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七情配伍”中,两药合用使得毒性降低的配伍是?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3浏览:4收藏

在“七情配伍”中,两药合用使得毒性降低的配伍是?,第1张

1、相畏:是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生半夏的毒能被生姜减轻,就叫做生半夏畏生姜。

2、相杀:是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如生姜能减轻生半夏的毒性,叫做生姜杀生半夏的毒。

这是保证用药安全的配伍,也用于有毒药物的炮制及中毒的解救。

中药的疗效是否显著,它除了医者辨证正确、处方配伍恰当与否、剂量与煎煮时间有关外,药物炮制是否根据病情所需,这对疗效起关键性的作用。中药来源于植物、动物和矿物等。而中药在临床应用中几乎所有中药都必须经过炮制才能入药。而炮制的目的是多方面的。主要有:(一)除去非药用部分和杂质。(二)减低或消除药物的毒性或副作用。(三)改变或缓和药物的性能。(四)矫臭、矫味、减咸。(五)增强疗效。(六)便于调剂和制剂。(七)便于贮藏及保证药物不会变质。

小时候觉得中药的味道很神秘,煎中药是那么一种散发着古老气息的事情,从纱布中过滤的中药仿佛充满了魔力,得了病的人,喝下去,就恢复了元气。

中药是什么呢?大部分的路子是,把很多植物+动物+奇奇怪怪的东西混合在一起,碾碎,熬,喝掉。这种熬出来的东西,是混合物,就是说,里面有很多很多种化学物质。

我们先不去判断中药有没有效,我们假设它有效,能治好病。原理也必然是其中的某一种或几种化学物质来和你病变的部分产生了反应,导致病毒或者细菌被杀死,病就好了。

中药的广告经常说它是纯天然制剂,绝对没有副作用。许多人不敢吃西药,选择吃中药,也是因为相信西药有副作用,而中药没有副作用。其实自古以来人们就已经认识到某些中药有毒副作用,甚至有很强的毒性。最早记载中药的书籍是《神农本草经》,里面共记载了365种中药,分成上、中、下三品。可见古人也知道中药并非没有毒性,很多天然的东西吃了是会中毒的,甚至是会被毒死的。

对于从小就开始学习科学知识的我们来说,中医理论听起来就像是骗人的,和算命、星象、风水、宗教等等理论感觉都差不多。而中药的味道和外观等等都不是那么招人喜欢的。现在所说的西药,就是基于现代医学理论开发出的药物。现代医学致力于研究药物中的每一个成分对疾病的作用和对人体的影响,也确实做到了明确药理作用,经过了近百年的不断进步,西药给人类健康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明白、高效。医生和病人都能知道自己使用的药物会产生的效果和造成的影响,即使是用错了药物导致了某些后果,也能够很明白的追溯原因和责任。

中药材中的很多东西本来就是食物或者不作为常规食物但是本身也是容易获取和能够直接食用的。在心理上就很容易接受,有点吃大杂烩的感觉,而且很接地气对么?

反过来西药的说明书一打开,那个分子式直接秒杀大多数人了吧?即使能认出这个分子式或者某些基团,那又怎么样?还是不明白啊,再看看说明书,那么吓人啊!而且还挺贵,不是么?

说到西药,动不动就说,是药三分毒,西药不是杀这个就是杀那个,太危险了。要么就是说,西药都是针对症状来的,不能解决病根。殊不知,这个看法太落后太狭隘了,实际上不但会根据病人的实际情况、病因而配不同作用原理的药,而且对于不同程度的病症用多大的药量都是有标准的。

西药做的是什么呢?假设每种中药里面有一万种化学物质(实际应该远不止),西药会去做实验,把具体这个药汤子里的一万种化学物质都分离出来,挨个去试,找到那个真的和病变部分起作用的化学物质,再把一种或者几种对病变部位起作用的化学物质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复制粘贴,做成药,这叫西药。比如著名的青蒿素,就是这么出现的。

