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话中的女性形象论文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中国神话中的女性形象论文,第1张

  神话学又称比较神话学,它在跨文化的比较观照之下势必会越出西方传统的界限,将东方各民族古典神话和原始民族的口传神话统统纳入总体考察的视野之中。这样,在中国知识界没有引进神话概念之前,是西方神话学家首先提出中国神话的问题,并做出先驱性的探讨。

  回顾20世纪初我国神话研究的发轫期,在日本学者的启发下,夏曾佑《中国历史教科书》(1905)借鉴神话学观点,把历史上第一个时代命名为“传疑时代”,怀疑盘古之说“非汉族旧有之说”,还把黄帝以上的包牺、女娲、神农诸帝皆视为神话。王国维《屈子文学之精神》(1906)以印度、希腊神话之发达为参照,说明产生了《庄子》、《列子》的南方文化在想像力上远过北方。蔡元培花了很大功夫翻译日本井上圆了所著《妖怪学讲义录》共六册,侧重从心理学方面解说神怪产生的原理。周作人翻译了英国人类学家根据荷马史诗创作的神怪小说《红星佚史》,至40年代又翻译了《希腊神话》、《希腊的神与英雄》等,还写有《童话略论》、《神话与传说》、《神话的辩护》、《习俗与神话》等系列文章,在传播西欧的神话学知识,改变国人对神话的蔑视和偏见方面卓有成效。《红星佚史》的作者之一安度阑(Andrew Lang,1844—1913,后译为安德鲁•兰)为英国著名神话学理论家,著有《习俗与神话》、《神话、仪式和宗教》、《神话学》等论著,成为早期中国神话学译介和奠基时期影响最大的人物。谢六逸编著《神话学ABC》、玄珠(茅盾)著《中国神话研究ABC》、林惠祥著《神话论》,黄石著《神话研究》等均称引或依据安度阑的神话分类法。

  鲁迅较早提到“神话”显然也是在日本和西欧的神话学东渐以来的大背景之下受到启发,其《破恶声论》(1908)是20世纪率先涉及神话问题的少数文献之一,其中写道:

  夫神话之作,本于古民,睹天物之奇觚,则逞神思而施以人化,想出古异,淑诡可观,虽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也。太古之民,神思如是,为后人者,若何惊异瑰之大;矧欧西艺文,多蒙其泽,思想文术,赖是而庄严美妙者,不知几何。倘欲究西国人文,治此则其首事,盖不知神话,即莫由解其艺文,暗艺文者于内部文明何获焉[4]

  鲁迅在此批评了“嘲神话者”的偏见,还说明神话的发达与否因文化而异的现象,提出不了解神话就无法了解西方文学乃至西方文明的见解。至于中国神话为何不若西方之发达的问题,到了1923年著《中国小说史略》时再尝试给予解释。该书第二篇题为“神话与小说”,首言小说出自神话传说,中外皆然。后释“神话”之名及其实云:“昔者初民,见天地万物,变异不常,其诸现象,又出于人力所能以上,则自造众说以解释之:凡所解释,今谓之神话。”[5]这段话既对“神话”这一概念做简单界定,又从而暗示出神话产生的条件和原因——初民对超于人力以外的现象(今谓超自然现象者)的自造解释。这一观点反映了人类学派通常的神话观点之影响。不过鲁迅似未读过高木敏雄《比较神话学》,他仍以《三五历记》所述盘古开辟说为中国本土神话之例。鲁迅在此还重申了神话对于文学的重要性,“故神话不特为宗教之萌芽,美术所由起,且实为文章之渊源”。中国古代保存神话传说较多的古籍,鲁迅特别提出《山海经》、《穆天子传》、《逸周书》、《燕丹子》、《楚辞•天问》等,可算做国人对神话典籍的最初回顾。该篇末尾提到中国神话零星散碎的原因,乃引日本盐谷温《中国文学概论讲话》第六章的说法:一者华土之民,先居黄河流域,颇乏天惠,其生也勤,故重实际而黜玄想,不能更集古传以成大文。二者孔子出,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等实用为教,不欲言鬼神,太古荒唐之说,俱为儒者所不道,故其后不特无所光大,而又有散亡。鲁迅于此二点之外,又提出一点原因,即国人神鬼不别的现象:“天神地祗人鬼,古者虽若有辨,而人鬼亦得为神祗。人神淆杂,则原始信仰无由蜕尽;原始信仰存则类于传说之言日出不已,而旧有者于是僵死,新出者亦更无光焰也。”作为例证,鲁迅举出《搜神记》、《异苑》、《三教搜神大全》等书中所记生人死后为土地神、紫姑神、门神的说法,实为20世纪后半期民间文学复兴中的鬼话、仙话与神话并列说之远源。而宗教学家谓中国最重祖先崇拜,已死之先祖得与天神同列,亦可与鲁迅所说人鬼神不分的现象相互对观补充。

  与鲁迅大约同时关注到神话问题,并写出研究中国神话的专文或专著的先驱者还有茅盾、周作人、梁启超、江绍原、林惠祥、顾颉刚等,尤其以茅盾的功绩最为突出。他在1929年发表的《中国神话研究ABC》一书,是国人用汉语写成的探索中国神话的开山之作。茅盾在1980年回忆当时情形说:“二十二三岁时,为要从头研究欧洲文学的发展,故而研究希腊的两大史诗,又因两大史诗实即希腊神话之艺术化,故而又研究希腊神话。——继而又查《大英百科全书》之神话条,知世界各地半开化民族亦有其神话,但与希腊神话、北欧神话比较,则不啻小巫之与大巫。那时候,郑振铎颇思编译希腊神话,于是与他分工,我编译北欧神话。惜郑振铎后来兴趣转移,未能将希腊神话全部编译。我又思,五千年文明古国之中华民族不可能没有神话,《山海经》殆即中国之神话。因而我又研究中国神话。”[6]凡此种种,便是《中国神话研究ABC》、《希腊神话》、《北欧神话ABC》、《神话杂论》等一批著作的起因。

  从知识结构上看,茅盾之所以在五四以后投入神话研究,成为卓然自立,开一代风气的文学研究革新家,是同他深入钻研西方人类学和神话学的有益积累分不开的。从某种意义上说,他的这类神话研究著述也应看做是文学的人类学批评在中国学坛上最初结下的丰硕果实。没有西洋文法作为参照,汉语语法的探讨恐怕没有自发出现的可能。同样道理,茅盾对希腊、北欧神话的比较研究以及他对未开化民族神话知识的了解,反过来成就了他作为中国首位神话学家的功业,毕竟是融化新知以求重新阐发中国古典文学的开创性尝试,预示着20世纪以来人文研究推陈出新的历史变革方向。

  在神话理论方面,茅盾书中提到的重要问题还有中国神话的地理分布格局,神话是短篇小说之开端,先秦子书如《庄子》、《韩非子》等亦保留着神话片段,少数民族神话的搜集与研究之重要性等等。关于地理分布,他提出中国神话由北、中、南三部分组成的观点,刺激了后来顾颉刚关于东、西两部分组成的新论点。在具体神话的分类和解说方面,本书由于是首创之作,没有多少先例成说可以依循,所以可以说处处闪现着独创见解。如蚩尤为巨人族之一,黄帝战蚩尤乃神与巨人族之事。夸父与夸娥是同神异名,“终北”、“华胥”反映中部人民的宇宙观。大司命是主管生死寿夭的命运之神,少司命是主管爱情的命运神,帝喾为中国神话中之主神,相当于希腊之宙斯。古史和神话中的两个羿的关系:“人性的羿”就是历史化了的“神性的羿”,等等。这些令人耳目一新的见解足以使中国的神话学超出单纯的译介引进层面,而进入创辟专门领域和独立学科的阶段。

