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县制下的地方官与分封制下的诸侯王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3收藏

郡县制下的地方官与分封制下的诸侯王相比较最主要的差别,第1张

这样说吧,封建统治制度中,诸侯王的爵位主要分为亲王(即一等王爵)、郡王(即二等王爵),但历朝称呼、建制稍有不同,象清朝在郡王之下还有贝勒。地方官则有总督(有的称节度使)、巡抚、太守(后世与刺史、知州、知府同)、知县(即县令),现按你的问题逐条回答:

A:统治区域的大小要看你拿谁和谁比了,亲王的封地在先前(周、汉、晋等时期),是很大的,几乎相当与一个省这与巡抚管辖区域相当(巡抚就是现在的省长),但后期(宋、元、明、清)就不大了,与太守的辖域差不多,也就是现在的一个地级市吧。郡王又要小些,封地和知县辖域相仿,相当于现在的县级市、县(当然没现在的面积这么大,这里只是从级别上类比),而总督一般是管辖数省的。

B:辖区人口的多少 也就取决与地域面积的大小,这由上面的回答可以看出。

C:亲王一般是皇帝的直系血亲,比如兄弟,或是功劳极大的功臣,或是世袭上一辈的王爵,郡王也差不多,只是与皇帝的亲疏关系要远些。地方官则必须经过任命才可就职,科举考试就是为此选拔人才,“择其贤者而录之”,不可世袭,所以常常会调换。

D:原则上讲,诸侯王的封地是附属于国家的,但由于其在封地享有很多特权(如税收归自己所有,可以自行设立长官,甚至可以拥有自己的卫队),又因为是家族世袭自治,一般中央政府也不会干涉,所以基本上相当于一个国中之国。而地方官只是受朝廷派遣的地方管理者,其辖域土地直属国家,必须接受朝廷的政令。

另外要说一下诸侯王爵位的高低,其实就代表了其所享有的权利、待遇的高低,因为他们是一个特殊群体,一般是没有官职的(除非皇帝任命),这与公、侯、伯、子、男爵等普通爵位是不同的,后者是授予大臣的,且一般不能世袭。

在历朝历代中,周朝只用分封制,而秦朝只用郡县制,但后来各朝基本上都是二制并存,所以以上说的都指一般情况下,有时出现的特殊情况(如军阀割据时期、削藩时期)应另当别论。

  积极影响:

  1有利于稳定当时的政治秩序,但后来诸侯国之间出现了强国兼并弱国的形式,使周天子的权威逐渐削弱。通过分封制,周的文化形式因此覆盖了整个黄河中下游地区;周文化具有惊人的稳定性和延续性。

  2加强了周天子对地方的控制。周朝开发边远地区,扩大统治范围,并逐步构织出全国的交通网络。

  消极影响:

  1西周后期,随着诸侯国的日益强大,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春秋时的楚王问鼎,是诸侯国对分封制的公开挑战。春秋战国时期。大国兼并小国,同姓国也彼此战争,周天子都管不着,战国末年,周王室完全丧失了分封大权。

  2周天子具有至尊权威,国家政权也逐渐由松散趋向严密。不过受封的诸侯在自己的领地内,享有相当大的独立性,随着诸侯国势力的日益壮大,到西周后期,王权衰弱,分封制遭到破坏。

  分封制也称分封制度或封建制,即狭义的“封建”,由共主或中央王朝给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分封领地和相当的治权,属于政治制度范畴。

  宗法制是分封制的基础,在家庭范围内为宗法制,在国家范围内为分封制。

制度随着时代的发展不断的演变,历史的车轮详尽的记载了这一切。那么留存在封建王朝层面的体制,必须是符合统治阶级的利益为根本。古代所实行的国家体制面前,一个是分封制,一个是郡县制。不管体制的如何变化,最终的目的还是为了服务于统治阶级。汉朝建立之初,为何实行的体制却是分封制和郡县制并行的制度呢?这些我们要先从分封制和郡县制的由来开始讲起。

说起分封制,最早由来我们无从查起。但知道最多的莫过于周朝,西周建立之后,便开始实行分封制。春秋战国时期的齐国,便是西周分封天下时期姜子牙的封国。周朝为了更好控制自己的国家,将周王室同姓王族、建国功臣以及商朝后裔进行了大规模的分封,以便于将来更好的统治。最初以宗法血缘为基础的分封制,的确是我国古代的一个重要的制度。因为它完全符合当时统治者的利益需要。

