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电信诈骗怎么判刑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5收藏

境外电信诈骗怎么判刑,第1张

对跨境电信诈骗的判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很多时候,人们都会问电信诈骗的判决标准是怎样的,其实,对于这个问题的答案,需要结合多方面的证据,确定最终的诈骗金额以及犯罪情节等,法院才能进行判决。

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的具体量刑标准:

一、以诈骗数额标准

1、能够查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只是电信网络诈骗定罪量刑的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数额是开庭过后法院认定的数额,不是公安机关查证的数额。

2016年12月,全国统一量刑数额标准 ,电信网络诈骗3000元以上可判刑,具体标准如下:

(1)电信网络诈骗数额3000元以上的,可以在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2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2)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3万元的,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可以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10000元,可以增加六个月至一年刑期;

(3)电信网络诈骗数额达到50万,可以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每增加50000元,可以增加一年至一年六个月刑期。

2、查不到数额的

诈骗数额难以查证,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其他严重情节”,以诈骗罪(未遂)定罪处罚:

(1)发送诈骗信息五千条以上的,或者拨打诈骗电话五百人次以上的;

(2)在互联网上发布诈骗信息,页面浏览量累计五千次以上的。

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故意隐匿、毁灭证据等原因,致拨打电话次数、发送信息条数的证据难以收集的,可以根据经查证属实的日拨打人次数、日发送信息条数,结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犯罪的时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等相关证据,综合予以认定。

二、以情节标准:

常见量刑情节的适用

1、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30%~60%;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减少基准刑的10%~50%。

2、对于未遂犯,综合考虑犯罪行为的实行程度、造成损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况,可以比照既遂犯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

3、对于从犯,应当综合考虑其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实施犯罪行为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4、对于自首情节,综合考虑自首的动机、时间、方式、罪行轻重、如实供述罪行的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恶意利用自首规避法律制裁等不足以从宽处罚的除外。

5、对于立功情节,综合考虑立功的大小、次数、内容、来源、效果以及罪行轻重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一般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重大立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50%;犯罪较轻的,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6、对于坦白情节,综合考虑如实供述罪行的阶段、程度、罪行轻重以及悔罪程度等情况,确定从宽的幅度。

(1)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2)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罪行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30%;

(3)因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50%。

7、对于当庭自愿认罪的,根据犯罪的性质、罪行的轻重、认罪程度以及悔罪表现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10%以下。依法认定自首、坦白的除外。

8、对于退赃、退赔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退赃、退赔行为对损害结果所能弥补的程度,退赃、退赔的数额及主动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

9、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

10、对于当事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七条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礼道歉以及真诚悔罪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下;犯罪较轻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50%以上或者依法免除处罚。

11、对于累犯,应当综合考虑前后罪的性质、刑罚执行完毕或赦免以后至再犯罪时间的长短以及前后罪罪行轻重等情况,增加基准刑的10%~40%,一般不少于3个月。

12、对于有前科的,综合考虑前科的性质、时间间隔长短、次数、处罚轻重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10%以下。前科犯罪为过失犯罪和未成年人犯罪的除外。

13、对于犯罪对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弱势人员的,综合考虑犯罪的性质、犯罪的严重程度等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20%以下。

14、对于在重大自然灾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犯罪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可以增加基准刑的 20%以下。

三、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达到相应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酌情从重处罚:

1、造成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自杀、死亡或者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

2、冒充司法机关等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的;

3、组织、指挥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的;

4、在境外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的;

5、曾因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者二年内曾因电信网络诈骗受过行政处罚的;

6、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在校学生、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或者诈骗重病患者及其亲属财物的;

7、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等款物的;

8、以赈灾、募捐等社会公益、慈善名义实施诈骗的;

9、利用电话追呼系统等技术手段严重干扰公安机关等部门工作的;

10、利用“钓鱼网站”链接、“木马”程序链接、网络渗透等隐蔽技术手段实施诈骗的。

随着网络的发展,电信诈骗的手段也逐渐变的多样化,科技手段也越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抓捕的难度性。因此,一旦涉嫌被捕,如果有确切的证据,那么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对于电信跨国网络诈骗判决标准,不同的犯罪情况有不同的判决标准,这需要结合实际才能给予答案。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分析:诈骗外国人犯罪,构成诈骗罪。犯本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团伙诈骗的判刑如下:

