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民如父母,以孝视天下”墨子的孝道观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3浏览:4收藏

“视民如父母,以孝视天下”墨子的孝道观,第1张

孝,是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之一。对于孝文化的研究,历来多以儒家主张的孝文化为主,而缺少对墨子孝文化的研究。墨子倡导兼爱,认为“父慈子孝”是兼爱的必然结果——父子相爱,则慈孝。由此可见,在墨家的思想体系中,父慈子孝是平等的也是对等的关系。纵观历来对墨子孝文化的研究,存在两个不足,一是以儒家立场对墨子孝文化进行否定而批判;一是以“墨子解墨子”而流俗于表面,未及墨子孝文化的根本,对墨子的孝文化与华夏传统孝文化之间的关系认识不足。墨子特别重视家庭伦理尤其是重视孝道,《汉书,艺文志》认为“养三老五更,宗祀严父,以孝视天下”是墨家学说最基本的特征,这是对墨家自创立到发展成“显学”的历史过程的总结,是在当时“独尊儒术”的政治和学术背景下,对孟子“兼爱无父”的强有力的批判。在汉代学者看来,“孝道”是墨子思想的根本,墨子思想的展开,始终围绕着“孝道”进行,在诸子百家之中,墨子墨家才是华夏孝道传统的继承者。时至今日,在对墨学的研究者中,很少有人能够对此有所认知,亦缺乏以《汉书》对墨子思想的总结为参照,更缺乏对墨学文本的深刻考察,所以墨学的孝文化多是以被批判的对象而出现。于是重新认识墨子的孝文化,不仅是对墨学的归真,同时也是对华夏孝文化本来面貌的还原。由是,本文将基于华夏传统文化立场,并依据墨子原文“以墨解墨”,弥补当前对墨子孝文化研究之不足。

墨子认为“父子不慈孝,兄弟不和调,此天下之害也”“父者之不慈,子者之不孝,此又天下之害也”,因此主张兼爱。并且认为兼爱是“取法于天”“圣王之法,天下之治道”,所以“不可以不劝爱人”,如此则能“父子皆能慈孝,若此则天下治”,“为人父必慈,为人子必孝,为人兄必友,为人弟必悌。故君子莫若欲为惠君、忠臣、慈父、孝子、友兄、悌弟”,“是以入则孝慈于亲戚,出则弟长于乡里,坐处有度,出入有节,男女有辨”。由此可见,家庭伦理在墨子思想中所具有的重要地位,而孝道在墨家思想体系中又是衡量社会是否得治的重要标准:“必务举孝子而劝之事亲,尊贤良之人而教之为善。是故出政施教,赏善罚暴。且以为若此,则天下之乱也,将属可得而治也;社稷之危也,将属可得而定也”。墨家非常重视父子兄弟之爱敬、孝慈等,认为“爱”是人的天性“藏于心者,无以竭爱”,并且人与人之间的爱应当由爱亲人推及到爱天下人之亲,即“视人之亲,若视其亲”,这也正是“爱无等差,施由亲始”。为什么墨子如此重视家庭伦理和高度推崇孝道呢?因为亲情是人最先感受的情感,真诚而美好。家庭的和谐幸福是家人相互关爱的必然结果,我们对爱的体验和学习最初也是来自于家庭。爱我们的亲人,然后推及到爱社会上的其他人,家庭伦理血缘亲情的爱是爱他人的基础,所以墨子说“视人之家若视其家”也正是建立在“我爱我家”这样的基础上的。

墨子认为,孝就是“爱利其亲”。《经》孝:利亲也。《经说》孝:以亲为芬,而能能利之,不必得。同时又指出“厚亲,分也”,每个人都应当各尽其能的爱自己的父母,都比别人更爱自己的父母,这是人的天性和本分,是血缘亲情所决定的。我们不能要求别人爱我们的父母超过他爱自己的父母,同样别人也不能这样要求我们,而且就算有这种要求,也没有人能够做到。所谓利亲,是指子女爱自己的父母,应当对父母做到“饥则食之,寒则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照顾好父母的衣食温饱,父母得病时能够尽心侍奉,让父母在得到事养侍奉时高兴。父母去逝后“入土为安”,并且要“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所以在墨子看来,生能尽力事养以让父母高兴,死能葬而安之,并按时祭祀,才是孝道的整体。

