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图书馆可以免费看书么?如何借书?是怎么个借法?
中国国家图书馆可以免费看书的,借书需要用身份证或者借书卡。具体方法如下:
一、阅览须知
凭本人读者卡或第二代身份证在各阅览室阅览书刊资料,在阅览室、借阅区门口的验证处通过读卡机确认证件的功能有效后,即可入内。阅览室的书刊资料仅供室内阅览。
1、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四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1种/1年,阅后放在指定地点,请勿自行归架。
2、阅览闭架书刊资料,须填写索书单,交由工作人员提取,阅毕归还,请勿随意乱放。
3、阅览基藏书刊资料,须在本馆联机公共目录查询系统(OPAC)(或卡片目录)中检索书目并发送请求(或提交索书单),由工作人员提取书刊资料。书到出纳台而当日不取书刊者须交纳违约金030元/册。基藏库书刊须当日归还,逾期归还须交纳违约金5元/册/日。
4、复制书刊资料,须填写复制申请单并承诺遵守著作权法,在指定地点办理复制手续,复制后请立即归还。
5、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 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二、图书外借
外借图书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1、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
2、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3、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4、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5、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 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6、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7、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8、借阅区的图书与光盘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9、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三、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1、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2、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3、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4、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5、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预约功能。
6、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7、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8、如果一册已外借的中文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9、如果所预约中文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10、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扩展资料:
国家图书馆各种卡片及功能:
一、读者卡:
1、年满16周岁的中国公民与外籍人士,办理读者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军人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
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普通阅览室开架、闭架阅览;馆区数字资源用机服务;馆区无线网服务;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中国公民可开通外借、金融功能。
2、年满13周岁未满16周岁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办理读者卡须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13-15周岁适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异地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
3、普通阅览室开架阅览;少年儿童馆阅览;少年儿童馆数字资源用机服务
二、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
未满13周岁少年儿童由监护人陪同,持本人和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户口簿、护照、学籍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馆填写《国家图书馆少年儿童图书馆读者卡申请表》后办理。不提供任何形式的委托办理、他人代办,首次办理时免除工本费。少年儿童馆阅览;少年儿童馆数字资源用机服务
三、第二代身份证:
年满 16周岁的中国公民,持本人第二代身份证直接进入开架阅览室。
二代身份证只提供普通阅览室开架阅览服务。
四、互联网注册用户:
1、实名注册用户:
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的中国公民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详见:互联网注册方法)。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以及真实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等身份信息,系统审核通过后,即可成为实名注册用户。
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非实名用户无读者可通过国家图书馆网站或移动互联网提供的各类在线服务平台进行注册(详见:互联网注册方法)。
2、非实名用户:
