籍贯内蒙古的怎么写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5浏览:3收藏

籍贯内蒙古的怎么写,第1张

内蒙古自治区的籍贯由“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组成。

例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民族乡蒙古族”。

注意:籍贯是指祖居地, 而不是指现定居地。

荅:填写籍贯时,具体到县(市)即可,不需要更细化省/自治区/直辖市 + 区/县。具体下面来看看吧。

 1、一般填法:省/自治区/直辖市/香港特区/澳门特区/+县/县级市/县/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

 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把如今的行政划分地对照 祖辈的长久居住地。

 2、部分少数民族分布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旗/自治旗(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籍贯正确填写规范有以下五种:

1、填写出生地。 写到县(区)一级;

2、省市或者行政直辖市,自治区的简称;

3、填写祖辈居住地或个人的出生地,不是自己现在住的地方;

4、可以视情况填写本人户口本的所在地;

5、籍贯填写一般是从父籍,个别从母籍的,没有绝对规定因人而异。

籍贯,即祖居地或原籍,指的是祖籍地,为一个家族族群的某一时期的某一位祖先的长久居住地 。籍贯指的是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长久居住地或曾祖父及以上父系祖先的出生地。

各个省份填写籍贯的正确写法:

1、一般区域:省级和县级、镇级行政区划中间不写地级区划(地级市)名称;

2、部分少数民族自治区:自治区/省/直辖市+自治县/县/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3、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二条 1、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年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2、未满十六周岁的中国公民,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三条 1、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2、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3、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应当登记指纹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统一的多民族的国家,各民族的人都具有中国国籍。第五条 1、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国国籍;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

籍贯内蒙古的怎么写

内蒙古自治区的籍贯由“内蒙古+区/自治区(县级)/县/市辖区/县级市/+民族乡/乡/镇”组成。例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民族乡蒙古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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