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的介绍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08-05浏览:2收藏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的介绍,第1张

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工作委员会(简称“古委会”)成立于一九八三年,是教育部直属的事业机构,负责全国高等院校古籍整理研究与人才培养工作。高校古委会项目申报最新申请表为2015版,新版增加了签名项。

具有相关资质和独立开展劳动教育实践项目的能力。

省内由政府或社会力量举办的劳动教育实践基地,或者可以承接大中小学劳动教育实践活动的综合实践基地、研学基地、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职业院校和普通高校实习实践场所等。

按照隶属关系和属地管理原则,各普通高等学校和高等职业院校、省属中职学校建设的基地,可以直接向省教育厅申报,每校限报1个,其他单位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申报(各市区申报数量见附件)。省教育厅根据我省实际和申报、评审情况,研究确定入选数量。

#教育# 导语为进一步做好我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组织实施工作,健全资源平台,提高培训项目质量和实施水平,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17-2020年)的意见》(教师〔2016〕1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新一批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任务承担基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供您参考。

  一、基地类别与申报条件

 (一)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1申报对象为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院校和省级高水平中等职业学校。

 2具有承担职教师资培养培训任务的师资力量、实验实训设备和场所,能够为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提供人、财、物等方面的保障。

 3有长期稳定的企业实践基地,有一定数量的、从行业或企业招聘的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担任专教师,教师队伍“双师型”比例较高。

 4承担过各级各类职教师资培养培训项目,工作管理规范,培训特色鲜明,培训成效显著。

 (二)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1申报对象为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心、具有长期合作意愿、经济效益良好的大中型企业。

 2所从事行业能够服务我市自贸区建设和产业转型升级,优先考虑电子信息产业、机械装备产业、传统特色产业、战略新兴产业、互联网经济、现代服务业、海洋经济等方面的龙头企业。

 3拥有一批技师、高级技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等高技能人才,在相关行业(领域)内享有较高声誉。

 4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制度健全、保障完备,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完善。

 5有较好的校企合作基础,与学校有稳定的校企合作关系。

 二、申报程序

 符合申报条件的学校(单位)积极申报,认真填写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1)、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单位基本信息表(附件2),单面打印、一式三份加盖公章,于2月28日(星期一)前通过EMS寄送至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同时将电子材料发送至邮箱2440603244@qqcom。厦门市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办公室联系人:曾志斌;****:0592-6265060;电子邮箱:2440603244@qq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坑内路23号厦门市教育科学院502室。市教育局高教与职教处联系人:张艳丹,联系电话:0592-2135625。

 我局将以材料审核、实地察看等方式组织评估,并从中择优向教育部推荐争取纳入“国培”基地,承担全国培训任务。已入选的基地不必再提出申请。

 三、工作要求

 (一)请近年来承担过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工作的学校和单位积极申报,鼓励符合条件的学校和单位充分总结自身特色和优势,积极开展申报工作,认真填写申报材料,确保相关信息完整、真实。

 (二)支持省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基地培育建设项目申报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

 (三)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教师企业实践基地。请各有关学校主动联系有关校企合作企业,告知相关信息,发动企业积极申报。

 1职教师资培养培训基地申报表

 2职业院校教师企业实践基地申报表

不需要特别带什么呢,带上手机扫码即可,可以的话带个百元现金,说不定办借书卡的时候用得到。

白云山图书馆,环境不错,里面很大,平时周一到周五,人少人挺安静,但是周六日人多会比较吵,中午还有买泡面的,可以在=解决午饭。

大连图书馆位于西岗区长白街,集文献收藏、信息咨询、社会教育、学术研究于一体的大型综合性现代化公共图书馆,是大连城市最大的文献信息集散地和社会文化教育中心。也是全国首批重点古籍保护单位、国家级首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实践基地。自1999年开始,连续五次被文化部评为“国家一级图书馆”。大连图书馆的前身是始建于1907年的南满洲铁道株式会社大连图书馆,1981年更名为大连图书馆。1999年市政府投资对图书馆进行改扩建。200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首批重点古籍保护单位

宁波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补助申报指南

申报对象

已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依法登记注册并纳税在海曙区,且具有一定规模和业内知名度的企事业单位。

申报条件

1单位具有一定规模,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近一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核B级以上,对开展就业实践工作有较高的积极性。

2单位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高校毕业生专业、技能特点的就业实践岗位,拥有一定数量的就业实践指导师资和专业人员对就业实践大学生进行指导,并具备完善的就业实践管理制度、就业实践计划和考核制度。

3单位内部制度健全,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就业实践大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实践工作进行有效管理。

4单位能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必要的福利待遇保障。按时支付就业实践大学生生活补贴,其中发放给参加实践的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不低于当地当年月最低工资。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商业保险等各种形式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障。鼓励有条件的实践基地为参与实践的大学生提供各种形式的食宿、交通补贴。

5单位应使用“甬优桥”平台发布就业实践岗位,并在平台上完成协议签订、实践评价等环节。年度接收就业实践大学生20人以上,留用就业实践大学生5人以上,年度参与实践大学生人数以平台对接完成数据为准。学生就业实践活动持续时间一般不少于1个月。

补助标准

年度新增区级就业实践基地,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建设经费补助。

申报材料

满足上述条件和要求的企事业单位,申报时提供下列材料:

1《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申请表》;

点击下载: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申请表

2单位为参与实践大学生发放生活补贴明细表;

3单位为参与实践大学生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障的凭据,如商业保险保单;

4单位开展大学生就业实践工作的管理制度和总结材料,如甬优桥岗位对接成功截图。

申报流程

1各单位向海曙区就业管理中心提出申请,同时将申请材料电子版提交至指定邮箱。

2在审核申请材料的基础上,区人力社保部门对申请单位进行实地考察评估。

3符合条件的,发文予以确认,统一授予“宁波市海曙区大学生就业实践基地”称号。历年已被评为区级以上实践基地的各企业,原则上需每年在“甬优桥”平台上完成岗位对接不少于10人,我区将根据平台对接完成情况择优推荐申报市级实践基地,并将适时启动复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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