可任何一项事情都有两面性,既有它的优势,肯定也会存在它的劣势。那就是分封制实施初期,因为统治阶级天下一家,用宗法血缘维护统治,可以迅速加强王室的统治。可分封诸侯国的权利逐渐大了起来之后,对于统治朝廷来说,却是一个很头疼的事情。等到周王室衰微之后,诸侯权力增加,互相征战不已,便出现了春秋战国的争雄的局面。

郡县制顾名思义,有郡、县两级地方行政制度。这是以宗法血缘分封制度出现之后,演变出来的中央管理地方的行政制度。这个制度的出现,缓解了当时统治阶级抑制诸侯权力过大,所造成对中央的威胁。由中央直接管理地方,扩大了统治阶层的权利。

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中描述说:郡、县起源于西周。《逸周书作雒》这样记载: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这便是西周关于郡、县二字记载的最早由来。

《周礼天官大宰》中说:县以系邦国之民。《周礼地官遂人》中说:造县郡然后可以定民居。郡县的由来源于西周,兴盛于春秋战国,而且在春秋战国期间得到发展。

《采邑考》中说道:春秋之世,灭国之人,固已为县。《史记秦本纪》当中记载:武公十年,伐圭、冀戎,初县之。同年《左传》庄公六年,楚人征服申,变申国为楚县。春秋时期的楚国和秦国,同时设立县制。

秦朝统一六国之后,为了巩固统治,便开始大范围实行郡县制。开创我国历史上,长达两千多年的新的管辖模式。有效的打破了自西周以来诸侯分封割据的状态,对稳定地方治安以及维护国家统一,形成了强有力的保障。

但是西汉王朝的建立,确实郡县制和分封制两者共举。这当中也存在着或多或少的原因在其中,有人说汉承秦制,这当中也存在着必然性,因为大汉朝的建立时间和秦朝的灭亡,中间只有大概二十年的时间。中间过度的项羽统治时期,分封各大反秦势力为诸侯王。这之间的过度,为刘邦的建国所采取的管理制度,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借鉴价值。

实行郡国并行制的历史背景

说起郡国并行制度的建立,这就不得不提及一件事情,那就是楚汉争霸。项羽在灭掉秦国之后,因为身边的功臣以及六国旧部族,参与到了反秦势力当中的缘故。之后便开始分封天下,将天下分给了十八路诸侯,而自己自立为西楚霸王。

虽然项羽一支独大,但是天下十八路诸侯,各自有着一定的实力。然而在楚汉争霸时期,刘邦在与项羽周旋的过程中,如果以一己之力对抗项羽,显然存在这风险。为了降低风险,拉拢这些项羽分封的诸侯,增强自身的实力。同时允诺消灭项羽之后,与诸侯共享天下。刘邦拉拢的方式是正确的,最终在垓下,四面楚歌,项羽最终兵败自杀。

西汉建立之初,刘邦为了实现当时的诺言,便开始分封异姓诸侯王。刘邦的胜利,离不开这些异姓诸侯王的帮助。那些拥有实权的诸侯王,刘邦肯定不能忽略,安抚的一个重要举措便是重新分封他们,让这些异姓诸侯安心。但这些安抚有些出自刘邦本心,有些也是无奈。

实行分封制的必然性

《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今急先封雍齿以示群臣,群臣见雍齿封,则人人自坚矣。”於是上乃置酒,封雍齿为什方侯,而急趣丞相、御史定功行封。群臣罢酒,皆喜曰:“雍齿尚为侯,我属无患矣。

同时张良也表明,天下的豪杰之所能够跟着刘邦打天下。不过是为了能够将来能够得到好处,那么这个好处就离不开分封的影子。“且天下游士离其亲戚,弃坟墓,去故旧,从陛下者,徒欲日夜望咫尺之地”。张良的劝谏可以说一语中的,你刘邦之所有有人帮你,无非就是为了将来能有一块封地。

