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如何选题选方向
如何选论文题目
1、个人的特长和兴趣。应当在自己特长的范围内选择自己兴趣较大的题目,否则很难写出有特色的、满意的论文。
2、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用价值。应选择本学科中在理论上具有指导意义,对解决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实用价值的题目,如果你对某一选题有哪些理论应当总结、修正、发展;哪些实际工作中的问题应当解决,如何解决心中无数,免强写这样的题目也只能泛泛而论,质量不高。
(1)资料来源。主要考虑对拟选题目研究的历史和现状的资料是否初步掌握,需要的第一手资料有无可能取得,即没有现成资料又不能取得第一手资料的题目就很难研究下去。
(2)考虑时间、经费条件,选择难度和范围适中的题目。选题的难度过高、范围过大、很难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选题太易、范围太小又会影响论文本身价值和考生自身潜力的发挥。
3、初步确定选题后,应准备一个书面材料,以便在与指导教师交流时将有关问题确定下来。书面材料的内容包括:
(1)明确所选题目研究所要达到的目的,即准备解决什么理论问题和实际应用问题。
(2)对研究的题目,自己掌握了哪些资料,还缺少哪些资料,准备怎样解决?
(3)对撰写所选题目论文的初步设想,列出论文的框架结构;论文分成哪几个部分,每一个部分写什么问题,从哪些方面来写,这也就是论文的粗纲。
(4)写作计划。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订出详细的提纲、论文初稿、的时间安排和各阶段工作的大体步骤。
可以选语言,也可以选文学。语言学比较难,建议选文学。
文学可以选外国文学,也可以选中国文学。建议选中国文学。
中国文学可以选古代文学,也可以选现代文学。建议选现代文学。
现代文学可以选诗词,也可以选散文、戏剧,也可以选小说。建议选小说。
小说可以选流派思潮,也可以选人物。建议写人物,可以写某个名著中的人物分析。
关键是结合自己的偏好情况去选题。
论文研究方向的写作方法如下:
1、第一、论文的研究方面有很多,我们这里说一些主要的方法,首先调查法是科学研究中主要的办法之一,它是有目的和有计划以及有系统地搜集有关研究,客观的说明论文的基本情况。
2、第二、我们雅韭论文的时候观察法也是很重要的,观察法是我们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提纲进行研究,另外我们也可以通过观察表进行研究,简单的说就是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观察研究方面情况。
3、第三、论文需要一直严谨的作风,所以实验法就是一个主要的手段,实验法的意义是通过主支变革和控制研究对象,这样可以试验性的发现和确认事物间的相通关系,从而做出自己i的判断。
4、第四、我们的论文大部分都会使用一些文献记载, 所以文献研究法也是主要的方法之一,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我们需要的资料,这样可以全面和正确的了解掌握你研究论文的方向。
论文研究的意义
1、 (你的选题)是前人没有研究过的,也就是说研究领域中一个新颖有意义的课题,被前人所忽略的。
2、前人有研究过,或者阐述过但阐述论证的不全面和有不足的地方,作者加以丰满,或者驳斥前人的观点。
总之就是,所写论文研究的意义一定要叙述的清晰并且是有一定的新意。次也要注意自己所使用的理论,是用什么理论证明此观点的,也要叙述清楚,否则难以有说服力。
而且在做文献综述和国内外研究水平的评价等也要有详实的根据,这样才能衬托出作者的选题的意义所在。
当然,研究的意义也就是为什么要研究、研究它有什么价值。所以要从现实的方面去进行论述,要写的具体点。
古汉语中词的兼类与活用的联系和区别
