界面”所限定的空间尺度,不同“界面”之间的关系,等等在中国古建筑中都有其象征意义。这里必须强调的是,“界面”对象征意义的传达是要通过一系列“界面”的差异性来体现的。

中国古代哲学对日常人伦世务的重视,使得政治思想和伦理学在整个理论意识形态中占有最重要的地位。因而“儒家学说”可以被后人称为“儒教”,“礼制”也可以被称为“礼教”。“礼”本来就是对人的行为的制度规定,而人的行为是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空间形式反映的。因此本文把以“礼制”为中心的儒家学说的发展,等级伦理制度的形成和确立和建筑主要动线上的序列化空间组合方式的发展相联系,作为对应因素来考察。

即使仅从几何空间的构图出发,对序列化空间组合中的 “界面”进行研究,也仍然是一个复杂的课题。本文只从序列化空间组织和“明堂式”构图的消长关系作一简单的分析。

2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

西周宗法制度的确立,以现世的伦理秩序取代了殷商的尊神重巫的宗教文化,同时在古籍中也有周天子“三朝”,“五门”的记载,成为早期建筑空间纵深布局的典型例证。正如儒家学说占据统治地位要迟至东汉以后一样,“三朝”、“五门”制度的整理也得益于东汉的儒生。从单一的“明堂”式空间分化出不同的仪式空间,是一个连续的逻辑过程,从汉代的东西厢到六朝的东西堂一直到后期的纵三朝制度,可以看成是世俗礼仪逐渐加强的缓慢过程。而典型的“五门” 制度只有在明南京和明清北京才形成。

佛教寺院的布局变化是一个例证。早期传入汉地的佛教偏重于小乘教理,这种具有较强的超越现实的宗教色彩伴随随着的是佛塔中心式的构图。 “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可见在佛教传入初期,楼台的营造之盛。只有在大乘佛教教理盛行以后,入世的修炼,现世的秩序才被重视,纵深布局的序列化空间组织也才在佛寺中流行起来。而后世的寺庙和宫殿、官府在空间布局方面也就很相似了。

皇家陵墓的陵体布局从唐到明清也体现了构图方式从中心对称到轴线引导的变化。唐代在山陵四周筑以正方形墙,四面辟门,四角建角楼。明清陵体放弃了方形布局,采用前方后园,圆形宝顶,四周围以墙,仅南向辟门。

序列化空间组织的构图和“明堂式”构图的关系并非完全不相容。最直观的表现就是在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这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这正反映了“礼教”对“宗教”的兼容性,或者说,反映了等级伦理制度中,“尊者”对“卑者”关系的绝对性。而在这种交叉关系中,序列化空间组织无疑是根本的。

这种序列化空间组织中的节点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还反映了制度文化中的细微的部分。例如以唐代的《戒坛图经》的律宗寺院格局作为当时庭院组合方式的典型代表,可以看到每一个小庭院当中都有一个作为构图中心的小殿堂。从这里仿佛可以看到当时林立的藩镇割据现象。这里需要进一步解释的是,藩镇割据是“封建”制度的遗存,而“封建”制度起源就是宗族的分封制度。宗族间关系同时也反映在大家族的聚居生活形态上,最终落实为庭院的组合方式及其体现出来的控制关系。

五、两个引申的问题

1“明堂式”构图对形成“殿堂式”结构类型的作用

《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的形成,在技术上是井干式的影响,这一点已经为许多研究者指出;在功能上和多层楼阁有关,这一点没有得到充分的说明;在社会文化背景上的研究更少。如果考虑到“明堂式”构图在高等级建筑中的延续性,尤其是在中国古代木构架发展的早期阶段,也就是汉魏北朝时期楼阁作为高等级建筑的普遍性,对殿堂式形成的几个因素可以得到一个较完整的解释:

(1)陈明达先生对早期木结构技术的研究指出,在铺作形成和大量早期建筑形象中,都有井干式的影响。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推测,秦汉以后,高台建筑向楼阁式建筑发展,木结构的多层建筑采用了井干式的木构架体系,在此基础上促成了铺作层的产生的抬梁式的出现。而楼阁的应用首先是在皇家的建筑中,在各种充满象征意味的“中天台”、“神明楼”乃至后来的佛塔中。皇家的建筑活动刺激了楼阁技术的进步,反过来又使这种技术形式获得特殊的等级象征性。

(2)汉代画像砖中的建筑形象,已经出现了穿斗、井干、三角架等多种形式。民间建筑并没有太多的高层的需要,只有在皇家建筑中才采用并发展了井干式。而井干式的技术,一方面满足了高层的需要,另一方面又吻合了皇家建筑在早期(更富有原始宗教色彩的时期)对“明堂式”构图的需要。

