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人性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3浏览:2收藏

什么是人性,第1张

什么是人性:1、就是你帮助了别人,别人只需要一句谢谢,即便对方没有付出相应的报酬,你的内心却丝毫不觉得吃亏;

2、别人伤害了你,别人只需要一句对不起,即便对方没有给予相应的补偿,你的内心却也能够原谅对方;

一个能力地位远高于你的人,他有足够的资格瞧不起你,但是你依然觉得非常难以接受他人的鄙视,无论那个人比你强上多少;人类总是希望得到赞美,一句只是空话毫无实际收益的赞美却能让人产生非常快乐(甚至是高于有实际收益的快乐)的情绪。

这就是人性,上述只是诸多人性中的一点点而已,所谓人性,就是人类一些动物本能,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深刻的影响着人类的想法和感受,从这一点来讲,人类简直就是动物,人类几乎所有的内心感受都可以被预测,人类的自主意志在此显得那么苍白无力,人类总是妄图控制自己的情绪,但是所谓的控制情绪,只不过是把不高兴或者高兴的感受强行憋住而已,而对于内心感受的产生我们毫无应对办法,只能任由人性规则的摆布。

所以人活于世,与其选择与人性抗争(出家做和尚),倒不如顺应人性,利用人性。虽然我们只是被上帝随意摆弄的动物,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和利用人性规则尽可能的获得快乐的感受,仅此而已

一、人性,即人类天然具备的基本精神属性。人类社会的一切现象,都是基本人性的映射,人有神性(理性),亦有兽性(本能和情感),欲望是人根本属性,事实上,这也是一切生命的根本属性。在自然属性中,人性本无善恶之分,人生而如一张白纸;在社会属性中,人性会因环境的变化、时间的推移而发生改变,而在不同的情境下,善恶表现也会有所不同。

从心理学角度讲,人会形成两个本能:生存本能与死亡本能。本能,即本性,它是支配人行为最强大、最根本的原动力。心理学研究表明,驱动人类行为的所有心理动机,最初都源于自己的欲望,只是在追求利益的方式上,会有善恶之别,从而形成可相互转化的善人与恶人。

从社会层面观察人的行为,任何人都有善恶一体两面,相互制约。任何单纯强调人性本善或者本恶的观点,都是不全面客观的,都是不符合事实真相的。人生在世,无论人性之善还是人性之恶,其都包含利己成分,可人不会只为利益而活,不然即不会有高尚的道德,以道德层次划分:舍己为人是为大善,利人利己是为善,损人利己是为恶,损人不利己是为大恶。以利人之名,行利己之实,为伪善;以利己之名,行利人之实,为伪恶。

人性不可解放,一但彻底解放人性,则人性之恶无从制约。人性亦不可压抑,压抑人性的结果,只能是积累仇恨束缚创造力。

在中国文化中,对人的本性,大致有四种观点:

人性本善论,以儒家孟子为代表。《三字经》开篇即为“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人性本恶论,以儒家荀子为代表,荀子有“人之性恶,其善伪也”的论断。

人性无善无恶论,代表人物为告子,他认为人性无善无不善,“生之谓性”,“食色,性也”。

人性既善又恶论,代表人物是西汉的扬雄,他认为“人之性也,善恶混。修其善则为善人,修其恶则为恶人”。

(注明:这四种观点都不全面,唯有将其整合才会完整,人生而自然无善恶,后因社会而形成集合人性优缺点的善恶一体两面之人。)

二、人文就是人类文化中的先进部分和核心部分,即先进的价值观及其规范。其集中体现是:重视人,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

简而言之,人文,即重视人的文化。

人文,是一个动态的概念。《辞海》中这样写道:“人文指人类社会的各种文化现象”。我们知道,文化是人类或者一个民族、一个人群共同具有的符号、价值观及其规范。符号是文化的基础,价值观是文化的核心,而规范,包括习惯规范、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则是文化的主要内容。