  相形之下,黄石的《神话研究》、谢六逸的《神话学ABC》、林惠祥的《神话论》三部书,除了后者略涉及中国神话外,基本上仍属译介的性质。除此以外,赵景深译有哈特兰德的《神话与民间故事》(1927)、汪倜然著有《希腊神话》(1927)、方壁著《北欧神话》(1930),亦属译介之列。五四以来的传播新文化的刊物也刊发了大量神话方面的论文和作品,如《妇女杂志》、《小说月报》、《小说世界》、《文学周报》、《民间文艺》、《民俗》、《艺风》、《史学年报》、《开展》、《民间月刊》、《妇女与儿童》、《歌谣周刊》等,其中的一些刊物还办过神话专号。时至30年代,神话、童话、民间故事等方面的研究已经普及开来,成为西学东渐以来在文学与人文研究方面最有成就的新领域之一。

  新时期以来,我国的神话学在沉寂多年后获得复兴,成立了中国神话学会,举行了多次全国性的学术会议,出版了《中国神话》专集和一系列著作和译著。20年来发表的专题论文的数量远远超过以往的70年[7]。值得注意的是,除了古籍之中所记载的汉族古神话,许多学者还从民间采集到大量口传神话,尤其是在广大少数民族中流传的神话作品,从而给中国的神话学建设带来独特的多民族跨文化的比较资料和广阔的发展前景。1995年由台北的汉学研究中心举办的“中国神话与传说学术研讨会”,聚集了当今大陆、港台和海外汉学家40余位,分别从人类学、考古学、历史学、民俗学、宗教学和文学等角度考察中国神话的特性与传承分布,显示了中国神话学日趋多学科化和国际化的走向[8]。

  以下从两个主要方面评述女性主义、比较宗教学派在当代的中国神话研究中产生的反响及其所代表的较新的学术发展动向。

  二、女性主义与中国神话研究

  神话学发展到20世纪中期,迎来了一场空前的大变革,那就是女性主义神话学作为最有影响的一个学派迅速崛起,引起整个知识界的震动和热烈的学术争论。女性主义神话学的主要学术贡献是:以女性主义观点和考古学新材料为双重契机的女神再发现运动,女性主义神话学对西方文化两大源头的重新认识。女性主义作为一场文化思想运动,它的重大启蒙意义就在于揭示出一个被忽略已久的真相:世界上已知的几乎所有文明都是父权制的。毫无例外的是,所有的父权制文明都会在某种程度上表现出对女性存在的贬低和蔑视,对女性的社会权利的压制和遮蔽。这一方面体现为社会现实中两性不平等现象的普遍存在,另一方面通过语言文字折射为社会意识形态中被改造被扭曲的女性形象和女性声音。“男人造语言”这一惊人的学术发现,给予女性主义者充分自觉的“性别政治”的意识,开始从各个方面去揭露批判男性中心社会的种种语言积习和文化表达,试图在男性化意识形态的遮盖背后,重新寻找真实的女性形象。

  女神的发掘与研究,在过去的一百年里所取得的成果远远超过了以往的所有年月。各种文明传统的文字文本中的女神形象的研究,规模空前庞大。如1992年由英国伦敦的潘多拉出版社出版的《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一书,由牛津大学的拉灵顿(CLarrinton)博士主编,分为6个部分,有19位学者撰文分别运用女性主义的观点重新审视近东、欧洲、亚洲、大洋洲、南北美洲的神话传统以及20世纪的女神崇拜与研究情况。

  拉灵顿在导言中指出,传统的神话学研究充斥着男性中心的观点和厌女症偏见,而本书则尝试完全让世界各地的知名女专家来执笔,重新书写不同时期各个文明中的神话传说遗产,尤其注意女性形象和女性的作用。“对于西方人而言,我们对我们的神话遗产的解释决定着我们思考自己的方式。政治家、心理分析家和艺术家都利用神话来告诉我们:我们是谁,从何处来。于是,纳粹的意识形态就利用了德国神话,弗洛伊德主义的心理分析则把希腊神话作为他们解释人类行为的模型,画家、作曲家、雕塑家和作家也都有意或无意地模仿过去的神话模式。”[9]现在,女性用自觉的社会性别视角重新审视古代神话,这种视角的变换会给女性带来把握自己身份的全新契机。只要神话不再是由男性成见所反射的哈哈镜,那么女性就能够从神话中找到自己真实的过去。

  《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讲到中国神话的部分由华裔学者刘涛涛(Tao Tao Liu)执笔。她从男性的开辟大神盘古讲起,述及黄帝、炎帝、颛顼、帝喾、尧、舜、禹等构成的神话帝系谱。强调了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思想的男性中心主义对神话性别角色的决定性作用。为什么女性神灵只有作为男神的配偶和亲属才得以存在和流传“一个女人自身根本没有地位和权利。她必须学会灵巧的手艺以便充实自己,这一情况也反映在中国的神话传说中。一般而言,神话中有头有脸的女性扮演的总是母亲和妻子的角色。”[10]在介绍“神话与民俗中的女性”时,作者共举出女娲、嫦娥、织女、孟姜女、观音和白娘子6位流传最普及的故事。从年代上看,只有前三位属于神话人物。而即使这3位神话女性的故事也显得非常简略。在“神话与民俗中的小人物”部分,我们可以看到的女性数量增加了,但是她们的面目和在男性社会中的功用却复杂化了:排在前三位的依次是褒姒、妲己、狐狸精。显而易见,父权制社会的意识形态在性别方面必然坚信所谓“女人祸水论”的偏见,这三位后出现的女性角色与女娲、嫦娥、织女相比,已经完全成了男性中心社会的图解女色亡国观念的反面教员。

  类似于《女性主义的神话指南》的出版物在90年代盛极一时,这表明知识女性对神话学这门新学科的兴趣与日俱增。为什么现有的西方神话文本总是把女性放在次等的位置上呢拉瑞•荷塔多(Larry WHurtado)带着这一疑问编出《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11]一书,期望通过对非西方的宗教传统中女神地位的考察,找到解决问题的线索。该书立论的思路很像韦伯在非西方社会中寻找不能导致资本主义精神的原因。书中共研讨了中国的道教和佛教传统中的女神,古代埃及宗教中的女神伊西丝信仰和印度教中有关女神的“撒克提”(sakti)观念。

  与此形成对照的是纽约市立大学亨特学院的女教授贝缇娜•纳普(Bettina LKnapp)独自撰写的大著《神话中的女性》。她从世界的神话文学中选出9位女性形象——古埃及的伊西丝,巴比伦的提阿玛特,古罗马的狄多,古希腊的伊菲革妮亚,印度的悉多和中国的女娲等,逐一加以剖析,确认她们在所属社会中的价值、能力和在公众心目中的形象,讲述她们如何战斗、领导军队、建立国家、治理大地以及她们如何经历性别的挑战和身份的危机,并且把这些神话女性同当今社会中的女性相互对比,在历史和现实的参照之中探寻女性命运的未来。关于女娲,贝缇娜•纳普综合分析了造人、补天、执(圆)规、蛇身、变形(“一日七十化”)等母题,认为她代表着父权制文明尚未确立时的全能女神信仰,那时的女神不仅是崇拜的中心,而且是宇宙秩序和自然和谐的代表。女娲补天和立地四极的情节,表明她也代表着远古时期人力工程和科学方面(包括知识、技能和经验)的最高成就。作为人类的创造者,宇宙的灾难性错误的纠正者,女娲也就相当于所谓“救世主”(the savior of universe)[12]。至于这位女性救世主如何在后代失去了她的地位和荣耀,贝缇娜•纳普认为是汉代以来父权制的强化,“女娲不再是完美的典范了”,对她的崇拜也就随之解体。