注册时,需填写基本信息,并通过电子邮件或手机验证码进行有效性验证后即可成为非实名注册用户。
互联网注册用户只能享受部分远程数字资源服务。
中国国家图书馆官网-借阅须知
中国国家图书馆官网-办证须知
国家图书馆借书必须持本人具有相应外借功能的国家图书馆读者卡。
一、中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图书所附光盘3盘,借期为31天。所借图书或光盘如无人预约,方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自续借操作执行日期加31天计算)。
二、外文图书每次限借3册,借期为31天,不提供续借服务。
三、外借基藏书库外文图书,须先在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上发送外借请求,或利用卡片目录检索图书的索书号,由工作人员提取图书。
四、借到图书时,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归还时如发现未经工作人员盖章的污损情况,按违规处理办法中有关规定执行。
五、所需中文图书如已借出,可办理网上预约手续,预约成功,图书状态显示为“书到待取”后, 7日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未在期限内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六、外借图书与光盘必须按期归还, 逾期归还须交纳逾期使用费:中文图书030元/册/日;光盘030元/册/日;外文图书050元/册/日。
七、如果所需文献本馆未收藏, 可到文献提供中心办理馆际互借手续, 并交纳相应费用。
八、借阅区的图书与光盘不得擅自携出室外,违者按偷窃行为处理。
九、如果有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予以全馆置停,待接受处理并纠正后恢复使用。
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续借功能;外文图书暂不提供续借功能。
一、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续借。
二、每册图书可续借1次。续借期为31天,即在续借操作执行日期起加31天计算。
三、借书当日对所借图书提交续借请求无效。
四、逾期未还的图书、已被其他读者预约的图书不能续借。
五、具有中文图书外借功能者,自动拥有中文图书预约功能。
六、 读者凭本人读者卡(在有效期内,无欠费记录)登录我馆联机公共检索目录查询系统(OPAC)办理图书预约。
七、 只有当图书已被借出(包括续借)时,才能预约。
八、如果一册已外借的中文图书被多人预约,则以预约时间的先后为序。
九、如果所预约中文图书未能在预约的时间范围内还回,则该预约自动失效。
十、读者须随时查看所预约图书的状态,当状态为“书到待取”时,须在7日之内到馆办理借书手续。7日后预约自动失效,同时须交纳违约金每册030元。
扩展资料:
中国国家图书馆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与海淀区白石桥高粱河、紫竹院公园相邻。是国家总书库,国家书目中心,国家古籍保护中心;是世界最大、最先进的国家图书馆之一。
中国国家图书馆前身是筹建于1909年9月9日的京师图书馆,1931年,文津街馆舍落成(现为国家图书馆古籍馆);新中国成立后,更名为北京图书馆。1987年新馆落成,1998年12月12日经国务院批准,北京图书馆更名为国家图书馆,对外称中国国家图书馆。
中国国家图书馆-借阅须知
扬州市图书馆每年的5月1日—9月30日开放,具体时间:9:00—18:00,谢绝入馆时间:17: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直属分馆开放时间:8:00—20:00,谢绝入馆时间:19: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其他各部室开放时间具体如下:
办证处: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图书部: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期刊部: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少儿部: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古藉部: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电子阅览(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9:00—17:00,谢绝入馆时间:16:45(周一闭馆)(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扩展资料
扬州市图书馆读者须知:
一、服装整洁,仪容得体。
二、共同保持宁静的阅读环境。
三、保持环境的整洁。
四、遵守图书馆各项规章。
五、爱护馆内公共设施、设备。
六、爱护文献,不在书上作标记、折角或撕页。
七、书刊逐册取阅,阅后放回原处。
八、不以任何物品占用座位。
九、遵守秩序,有序办理借还手续及其它相关事项。
十、学会尊重,尊重其他读者的阅读权利,尊重图书馆员的劳动。
扬州市图书馆官网-开放时间
扬州市图书馆官网-读者须知
到总服务台办理验证。 读者证丢失或读者证过期一年以上的读者办理退证需经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办理。退证办理:在归还所有文献,结清所有费用后,由读者本人携带读者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到总服务台办理退证。
扩展阅读-历史文献阅览区读者须知:
1本区域设有古籍、民国书刊、《四库全书》系列丛书三个阅览室,为读者提供馆藏历史文献室内阅览服务。
2进入阅览区前,请将与阅览无关的物品存入包裹寄存处,手机调至静音状态。
3进入各阅览室,请出示本人身份证,登记后方可进行阅览。阅览善本古籍,除身份证登记外,还需出示科研单位介绍信,经审核批准后,方可阅览。
4如需自带有关材料、设备进入阅览室,请在登记时向工作人员说明,经允许后,方可带入。
5阅览前,请按规定填写提书单,提供准确书名及索书号,交由工作人员办理。古籍每次提书限3部以内(不超过20册),民国书刊提书每次限5部以内(不超过10册)。
6已数字化、缩微、影印的图书,不再提供原件阅览。破损严重的图书,谢绝阅览。
7领到图书后,请认真翻检,发现原书缺页或污损等情况,及时向工作人员声明备案。阅毕,请将图书交还工作人员,经验收无误后方可离开。
8阅览期间,如需暂时离开阅览室,请办理临时还书手续。
9请爱护图书,阅览图书时保持手部清洁,摘抄文献时请使用铅笔。如有污损、涂抹、撕页或偷窃等行为,按本馆相关规定处理。
10如需复制有关资料,请交工作人员办理,勿自行拍照。书刊复制按相关规定收取文献资料费,复制量不得超过内容三分之一。
11请读者自觉维护良好的阅读环境,勿大声喧哗,阅览室内请勿接打电话。