在大部分西药的说明书上你可以看到这种东西,这叫结构式,标出的是这个药的成分。

中药最大的问题所在,它无法满足现代医学对药品的一切要求——成分、作用机制、临床数据、副作用等等,根本无法解释自己,也就不能被现代医学甚至现代科学所接受。但这恰恰又是中药受到许多人信赖的原因——西药的成分表上,全是看不懂的化学物质,并且副作用一大串,任何一种药都会写“在极少见的情况下会致死”;中药就不一样了,当归、党参、何首乌……都是纯天然成分,也从来不提示副作用,当然可靠得多。

西药在上市之前,它的药效、安全剂量和不良反应都已经经过了系统的实验,做了详细的分析,在说明书里写得清清楚楚,所以可以事先加以防范,出现了问题也可以尽量挽救。

实际上,我们的药监部门和制药厂商是很不负责任的,很多物体被加入药典之前根本没有进行严格的毒副作用测试,所以你吃下这些药以后会导致什么样的结果,真的是随缘。比如之前很有名的“龙胆泻肝丸”,含有“关木通”,导致千百人肾衰竭。因为关木通中含有的马兜铃酸会导致肾病。而关木通这个药材是收录在中华药典里的合法药材。中药还有那么多那么多的物体,常年吃中药的人,会不会撞到下一个关木通,完全是看运气。

再打开你身边的中成药,看不良反应和禁忌那一栏,大部分都是:不良反应:尚不明确,禁忌:尚不明确。

尚不明确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在药检的时候没有试出什么不良反应,可是并不代表着这药就没有不良反应。换句话说,尚不明确的意思是,吃了以后会怎么样,我们其实也不太知道。大部分人都没事儿,也有可能吃了以后口吐白沫,还有可能像龙胆泻肝丸一样肾衰竭。这种吃了以后不知道怎么样的药就能上市,这不就是不负责吗?

现代科学已经发展到这个程度了,为什么你会吃一个你都不知道里面含有什么物质的药?那些每天担忧食品安全的人,抵制毒牛奶,抵制地沟油,抵制食品添加剂的人,为什么你们会去吃一个吃了以后甚至都不知道会怎么样的药?这不是一种矛盾吗?

另外再说说有效性。这都是老生常谈了。比如一个药在上市之前需要做双盲实验,来确定有效性,为了排除药的“安慰剂”效应。什么叫安慰剂效应呢?就是你吃完这个以后“感觉自己”好了很多。

医学本来就是在试图不断满足病人的需求,和伤痛,疾病做斗争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只要有需求,就会有人去做。

我们应该学会保护自己,不管中医怎么辩解,不管广告说得多么好听,也不要吃药效不明确、毒副作用不清楚的任何药物、补品。身体是自己的,乱吃中药吃出了问题,后悔就来不及了。

我们是人类,所以我们具有偏见,我们会固执,我们难以接受他人的观点。但试图纠正这些弱点并不可耻,会思考的人应该基于逻辑,基于事实去思考,而不是基于立场,基于我们是谁。我们应该处在无知之幕的背后去思考。

所以,只要现代医学无法治愈人类所有的疾病,我们就希望中医能够传承下去,当然能够进步能够让人们明白就更加好了。

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

| 2010-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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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品种保护指导原则

1 总则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为继承中医药传统,突出中医药特色,鼓励创新,促进提高,保护先进,保证中药品种保护工作的科学性、公正性、规范性,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2 一般要求

21符合《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品种,可以申请一级保护。

211对特定疾病有特殊疗效,是指对某一疾病在治疗效果上能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例如,对常见病、多发病等疾病有特殊疗效;对既往无有效治疗方法的疾病能取得明显疗效;或者对改善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或罕见疾病的终点结局(病死率、致残率等)取得重大进展。

212相当于国家一级保护野生药材物种的人工制成品是指列为国家一级保护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或目前虽属于二级保护物种,但其野生资源已处于濒危状态物种药材的人工制成品。

213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中的特殊疾病,是指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正常社会生活经济秩序的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烈性传染病和罕见病。如恶性肿瘤、终末期肾病、脑卒中、急性心肌梗塞、艾滋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禽流感、苯酮尿症、地中海贫血等疾病。

