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避讳习俗研究有哪些方法
避讳是封建时代等级制度的产物,是中国古代特有的习俗。
所谓避讳,就是中国封建时代人们为了尊敬君主、圣人、贤者和长辈,在说话时不直呼其名,在写文章时不照字直书,而用其他的字词代替来加以回避的一种习俗。这种习俗,在古书用字上造成了许多混乱,给我们阅读古籍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因此,我们学习古代文化,对古代的避讳习俗很有必要认识了解。
避讳起源较早,至少在春秋就有了。据《公羊传》记载,孔子作《春秋》的一条重要原则就是“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左传》《礼记》及《孟子》等书对避讳也有记载和论述,但在整个先秦时代并不普遍。秦统一六国之后,帝王的地位急剧升高,避讳才逐步盛行起来。从秦汉到唐宋,避讳的趋势是愈来愈严,在宋代达到极盛。并且不少朝代的皇帝还另外规定了一些避讳的范围和方法,让臣民必须遵守使用,否则就要砍头问罪。
代称法就是用另外一个名称替代本名称,以体现尊重和忌讳。历代君王在死后都要上庙号、谥号,就是为了不用其本名而用庙号、谥号称呼,以体现尊重。例如汉朝提到高祖,就是刘邦;提到世祖,就是刘秀,这是庙号。这种代称流传后世,连大臣、名士也都使用,例如包文正,指包拯;林和靖,指林逋。前者是包拯从朝廷得到的官谥,后者是林逋从民间得到的私谥。除了避名,还有讳象。例如忌讳死亡现象,就把君主的死亡叫做崩、薨,把尊者的死亡叫做逝、故,平民的死亡叫做殁、夭。忌讳生理排泄,而称为如厕、出恭。随着一些代称的普及,人们也觉得不雅,例如觉得大、小便不雅,改为“上洗手间”。
在阅读古籍时,必须了解那些常见的代称。例如“岐黄”代指医术,而实际来自于岐伯和黄帝的合称。黄帝又是轩辕氏的代称。在三皇五帝和夏商时代,似乎人们还没有形成避讳的习惯,所以黄帝只能算是轩辕氏的尊称。夏朝君王有太康、有少康,商朝君王有太丁、有沃丁,有中壬、有外壬,起名完全没有避讳。只有到了周朝,形成了完整的礼仪制度,开始有了避讳。姬昌谥号文王、姬发谥号武王、姬诵谥号成王、……推广到诸侯国,也有齐桓公、晋文公之代称,其实就是姜小白、姬重耳。
秦汉以来,为了避讳,代称越来越多。例如孔丘,他的代称就有仲尼(字)、夫子(尊称)、孔子(尊称)、至圣(尊号)、文宣王(封号)、大成至圣先师(封号)……明清以后,封建专制变本加厉,一些与帝王名姓冲突的物名、地名遭到篡改,甚至出现了不许杀猪(因明朝国姓朱,与猪同音)、因为“清风不识字,何故乱翻书”诗句掉脑袋的现象(因为被怀疑讥讽清王朝)。避讳现象走向了反人性、反理性的极端。 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改用与之意义相同或相近的字,叫做改字法。所避之字称为讳字。改字之例,秦汉典籍常见。司马迁撰《史记》,为了避秦庄襄王子楚之名讳,遂改“楚”为“荆”。汉高祖刘邦,《汉书》为避其讳,遂改“邦”为“国”。至隋唐,改字之风日盛。如唐高祖名渊,故杨上善《太素》改 “太渊”(针灸穴位名)为“太泉”。唐高宗名治,故刘禹锡《刘宾客文集》卷六《鉴药》改“治身”为“理身”。不但字须改,甚至连偏旁也要避讳。唐太宗名世民,除了“世”改为“代”,从“世”之字亦改为从“曳”,故《太素》注文“飧泄”改作“飧洩”。到了宋代,避讳的范围更加扩大。不仅当代君主要避讳,而且中华民族始祖轩辕氏也在避讳之列。以后,又连及孔子、老子,其名字也要避讳。到了政和八年(公元1118年),宋徽宗更把与皇帝相关的称号都当作避讳字来禁用:先是禁用“君”、“皇”、“圣”三字作为名字,而后又扩充到“不许以龙、天、君、玉、帝、上、圣、皇等字为名字”(见清·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七)。
