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盗版东西算不算违法?如果违法,违什么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1收藏

卖盗版东西算不算违法?如果违法,违什么法?,第1张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按“非法经营罪”处理,只要个人销售盗版光碟的金额达5万元,或查获盗版光碟500张以上,就能定罪量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15年有期徒刑。按照“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处理,只有非法所得达10万元以上,才能构成犯罪,最高判3年以下有期徒刑。两相比较,按“非法经营罪”处理更有利于打击盗版,也只有加大对盗版光碟销售的刑事打击力度,才能从根本上更有效地规范音像销售市场。

根据刑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卖盗版书”违法所得巨大的,按“销售侵权复制品罪”定罪处罚,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

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本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的侵权复制品,其中第四项就是“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盗版书。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出版物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刑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的“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单位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

不违法,没有授权书的,只有有正规进货渠道的凭证(就是进货发票)也可以的,厂家没有相应法律支持任何诉讼请求。  

授权书是由当事人预备,及赋与一位他信任的人之一项权力——当他在精神或健康上出现问题,以致不能打理他个人财务时,替他作出财务上之决定,如买卖物业、银行存支、交税及交其他单据。  

授权书是可以即时生效,又或者可以指明有事故发生後才生效,直至当事人去世之时为止。如果没有事故发生的话,当事人依然可以自己掌管自己的财务。有法人授权书、委托授权书等等。

商标法第五十二条及实施条例中第五十条的规定,根据法条内容,可以认定如下几类行为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的;

2、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3、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4、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5、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将与他人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标志作为商品名称或者商品装潢使用,误导公众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仓储、运输、邮寄、隐匿等便利条件的。

扩展资料

授权销售的来源和性质

1、授权销售的来源

授权销售,属于垄断性销售,是计划经济的衍生。在计划经济时代,因为商品稀缺,对多数商品实行了专销制度。改革开放以来,人民对物质需求进一步上升,垄断性的专销方式,不仅大大阻碍了商品的流通,更成为垄断性暴利的来源。。

目前,我国对于大多数商品,都采取了自由贸易方式,仅有电力、自来水、煤气、汽油、香烟、药品的等少数几个品种实行了专销,,而其中,实行价格管制的更加少。比如香烟、药品等,只要有销售资格,并不需要厂家的授权,售价也不受限制。因此,某种商品,厂家在取得该产品的销售收入后,产品的所有权已经转移。后续产权拥有者,只要国家没有限制该产品的销售渠道,只要经营者拥有经营资格,是可以选择再次出售的。 

2、授权销售的性质

厂家授权销售,属于一种对产品来源的认可,是销售方取得市场信任度的一种方式。。。销售者的货源,一般分为两种,一种是直接来源于厂家,一种是来自厂家以外的各级中间商。销售者购买商品取得的文件证明,也是这样分为两种,一种是厂家的出货单,能够证明该产品来源自厂家。。另外一种是中间商的出货单,证明该产品来源于中间商。

当销售商,取得厂家直接授权后,虽然进货证明是中间商的,但是可以向客户证明自己的货物来源于厂家,而不需要中间商进行再次证明,以此提高客户的信任度。

-授权

文物保护法里说得非常清楚:

文物收藏单位(国有博物馆等)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收藏通过下列方式取得的文物:

 (一)依法继承或者接受赠与;

 (二)从文物商店购买;

 (三)从经营文物拍卖的拍卖企业购买;

 (四)公民个人合法所有的文物相互交换或者依法转让;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合法方式。

 文物收藏单位以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藏的前款文物可以依法流通。

哪些是违法的,也非常简单。就是你不能收藏所有权属于国家的文物

 下列可移动文物,属于国家所有:

 (一)中国境内出土的文物,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以及其他国家机关、部队和国有企业、事业组织等收藏、保管的文物;

 (三)国家征集、购买的文物;

 (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给国家的文物;

 (五)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其他文物。

 属于国家所有的可移动文物的所有权不因其保管、收藏单位的终止或者变更而改变。

一切地下(包括水下)埋藏的文物都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私自发掘,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出土文物后都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更别说收藏了。还有,比如被偷窃出来(或其他非法来源)的国有馆藏文物,当然也不能收藏,收藏了也没有法律保护你的所有权,这都是常识性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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