用于预防和治疗重大疑难疾病、危急重症、烈性传染病的中药品种,其疗效应明显优于现有治疗方法。

22符合《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的品种,可以申请二级保护。

221对特定疾病有显著疗效,是指能突出中医辨证用药理法特色,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222从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物质及特殊制剂,是指从中药、天然药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且具有临床应用优势。

23凡存在专利等知识产权纠纷的品种,应解决纠纷以后再办理保护事宜。

24企业应保证申报资料和数据的真实、完整、规范、准确。试验资料应注明出处、完成日期、原始档案存放处,印章应与试验单位名称一致,并有主要研究者签字,试验数据能够溯源。

25临床试验负责单位应为国家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研究的病种应与其认定的专业科室相适应,参加单位应为三级甲等医院。

二级甲等医院可参加以广泛应用的安全性评价为目的的临床研究。

26试验过程应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各项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试验原始资料应保存至保护期满。

27申请企业应具备良好的生产条件和质量管理制度,生产设备、检验仪器与申报品种的生产和质量检验相匹配,并具有良好的信誉。

28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在必要时可以组织对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现场核查,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和抽样并组织检验。

29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在保护期内应按时按要求完成改进意见与有关要求的各项工作。

3 初次保护

31初次保护申请,是指首次提出的中药品种保护申请;其他同一品种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公告前提出的保护申请,按初次保护申请管理。

32申报资料应能说明申报品种的可保性,并能客观全面地反映中药品种生产工艺、质量研究、安全性评价、临床应用等方面的情况。

33申报品种一般应完成监测期、注册批件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的研究工作。

34申报品种由多家企业生产的,应由原研企业提出首次申报;若质量标准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的,应提高并统一质量标准。

35综述资料包括临床、药理毒理和药学等内容的概述,并说明适用条款及申请级别的理由。

36临床资料

361申请一级保护品种的临床资料应能证明其对某一疾病在治疗效果上取得重大突破性进展,或用于预防和治疗特殊疾病。

362申请二级保护品种的临床资料应能证明其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63临床试验设计应科学合理,尤其要注意评价指标公认性、对照药的合理性及足够样本量。一般应选择阳性对照,阳性对照药的选择应遵循“公认、同类、择优”的原则,并详细说明选择依据, 必要时选择安慰剂对照。应进行与阳性对照药比较的优效性检验,或在确认申报品种有效性的前提下体现其与阳性对照药的优势。试验的样本数应符合统计学要求,且试验组病例数一般不少于300例;多个病证的,每个主要病证病例数试验组一般不少于60例。

在安全性评价中,应注重常规安全性观察,如三大常规检查、肝肾功能、心电图检查等,以及与品种自身特点和主治适应症有关的特殊安全性观察,如含有配伍禁忌品种、前期研究提

示有特殊毒性品种、注射剂等。

37药学资料

371原料应有法定标准,并且内容完整、项目齐全,必要时还应有较完善检测项目。

多基原药材应明确其基原,主要药味应明确产地,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渠道,并有相关证明性材料;注射剂原料药必须固定基原和产地,提供相应的保障措施。

以中药饮片投料的应提供炮制方法及标准,直接购买中药饮片的,还应明确生产企业及供货渠道。

372应提供详细的生产工艺(原料前处理、提取、纯化、浓缩、干燥、制剂成型等全过程)、主要工艺参数及质量控制指标、工艺流程图和工艺研究资料。工艺研究资料应能说明现行生产工艺的合理性,并提供工艺过程中各个环节所采取的质量保障措施。

373申报品种必须是执行国家正式药品标准的品种,药品标准应能有效地控制药品质量,注射剂标准中必须建立指纹图谱和安全性检查项目,且应有近三年企业质量检验情况汇总表及省级药品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以说明质量标准的执行情况。

374单味药制剂的主要药效成分应清楚,并应有相应的专属性质量控制方法。

38改变剂型的品种应有试验资料证明其先进性和合理性。改变剂型的普通制剂,应与原剂型比较,证明其在药物稳定性、吸收利用、可控性、安全性、有效性或患者顺应性等方面具有的特点与优势。

