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字甲骨文的演变过程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5浏览:5收藏

信字甲骨文的演变过程,第1张

据考证,“信”字起始于甲骨文,但至今缺少文字佐证,在战国时间,信字的使用频率相当高,而当时的六国因地域不同,信字的写法也各有不同,如下图,战国时间发展出多种信字的写法。

战国时期信字的不同写法

  古人写信,一开始也写在木板上,写信的木板长约一尺,故称“尺牍”,“尺牍”就是古代的书信。为了与“简牍”区别开来,人们把作为书信的“尺牍”叫做“检”,在“检”上签字称为“署”,现在的“署名”就是由此而来。有的“检”上还有一块凹陷的装饰叫做“函”,这就是今天“信函”“函件”的来源。

小小科普,信字做为通假字时被假借为“伸”,取“伸展、伸张”之意的时候读作shēn。

李信,生卒年不详,字有成,槐里(今陕西咸阳兴平东)人,战国末期秦国著名将领。李信在灭燕国之战中立有大功,并参与灭齐之战。

韩王信(?-前196),战国时期韩襄王姬仓庶孙,西汉初年异姓诸侯王,为避免与同名的名将韩信相混,史书多称其为韩王信。

鲍信(151年-192年),泰山平阳(今山东新泰)人。东汉末年济北相,讨伐董卓的诸路人马之一。

石守信(928年-984年) ,浚仪(今河南开封)人,北宋开国将领。

李义府(614年-666年),瀛州饶阳(今河北饶阳)人,唐朝宰相。

史朝义(?—763年),突厥人,生于宁夷郡,史思明长子,是安史之乱的领导者之一。

张全义(852年-926年),初名居言,又名宗奭(朱温赐名),字国维。唐末至五代时期将领。

赵光义(939年-997年),即宋太宗(976年—997年在位),字廷宜,宋朝的第二位皇帝。本名赵匡义,后因避其兄宋太祖名讳改名赵光义,即位后又改名赵炅。

2000多年前的春秋时代,我国已有邮政。古籍中有"德之流行,速于置邮而传命"之语。所谓"置邮传命",即通过邮递而传达命令。"邮"字在2000多年前即已出现了。到秦末汉初,更是在各地的交通要道上设驿站,传递政府公文。当时是用快马做工具,每到一个驿站便换人换马,以求迅速。至1912年,驿站才给全部裁撤。驿站撤消前,我国民间也同时存在公共的寄信机构,叫"民信局",明永乐年间(1403-1425)创立,直到1935年1月1日才全部停业。

2500年前,我们祖先就开始驯养信鸽。在西夏与北宋的战争中,西夏军队利用信鸽做军事通讯。南宋初,大将曲端的军队中也使用信鸽传达消息召集军队。古代称信鸽为“飞奴”。传说汉高祖刘邦被楚霸王项羽所围时,就是以信鸽传书,引来援兵脱险的。张骞、班超出使西域,也用鸽子来与皇家传送信息。清乾隆年间,我国广东佛山地区每年5、6月份举行放鸽会,每年都有几千只参加,赛距约400华里。当时在上海、北京等地,也有类似的赛鸽会。国外利用信鸽传递消息的最早文字记载,见于公元前530年,当时利用信鸽传送奥林匹克运动会的成绩。

鸿雁是书信的代称,有时亦代称邮递员。何以“鸿雁”代称书信和邮递员?溯其源,汉朝时,苏武出使匈奴,被单于流放北海去放羊。10年后,汉朝与匈奴和亲,但单于仍不让苏武回汉。与苏武一起出使匈奴的常惠,把苏武的情况密告汉使,并设计,让汉使对单于讲:汉朝皇帝打猎射得一雁,雁足上绑有书信,叙说苏武在某个沼泽地带牧羊。单于听后,只有让苏武回汉。后来,人们就用鸿雁比喻书信和传递书信的人。