古代汉语中的词类转换情况多而复杂,而现在语法界对词的转换的处理方法不统一。例如:在“(诸葛)亮身率军攻祁山”句中,“军”充当宾语,是“军队”的意思,具有名词的语法特点,属名词类;在“以河内守亚夫为将军,军细柳”句中,“军”带补语“细柳”,是“驻扎”的意思,具有动词的语法特点,又属动词类,对此有人认为“‘军’兼属名词、动词两类”,应把它作“兼类”讲,不应作“活用词”讲;有人认为“‘军细柳’的‘军’是名词活用为动词,不属兼类”。这个问题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兼类”和“活用”两个概念的理解。前者认为一个词只要兼属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词类,就属“兼类”,不要有“活用”的说法;后者认为一个词只要改变了本身的意义,作别类词用,起别类词的作用,就是“活用”,不需要有“兼类”的说法。
笔者认为,以上两种说法都比较片面,都没有对“兼类”和“活用”作出科学的解释。我主张古汉语中词的“兼类”和“活用”应二者兼而有之。
为什么要“兼类”和“活用”二者兼而有之呢?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清什么是词的“活用”,什么是词的“兼类”的问题。
什么样是词的活用呢?从语法角度讲,汉语中的每个词,都属于一定的类别。按本类的语法属性去用词叫本用,反之,叫活用。张世禄教授给“活用”这样定义:“有些词往往在实际的语法结构中临时充当别的成分,和它们经常的用法不合的,这叫‘词的活用’。”(《古代汉语》)廖序东教授给“活用”是这样定义的:“如果一个词偶尔改变本身的意义,作别类词用,起别类词所起的作用,这就叫词的活用。”(《文言语法分析》)这两位教授对词的活用下的定义都强调“临时”或“偶尔”。这就说明词类的活用实际是词在语法结构中的临时运用,一离开结构,那种用法就不存在。词类的活用,属于语法学的范围,不能算是兼类。例如:名词,其语法特点是:可以自由用作主语、宾语;可以用作名词谓语,但不能用作叙述句的谓语,不带宾语;它的前面可加名词、数量词、形容词,但不能加副词。“人”这个词,被用作主语、宾语、定语,是它的经常“职务”,因此它是名词; 至于“人”在“有狼当道,人立而啼。(《中山狼传》)”,这句中的“人”,不是作主语,也不是用作宾语、定语,而是作“立”的状语,意思是“像人似的”。这是它的临时“职务”。这个作用和意义 ,离开了这个具体的句子,就没有了。因此,我们只能说这个“人”是名词作状语,这是它临时取得了作状语的作用,是词的活用,而不能说“人”是兼类词。
什么叫词的兼类呢?“如果一个词经常具备两类词的语法特点,那就是词的兼类。”(《中学语文教师手册•古代汉语》243页)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词的兼类和活用不同,活用属临时用为某类,兼类属经常用为两类或两类以上。词的兼类和活用有着很大的联系,当一种活用经常化,约定俗成,就变成了兼类了。吕叔湘先生说:“语义的变化比较特殊,只是偶尔这样用,没有经常化,这算是临时‘活用’,不同于永久性的词类转变……这种活用如果经常化了,就成了词类转变了。”(《汉语语法分析问题》46至47页)兼类的词由于在实际语法结构中多次“活用”,以至经常化而把它们的“变性”固定下来,这往往就是词义的引申转变,但是词义的引申转变和“词类活用”毕竟不是一回事,词义的引申转变,是使语言中形成“同词异义”的现象,产生大量的“多义词”,这属于词汇学、词义学范围。“词性活用”则是实际语法结构中的临时运用,一离开结构,那种用法就不存在,所以是属于语法学的范围。
活用可以发展为兼类,而兼类词,当其中某一类用法在历史中消亡了,这样兼类词就变成了单类词。例如“衣”现在属名词,而在先秦,它兼属名词和动词两类。“衣”在《论语》、《孟子》、《荀子》、《韩非子》四部书中使用的情况如下表:
书 名 名 词 动 词 合 计
《论 语》 8 5 13
《孟 子》 4 9 13
《荀 子》 40 9 49
《韩非子》 50 22 72
合 计 102 45 147