改成缓释制剂、控释制剂、靶向制剂等,应与普通制剂比较,证明其在药物释放、生物利用度、有效性或安全性等方面具有的特点与优势。

改变剂型品种还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9对传统中成药进行重大工艺改进的品种,与原品种及同类品种比较必须在服用剂量、制剂稳定性、质量标准可控性、有效性或安全性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并提供相关资料。

工艺改进的品种还应具有显著临床应用优势,或对主治疾病、证候或症状的疗效优于同类品种。

310处方中含有十八反、十九畏等配伍禁忌药味,含有重金属的药味,毒性药材(系列入国务院《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的毒性中药材),其他毒性药材日服用剂量超过药典标准,炮制品或生品的使用与传统用法不符以及临床或文献报道有安全性隐患药味的品种,应有试验资料证实其用药安全性。

311申报中药注射剂品种保护的,其各项技术要求不得低于现行中药注射剂的注册要求,尤其是安全性研究资料必须是在国家认定的GLP 实验室进行,并有不良反应检索报告。

312中药、天然药物和化学药品组成的复方制剂应有中药、天然药物、化学药品间药效、毒理相互影响(增效、减毒或互补作用)的比较性研究和临床试验资料,以证实其组方合理性。

313申请企业应提出在保护期内对品种改进提高计划及实施的详细步骤。如进一步完善生产过程控制,提高完善质量标准,加强基础和临床研究,完善药品说明书等。

3131生产用原料药材需明确和固定产地。

3132进一步研究生产全过程中影响产品质量的关键环节及技术参数,完善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和质量管理。

3133进行质量标准提高和完善研究,增强检测项目的专属性,研究建立与功能主治及安全性相关的检测指标,并按国家药品标准修订程序完成标准修订工作。

3134进一步开展临床和基础研究,进行更大范围的临床观察,完善使用说明书,指导药物合理应用。如应针对品种特点和现有研究资料的不足,明确主治范围、药物相互作用、特殊人群的应用、安全性评价、量效关系、作用机理、药物的体内过程、不良反应、使用禁忌、注意事项等。

4 同品种保护

41同品种,是指药品名称、剂型、处方都相同的品种。同品种保护申请,是指初次保护申请品种公告后,其他同品种生产企业按规定提出的保护申请。

42已受理同品种申请的品种,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及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同品种质量考核。同品种质量考核包括现场检查、抽样和检验三方面的内容。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委托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进行现场检查和抽样。421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是以被考核品种执行的国家标准为依据,对该品种生产的全过程进行检查。422抽样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定的《药品抽样指导原则》,在企业的成品仓库抽取3批样品,抽样量应为全检量的三倍,必要时也可在市场购买并由企业确认。申报品种含多个规格的,可以抽取主要生产的一种规格,质量标准中涉及定性、定量的还应抽取相应的适量药材。423检验抽取的样品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委托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或省级药品检验所按申报品种执行的国家药品标准进行检验。5 延长保护期

51延长保护期申请,是指中药保护品种生产企业在该品种保护期届满前按规定提出延长保护期的申请。

52申请延长保护的品种应能证明其对主治的疾病、证候或症状较同类品种有显著临床疗效优势。

53申请企业应按改进意见与有关要求完成各项工作并提交相关资料。

54延长保护期的品种在临床、药理毒理、药学等方面应较保护前有明显改进与提高,如生产用药材和饮片基原明确、产地固定,工艺参数明确,过程控制严格,质量标准可控完善,主治范围确切,药品说明书完善等。对有效成分和有效部位制成的制剂,其量效关系、作用机理和体内代谢过程应基本清楚。

55申请企业应提出在延长保护期内对品种改进提高的详细计划及实施方案。

属于!

虽然炮制过了,但是还是属于传统意义上的十八反十九畏。

不过随着医学的发展,一些十八反十九畏的配伍临床上也时见运用,也有一些文章论证过炮制后性味归经的改变,也许从化学上来说,炮制可以减毒增效,可以减轻一些毒副作用,但仅就中医理论来说仍然属于十八反十九畏的范畴

俗话说得好“是药三分毒”,中药材做为纯天然草本植物也会有毒吗?为什么?

