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籍整理的历史进程
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中国出版界、学术界就开始重视古籍整理工作,出版了大量的经过整理的古籍,如亚东图书馆的标点本古典小说 (《红楼梦》、《水浒》等 ),商务印书馆的 《国学基本丛书》 ,中华书局的《四部备要》,上海杂志公司的《中国文学珍本丛书》等。商务印书馆在影印古籍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它出版的《四部丛刊》、百衲本《二十四史》、《四库珍本丛书》等,使许多珍本、善本得以公之于世,至今尚为学术界所使用。索引工作方面,则有哈佛燕京学社的“引得”和中法学会的“通检”,也是古籍研究者不可缺少的工具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继承并发展了过去古籍整理的优良传统,古籍整理工作又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据1988年统计,已整理出版和影印古籍3000种左右。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集合全国的专家学者成立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齐燕铭任组长),制订了长期的规划,使古籍的整理出版工作走上正轨。“文化大革命”期间,古籍整理出版工作遭到破坏,中断10年之久。
1981年 9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整理我国古籍的指示》,指出“整理古籍,把祖国宝贵的文化遗产继承下来,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关系到子孙后代的工作”;“整理古籍是一件大事,得搞上百年。当前要认真抓一下,先把领导班子组织起来,把措施落实下来”。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恢复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组”(李一氓任组长),制订了1982~1990年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简称“九年规划”)。随之各省市也根据自有的条件相继成立了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分别制订了各自的古籍整理出版规划。中华书局一直担任着古籍整理出版的主要任务,同时,各地还相继成立了专业古籍出版社 (名称不一,有的冠以地名,如上海古籍出版社、江苏古籍出版社等;有的称为书社,如齐鲁书社、岳麓书社等),古籍的整理出版蓬勃开展。
从根本上说,古籍今译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
古籍不同于其他文物的主要方面,就在于它所承载的民族文化与民族精神。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依靠什么才得以长久传承、生生不息呢?毫无疑问就是大量的古籍文献。
今译作为古籍资源的转化利用,既是“存亡继绝的工作”,也是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最好桥梁”(《高校古籍整理十年》)。
今译的读者群体是非常明确的,那就是非专业的传统文化学习者和爱好者,因而,今译也最具时代特色和大众特性。归根结底,赓续中华文脉、弘扬民族精神的核心,还在于社会大众对于古籍的熟悉与亲近。
而要让广大读者了解古籍、走进古籍、热爱古籍,从而传承和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今译无疑是最好的门径。尤其是在深入推进“创造性转化”与“创新性发展”的今天,今译更是承载着重要的历史使命。
是它的文物价值,也是古籍保护所要面对的。但是,对社会大众而言,普通读者所重视的更是其阅读价值,所接触到的还是经过整理之后的古籍,也就是它的现代形态。今译就是古籍现代形态的一种特殊体现。
说“特殊”,是因为它已经是经过古今语言转换之后生成的文本形式,因而并不是古籍的原始形态;可是,从文字所表达的内容来说,它又是由原始文本衍生而成的,其内容依赖于原始文本而存在,因而是一种特殊的文本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说,今译不是古籍的复制,不能,也不可能替代古籍本身。
2007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7]6号)的颁布,拉开了中华古籍保护计划的序幕。2007年2月28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工作会议,全面启动古籍保护工作,国务委员陈至立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8月3日,文化部在京召开全国古籍保护试点工作会议,选定57家(后增至59家)古籍收藏单位,开展为期一年的古籍保护试点工作,印发了《古籍普查方案》等文件,宣布成立了由66人组成的专家委员会。
自9月底开始,文化部组织开展了名录的申报工作。申报工作受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的高度重视,全国文化、文博、教育、民族、宗教等系统的200余家单位及个人参加申报,截止12月中旬,申报数量总计超过5000部,古籍类型除大量的汉文古籍外,还有丰富的民族文字古籍、金石碑拓、敦煌文献、舆图、竹木简等。
《国家珍贵古籍名录》 的入选标准十分严格。名录的主要收录范围是1912年以前书写或印刷的,以中国古典装帧形式存在,具有重要历史、思想和文化价值的珍贵古籍。少数民族文字古籍视具体情况适当放宽。国家珍贵古籍的评选标准,原则上与《古籍定级标准》(WH/T20-2006)所规定的一、二级古籍的评定标准相同,即国家珍贵古籍原则上从一、二级古籍内选定。属以下两种情况的古籍暂不入选:一是专家审定时对版本存疑的,暂不入选;二是申报的版本残缺超过50%以上,其他收藏单位有同一版本全本的,暂不入选。11月初,文化部成立评审委员会,聘请简帛、碑帖、敦煌文献、佛经、汉文古籍、民族语文古籍、古籍保护等各学科专家,开始进行名录的初审工作。经评审委员会反复研究、审议,于12月中旬初步确定了名录的推荐名单。2008年1月7日,文化部办公厅向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及各省(区、市)文化厅局发函,就名录推荐名单征求意见。根据各方的反馈意见,评审委员会研究后对推荐名单作了相应调整,于1月23日至29日在《中国文化报》及中国古籍保护网上向全社会进行了为期7天的公示。根据公示意见,经评审委员会再次研究,将名录推荐名单调整确定为2392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于2008年3月1日批准颁布首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2392种及“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51家。这2392种《国家珍贵古籍名录》,有汉文古籍2282部,包括简帛117种、敦煌文书72件、古籍2020部、碑帖73部;少数民族文字古籍110部,包括焉耆—龟兹文、于阗文、藏文、回鹘文、西夏文、白文、蒙古文、察合台文、彝文、满文、东巴文、傣文、水文、古壮字等14种文字。
文化创新也不是平白无故的创新,是建立在原有文化基础之上的创新,而古籍正式中华文化数千年的结晶,所以文化创新和古籍修复并行不悖,相辅相成。古籍可以为文化创新带来基础和主干,而文化创新则让古籍焕发新的活力,在新时代下进行新的阐释。
本文2023-08-05 01:29:18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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