鲤鱼:这个典故出自汉乐府诗《 饮马长城窟行 》:“客从远方来,遗我双鲤鱼,呼儿烹鲤鱼,中有尺素书。”以鲤鱼代称书信有几种说法,有“双鱼”、“双鲤”、“鱼书”等。而且古代人还常常把书信结成鲤鱼形状。

书简:书简原指盛书信的邮筒,古代书信写好后常找一个竹筒或木筒装好再捎寄。后来书筒也成了书信的代称。

八行书:旧时信件每页八行,故称为八行书。

简:在没有发明造纸术之前,我国曾用削成狭长的竹片作为书写材料,人们把这种竹片称为简。用于写信的竹片便称为竹简。

牍:古代书写用的薄而小的木片称为牍,汉代对简和牍串起来写字时,诏书律令宽不超过三尺,一般书信宽不过一尺,所以将书信称为尺牍。

柬:在古代,柬与简通用,是信件、名片、帖子之类的统称,如请柬、贺柬、书柬等。

素:古代称白绢为素。用白绢( 或绸 )写成的书信称为尺素,后来“素”成为书信的代称。

笺:笺原是精美的小竹片,供人们题诗或作画用。一般信纸也叫笺,后引申为书信的代称。

函:函原指信的封套。古代寄信用木匣子邮递,这种匣子叫函。后来就称信件为函,如函件、来函、公函等。

札:札在古代指书信,公私文书。札原意为古代书写用的小木简。现仍通用“信札”一词。

中国人讲究“礼义仁智信”,其中的“信”含义是信用,引申为说话算话、讲信用、守承诺。

信这个词是做人做事的根本,不论是对个人,还是社会、国家,这都是立足的根本。

一、信字含义

“信”本是一个形声字,从“千”声,或从“身”声,包含着对人言诚信的期望。“信”字在战国时代大量用于人名、封君名,还作为吉语铭刻在印章中,这个时期的名人比如信陵君。

《说文解字》:信,诚也。从人从言。会意。㐰,古文从言省。訫,古文信。息晋切。这里其实说得很明白,信的意思就是诚意,两个字连起来就是诚信,是我们现代依然推崇的做人做事的态度。

“人不食言是为信”,说的就是一个人说话算话,这就是信用,承诺。遵守承诺是一个人最高的品质,从几千年前就开始提倡这种品质,并且把一些拥有这种美好品质的人尊称为“信者”,甚至在他们的称呼中加入信这个字。

二、信对我们的重要作用

我们现在一般都说诚信,这两个字是一体的,现代人对诚信更加看重,这是一种依然美好的品质。

不论是对一个人、一个家庭,或者一个国家、整个社会,诚信都说为人处世的根本。一个人不讲诚信就没有人愿意和他交往,同理一个国家不讲诚信也必然遭到其他国家的抵制。诚信更多时候是一种约定俗成的东西,生活在社会当中,必然要诚实守信,做到重承诺。每个人的忍耐都有限的,可以容忍你一次两次的不守承诺,但是绝对不会有第三次。

俗话说“有再一再二,没有再三再四”,其实古人从很早开始就明白了诚信的重要,明白不守信可能带来的后果。到今天这么多年过去了,几千年的传统更是不能丢,我们更应该保持这种良好的社会风俗,让自己成为一个有信用、受爱戴的人。

至于一个国家,诚实守信是根本,是国家良好风气的基础。

古人的智慧放到今天依然有用,并且用处一点都没有减少。老祖宗给我们留下了太多的财富,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将这些思想发扬光大,让我们生活的社会更加美好。