这种情况不是个别的,例如“友”,在《论语》中出现19次,其中作名词用7次,作动词用12次。“军”,在《左传》中出现42次,其中作名词22次,作动词20次。由于这些词在现代汉语里都是名词,所以当看到“乘肥马,衣轻裘”(《论语》),“友直友谅友多闻”(《论语》),“晋军函陵,春军汜南”(《左传》),就自然而然将它们看作词类活用;而古代它们本属兼类。我们读秦汉时的代的古籍,深感词类活用的情况很多,这一方面是因为古代词类活用的确较现代为多,而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古代属兼类词,发展到后来成了单类词。而古代汉语语法书大部分将其视为词活用。中学语文教材,在注释时将兼类词全部注释为活用,这就使学生感到古代词类活用很多,形成古代汉语“词无定类”感觉。对于那些本属兼类的词,用今天的眼光看来属活用的临时义,而在古代它们属常用义,“像夏雨雨人”的“雨”,往往容易看成是活用,其实在古代“雨”是兼类词,名词义、动词义都是常用义。而教材编写者是以今度古,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综上所述,兼类和活用两种提法并存的理由:一、只取“活用”或只取“兼类”的提法,不符合汉语语言发展的实际和规律。“兼类”不仅古代汉语中有,现代汉语中也有。只不过古代汉语中的“兼类”比现代汉语更多罢了。而我们承认现代汉语中的“兼类”,却不承认古代汉语中的“兼类”,显然是主观臆断,忽视了语言源和流的关系。二、只取“活用”或只取“兼类”的提法,混淆了词汇学和词义学与语法学的概念,因为兼类属于词汇学和词义学的范畴,词的活用属于语法学的范畴。三、“活用”和“兼类”是互不包含的两个定义,如果只取其一,均有不能涵盖的部分。四、只取一种提法不利于文言文的教学。因为词类转换是古汉语教学的重点和难点,如果只取“活用”的提法,那么活用的词就太多了,学生会望而生畏;如果只取“兼类”的提法,似乎造成词无定类的感觉。
既然如此,那么怎么样区分词的“活用”和“兼类”呢?
一、 看其出现的频率高不高。
词的兼类和活用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偶尔”转类,后者是“经常”转类。因此,兼类的词已被人们约定俗成,有社会性,在古代汉语书面语言中,它的出现频率是比较高的。如“目”字在中学文言教材中共出现20次,其中用作动词的6次;“名”在中学文言教材中共出现37次,其中用作动词的15次;近二分之一;“轻” 字在中学文言教材中共出现9次,其中用作动词的就有6次。活用的词,从整体上来说,是常见的现象,但就某一具体的词来说,只是偶尔用作别类词。例如“臣”本是名词,在“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语哉!”(《史记•苏秦列传》)句中的两个“臣”不属本用,也不是兼类,而属活用。“臣人”,“臣”后带有宾语“人”“臣人”是名词用为使动,使人来臣;“臣于人”,有介词结构作补语,是被人所臣的意思。所以在古汉语中词的转类出现频率的高低是区别兼类和活用的重要条件。
二、看辞书义项收没收。
兼类词由于它们经常用作几类词,因此它们所兼类的几个词类的义项,大都被辞书列为义项。例如:“雨”“亲”“枕”等兼类词的几个义项,在辞典中都可以查到。而活用的词,它活用的这个义项,因其是临时赋予的,其意思主要根据语境来确定,辞典一般都不作为一个义项列出。所以辞典中是否查到这个词作别类词的义项可以作为区别兼类和活用词的主要依据和简便方法。
三、 看是否读破。
前人把用本义、按本音读出的字,叫如字;用改变一个字的读音表示其他意义或词性的转变的读音,叫读破。古代汉语中读破,绝大多数是把原来读为平声或上声的字变为去声。由于有些词,尤其是名词,经常转类为动词,也就经常要读破,因此兼类词,尤其是名词兼属动词,多数是多音词,辞书中大都把它们列为多音多义词。例如“语”,本来是名词,读“yǔ”,但有时用作动词,读“yù”。如《鸿门宴》中“臣为韩王送沛公,沛公今事有急,亡去不义,不可不语”中的“语”就是一例。“王”当名词用时读wáng,当动词用时读wàng。名词活用动词,尽管也有人主张在朗读时采用破读的方法,但由于它们是“偶然”转类,这类词,字词典都不会列为多音多义词。因此,在转类的词中,凡是辞书中列为多音多义词,都是兼类词;但不能说,在转类的词中,凡是辞书中没有列为多音多义词,都不是兼类词。因为有许多古书中注明的“读破”词由于诸种原因并没有保留下来,辞书也无法将其注为多音多义词。
四、 看有没有派生词义的能力。
