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确定图片版权可能受到保护呢知乎-如何确定自己的图片版权是否被使用?
如何知道有无版权
确定有没有版权需要判断一下创作人员是否具有对这个作品的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造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和剽窃他人的,如果是属于作者自行创作具有独创性的话,那么可以认定为有版权。
一、怎么确定有没有版权
确定有没有版权需要判断是否具有独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创作的智力成果,而不是抄袭剽窃他人的。创作,是一种脑力劳动、智力活动,能直接产生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的要求有所不同。专利法中的创造性,要求必须具有新颖性,甚至要求必须是首创的。著作权法中作品的独创性,只要是自己创作的,是表现自己思想观念和感情的智力成果,该作品的水平即使低于已经出现的同类作品的水平,但只要自己创作的,就应认定具有独创性。
著作权的取得方式:
“继受取得”系指权利的取得是以他人既存权利为基础的派生性取得权利的情形。通过继受取得的著作权是部分的著作权,即仅涉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除非法律有明确的规定。著作权的继受取得主要包括如下具体情形:
(1)、因约定取得。
(2)、因继承取得。
(3)、因法律规定取得。
二、商标侵权应赔多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关于商标侵权的赔偿数额,为侵权人在侵权期间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在被侵权期间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包括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前款所称侵权人因侵权所得的利益,或者被侵权人因被侵权所受损失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
法律规定了确定商标侵权人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和使用法定计算方法难以确定赔偿数额由人民法院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但是法律并没有把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法的主动权赋予受害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侵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弥补了这一缺憾。《解释》规定:“人民法院依据商标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选择的计算方法计算赔偿数额。”
被侵权人在计算侵权赔偿数额时,不仅要计算商标被侵权的损失,而且还要计算被侵权人为制止侵权所支付的调查、取证、协商、调解、诉讼等所支付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的费用。
当然,被侵权人依法律规定作出赔偿计算方法并计算出赔偿数额后,人民法院还应考虑具体的侵权行为的性质、期间、后果、商标的信誉、许可使用费等综合因素后最后作出判决。
现实生活当中,可能有一些在网上经常上网的人员他们浏览一些,但是这些的话很有可能是剽窃抄袭他人盗用他人的,在这种情况之下的话,就是属于侵犯他人拥有的版权性的问题,所以必须要对这个行为进行打击,如何判断自己是否有版权,主要还是看他是否符合著作权保护的作品要件。
什么样的是受到版权保护的申请了版权保护标识是不是应该有版权标识要不怎么知道有版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作者就拥有该作品的版权了。只是没有在版权局登记,没有作品登记证书
版权登记可以找代理机构办理或自己亲自去身份证住址上的省版权局办理
所需文件资料有:
提供申请书、身份证明复印件、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单位开具的证明等);
如果是合作创作或者委托创作,还应该提供合作作者的委托书或委托作品的委托合同,由代理人代为办理登记的应提供代理人委托书,如果已经签定专有权许可使用合同的,还应提供该合同。
还应填写登记表、权利保证书,并交纳相应的登记费用
版权保护标识是(圆圈加C)符号。有版权标识的作品表明受版权保护。但是没有版权标识的作品不一定表明不受版权保护。我国作品版权采取自动取得原则,作品自创作完成之日起自愿产生,作品注册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所以无版权标识的作品仍然受版权保护。
参考法律文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著作权包括下列人身权和财产权:
(一)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二)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六)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
(八)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
(十)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和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十一)广播权,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十二)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
(十三)摄制权,即以摄制**或者以类似摄制**的方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
(十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
(十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十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十七)应当由著作权人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代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意志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视为作者。
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如何确定自己的版权是否被使用?首先要获得的版权,这个过程可以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进行认证,拿到自己拥有版权的凭据。然后可以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搜索,看一下自己的版权是否被使用。目前市面上有很多对比的软件和网站,会帮助使用者确定自己的版权是否存在被侵权的现象。如果觉得麻烦,也可以委托像大连伯纳传媒有限公司这样的版权管理平台来操作,更省心。
现在我们处在一个互联网的社会中,在网上有大量的信息,有些人也会自己去做一些视频发到其他的网站上,如果我们把知乎上的段子录成视频发到其他网站,这种算侵权吗?事实上我们要根据自己的情况来分析,比如说这个段子并不知道是谁写的,有可能是大众编出来的,那么就不属于侵权,其次如果已经明确知道这个段子是谁的原创,这个时候尽量获得权力之后再进行录制视频,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如果段子不知道是谁的,有可能是全网的。
我们在网络上有大量的内容,比如说有一个段子,本身是一个网友提出来的,后来被别人发到了其他平台,慢慢的知道的人越来越多,这种段子事实上一般是没有什么版权的,因为作者可能自己都想不起来了,所以一般是不会侵权的。2如果知道是谁的原创,尽量获得权力。
在网络上,还有一种段子是能够明确知道是谁提出来的,因为在网络上有很多专注做原创的段子手,他们有的时候是把段子写成文章,有的时候是把段子录成视频,对于这样的人我们能够明确的知道是谁做的,如果要想录制成视频的话,尽量获得原作者的同意,这样才不属于侵权,否则原作者是有权利说自己侵权的,因此一定要尊重原创。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人都选择在网络上看信息,有的时候会有一些段子,我们把别人的段子录制成视频,如果是没有原作者的,那么有可能不侵权,但是如果明确知道有原作者,这个时候可能会构成侵权,所以需要征得原作者的同意才是比较稳妥的,这也是一种尊重原创行为。
倒卖素材是否违法
要看你和”别人”的约定,以及”别人”是否具有版权。
如果你购买素材只是购买使用权,并不是连同版权一并购买,那你用于出售,版权方可以投诉您侵权,且这一投诉成立的可能性很高。
如果”别人”根本不是版权方,那你购买并用于出售,版权人发现后也是可以投诉您侵权。
关于设计版权的问题。我们一个美工在网上用了一张做我们的宣传页,结果关系到版权问题我如果用买来的关于您的这个问题,是现在设计人员经常遇到的,非常具有代表性。
我国现阶段的版权保护政策对于使用者的规定是非常严格的,如果您的设计人员用到的图,只要涉及到版权纠纷,那么肯定是需要你们赔钱的。
所以,建议您还是用收费的图,可是现在网络上的设计素材那么多,到底哪些是拥有版权的呢您可以跟提供图的人员联系一下,不要怕麻烦,就是几个电话的事。如果对方表示该图是他原创,并且在收费后允许您使用。那么就相当于取得了著作权合理授权,您就放心用吧;如果对方表示他们是版权代理机构,那么您就需要问清楚他们取得的是专有版权还是普通版权,如果是专有版权,那么根据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他们是不允许进行版权转让的,(所谓专有版权,其实就是只能他自己用,不能转让)您就需要注意了,小心花了钱还吃亏;如果他们取得的是普通版权,那么是可以转让的,您花钱就可以用。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您!