12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入内。为保护文献,请勿携带食品饮料等进入阅览室内。水杯请放置在远离文献处。
13请保管好个人物品,如有遗失,责任自负。
14本阅览区不作为自习室使用。
1、热爱读者,全心全意为读者服务,照顾老年读者与残疾读者。
2、读者服务窗口一律实行挂牌服务,接受读者监督。
3、服务行为要文明礼貌,热情周到;用语文明,只用敬语,不用忌语。
4、工作人员穿着整洁,仪态端正。
5、主动向读者推荐新书、好书,解答咨询,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6、保持借阅环境的整洁、有序、美观、安静,架上书刊不倒不乱。
7、不大声喧哗,不干私活,尽量减少读者等候时间。
8、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岗位,对外服务部门应准时向读者开放,不擅自推迟开门或提前关门。
9、不得与读者争吵、打架,即使遇到个别读者不文明行为,应尽力耐心劝阻和说服。
10、教育读者自觉爱护各类馆藏文献与图书馆设备。 外借须知
1.凭本人借阅卡刷卡进入各借阅室,除家庭借阅卡外,其它借阅卡仅限本人使用;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用水等进入各借阅室,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
3.借阅室实行开架借阅,读者自行入室查阅所需图书,架上取书阅读一次最多不超过三册;
4.图书借期30天,逾期归还须交纳超期费每册每日02元。如需延期,登录我馆网站进入“读者空间”办理续借手续;
5.我馆部分期刊外借,期刊借期7天,逾期归还须交纳超期费02元/册/日;
6.读者借到书刊资料时,应检查是否有掉页、刻画、污损等情况,如发现应立即声明并请工作人员盖章。图书一经借出,再出现以上情况由借书人负责;
7.12周岁以下少年儿童进入成人阅览室需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8.学龄前儿童家长可以陪同进入少儿借阅室,成年人在双休日和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
9.提倡文明阅读,爱惜图书,如有对图书批划、涂改、污损、割页、撕扯等行为,按照《海南省图书馆书刊丢失、损坏赔偿规定》赔偿。
阅览须知
1.凭本人借阅卡和阅览卡刷卡进入各阅览室阅览;
2.请勿携带书包、个人书刊资料及食品、饮料进入阅览室,雨具请放在阅览室门口,个人物品请存入存包处;
3.报纸、地方文献、参考工具书仅供室内查阅;
4.要爱惜图书,轻拿轻放,阅读时请勿圈点、折页。不得私自拍摄、扫描文献资料;
5.读者查找资料如有困难,欢迎向工作人员咨询。计算机检索方面遇到困难,可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
6.阅览开架图书,每次限取三册;阅览开架报刊,每次限取一种,阅后放回原处;
7.复印书刊资料,须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办理复印手续,在指定地点复印;8.阅览室的书刊资料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携出室外,私自将书刊资料夹带出室外者,按违章处理;
9.学龄前儿童来馆须家长陪同,并注意安全;
10.成年人双休日、节假日不能进入少儿借阅室;
11.保持阅览室整洁,不在阅览室吸烟、不随地吐痰、乱扔废弃物;不在阅览室内喧哗、使用有声通讯工具;
12.各阅览室下班前十分钟(数字阅览室下班前30分钟)读者停止入内。
借书需要办卡并缴纳100元押金的,中文书押金100,外语书押金200。在图书馆大厅的机器上办卡时,把身份证放在办卡机器上的指定位置,点击办卡即可。但是在图书馆内看书是免费的,只需要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即可。
北京国家图书馆简介:
位于北京市中关村南大街33号,主楼为双塔形高楼,分为总馆南馆、总馆北馆和古籍馆,建筑通体以蓝色为基调。先馆藏书籍为3119余万册。
苏州图书馆进一步恢复对外开放公告
一、开放场馆及时间
1苏州图书馆、苏州第二图书馆统一开放时间为:
周二至周四、周日9:00-11:00,13:00-17:00;
周五、周六、国假日9:00-11:00,13:00-21:00。
2苏州图书馆人民路馆地方文献阅览室、科技情报阅览室9:00-11:00,13:00-17:00;苏州第二图书馆古籍阅览室9:00-11:00,13:00-17:00。
3盲人阅览室、24小时图书馆暂不开放。
4我馆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开放场馆、时间及服务内容,敬请读者关注我馆相关通知公告。
二、入馆须知
1成人馆区读者进馆无需预约。
2少年儿童图书馆开放官网或微信公众号线上预约和线下预约。为确保少儿读者在馆期间的阅读体验和健康安全,请少儿读者及陪同家长尽量线上预约,减少无效的排队时间。
3持“苏城码”或“苏康码”绿码,体温检测合格后方可入馆,在馆期间需全程佩戴口罩。
4苏州图书馆开放北区一楼大厅为成人读者出入口,开放南广场为少儿读者出入口;苏州第二图书馆开放南楼二楼平台为读者出入口,南侧一楼少儿图书馆出入口仅供少儿读者及陪同家长进出馆。读者排队入馆时,确保间距达15米以上。
5苏州图书馆人民路馆成人片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500人,少儿片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80人;苏州第二图书馆成人片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800人,少儿片区同时在馆人数不超过160人,达到同时在馆人数上限后,将采取“出一进一”措施限流,请予配合。
6各阅览室、特色场馆阅览规则详见馆内公告或遵循工作人员指引。
7在馆期间,请读者注意环境卫生,按照《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相关要求,落实垃圾源头分类、定点投放的要求。
三、读者服务
1恢复读者证办、退服务。
2为避免交叉感染,各馆服务台不提供寄存服务,请读者自备1元硬币至自助存包柜寄存。
3数字技术体验馆、音乐图书馆、借阅中心等有穿戴设备的场馆,做到“一客一消”,请读者放心使用。
4在满足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下,有序开展线下读者活动。
5卫生间提供洗手液,读者可经常洗手进行简易消毒。
6利用图书消杀设备对读者归还的书籍进行消杀或集中放置15天,请读者放心借阅。
中国国家图书馆可以免费看书么?如何借书?是怎么个借法?
本文2023-10-23 02:25:4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本文链接:https://www.yizhai.net/article/1597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