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户外喷绘图片在制作文件时有什么标准?

栏目:古籍资讯发布:2023-10-27浏览:4收藏

大型户外喷绘图片在制作文件时有什么标准?,第1张

<strong>博罗县石湾旧村改造标准如下:</strong>

(一)对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等进行调查后,应当在本村(组)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日,并将公示过程、公示结果记录(拍照)存档。

在公示期内,相关权利人对有关事项有异议的,可向村民委员会(或村民小组)提出,也可以直接向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异议。

(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公示情况、表决情况等报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和表决的真实性、程序合法性出具审核确认文件后,提交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办理改造项目标图入库手续。

(三)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等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认为异议不成立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拟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公示后,通过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呈报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予以公布。

(四)旧村庄拟改造项目的基础数据经县三旧办同意并公布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向城乡规划建设主管部门申请出具《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并根据《规划设计条件告知书》组织编制《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实施方案和合作合同中应当包括地上建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概念设计与建设方案、物业分配方案(此项适用于合作改造)、组织实施期限等。对于地上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拆迁补偿与安置方案应当经全体建(构)筑物和附着物的权属人2/3(三分之二)同意并签名确认。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在本村村务公开栏张贴公开征求群众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不少于5日,并将公示过程、征求意见结果记录(拍照)存档。

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如对《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附《旧村庄改造房屋和其他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附《旧村庄改造合作合同》)有异议或意见的,可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意见或建议。

(六) 公开征求意见期满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编制正式的《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

(七)正式的《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编制完成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公示情况和村民改造意愿情况等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由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公示和表决的真实性、程序合法性以及方案文件的合规性、可行性等出具审核确认意见后,报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县三旧办分别转送县自然资源、发改、司法等部门进行审核,然后再呈报本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审批。

(八)《旧村庄改造实施方案》及旧村庄改造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经本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后,由县三旧办拟定《会议纪要》并出具书面的审查确认文件,通知报送方案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确认文件通知后,由其作为委托主体,将有关交易条件、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博罗县三旧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具的审查确认文件和招标委托书,提交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博罗分中心委托旧村庄改造项目所在镇(街道办事处)农村“三资”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以公开招标(交易)的方式选择市场主体合作实施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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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博罗县石湾旧村改造标准如下:</strong>(一)对项目用地情况、改造意愿等进行调查后,应当在本村(组)村务公开栏张贴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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