  按照女性主义学者汤森德的划分,当代女神神话学研究主要有两种思路和方法,一种是遵循荣格的弟子纽曼的做法,把母神视为原型,其最终的根源在于人类的深层心理即所谓“集体无意识”。另一种更为基本的、历史的方法,依据考古学资料,承认在远古时期存在统一的信仰女神的宗教[13]。贝缇娜•纳普重构女娲救世主的信仰的尝试显然是属于后一种方法。相信随着对文献资料和考古发现的新的透视的展开,这种重构女神宗教的研究在东方世界还会迎来更加可观的成就。历史方法最关键的环节在于实证性资料的积累,可喜的是在这方面已有西方学者捷足先登,完成了非常有分量的论著。如1999年在荷兰莱顿创刊的英文刊物《男女:早期中国的男人、女人和性别》(NAN NU:Men,Women and Gender In Early and Imperial China),就以57页的篇幅发表了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汉学家大卫•凯利的长文《开端:新石器与商代的女性地位》[14],主要依据考古发掘材料和对甲骨文的记载的分析,论证上古时期女性的地位并未高于男性,从新石器时代到商代的社会性质基本上是父权制的。这就使女神宗教说的现实基础问题受到某种程度的质疑,其争议性也就越发明显了。大卫•凯利还引用格林(MGreen)《克耳特女神》(Celtic Goddesses)一书的观点论证说,中国东北地区新石器时代女神雕像的发现并不一定反映着当时女性社会地位的显赫,因为古希腊的雅典奉雅典娜女神为守护神,可是雅典妇女的地位却极为低下,甚至根本就算不上城邦的公民。

  晚近发表的较系统的研究中国古代女神信仰的英文论文是收入《宗教中的女神与现代争论》一书首篇的《中国宗教中的女神》,作者是陈阿蓝(音译Alan klChan)。文章指出:“中国的传统文献资料并未提供一个女神崇拜的完整图景。重构每一位女神的由来将是十分困难的,考察其在上古时代的崇拜情况更是难上加难。这是因为,官方记录中的神话叙述总被历史化和道德化地处理,而保存这一记述传统的执笔人毫无例外皆为男性,他们对女神崇拜已没有什么同情。事实上,某些儒家学人还对此心存怨恨。尽管如此,可以确信的是,女神在中国宗教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15]陈阿蓝希望能够依据传世的文献资料勾勒出一幅中国女神崇拜的历史全景。她首先追溯了商代卜辞中所反映的萨满巫教活动,确认(女)巫及其功能对于商王室礼仪活动的重要作用,如求雨、增殖和治疗的仪式。她引用汉学家谢福(ESchafer)的说法,把这些女巫称为实际上的“二等女神”(lesser goddesses)[15](P10)。在商周交替之际,男性的萨满巫师开始逐渐成为国家宗教活动的主角,关于仪式与神位的知识变得比巫术力量本身更加重要。然而,在周代和以后的日渐增多的文献中,有关女神崇拜的图景逐渐清晰了起来。陈阿蓝根据《楚辞》、《山海经》、《淮南子》等书中的线索,主要讨论创世女神女娲、日月女神羲和的故事,描述早期文学作品中女神如何转变为“神女”(山鬼、巫山神女、湘夫人、洛神等)的情况。关于女娲,她认为直到汉代对女娲的崇拜才成熟起来,因为女娲杀黑龙和补天救世的功绩在汉代《淮南子》以前没有记载。女娲与“置婚姻”及创制音乐等母题的关联反映的是古代增殖仪式活动的情况。也是从汉代以下,女娲的形象总伴随着伏羲,表现为造型艺术中的人首蛇身交尾形象。陈阿蓝认为这种配偶神的出现体现着汉帝国时代流行的价值观念即神圣王权。在高度父权制的社会背景之下,世界由一位女神独自创造的说法难以维系下去了。“然而,和伏羲在一起,女娲还能以‘配偶和助手’(consort and helper)的角色保持她在神灵世界的一席之地。”[15](P12)在论述了早期文学中女神转化为神女的情形之后,陈阿蓝还描述了以西王母为主的道教神谱中的女神体系,从而使她对中国女神的历史叙述获得全景效果。尽管在资料的占有和晚近研究成果的把握方面显得不足,述而不作的性质较为明显,陈阿蓝的论文在用女性主义观点重审中国古代女神方面,仍然能够给英语世界的读者带来新鲜的参照和重要的启发。

  基于这种认识,吉拉道特在书中用主要篇幅去重构道家神话的象征体系。围绕着混沌这个原型主题,《老子》、《庄子》、《淮南子》、《列子》等不断地持续讲述着关于创世、堕落和救世性的回归混沌的道家神话故事。由于这些早期文本的巨大影响力,混沌族的意象象征体系积淀出中国文化的深层象征,反复出现在后代的文本中,并且旁及少数民族神话的创造。《早期道家的神话与意义》第六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朝向混沌主题的类型学”,第7章题为“卵、葫芦与洪水:混沌主题的神话基型(prototype)”,作者在此将少数民族神话中的动物祖先如盘瓠(犬)、少数民族的洪水神话及葫芦型方舟母题等,同汉族文本中的混沌象征联系为一个具有转换生成性质的整体,探讨道家核心神话在中华多民族文化中的传播力度[19](P169—208)。这对于我们的比较神话学研究具有一定的启发意义。

  受吉拉道特影响的美国汉学家罗伯特•艾利森(Robert EAllison)著有《精神超越的庄子—内篇解析》(Chuang-Tzu for Spiritual Transformation,The New York State University Press,1989)一书。她非常赞同艾利雅得、吉拉道特等人从神话角度重审道家思想的方法,但却不是亦步亦趋地继续研究混沌神话,而是另辟蹊径地关注鱼鸟变形神话。罗伯特•艾利森引用汉学家格雷厄母的观点,认为《庄子•应帝王》篇的混沌君寓言并非道家神话的核心故事。恰恰相反,《庄子•逍遥游》篇首的鲲化鹏神话中才是“核心的神话”[20](P180)。鱼鸟变形神话不只是化蝶故事的某种预演,而且给庄子的整个哲学幻想打开了门径。正是这种哲学幻想后来构成了道教传统的不变的灵魂,那就是“自我转化”和“自我超越”。罗伯特•艾利森虽然也强调神话对于理解道家文本的绝对必要性,但她并不像艾利雅得和吉拉道特那样关注神话与萨满—巫教的渊源关系,她只关心神话作为“隐喻”的艺术如何形成庄子特有的思想传达,启发读者自己挣脱概念思维的精神牢笼,超越到一种“开放的心灵”状态,获得更为自由和优越的认识方式,开启直觉理性的幻想空间。《精神超越的庄子》一书第2章“神话与怪物:隐喻的艺术”和第三章“神话的内容”,分别研讨神话母题在庄子文本中的结构素作用以及庄子文风特有的认识论意义。正像吉拉道特紧紧围绕《庄子》内篇末尾的混沌君神话大做文章一样,罗伯特•艾利森则集中关注位于庄子文本开端的鲲鹏神话,提出发人深省的问题:“为什么将神话放在全书的开端呢”[20](P 27)此问题的解说是:庄子试图以出奇制胜的开篇来暗示读者:书里所要表达的思想是不能直接表达的。这也就在某种程度上呼应了老子的“道可道,非常道”命题,而神话以荒唐之言的形式充当着表达不可表达的道的功用。换言之,鲲鹏神话作为开篇,旨在预示读者自己摆脱概念的和分析的思维力量,跟随神话的幻想力量进入精神的超越之旅。