中华传统的“毒”字是什么呢?依据《说文解字》的记述,毒:厚也。害人不浅之艸(草),通常为之。因此,毒最本质的含意,是一种有毒的草。换句话说,“毒”字最开始的含意,的确是有害的意思。因此,大家要说全部的中药材都是有偏性,但不易说任何的中药材都是有毒副作用。便是由于,毒副作用是一种十分强烈的偏性,非是全部的偏色情行业可以叫做毒副作用。因此,从《神农本草经》逐渐,中药材就分有毒中药和无毒性中药材,之后也是优化为大毒、有害、毒性的不一样毒副作用级别。这表明,毒副作用是一种特有的偏性,非是全部中药材都是有毒副作用,其实质便是有危害性。

可是只是滞留在这个方面还不够,由于先祖在面临这种毒副作用花草植物的情况下,除开将她们标识出去,并且还想办法开展了更新改造。为什么要改造?由于毒副作用的实质或是偏性(只不过十分强烈的偏性),假如将这类偏性更新改造好,那麼,当身体病情恶化、身体自身就离阴阳平衡较远的情况下,就可以用这类水平非常强的偏性,来改正身体较为大的片面性,这就是“以毒攻毒”。那麼,如何更新改造呢?实际上便是中药材的煅法与配伍。炮制的目地,便是减毒提质增效;配伍的目地,便是减毒提质增效。许多毒副作用中药材在煅法之后,毒副作用大减,临床医学应用也比较安全性。看一下常用的中药方剂里边,非常少见到生川乌、生草乌、生附子,却总是能见到制川乌、制草乌、制附子,就是这个大道理。

可是,掌握这种或是不足,刚刚讲了,“以毒攻毒”的简便了解,是用偏性较为强烈的中药材,来医治病况严重的病人。因此,如何找到这种病人,十分关键。怎么找呢?便是运用传统式中医辨证论治基础理论来找的。因而,在毒副作用中药材应用的情况下,一定要留意辩证,寻找到对症的病人再应用,而不是谁都可以用。因此,并不是随意哪些中药材都能够保健养生的,什么中药材不好?传统式觉得有毒素的中药材就不好。可是,这种有毒素的中药材也不是一无是处,他们可以用于在病情恶化的情况下、在必须他们的情况下,充分发挥他们该有的功效。换句话说,有毒中药成份是否有危害,在于它的应用。用的好啦,它便是有利而不是有危害,用的不太好,它便是有危害。彻底忽略应用方法,立即将有害成份界定为有危害,是人的大脑过于简易的了解。

蜈蚣为大蜈蚣科昆虫小棘巨蜈蚣或其近缘动物的干燥全虫,性味辛、温,有毒,归肝经,有息风止痉、解毒散结、通络止痛之功效。蜈蚣临床应用范围颇广,疗效确切,惜深知其用者鲜,故搜采诸家之说,结合笔者临床经验,集于此供大家参考学习。

搜风解痉

息风止痉是蜈蚣最主要的功效。因其性善走窜,内通脏腑,外达肢节,玄府经脉,无处不到,故为息风止痉之要药。《医学衷中参西录》曰:“其性尤善搜风,内治肝风萌动、癫痫眩晕、抽掣瘛疭、小儿脐风;外治经络中风、口眼歪斜、手足麻木。”现代研究发现,本品水煎液具有中枢抑制及抗惊厥作用,可能是其息风止痉功效的现代药理依据之一。

急慢惊风 小儿肝强而脾弱,凡外感时邪,化热入内,或暴受惊恐,常可引动肝风,突发急惊风,症见颈项强直,四肢抽搐,甚则角弓反张,两目天吊,神志不清;或脾虚肝旺,或脾肾阳衰,土虚木摇,虚风内动,则发慢惊风,症见手足蠕动,神倦瘛疭,四肢不温。由于本品具息风止痉之效,故对于急慢惊风均可配伍其他药物治之。急惊者,多与羚羊角、钩藤、水牛角、牛黄、蝉蜕、僵蚕同用;慢惊者,多与人参、天麻、白芍、炙甘草相伍。如《证治准绳》睡安散,以蜈蚣配伍全蝎、朱砂、乳香、血竭等,治急慢惊风,症见头痛项强、神昏惊厥、手足抽搐、不得安睡者。