利亲,通常被狭隘的理解成仅仅是提供物质利益,实际上并非如此。利,在墨子的思想中定义为“所得而喜”,是指获得后能够感到愉悦,而所得并非限定于仅仅只是物质,还包含诸如情感和精神上的所得。所以,利亲不仅包含物质的供给,比如衣食财物等。同时也包括情感和精神上的安慰,比如陪伴。著名墨学专家张幼林老师曾举例说明:在农村多子家庭,有些儿女对老人提供金钱和物质的需要,有些儿女则陪伴事养,这些都是孝的体现。我们不能说提供金钱和物质的是孝,而陪伴事养的不是孝。依据常理,陪伴事养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相对于提供金钱和物质更是难得的孝。比如现在常回家看看,多陪陪父母显然要比给父母一些钱物更令父母高兴。

墨子认为孝顺父母,爱亲利亲厚亲,“能能利之”,并且竭尽全力“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并使父母“所得而喜”,但是却不主张无原则的顺从父母的命令意志。因为在墨子看来,虽然子女应当孝顺父母,但是“若皆法其父母,此法不仁也。法不仁,不可以为法。”墨子不仅主张子女孝父母,同时主张父母应慈爱子女,这是一种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对等关系。父母强子女所难,在墨子看来也是“虽父之不慈子,此亦天下之所谓乱也”,父母如果强迫子女必须如何如何,比如干一些违法犯罪或其它违背常理的事,对于子女来说“不可以为法”,此时不听从不顺从也并不违背孝道。所以,慈孝一旦失去对等的关系之后,孝就不是人情之至的慕父母,而是愚。

愚孝,即不可违背父母的意愿,源自儒家主张的无违。“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论语,为政》)儒家甚至认为父母逝世三年也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才可以称为孝。“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论语,学而》)“无违”不仅是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更不能违背“礼”的规定。

不能违背父母的意愿,和不能违背“礼”的规定,是本质同一的,因为“礼”是对父母权力和子女所必须服从的确定。儒家的“礼”,完全的不尊重子女的人格尊严和权益。比如,剥夺儿子的财产权“不有私财”(《礼记,曲礼》)比如,儿子结婚后,非常爱自己的妻子,夫妻感情美好,只要父母不高兴就必须离婚“子甚宜其妻,父母不悦,出。”(《礼记,内则》)有哪个父母见不得自己的儿子夫妻相亲相爱呢?比如宋代的陆游就是个例子。陆游的父母见不得陆游夫妻相亲相爱,所以陆游只能休妻,结果造成了终生的遗憾。

所以,儒家的“礼”是一种机械的,教条的,并且带着冰冷的规则,从这个层面来讲,儒家讲的事亲以礼,将父子之间的亲情,完全的抛弃在外,而是以“礼”这个外在的规则来确定。然而,这种规则显然没有发自内心的爱,更能让人感受的到。比如孩子向父母会心一笑,绝对比事之以“礼”更让父母满足。“礼”,显然不能也无法规定孩子该对父母笑几次,更无法确定哪次微笑是发自内心的,哪次微笑是源自规则的。“礼”成为了父母对子女的特权的规定,这种特权下的“孝”与父子亲情是毫无关系的。

