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多少钱可以立案
如果是自己丢失的不能立案,如果是被被盗,被抢才能立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管盗窃财物数额多少都会受理。
法律依据:《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元但情节或后果严重的,立为重大案件;盗窃数额在20000元以上的,或虽不足20000元但情节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立为特大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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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盗是否属于刑事案件视具体情节而定。
盗窃不一定是刑事案件,也可能是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如果盗窃公私财物金额达到三千元以上,则在全国范围内均构成刑事案件,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人民法院应对犯罪分子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盗窃公私财物金额不足1000元的且犯罪情节较轻的,则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盗窃数额是构成盗窃罪的重要标准,但不是定罪量刑的惟一标准。除根据盗窃财物数额外,还应当根据犯罪的其他具体情节和犯罪分子的认罪态度、退赃表现等,进行全面分析,正确定罪量刑。个人盗窃公私财物虽未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标准,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也可追究其刑事责任:
1、扒窃作案的;
2、以破坏性手段盗窃并造成公私财产损失严重的;
3、入户盗窃的;
4、教唆未成年人盗窃的;
5、劳改、劳教人员在劳改、劳教期间盗窃的;
6、在缓刑、假释考验期限内或者管制、监外执行期间盗窃的;
7、曾因盗窃被治安处罚3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2次以上,2年内又进行盗窃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姓名:黑羽快斗
罗马拼音:Kaito Kuroba
日文:怪盗キッド
称号:怪盗基德、月光下的魔术师、平成年代的亚森·罗宾、平成年代的鲁邦、世纪末的魔术师(为使回忆之卵归还正主,而用新一的称号落款)、上帝遗弃之仔的幻影、银翼的魔术师、怪盗1412号(警官大人对他的称呼)
“上帝遗弃之仔的幻影”称号的由来:“幻影”的英文单词为“Phantom”,“上帝遗弃的”在新约圣经里指不受上帝祝福的山羊,“上帝遗弃之仔”就是“小山羊”的意思。在英文中,小山羊念“Kid”,即“Kid the phantom thief。”怪盗基德
职业:怪盗、学生
身份:江古田高中二年级学生
性别:男
国籍:日本
人种:黄种人
生日:6月21日(与作者青山刚昌同一天)
年龄:20
身高:174cm
体重:58kg
血型:B
发色:黑色
视力:左眼:20 右眼:20
爱好:魔术,看报纸〔只看与自己有关的新闻〕, 偷看女生内裤〔在《魔术快斗》第一本中因为看到青子内裤而两人在课堂上打起来〕
特长:魔术,易容,变声〔不需要借助任何道具〕
网名:红色鲱鱼、土井塔克树
智商:900(在《魔术快斗》中,作者已经清楚说明了智商,没必要加上常人的限制。)
腔调:无数
家人:父亲:黑羽盗一(已故)、母亲、义父工藤优作(详见472 -473工藤新一少年的冒险)
犯罪同伙:寺井黄之助(管家)
青梅竹马:中森青子
被暗恋的对象:小泉红子等
崇拜的人:黑羽盗一
害怕的动物:鱼(在《魔术快斗》第一本中被青子拿着的大鱼吓得半死,《魔术快斗》第二本中,连中森青子内裤上的鱼都害怕)
不擅长的运动:溜冰
救过的人:工藤新一、剧场版M10中云霄飞车上的大家(园子、兰、平次、和叶、少年侦探团)
喜欢的零食:巧克力冰淇淋(双球)
获奖情况:女性读者票选十大最受欢迎男性角色NO3
主要对手:中森银三、江户川柯南(工藤新一)、白马探
配音:山口胜平(与工藤新一一样)
过人之处:
1、无须任何工具即可变成任何人的声音;
2、能在短短一瞬间记住别人记不住的一些事物(例如:驾驶证号码 见219 名侦探的会集!新一vs怪盗KID )。
3、可以易容成任何人的模样。(这个就不用说了吧。)
服饰:1、高沿礼帽(白色,高度约25CM)
2、单片眼镜(带有四叶草的吊坠)
3、西服(白色,衣服有一个扣,长度约60CM,裤子长度约100CM)
4、衬衣(蓝色)
5、领带(红色)
6、皮鞋(白色)
7、手套(白色)
8、披风(白色,约150CM)
怪盗キシド 怪盗Kid(Kaito KID)
INTERNATIONAL CRIMINAL NUMBER CODE:1412
凭借白色的翅膀在黑暗的世界中起舞