癫痫 本病发作时神志不清,手足抽搐,口吐涎沫,属于肝风内动,本品平息肝风,定痫止抽,所以对此病有效。笔者在临床中发现,中医治疗各类癫痫均能收到不错的效果。单纯采用中药治疗还可以长时间控制发作,甚至也有停药后数年不发作者。治疗癫痫,蜈蚣是必用药之一,其与全蝎配伍,效果更佳。笔者临床经验,在蜈蚣、全蝎、蝉蜕、僵蚕、天麻、胆南星、磁石、青礞石、粗瓷片、生龙骨、生牡蛎、郁金、白矾等药中,选择五六味配伍,再略加针对病机的药物,治疗本病效果满意。

面肌痉挛 笔者常以白芍、炙甘草、全蝎、蜈蚣、蝉蜕、僵蚕为主药,有热者加双花、连翘;寒重者加麻黄、附子、细辛;血瘀者加川芎、土元;肝旺者加钩藤、桑寄生、菊花。曾治一35岁女士,因工作紧张又受寒邪,导致面肌呈慢节奏但极重之痉挛,一分钟约10次,痉挛时面目狰狞,不可控制,发作3天,深以为苦。笔者以芍药甘草附子汤、麻黄附子细辛汤合方,加全蝎、蜈蚣、金银花,重剂治之,服药4小时即见效,2剂后痉挛即止,服完3剂,诸症皆除。

通痹止痛

《医学衷中参西录》记载:“(蜈蚣)走窜之力最速,内而脏腑,外而经络,凡气血凝聚之处皆能开之。”本品通络止痛,可用于风湿顽痹,偏正头风,以及中风中经络症见口眼歪斜者。现代药理研究发现,本品有改善血液循环、降低血液黏度、镇痛等作用。

头痛 肝阳化风、瘀血阻络所致的顽固性头痛或偏正头痛为当今中青年脑力劳动者的常见病。本病缠绵难愈,遇压力过大、睡眠不佳、情绪激动或经期则易发,疼时影响工作,痛苦难耐。由于蜈蚣走窜之力速,善于搜剔血络,又可息风止痉,故适用于血瘀、肝阳化风所致头痛者。治疗此类头痛,笔者常用蜈蚣与全蝎配伍,在天麻、钩藤、僵蚕、川芎、白芷、白芍、炙甘草、细辛、菊花等药中,根据辨证选择其中五六味配伍。如血瘀为重,以川芎、白芷为主;如肝阳上亢为重,以钩藤、白芍、甘草、菊花为主;如痰浊阻络为重,以僵蚕、细辛为主。笔者临床治疗此病颇多,经以上加减,鲜有不效者。

痹病 风寒湿三气杂至合而为痹。此病邪气久羁,注于经络,流于关节,气血痹阻不通,症见肢体麻木疼痛,重着不适,屈伸不利,甚至关节变形,影响活动。蜈蚣性善走窜,“凡气血凝聚之处皆能开之”,故为本病之有效药物,常与散风除湿通痹药物配伍而获效。现代临床用本品治疗痹病的报道不胜枚举。如飞马丹,以本品与马钱子配伍研末为丸,治关节痹痛,有很好的止痛之效;以本品配伍独活、桂枝、黄芩等清热祛风,治疗类风湿性关节炎活动期患者,可除湿止痛;以加减乌头汤(本品配伍乌头、桂枝、川芎等)治疗坐骨神经痛有效;天麻蜈蚣汤(以本品配伍天麻、川芎、威灵仙、秦艽、制首乌、独活),治疗风寒湿热导致的颈椎骨质增生性疼痛有效。笔者在临床上对于风寒湿邪侵入经络,症见疼痛较重、四肢屈伸不利者,用本品与制草乌、制川乌、穿山龙、细辛、麻黄、熟地、徐长卿、乳香、没药等配伍,收效满意。使用马钱子、乌头等药物时需严格控制用量,合理利用炮制法减毒增效。