墨子的孝文化,重视爱亲利亲“生则见爱”,重视葬礼“丧虽有礼,而哀为本焉”“死则见哀”,同时也重视祭礼“佴乎祭祀,以致孝于亲”。厚养,节葬,祭祀构成了墨子孝文化的完整体系。俗话说“家有一老,如有一宝”,厚养就应尽心尽力的事养父母“无敢舍余力,隐谋遗利,而不为亲为之者矣”,节葬就是重视葬礼的根本“哀”,祭祀就是追忆亲人,不忘感恩父母。至今民俗都有按时祭祀亲人的传统,每年清明、中元节、寒衣节等等包括其他节日都是特定祭祀亲人的日子。人之老之将至,父母已然不在,他们的音容相貌只存在于回忆之中,剩下的只有埋葬父母的一丘黄土,面对坟丘怎么能不追忆并感恩父母。人生苦短,一切功名利禄又如何比的上父母亲情的珍贵。父母不在,祭祀之日成为兄弟姐妹的团圆之日,墨子说“和欢聚众,取亲乡里”,兄弟姐妹关系和调,不也是对父母的孝顺么?所以不论是爱亲利亲还是葬与祭,墨子的孝文化都充满着浓烈的感情,这也说明墨子孝文化最具有人文关怀。

有观点认为,墨家的节葬思想缺乏人文价值缺少人道关怀,厚葬才是人文价值的体现。但是,人文价值是否应当以物质财富的多少为衡量标准呢?我们是否能说拥有更多物质财富的人是有“人文价值”的,或具有“更多人文价值”呢?孟子曾经说过“为富不仁”,显然是对有钱即有徳——人文价值的批判。即如此,人生在世拥有大量物质财富不能作为是否具有人文价值的衡量标准。那么,人死后用大量的物资厚葬,甚至杀人为殉就更不能说是具有人文价值的,相反厚葬不仅毫无人文价值,还是泯灭人道的。很多时候,举行隆重的葬礼都成为掩饰生前薄养的手段,生而不养,死而厚葬反到成为了所谓的“孝”。更有甚者,亲人死后载歌载舞,以至于在丧礼上出现某些“低俗表演”,所有这些都违背了丧礼的根本。由此可见,墨子说厚葬“伪哀僈亲”,是确切无疑了。并且厚葬是籍孝之名而已,《淮南子》一语道破了其中关键:“繁文滋礼以弇其质,厚葬久丧以亶其家,含珠鳞、施纶组以贫其财,深凿高垄以尽其力,家贫族少,虑患者贫,以此移风,可以持天下弗失。”由此可见,厚葬是统治者为了“持天下弗失”而制造出来的愚民之术——厚葬就是进孝,一旦这样的风俗形成就脱离了葬礼的本质,就违背了孝道,而成为统治之术。

墨子说,尧舜禹都是节葬的“舜西教乎七戎,道死,葬南己之市,衣衾三领,谷木之棺,葛以缄之。已葬,而市人乘之。禹东教乎九夷,道死,葬会稽之山,衣衾三领,桐棺三寸,葛以缄之,绞之不合,通之不坎,土地之深,下毋及泉,上毋通臭。既葬,收余壤其上,垄若参耕之亩,则止矣。”《吕氏春秋》的记载也可证明墨子所说不虚:“尧葬于谷林,通树之;舜葬于纪市,不变其肆,禹葬于会稽,不变人徒。是故先王以俭节葬死也,非爱其费也,非恶其劳也,为死者虑也。先王之所恶,惟死者之辱也。发则必辱,俭则不发。故先王之葬,以必俭。”所以有学者指出,尧舜禹时代葬礼简陋是极可能的事, 墨子的说法才是符合情理的。墨子作为华夏文化的传承者是无疑的,庄子就曾明白指出墨子是“古之道术有在于是者”。《淮南子》亦说“以为其礼烦扰而不说,厚葬靡财而贫民,久服伤生而害事,故背周道而行夏政。”背周用夏即对传统的继承,所以节葬才是我们真正的文化传统。