避讳风气的变本加厉,又累及音同或音近的字。秦汉之前,避讳制度较为粗疏,礼制明文规定不讳嫌名。所谓不讳嫌名,是指可以不回避与君主或尊长的名字音同或相近的字。而六朝以后,避讳制度逐渐严格,连嫌名也须兼讳。如东晋简文帝名昱,故改“育阳县”为“云阳县”。唐高祖祖父名虎,唐修《晋书》称南朝梁·沈约先人沈浒为沈仲高。又据陆游《老学庵笔记》载,宋代田登做州官,自讳其名,州中皆谓“灯”为“火”。上元节放灯,州吏贴出榜文云:“本州依例放火三日。”民谚“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即本乎此。这些都是避嫌名的实例。 凡遇到需要避讳的字,就在原字基础上缺漏笔画,多为最后的一二笔,叫做缺笔法。这是产生于唐代的一种方式。
上述几种方法,在同一朝代也可以同时使用。例如清代医籍中,有把“玄参”、“玄明粉”等改称“元参”、“元明粉”的,也有把“玄”字写成缺笔的,并不一律对待。
避讳是中国历史上,必须回避君主、尊长的“名讳”的一种要求,通常只限于君主、尊长之本名,其字号则无必要。在言谈和书写时,遇到君主尊长的名讳一律要回避,可以用其他字代换,或是刻意将该字缺笔,取名时也不能取他们的名讳中字,甚或同音的字,否则可能触犯大不敬之罪。陆容《菽园杂记》称,“民间俗讳各处有之,吴中为甚”。这种要求也曾经适用于汉字文化圈临近国家,例如日本、朝鲜半岛。
避讳始于周朝,《左传》说:“周人以讳事神,名,终将讳之。”但当时同音或近音的字不用回避。名讳两字中,只有一个字相同,也不用回避。到了汉朝,这种要求变得非常严格。地名、物名、官名、人名都要回避当朝天子甚至皇帝祖先的名字。
在古代,避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
清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退休浙江布政使彭家屏在族谱《大彭统记》刊登河南生员段昌绪家存吴三桂文告时,乾隆帝之名讳弘历不缺笔,成为彭家屏自杀及段昌绪斩首罪名之一。
清乾隆四十二年(1777年),江西书生王锡侯在他删康熙字典写的字典《字贯》凡例写入康熙帝、雍正帝、乾隆帝之名讳(玄烨、胤禛、弘历),没有缺笔避讳,也有批评康熙字典“然而穿贯之难”的内容,被认为非常不敬,而被依大逆律定罪处斩。
到了唐朝,有一个字相同也必须回避了,当时著名诗人李贺就是因为其父名“晋肃”,而不得参加进士考试,致使终身不得志,韩愈为此事非常生气,为之作《讳辩》驳斥,“父名晋肃,子不得举进士,若父名仁,子不能为人乎!”
回避君主的名字,叫做避公讳或国讳。一般适用于过去七世代以内。
避讳自己家族的长辈的名字,叫做避家讳。
回避圣人的名字,叫做避圣人讳,例如邱姓就因避讳孔子的名字“丘”而产生。
清朝末代皇帝溥仪在位时,“仪”曾经是避讳字。清朝灭亡后,中国不再避国讳。现在虽然已经不讲究这些避讳习俗了,但是仍然有部分人在取名时尽量不取同父辈或祖辈同名或同音的字作为名字。由于避讳的影响,现在的中国人还是认为直呼长辈的名字为不敬,所以会特别注意亲属称谓。
相反地,欧美文化中许多父子,甚至好几代都同名同姓,代表纪念。而日本也常会用与长辈名字中的字以取名,为示缅怀先人之意。如江户时代幕府将军名中多有“家”字。
避讳制度起源于周代,到秦代时,随着专制中央集权的建立,避讳的办法才初步确立。秦始皇名政,于是下令全国改正月为端月;秦始皇的父亲名楚,楚这个字就被改称为荆。汉代律法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若触犯帝王名讳属犯罪。到了晋代,避讳制度日臻严密,在许多方面都有严格规定,如“授官与本名同宜改”、“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等。甚至皇后的名字也在避讳之列,简文帝郑太后名阿春,当时凡有春字的地名都以阳字代替,如富春改为富阳,宜春改为宜阳。晋代人还特别重视家讳,别人言谈中若涉及自己父亲、祖父的名字就得赶快哭泣,对表对父、祖之孝心。《世说新语》中就记载,东晋桓温之子桓玄一日设宴待客,有位宾客嫌酒太凉,要侍者“温一温”,桓玄一听此“温”字,马上痛哭流涕,一直哭到不能出声。由于在言谈中容易触犯别人的家讳,很多人都很重视谱学研究,以免言语不慎触怒他人。