人文是指人类文化中的先进的、科学的、优秀的、健康的部分。

广义讲,泛指文化;狭义讲,专指哲学,特别是美学范畴。

人文分类:文化、艺术、美学、教育、哲学、国学、历史、法律(俗称规矩)。

定义

人文,是人类文化的简称,是人站在自身或者其它的角度,用自己或别人提出的方法对世界中已知或未知存在的客观事物或现象进行理性的思考而总结出来的符合世界发展规律的又能被大众接受的属于个人主观的知识点。

区别:

1、人性是人文的基础元素,是组成人文的经过精练、提成的美的、精神元素集合体。

二、没有人性的支撑,就没有人文。

三、人文文化是将人性最好的一面升华提炼,从而指导人性向更善更高级发展。

人性说。这种观点认为道德起源于“人性”的本身。而这种观点又存在两种不同的看法。

第一,道德是人天生就有的理性。持这种观点者认为,我们人天生就具有同情心、道德感或先验的能辨善恶的理性,而这个理性就是形成道德的基础。

我国先秦儒家的主要代表孟子就主张道德源于性善,他说:“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恭敬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仁义礼智,非由外铄我也,我固有之也。”

宋代明理学家仍然继续从人的先天的“心”与“性”中寻找道德根源。在西方,持类似观点的德国古典哲学家康德认为,人天生以来就有一种纯粹的道德意识,即“善良意志”,这种先验的“理性”和“意志”就是道德的根源。

第二,道德起源于人的感觉和欲望。持这种主张者认为,人天生就有趋乐避苦的天性,使人感觉到快乐的行为就是善的,感觉到痛苦的行为就是恶的。

我国宋代的著名词人陈亮就提出人天生就有欲、喜、怒、哀、乐、爱、恶,“六者得其正则为道,失其正则为欲”。明清之际的著名哲学家和思想家戴震更明确地主张道德起源于人的欲望和趋利避害的天性。

何为人性?这是个很难一句话能全面概括清楚的概念,心理学上把个体的叫着个性或性格,把群体性的叫着共性。佛法中叫心性。人性是怎样铸就的呢,心理学上有环境决定论和遗传决定论两派之争,最后好象环境决定论的占了上风,我们就从环境决定论谈起,环境是怎样决定人的性格发展的呢?这里的环境主要指社会环境,社会环境不单是指我们生活的物质环境,当然不排除物质环境的影响力,社会环境中主要指社会中形成的人文环境,人文环境的重要成分就是各种各样的文化,于是文化形成人文环境,人文环境和物质环境又形成社会环境,社会环境在人格形成中起主导作用,其次是家庭教育的影响,最后才是学校教育的影响。所以可以这样认为,文化决定了人文环境在不知不觉中铸就了我们的个性和共性,当然即使在同一人文环境中每个人又表现出不同的个性,因为每个人的家庭教育,后天接触的人和事情又不一样,所以个性又是千差万别的。