享誉国际的神偷,在美国、法国等12个国家皆有犯案,专门偷取高价美术品与珠宝,犯案数将近两百件,总额高达387亿2千5百万元。国际犯罪代码为1412号。
最初出现在18年前的巴黎,之后十年来忽然没有消息。不过最近又开始活动。
·称号有「神出鬼没变幻自在的怪盗绅士」、「月光下的魔术师」、「平成年代的亚森罗宾」等,但最为人熟知的还是「KID」—「基德」这个称呼。
·擅长变装与变音。他变音的本领是与生俱来的。
·擅长魔术,装扮也是一顶高礼帽、丝质斗篷、白色礼服的标准魔术师服装。
·作案前一定会先寄预告函给对方。
·披风可以变为滑翔翼。除此还有能射出扑克牌的枪、烟雾弹等作案工具。
·虽然到处窃取财宝,但从来不伤害人。
怪盗KID全称怪盗1412号(因为国际罪犯代码为‘1412’)。充满传奇色彩的盗贼,专门以艺术品为目标的超级盗窃犯。喜欢在晚上作案,身着白色礼服,戴着特制的单片眼镜,背后的披风可以变为滑翔翼,善于各种魔术手法,精通易容,更能够不借助道具而模仿任何人的声音,打听好他人底细后,经常可以完美的装扮成别人,不管男女老幼都可以伪装得惟妙惟肖,还有过于常人的记忆力。神出鬼没地**预告的目标,玩弄警察于掌中。世人称他为“月光下的魔术师”、“平成的亚森·罗宾”。举止优雅(尤其是对女性),给人一种极其绅士的影响。总而言之,魅力可是绝对不输工藤新一的。但通常偷得的宝石、书画等,不是丢弃便是归还失主。
真实身份是高中生黑羽快斗,是个热爱魔术的少年。父亲黑羽盗一是著名的魔术师,第一代怪盗KID(有留八字胡),因为偷窃珠宝卷入神秘组织中而被暗杀。著名的魔术师黑羽盗一,但在多年前去世。因为发现父亲留下的密室,并知道了父亲是被人杀害的,为了找出凶手,他继承父亲怪盗的身份,以吸引杀父仇人的注意。
快斗的爱好除了魔术,还有在作案后看报纸上关于自己的报道的嗜好。喜欢的对象是青梅竹马的中森青子,但两人常吵架。快斗最怕的是鱼,所以青子也常用鱼来吓快斗。青子的父亲中森银三是一名以逮捕怪盗KID为目标的警察,但从来没有成功过。也曾口出狂言的说:“如果说怪盗是把猎物轰轰烈烈偷盗出来的创造型的艺术家, 而侦探却是追寻其痕迹、吹毛求疵,岂不仅仅是个评论家罢了。”劲敌原为伦敦转学侦探——白马探,但第一个揭穿他完美易容术的是柯南,于是此后两人成了劲敌。与新一第一次交手在**钟塔的指针事件。知道柯南真实身分(剧场版M3中了解的),但是KID也曾经为了报答柯南救了他的白鸽而假扮新一,使柯南又一次躲过被小兰识破真身的危机。
目前,想将他绳之以法的人有很多,如工藤新一、茶木神太郎(搜查二课长官)、中森银三(负责逮捕基德的警官)及白马探(伦敦转学回来的高中侦探)。
[编辑本段]犯罪道具
1、魔术牌手枪
道具说明:黑羽快斗平常就爱用的工具和武器。魔术纸牌可打旋也可拐弯,射出的力道可大可小。力道大时能切断精铁链条。
2、闪光弹
道具说明:逃生时用。
3、三角滑翔翼
道具说明:逃生时用。
4、窃听器
道具说明:将其装于鸽子腿部或他人衣服上进行窃听。
5、麻醉瓦斯
道具说明:用于麻醉他人。
6、催泪瓦斯
道具说明:用于干扰他人。
7、钻石刀
道具说明:用于划破玻璃。
8、吸盘
道具说明:划破玻璃时用吸盘吸住要切下的玻璃,防止其碎裂出声。
9、万能钥匙
道具说明:开锁用。
10、手表灯
道具说明:逃生时用。
11、走壁滑板
道具说明:小型可操纵方向的“交通工具”,平时折叠安在滑翔翼旁边,使用时拉出,可在倾角为90度的墙壁上来去自如。
12、溜冰鞋
道具说明:拉动鞋上的机关,就可变成一双滚轴三轮溜冰鞋,马力十足且使用灵活,既可以顺楼梯扶手飞速而上,也能走钢丝。
13、抓索
道具说明:用弹簧枪射出的超常抓索可抓住或吸附住远处的支撑物。
14、假人
道具说明:即橡皮气球,吹起后成人型,用于引开警察注意力,无失败记录。
15、氢气球
道具说明:用于带走所偷重物。
16、感应器视镜
道具说明:用于对抗防犯感应器。
17、发光二极管
道具说明:将其扭曲,便可发出淡绿色的光,用于迷惑他人。
18、魔术师工具箱
道具说明:内有手帕、大把的彩纸屑、纸牌、小国旗、花朵、鸽子……
19、预告函
道具说明:在盗窃宝石之前一定会发出的预告函,上面的图案为怪盗基德亲笔画的。
20、单片眼镜
道具说明:配合逆光,让人看不清楚他的面容。
21、鸽子
道具说明:把窃听器、监视器装于鸽子腿部,可以用来窃听、监视,变魔术时还可吸引观众的视线。
22、面具
道具说明:用于易容。
23、 白色披风
道具说明:进行换衣术与易容术时用于遮掩;以及作滑翔翼的覆布(即布制翼)。
[编辑本段]犯罪档案
寺井黄之助盗窃的物品:
月之眼:盗窃成功,已归还于中森银三。
黑羽盗一与黑羽快斗的犯罪档案:
盗窃案件数量:134件(日本119件,海外15件)
足迹:12个国家
盗窃物品数量:152件
总价值:387亿2500万日元
黑羽快斗盗窃的物品:
1、月之眼(价值4亿日圆,成功)最后被青子的鱼吞了,中森警官剖开鱼肚后发现
2、巴黎阳光普照(钻石,失败)沙布理那公国公主访日时所携带
3、天使的王冠(失败)中森警官发现快斗可能是怪盗小子的那一次
4、埃及艳后的化妆箱(成功)但是却被机器娃娃跟踪,好几次都差点被抓到
5、长岛一茂的全垒打球(棒球,成功)这次预告不是怪盗小子本人所发
6、神奇球杆(镶绿宝石、钻石,成功)帮寺井夺回这球杆,让撞球店生意再度兴隆
7、巨人之星(镶绿宝石、钻石,成功)东风百货老板发出假预告,结果弄假成真
8、亚当的微笑(毕加索的画,成功)第一次对上白马,东西到手后因滑翔翼逆风不能飞差点被抓到,幸赖不会溜冰逃过一劫
9、峰道场的宝刀(日本刀,失败)对上铁剑,两败俱伤
10、忧郁的生日(蓝宝石,失败)差点被神秘组织所杀,但也利用了宝石上的发信器迫使组织放弃基德潜逃