在南北朝时,士大夫都以善避私讳为荣。南朝刘宋太保王弘,精通谱学,能“日对千客,不犯一人之讳”,当时竟被传为美谈。在唐朝,避讳成为政府颁布的法律,不少人因不慎触讳丢官去职,断送仕途。著名诗人李贺的父亲名晋肃,由于“晋”与“进”同音,当时人认为他不能中进士,虽然有韩愈帮忙,专门写了《讳辩》为之辩白,但李贺最终没能参加进士科考试。恶讳(表示深恶痛绝的避讳)也首先在唐朝兴起。安史之乱后,唐肃宗憎恶安禄山之名,改安化郡为顺化郡,广东宝安县也被改为东莞县。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庙讳就达到50个字,科举考试中,举子“举场试卷,小涉疑似,辄不敢用,一或犯之,往往暗行黜落”,失去中榜机会。宋孝宗时,应避讳的文字达到278个,文人士子遣词造句如履薄冰,举步维艰。至于因避讳不敢做某事、担任某官的更是常有。宋司马光被遣出使辽国,但因辽主名耶律德光,司马光只好以同名难避而辞退了这一差使。元朝,由于是少数民族的政权,几乎没有避讳制度了,大臣上书也敢直呼皇帝的大名。清朝统治者嫉恨中原人民视其为外族,除皇帝名之外,胡、夷、虏、狄等字都在避讳之列。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子王锡候在《字贯》中触犯了康熙、乾隆帝名讳,满门抄斩,令天下士子心惊胆颤。避讳制度在中国存在了三千多年,直到辛亥革命后才彻底废除。
避讳给人们阅读和理解文献、辨别真相带来许多麻烦,甚至产生许多讹误。但如果能掌握它,却可以用来审定古书及文物的时代和识别其真伪,因为造假者图一时之快往往很少顾及避讳问题,前代避了后代的讳,或该避的讳没有避,都可以成为确定其伪品的依据。
在古代,避讳被明文写进了法律。唐朝的法律规定,直呼皇帝的名字犯「大不敬」罪,不能赦免。
主要方式有三:
一、改字
1回避君王的名字,叫做避公讳或国讳。一般适用於过去七世代以内。
避汉文帝刘恒音讳,「姮娥」改嫦娥。
2避讳自己家族的长辈的名字,叫做避家讳。
苏东坡(苏轼)祖父名「序」,所以写书时不用序,改用「跋」。
3回避圣人的名字,叫做避圣人讳。
孔子之名「丘」曾经是金朝的圣人讳,所以丘姓的一部分改为「邱姓」。
二、缺笔
即当遇到要避讳的字时,在该字上少写一笔。清代康熙帝之名「玄烨」,因缺笔的关系,所以字的笔划不写完。
三、空字
遇到要避讳的字时不填写,例如「观世音」被称为「观音」避唐太宗李世民的讳。
除国讳之外,民间因信仰、迷信等因由,更对甚多日常用词作出避讳,变成一些其他人难以理解的用语,其中突出例子如下:
中国广东、香港“空屋”:原意为空置的房子,但因“空”与“凶”(即不幸)的读音相似,而改用“凶”之反义词“吉”,因此人们习惯以“吉屋”代替形容空置的房子。
“通书”:原为一本书籍名字,但因“书”与“输”(即失败)的读音相似,而改用“输”之反义词“胜”,因此人们习惯以“通胜”代替指通书。
“伯母”:原为年长女性的尊称,但因与“百无”(即什么东西都没有)的读音相似,而改用“无”之反义词“有”,因此伯母(尤其操粤语人士)叫伯友。
“肝”脏:五脏名称,但因“肝”与“干”(即枯竭)同音,而改叫“膶”(取湿润之音意),因此(尤其操粤语人士)牛肝叫“牛膶”。
同理,“舌头”的“舌”,粤语“舌”与“蚀”(即亏蚀)同音,而改叫“脷”(取盈利之音意),因此(也是操粤语人士)猪舌叫“猪脷”。
日本由于“四”与“死”同音(同样读“し”,人们以代表“四”的固有词“よ”(汉字写成“与”)代替“四”字,如重箱的“四の重”改为“与の重”,本膳料理的四の膳改为与の膳。
台湾在台湾,“四”与“死”亦是音近。故常避“四”字。如餐厅、饭店常言“‘三加一’位客人”。
中国古代避讳习俗研究有哪些方法
本文2023-10-23 14:53:0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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