  日本的宗教学与神话学研究也深受艾利雅得的影响。这主要得益于译介工作的先行。久米博、前田耕作、大室干雄、宫治昭、中村恭子、立川武藏、斋藤正二等翻译了十三册的《艾利雅得全集》(东京:3/4书房,1973—1976)。此外,还有别的单行译本。可以说艾利雅得所有重要著作都已译为日文。这对日本的文科研究和汉学研究所带来的启发作用可想而知。铁井庆纪(1930—1989),御手洗胜(1924—),小南一郎(1942—),横山宏(1938—)等学者很早已应用艾利雅得“圣与俗”(the sacred and the profane)、“中心象征”(centre of symbolism)和“永恒回归”(eternal return)的时间观来分析中国古典文学。这些成绩又辗转影响到台湾和香港学者。

  日本驹@①大学文学部教授、宗教人类学家佐佐木宏干的《凭灵与萨满》(东京大学出版会,1983)、《萨满教的人类学》(东京:弘文堂,1984),大东文化学院教师藤野岩友的《巫系文学论》(大学书房,1969年),佐野大和的《咒术世界的考古学——原始信仰与祭祀礼仪》(续群书类丛完成会,1992年),樱井德太郎等的《变身》(弘文堂,1974年),等等,都是直接受艾利雅得的萨满教理论影响的著作。集中在中国神话研究方面的论著则有:御手洗胜的《神仙传说与归墟传说》(见《东方学论集》2号,1954年2月,63—84页)。铁井庆纪的《中国神话的文化人类学的研究》(池田末利编,东京:平河出版社,1990)一书,收录的如下论文:《昆仑传说试论》(1975年),《“中”:神话学的试论》(1980年),《道家思想乐园思想》(1980年),《中国古代神话传说:圣俗对立》(1983年)。此外,京都大学的小南一郎著有《西王母与七夕传说》、《中国神话与故事》(东京:岩波书店,1984)、《楚辞的时间意识——从九歌到离骚》(《东方学报》,京都,58册,1986年3月)等。

  御手洗胜的弟子王孝廉(1942—),原籍台湾,现任教于日本关西大学国际文化学部,专攻中国神话学。他应用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观念,研究中国神话所呈现的圆形时间结构以及古典小说的结构模式,如《说岳全传》、《水浒传》、《三国演义》、《红楼梦》等表现出的“原始”、“历劫”、“回归”的三段循环。总结为一种“原型回归”,用他自己的话来解释,“这种回归,可以说是不可抗拒的天命,来自天上的仙女,经过人神的悲恋之后再回到天上去,来自海中的龙女再回到海中;宋江等梁山泊好汉,在人间轰轰烈烈地干了一场以后,必须再回到他们命运的原点;贾宝玉完成他的爱情历劫以后再回到他的青埂峰,石头依然还是石头。”[21]晚近大陆学者研究道家思想的著述也应用了艾利雅得的“原型回归”论。如对老子和庄子思想中的“归”与“返”等中心主题的跨文化解说

内容提要:妇女研究是上世纪六十年代以后人类科学走向综合发展的产物,是人类长足进步、科学反思自身的结果。唐朝是中国封建王朝最为繁盛和开放的朝代,是中国封建社会的最高峰。唐朝妇女身上体现着唐朝文化的开放性与兼容性,具有独特的魅力。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其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复苏与彰显。本文旨在就唐朝妇女女性意识上体现出来的“本原

性”、“自主性”、“进取性”、“开放性”四个方面,论述唐朝妇女女性意识的特色。

关键词:唐朝 妇女 女性意识 复苏 彰显

女性意识,实际上就是有关于女性的观念,是一种历史的产物,中国历代的妇女意识,是植根于中国历史土壤的产物,是中国宗法社会、封建专制制度和小农意识的产物,它集中体现为男尊女卑的轻视妇女的价值观和束缚妇女的道德礼教观,这些观念深深烙印在世世代代的中国的男男女女的头脑之中,习以为常,根深蒂固。然而,唐代是中国历史上社会经济和文化发展的鼎盛时期,同时也是中国少有的"开放性"社会,它所创造的高度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使它成为当时世界上最文明、最开放的国度之一,唐朝妇女也因此别具风采,而为世所瞩目。

在魏晋南北朝经历了胡、汉文化持久、反复的冲突之后,多元性的文化终于在唐朝得以最为充分的释放。唐朝妇女女性意识的变化与唐朝社会政治、经济诸方面密切相关:唐太宗令寡妇再嫁,突破了正统妇女贞节观的限制,挖掘了妇女在人类自身繁衍、发展生产等方面的社会价值和意义,使其本原性得以充分的复苏。武则天当皇帝,冲击了正统的男尊女卑观念,妇女的自然天性和社会能力得到在整个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释放,唐朝妇女自身能力上的进取性,有了空前的高涨,从而其女性意识得以大幅度的彰显。唐玄宗一方面限制妇女干政,以巩固皇位,稳定社会秩序;另一方面又给妇女在婚姻、社交等社会生活方面的自由,这种相对开放自由的妇女观显示了唐朝盛世统治者的自信开放、务实进取的性格。唐朝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的开放性,使得唐朝妇女在其思想观念上有了极大的宽松感,在其日常生活上就显现其不同于以往朝代妇女的行为特征。

一、本原性

在母系氏族社会里,妇女不仅居于较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女性有着惊人的创造力,她们是征服自然的英雄,是创世造人之母,是创造发明的神灵,社会生活的主宰。人们不仅奉现实中的女性为尊崇膜拜的对象,还把这种崇拜转移到对自然物的崇拜上,又从自然崇拜反过来映照对女性的崇拜。母系社会中的女性的种种权力,如生育抚养人种的权利,组织氏族生活和生产的权利等都是自然的赋予,而无法律意义上的人为特权,妇女只不过是在履行了自然而然赋予的权利义务之后而取得了全社会人员的尊崇,这种女性意识其实是懵懂而自然的,人与人,男与女之间便也是天然的平等。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第四版序言中曾经说过,“女系的这种独特的意义,在父系的身份已经确定或至少已被承认的个体婚制时代还保存了很久。”⑴女性的这种自由意识一直延续到父系社会到来,五帝时代还盛行着杂婚习俗,如殷商的先祖契的降生是他的圣母简狄吞食了神鸟大卵,周的先祖后稷只有母亲姜嫄而不知其父是何人……这些都是母系社会女性中心意识的神话再造。

五帝时代是社会生活和两性关系发生历史性转折的重要时代。随着生产力的发展,人类发生了第一次社会大分工,畜牧业和农业从狩猎和采集业中分化出来,女子在传统行业中所占的优势地位逐步让位于擅长放牧和种植的男子,在氏族组织中的作用,男子也占据了支配的地位,世袭也逐渐过渡到以男系为准,于是父权制代替了母权制,“母权制的被推翻,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⑵父系社会,活跃在社会舞台上的核心人物已有男性取代了女性,女性的作用受到贬抑,失去了其崇高的社会地位,人们也由对自然和生殖的崇拜转而崇拜起“天”与“力”。所谓“天”便是男性统治者——“帝”的象征,与女性有关的泛自然神都归服于“帝”的统治支配。而“力”则是权利的象征,力气的代表。韩非子说过“上古争于气力”。谁强悍有勇力,谁就能保存自己并能征服其它部落,从而也使得本氏族或部落成员慑服。由于典型的一夫一妻制的家庭已经形成,伴随着私有制的出现,父系继嗣的问题突出起来。恩格斯说:“一夫一妻制是不以自然条件为基础,而以经济条件为基础,即以私有制对原始的自然长成的公有制的胜利为基础的第一个家庭形成。丈夫在家庭中居于统治地位,以及生育只是他自己的并且应继承他的财产的子女——这就是希腊人坦率宣布的个体婚制的唯一目的”⑶于是,在这种家庭和私有制发展的大形势下,个体婚制的传子制的启始,使得中国妇女的地位也随之开始了新的一页。女性意识被男权思想无限期的压制,其被奴役的历史也便开始了。

