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文化遗产有哪些
山东泰山、武当山古建筑群、北京故宫博物院、颐和园、敦煌莫高窟等。
1、山东泰山
泰山位于山东省中部,古称岱山,又名岱宗、 故称岳山,主峰玉皇顶在泰安市北,海拔1,545米。中华泰山作为东岳,西岳,中岳,南岳和北岳的五岳之首,历来有着“中华第一山”的美誉。
2、武当山古建筑群
武当山古建筑群,位于湖北省丹江口市境内,武当山古建筑群敕建于唐贞观年间,明代达到鼎盛,历代皇帝都把武当山作为皇室家庙来修建。
3、北京故宫博物院
北京故宫博物院建立于1925年10月10日,位于北京故宫紫禁城内。是在明朝、清朝两代皇宫及其收藏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中国综合性博物馆,也是中国最大的古代文化艺术博物馆。
4、颐和园
颐和园,北京市古代皇家园林,前身为清漪园,坐落在北京西郊,距城区十五公里,占地约二百九十公顷,与圆明园毗邻。
5、敦煌莫高窟
莫高窟,俗称千佛洞,坐落在河西走廊西端的敦煌。它始建于十六国的前秦时期,历经十六国、北朝、隋、唐、五代、西夏、元等历代的兴建,形成巨大的规模,有洞窟735个,壁画45万平方米、泥质彩塑2415尊,是世界上现存规模最大、内容最丰富的佛教石窟。
根据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一章第三条规定,按照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划分不同的保护类别和管理层级,根据保护类别,实行分级管理。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必须遵循相关国际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相应的规划管理措施。
1.历史文化遗产类别
(1)我国的世界遗产分类。截至2007年,我国列入《世界遗产目录》的物质遗产分为四类,即世界文化遗产、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世界文化景观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
其中我国已列为世界文化遗产项目共24处,以列入《世界遗产目录》时间为序,包括长城;明清故宫(北京故宫、沈阳故宫);陕西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甘肃敦煌莫高窟;北京周口店“北京人”遗址;西藏布达拉宫(大昭寺、罗布林卡);河北承德避暑山庄和周围寺庙;山东曲阜的孑L庙、孔林、孔府;湖北武当山古建筑群;山西平遥古城;云南丽江古城;江苏苏州古典园林;北京颐和园;北京天坛;重庆大足石刻;四川成都青城山—都江堰;河南洛阳龙门石窟;明清皇家陵寝(明显陵、清东陵、清西陵、明孝陵、十三陵);安徽皖南古村落(西递、宏村);山西大同云冈石窟;高句丽王城、王陵及贵族墓葬;澳门历史城区;河南安阳殷墟;福建开平碉楼与村落。
列为文化景观遗产的有1处,为江西庐山。
列为人类口述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有4项,即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蒙古族长调民歌。
(2)我国的文物保护分类。我国对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统称为文物保护。全面解释文物保护的法律是《文物保护法》。该法第一章第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受国家保护的文物有下列五类:
1)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和石刻、壁画;
2)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实物、代表性建筑;
3)历各时代珍贵的艺术品、工艺美术品;
4)历各时代重要的文献资料以及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手稿和图书资料等;
5)反映历各时代、各民族社会制度、社会生产、社会生活的代表性实物。
以上五类划分按照文物的形态特征和属性进行归并。同时该法第一章第三条、第二章第十三条、第十四条还按照文物的不同存续方式,将上列文物划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别。
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村镇。
可移动文物是指历各时代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代表性实物等。
2.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等级
基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的需要,按照国家公约和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可移动文物分为珍贵文物、一般文物。珍贵文物分为一级文物、二级文物、三级文物。不可移动文物大体可以分为以下7个保护等级,各个保护等级的不可移动文物均需由下列不可移动文物层层遴选确定。
(1)世界文化遗产与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符合《世界遗产公约》第一条规定标准的文化遗产,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大会审议通过,列入《世界遗产目录》。
(2)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文物,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3)历史文化名城和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2002年10月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通过《文物保护法》规定: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由国务院核定公布为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选择已批准公布的具有重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确定为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
在此之前,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曾经划分为两个层级:由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现在被称作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主要指原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及由国务院核定增补并公布的少量历史文化名城城市。
(4)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街区、村镇。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公布,并报国务院备案。
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镇、街道、村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公布为历史文化街区、村镇,并报国务院备案。
其中,历史文化街区可以是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以内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也可以是其他城市、镇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
(5)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由设区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6)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由县级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由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
(7)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在国务院2008年公布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中,还将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定义为历史建筑。历史建筑包括受保护的优秀近现代建筑。
中国古代文化遗产有哪些
本文2023-10-25 16:37:25发表“古籍资讯”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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