还有便是功高盖主那一批,最杰出的代表便是韩信。韩信在整个大汉朝的建立过程中可以说是功劳最大的那个,如果没有韩信的辅助,刘邦能否打败项羽,本质上说是一个未知数。

手握重兵的韩信,在破赵攻齐之后,便向刘邦索要一个假齐王的称号。刘邦虽然十分生气,但是在张良、陈平的提醒之下,无奈的同意了韩信的想法。

还有便是九江王英布,彭越等等都在汉朝建立之后,按照之前约定将他们封侯。所以说刘邦之所以同意分封的制度,可以说是当时时局所决定的。不管刘邦是否同意,裂土分封在所难免,是一种趋势,要想更好的维护统治,少不了这一道工序。史料中曾这样记载:

在高祖十三年三月,刘邦在临死之前下发了一道体现仁德的诏书。诏曰“吾立为天子,帝有天下,十二年於今矣。与天下之豪士贤大夫共定天下,同安辑之。其有功者上致之王,次为列侯,下乃食邑。而重臣之亲,或为列侯其有不义背天子擅起兵者,与天下共伐诛之。布告天下,使明知朕意”因此说,分封制的实施,为的就是大汉初期能有个稳定的局面,这也就是这道诏书的由来。

郡县制的实施的背景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整个大汉王朝都是刘邦的,那么在建立之初,刘邦肯定也会想到一些。怎么样才能让整个大汉更加稳固,这才是最重要的。秦朝实行的郡县制,从秦朝开始一直到项羽称霸的过程中,是一直存在的。例如项羽王梁,楚九郡。存在即合理,秦朝是因为暴政才导致的覆灭,再加上春秋战国多少年的分封制的灌输思想,导致秦朝实行的郡县制并不被世人所接受。

但是等到西汉建立后,郡县制实施多年,人们对于郡县制的抵触情绪也少了很多。更何况郡县制和分封制的共同实施,可以达成一种政治上的平衡。天下是刘邦一手建立的,不可能只实施分封制,前车之鉴的教训还是会考虑当中去的。诸侯势力太大,而没有制约导致天下分崩离析。那么郡县制的实施,可以缓解将来发生的这种社会矛盾。虽然后来证明分封的确存在祸端,但是对于西汉初年来说,是一项不得不执行的策略。

更重要的是,加强汉朝中央的权利,是刘邦十分迫切要做的事情。分封之后,各异姓诸侯都有着实权,那么刘邦的权利从哪里来,郡县制的实行,同样是刘邦一项明智的决策。

郡国并行制的模式得失

郡国并行制的实施,从本质上来说,是对以往的政体的继承和发展。融合成了西汉的郡国并行这一策略。先秦的灭亡,很多人认为是郡县制导致的。那么分封制的实施很大概率会导致诸侯的权利过大。结合西汉初年的社会背景,以及“无为而治”的政治理念,如何缓解社会经济成为重中之重。

郡国并行制最初可以帮助西汉,缓解当下的社会体系和社会经济。给予诸侯国更大的自治管理的权限,可以让各个诸侯国因地制宜的发展经济。汉景帝时期的吴国便是最好例子,天下钱粮多出自吴国。可见郡国并行制的实施调动的诸侯王的积极性,大力发展生产力。

《史记·吴王濞列传》说:

会孝惠、高后时,天下初定,郡国诸侯各务自拊循其民。为了发展社会生产力,各大诸侯王,也是费尽心机。

吴王刘濞绝对是一个发展生产力的“能人”,史料中曾这样记载:以铜盐故,百姓无赋。卒贱更,辄与平贾。岁时存问茂材,赏赐闾里。佗郡国吏欲来捕亡人者,讼共禁弗予。如此者四十余年。吴国在他的治理下,迅速发展起来。导致后来朝廷眼红,在汉景帝时期不得不重新调整策略,实行削藩。

郡国并行制的实施,存在一定的必然性,也是统治者对于政治模式的探索。显然在西汉初年,这项政策的施行,的确具有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巩固政权的作用。以至于后来的“白马盟约”的实施同样都是为了保证汉室宗亲,刘氏政权可以长期稳定的发展下去。

这种制度也是吸取秦朝经验教训,刘邦认为秦朝的灭亡,主要还是施行的郡县制太过于单一。一旦发生战事并没有可以利用的宗亲外援,这也为刘邦认为分封制的必要性。只实行分封的话,也同样很可能导致天下大乱的结局。所以说郡国并行制的实施,对于西汉初年的政权来说,既是探索,也是当下最为稳妥的政策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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