唐朝是经济空前繁荣、思想空前活跃、妇女空前解放的时代,但是要看到的是,这种妇女的空前解放,实际上便是一种女性意识上的本原性的体现。隋唐时期的汉族是以汉族为父系、鲜卑为母系的新汉族,唐文化体现出来的便是一种无所畏惧、无所顾忌的兼容并包的大气派,一切因素,一切形式、一切风格,在唐代文化中都可以恰得其所,于是,生活在这一时期的女性自然有许多别于中国封建社会其他朝代的女性之处。胡汉相融合的最大表现就是作为游牧民族的胡文化将一股豪强侠爽之气注入作为农业民族的汉文化系统内,唐人不仅气质上“大有胡气”,而且立法颇富“胡风”。唐代妇女在这种“胡风”文化的氛围中,在礼法薄弱的“胡人”社会,豪爽刚健,绝不类南朝娇羞柔媚和两汉的温贞娴雅。例如:唐朝女性在家庭生活中拥有一定的法定继承权,女性可以单独为户主,具有较为独立的经济地位,在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发挥着作用等等。唐朝妇女也颇为“妒悍”。《西汉杂俎》中记载:“大历以前,士大夫妻多妒悍。”“吃醋”之说的典故便源自唐代。所谓“妇强夫弱,内刚外柔”、“怕妇也是大好”,竟成为唐人笔记小说中津津乐道的“题目”。唐朝妇女审美观也因胡风浸染而由魏晋时期的崇尚纤瘦变为崇尚健硕丰腴。唐朝一些艺术作品中展示的妇女骑马击毬的情景,一反汉文化以阴柔为妇女典则的传统,透露出胡族女性活泼、勇健、无拘无束的性格。所以,唐朝女性便在中国传统女性中,有着其独特的魅力。或者换句话说,唐朝妇女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上的本原性复苏。这便是唐朝女性文化的一大特点。而这种本原性的复苏。并不同于现当代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解放,而是一种女性意识压抑了若干年之后的释放,是“胡文化”“胡风”的释放和表现。所以,唐朝妇女在本原上的复苏性表现更多地体现为性意识上的复苏,以及生活作风和生活方式上的追求两性自由交往。

唐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特殊时代,婚姻思想开放,贞节观念淡漠。唐公主改嫁者达数十人,高阳、襄阳、太平、安乐、永嘉诸公主还养有男宠。《唐律》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使唐人对离婚态度较为开通,有的离异书上还有祝福之语:“愿妻娘子相离之后,重梳蝉鬓,美裙娥眉,巧逞窈窕之姿,选聘高官之士……一别两宽,各生欢喜。”⑷唐代女子的贞操观念完全不像宋代以后要求那么严酷,社会上对这方面的要求相当宽松,从宫廷到民间,人们性生活的自由度相当大。其主要原因是:第一,正处于封建社会鼎盛时代的唐朝,封建礼教远没有发展到后来那么严酷的地步。作为统治者禁锢人和人性的工具的封建礼教,本来是随着统治阶级的需要一步步发展起来的。统治者总是越到末世,才越感到有把人们的头脑、身体、七情六欲都管起来的必要,于是礼教也就愈加严格、周密而强化。从先秦到唐代,虽然在各代都不断有人出来倡扬女教,但统治阶级对这方面的束缚需要还不那么急切。尤其是唐代,由于高度繁荣昌盛,统治者有充分的信心和力量,所以在性以及其它方面的控制更为宽松。第二,唐代有一段相当长的太平盛世,生产力发展较快,人口增加较多,整个社会比较富裕。在人们衣食丰足、生活稳定的情况下,必然会较多地追求生活中的享受与快乐,包括性的欢乐,这是人们固有的需求层次的递升与变化。古人说“饱暖思*欲。”如果我们把“*欲”理解为爱情(禁欲主义者总是把人们正常的爱情与性的需要斥之为“*欲”),那么,这句话是个真理。饱暖是人的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一般说来,当这第一需要、基本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时,人们较少地去追求爱情、性、自尊、自我实现等高层次的需要;生活富裕了才会更强烈地去追求其它。第三,唐代是一个汉族“胡化”、民族融合的时代。李唐皇族本身就有北方的少数民族的血统,他们曾长期与北方少数民族混居生活,又发迹于鲜卑族建立的北魏,而后直接传承鲜卑族为主的北朝政权,所以在文化习俗上沿袭了北朝传统,“胡化”很深,唐统一天下后,就将这些北方少数民族的习俗带到中原。宋朝的朱熹曾攻击唐朝“闺门不肃”,“礼教不兴”,说:“唐源流出于夷狄,故闺门失礼之事不以为异。”⑸这也是实际情况。同时,唐代各民族之间的交往及国际交流空前频繁,气魄宏大的唐朝对所谓“蛮夷之邦”的文物风习是来者不拒,兼收并蓄。许多少数民族的婚姻关系还比较原始,女性地位较高,性生活比较自由,这些文化习俗对唐代社会的影响十分强烈,渗透到了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有力地冲击了中原汉族的礼教观念。

唐代社会的性自由度较大,主要表现在婚前性行为较多,婚外性行为较多,离婚和再嫁比较普遍这三个方面。从史书和当时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可以见到,唐代民间妇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的事是比较常见的。“娼家越水边,摇艇入江烟,既觅同心侣,复采同心莲。”“杨柳青青江水平,闻郎江上唱歌声,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这些诗歌都写出了劳动妇女自由的爱情生活。她们长年在外劳动,与男性交往较多,礼教观念淡薄,感情自然纯朴奔放,所以自由恋爱的事较多。至于一些中上层的女子,这类事也不少,而且社会并不过分谴责。例如,大历中才女晁采与邻生文茂时常以诗通情,并乘机欢合,晁母得知,叹曰:“才子佳人,自应有此。”于是为他们完婚。女子与情人私奔之事也时有发生,如台州女子肖惟香与进士王玄宴相恋,私奔琅琊,住在旅舍中。唐代的许多传奇小说都描写了这一类男女追求爱情、自由结合的故事。后世广为流传的《西厢记》出自唐代的《莺莺传》,莺莺和张生私通,实际上这个故事的结局也并不像后世所改成的有情人终成眷属,而是莺莺另嫁,张生另娶,后来两人还有诗赋往来。从《莺莺传》中还可以看出,当时人们对此并不以为怪,只是说张生太忍情了些,而且作为佳话韵事传颂不已。由此可见,唐人对子女婚前贞操并不十分计较,失身而又另嫁也视为常事。遍览唐人传奇、笔记,闺阁少女或女仙、女鬼“自荐枕席”的事俯拾皆是,这正是社会现实的真实反映。封建礼教对于女子离婚与再嫁是作了许多严酷限制的,社会对离婚与再嫁的态度也反映出社会的开明程度、婚姻自由度和性自由度。唐朝仍是封建社会、男权社会,在婚姻问题(结婚与离婚问题)上仍旧是以男子为中心。唐律中也有“七出”和“三不去”的规定,尽管有一定限制,但男子出妻还是很容易的,出妻的事很多。例如,严灌夫妻慎氏因十余年无子被休弃。李回秀的母亲出身微贱,其妻喝斥奴婢,母亲听了不高兴,李就休弃了妻子。唐代的特点是在社会生活中大量存在休妻现象的同时,女子主动提出离异或弃夫而去的事也时有发生。例如唐太宗时刘寂妻夏侯氏因父亲失明,便自请离婚,奉养老父。秀才杨志坚嗜学而家贫,妻子不耐贫苦,去官府要求离婚改嫁。杨志坚以诗送之曰:“平生志业在琴诗,头上如今有二丝。渔父尚知溪谷暗,山妻不信出身迟。荆钗任意撩新鬓,鸾镜从此画别眉。今日便同行路客,相逢即是下山时。”当时州官颜真卿处理此案,把这个女人批判了一通,云:杨志坚素为儒学,遍览《九经》,篇咏之间,风骚可摭。愚妻睹其未遇,遂有离心。王欢之廪既虚,岂遵黄卷;朱叟之妻必去,宁见锦衣。污辱乡间,败伤风俗,若无褒贬,侥幸甚多。最后,虽然判决离婚,任其改嫁,但责杖刑二十;同时对杨志坚“赠布绢各二十匹,米二十石,便署随军”。据说,由于颜真卿这一判,风俗大正,此地再无弃夫之人。唐末还有一位李将军之女,由于战乱离散,不得不嫁给一名小将为妻。后来她找到了亲属,便对丈夫说:“丧乱之中,女弱不能自济,幸蒙提挈,以至如此。失身之事,非不幸也。人各有偶,难为偕老,请自此辞。”全不把“贞节”、失身当一回事。女子离婚或丧夫后再嫁,也是唐代的普遍风气,不受社会舆论谴责。据《新唐书·公主传》载,整个唐代,公主再嫁的达二十多人:计有高祖女四,太宗女六,中宗女二,睿宗女二,元宗女八,肃宗女一。其中三次嫁人的有三人。这说明当时的朝廷对此是不以为怪的。此风不仅存在于朝廷帝王之家,而且存在于官僚、贵族以至于平民之家。即使是门第显赫的仕宦之家也不忌讳娶再醮之女。宰相宋璟之子娶了寡妇薛氏。严挺之的妻子离婚后嫁给刺史王琰,后来王犯罪,严还救了他。韦济之妻李氏夫死以后,主动投奔王缙,王纳为妻室。就是一代大儒韩愈,女儿先嫁其门人李汉,离婚后又嫁樊仲懿,可见读书人家也不禁止女儿再嫁。