11、绿色的梦(绿宝石,失败)利用此宝石让剧团演员小惠成了名女演员
12、水晶之母(水晶,成功)跟组织在火车车厢顶对峙,千钧一发下救了小王子和保护了宝石,也让小王子了解到他母亲的用心良苦
13、红色的泪(红宝石,成功)蓝色的红宝石,快斗成功守护它,使它不致落入组织手中
14、钟塔(钻石,成功)利用钟面上的暗号,把钟塔交警方保管
15、黄金眼(猫眼石,成功)最后将它交给了怪盗黑猫
16、Black Star(黑珍珠,失败)扮成小兰,对上柯南,最后游泳潜逃
17、回忆之卵(俄国第51个皇帝复活节彩蛋,成功)“两蛋合一”归还给香坂夏美(制作者喜一的曾孙女)
18、乌丸莲耶之宝(黄金造的城堡,失败)因“黄昏之馆”太大了,他家塞不下
19、大海的奇迹(蓝宝石,失败)因为柯南阻碍
20、仁王之石(钻石,放弃)因该钻石是用来做类似堤坝作用之用的
21、青岚(即川武赖之画作,失败)非KID所发预告函
22、命运的宝石(星蓝宝石,失败)发现是假宝石
23、未知名宝石(钻石,成功)已还给深山美术馆
24、未知名宝石(钻石,价值一亿,成功)柯南平次警察和罪犯对决时候,在钻石落入水前发扑克牌将其弹起
25、紫红之爪(紫水晶高跟鞋,成功)但是因为没有KID想要的水晶于是又归还了
500至2000元以上就构成刑事案件。
依据《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二)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
(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
(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扩展资料
盗窃刑事责任
根据本条规定,本罪有4个量刑幅度,即:
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所谓“数额较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百元至2千元以上。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规定,盗窃国家三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量刑即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判处罚金。
根据《解释》第7条规定,应当在1千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应当在1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下同)。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判处罚金。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根据《解释》,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5千元至2万元以上。
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其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6条第3项之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
(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盗窃金融机构的;
(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4)累犯;
(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
(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9条第1款之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亦应依本幅度最刑即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盗窃
你说的是盗伐林木罪,2立方属于比较小的数量,如果没有其他环节,估计只要赔偿损失,估计判处罚金即可。
一、概念及其构成
盗伐林木罪,是指违反国家保护森林法规,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或者个人所有的森林或者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森林资源的管理活动和林木的所有权。犯罪的对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规定的森林及其他林木,包括防护林、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特种用途林等。不属于《森林法》调整范围的个人房前屋后种植的零星树木,不属于本罪的犯罪对象。