兼类词往往有固定的词义,因此,它就具有按词义引申规律派生新义的能力。如“履”以“踩踏”为基本义,又派生出“实行”、“执行”等义,如“处其位而不履其事”(《礼记•表记》)中的“履”就是“实行”的意思。而活用的名词的临时义则没有,也不可能有这种派生新义的能力。
综上所述,古代汉语中词的“兼类”和“活用”并存,不但有这个必要,也有这个可能
古汉语心理动词研究论文
引言
心理动词是动词里很有特点的一个小类。吕叔湘明确地把心理动词列为动词的小类。此后,学者对心理动词进行的研究主要围绕心理动词的判定、分类和句法功能等几个方面展开。相对其他的动词小类,心理动词研究仍显薄弱。古代汉语心理动词研究落后于现代汉语,且研究方法滞后。笔者不揣鄙陋,就古汉语心理动词研究的一些想法求教于方家。
二、心理动词的判定及分类
心理动词判定问题是汉语研究的一个难点,很多学者提出自己的判定标准,概括来说可分为三种:(1)意义标准,如黄伯荣、廖序东等;(2)形式标准,如周有斌、邵敬敏等;(3)形式与意义相结合标准,如王红斌等。一方面,由于单一依据意义标准或形式标准在语法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另一方面,因为心理动词自身的复杂性,它不仅牵涉语法问题,而且和心理学、认知科学都有密切的关系,所以形式与意义相结合的原则在心理动词研究中尤为重要。因此,我们认为心理动词表示情感、意向、认知、感觉、思维等方面的活动或状态,心理动词原则上都是及物的。
心理动词内部的分类也是相当复杂的问题。结合语法形式和语法意义,心理动词,分为状态和动作两个大类。状态心理动词表示心理情绪状态,如“哀”、“患”、“妒”等,该类动词一般能受程度副词的修饰;行为心理动词表示心理动作行为,如“猜”、“测”、“悉”等,该类动词一般不能受程度副词的修饰。依据情绪的特点,状态心理动词分为负面和正面两个次类,如“怜”、“怨”、“厌”、“惋惜”等为负面心理动词,表达心理负担意义;如“爱”、“喜”、“敬重”等为正面心理动词,表达积极的心理意义。动作心理动词可分为思维和感知两类。
三、心理动词的研究方法
古汉语心理动词的研究成果并不太多,目前所见主要有李启文、陈克炯、刘青等几篇,与其重要的词类地位并不相称。现在的研究存在的突出问题是研究方法陈旧,还停留在心理动词所带宾语、状语、补语等的描写上;研究内容狭窄,主要是专书、专题的描写和统计上。鉴于古汉语心理动词研究存在的问题,结合现代语言学理论,古汉语心理动词的研究可从以下方面进行拓展:
(一)心理动词及物性研究
汉语中的一些词的组合功能,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会发生一些变化,心理动词也是这样。及物性是施事通过行为对受事的影响,及物性事件的典型形态句法是“施事+受事”。及物动词作为动词的一个小类,其内部也不是匀质的,有的及物性高,有的及物性低。从抽象层面看,及物性是一个语法原型,构成一个及物性的连续统。越靠近原型,及物性越强,反之及物性就越弱。将及物性理论运用于古汉语心理动词研究,可以加强我们对心理动词的认识。心理动词及物性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心理动词能否带宾语。如“怒”、“悲”在上古汉语中是动词,可以带宾语,如:
(1)以德覆君而化之,大忠也;以德调君而辅之,次忠也;以是谏非而怒之,下中忠也。(《荀子·臣道》)
(2)我悲人之自丧者,吾又悲夫悲人者,吾又悲夫悲人之悲者,其后而日远矣。
(《庄子·徐无鬼》)
而现代汉语里,“怒”、“悲”变成形容词,不可以带宾语。“怒”、“悲”从上古汉语到现代汉语的发展过程中,动词的及物性逐渐减弱,情态特征逐渐增强,最终从动词转变为形容词。
二是心理动词带宾语能力的强弱。有些心理动词以带宾语为常,宾语类型丰富;有些心理动词常不带宾语,且宾语类型较单一。以《世说新语》“知”、“安”为例,“知”作心理动词共99见,其中带宾语85见,带宾语比重占86%;“安”6见,带宾语只有2例,带宾语比重占33%,如:
(3)由是知之。(《世说新语·文学》)
(4)顾劭尝与庞士元宿语,问曰:“闻子名知人,吾与Y,-T孰愈”(《世说新语·品藻》)
(5)班彪识刘氏之复兴,马援知汉光之可辅。(《世说新语·言语》)