二、自主性

唐朝妇女女性意识上的自主性,表现为其女性地位的尊严的提高。盛唐时期,有登基制诰、号令天下的女皇帝,有设立幕府、干政决狱的女显贵,有挥翰作诗的女才子,也有擅长丝竹管弦、轻歌曼舞、色艺皆佳的女艺人……她们都得以抛头露面于社会。尤其当时诗坛巨擘、文章魁首、各界名流与青楼女子的密切交往,他们对于才艺出众的女子,不但悦其色,慕其才,而且还知其心,敬其人,做到心心相印,息息相通。像歌妓兼诗人的薛涛、鱼玄机、刘采春,女道士李冶等才女,周围有一批崇拜者,他们是社会名流,诗人文士。像元缜、白居易、刘禹锡与女诗人薛涛,元缜与刘采春,陆羽、刘长卿与李冶都是声色相求、情好志笃、诗词酬唱的诗旅挚友,决不像宫体诗作者把女性当物化审美和色情对象来描写,而是一种精神上的超越、思想上的共鸣。像元缜惊服薛涛的诗才、辩才,引为知己,赠诗称赞薛涛:“锦江滑腻峨眉秀,幻出文君与薛涛。言语巧偷鹦鹉舌,文章分得凤凰毛。纷纷词客皆停笔,个个公侯欲梦刀。别后相思隔烟水,菖蒲花发五云高。”⑹对薛涛的姿色、辩才、文采给予极高赞誉。另一诗人胡曾写诗称赞薛涛:“万里桥边女校书,枇杷树下闭门居。扫眉才子知多少,管领春风总不如。”⑺又如出家的道士、诗人李冶,为超脱不群的文士陆羽、僧人皎然、诗人刘长卿、朱放等器重,李冶与他们的交往也非常坦诚,感情真挚动人,交游之厚,与陈规陋俗、封建礼法格格不入。这种坦诚公开的男女社交在中国封建社会并不多见。唐代杰出女子以自己的才情赢得了正直文士骚客的尊重敬慕,这在中国女性生活史和妇女观念上都是值得注目和值得研究的,这种情况,不但前代绝无,而且影响深远,开启了后代尊重女性男女平等的意识。唐代这种特殊的社会现象不是偶然的,是盛唐经济生活、文化精神的一种反映。开放的社会,繁荣的气象,博大包容的胸怀表现在文化思想上必定是兼容并蓄,允许所谓各种“异端”存在的,表现在女性意识上也必然是自主性的,多元化的,不但以体现正统儒家的伦理价值、恪守道德礼教的、封闭内室的贤妻良母为唯一的女性模式,那种能给社会带来美感、乐趣的社会型女性如歌妓、舞女也是受到肯定的。她们当中的佼佼者,自然更受到同气相求的文士的尊崇。唐朝妇女们常常抛头露面外出,甚至男女同席共饮、谈笑唱和,而无所顾忌。唐朝皇室贵族中便男女无别,唐中宗韦皇后和权臣武三思同坐御床玩双陆,中宗还在一旁为他们点筹。边帅安禄山在后宫与杨贵妃一起吃饭、打闹,常常通宵不出。宫中的女官们时常“出入内外,往来宫掖”,⑻结交朝臣外官。杨贵妃的姐姐虢国夫人与族兄杨国忠甚至并辔走马入朝。至于寻常百姓人家就更没有什么约束了。“君家在何处,妾住在横塘,停船暂相问,或恐是同乡”,⑼这首唐诗便描写了一位船家女子与陌生人大大方方打招呼、攀谈的情景。白居易的名诗《琵琶行》叙述了一位商人妇在丈夫外出时夜半与一群陌生男子在船上聚会交谈并弹奏琵琶的事情。宋朝人洪迈曾感叹道:“瓜田李下之疑,唐人不饥也。”⑽唐朝妇女在社交上面体现的这种自主性,一扫六朝充斥着的铅华脂粉,体现出富丽堂皇、多姿多彩的美。

三、进取性

马克思曾经高度评价了妇女的历史作用,没有妇女的酵素,就不可能有伟大的社会变革,某种程度上说,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历史的经验证明,妇女地位的提高,对推动社会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中国历史自春秋、战国之交进入封建社会以来,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沿着迂回曲折的道路前进,在发展过程中出现过三次高潮,即三次鼎盛局面。而尤以第二次最为兴旺。所谓最为兴旺的第二次,便是以唐朝作为代表的。

唐朝前期,农业生产蒸蒸日上,手工艺品日益精巧,商品经济空前繁荣,城市车水马龙,繁华似锦。唐朝后期,江南经济进一步发展,为以后南方经济水平超越北方奠定了基础。在政治上先后有“贞观之治”和“开元盛世”,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呈现出一派升平景象,封建政治经济和文化发展水平日臻成熟和完善,而且社会风气也日益开放。此时的女性,也由于在日益开放的社会风气中的熏陶,价值观以及生活方式都有了很大的变化。而在此,亦出现了中国的第一个封建女皇帝——武则天,而武则天的出现,又从另一个角度,像是一针兴奋剂,更加促使了唐朝女性积极参加社会各项活动,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即女性意识上的进取性,继而完成唐朝妇女女性意识极大的彰显。

武则天是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其他坐过皇帝宝座的小女皇也有,但现在一般的观点都把武则天作为唯一的女皇来看待,因为她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登上皇帝宝座的,不是别人的傀儡。武则天自立为皇后之后,开始参预朝政,与高宗并称“二圣”。683年,高宗死,李显继位为中宗,尊武氏为皇太后,由太后临朝称制。翌年,废李显为庐陵王,立李旦为睿宗,武太后掌实权。690年,废李旦自立为则天皇帝,改国号为周,改元天授,史称“武周”。武则天称帝后,大开科举,破格用人;奖励农桑,发展经济;知人善任,容人纳谏。在她掌理朝政的近半个世纪,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为后来“开元盛世”打下基础。武则天当政期间,唐朝女性较以前更多地参与到政治经济的国家生活中来,使得压抑了许久的女性意识,得以一定程度的苏醒。

