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男子查古籍找到古墓群后盗墓,还有哪些类似案件?
湖北男子查古籍找到古墓群后进行盗墓,其实类似的盗墓案件还有许多,山西省最高院就发布了三起典型的盗墓案例,分别破坏了古文化遗址,盗掘汉代古墓以及疯狂挖掘古墓葬。
湖北的这名男子可以说是十分厉害的,49岁的他整日游手好闲,于是在网上购买了金属探测仪来勘测地下的金属物质,谁知道某一天他竟然发现金属探测仪显示某个地方存在疑似古墓,于是他回去之后翻阅了大量的古籍,并且四处进行打听。最终锁定了周边三处古墓群,但是他知道如果光天化日之下直接进行挖掘的话,肯定会被警方抓获的,于是他以承包土地种植农作物打掩护,勾结挖掘机司机以及包工头一起挖掘古墓,最终成立了一个七人小队对古墓进行盗窃,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还是被公安机关给抓捕归案,类似的盗墓案件还有许多。
湖北男子查阅古书定位古墓群进行盗窃,以种植农作物打掩护但最终还是被抓获,类似的案件还有许多,赵某某就因为破坏古文化遗址被抓捕。
时间回到2020年9月4号,赵某某带领着五人小队在小白乡的某个遗址进行盗墓。接到群众举报之后关机关,先后将这五人全部抓获,涉案的地点其实是政府已经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白燕遗址,按照法律这四个人以盗掘古文化遗址罪被判处了四年的游戏徒刑,并且一共处罚金1万块钱。关于盗墓的类似案件还有李某盗掘汉代古墓以及吕某疯狂挖掘古墓群。
其实盗墓的性质都差不多,都是违法犯罪行为,而且他们的共同目标就只有一个,将古墓当中的文物**出来进行转卖换取钱财,**古墓不仅破坏了国家文化遗址,还对里边的文物造成了破坏,在法律上面是严厉惩戒的。盗墓是违法犯罪行为,当我们发现有人盗墓,一定要向公安机关进行举报,因为保护国家文物人人有责。
首先是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接近一个比较大数额的起点。破坏性盗窃造成财产损失,盗窃残疾人、丧偶老人、无行为能力人财物,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情节的,也可以定罪处罚。所谓接近较大数额的起点,应参照相关规定规定数额的80%以上。虽然已经到了数额较大的起点,但如果有未成年人犯罪、返还赃物和赔偿、自愿自首、被胁迫犯罪等轻微情节,则情节轻微,损害不大。不严重的,可以不予处理。
其次是盗窃文物的,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只有在不能确定文物等级,或者按照文物等级定罪量刑明显过轻或过重的,才应当按照被盗文物的价值定罪量刑。文物鉴定委员会是国家文物局为保护和管理文物而设立的文物鉴定和咨询机构。
再者是规定走私、盗窃、倒卖不可移动文物活动部件的定罪量刑标准。大多数不可移动文物很难成为整体走私、盗窃和倒卖的对象。但是,从实际来看,不可移动文物的可移动部件,如建筑构件、壁画、雕塑、石刻等,完全可以成为走私、盗窃、倒卖的对象等一些盗窃现象。
要知道的是没有盗窃数额或者盗窃数额无法计算的,应当在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判处罚金。盗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骗取出口退税或者减税的发票25张以上或者其他发票50张以上的,可以认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4条规定的“数额较大”。刑法;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可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250张以上,或其他发票500张以上的,可视为《刑法》第264条规定的“巨额”刑法。
盗窃古墓罪的量刑标准是:
1、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2)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3)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4)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4、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构成盗掘古墓罪的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管理制度。我国具有丰富的文物,其中相当部分是举世公认的珍宝。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行为,所谓盗掘,既不同于单纯的盗窃行为,也不同于对文物的破坏行为,它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的私自掘取行为。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单位能否构成本罪主体,法律无明文规定,根据其他有关对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来理解,如果本罪是在单位名义组织策划下实施的,可以对单位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刑事责任,而不宜对单位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而且一般具有非法占有古文化遗址、古墓葬中文物的目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盗掘古墓罪的量刑规定是:犯罪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较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法定加重量刑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客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