个人承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宜林荒山荒地造林,承包后种植的树木归承包个人所有,但这些林木已构成国家林业资源的组成部分,这些林木同样可作为盗伐林木罪的犯罪对象。此外,被盗伐的林木,必须是正在生长着,如果将他人已经砍伐下来的树木偷走,应以盗窃罪定。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保护森林法规,盗伐国家、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森林及其他林木,数量较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擅自砍伐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他人依法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集体所有的林木的;擅自砍伐本人承包经营管理的国家或集体所有的林木的;违反林业行政主管都门及法律规定的其他主管部门核发的采伐许可证的规定,采伐国家、集体及他人自留山上的或他人经营管理的森林或其他林木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擅自采伐其他单位管理或所有的林木的;集体组织擅自采伐国家或其他集体组织所有的林木,数额巨大的。根据司法解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哄抢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上述林木,情节严重的,也应以盗伐林木罪惩处。决定盗伐的性质,不仅在于非经合法批准而秘密砍伐,而且还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侵犯了国家、集体或个人对林木的所有权。明知林木权属不清,在争议未解决前擅自砍伐林木,情节严重的,应确定林木权属,分别根据具体情况,按盗伐林木罪或滥伐林木罪追究刑事责任,林木权属难以确定的,按滥伐林木罪惩处。
只有被盗伐的林木数量较大的,才能构成犯罪,根据1987年9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伐、滥伐林木案件应用法律的几个问题的解释》中的规定:“数量较大”的起点,在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2立方米一5立方米或幼树100一250株;在非林区,盗伐一般可掌握在1立方米一25立方米或幼树50一125株;关于数额的起点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在两高规定的数量幅度以内掌握,也可以参照上述数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规定认定本地区盗伐林木罪数量的适当标准。盗伐林木接近上述规定的数量,而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上述规定的标准定罪量刑:(1)为首组织、筹划、煽动盗伐林木,或者破坏植被面积较大,致使森林资源遭受损失的;(2)盗伐防护林、经济林、特种用途林的;(3)一贯盗伐或屡教不改的;(4)盗伐林木不听劝阻,或威胁护林人员的;(5)其他盗窃,情节严重的。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既可以是普通公民,也可以是国家工作人员。凡年满16周岁、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均可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本法第346条之规定,单位可成为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林木不归本人或者本单位所有,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盗伐。
二、处罚
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量巨大”的起点,一般是指在林区盗伐20一30立方米或幼树1000一1500株,在非林区盗伐10一20立方米或幼树500一1000株,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在林区盗伐10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5000株以上,在非林区盗伐50立方米以上或幼树2500株以上,或者相当于上述损失的,一般可视为“数量特别巨大”。
偷盗案件可以从以下几点来进行分类:
1、从发案地点来分;
2、从作案时间段来分;
3、从作案对象和手段来分。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是最古老的侵犯财产犯罪,几乎与私有制的历史一样久远。
(一)盗窃数额较大
1、数额较大的含义:修正前、后的数额较大,都指的是盗窃一次数额较大;至于对前后两年之内仍在追诉期限之内的盗窃数额可以累计计算,也是以其这一次构成犯罪为前提。