对于整个国家来说,人民诚实守信,这个国家整体的风气就会变好,我们国家的形象也会日渐强大。

我不知道对不对,如果不对楼主各位知友多担代。

(1)《周易》

(2)《尚书》

(3)《孙子》

(4)《黄帝内经》

(5)《难经》

(5)《山海 经》

(6)《史记》

(7)《老子》

(8)《诗经》

(9)《离骚》

(10)《尔雅》

(11)《说文解字》

再往下就不知道了。

诚,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和哲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思想史的重要范畴。直到孔子时期,“诚”还未形成为理论概念。孟子时不但已经形成为理论概念,而且位置十分重要。他说:“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至诚而不动者,未之有也;不诚,未有能动者也。”在这里,诚不但是天道本体的最高范畴,也是做人的规律和诀窍。荀子发挥了“诚”的思想,指出它为“政事之本”。他说;“天地为大矣,不诚则不能化万物;圣人为知矣,不诚则不能化万民;父子为亲矣,不诚则疏;君上为尊矣,不诚则卑,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在《礼记·中庸》里,“诚”成为礼的核心范畴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至诚如神,有了诚笃的品德和态度,就可以贯通多种仁义道德,成己成人,甚至能够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赞天地只化育而与天地参,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大学》把“诚意”作为八条目之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诚”成为圣贤们体察天意,修身养性和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宋代周敦颐进一步认为“诚”为“五常之本,百行之源也。”把包括诚实在内的“诚”看作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基础和各种善行的开端。程颐更为直截了当地说:“吾未见不诚而能为善也”其见解入木三分。

马克思主义伦理学批判地继承了“诚”这个范畴,肯定诚实是社会公德中的一个重要规范。在长期的社会生活中,诚实之主要的道德要求逐渐明晰为:忠诚、正直、老实。忠诚的主旨是对祖国、对人民、对正义事业的忠诚。当然,这种忠诚不是盲目和狭隘的“愚忠”,而是认同于崇高的理想,为实现理想而不懈追求和努力奋斗,从而表现出乐于奉献,勇于牺牲的精神。正直,是指为人正派,处事公正坦率。老实,则特指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

信,也是中国伦理思想史的范畴。“信”的含义与“诚”、“实”相近。从字形上分析,信字从人从言,原指祭祀时对上天和先祖所说的诚实无欺之语。隋国大夫季梁说:“忠于民而信于神”,“祝史正辞,信也。”后来,由于私有经济和私有观念的发展,原有的纯朴的社会被逐渐破坏。国与国、人与人之间的交往不得不订立誓约。但誓约和诺言的遵守,仍然要靠天地鬼神的威慑力量维持。春秋时期,经儒家的提倡,“信”始摆脱宗教色彩,成为纯粹的道德规范。孔子认为,“信”是“仁”的体现,他要求人们“敬事而信”。他说:“信则人任焉”,“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孔子和孟子都将“信”作为朋友相交的重要原则,强调“朋友信之”,“朋友有信”。而历代当权者大都将“信”作为维护秩序的重要工具。《左传·文公4年》中说:“弃信而坏其主,在国必乱,在家必亡。”《吕氏春秋·贵信》对社会生活中的信与不信之后果,作了淋漓尽致的剖析:“君臣不信,则百姓诽谤,社会不宁。处官不信,则少不畏长,贵贱相轻。赏罚不信,则民易犯法,不可使令。交友不信,则离散忧怨,不能相亲。百工不信,则器械苦伪,丹漆不贞。夫可与为始,可与为终,可与尊通,可与卑穷者,其唯信乎!”汉代董仲舒将“信”与仁、义、礼、智并列为“五常”,视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并对“信”作了较详尽的论述:“竭遇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他认为“信”要求诚实,表里如一,言行一致。朱熹提出“仁包五常”,把“信”看作是“仁”的作用和表现,主要是交友之道。他说:“以实之谓信”,其说与孔子、孟子基本相同。在儒家那里,诚与信往往是作为一个概念来使用的。“信,诚也”,“诚”与“信”的意思十分接近。

由此看来,传统伦理将诚信作为人的一种基本品质,认为诚实是取信于人的良策,是处己立身,成就事业的基石。总之,是一种个人生活的准则

信字甲骨文的演变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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