(6)岳于是始知必不免。(《世说新语·仇隙》)
(7)不知有功德与无也。(《世说新语·德行》)
(8)既还,知母憾之不已,因跪前请死。(《世说新语·德行》)
(9)一坐成不安孙理,而辞不能屈。(《世说新语·文学》)
(10)劭亦安其言。(《世说新语·品藻》)“知”的宾语类型有体词性宾语,如名词(3)、代词(4)、偏正l生名词词组(5);谓诃性宾语,如偏正性动词词组(6)、并列词组(7);小句宾语,如(8)。“安”所带宾语类型简单,只有名词—类,如(9)、(10)。
(二)语义场理论
语义场是指若干个彼此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义位聚合而成的系统。将分散、零星的个案研究纳入相应的聚合群中,加以系统地考察,能更好地透过纷繁复杂的现象发现一些语言规律。陈克炯将“怜”系、“怨”系、“厌”系、“忧”系和“惧”系均看作同义义场。陈先生发现各系心理动词的述谓功能存在不匀质的现象,除了与各系词义所反映的心理负担轻重的不同有某种关系之外,最主要的是各系对不同宾语的选择性上存在差别。
为此,我们调查了《世说新语》里12个表“忧怕”义的心理动词带宾语的情况,统计情况见表l。
一方面,“忧怕”类动词内部的使用频率也不平衡。使用频率最高的3个分别是“忧”、“患”和“恐”,共43例,次之是“惧”、“畏”和“惮”3个,共18例,这6个动词共占“忧怕”类动词91%,即《世说新语》“忧怕”义主要由“忧”、“患”、“恐”、“惧”、“畏”和“惮”这6个动词承担。另一方面,心理动词的使用频率与所带宾语的比例不一定成正相关关系。如“忧”使用次数最多,带宾语比例为53%,而“恐”少于“忧”,带宾语比例却为86%,使用频率与带宾语的能力并不是正相关的。据此可以认为表“忧怕”义的动词在组合功能上也存在着很大的差别,语义场内部并不是匀质的。这一研究方法可运用到其他义的心理动词语义场的研究之中。
(三)心理动词的量级问题
受程度副词修饰是心理动词的一个重要特征,心理动词受程度副词修饰有量级的差别。如《世说新语》心理动词所带的程度副词共有15个,它们分别是:甚、大、了无、深、殊、雅相、绝、至、雅、弥、横、殊自、深相、真、奇。这些词内部也存在级的差别,大致可分为“极”类和“甚”类。“极”类有殊、殊自、绝、至、横、奇共6个,表示程度达到极点;“甚”类有甚、大、了无、深、雅相、雅、弥、深相、真共9个,表示程度超过一般但未达到极点。同一心理动词用表1不同程度的副词修饰,其表达的程度量自然不同。“极”类副词的程度量要高于“甚”类副词,如:
(11)a向雄为河内主簿,有公事不及雄,而太守刘淮横怒,遂与杖遣之。(《世说新语·方正》)
b.族人大怒,便举棵掷其面。(《世说新语·雅量》)
(12)a.晋文王称阮嗣宗至慎,每与之言,言皆玄远,未尝藏否人物。(《世说新语·德行》)
b.左右宜深慎此!(《世说新语·假谲》)上面各组a句均使用的是“极”类程度副词.b句使用的是“甚”类程度副词。每组的a句的情绪量要高于b句。
(四)心理动词的过程结构表达
动词的过程结构与许多语言现象,特别是与语言的“体”表达有密切关系。郭锐系统分析了汉语动词的过程结构,认为动词的过程结构就是起点、终点和续段三要素的组织。根据三要素的有无和强弱的差异,他把汉语动词过程结构分为无限结构、前限结构、双限结构、后限结构和点结构五类。郭先生认为前限结构的动词多为心理动词。这一观点正确地揭示了汉语心理动词的一个重要特征,颇有见地。
古汉语与现代汉语存在较大的差别,具体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现代汉语动词过程表达使用的助词“着”、“了”和“过”在上古和中古汉语还没出现;二是古代汉语动词的过程结构主要是由置于谓语动词之前的“已”、“既”、“方”、“正”等副词或置于谓语动词之后的“毕”、“竞”、“讫”、“已”、“罢”等半虚化动词来表达。
(13)吾以君为垦知之矣,故入;犹未知之也,又将出矣。(《国语·晋语四》)
(14)君子垦知教之所由兴,又知教之所由废,然后可以为人师也。(《礼记·学记》)
(15)想芏,仍往潇湘馆来,偏黛玉尚未回来。(《红楼梦·第七十八回》)
(16)暗自想罢,不觉大喜,因此就有些不甚防备。(《七剑十三侠·第七十七回》)