1、犯团伙诈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犯团伙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犯团伙诈骗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团伙诈骗犯罪的认定如下:

1、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首先提出犯意者通常为主犯,随声附和、表示赞同者通常为从犯。但这个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仅仅在犯罪共谋阶段随声附和,而在具体犯罪行为实施过程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亦属于主犯,而不构成从犯;

2、在实施诈骗前共谋的共同犯罪中,策划、指挥犯罪活动者通常为主犯,被动接受任务、服从指挥者通常为从犯;

3、多人实施诈骗罪其行为属于共同犯罪,而首次参加共同犯罪或者参加次数少于其他犯罪分子的,以及仅参加了部分共同犯罪的犯罪分子通常为从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法律主观:

团伙诈骗从犯的判刑:如果数额较大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并且在此基础上从轻或减轻处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法律客观: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随着时代的发展与科技的进步,手机电脑普及率已经相当高了,同时很多不法分子也借助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向群众精准投放虚假信息以达到一定的犯罪目的。

      电信诈骗是犯罪分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移动电话、固定电话、互联网等通讯工具,采取远程、非接触的方式,通过虚构事实诱使受害人往指定的账号打款或转账,骗取他人财物的一种犯罪行为。电信诈骗集团内部有明确分工,有专人结合时事热点针对不同人群编写诈骗剧本,以实施点对点的精准打击,给受害者来一次沉浸式的“剧本杀”,其犯罪类型之多,手段变化之快让普通群众防不胜防。也正因为如此,尽管公安机关开展了持续不断的打击,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活动仍然快速发展蔓延,形势严峻,危害突出。

      其实政府一直以来都在不遗余力地通过各类方式提醒群众谨防电信诈骗,包括开发国家反诈中心APP、组织社区防诈教育宣讲、派发防诈知识宣传手册等,但电信诈骗依然防不胜防,给群众带来巨大的财产损失甚至健康损害。

      电信诈骗难以预防以及危害极大其实是由电信诈骗行为特点所决定。电信诈骗行为有五大特点:

1、覆盖面广,发展迅速。骗子常利用人们贪小便宜以及恐惧心理通过编造虚假电话、短信地毯式地给群众发布虚假信息,在极短的时间里在较大范围内进行诈骗。

2、诈骗手段翻新速度快。现在不法分子常用网上任意显号软件,冒用号码或以虚拟号码给消费者发送不实信息、虚假链接,如群众经常接到的以“85”“00”等开头的号码即为虚拟号码或境外号码,应谨慎接听。

3、团伙作案,反侦察能力强。诈骗团伙内部分工明确,职级分明,往往警方盯住了下游,上游就会有所察觉,趁机脱逃。

4、跨境犯罪突出。境内外勾结连锁作案,隐蔽性很强,打击难度大。

5、社会危害巨大化。深陷诈骗漩涡的受害者往往对实施者深信不疑,即使有所怀疑,也会因逃避心理而选择自我说服。由于电信诈骗对象具有广泛性,诈骗数额动辄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使受害者蒙受巨大的损失,严重扰乱经济秩序,对社会的危害极大。公安部刑侦局归纳出了48种常见的电信诈骗犯罪案件,其中,使用电话类、短信类、网络类分别占633%、148%、196%。

      分享几个常见的诈骗手段的案例:

一、冒充QQ好友进行诈骗。利用木马程序**对方QQ密码,截取对方聊天视频资料,熟悉对方情况后,冒充该QQ账号主人对其QQ好友进行联络,热络后再以亲朋好友突遇不测等紧急事情为由实施诈骗。

二、微信伪装身份诈骗。犯罪分子利用微信“附近的人”查看周围朋友情况,伪装成“高富帅”或“白富美”,加为好友骗取感情和信任后,随即以资金紧张、家人有难等各种理由骗取钱财。这种行为往往会演变成“杀猪盘”婚恋交友诱导赌博诈骗,这是婚恋交友型诈骗、网络赌博型诈骗的结合。犯罪嫌疑人以网恋为幌子,用套路与受害者培养感情,建立信任后,诱导受害者到钓鱼网站赌博、博彩或投资等虚假平台“赚快钱”,前期会通过后台控制让受害者尝到各种甜头,吸引受害者进一步投资,待资金投入较大时,嫌疑人卷走资金,拉黑名单走人。