另外,对于有情节严重情形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一般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而盗窃一次,不只包括事实上的一次,还包括法律评价上的一次,即刑法理论上的徐行犯。
2、徐行犯:所谓徐行犯犯罪,是指为逃避法律追究,把本来一次可以完成的犯罪行为,在特定的空间范围、较短的时间范围内,分数次来完成的犯罪。
但是,若符合徐行犯的要件,由于其“徐行”的目的是逃避法律追究,把数次盗窃行为评价为法律上的一次盗窃行为,各次的数额就可以累计计算。
(二)多次盗窃
2013年《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的多次盗窃,指两年内其中任何一次都不单独构成犯罪但累计超过三次的盗窃。
如果三次累计数额超过数额较大标准,若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徐行犯处理--由于徐行犯法律评价为一次犯罪行为,事实上的多次不再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只以累计后的数额作为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事实。
确定基准刑;如果不符合徐行犯特征,按多次盗窃处理,三次本身是基本犯罪构成事实,超过三次的次数是其他影响犯罪构成事实,确定基准刑;至于累计的数额,则不应再进行重复评价确定基准刑。
修正案后的多次盗窃,不再包括入户盗窃、扒窃,也不包括携带凶器盗窃,因为三者一次行为即构成犯罪。
(三)入户盗窃
一方面是入户目的的非法性,另一方面是户的场所性特征和功能性特征。即:非法进入供他人家庭生活,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盗窃的,应当认定为“入户盗窃”。
另外,也不是任何的入户都涉嫌犯罪,如果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比如盗窃金额太少、少于200元,可以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四)携带凶器盗窃
此处的携带,应该严格理解为“随身”携带;此处的凶器,应该严格理解为枪支、爆炸物、管制刀具等国家禁止个人携带的器械。
(五)扒窃
扒窃,是指在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他人随身携带的财物的。扒窃是此次修正后比较难把握的一种盗窃行为,难就难在与治安管理处罚的区分。如果一次扒窃几十元钱,是触犯《刑法》构成盗窃罪,还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
入户盗窃和携带凶器盗窃侵犯的都是复杂客体,可以一次行为而不问数额即构成犯罪;而扒窃则不同,除了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有侵犯人身的危险外,只侵犯财产权。
所以应该再设定一个数额标准,比如500元,以此来区别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即使用刀片等工具进行扒窃和一次扒窃500元以上的,才构成犯罪。
扩展资料:
特点有:
(1)罪犯实施犯罪前多有窥测准备活动。罪犯常借助某种身份和名义,暗中观察周围环境,掌握人们活动规律,选择作案目标,进入方法、逃跑路线和作案时机,以及准备相应的作案工具等。罪犯进行这些活动,会暴露其行迹和人身形象。发案后,可成为调査疑人疑事的线索。
(2)破坏痕迹较常见。罪犯采用破坏性手段进入室内时,如挖洞、拧锁、踹门、破窗、揭瓦笋,会留下破坏痕迹。入室后,常借助某种工具撬箱破锁,搜寻财物,留下相应的破坏痕迹。
(3)盗窃手法常带有习惯性。多次作案的罪犯,常形成比较定型的犯罪手法。如选择同样的入室方法,使用同类的犯罪工具等。
(4)有赃物可査。罪犯盗窃目的,是为了取得某种财物。作案后,在使用或出售这些财物时,可能暴露出某种迹象。可通过査找赃物揭露罪犯。
-盗窃案件
法律主观:
依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因此,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数额幅度内,确定各地区执行的具体盗窃罪的刑事案件数额标准。
法律客观:《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第二条 今后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入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虽未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但情节或者后果比较严重的,也立为刑事案件;其余作为治安案件查处,经过工作发现构成刑事案件的,应及时立为刑事案件。
偷盗多少钱可以立案
本文2023-10-24 09:24:56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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