上举(13)、(14)例分别为副词“已”、“既”用于心理动词之前表时态,(15)、(16)例分别为半虚化动词“毕”和“罢”用于心理动词之后表时态。
(五)心理动词的认知研究
认知与心理动词密切相关,心理动词的认知研究是一种新的研究思路。李明从“叙实性”角度分析了言说动词向认知动词的引申问题,引申路线是:言说—认为—以为。在这个过程中,词义一步步打上主观性的烙印,预设义逐步融入词汇的理眭意义,最终成为词语的常用意义。
心理动词的语法化也是主观化的过程,高增霞认为“怕”的语法化历程是:害怕—担心—担心—认识情态—认识情态。我们认为,除了“怕”以外,其他“害怕”类心理动词也具有类似的语法化过程。如“恐怕”最初只是一个心理动词,在使用过程中主观性增强,逐渐成为副词。根据调查发现,“恐怕”较早出现在文献里的时代是唐代,为“害怕”意义,明清时期逐渐演化出表情态的副词用法。其语法化过程是:心理动词一心理动词/副词—副词。在这个过程中,“恐怕”的动词义逐渐减弱,主观义逐渐增强,主观义最终基本取代动词义,“恐怕”的词性就由动词转变为副词。
隼是隼形目、隼科的一种鸟类,国家重点保护鸟类。隼的种类有很多,包括红隼、燕隼、白隼、马鸟隼、灰隼等多种类型。
隼是食肉动物,处于鸟类食物链的顶端。隼形目的鸟类是一种在白天活动的猛禽,它们经常单独活动,飞翔能力很强,视力也很好。隼形目和其它的鸟类不同,隼形目的雌鸟通常比雄鸟的体型还大。
隼的分布范围很广,大多分布在南北美洲、欧洲、亚极圈、温带亚州等地区。隼形目的鸟在鸟类中处在食物链的顶端,且具有重要的生态意义,很多隼形目的鸟类也被人们认为具有勇猛刚毅等优良品格,所以有不少国家的国鸟是隼形目的鸟类。
隼的繁殖方式
隼多是一夫一妻,雌雄共同哺育后代。幼鸟生长得很快,有些种类的鸟离巢前要比成鸟体形大。幼鸟要经过1~3年的时间才会性成熟。
隼多在高树或悬崖隼上营巢。大型种类每窝产卵1~2枚,小型种类每窝产卵3~5枚。大型种类孵化期约45天,雏鸟留巢2个月后飞出;小型种类孵化期约30天,雏鸟留巢约1个月后飞出。雏鸟为晚成性。一般主要由雌鸟孵卵,雄鸟在附近警戒,并捕猎育雏的食物。
下文《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写作方法》是由为大家整理提供,需要毕业论文格式相关内容敬请关注实用资料毕业论文格式专题。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写作方法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和规范要求
(一)法学毕业论文格式
打印使用B5纸,便于存档,装订线在左面。法学毕业论文打印一般用宋体。文章题目用3号黑体,题名应简明、具体、恰当,能概括文章的特定内容,一般不超过20个字。正文内标题末不用标点符号。
一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小3黑体。
二级题序及标题用“(一)(二)(三)……”序号和4号黑体。
三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和小4黑体。
四级题序及标题用“(1)、(2)、(3)……”序号,不用黑体。
正文用小4号宋体。这样,文章就眉清目透,井井有条。
当然,这种分题也不是绝对的,要结合实际,该怎样分,就怎样分,但要遵循分题的规则。此外,分成几级题目也是可以变通的,例如不用“1、2、3……”,改用“一是、二是、三是”或“第一,第二,第三”、“其一,其二,其三”也是可以的,但是,无论用什么,都要层次清楚。
法学毕业论文格式为: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目录;引言;正文;结论;注释和参考文献。
封面的作用在于使别人知道这是一篇法学本科毕业论文。
摘要是指摘录下来的要点,主要是表述本文的主要观点,一般为100—200字。摘要的写作方法,我认为包括两部分:一是用一两句话简要概括论题的意义,二是将法学毕业论文几部分内容表述为阐述论文观点的一段话。关键词是反映论文主题概念的词或词组,一般应选3—8个。
(二)法学毕业论文注释