(3)《营造法式》的殿堂式结构形式,实际上保留了 “明堂式”构图的中心对称模式,因此它不是用只有一个维度的侧架图来反映,而是用整体式的分槽形式来反映。换句话说,象金厢斗底槽这样的例子,在草架以下,它的平面、正立面和侧立面只有间数的区别,几乎没有实质性的不同。在这个意义上,佛宫寺释迦塔的例子更明显。

(4)井干式构架的中心对称性,使得纵架和横架的划分只有相对的意义。对每一个立面而言,看到的都是纵架的表现。因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东汉崖墓、南北朝石窟的局部建筑形象中(它们都属于当时的高等级建筑),看到的都是纵架的显著效果。

2“四合院式”构图的反思

中国古代建筑群体的组合方式,以庭院的使用为突出特征之一。三千多年前的河南偃师二里头的一号、二号宫殿遗址都出现了庭院,可见庭院的历史很久远。当史前庭院遗址和明清四合院被联系起来时,“四合院式”构图往往被看作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这里的“四合院式”指建筑物周边布置,中心为庭院的构图方式。很明显,这种构图方式和前述的“明堂式”构图是有矛盾的。

要澄清这一问题并不容易。这是因为四合院式建筑本身有它在功能上的合理性,因此早在汉代画像砖中就出现了四合院式的建筑形象。但是如果以“四合院式”构图作为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还需要加以讨论。笔者在对闽粤交界区的“从厝式”民居的研究中,提出了中国早期庭院的“堂庑式”及“堂厢式”的模式,其特点是庭院的构图中心是实体形态的“堂”;在庭院的组合秩序上提出了从“向心围合式”到“单元重复式”的演进,并结合家族制度的变迁和人口迁移对现存“从厝式”民居现象作了初步解释 本文在此基础上对“四合院式”构图的形成和发展试作如下解释:

(1)就单合院而言,四合院式建筑有可能出现得很早,但是它的普遍性是可以怀疑的。一方面大量的乡村民居可能并没有严格建筑意义上的院落;另一方面类似“明堂式”构图的堂屋居于院落中央的例子也可能在历史前期长期存在,典型的例子可见于敦煌晚唐85窟壁画的一个住宅形象中。

(2)中国古代建筑形态的基本特征更主要的在建筑群的整体中表现出来。因此考察“四合院式”构图在建筑群中的地位更为重要。

在当代的一些文献中,中国古建筑群体组合方式常常被简约为一种“单元式”的网格扩展的方式。李允的观点或可作为代表。这是一种从四合院为单元的,向纵横两个方向(进、路)平均展开的均质的网格状平面扩展模式。这是一种有强烈功能主义色彩的观点。中国古建筑群体是一个有开始、高潮、收尾不同处理的序列化空间组织,把它看成均质的平面网格是不合适的。即使忽略建筑形象的具体处理方式,中国古建筑群体也不能看成是四合院空间的叠加。

前文论述序列化空间组织的发展以及和“明堂式”构图的交叉关系时,已经指出序列化空间组织的一些节点上仍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即主体建筑在院落的中心),在大量的宫殿、寺庙实例中都可以见到。本文把序列化空间组织的节点从采用类似“明堂式”构图方式到“四合院式”构图方式的转化称为“构图中心的虚化”,这种“构图中心的虚化”在宫殿、寺庙等建筑中是有一定限度的,因为这种高等级建筑始终要保留一定的神化色彩。

只有在大型民居建筑群中,才可以见到四合院简单叠加的例子,但这并不是从来就有的。由于缺乏早期民居建筑的实例,此问题还难以得到确证。考虑到中国古代建筑在功能上的通用性以及早期民居建筑和寺庙建筑的通用性,大型民居建筑群中“构图中心的虚化” 应该是历史发展的结果。而作为一个反证,在现存闽粤交界区的大量“从厝式”民居的中,群体的组织完全不是四合院的简单叠加。

六、小结

建筑空间的观念解释是可能的,简单的模式有利于对历史的宏观把握。在此基础上完善理论解释模式,引进历史演进的因素,把研究引向深入则是必须的。从文学家们发出“南朝四百八十寺,多少楼台烟雨中”的感慨,到 “庭院深深深几许”的喟叹,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本文对“明堂式”构图(楼台)和序列化空间组织(深院)的论述只是对这个历史过程的一种简化。

建筑的定义

建筑的定义是建筑是根据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要求,为满足各种不同的社会过程的需要而建造的有组织的内部和外部的空间环境,建筑一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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