在传统社会中的男性统治者看来,女属阴,男为阳,但在唐代,妇女参政议政的现象屡见不鲜,自武则天当政以来,这种妇女参政议政的现象更为突出。如上官婉儿的一生曲折动荡,并投靠多种政治势力,但是我们不难看出,其作为杰出的唐朝女性的代表,在参政议政等等方面,都展现出了她独特的女性魅力和其不朽的才华,这是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阴影下,其女性意识的强烈表现。也从另一个层面上,代表了唐朝女性开阔的思维方式,以及积极的思想意识。社会地位是一个反映人们在社会关系中差别性的社会学概念,具体是指人们在社会等级关系中所处的位置,并通过人们在社会上所尽义务、拥有的权力,以及受到的待遇等表现出来。唐代女性之所以勇于冲出封建礼教的禁锢,与其在当时文化教育较普及的社会氛围中亦能习文读书、接受教育是密不可分的。唐朝妇女学习诗文更加蔚成风气,仅《全唐诗》中收录的女作者就有100余人,唐人笔下的美好女性几乎无人不能吟诵诗章,挥毫成诗。唐太宗长孙皇后喜爱读书,可以著述。徐贤妃4岁随父读书,能诵《论语》、《毛诗》,8岁就能写文章。武则天文史兼通,故此才能替皇帝批阅奏章、代行朝政,从此登上权利的台阶。《女论语》作者宋若昭五姐妹自幼随父读书,她们都不愿意嫁人,立志要以学扬名,唐德宗时将她们召入宫中,称为“学士”。许多著名文士的妻子都是丈夫的闺中诗文之友,诗人元稹的前妻韦氏、继室裴氏,著名才子吉中孚之妻张氏,进士孟昌期之妻孙氏、殷保晦之妻封询都是才女,有的还常代丈夫作诗应酬或书写文卷。出身士人或平民家庭的著名才女、诗妓薛涛与女道士李冶、鱼玄机都是自由读书习诗。鱼玄机在观看新科进士题名时曾吟出“自恨罗衣掩诗句,举头空羡榜中名”⑾的诗句,表达了对自己才华的自信,和不能与男子同登金榜、一展雄才的遗憾。

四、开放性

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的社会地位来精确地衡量。唐前期(高祖——唐玄宗)经过“贞观之治”、“开元盛世”后,唐代乃至整个中国封建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发展到顶峰,与此同时,人的个性得以相对自由发展,生活在这个时期的广大女性纷纷从封建礼教的束缚下解脱出来,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例如:唐前期,女性大多大胆追求个性美,着装服色的选择将官方规定弃置一旁,甚至盛行穿胡服、戴胡帽等;施面妆也是“浓妆艳抹”。唐朝妇女的日常服装,上身着衫,下身穿裙。衣裙上有瑰丽的花纹,裙子以红色最为流行。富家女子常常用精美的丝织品做衣料,衣服柔薄而精巧。从总体上看,唐代服装造型雍容华贵,配饰富丽堂皇;质料唐以丝、麻为主,以红、紫、黄为等鲜艳的暖色调为主要色调。唐朝妇女上身常着圆领的长衫,肩上披帔,还有特别的短袖半臂衫套穿在长衫外;下身穿裙,裙腰高,线条优美,显得身材颀长、秀美,反映相对稳定的一面。唐朝以汉族为主,汉族的文化源远流长,文明且讲究,逐渐形成了飘逸的塔形衣冠。因居住在温暖湿润地区,丝织技术高超,丝织品花色品种很多,以轻盈精薄著称。如吐鲁番出土的轻容纱比马王堆出土的素纱更精巧。唐代的贵妇大都“缣罗不着爱轻容”。而且,在唐朝还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唐朝女性喜欢穿男性服装。唐朝统治者出身胡族,因而尚武,故此喜着胡服;唐朝前期社会开放,妇女参加社会活动较多,男装较为方便;唐代妇女的自我表现意识较强,男装可以体现女性身体各部位的曲线。尚武和开放,无疑是女扮男装流行的大背景,突出女性人体美,则可能是个别妇女的意识,未必是所有人的想法。而开放和体现人体美,也可以通过其他装饰表现出来。但北齐、北周、隋朝也同样有胡族血统,有尚武精神,有开放的社会,却还没有见到妇女大量穿男装的现象,足见唐朝女性在其意识上的开放性。唐朝前期宫廷和上层社会活动中,不像其他时代那样排斥女性。而这些女性的社会形象,往往是以男装的模样出现的。两个极具影响力的女性武则天和太平公主喜穿男装的事例,必然会对社会风气产生影响。从高宗到睿宗统治时期,武则天、韦后、安乐公主、太平公主、金仙公主、玉真公主等女性给社会造成一个所谓“女人国”的形象,但是在传统的男性权威的思想意识支配下,出头露面的女性往往要以男装的形象站在人们面前。服装在人们的“衣、食、住、行”中排在首位,足见服装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它可以体现一个民族的整体精神面貌,而唐朝女性在服装穿着上的富贵、典雅、夸张、华丽以及匠心的独特,都体现出唐朝妇女在其意识上的开放性和积极性的一面。

古今曲艺作品中女性形象的塑造及其意义

徜徉于中国曲艺的古今人物画廊,我们可以看到摇曳多姿、丰富多彩的女性形象,刘兰芝、王昭君、祝英台、孟姜女、白素贞、王二姐、王宝钏、崔莺莺、林黛玉、晴雯、杜十娘、花木兰、穆桂英、江姐、双枪老太婆等,这些带着深刻历史记忆的名字和或悲喜交加或慷慨悲壮的感人故事传唱至今。

女性形象塑造是个长篇大论的话题,我们这里罗列几个主要方面。

一、追求爱情自主、婚姻幸福的女性形象。

1缱绻情深,孜孜以求。

爱情本身是文学艺术的永恒题,对女性来说,也是对美好生活追求的重要组成部分,“蒹葭苍苍,白露为霜。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诗经》中不少诗歌反映中国女性对爱情积极主动的追求和浪漫幻想,即使在古代“媒妁之言父母之命”的礼俗制度下,故事中的主角们——无论是皇宫公主、大家闺秀,还是平民百姓、青楼歌妓,她们对所爱的人付出真情、一往情深、生死不渝,体现出纯洁真挚、重情重义的可贵精神品质。如取材于古典名著《红楼梦》的黛玉故事,最早由清代子弟书作家韩小窗改编为《露泪缘》,其后,木板大鼓、京韵大鼓、梅花大鼓、苏州评弹、河南坠子等曲种中都有不少曲目如《黛玉葬花》《黛玉悲秋》《黛玉焚稿》《永别紫鹃》等,塑造一个寄人篱下的真心爱着和盼望与心上人结合但遭到无情打击而香消玉殒的林妹妹可叹可敬的形象,曲艺对这个人物的演绎是纯粹的、美好的、深入人心的,也是非常接地气的。《西厢记》故事来源于唐代元稹的《会真记》,原本是一个文人无德“始乱之终弃之”的悲剧故事,至金代董解元《西厢记诸宫调》剧情翻转,莺莺张生自由恋爱经过一番曲折努力最终以大团圆结局。元代王实甫改编杂剧《西厢记》,剧中女主人公崔莺莺和丫环红娘的形象更加丰满而真实。清末以来民间曲艺“西厢段”一度盛行,以才子佳人恋爱的喜剧元素为中心,京韵大鼓刘宝全《大西厢》,二人转《莺莺观花》《莺莺观画》《拷红》《红娘下书》等,马如飞弹词《莺莺听琴》等都成为脍炙人口的经典。还有梅花大鼓《十字西厢》、京东大鼓《拆西厢》等风趣小段。家喻户晓的民间故事如梁祝故事、白蛇传说等,都从女性形象的角度得到了更为完美的呈现。山东琴书《梁祝下山》、二人转《十八相送》、河南坠子《英台哭灵》、徐州琴书《九红扑墓》、湖北小曲《九红出嫁》、京韵大鼓《梁祝化蝶》,凄美的梁祝爱情悲剧让人荡气回肠。反映白娘子和小青“蛇精”形象的曲目也有很多,如《金山寺》《游湖借伞》《水漫金山》《断桥会》《白蛇传》等。其他表现自由恋爱故事的著名曲目还有南音《陈三五娘》,表现陈妙常与潘必正恋爱故事的河南坠子、湖北小曲等曲种的《秋江》,表现王宝钏故事的京东大鼓《武家坡剜菜》,取材于“三言”张廷秀故事的鼓词《王二姐思夫》《王二姐哭楼》和单出头《摔镜架》,秦英与洪月娥故事的单出头《红月娥做梦》,表现刘金定和高君宝一见钟情阵前招亲故事的乐亭大鼓《双锁山》等。在那个视自由恋爱如“洪水猛兽”的封建时代,这些曲艺作品通过描摹市井、乡村中的男女自由恋情,揭示了冲破封建礼教的意义,女性的外在美与心灵美使这些曲目具有优美持久的魅力,久唱不衰。