三、微信假冒代购诈骗。犯罪分子在微信朋友圈假冒正规代购,待买家付款后,以“商品被海关扣下,要加缴关税”等为由要求加付款项,一旦获取货款则失去联系。

四、刷单诈骗。犯罪分子以网络兼职为噱头,发布 “帮助淘宝卖家刷信誉,可从中赚取佣金”的招聘消息。受害人按照对方要求多次购物刷信誉,后发现上当受骗。

五、快递签收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快递人员拨打事主电话,称其有快递需要签收但看不清具体地址、姓名,需提供详细信息便于送货上门。随后,快递公司人员将送上物品(假烟或假酒),一旦事主签收后,犯罪分子再拨打电话称其已签收必须付款,否则讨债公司或黑社会将找麻烦。

六、虚构车祸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亲属或朋友遭遇车祸,需要紧急处理交通事故为由,要求对方立即转账。当事人因情况紧急便按照嫌疑人指示将钱款打入指定账户。

七、冒充公检法电话诈骗。犯罪分子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拨打受害人电话,以事主身份信息被盗用涉嫌洗钱等犯罪为由,要求将其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

      我们经常在新闻了解到的虚构手术诈骗,犯罪分子虚构受害人子女或老人突发疾病需紧急手术为由,要求事主转账方可治疗。遇此情况,受害人往往心急如焚,按照嫌疑人指示转款。还有退款诈骗,犯罪分子冒充淘宝等公司客服拨打电话或者发送短信谎称受害人拍下的货品缺货,需要退款,要求购买者提供银行卡号、密码等信息,实施诈骗。另外,现在市场经济不景气的情形下,导致存在不少的贷款诈骗,犯罪分子通过群发信息,称其可为资金短缺者提供贷款,月息低,无需担保。一旦事主信以为真,对方即以预付利息、保证金等名义实施诈骗。又一种新型诈骗方式,二维码诈骗,犯罪分子以降价、奖励为诱饵,要求受害人扫描二维码加入会员,实则附带木马病毒。一旦扫描安装,木马就会**受害人的银行账号、密码等个人隐私信息。

电信诈骗行为通常会涉及什么罪名

      当电信诈骗数额达到较大的,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除了诈骗罪,实施电信诈骗往往是以个人信息为基础,电信诈骗的上游犯罪往往指向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即行为人在非法取得公民个人信息后,实施诈骗行为。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被电信诈骗后为什么难以拿回被骗的钱

      电信诈骗除了前面提到的五个特点,电信诈骗还有一个突出特点,也是当下执法难点,就是追赃难。当前电信网络诈骗基本上已经形成职业化、专业化,多为团伙作案,采取跨国跨境、企业化的运作,远程、非接触式犯罪,打击难度很大,往往人抓到了但是钱已流往境外,很难追回。

      分享一个跨境电信诈骗典型案例

      2018年以来,黄某某组织数百人在柬埔寨、蒙古国等地实施跨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并形成犯罪集团。该诈骗集团根据职能设立业务、技术、后勤、后台服务等多个部门。其中,业务部门负责寻找有意向炒股的股民(潜在被害人)并拉进微信聊天群,按照预设的诈骗话术发送信息、开设直播平台,由诈骗集团成员在微信群内扮演“老师”讲授股票知识、扮演“股民”虚构投资获利情况,骗取被害人信任,进而诱骗被害人在诈骗集团控制的虚假平台进行投资。后台服务部门根据业务部门发来的被害人转账截图等信息,核查钱款到账情况,并通过地下钱庄将钱款非法占有。为隐瞒真相,后台服务部门根据被害人汇款情况将对应数据录入虚假平台,使被害人误以为钱款已注入自己在投资平台上的账户;根据被害人的提款申请,后台服务部门还会视情返还少量款项。待被害人大量投进钱款后,由技术部门调整虚假投资平台的参数,制造行情下跌、被害人在平台的钱款全部亏损的假象,让被害人误以为系投资失败造成亏损。该犯罪集团使用上述手段共诈骗被害人6亿余元。

      2019年3月至10月,被告人罗某、王某、施某等19人先后加入该犯罪集团下设的后台服务部门。被告人罗某系后台服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全面工作,被告人王某系后台服务部门的骨干成员,负责安排代理和接单人员对接等工作,被告人施某等17人根据安排分别负责钱款统计、客服、接单等工作。另有两名被告人系地下钱庄人员,明知罗某等人实施诈骗,仍将银行卡提供给罗某等人使用,并将诈骗所得钱款进行转移。

