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古籍保护办法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6浏览:3收藏

镇江市古籍保护办法,第1张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籍的保护,促进对古籍的研究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保存修复和使用保护等行为,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古籍保护应当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原则。第四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的古籍保护工作。

  教育、民族宗教、史志、档案等部门和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古籍保护工作。

  鼓励社会机构和个人参与古籍保护工作。第五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将古籍保护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应当为古籍保护工作管理机构和国有古籍收藏单位提供必要的人员保障。古籍保护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

  古籍保护经费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侵占、挪用。第六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组织成立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全市古籍保护工作进行评定、论证和专业指导。第七条 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应当明确古籍保护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全市古籍普查登记成果的汇总、古籍联合目录整理等工作,并向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提供古籍版本鉴定、保管、修复和使用等方面的咨询服务。第八条 对古籍与古籍收藏单位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对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古籍,予以重点保护。对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江苏省古籍保护单位和所藏古籍被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单位,予以重点扶持。第九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有下列情形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一)长期从事古籍保护工作,成果显著的;

  (二)将非国有古籍捐赠给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古籍收藏单位的;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利用古籍从事公益性服务,成果显著的;

  (四)在古籍保护科学技术方面有重要贡献的;

  (五)在古籍面临严重危险时,为抢救古籍作出重要贡献的;

  (六)在古籍保护领域作出其他重要贡献的。第二章 普查与登记第十条 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域内古籍的普查、登记工作。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鼓励收藏古籍的个人向所属辖市(区)人民政府或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登记所藏古籍。第十一条 市、辖市(区)人民政府和镇江新区、高新区管委会文化主管部门应当对本区域内的古籍建立古籍保护档案。古籍保护档案应当包括各古籍收藏单位所保管古籍的书目、版本信息、保存状况,及古籍保护设施情况等。第十二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市珍贵古籍名录。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负责名录申报工作,古籍保护工作专家委员会对古籍收藏单位和个人申报的古籍进行评审,形成推荐书目,经公示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公布。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古籍,凡列入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珍贵古籍名录的,应当收入市珍贵古籍名录。第三章 保存与修复第十三条 古籍收藏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备防火、防盗、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进行书库的建设与维护;

  (二)建立古籍库房管理、古籍阅览等各项古籍管理制度;

  (三)建立完备的古籍保护工作档案,包括古籍目录、接收档案和修复档案等;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应当配备专职的古籍保护人员。第十四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不得对所藏古籍实施赠予、出售、出租、担保等行为。第十五条 国有古籍收藏单位因科学研究、举办展览等原因需要将所藏古籍出借给其他单位使用的,应当报本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出借的古籍列入各级珍贵古籍名录的,还应当报市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备案。

  出借国有所藏古籍时,出借双方应当签订借用协议,明确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确保古籍不受损害。

先回答你这道题目,处理好古籍的“藏”与“用”是主次矛盾的关系。

答题的时候可以这样组织语言:

主次矛盾辩证关系原理+方法论+结合材料分析(在处理古籍的“藏”与“用”时,应该正确认识到,藏是次要矛盾,用是主要矛盾。要集中力量解决主要矛盾,合理开发和利用中华古籍资源;与此同时,要做到统筹兼顾,恰当处理次要矛盾,做好对估计的收藏保护工作,以实现文化的良好传承和可持续开发。)

再来解决你的问题,分主次矛盾和主次方面非常简单,你就记着一个原则,主次矛盾是怎么“做”,主次方面是怎么“看”/“评价”。(这句话是我所有话的核心!!)

你还记得背这两个原理时怎么背的吧?

我们要“抓”主要矛盾,恰当“处理”好次要矛盾。因为主次矛盾就是一堆问题中,最需要解决的那个问题,和其他不着急的问题的关系。处理好二者的关系决定着能不能“做”好这件事。

我们要“看”主要方面,同时也要“看到”次要方面。主次方面是一个矛盾,一个矛盾不是包含着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吗?这两个方面哪个比重大,哪个当然就是主要方面,主要方面决定着事物的性质(性质不就是怎么看,怎么评价某个事物)

好了,举几个例子,你试试用“做”和“看/评价”来判断下是主次矛盾还是主次方面。(答案附上了但是尽量先别看。)

1我们应该如何正确认识经济全球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2射人先射马,擒贼先擒王。

3在对待古籍时,我们是应该处理好藏和用的关系。

4怎么看待中国的传统文化?

~~~~~~~~~~~~~~~~~~·我是昏割线~~~~~~~~~~~~~~~~~~~~~~~~~~~~~

参考答案:

1“正确认识”一词告诉我们了,应该是看、评价,那么当然是主次方面。既要看到机遇,又要看到挑战,同时应该正确认识到,机遇是主流(主要方面),我们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

2射、擒是两个动作,是我们做两件事情,那么当然是主次矛盾。射马和擒王分别是这两件事情的主要矛盾。

3藏、用也是两个动作,我们做一件事(处理古籍),哪个动作要优先做?哪个动作要后做?这就是主次矛盾。

4这个有点点迷惑性,不过“看待”一词已经暴露了它的心。。肯定是主次方面咯,套话上:对于中国传统文化,既要看到它的精华(主要方面),也要善于识别糟粕加以剔除(次要方面)。这里不要觉得剔除是怎么做,关键是题目问你“看待”,所以“识别”的过程就是看待、评价的过程,就是主次方面。

最后,一点儿小窍门。实在不会分的时候,你就找关键词好了:

主次矛盾常见关键词:重点,中心,关键,重中之重,核心,优先,首要。。。

主次方面常见关键词:主流,支流,主要看。。。

手工码字,望采纳~~

要切实坚定文化自信,统筹好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积极推进文旅融合发展,努力打造新的经济增长点。

我国是四大文明古国之一,中华文明有着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经历了5000多年的历史变迁,始终一脉相承,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代表着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

中华文明根植于中华大地,同世界其他文明相互交流,为人类文明进步作出了巨大贡献。要深入研究中华文明、中华文化的起源和特质,形成较为完整的中国文化基因的理念体系。

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要像爱惜自己的生命一样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

怎样统筹好文物保护工作

要充分认识文物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夯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建立健全长效保护机制,坚决守住文物安全底线。

要加强考古工作和历史研究,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丰富全社会历史文化滋养。

要积极探索文物活化利用新路径,充分运用现代化技术手段,切实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努力让文物焕发新生、创造价值、赋能发展。

要建设好维护好利用好各类博物馆资源,不断提升影响力和美誉度,打造城市公共产品“金名片”。

镇江市古籍保护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古籍的保护,促进对古籍的研究和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江苏省文物保护条例》等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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