中风后遗症 本品对于中风中脏腑或中经络所致后遗症,均可配伍应用。治中风左瘫右痪,口眼歪斜,语言謇涩,筋脉拘挛,遍身麻木,可以本品配伍全蝎、僵蚕、乳香等,如《太平惠民和剂局方》之乳香应痛丸。张锡纯《医学衷中参西录》中亦有记载逐风汤,以蜈蚣配伍黄芪、当归、羌活、独活、全蝎等治疗中风抽掣。现代用本品治疗中风后遗症有很多案例,如以补阳还五汤为基本方,加本品与土鳖虫,治疗脑出血症见神昏、失语、半身不遂、口眼歪斜者有良效。

起痿兴阳

阳痿与肝郁肾虚有关,阴茎乃肝所主之宗筋。现代医学认为,本病除与心理因素有关外,与阴茎海绵体的充血不足也有直接关系。从中医角度论,蜈蚣疏达肝脉,通达肝之筋络,从现代药理学角度来看,本品可以加强心肌收缩力,改善微循环,降低血液黏度,有利于提升阴茎海绵体充血,故近年来多用蜈蚣治疗阳痿,取得很好疗效。如有研究报道称,以当归、白芍、炙甘草配伍本品,用量较大,药专力宏,治疗阳痿有效。亦有研究报道称,以助阳散(海马、蛤蚧、蜈蚣、细辛)治疗阳痿患者65例,总有效率9692%。笔者在辨证方中加入本品,每天2~3条打粉冲服,效果可靠。

定痉止咳

中医之风咳,多见于百日咳、咳嗽变异性哮喘,其症为平时咳少,但咽中痒甚,咳发则数十声连续而不止,咳痰少而黏稠,呈透明胶状,夜间为重,一般止咳药服之效不佳。由于其呈痉挛性咳嗽,加之咽中痒,有中医风邪善行数变的特点,且符合无风不作痒之说,故当以息风止痉药治之。蜈蚣性善息风止痉,故对此症有效。如有报道称以蜈蚣、甘草等分为末,每日3次,每次15~2克,连服5~7天为一疗程,治疗500例百日咳患儿,有效率90%。笔者治疗咳嗽变异性哮喘,药用旋复花、麻黄、白芍、甘草、荆芥、蝉蜕、僵蚕、桔梗、细辛、蜈蚣、全蝎,效果满意。多在1~2天见效,7~10天痊愈。

解毒疗疮

蜈蚣虽有小毒,但善于以毒攻毒,治疗疮疡、肿毒、瘰疬、痰核等有效。

治疗疮疡 热毒凝聚之疮疖痈肿,用蜈蚣攻毒拔毒,既可内服,也可外用。内服者,如《疡医大全》之小蟾酥丸(蟾酥、雄黄、蜈蚣),内服可以治疗多种疮疡疔疖初起,红肿热痛,根深坚硬,或伴恶寒发热者。其外用者,如《药蔹启秘》之八将丹,以本品配伍牛黄、冰片、麝香等为末,掺膏药贴患处,治痈疽大毒,未溃者可消,已溃者拔毒。

瘰疬痰核 即结核性淋巴结炎等病,当今比较少见,但古书中以本品治疗此症者不乏记载。既可外用,也可内服。现代药理研究发现,本品对于结核杆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臁疮 即小腿前侧的慢性溃疡。《外科正宗》以本品配伍独活、白芷、甘草,入桐油煎开,外搽患处,有拔毒去腐生肌之功。有研究报道称,用蜈蚣配轻粉、冰片、血竭,等研细末,外敷疮面,治疗下肢慢性溃疡、压疮等,效果满意。

毒蛇咬伤 以本品焙黄研细末,开水冲服可以毒攻毒,治毒蛇咬伤。亦可以本品配伍白芷、雄黄、樟脑研细,油调搽患处。不过如果遇到毒蛇咬伤,此只能作为权宜之法,应尽快去医院抢救,以免延误病情。