百度上面有版权的图如果用ps作图侵权了吗1、涉嫌侵权,但不是绝对侵权。
2、理由如下:
(1)PS作图的基础是有版权的原图,原图具有版权,如果是个人学习等落入著作权法中的合理使用情形的,可以不经过版权人许可,也不用支付报酬。
(2)如果非合理使用,比如PS后用于商用,那么即便PS后的作品属于演绎作品,PS者对其享有独立的著作权,也不能排除对原创作者的侵权。
3、因此,建议购买版权或者事先征得版权人的许可再进行PS。
一、侵权损害赔偿
(一)财产损害赔偿
1、财产损害赔偿的定义
财产损害赔偿,是指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并造成财产损失的,侵权人应当向被侵权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财产损害赔偿,既可能是因为侵害财产权益所致,如砸坏他人电脑导致的电脑价值的赔付,也可能是由于侵害人身权益所引起,如打伤他人导致的医疗费用的赔付。
2、财产损害赔偿的分类
依据被侵害的民事权益的类型,财产损害赔偿可以进一步区分为:侵害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害赔偿(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侵害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害赔偿(侵害其他人身权益的财产损害赔偿);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害赔偿。
3、人身伤亡在可能引起精神损害赔偿的同时,也可能导致财产损害赔偿。关于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结合《侵权责任法》第20条和第16条的规定可知,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进一步而言,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在赔偿范围上一般包括积极的一般财产损失和可得利益的损失。前者包括上述的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丧葬费等,而后者则包括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等。另须注意的是,如果侵权行为造成被侵权人死亡的,请求人身伤亡的财产损害赔偿的主体就将是被侵权人之外的人,按照《侵权责任法》第18条的规定,包括被侵权人的近亲属以及为被侵权人支付了医疗费、丧葬费等合理费用的人。同时,如果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如交通事故、矿难事故等各种重特大人身伤亡事故的情形,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7条的规定,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4、侵害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等能够被商业化利用的人身权益时,有可能会造成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失。例如某企业未经某明星的允许在其商品包装上使用该明星的肖像。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0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例如,某企业未经某明星的允许在其商品包装上使用该明星的肖像,因而节省了一笔本应支付的代言费,这笔代言费就可以视为该企业因侵权行为所获得的利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5、至于侵害财产的财产损害赔偿,依据《侵权责任法》第19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被侵权人的财产损害包括直接损害(财产的直接损害)和间接损害(应得利益损害)。在这其中,直接损害包括积极财产的减少,如物品毁损灭失或者物品损坏带来的技术性贬值和交易性贬值,和消极财产的增加,如甲损坏了乙的电脑,乙因送电脑维修而产生的交通费用;而间接损害不是现有财产的减少,而是被侵权人基于财产而可能产生的利益的减少。例如,的士被人撞坏后,在维修期间,该的士的司机没办法载客赚钱。
(二)精神损害赔偿
1、精神损害赔偿,是指因侵害他人的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侵权人应当向被侵权人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2条的规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此处的“他人”只包括自然人,而不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根据《精神损害赔偿解释》第1—4条规定,精神损害赔偿的范围是:
①侵害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②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
③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导致亲子关系或者近亲属间的亲属关系遭受严重损害;
④自然人死亡后,侵权人以侮辱、诽谤、贬损、丑化或者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姓名、肖像、名誉、荣誉,侵权人非法披露、利用死者隐私,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死者隐私,侵权人非法利用、损害遗体、遗骨,或者以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的其他方式侵害遗体、遗骨等,导致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痛苦;
⑤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
3、精神损害赔偿的数额,应当根据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以及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来进行综合考量后确定。
(三)赔偿费用的支付
依据《侵权责任法》第25条的规定,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
如何确定图片版权可能受到保护呢知乎-如何确定自己的图片版权是否被使用?
本文2023-10-25 13:06:19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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