现代学术视注释为学术规范与纪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学术论著和文章中,注释不是装饰品,它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引用他人成说,注示出处,既表示相关论说非作者独造,并对他人成果给予应有之尊重,又可为读者提供该领域的文献信息,以便利后来之研究。
二是反映了作者观点与其他学者观点的联系与区别,或者是对作者自己观点的进一步说明,因而,也是正文不可缺少的补充部分。三是大量的引文意味着作者的研究的确是在前人和他人的研究成果及所积累的资料基础上进行的,不是凭空捏造的。
注释要写得规范。最规范的,就是《法学研究》的注释方法:分为著作类、论文类、文集类、译作类、报纸类、古籍类、辞书类、港台著作、外文类等九个类别,并有注释例;非引用原文者,注释前加“参见”;引用资料非来自原始出处者,注明“转引自”;等等。详细的内容请看《法学研究》上的注释体例和文章的注释方法。
为提高刊物质量和文献信息计量、评价与研究的水平,促进学术成果在网络化、数字化条件下的交流与传播,教育部2000年1月颁发了《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排规范》(修订版),其中注释主要用于以文章篇名、作者等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的解释和补充说明,注释序号用带圆括号的阿拉伯数字表示;参考文献置于文本,采用顺序编码制,在引文处按引用文献在论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连续编码,序号置于方括号内,并列举了其格式,详情请看《河北大学学报》(社科版)或其它中文社科学术期刊。
写法学毕业论文,上述两种注释方法,可选择一种使用,但不能交叉使用。
法学毕业论文的目的与要求
认真撰写法学毕业论文并顺利通过论文答辩,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的必要条件。法学毕业论文的主要目的是使学生受到科学研究工作各环节的初步、综合训练,培养学生独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也是对教学质量的全面检验。详言之,在教师指导下,使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知识,对法学中的理论问题和司法实践中的实际问题进行独立的分析研究,并能明确、恰当、充分地表述研究的成果,开始学习、初步掌握分析和解决某一专门学术问题的方法,锻炼撰写论文以解决某一学术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写法学毕业论文,就是要学会科学研究的方法,掌握了方法,将来写什么都可以。
撰写法学毕业论文的要求有三个方面:
(1)从理论探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角度确定法学毕业论文题目,论文观点明确,论据充分,层次清楚,理论联系实际,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
(2)法学毕业论文要能反映出学生的理论水平与业务水平和独立进行科研的能力,力求有自己的新见解,材料要充实,坚决反对大段摘抄、整篇抄袭、请人代写等不良现象。
(3)论文要能系统地阐明法学毕业论文题目所包括的主要问题,并力求做到概念明确、文理通顺、逻辑严谨、结论合理,符合学术规范,体现学术思想。
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和论证角度
首先,确定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法律专业有合同法、公司法、劳动法、婚姻家庭法、国际私法等多门课程。这就要求法学专业的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体会和知识背景确定了大的方向后,还要确定具体的方向。虽然法学毕业论文论述的只是某一基本问题的一点,却可以反映出作者的学术水平,分析、解决问题的方法和能力。