记得采纳啊

人性就是有良知,善心,好的方面啦

1. 摩尼教:把灵魂和肉体看作是势均力敌,相互平行的两个独立部分,分别代表着广明与黑暗,人是他们展开斗争的战场,也是他们要争夺的对象。 2. 一些基督徒的看法:人的肉体是灵魂不可离开的寓所,人是包含着灵魂的肉体。 3. 柏拉图主义:人的实质在于灵魂,肉体缺乏自身的独立存在,只是被灵魂暂时利用并最终抛弃的工具。 奥反对灵魂和肉体平行的二元论,认为灵魂起着统辖肉体的主导作用,但也不是像柏拉图主义那样,完全否定肉体。他的观点是对第二第三种观点的综合,人的本质虽然是理性灵魂,灵魂具有统辖肉体的本性,一个缺乏肉体的灵魂不成其为人。 灵魂对肉体的主导地位是希腊哲学的共同倾向,奥作出了自己的解释:灵魂和肉体是有主从关系的两个实体,二者的结合是“不相混合的联合”。什么意思呢,形象的说法就是“双重人格论”。每个人都是一个“内在的人”和“外在的人”。外在:外形,表象,被灵魂统辖的肉体。内在:人的灵魂。相对而言的本质不是本质,主人相对与自己,是人,相对于奴隶,是主人,所以相对而言的本质总是其他的东西。灵魂和肉体也是一样,内在的人只是一种相对的本质,其他的东西就是肉体,即不能离开肉体谈论人的本质。但由于内在和外在又是“不相混合的联合”,因此他又得以研究灵魂本身的本质。这种本质就是与“无形的、永恒的理性”相通,是上帝之光的受体,道德实践的主体。因此,奥古斯丁的人性论有两种倾向。 什么是神呢?神即真理,真理即神,神是永恒不变的,是高于人的思维并且人的思维无法理解的。他说:“如果你发现有一个永恒不变的东西高于我们的理性,你还能不称之为上帝吗?”奥把上帝比作真理之光,人的心灵好比是眼睛,理性好比是视觉。正如只有在光照之下眼睛才能有所见,心灵只有在上帝之光的照耀下才能有所认识。正如没有光线视觉只是一种潜在的能力一样,没有真理规则的指导,理性也不能进行活动。因此,奥把光照作为人类知识的源泉,把它作为认识活动的先决条件。 自由意志 根据不完善事物服从完善事物的原则,上帝、灵魂和肉体三者的秩序应该是肉体服从灵魂、灵魂服从上帝。然而由于意志自由是灵魂的禀性,那么灵魂可以作出服从或者违背这一秩序的自由选择。当意志指向和追求较高之善或是靠近上帝的时候,那就是行善,当它指向和追求较低之善或者远离上帝之时,那就是恶。这时的灵魂时趋向肉体的享受而不是取向上帝。当自由意志朝向永恒的善不断运动的结果是什么呢?结果就是幸福。 这就出现了一个问题。(1500年,168)当然,这是它前期的看法,那么他在后期是主张。讲述原罪理论,原罪之后,人是不可能依靠自己的行为或者抉择获得拯救的,只有依靠神的恩典才能回复意志自由。因为原罪,上帝造出的拥有意志自由的人已经死了,人已经丧失了善的本性和自由选择的能力。上帝的恩赐体现在派他的独子来到尘世,被钉死,通过这种自我牺牲为人类赎罪。这是一次非常伟大的救赎。尘世间的这些罪人只有追随基督才能获救。因此,最根本的是取决于作一个基督徒还是异教徒。 善恶观 上帝是至善,至真。万物按照善的多少来排列。因为恶是善的缺乏,是一种无,所以正好证明了恶是没有实体性的。参见西方伦理思想史中关于恶是缺乏存在本质的观点那一段。 根据事物存在的等级以及蕴涵在这种等级序列中的伦理构思,一个有理性的人正确使用他们的自然能力的道德原则是什么呢?爱。奥古斯丁说:就我而言,美德最简单最真实的定义是爱的秩序。我们知道基督教的三主德就是信望爱。在《圣经》中:有信,有望,有爱,这三样其中最大的是爱。奥对恶的解释巩固了基督教信仰,用恩典说鼓舞了基督徒的期望,把爱作为首推的美德,可以说奥古斯丁的论理学就是围绕着信望爱展开的。 那么,这一秩序是什么呢?全心全意爱精神价值的对象,并使用物质性的价值为此目的服务。什么意思呢?生活的方式有两种:精神生活,物质生活。奥认为,精神生活是享用的;物质生活应该是使用的。如果使用了理应被享用的东西,是利用精神生活获取物质利益,这是对精神的亵渎;如果享用理应被使用的东西,是以物质享受慰藉心灵的拜物主义,所以这两个秩序是绝对不能混淆的,混淆了就违反了道德原则。我们再回过头看原来的这句话,由此可见,爱是指个人对神圣价值目标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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