2忠贞不渝、坚定执着。

唐代变文中的《韩朋赋》出自《搜神记》,“韩凭夫妇”被君王强行拆散,双双殉情的故事,歌颂了韩凭妻贞夫不慕富贵,不畏强暴,坚贞不渝的美德。孟姜女千里寻夫哭倒长城的故事,从《孟姜女变文》再到清代子弟书《孟姜女》,再到京韵大鼓《孟姜女》,山东大鼓《孟姜女哭长城》等,人们印象中弱小孤单悲悲切切的“小女子”被塑造成具有吃苦耐劳品格、坚韧不拔意志和反抗暴秦勇敢精神的女性形象。反映蓝瑞莲和公子魏景元爱情悲剧的《蓝桥会》在北方民间广为流传,山东琴书、二人转、西河大鼓等曲种都有演绎,歌颂了两人对爱情的忠贞。在那些传统的痴情女子负心汉的故事中,褒扬女性人物的刚烈忠贞,谴责负心男子。如唱杜十娘故事的山东大鼓《青楼遗恨》、单弦《杜十娘》、竹琴《杜十娘投江》等,讲述青楼女子杜十娘为摆脱逆境,自赎自身与富家公子李甲从良。不想李甲背信弃义,将其卖于孙富。万念俱灰之下,杜十娘怒骂孙富,痛斥李甲,把多年珍藏的百宝箱中的一件件宝物抛向江中,最后纵身跃入滚滚波涛之中。石派单弦的演唱至为精彩,把一个情比金坚、刚烈决绝的杜十娘和她强烈反抗社会压迫、维护人格尊严的感情世界,饱满、完整与完美地呈现在广大听众观众面前,让人掬泪扼腕长叹。此类的曲目还有唱叙《红楼梦》尤三姐故事的《尤三姐》《鸳鸯剑》,唱叙王魁负桂英故事的弹词开篇《情探》《阳告》,唱李十郎负心霍小玉的子弟书《负心恨》等。

二、塑造胸怀天下建功立业、勇于牺牲的巾帼英雄形象。

巾帼英雄分为五类,第一类是女将形象。

在传统戏曲舞台和曲艺节目中,殊多智勇双全上阵杀敌的女将光辉形象,她们金戈铁马,舞刀弄枪,保家卫国,剪除奸佞。这类形象滥觞于北朝民歌《木兰辞》,女扮男装替父从军的花木兰堪称是亘古第一巾帼英雄,四川扬琴《木兰从军》、兰州鼓子词《木兰从军》《木兰出塞》《木兰荣归》、西河大鼓书《花木兰扫北》、徐丽仙弹词开篇《新木兰辞》等,塑造了关山飞渡、驰骋疆场、“安能辨我是雌雄”的英姿飒爽的花将军形象。评书《说岳》、东北大鼓《梁红玉》、河南坠子《擂鼓战金山》塑造明代女将梁红玉形象,其他征战如杨家将故事中西河大鼓《穆桂英下山》、西河大鼓《杨金花夺印》、西河大鼓《十二寡妇征西》等。解放后林红玉演唱的京韵大鼓《穆桂英挂帅》,从戏曲移植而来,佘太君和穆桂英边下棋边谈论边关军情,这时杨文广送来元帅印,穆桂英说杨家将忠勇为国,马革裹尸,而宋皇无道昏庸,负气不接帅印。佘太君教导孙媳要以国为重,穆桂英53岁重上沙场,说“我不挂帅谁挂帅,我不领兵谁领兵”出征扫平狼烟,立下功劳。以花木兰、杨门女将、梁红玉等女将为代表的中国女性,传达出中国女性美中不同于阴柔美的“壮美”的精神意蕴。

承接这个传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红色经典创作中涌现了许多革命女英雄形象,如演绎辛亥革命志士秋瑾壮烈牺牲的京韵大鼓《鉴湖女侠》,周文雍、陈铁军革命夫妇临危不惧笑迎屠刀的梅花大鼓《悲壮的婚礼》,根据《洪湖赤卫队》改编的京韵大鼓《韩英见娘》塑造赤卫队长韩英和母亲的形象。根据小说《红岩》改编的江姐故事有评书《江姐上船》、四川竹琴《江姐上山》和湖北小曲《江姐进山》《江姐被捕》《江姐就义》等,梅花大鼓《绣红旗》、快板书《劫刑车》塑造了华蓥山游击队政委双枪老太婆机智勇敢的光辉形象。中篇评弹《刘胡兰》唱叙“生的伟大死的光荣”的刘胡兰的光荣事迹,湖北小曲《碧血丹心》唱叙解放战争时期为掩护王排长牺牲的李大娘,京韵大鼓《党的女儿向秀丽》颂扬广州某制药厂奋不顾身扑灭烈火而牺牲的年轻女工向秀丽,《千里堤送别》演绎小说《红旗谱》中春兰与运涛,还有鼓词《新中国的花木兰郭俊卿》《晋察冀小姑娘》《赵一曼》直到陕北快书《时代楷模黄文秀》,无数个可歌可泣的女豪杰、女战士、女英雄、女八路、女干部、女党员、女模范等,唱响了曲艺的主旋律。

第二类是女侠形象。

最早在魏晋时代的民间传说和志怪小说中出现了传奇性的侠女形象,唐传奇中聂隐娘、红拂、红线等女侠,评书《大唐三侠》、《绿牡丹》中的鲍金花等。京韵大鼓《刺汤勤》是刘派京韵大鼓保留曲目,也叫《雪艳刺汤》,根据清代子弟书《刺汤》改编,“雪艳刺汤勤女子的真节烈,她是半酬夫志半唤愚盲”,塑造了雪艳娘为夫报仇,为民除害,不畏强暴,不怕牺牲,果断坚毅的侠女形象。

第三类是贞烈奇女子形象。

京韵大鼓《长坂坡》,改编自韩小窗子弟书《长坂坡》,也称《糜氏托孤》,糜夫人在战争中受伤,怀抱幼主,赵云单人单骑前来搭救,糜夫人为了不连累赵将军,托付幼主后投枯井而亡,以精雕细刻之艺术手法演绎虽弱质娇躯而舍生取义的糜夫人形象,成为久演不衰的经典。战国时期齐国国母钟无艳(盐)事迹在民间广为流传。最早的原型是无盐之地民女冒死进谏齐王的故事,在后世演变中名字由相对古拙的“无盐”衍化为无艳。《英烈春秋》鼓词上说无艳原是仙女,一日瑶池沐浴,窥见人间战乱纷纷,黎民涂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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