其次,选择具体的法学毕业论文题目。应该是本学科中带有基本性质的某个重要问题的某一重要侧面或某一当前疑难的焦点,解决了这一点,有推动全局的重要意义。大题目容易写得很肤浅,没有价值,小题目能做出大文章,容易从各个方面把它说深说透,有自己独到的见解。
法学毕业论文的准备工作
(一)搜集材料
所谓准备,主要就是充分占有资料,研究、参考他人的看法。材料越多越好,材料不够就写不出好文章。读的书看的论文很少,知识贫乏,是没法写论文和提出新的见解来的。
如何搜集资料可以围绕法学毕业论文的选题方向和具体题目,去图书馆、书店,查找有关的专著、论文集、主要法学期刊以及最近几年的统编教材,也可以在网上搜索、查找法学论文。搜集材料的过程,就是调查研究、思考钻研、形成论点的过程。
(二)提炼材料,确定论证的主题和方法
在提炼材料的过程中,通常有三种情况:
一是同意别人的论点,但自已有独特的感受,可从新的角度补充新的理由,丰富别人的论点。
二是不同意别人的见解,可以展开争论,但必须注意忠实地引用原文,说明自己的理由。
三是受了别人的启发,在别人见解的基础上产生新见解,或者别人没有讲到,自已有见解,只要言之有理,也是创见。
论文的主题,是一篇文章的核心和灵魂。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就是作者对这个法律问题研究成果的基本观点。主题应力求做到以下五点:
一要正确,符合法理和客观规律。
二要新颖,具有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不人云亦云。
三要直白,不要隐讳。法学毕业论文的主题越直白明确越好,要让读者一看就知道,一看就懂,不能让读者云山雾罩,看后不知道说的是什么。
四是主题要贯彻始终,在文章中不能改变,应围绕中心和基本观点去写。
五是主题要简明,理论要深厚。
论证方法是说明主题的基本方法。一般来说,法学毕业论文的基本论证方法是立论,即确立文章的基本论点,围绕这个主题,全面阐述它的正确性、必要性和适用性。有时,也适当运用驳论的方法,如针对某个问题学术界有几种不同的观点,对它们进行评析,然后提出自己的观点。从具体的论述方法来看,一般使用归纳法和演绎法。
(三)法学毕业论文提纲
拟写法学毕业论文提纲的主要好处是帮助自己从全局着眼,构建论文的基本骨架,明确层次和重点,简明具体,一目了然。论文定稿后,修正或保留的提纲就变成了目录。提纲可以帮助我们把材料组织成一个理论系统,而不是毫无层次、毫无逻辑联系地罗列和堆砌在一起。
法学毕业论文的初稿
(一)运用逻辑思维写学术论文,逻辑上有两种科学方法,一个是演绎,一个是归纳。所谓演绎,就是从一般到特殊(个别);所谓归纳,就是从特殊(个别)到一般。依靠逻辑思维所产生的分析能力,对他人的观点作出补充、发挥、纠正、批驳,就自然会形成自已的新观点,写出自己的法学毕业论文,就不会只是停留于抄录他人现成的观点和材料。
(二)主题突出,论点鲜明
(三)结构严谨,层次分明
(四)持之有故,言之成理
(五)文字表述清楚准确、简练流畅
法学毕业论文的修改定稿、答辩
法学毕业论文初稿完成以后,应再三修改,审查是否符合要求。大到问题是否提得鲜明中肯,论点和论据有无说服力,结构层次是否严密合理,小至文字的修饰加工,有无废话,语言表述是否简洁准确,通顺流畅,符号使用是否恰当,等等。自己修改后,再交给指导教师进行修改,然后定稿。
为了使法学毕业论文能真实地反映学生的理论水平和科研能力,建立论文答辩制度是一种积极有效的措施。答辩是毕业论文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毕业论文的全面检查。
答辩首先由学生本人简要介绍论文的写作目的和思路、主要观点,然后由答辩委员会向答辩人提问,让作者略作准备做出回答,从而进一步考查作者对所论述的问题是否有深广的知识基础,创造性的见解和充分扎实的理由。答辩提出的问题,不管作者当场是否能作出完善的回答,都是对于作者一次很好的帮助和指导。
论文如何选题选方向
本文2023-10-23 02:32:31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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