墨子说厚亲爱亲是子女的本分,但是墨子也指出“智亲之一利,未为孝也”。在墨子看来,孝不仅是子承双亲,善事父母,还包含在此基础上的“视人之亲若视其亲”,普遍性的爱老尊老,才是孝更深层次的意义。因此,墨子提出“交孝子”的主张,即从自己主动做起,爱老尊老,形成一种具有普遍性的爱老尊老的良好的社会风俗。在古代,生产力低下,老人往往具有更多的智慧和经验,所以尊老爱老不仅是人文的关怀,还直接影响着生产生活,民俗说“劈柴劈小头,问路问老头”,“不听老人言,吃亏在眼前”,“事疑必询三老”,都说明老人对社会仍然存在着很大的贡献。于个人情感讲,谁又不希望自己的父母能够得到他人的尊敬呢?所以墨子说“即必吾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然后人报我以爱利吾亲也。”我们只有尊敬别人,别人才会尊敬我们,所以尊老爱老必然从自己做起。社会上流传着一句很正能量的话,大意是说,虽然我尊老爱老不一定能够在当时就得到回报,但是我仍然会选择尊老爱老,因为我希望自己的父母在外,没有我的陪伴时,也能够得到别人的爱护和尊敬。这恰恰是墨子交孝子思想的体现。所以有观点批判墨子兼爱是功利主义的,质疑回报不对等,正说明这样的看法是视野短浅。试想,如果我们眼光放远一点,努力从自身做起,成为影响社会风俗的正能量,回报就像“投桃报李”一样,老人包括我们的父母在社会上就能得到最大限度的爱护与尊重。但是,如果我们都不去这样做,良好的社会风俗又怎么会凭空出现呢?所以墨子不但倡导孝亲厚亲,同时也倡导“视人之亲若视其亲”,这才是真正的孝道传统。

墨子说,国家的建立和执政者的选出是为了“除天下之害,兴天下之利”,所以要“顺天之意”行“兼政”“义政”。兼政就包括政府应承担起养老的职责“是故退睹其万民,饥即食之,寒即衣之,疾病侍养之,死丧葬埋之。”所以在墨子的孝道思想中,孝道不仅是儿女爱亲利亲厚亲的家庭伦理和“交孝子”的良好的尊老爱老的社会风俗,更是政府的职责所在。政府承担养老职责的传统可以追溯到夏朝,《礼记,王制》中就记载:“夏后氏养国老于东序,养庶老于西序;殷人养国老于右学,养庶老于左学。”“序”和“学”就是夏商时代的养老机构,所以《淮南子》说的墨家“养三老五更”正是对传统孝道的继承。《礼记,王制》同时指出早于夏朝之前的“有虞氏”(或为朝代,或是部落)就有养老的传统,而且政府养老的传统不因朝代的更迭而改变,相反还逐渐完善起来:“凡养老,有虞氏以燕礼,夏后氏以飨礼,殷人以食礼,周人修而兼用之。五十养于乡,六十养于国,七十养于学,达于诸侯。”自秦一统之后,新建立的朝廷也都将养老制度化。时至今日,我们的国家将面临着老龄化社会的到来,如何养老成为国家和个人所必须对的问题。此时应当大力弘扬传统孝道文化,从家庭、社会,尤其是国家三方面着手,继承传统的养老制度,亦可借鉴他国的经验,不断完善国家的养老制度。国家养老是职责所在,是孝道的传承,是文明的体现,更是执政能力的体现。