盗墓罪的判刑标准是:
(1)犯了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3)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
(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
(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
盗掘古人类化石、古脊椎动物化石罪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这名男子为了盗墓可以说是煞费苦心,但是这种行为肯定要为自己带来严格法律惩罚,因为国家有名为规定,任何文物都属于国家 ,在不遵守法律法规前提之下选择盗墓,那么终将必须要受到法律严格惩罚,终将会为自己行为付出惨痛代价,而这名男子无论怎样肯定是要面长期有期徒刑。
根据关调查显示,这起盗墓团伙成员总共有七人,长期以来一直都是以在倒卖文物为生,根据相关目击者反映,这名男子经常用金属探测仪四处勘探银元,在此过程当中无意发现了一处墓葬群,而在通过翻阅相应的古籍和四处打听之后,推测在该地区可能会有更多的古墓葬群,所以暂定相关金属探测已反复勘探之后确认地址,便承包目标地域种植农作物,以示而目,然后团伙七人带目标和时机成熟之后便集结挖掘机师傅包和包工头等人实施盗墓。
这伙盗墓团伙所盗的墓为南朝古墓葬一处,应城市三合镇南潮至唐朝古墓葬两处,应城市杨河镇明朝古墓葬一处。现在这七人因为涉嫌盗窃古墓葬罪,被相应警方依法执行强制措施,实际上这些人肯定是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惨痛代价,因为国家是有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任何人都不能够去通过非法手段**国家文物,更不用说这些人在**文物过程当中会对这些古墓群造成严重破坏,以后对于历史研究造成巨大损失。
通过这种方式盗墓,这七人肯定是要为自己行为付出惨痛代价,无论怎样,我们每个人都应该要警自自己,绝对不能够去**国家文物,每个人都应该要去保护文物不流失,这样才能够印证中华民族伟大的文明进程。
一名男子在发现古墓群之后,为了暗中**古墓中的文物,在古墓群上方土地种庄稼。明面上是种庄稼,暗地里却一直跟背后团伙一起盗掘古墓,将古墓中的文物暗中倒卖。该男子和背后团伙的行为已经构成盗掘古墓罪,他们会受到法律制裁。盗掘古墓很有可能会对文物造成伤害,破坏历史文物。
这个团伙长期从事盗掘古墓,该男子为了能够找到古墓群,甚至还专门购买了古籍,进行了一番深入研究。并且还到当地进行实地勘查,多方打听。最终该男子确定了古墓前所地,男子可以说是非常谨慎,在确认古墓群之后并没有直接动手挖掘,而是先在古墓群上方种了一片庄稼。在种庄稼的过程中,该男子多次挖掘古墓,将古墓中的文物卖了换钱。当地警方在得知此事后,展开了一系列调查,并且做了严格布控。
警方为了能够将这个犯罪团伙一网打尽,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进行研究,最终将这个犯罪团伙的所有成员全部抓捕归案。警方在抓到犯罪团伙之后,发现了许多作案工具,比如探测仪和专门的盗墓工具。不难发现这个团伙可以说是非常专业,有着许多工具来进行盗墓。经过警方统计犯罪团伙,总共**了上百件古文物。该男子的行为已经严重的破坏了古代墓葬,许多古文物更是被该男子倒手卖给了其他人,对我国文物保护造成了严重破坏。
众所周知,像这种古代文物都属于国家而不能被私人占有。然而这个团伙竟然还以此来赚钱,他们完全被利益所诱惑,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所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这群人的做法会破坏到古代文物,不利于文化传承和发扬。
男子会在古墓群上种植庄稼,就是为了掩人耳目,方便自己更好盗掘古墓。男子这一做法,让人敬佩不已,他只通过古籍和探测器,就大致确定了古墓群位置,并且开始实施盗墓计划。为了加快盗墓进度,男子不惜出动挖掘机作业,也因为自己盗墓行为,被民警抓获刑事拘留。
事情发生在湖北一位男子身上,他想要发财就将目光,盯在了古墓身上,想要通过发掘古墓,寻找值钱古董,在将其出手变卖,以此实现快速致富目的。男子为了盗墓,不仅准备充分,也学习了大量知识,俨然成为了行业内“专家”。
墓地上承包土地种庄稼,只为盗墓行动掩人耳目被民警抓获后,民警又从男子这里,找到了诸多专业盗墓设备,如金属探测仪器、洛阳铲,以及金属成像仪等辅助工具。真正实施盗墓工具,是挖掘机加人工挖掘操作。
男子一行人会选择,将古墓所在土地承包下来,并在上面种植庄稼,都是为了掩人耳目,更好掩饰自己盗墓行为。也可能是为了,避免同土地所有村民发生冲突和纠纷,才会选择将土地租赁,拥有土地使用权。
盗墓行为违法,想要赚钱需走正道男子一行人一共有7人,他们盗窃成果也令人瞠目结舌,在多地盗窃文物多达100多件,其中更有5件文物,属于国家三级文物。随着他们的落网,这些文物和作案工具,都将被没收。
古董在我们普通人眼中,都拥有不菲价值。作为普通人的我们,盗窃古墓挖掘古董行为,都会触犯法律,这些文物为国家所有,如果私自据为己有,将会因此受到法律惩罚。
男子本以为走上了赚钱致富道路,不曾想却亲手将自己送进监狱。从男子经历也在告诫我们,想要赚钱,还需要走正道,不要做触犯法律事情。
湖北男子查古籍找到古墓群后盗墓,还有哪些类似案件?
本文2023-10-24 04:00:40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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