此外,本品治慢性骨髓炎也有效验。

抗癌消症

近年来,以蜈蚣配伍其他药物治疗恶性肿瘤的报道日渐增多。例如国医大师张志远将其与全蝎、黄药子、半枝莲、石见穿、干蟾衣、山慈菇、白屈菜、菝葜、木鳖子、白花蛇舌草等分别配伍,治疗肿瘤。笔者也常用本品与全蝎、干蟾衣、雄黄、麝香、人工牛黄、白花蛇舌草、守宫按一定比例配伍,装胶囊内服,配合辨证汤剂治疗多种癌症,可以起到带病延年的效果,少数患者可以达到肿瘤消失或缩小的效果。需要强调的是,据张锡纯记载,本品对于噎膈,即食管癌效佳,可以在临床上观察使用。

外用诸法

蜈蚣内服、外用均可,外用有时可以收到内服不能取得的疗效,故对本品的外用之法不能忽视。现择其临床常用者介绍如下。

乳头风(乳头皲裂) 以乳风散(蜈蚣、制乳香、煨乌梅、制马勃、三七为末研细),敷患处有效。

银屑病 以蜈蚣、乌梢蛇、乌梅、黄柏入砂锅,菜油浸泡2小时后,以文火煎至发黄微黑,滤过,每天于皮损处涂1~2次,涂药后摩擦5~10分钟。

口疮 以整条蜈蚣大者一条,烘干至焦黄带香,研碎后加入10毫升香油中,装瓶备用,用时以棉签蘸蜈蚣油涂口疮处,疗效佳。

带状疱疹 蜈蚣、全蝎等分为末,香油调成糊状,每日3~4次涂于患处,内服05克。

鸡眼 治疗时以温水泡脚,去除鸡眼表层的角质层,使鸡眼露出,撒上蜈蚣粉少许,再抹上凡士林油,外用胶布盖贴,7天后撕去胶布,用热水浸足泡洗,一般即可脱落,如不脱落则再用上法治疗一次。

蜈蚣与全蝎常配伍应用,二者均属节肢动物,功效基本一致,且均属味辛、有毒之药,俱归肝经,皆有息风止痉、解毒散结、通络止痛三大功效。二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全蝎性平,毒力较弱,息风止痉作用稍弱,解毒散结之力不及蜈蚣;蜈蚣力猛性温燥,善走窜通达,息风止痉作用较强,毒力亦较大,攻毒疗疮,通痹止痛之力亦优。从息风止痉作用来看,全蝎偏于频频抽搐,手足震颤者;蜈蚣对于角弓反张,强直性痉挛者效果较好。而且,内科一般多用全蝎,外科则用蜈蚣。

需要注意的是,蜈蚣含有类似于蜂毒的毒性成分,即组织胺物质及溶血性蛋白质,可引起溶血效应及过敏反应。大剂量可致心肌麻痹,并能抑制呼吸中枢,个别患者可出现肝肾损害或神经系统中毒反应。应用蜈蚣时,即便是在常用量的范围,有部分患者也会出现头昏、头胀、头面潮红等症状。如用量达到15~30克,则可引起中毒。其中毒潜伏期为30分钟至4小时,主要表现为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全身无力、不省人事,心跳及脉搏缓慢,呼吸困难,体温及血压下降等。重者引起溶血,可出现酱油色血尿及溶血性贫血等。出现过敏反应者可见皮疹、身痒,甚至出现过敏性休克。当出现蜈蚣毒副作用时,应立即停药,对症治疗,重者及时去医院治疗,以免延误。

蜈蚣内服常用量为每日3~5克,最好研末吞服,或装入胶囊内吞服,外用适量。本品有毒,应严格控制用量,不可多服,孕妇忌服。

在“七情配伍”中,两药合用使得毒性降低的配伍是?

1、相畏:是一种药物的毒副作用能被另一种药物所抑制。如生半夏的毒能被生姜减轻,就叫做生半夏畏生姜。2、相杀:是一种药物能减轻或消除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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