君民关系将家庭伦理政治伦理化,是中国历史的特色。据《韩非子》记载“今儒、墨皆称先王兼爱天下,则视民如父母。”众所周知,儒家是反对墨家兼爱的,也没有“视民如父母”的主张,所以韩非子的这个说法并不完全准确。称先王兼爱天下的是墨家,墨子说兼爱是取法于圣王“今若夫兼相爱、交相利,此自先圣六王者亲行之。”视民如父母的也是墨家,儒家并没有如此的观点。儒家主张的是恺悌君子,民之父母,即君子尤其君王是百姓的父母。基于此,儒家主张民要把君当做父母来忠孝,否则就是“无君无父”。试问一个君子怎么会狂妄自大到以为自己是民众的父母呢?所以恺悌君子,民之父母的本意是指君子包括君王要视民如父母,以孝视天下,要忠信于民,要像孝子事亲一样来孝民,所以墨子说:“立为天子,以民为父母,万民从而誉之曰圣王”,”仁者之为天下度也,辟之无以异乎孝子之为亲度也。”这才是真正的华夏传统。比如《韩诗外传》记载:齐桓公问管仲:“王者何贵”管仲说:“贵天。”桓公仰而视天。管仲说:“所谓天,非苍莽之天也。王者以百姓为天。”以百姓为天,所谓的天子王者就是百姓的儿子。所有将君或天子当做父母的说法大多源自儒家,比如《荀子,礼论》:“彼君子者,固有为民父母之说焉。”《尚书,洪范》:“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孟子,梁惠王上》“为民父母行政,不免于率兽而食人,恶在其为民父母也。”在《礼记,表记》也记载着孔子持如此主张:“君天下,生无私,死不厚其子。子民如父母。”儒家将传统的“君为子,民为父母”的传统完全的颠倒了。随之,君要孝忠于民的政治伦理也颠倒成民要忠孝于君。

君民伦理一向忠孝并提,儒家对传统的颠倒,也为儒学制造了内在的矛盾——忠孝两难全。然而这忠孝两难全的矛盾,在华夏传统之中是不存在的,因为忠孝作为一种君民伦理,指的是君要忠孝于民。墨家是“古之道术”的传承者,在古之道术里,“忠”绝非下忠上,民忠君,而是君必须忠于民。据《左传》记载,曹刿论战,认为鲁庄公可以作战的条件就是:“忠之属也,可以一战。”《左传》里面多次提到“忠民之望也”“上思利民,忠也”,亦全部都是指君要忠于民,要爱民利民。《韩非子》里也有关于忠的解释:“忠,所以爱其下也;信,所以不欺其民也。”《墨子》里更是明确提出:“古者明王圣人所以王天下、正诸侯者,彼其爱民谨忠,利民谨厚,忠信相连,又示之以利,是以终身不餍,殁世而不倦。”由此可见,华夏传统不仅忠孝并称,而且忠信并重,并且作为君民伦理关系是对君的要求。现代社会,执政者必须忠信于民,已经成为了普遍认同的政治伦理,这也并非新创造,而是古已有之的传统。

综上所述,墨子的孝文化是对传统的继承,包含家庭、社会、国家以及君民伦理等方面,对当代社会有着非常现实的指导意义。所以对于墨子的孝道思想,不仅应当加强深层次的认知,对传统孝道也应当重新审视。自先秦儒墨俱显,到汉朝的独尊儒术,墨家的消失,儒家的思想主张成了主流。然而面对墨子墨家留下极为稀少的著作,整部《墨子》关于“孝”字的提及,亦不过区区数十处,与儒家自孔子以来到汉朝儒家弟子众多,著书立说不断,关于“孝”的论述也数不胜数,况且在前有以“孝”闻名的曾参,后有以孟子批评“兼爱无父”的前提下,《汉书》的作者班固却将“孝”字独冠于墨家头上,并称墨家“以孝视天下”“此其所长也”则不可不令人深思。

弟子规〈入则孝〉原文:

父母呼

应勿缓

父母命

行勿懒

父母教

须敬听

父母责

须顺承

冬则温

夏则凊

晨则省

昏则定

出必告

反必面

居有常

业无变

事虽小

勿擅为

苟擅为

子道亏

物虽小

勿私藏

苟私藏

亲心伤

亲所好

力为具

亲所恶

谨为去

身有伤

贻亲忧

德有伤

贻亲羞

亲爱我

孝何难

亲憎我

孝方贤

亲有过

谏使更

怡吾色

柔吾声

谏不入

悦复谏

号泣随

挞无怨

亲有疾

药先尝

昼夜侍

不离床

丧三年

常悲咽

居处变

酒肉绝

丧尽礼

祭尽诚

事死者

如事生

问题一:“忠孝”是什么意思。 受忠于君国,孝于父母。。

问题二:忠孝是什么意思 忠是忠于国家忠于党,孝是孝敬父母老人

问题三:忠 孝 仁 义 是什么意思 忠:忠君

孝:孝顺长辈

仁:同情友爱

义:义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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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四:忠孝两全什么意思 忠孝两全 (zhōng xiào liǎng quán)