      2019年5月至9月,被告人罗某、王某在柬埔寨接受诈骗集团相关上级人员安排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同年10月16日至10月29日,被告人罗某、王某等人同样接受安排在蒙古国继续实施网络诈骗活动,后被蒙古国警方查获。被告人罗某、王某共参与诈骗一亿七千四百多万元,其他被告人参与诈骗数额几十万元至九千多万元不等。

      在电信诈骗特别是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中,追缴赃款工作相比取证、追捕等工作难度更大。犯罪集团在诈骗得手后会立即通知转账组成员通过网上银行对一级账户内的钱款实施闪电式的层层转账,分散到多个二级、三级境内外账户,再由提款组成员在短时间内前往不同地区的ATM机上提款取现,并按照以大额现金形式转存至诈骗团伙指定账户,或通过地下钱庄、国际汇兑等途径将赃款“洗白”转移到境外。公安机关在实际工作中常因现行银行业务办理制度的严重滞后,而贻误拦截赃款转移的最佳时机,因此在接报此类案件时相对被动。破案后,抓获的常常也只是犯罪链条最末端、对诈骗犯罪组织情况几乎不知情的、只负责转账取款的犯罪集团成员,而诈骗集团主犯又躲在境外遥控指挥,这给核实、追查、追缴具体的涉案资金带来了巨大困难。此外,对于被冻结的赃款,需要法院出具判决书才能返还受害人。跨境电信诈骗案件中,相当部分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未能被抓捕到案,难以进入审判程序,受害人就一直拿不到钱。

      那么老百姓应该如何预防电信诈骗

      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应该做到“四不一常”:

不贪婪。世界没有免费的午餐,对于对方提出的明显不符合常理的优惠条件,一定多了解和分析识别真伪,以免上当受骗。

不轻信。对于各类亲朋好友发来的各种急需用钱的短信、电话,要仔细核对,多方核实,不要着急恐慌,更不要上当将“急用款”汇入犯罪分子指定的银行账户。

不盲从。接到声称是银行、公检法等机构的电话、短信,不要恐慌,首先应通过门户网站的预留电话及时向本地的相关单位或亲临其办公地点进行咨询、核对,不要轻信陌生电话和信息;对于来电声称是机关政府单位的,务必多方求证,尝试回拨政府门户网站的官方电话核实,防止犯罪分子利用改号软件等手法冒认电话号码。

不上当。到银行自动柜员机(ATM、CRS等)存取遇到银行卡被堵、被吞等意外情况,最好拨打所属银行的客服电话或前往客服中心了解查证,严格按照银行工作人员给出的建议和处理方式解决问题。

常提醒。老人、小孩通常相对缺乏电信诈骗的防范意识、也更情绪化,往往是犯罪分子进行电信诈骗的主要目标,作为子女或者父母,除了自己注意防范电信诈骗外,应积极主动向家中老人、未成年人传递防诈骗的知识。

按诈骗罪判,具体判刑的多少则需要看犯罪嫌疑人诈骗的数额是多少,有无从轻减轻或加重情节。

境外电信诈骗的量刑标准,具体如下:

(1)跨国电信诈骗,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电信诈骗是指通过电话、网络和短信方式,编造虚假信息,设置骗局,对受害人实施远程、非接触式诈骗,诱使受害人打款或转账的犯罪行为,通常以冒充他人及仿冒、伪造各种合法外衣和形式的方式达到欺骗的目的,如冒充公检法、商家公司厂家、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银行工作人员等各类机构工作人员,伪造和冒充招工、刷单、贷款、手机定位和招嫖等形式进行诈骗。从2000年新千年以来,随着科技的发展,一系列技术工具的开发出现和被使用,许多技术人员和一些平民借助于手机、固定电话、网络等通信工具和现代的技术等实施的非接触式的诈骗可以说是迅速地发展蔓延,给人民群众造成了很大的损失。

电信网络诈骗,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电信网络技术手段,通过远程、非接触等方式,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1、诈骗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诈骗罪在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诈骗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境外电信诈骗怎么判刑

对跨境电信诈骗的判刑:诈骗数额较大的,判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判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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