解释:对国家尽忠,对父母尽孝,两样都做得很好。亦作“忠孝双全”。

出处:唐・白居易《除程执恭检校右仆射制》:“业传将略,名在勋籍;蕴天爵以修己,忠孝两全。”元・高明《琵琶记・高堂称寿》:“人生须要忠孝两全,方是个丈夫。”

问题五:仁悌忠孝礼义廉 是什么意思 “仁悌忠孝礼义廉”指的是儒家思想的部分核心内容,是儒家思想体系的一部分。

仁:就是要有爱心,要有社会责任感。

悌:就是敬重和尊敬他人。

忠:就是要对国家忠心耿耿。

孝:就是要听老人的话,攻老人们喜欢的事情,要孝顺和敬重老人礼:就是待人接物要有修养要有素质。

义:就是要对事情以诚相待,施恩不图报答。

廉:就是要洁身自好, 不良风气的形成,不存私心,大公无私。

问题六:一个男人对我说忠孝难两全是什么意思? 一个人很难做到即对朋友主子忠心又能孝顺父母

问题七:谁来解释下忠孝礼仪? 忠孝仁义 礼仪廉耻。

其他都是这八个字延伸而来的。

具体如下:

中国具有五千年文明史,素有“礼仪之邦”之称,中国人也以其彬彬有礼的风貌而著称于世。礼仪文明作 为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起了广泛深远的影响,其内容十分丰富。礼仪所涉 及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渗透于古代社会的各个方面。

中国古代的“礼”和“仪”,实际是两上不同的概念。“礼”是制度、规则和一种社会意识观念;“仪” 是“礼”的具体表现形式,它是依据“礼”的规定和内容,形成的一套系统而完整的程序。

在中国古代,礼仪是为了适应当时社会需要,从宗族制度、贵贱等级关系中衍生出来,因而带有产生它的 那个时代的特点及局限性。时至今日,现代的礼仪与古代的礼仪已有很大差别,我们必须舍弃那些为剥削阶级 服务的礼仪规范,着重选取对今天仍有积极、普遍意义的传统文明礼仪,如尊老敬贤、仪尚适宜、礼貌待人、 容仪有整等,加以改造与承传。这对于修养良好个人素质,协调和谐人际关系,塑造文明的社会风气,进行社 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现代价值。

现试分述如下:

一、尊老敬贤

我国自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人际的政治伦理关系均以氏族、家庭的血缘关系为纽带,故此在家庭里面尊 从祖上,在社会上尊敬长辈。由于中国古代社会推崇礼治和仁政,敬贤已成为一种历史的要求。

孟子说:“养老尊贤,俊杰在位,则有庆”(注:《孟子・告子下》)。“庆”就是赏赐。古代这种传统 礼仪,对于形成温情脉脉的人际关系,以及有序和谐的伦理关系,不管过去和现代,都起着重要作用。

说到尊老,这是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大特色。古代的敬老,并不是只停留在思想观念和说教上,也并不仅 止于普通百姓的生活之中。从君主、士族到整个官绅阶层,都在身体力行,并且形成一套敬老的规矩和养老的 礼制。

《礼记》记载:“古之道,五十不为甸徒,颁禽隆诸长者”(注:《礼记・祭义》)。就是说,五十岁以 上的老人不必亲往打猎,但在分配猎物时要得到优厚的一份。一些古籍,对于同长者说话时的声量,也作了明 确的要求。如《养蒙便读》说:“侍于亲长,声容易肃,勿因琐事,大声呼叱”(注:《养蒙便读・言语》) 。《弟子规》又说:“低不闻,却非宜”。

总之,上至君王贵族,下达庶人百姓,都要遵循一定的规矩,用各种方式表达对老者、长者的孝敬之意, 作为衡量一个人是否有修养的重要标志。

任何形态的社会,都需要尊敬老人。不仅因为老人阅历深,见闻广,经验多,劳动时间长,对社会贡献大 ,理应受到尊敬;同时,他们在体力和精神上较差,需要青年人的体贴、照顾和帮助。作为一个有礼貌的现代 青年,对长者和老人,应该做到:路遇主动谦让,乘车主动让座,在商店、戏院等公共场所,应尽量考虑到为 老人创造方便条件。

关于敬贤,三国时候有个典故,叫“三顾茅庐”。说的是刘备仰慕诸葛亮的才能,要请他帮助自己打天下 ,便不厌其烦地亲自到诸葛亮居住的草房请他出山。一而再,再而三,诸葛亮才答应。从此,诸葛亮的雄才大 略得以充分发挥,为刘备的事业“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纵观中国古代历史,历来有作为的君主,大多非常重视尊贤用贤,视之为国家安危的决定因素。平时不敬 贤,到了紧急关头,贤才就不会为国分忧。不是贤才不为国家着想,而是国家缓贤忘士,如此“而能经其国存 者,未曾有也”(注:《墨子・亲士》)。

今天我们提倡发扬古代“敬贤之礼”,须赋予现代新人才观的内容,就是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

当今社会,各种竞争越来越激烈。种种竞争,归根到底是人才的竞争。大至国家民族,小到公司企业,要 在激烈的竞争中保持优势地位,>>

鲁迅对古时的所谓“孝”持有斥责封建孝道不顾人命,教坏后人,揭示其虚伪和残酷的态度。

鲁迅(1881年9月25日—1936年10月19日),原名周樟寿,后改名周树人,字豫山,后改字豫才,浙江绍兴人。著名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教育家、民主战士,新文化运动的重要参与者,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之一。

早年与厉绥之和钱均夫同赴日本公费留学,于日本仙台医科专门学校肄业。“鲁迅”,1918年发表《狂人日记》时所用的笔名,也是最为广泛的笔名。

鲁迅一生在文学创作、文学批评、思想研究、文学史研究、翻译、美术理论引进、基础科学介绍和古籍校勘与研究等多个领域具有重大贡献。

他对于五四运动以后的中国社会思想文化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蜚声世界文坛,尤其在韩国、日本思想文化领域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和影响,被誉为“二十世纪东亚文化地图上占最大领土的作家”。毛泽东曾评价:“鲁迅的方向,就是中华民族新文化的方向。”

鲁迅人物经历

光绪七年辛巳年八月初三(1881年9月25日),出生于浙江绍兴城内东昌坊新台门周家。幼名阿张,长根,长庚,学名周樟寿。光绪十八年(1892年),入三味书屋从寿镜吾读书,课余影描图画。与章闰水建立友谊。

光绪十九年(1893年),祖父周介孚因事下狱,父周伯宜又抱重病,家产中落,全家避难于乡下。每天为父亲出入于质铺及药店,遭人冷眼。光绪二十二年(1896年),父亲去世。家境益艰。于本年开始写日记。

光绪二十三年(1897年),家族开会分房,分给鲁迅他们的既差且小,鲁迅拒绝签字遭到叔辈们斥责,倍感世态炎凉。

论语中关于孝的论述句子如下:

1、孝子不谀其亲,忠臣不谄其君,臣子之盛也。

2、开始吧,孩子,开始用微笑去认识你的母亲吧!

3、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叙,朋友有信。

4、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

5、要孝敬父母,使你得福,在世长寿。

6、长幼有序。

7、德行的起点夫孝者,天下之大经也。夫孝,置之而塞于天地,衡之而衡于四海,施诸后世而无朝夕,推而放诸东海而准,推而放诸西海而准,推而放诸南海而准,推而放诸北海而准。

8、父不慈则子不孝;兄不友则弟不恭;夫不义则妇不顺也。

论语的现实意义:

1、论语塑造了中国传统思想文化的核心价值观念,如仁爱、诚信、礼仪、廉洁等。这些价值观念对现代社会的道德建设、公民素质、法治建设等都有指导意义。

2、论语对国家治理、社会道德、人际关系等方面提出了许多精辟的思想,如“民为重、社稷次之、君为轻”、“己所不欲,勿施于人”等。这些思想对现代政治体制、社会管理和人际交往也同样具有重要启示。

对《论语》的看法

论语是儒家文学的经典著作,由孔子的弟子及再传弟子编纂而成,影响了从古至今的一代又一代人。全书共20篇492章,以语录体为主,叙事体为辅,较为集中地体现了孔子及儒家学派的政治主张、伦理思想、道德观念、教育原则等。

作品多为语录,但辞约义富,有些语句、篇章形象生动,其主要特点是语言简练,浅近易懂,而用意深远,有一种雍容和顺、纡徐含蓄的风格,能在简单的对话和行动中展示人物形象。

论语自宋代以后,被列为“四书”之一,成为古代学校官定教科书和科举考试必读书。

儒家在论著中关于孝的论述很多,那么,怎样做才可称得上是孝呢?

孔子在《论语》中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意思是:“父母健在的时候,看他的志向;父母去世了,就要观察他的行为,三年不更改父母的为人之道,这样的人就能算是孝了。”最后一句话说:“这样的人就能算是孝顺了”,也就是说“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正是判断一个人是否孝顺的标准和原则。

父母还在的时候,观察他的志向、心态,不一意孤行,事事向父母禀告,以表示对父母的尊敬。在许多事情上,父母认为是对的,就去遵从实践,父母认为是错的,就再三思考,再决定是否要去做;而“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如果父母有做错的地方,不要隐瞒,秉着“尊敬”和“礼”的态度,和颜地告诉他们,才是真正的礼。

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我们可能会对这个“无违”产生误解,而“无违”的意思是指“无违于礼”,也就是无论什么时候,无论父母是对是错,我们都应该以礼相待,也含有顺从的意思,但并非事事顺从。

总的来说,不自作主张,不事事顺从,一切事情要做到以礼对待、无违于礼,才是做到了这第一条。

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

“父没观其行”,父母去世了,就观察子女的行为,看看能不能“入则孝,丧尽礼,祭尽诚,事死者,如事生”,办理丧事能够尽到礼节,祭拜是否真心诚意,对待死去的父母,是否像活着的时候一样。而事实上,父母去世后,“孝”的对象并非只指父母,还有对同族同宗的尊敬,祖宗父母去世后,他们的处事原则和对我们的约束仍旧在我们心中。

如果父母去世,做事的原则和态度改变了,那么,这样的孝顺就是虚假的。现在有很多家庭,父母刚刚去世,甚至在还没去世的时候,就想着财产如何分配的问题,实在可悲可叹;也有很多人,父母刚去世,他们就觉得父母对他们的要求不存在了,约束自己的力量不存在了,可以想做什么就做什么:这便是不孝不敬了。

所以,如果父母去世了,父母认为对的事情,他还继续做,父母认为错的,他仍然不去做,这就表明父母还在他的心中,永远没有消失。然而,时间一长,有很多人就慢慢地有了自己的想法,背离了父母的原则。三年实际是虚指,泛指时间之久,甚至一生都不改变父母的为人之道,这是极其难做到的事,所以做到了这一点,才是真正的孝。

“视民如父母,以孝视天下”墨子的孝道观

孝,是传统美德,也是中华文化的核心之一。对于孝文化的研究,历来多以儒家主张的孝文化为主,而缺少对墨子孝文化的研究。墨子倡导兼爱,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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